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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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第13号公告续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第13号公告续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第13号公告续●资源综合利用新建铅冶炼项目:总回收率达到96.5%,粗铅熔炼回收率大于97%、铅精炼回收率大于99%;总硫利用率大于95%,硫捕集率大于99%;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新建锌冶炼项目:冶炼总回收率达到95%;蒸馏锌冶炼回收率达到98%,电锌回收率(湿法)达到95%;总硫利用率大于96%,硫捕集率大于99%;水的循环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所有铅锌冶炼投资项目必须设计有价金属综合利用建设内容。

回收有价伴生金属的覆盖率达到95%。

现有铅锌冶炼企业:铅冶炼总回收率达到95%以上,粗铅冶炼回收率96%以上;总硫利用率达到94%以上,硫捕集率达96%以上;水循环利用率90 %以上。

锌冶炼蒸馏锌总回收率达到96%,精馏锌总回收率达到94%,电锌总回收率达到93%以上;硫的利用率达到96%(ISP法达到94%)以上,硫的总捕集率达99%以上;水循环利用率90 %以上。

现有铅锌冶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降低资源消耗,在“十一五”末达到新建企业标准。

新建再生铅企业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7%,现有再生铅企业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5%,冶炼弃渣中铅含量小于2%,废水循环利用率大于90%。

铅锌采矿损失率坑采(地下矿)不超过10%、露采(露天矿)不超过5%,采矿贫化率坑采(地下矿)不超过10%、露采(露天矿)不超过 4.5%。

硫化矿选矿铅金属实际回收率达到87%、选矿锌金属实际回收率达到90%以上,混合(难选)矿铅、锌金属回收率均在85%以上,平均每吨矿石耗用电量低于35千瓦时,耗用水量低于4吨/吨矿,废水循环利用率大于75%。

禁止建设资源利用率低的铅锌矿山及选矿厂。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审批采矿权申请时,应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铅锌矿的实际采矿损失率、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不得低于批准的设计标准。

●环境保护铅锌冶炼及矿山采选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有关要求和有关地方标准的规定。

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系 列生 产 能力 , 同 ) 下 。淘 汰 1万 吨/ 以下 再生 铅 年 生 产 能力 , 及坩 埚 熔 炼 、 接 燃煤 的反 射 炉等 工 以 直 艺及 设 备 。鼓 励 企业 实 施 5万 吨/ 以 上改 扩建 再 年 生铅 项 目 。 2 1 到 0 3年 底 以前 淘 汰 3万 吨/ 以下 的 年
产业 布局 和 国家相 关规划 严格 审批 再 生铅 项 目, 抑
污 染控 制技 术 规范 》 H 1 ) 确保 废水 、 ( J5 9 , 废气 等排
放 符合 国家 相关 环保标 准 。
三、 能源 消耗 及资 源综合 利 用
制盲 目扩 张 。 ( ) 国家法 律 、 规 、 章 及 规划 确 定 或 县 二 在 法 规 级 以上人 民政 府批 准 的 自然保 护 区 、 生态 功能 保 护 区、 景名胜区、 风 饮用 水 水 源保 护 区等需 要 特 殊保 护 的地 区 , 中 城 市 及 其 近 郊 , 民集 中 区 、 养 大 居 疗 地、 医院 , 以及 食 品 、 品等 对环 境条 件 要求 高 的企 药 业 周 边 1公 里 内 , 《 在 重金 属 污 染 综 合 防 治 “ 二 十 五 ” 划 》 定 的重 点 区域 和 因铅 污 染 导致 环 境 质 规 划 量 不能稳 定 达标 区域 内不得 新建 再生 铅项 目。 已在
( ) 二 单独 处 理 含铅 废 料 的新 建 、 改建 、 扩建 再 生 铅项 目综 合 能 耗 应 低 于 10千 克 标 准 煤/ 铅 , 3 吨 铅 的总 回收率 大于 9 %. 水实 现全 部循 环利 用 。 8 废 ( ) 三 现有 再 生 铅企 业 综 合 能 耗应 低 于 1 5千 8 克标 准 煤/ 吨铅 , 的 总 回收率 大 于 9 % , 铅 6 冶炼 弃 渣 中铅含 量 小 于 2 %,废 水循 环 利 用率 应 大于 9 %。 8 现有 再 生铅企 业综 合能 耗 指标应 在 2 1 底前 达 0 3年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3号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3号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3号)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铅锌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资源,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规范铅锌行业的投资行为,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铅锌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在对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核准、备案管理、土地供应、工商注册登记、环境影响评价、信贷融资等工作中要以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

附件:《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七年三月六日附件铅锌行业准入条件为加快结构调整,规范铅锌行业的投资行为,促进我国铅锌工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一、企业布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要求新建或者改、扩建的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

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

各地要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对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的地区研究确定不同区域的铅锌冶炼生产规模总量,合理选择铅锌冶炼企业厂址。

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品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铅锌冶炼项目,也不得扩建除环保改造外的铅锌冶炼项目。

