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故朝议大夫海州运判李公潜溪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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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故朝议大夫海州运判李公潜溪墓志铭【景沆撰】
公姓李氏,讳鐏,字前其,号潜溪。
父我斋公,讳疆,乾隆五十一年顺天举人,道光元年以公官加级、诰赠朝议大夫,母氏袁,诰赠太恭人,继母氏朱,诰赠太恭人。
祖莲塘公,讳琬,历官至浙江温处兵备道。
先世具莲塘公墓志中莲塘公厚德懿行,人怀其泽,我斋公与兄汉川、西园两公色养臻至、友爱最笃。
维时,家法修明,咸有矩矱,景沆犹及之而以知公之为,恪承先人志事也。
公幼聪,祖父钟爱,长而嗜学,工于诗,嘉庆六年以选贡入太学,乡试数不遇,遵朱太恭人命,援衡工例、以运判需次扬州。
扬州商贾所聚、习沿侈靡,公皭然不汙。
两江总督百公菊溪、孙公吉圃器重公,先后檄赴砀山、仪徵修河,特委任。
十九年摄通州运判。
二十四年补海州运判、盐官,职督课。
迫之则病商,狥之则病民。
公宽严得宜,所至商民便之。
海州运河籍草壩菑,泻决辄害田,缘之滋讼。
公请帑易以顶冲孙姓祖坟,筑堤护之,帑所不及,公独力捐修,壩成而讼端绝。
道光五年,丁朱太恭人忧,服阕,分发浙江,委请靖江督运,民不淡食而饷课足。
十七年,届补,以目昏请假卸委,未及归,感微疾,于五月初七日殁于浙江之客邸距。
生于乾隆四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享年六十有一。
公性孝,六岁,袁太恭人殁,哀泣如成人。
十九岁,我斋公殁,丧葬尽礼。
朱太恭人生子四,皆幼,以家事嘱公,抚诸弟成立,析箸无所私,终身雍穆,胥忘其为异母兄弟也。
公官于外,朱太恭人思公,就公养,遂殁于海州官署。
方在砀山工次,领项不敷,朱太恭人命捐金盈万,得速竣,遂膺荐。
是固朱太恭人贤明、识大体,而公之顺乎亲亦可见矣。
公拯困扶倾,有莲塘公风。
同官锡绶病于海州,公延之署医药,朱太恭人尝躬视汤饵。
公缉匪应得功,让与之,锡绶获超次补。
友朋藉公资与力以济者不胜觅缕也。
公生平和易,犯而不较。
昔李知本之礼让、沈诠之无争,史官于孝友传缉而序之,岂非导之有源、充之必至欤?
公之姑适袁氏,女贤淑,我斋公为公娶之。
生于乾隆三十八年三月初十日,卒于乾隆五十七年十二月初七日。
姑以女之从妹德性相若,复归公,子一,世淳,分发甘肃试用府经历。
继配袁恭人出女二,一适潍县、邱县教谕田公起坊之男,太学生若聪,侧室刘氏出。
一适长山县候选知县袁公淇之男,太学生祗业,继配袁恭人出。
孙二,映榆、映桂。
是年十一月十八日,继配袁恭人命子世淳奉公柩与元配袁恭人合葬于寿光县西南十里潘曲村之东阡,亥山己向兼壬丙三分,侧室刘氏先卒,亦附焉。
铭曰:
维其有是,以似归所。
受为可继,后之则效。
端在于是。
诰授奉政大夫、前广东罗定直隶州知州、署潮州知府、再从侄景沆谨撰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