再生铅锌企业厂址选择还要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焚烧厂选址原则要求进行。

我国再生铅行业的现状、问题和发展对策

我国再生铅行业的现状、问题和发展对策

我国再生铅行业的现状!问题和发展对策!拜冰阳$扈学文$李艳萍$乔$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北京"’’’"#$摘要!我国汽车和电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孕育着废铅蓄电池回收和再生铅行业的发展和壮大!也使原生铅行业开始积极回收利用废铅蓄电池"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给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了很大的风险隐患"由于再生铅行业的政策#标准和管理细则不完善!再生铅企业的工艺设备和管理落后!导致我国铅中毒事件时常发生"概述了我国再生铅行业目前的发展状况!详细介绍了以铅膏等含铅废物为原料!通过还原熔炼#火法精炼&或电解精炼’等工序生产再生铅的过程%提出了我国再生铅行业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对策"关键词!再生铅%行业现状%存在的问题%对策<=>%"’%";#’,1?@A?0:@#’"(’,’#3#%"!")&!’&3$&’()$#%(.+",!$)20(3)&"%,"$!3%"!(*&V "!"0()2$%/+"$2’)23!&%/’)0V ’)$_B >_890G H 790"J VT FP G Y P 9"2>a 79G X890"h >B =h 8!E N P 79P R 6R M .F:U 8M 979.E H :N P Q :M 9M /H e P 4P 7R :A E P 9U P R "E A89P 4P e P 4P 7R :A B :7.P /H M O Q 9W 8R M 9/P 9U 7N L:8P 9:P 4"_P 8?890"’’’"#"E A897$$6789:;8%S AP W 80M R M F4N H 0R M Y 890/M U M R 79.P N P :U R 8:W P A8:N P89.F4U R 8P 489E A89784P \XP :U 890U AP.P W P N M X/P 9U M O 4:R 7X N P 7.[7U U P R H R P :H :N 89079.4P :M 9.7R H N P 7.89.F4U R H @L:R 7X N P 7.[7U U P R H[P N M 904U MA7K 7R .M F4Y 74U P 4"Y A8:A XM 4P 40R P 7U R 84Z U MU AP P 9W 8R M 9/P 9U 79.AF/79AP 7N U A@C P Y :7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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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铅在现代工业中主要用于防辐射材料’电缆铠装’防腐材料’焊料’铅酸蓄电池等(")&由于铅有毒"其应用领域正在逐步萎缩&铅酸蓄电池是世界上广泛使用的化学电源"具有电压平稳’安全可靠’价格低廉’适用范围广’原材料丰富和回收再生利用率高等优点"故被广泛应用于机动车’船舶’通讯设备中"其铅消耗量占世界铅消耗总量的3#+("G #)&出于腐蚀’钝化的原因"铅蓄电池在使用#b&年后就需要更换"我国每年从机动车’船舶替换的铅蓄电池数量约;’万个"且每年以*+的速率增长(;G &)&随着通讯电子设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发展"预计每年替换的废铅蓄电池数量将更多&失去使用价值的铅蓄电池属于含铅危险废物"将给环境和人体健康带安全隐患&由于政策’法规’标准和管理细则的不健全"在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过程中"绝大多数企业或个人随意丢弃含铅废物’倾倒废酸液’排放含铅废水废气"导致我国铅中毒事件时常发生(,G *)&根据文献报道"#’"#年我国消费铅蓄电池",&;;万Z‘B +A (3)"按&年使用时间计算"到#’",年转为废铅酸蓄电池产生量"以此为原料可生产再生铅#’’万U&我国再生铅的产量只有铅消费总量的;’+左右"再生铅行业发展前景光明&若达到全球平均水平"每年可增加生产再生铅,’万U以上#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每年可增加生产再生铅"’’万U以上()G"’)"这可以大幅度减少高能耗的原生铅产量&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的扩大"激励着再生铅行业的快速发展&然而"当务之急是规范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相应的标准’政策"进行铅污染预防和治理"从根本上解决,血铅-等铅污染事件的发生&本文概述了我国再生铅行业目前的发展状况"详细介绍了以铅膏等含铅废物为原料"通过还原熔炼’火法精炼!或电解精炼$等工序生产再生铅的过程#提出了我国再生铅行业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对策&DC再生铅行业的发展现状我国再生铅行业起步较早"始于#’世纪,’年代"但长期以来产量较少&"))’年"再生铅产能达到#%3#万U#")),年发展较快"产能达到"*%,万U(#""")# #’"’年"再生铅产能达到";,万U(3)&再生铅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进展"已初步形成独立产业"但从总体水平看"其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着很大差距&我国废铅蓄电池中铅再利用率的相关技术规范定义仅为3,+"而美国再生利用率为)3+("’)"德国的布劳巴赫厂回收率可达)3%,+("")&发达国家的最低规模都在#万U17以上"日本’西欧和北美多数企业产能均在,万U1 7以上&发达国家再生铅行业在工艺上由预处理技术和火法冶炼技术组成&预处理技术具有代表性的有两种"分别是意大利Q908U P:公司开发的E T破碎分选系统和美国5@B公司开发的5@B破碎分选系统&该系统可以根据废铅蓄电池各组分的密度与粒度将其中的橡胶’塑料’废酸’金属铅’铅膏等组分分离出&废铅蓄电池被分选后"能提高铅品位’资源利用率"减少能耗’烟气量’烟尘量’弃渣量’二氧化硫等"这有利于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发达国家或地区主要使用回转短窑"中等发达国家主要使用反射炉与鼓风炉冶炼&发达国家再生铅产业较为环保固然与其技术水平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其环境管理水平能够真正规范再生铅产业向良性发展&例如"设立专门的废铅蓄电池回收冶炼主管机构’实施以旧换新和抵押金制度’征收附加税’制定严格的环境排放标准等(""G"#)&我国目前再生铅厂的数量为#’’b;’’家(3)"但大部分未进行工商注册"其生产能力从数十吨到上千吨不等"万吨以上的屈指可数"单系列超过,万U17的更少&截止#’"#年底"在册再生铅企业3)家"其中在生产企业##家(";)&我国再生铅企业数量虽多"但整体上生产规模悬殊"生产设备落后’能耗高’污染重’铅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低&工艺上再生铅企业主要采用火法熔炼"使用的是反射炉’短窑’鼓风炉等炉型&采用富氧熔炼的企业不多"小再生铅厂基本上不进行水力分选"直接将板栅’铅膏’隔板等直接熔炼"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尽管#’";年2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3中规定必须预脱硫"但绝大多数再生铅企业因为原料成本过高却又不能进口原料的问题"没有进行预脱硫处理&即便进行预脱硫处理"其副产物芒硝和石膏因含有重金属铅"也没有销售市场&在精炼工序上"只有个别企业拥有电解精炼工艺"大多数再生铅企业选用的是火法精炼工艺&另外"我国采用湿法炼铅的企业也较少"湿法冶炼虽然对电解设备和装置要求较高"但除了排放硅氟酸雾外"无L=#’C=H’烟尘等大气污染物产生"值得推广&在管理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废铅蓄电池回收冶炼管理是滞后的&从#’’)年至今"福建上杭’江苏盐城’广东清远’江苏新沂’安徽宿州’浙江德清等地发生了多起由铅蓄电池生产引起的血铅超标事件"并多次成为群体事件的导火索("&)&因此"国家环保部门应该尽快完善废铅蓄电池回收和利用!冶炼$管理制度’标准或政策"为再生铅行业提供一个公正’健康的发展平台"避免铅污染事件再次发生&近年来"有色金属再生利用得到快速发展"生产和消费规模不断扩大"产业比重逐步提高"再生铅产业已成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已建成一批年产,万U以上的再生铅企业"其中产能最大的超过#’万U&到#’",年再生铅产能将到达或超过;&&万U(3)&随着产能不断优化"产业不断集中"原生铅企业也加快了回收废铅蓄电池的脚步"冶炼设备正向再生铅行业靠拢&同时"再生铅产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其回收’分类’拆解’冶炼各环节需要大量劳动力资源"这将对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FC再生铅行业的生产工艺我国再生铅行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可分为#种"见图"&第"种%废旧电池中铅膏!泥$和栅板的回收*粗铅熔炼*火法精铅或电解精炼#第#种%废旧电池中铅膏!泥$和栅板的回收*湿法冶炼!电解沉积$&*#"LM N8.-74U P S R P7U/P9U79.<84XM47N而那种以铅精矿为主要原料’以铅膏为配料炼铅的工艺"属原生铅行业"是原生铅行业炼铅的特殊情况&冶炼过程中"铅膏作为配料使用可有可无&尽管原生铅企业也回收废铅蓄电池"但使用少量铅膏作为配料生产的铅锭仍然采用的是原生铅生产工艺&由于清洁生产注重的是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率’能耗’污染物产生量等因素"为了避免行业清洁生产管理混乱"本文只介绍以铅膏等含铅废料生产再生铅的工艺"而不介绍将铅膏掺入铅精矿熔炼的原生铅工艺&图"$再生铅冶炼的工艺流程]80@"$S P :A98:7N XR M :P 44M O 4P :M 9.7R H N P 7.89.F4U R H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的再生铅企业均采用第"种火法冶炼工艺流程&只有个别企业使用第#种湿法冶炼!电解沉积$工艺流程&以下分别从废铅电池中铅膏!泥$和栅板的回收’粗铅熔炼’火法精炼’电解精炼’电解沉积等工序概述再生铅行业的工艺流程&FE DC 废铅蓄电池中铅膏和栅板的回收目前"我国废铅电池中铅膏和栅板的回收工艺和设备技术水平正在逐步提高&除了手工破碎废铅电池回收铅膏和栅板的企业外"具有一定规模的再生铅企业均使用机械破碎装置&废铅电池中铅膏和栅板的回收工序如图#所示&图#$废铅蓄电池中铅膏和栅板的回收工序]80@#$BR P :H :N 890XR M :P 44M O N P 7.X74U P 79.0R 8.U R 7H 89Y 74U P N P 7.4U M R 70P [7U U P R H废铅酸电池由塑料外壳’板栅’铅膏’隔板和硫酸等组成(",G "()&废旧铅酸蓄电池通过储料运输车倒入料仓"由振动进料器送入输送带输送至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后的物料进入湿式转鼓筛"加入絮凝剂使铅膏与塑料分离&其余物料进一步通过水力分选"栅板从水力分选器底部取出"输送至转鼓筛进行二次清洗"纯净的栅板直接输送至精炼炉或电解池冶炼精铅&洗出的铅膏送至铅膏处理系统进行预脱硫处理"脱硫后送至粗铅冶炼&塑料和隔板清洗后进入料仓"外售&铅膏主要由硫酸铅!6[L=&$’二氧化铅!6[=#$’氧化铅!6[=$和少量硫酸!J #L=&$等组成("*G "3)"其中6[L=&含量较高"热分解温度高"其分解产物硫化物!6[L $用铁!]P $置换也需在较高的温度下进行"从而增大了能耗’铅挥发量和二氧化硫!L=#$排放量&因此"铅膏预脱硫是非常必要的&脱硫方法有#种%"$将6[L=&用纯碱!C 7#E =;$转化为分解温度较低的碳酸铅!6[E =;$"然后将反应后的物料通过泵输送至压滤机"将铅膏与脱硫液分离"滤饼经水洗压滤后"进入熔炼炉冶炼粗铅&滤液和废酸经压滤机处理"纯净的滤液输送到蒸发装置"硫酸钠!C 7#L=&$或芒硝!C 7#L=&+"’J #=$在热气流中干燥并输送至料仓中包装&#$将6[L=&用烧碱!C 7=J $转化为铅酸钠!C 76[!=J $;$"然后将铅膏与脱硫液分离"滤饼经水洗压滤后"进入熔炼炉冶炼粗铅&滤液输送到处理池"经熟石灰!E 7!=J $#$处理"生成石膏!E 7L=&+#J #=$&在料场’装载机’传送带和破碎机上的所有废酸均收集至废酸储槽"或者用纯碱和烧碱中和&FE FC 粗铅冶炼目前"我国再生铅企业的原料主要是从废铅蓄电池中回收获取的铅膏’栅板和碎铅&其中"栅板可以直接用来火法精炼&粗铅熔炼工序见图;&将从废铅电池中回收的脱硫铅膏!6[E =;’6[=#’6[=和少量6[L=&$’碎铅’熔炼炉渣和精炼炉渣按比例直接送入熔炼炉中"经加热熔化’打渣与除杂"一步形成粗铅&主要反应有%6[E =;66[=j E =#!"$#6[=j E 6#6[j E =#!#$6[=#j E 66[j E =#!;$6[L=&j #E 66[L j #E =#!&$6[L j ]P 66[j ]P L !,$#6[L=&j C 7#E =;j ]P j E 66[j ]P C 7#L j E =#j )E =!($熔炼过程中主要的还原剂是白煤!无烟煤$"通过氧化还原反应从铅的氧化物中提取金属铅&加入的铁屑’碳酸钠等作为熔炼介质"不仅进一步降低了6[E =;的熔炼温度"也提供了一种液态熔剂&这些熔炼介质将一些杂质除去"形成铁盐熔渣&从熔炼炉里生产出的粗铅倒入铸模中"凝固后铸块即可送至精炼炉炼精铅"也可以在电解池生产成电解铅&图;$再生铅行业粗铅还原熔炼工序]80@;$6R M :P 44R P .F:U 8M 94/P N U 890O M R N P 7.[FN N 8M 9894P :M 9.7R H N P 7.89.F4U R HFE GC 精铅冶炼再生铅的精铅冶炼既有火法精炼"也有电解冶炼"详细工序见图&&图&$再生铅行业精炼和湿法冶炼工序]80@&$6R M :P 44M O R P O 8989079.AH .R M /P U 7N N FR 0H 894P :M 9.7R H N P 7.89.F4U R H火法精炼是以粗铅’栅板为原料"采用精炼工艺提高铅纯度的过程&再生铅精炼过程中主要有E F ’L9’L[’B 4等杂质"杂质种类与投入的原料有关&大部分再生铅企业除杂质的方法如下%除EF 有#种方法"一是熔析除铜"利用EF 在铅中的溶解度随温度的降低而减小的原理#二是加入硫磺将大部分的E F 以EFL 形式除去&除L9’L[’B 4等杂质则是加入氢氧化钠’硝酸钠"使其以锑酸钠’锡酸钠’砷酸钠等形式分离("))&电解精炼"需要将粗铅或栅板铸成铅阳极"然后以J #L8](和6[L8](的混合液为电解液"逐渐将阳极中的铅电解析出在阴极上"获得高纯度的电解铅&FE HC 电解沉积电解沉积属于湿法冶炼"与电解精炼相似"见图&&与电解精炼不同的是"用电解沉积方法冶炼电铅"该过程不用铸阳极&直接把脱硫铅膏!6[E =;’6[=#’6[=和少量6[L=&$和栅板溶解在过氧化氢!J #=#$和硅氟酸!J #L8]($等液体中"使铅膏中的含铅化合物全部转化为可溶性的氟硅酸铅!6[L8]($液体"通过直流电电积"在阴极能得到))%))&+以上高纯度的电铅(#’)&加J #=#的目的是溶解铅膏中的6[=#&反应式如下%6[E =;j J #L8](66[L8](j E =#j J #=!*$6[=#j J #=#j J #L8](66[L8](j J #=j =#!3$6[=#j 6[j #J #L8](66[L8](j #J #=!)$6[=j J #L8](66[L8](j J #=!"’$GC 再生铅行业存在的问题"$废铅蓄电池回收!收集$和利用!冶炼$管理制度’再生铅1原生铅行业清洁生产标准’行业准入条件’税收优惠政策不够健全’明确’完善"加之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监管方案模糊’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废铅蓄电池回收市场混乱"再生铅和原生铅行业清洁生产管理混乱&这不利于形成公平的行业竞争环境"更不利于再生铅行业的优化升级&尽管目前我国拥有相关的政策’标准’准入条件等"但仍需考虑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或个人以及再生铅和原生铅企业的收益&否则"其执行结果可能不尽人意&#$再生铅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落后"产业分散&我国再生铅厂除少数几个外"其余的在综合能耗’生产设备’企业管理’污染物排放’资源回收利用率’污染物处理等方面均需逐渐改良&再生铅行业中"小厂占多数"其产能占,’+"大多采用人工拆解废铅酸蓄电池"废铅酸液随意倾倒"塑料’铅膏’栅板未实现分选就直接熔炼"给大气’土壤’水环境带来严重风险隐患&HC 对C 策"$完善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及相关部委应健全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制度"允许除铅冶炼企业和电池生产企业外的其他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收集废铅蓄电池#用减税和补贴等经济优)#"LM N 8.-74U P S R P 7U /P 9U 79.<84XM 47N惠政策鼓励再生铅企业回收废铅蓄电池和生产再生铅锭&同时"对回收废铅蓄电池并加以利用的原生铅企业也应该给予经济政策上的优惠&优惠政策可根据处理废铅蓄电池的量进行补贴或减税&为避免原生铅行业与再生铅行业的清洁生产管理发生混乱"应明确原生铅和再生铅的概念"强调铅精矿为原料"铅膏为配料的炼铅工艺属于原生铅行业的特殊情况& #$地方环保职能部门应严防非法回收"严管非法拆解"杜绝地方保护&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我国再生铅厂近;’’家"进行工商注册的仅3)家"而未注册的#’’多家再生铅厂或作坊的老板大多是从回收废铅蓄电池的个人转变而来"他们很容易为了更高的利润去搭建,土窑-非法炼铅"肆意污染环境&因此"地方环保职能部门应以完善的,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制度-’,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加大监管力度"淘汰生产设备落后’高污染’不达标的小再生铅厂!或小作坊$#严守门槛"淘汰非法回收和炼铅的小再生铅厂#通过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优胜劣汰"集中产业&;$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系统"简称,回收管理系统-&首先"环保职能部门需明确,回收管理系统-的监管方案和责任主体&其次"实行废铅蓄电池回收许可制度&环保职能部门在审核具有收集’储存’运输条件的废铅蓄电池回收公司后"再给他们颁发废铅蓄电池回收许可证"获得资质的回收企业应自觉抵制非法回收行为&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可以包括铅冶炼企业’电池生产商’电池代理商’与铅蓄电池相关的销售商和个体等&再次"鼓励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开设更多的回收网点"这些网点均可以提供以旧换新服务!不拘泥于铅蓄电池是否出自本企业$"电池生产商或电池代理商可以利用其零售网络回收废铅蓄电池&回收点可从区域面向全国推广"但到外地设立回收点必须取得该地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回收许可证&最后"做到信息公开"在网上公布废铅蓄电池回收点"以便公众查询’知晓并利用&参考文献(")$张希忠@中国再生铅工业发展现状及展望(d)@资源再生"#’’3!""$%")G#"%(#)$马永刚@中国废铅蓄电池回收和再生铅生产(d)@电源技术"#’’’"#&!;$%"(,G"(3%(;)$和晓才@废铅蓄电池的处理(d)@云南冶金"#’’#";"!#$%;3G &’%(&)$宋剑飞"李丹"陈昭宜@废铅蓄电池的处理处理及资源化%黄丹红丹生产新工艺(d)@环境工程"#’’;"#"!,$%&3G,’% (,)$张百灵@,血铅事件-的深层反思(d)@环境"#’"’!"$%;#G;&% (()$朱海忠"张曌@血铅事件的发生机制’社会危害与应对策略%基于苏北C村铅中毒事件的分析(d)@科学经济社会"#’"#";’!#$%3&G33%(*)$吕玉桦"孔婷"让蔚清@#’’&*#’"#年我国血铅超标事件的流行特征分析(d)@中国预防医学杂志"#’";""&!""$%3(3G3*’%(3)$曹国庆@我国废铅蓄电池产生量与再生铅产能的讨论(d)@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G;3%())$孟良荣"王金良@涉铅职业卫生及防护(d)@电池工业"#’""""(!"$%,;G,,%("’)$王金良"孟良荣"胡信国@铅蓄电池产业链铅污染和铅资源分析%铅蓄电池用于电动汽车的可行性分析!;$(d)@电池工业"#’""""(!&$%#&#G#&,%("")$李富元"李世双"王进@国内外再生铅生产现状及发展趋势(d)@世界有色金属"")))!,$%#;G#*%("#)$李富元@我国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环境现状及对策(d)@中国资源综合利用"#’’’!&$%;G*%(";)$李忠卫"尚辉良"邓雅清@我国再生铅产业发展的现状与瓶颈(d)@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3G("%("&)$孙晓峰@铅蓄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研究(d)@中国环保产业"#’"#!""$%3G""%(",)$郭翠香"赵由才@我国含铅废物现状及铅回收技术研究进展(d)@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3!#1;$%&(G&)%("()$傅欣"贡佩芸"傅毅诚@废铅蓄电池的综合回收利用研究(d)@再生资源研究"#’’*!&$%#,G#*%("*)$李宝宁"许绿丝"郭小燕"等@废铅蓄电池火法冶炼的联合脱硫除铅工艺研究(d)@电源技术"#’";";*!"$%);G)(% ("3)$陆克源@再生铅的新技术发展(d)@资源再生"#’’*!""$%##G #,%("))$胡红云"朱新锋"杨家宽@湿法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中铅的研究进展(d)@化工进展"#’’)"#3!)$%"((#G"(((%第一作者!拜冰阳!")3,!$"男"回族"博士"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清洁生产标准’理论和技术研究&[78[890H790iU4890AF7@M R0@:9通信作者!李艳萍!")*3!$"女"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研究&N P P H Xi:R7P4@M R0@:9。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附件: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5)为加快铅锌行业结构调整,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中铅锌冶炼企业是指除单独利用废旧铅蓄电池等含铅废料生产再生铅项目外的冶炼企业。

一、企业布局和生产规模(一)企业布局新建及改造的铅锌矿山、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应布局于依法设立、功能定位相符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

建设铅锌项目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铅锌项目。

(二)生产规模开采铅锌矿资源,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0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采矿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

新建小型铅锌矿山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10万吨/年(300吨/日),服务年限应在10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1000吨/日)。

采用浮选工艺的矿山企业其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

对于单独处理锌氧化矿或者含锌二次资源的项目,新建及改造项目,火法处理工序规模需达到1.5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湿法单系列规模须达到5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现有企业火法处理工序须达到1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湿法单系列规模须达到3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

单独处理冶炼渣回收稀贵金属的项目,单系列废渣处理规模须达到5万吨/年及以上,单系列铅铋合金电解生产线规模须达到2万吨/年及以上。

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项 目建 设条件 和企 业布 局
( 五) 再 生 铅 企业 应 采 用 生 产 效 率 高 、 能 耗 低
的先 进 工艺及 装备 , 鼓励 采 用 富氧熔 炼 等清 洁 生产 技术 工 艺 , 不得 采 用 国家 明令禁 止 和淘 汰 的落后 工
艺及 设 备 。 废 铅酸 蓄 电池预 处理 及熔 炼设 备必 须配
能 源计 量器 具应 符合 《 用 能单 位 能源 计量 器具 配 备
和管 理通 则 》 ( G B 1 7 1 6 7 — 2 0 0 6 )的有 关 要求 ,符 合 《 再生 铅 单位 产 品 能源 消 耗 限额 》 ( G B 2 5 3 2 3 " 2 0 1 0 ) 标 准要 求 。预处 理一 熔 炼企 业熔 炼工 岂能耗应 低 于 1 2 5千克 标煤/ 吨铅 ,精 炼工 序 能耗 应低 于 2 2千 克 标 煤/ 吨铅 , 铅 总 回收率 大 于 9 8 %. 熔 炼 废 渣 中铅 含
三、 能源 消耗及 资 源综合 利 用 再 生 铅 企 业 必 须 具 备 健 全 的能 源 管 理 体 系 ,
划) 、 强制 性 国家标 准等 要求 。 限制盲 目扩 张 。
( 二) 严禁 在 禁止 开 发 区 、 重点 生 态 功能 区 、 生 态 环境 敏 感 区 、 脆弱区 、 饮 用 水水 源 保 护 区等 重 要 生 态 区域 、 非 工 业 规 划建 设 区 、 大气 污 染 防治 重 点 控制区、 因铅 污染 导致 环境 质量 不 能稳 定 达标 区域 和 其他 需 要 特 别保 护 的区 域 内新 建 、 改建 、 扩 建 再 生铅 项 目。新 建再 生铅 项 目应 布局 于依 法设 立 、 功 能定 位相 符 、 环境保 护 基础 设施 齐 全并 经规 划环 评 的 产业 园 区内 。现有 再生铅 企 业应 逐 步退 城进 园 。

铅锌行业标准规范条件(2015).docx

铅锌行业标准规范条件(2015).docx

附件: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5 )为加快铅锌行业结构调整,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中铅锌冶炼企业是指除单独利用废旧铅蓄电池等含铅废料生产再生铅项目外的冶炼企业。

一、企业布局和生产规模(一)企业布局新建及改造的铅锌矿山、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应布局于依法设立、功能定位相符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

建设铅锌项目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铅锌项目。

(二)生产规模开采铅锌矿资源,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采矿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

新建小型铅锌矿山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10 万吨 / 年( 300 吨/ 日),服务年限应在10 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规模应大于30 万吨 / 年( 1000 吨/ 日)。

采用浮选工艺的矿山企业其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

对于单独处理锌氧化矿或者含锌二次资源的项目,新建及改造项目,火法处理工序规模需达到 1.5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湿法单系列规模须达到 5 万吨金属锌 / 年及以上;现有企业火法处理工序须达到 1 万吨金属锌 / 年及以上,湿法单系列规模须达到 3 万吨金属锌 / 年及以上。

单独处理冶炼渣回收稀贵金属的项目,单系列废渣处理规模须达到 5 万吨 / 年及以上,单系列铅铋合金电解生产线规模须达到 2 万吨/ 年及以上。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20-02-28.【工信部公告2020年第7号】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20-02-28.【工信部公告2020年第7号】

附件铅锌行业规范条件为推进铅锌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铅锌矿山及利用铅、锌精矿和二次资源为原料的铅锌冶炼企业(不包含单独利用废旧铅蓄电池等含铅废料生产的再生铅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总体要求(一)铅锌矿山、冶炼企业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其中,铅锌矿山企业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环境、浪费资源。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二)铅锌矿山、冶炼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鼓励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铅锌精矿产品质量应符合《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GB20424),铅锭产品质量应符合《铅锭》(GB/T469),锌锭产品质量应符合《锌锭》(GB/T470),其他附属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铅锌矿山企业,须采用适合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的先进采矿方法,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法,尽量采用大型先进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

选矿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

根据矿石种类和成分,采用先进适用的选矿工艺,提高选矿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四)铅冶炼企业,粗铅冶炼须采用先进的富氧熔池熔炼-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或富氧闪速熔炼等炼铅工艺,以及其他生产效率高、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安全可靠的先进炼铅工艺,并需配套烟气综合处理设施。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工艺。

鼓励矿铅冶炼企业利用富氧熔池熔炼炉、富氧闪速熔炼炉等先进装备处理铅膏、冶炼渣等含铅二次资源。

(五)锌冶炼企业,硫化锌精矿焙烧工艺单台流态化焙烧炉炉床面积须达到100平方米及以上,并需配套完整的锌冶炼生产系统及烟气综合处理设施。

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政策)

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政策)

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为促进我国铅酸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行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规范行业投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合理布局,控制总量,优化存量,有序竞争,保护环境的原则,制定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一、企业布局(一)所有新建项目应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内的相应功能区建设,符合《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要求,不得建于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环境敏感点周边。

位于工业园区外的现有项目应逐步搬迁入园。

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禁止新建、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生产项目。

(二)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位于Ⅰ—Ⅲ类功能类别的水域周边2公里内。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规定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文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内,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改扩建铅酸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

二、生产能力(一)生产胶体、卷绕式等新型铅酸蓄电池的,或采用拉网式、冲孔式、连铸连轧等先进板栅和极板制造工艺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单班(8小时,下同)20万千伏安时。

(二)生产其他铅酸蓄电池或采用其他板栅和极板制造工艺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单班50万千伏安时。

(三)现有项目应在本准入条件实施后2年内达到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单班20万千伏安时。

(四)生产双极性、铅碳电池(超级电池)等新型工艺结构铅酸蓄电池产品,或其他经特殊审批的生产项目,不受上述生产能力的限制。

三、禁止建设的项目(一)禁止新建、改扩建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硫酸溶液直接与大气连通,维护时需要加注硫酸,外壳为橡塑材质,采用沥青浇注工艺进行封盖的铅酸蓄电池)生产项目,现有生产线应于本准入条件实施后6个月内停止生产。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解读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解读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解读为促进我国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规范行业投资行为,2012 年 5 月 11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以公告的形式联合发布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为促进《准入条件》的贯彻实施,特对其进行解读。

1、为什么要制定《准入条件》铅蓄电池产品历史悠久,广泛应用于交通、电力、通讯、银行等重要行业和领域,是目前化学电池领域中市场份额最大、使用范围最广的产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短时期内难以被其他产品所取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铅蓄电池生产行业主流企业的技术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国和最主要出口国之一,产量超过世界总产量的 1/4。

但是,我国铅蓄电池行业在取得显著发展成就的同时,也存在小组装企业多、自动化程度低,环保设施投入不足、环境污染严重,职业卫生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

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铅污染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我国铅蓄电池行业管理和环保治理,已成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国家高度重视铅蓄电池生产行业造成的铅污染问题。

国务院2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从根本上加强治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铅蓄电池行业结构调整、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

为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快我国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特制定《准入条件》。

2、为什么要严控新建项目据统计,目前全国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达1800 多家,其中不到 200 家的大型企业生产了全国铅蓄电池总产量的 70%;另有半数以上年产量在 5 万千伏安时以下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这些企业的存在造成了大量环保和监管等问题。

目前,我国铅蓄电池行业存在着企业数量过多、产能过剩、产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附件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规范、引导再生铅行业绿色发展,制定《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以废铅蓄电池为主要原料的再生铅企业。

一、项目建设条件和企业布局(一)新建、改建、扩建再生铅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区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应的环境保护规划(行动计划)、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限制盲目扩张。

(二)严禁在禁止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区域、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因铅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再生铅项目。

新建再生铅项目应布局于依法设立、功能定位相符、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

现有再生铅企业应逐步进入产业园区内。

建设再生铅项目时,厂址与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且不少于1公里;含有铅蓄电池生产项目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要求。

二、生产规模、质量、工艺和装备(一)废铅蓄电池预处理项目规模应在10万吨/年以上,预处理-熔炼项目再生铅规模应在6万吨/年以上。

(二)再生铅企业应建有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再生铅及铅合金锭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发布的相关标准规定。

(三)对于含酸液的废铅蓄电池,再生铅企业应整只含酸液收购;再生铅企业收购的废铅蓄电池破损率不能超过5%。

再生铅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的有关要求,应采用自动化破碎分选工艺和装备处置废铅蓄电池,禁止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人工拆解、露天环境下破碎作业,严禁直接排放废铅蓄电池中的废酸液。

企业预处理车间地面必须采取防渗漏处理,必须具备废酸液回收处置、废气有效收集和净化、废水循环使用等配套环保设施和技术。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为加快铅锌行业结构调整,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中铅锌冶炼企业是指除单独利用废旧铅蓄电池等含铅废料生产再生铅项目外的冶炼企业。

一、企业布局和生产规模新建及改造的铅锌矿山、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应布局于依法设立、功能定位相符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

建设铅锌项目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新建铅锌项目。

开采铅锌矿资源,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辟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采矿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矿山建设和开辟,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

新建小型铅锌矿山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 10 万吨/年 (300 吨/日) ,服务年限应在 10 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规模应大于 30 万吨/年(1000 吨/日)。

采用浮选工艺的矿山企业其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

对于单独处理锌氧化矿或者含锌二次资源的项目,新建及改造项目,火法处理工序规模需达到 1.5 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湿法单系列规模须达到 5 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现有企业火法处理工序须达到 1 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湿法单系列规模须达到 3 万吨金属锌/ 年及以上。

单独处理冶炼渣回收稀贵金属的项目,单系列废渣处理规模须达到 5 万吨/年及以上,单系列铅铋合金电解生产线规模须达到 2 万吨/年及以上。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铅锌采选、冶炼企业须建有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铅锌精矿必须符合《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GB20424-2022) ,铅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GB/T469-2022) ,锌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70-2022) ,其他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实施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实施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实施工作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年(卷),期】2013(006)006
【总页数】1页(P1)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审计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 [J], 无;
2.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审计署统计局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J], 水利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审计署; 国家统计局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及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 [J],
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批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 [J],
5.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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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为规范、引导再生铅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工信部联节〔2011〕51号等规定和要求,制定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一、项目建设条件和企业生产布局一新建或者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本地区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源、能源状况和市场需求情况,要依据产业布局和国家相关规划严格审批再生铅项目,抑制盲目扩张。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以及食品、药品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划定的重点区域和因铅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内不得新建再生铅项目。

已在上述区域内生产运营的再生铅企业要根据该区域有关规划,依法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再生铅企业厂址选择应符合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的要求。

二、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一新建再生铅项目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单系列生产能力,下同。

淘汰1万吨/年以下再生铅生产能力,以及坩埚熔炼、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等工艺及设备。

鼓励企业实施5万吨/年以上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到2013年底以前淘汰3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生产能力。

二再生铅企业必须整只回收废铅蓄电池,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中的有关要求,禁止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人工破碎和露天环境下破碎作业,严禁直接排放铅蓄电池破碎产生的废酸液。

企业应采用机械化破碎分选处置废铅蓄电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预处理过程中采用水力分选的,必须做到水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泄。

对分选出的铅膏必须进行脱硫预处理或送硫化铅精矿冶炼厂合并处理,脱硫母液必须进行处理并回收副产品。

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年(卷),期】2016(034)009
【摘要】从工信部获悉,为规范、引导再生铅行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我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以下是《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全文:
【总页数】3页(P8-10)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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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文档

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文档

附件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为促进我国铅酸蓄电池产业的结构调整及升级转型,保证行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规范行业投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合理布局,控制总量,优化存量,有序竞争,保护环境的原则,制定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一、新建项目要求新建项目要求(一)产业布局产业布局1、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科学合理地规划本地区铅酸蓄电池行业的发展,按照《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加市场增量“等量置换”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并使其符合本地区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的要求。

2、项目的选址应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相应的功能区内,不得建于环境敏感地区项目周边,如食品加工等生产项目;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禁止新建、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3、项目的选址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保护防护距离要求及《环境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项目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应符合有关要求。

4、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项目不应建在好于Ⅲ类(含Ⅲ类)水质类别的水域及其周边。

5、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周边,不得建设铅酸蓄电池项目。

6、项目应由具备国家批准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和工艺布局设计。

7、项目应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

(二)工艺技术1、项目应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鼓励类产品。

2、项目应采用无镉、无砷、内化成工艺。

3、项目应采用连铸连轧、连冲、拉网、压铸或者集中供铅重力浇铸板栅技术;造粒或挤膏技术(管式极板);自动配酸技术;自动分板、刷板技术;自动烧焊或者自动铸焊技术;自动胶封或者自动热封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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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年第38号
为推进再生铅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了《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现予公告。

附件: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2012年8月27日
2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为规范、引导再生铅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工信部联节〔2011〕51号)等规定和要求,制定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项目建设条件和企业生产布局
(一)新建或者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本地区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源、能源状况和市场需求情况,要依据产业布局和国家相关规划严格审批再生铅项目,抑制盲目扩张。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以及食品、药品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划定的重点区域和因铅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内不得新建再生铅项目。

已在上述区域内生产运营的再生铅企业要根据该区域有关规划,依法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再生铅企业厂址选择应符合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的要求。

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
(一)新建再生铅项目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单系列生产能力,下同)。

淘汰1万吨/年以下再生铅生产能力,以及坩埚熔炼、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等工艺及设备。

鼓励企业实施5万吨/年以上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到2013年底以前淘汰3
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生产能力。

(二)再生铅企业必须整只回收废铅蓄电池,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中的有关要求,禁止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人工破碎和露天环境下破碎作业,严禁直接排放铅蓄电池破碎产生的废酸液。

企业应采用机械化破碎分选处
置废铅蓄电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预处理过程中采用水力分选的,必须做到水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泄。

对分选出的铅膏必须进行脱硫预处理或送硫化铅精矿冶炼厂合并处理,脱硫母液必须进行处理并回收副产品。

(三)再生铅企业不得直接熔炼带壳废铅蓄电池,不得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铅,应采用密闭熔炼、低温连续熔炼、新型节能环保熔炼炉等先进工艺及设备,并在负压条件下生产,防止废气逸出。

同时应具备完整的废水、废气净化设施、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等装置。

企业应严格执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确保废水、废气等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能源消耗及资源综合利用
(一)利用原生矿合并处理含铅废料的企业能源消耗及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应参照《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2007年第13号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二)单独处理含铅废料的新建、改建、扩建再生铅项目综合能耗应低于130
千克标准煤/吨铅,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8%,废水实现全部循环利用。

(三)现有再生铅企业综合能耗应低于185千克标准煤/吨铅,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6%,冶炼弃渣中铅含量小于2%,废水循环利用率应大于98%。

现有再生铅企业综合能耗指标应在2013年底前达到新建项目标准。

环境保护
(一)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现有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定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两次审核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两年,位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较大的再生铅企业应当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现有熔炼设施的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去除原料中含氯物质及切削油等有机物。

鼓励企业封闭化生产。

(二)从事涉铅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废铅蓄电池的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省级环保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的相关要求。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的经营活动。

废铅蓄电池外壳应经过彻底清洗后,满足环保标准《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T 364)的要求后方可再生使用。

(三)再生铅企业要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和重金属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具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

生产废水、废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要求,工人洗衣、洗浴、车间冲洗废水等应单独收集处理。

再生铅企业生产的废渣、燃煤炉渣等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要规范物料堆放场、废渣场、排污口的管理,新建、改扩建再生铅项目要同步建设配套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现有再生铅企业应在2013年底前完成。

再生铅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自行监测能力,要建立自行监测制度,按照要求制定方案,对所有排放的污染物定期开展监测,特别是要建立铅污染物的日监测制度,每日向公众发布自行监测结果,每月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排放二恶英的企业和单位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二恶英排放监测,并将数据上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

(四)废气中铅尘应采用自动清灰的布袋除尘技术、静电除尘技术、湿法除尘技术等进行处理,生产车间必须有良好的排风系统,应建有通风除尘系统对车间内含铅烟气进行收集处理,鼓励企业将收尘灰返回熔炼系统处理。

废水、废气等排放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要求。

再生铅企业产生的废弃渣,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泥渣,除尘系统净化回收的含铅烟尘(灰),防尘系统中废弃的吸附材料、燃煤炉渣等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鼓励企业将沉淀泥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于没有处置能力的再生铅企业,要求其产生的废渣及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含铅量大于2%的水处理泥渣、铅烟尘(灰)必须要经过二次处理。

生产过程中的废弃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五)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
(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再生铅企业的作业环境必须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的要求。

(二)企业应当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培训、检查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三)企业应当有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对重大危险源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备。

铅冶炼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四)对再生铅企业关键生产环节推行岗位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主要包括废酸水处理、含铅废弃物处理、废弃物清除、空气污染防治、职业灾害急救、铅作业技术等关键岗位。

要求2013年底前,再生铅企业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经过培训并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资质的比例不低于企业总人数的10%。

(五)企业用工制度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监督与管理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按照本准入条件,组织对再生铅生产企业进行核查。

未列入环境保护部环保核查公告名单的企业,不予通过准入条件审查。

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

(二)对不符合规划布局、生产规模、工艺装备、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要求的再生铅项目,有关部门不予核准或备案,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质检、安监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和其它形式的授信支持。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再生铅生产企业执行准入条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有关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要协助做好本准入条件的实施工作,加强行业协调和自律管理。

附则
(一)再生铅是指以含铅废料为原料,主要是废铅蓄电池金属态铅废料等经过冶炼加工工艺而生产出再生铅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再生铅行业包括废铅蓄电池等含铅废料的回收利用。

(二)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再生铅企业和项目。

(三)本准入条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政策若进行修订,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四)本准入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调控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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