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88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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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2014年6月1日实施
前言
本标准代替食品企业GB 14881-1994通用卫生标准。
与GB 14881-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
-修改标准结构;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强调了食品生产在原料,加工,产品储运等全过程中对食品安全控制的要求,制定了控制生物,化学和物理污染的主要措施;
-从预防生物,化学和物理污染的角度出发,修改生产设备的有关内容,对生产设备的布局,材料和设计提出要求;
-增加了原材料采购,验收,运输和储存的有关要求;
-增加了产品追溯和召回的具体要求;
-增加了对档案和文件的管理要求。
-增加了附录“食品加工环境中微生物监测程序指南”。
食品生产国家食品安全通用卫生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过程中场所,设施和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标准,包括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食品的生产。
需要为生产某种食品制定专门的卫生标准时,以该标准为基础。
2术语和定义
2.1污染
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将生物,化学,物理污染因素纳入过程。
2.2害虫
由昆虫,鸟类,啮齿动物和其他生物(包括苍蝇,蟑螂,麻雀,小鼠等)引起的不良影响。
2.3食品加工人员
直接接触已包装或未包装食品,食品设备和器具以及食品接触表面的操作员。
2.4接触面
设备,工具,人体等易触及的表面
2.5分离
通过在商品,设施和区域之间留出一定的空间,而不是通过建立物理隔离的方式进行隔离。
2.6分离
通过设置物理屏障(例如墙壁,卫生屏障,口罩或单独的房间)来实现隔离。
2.7食品加工设施
用于食品加工的建筑物和场所以及其他建筑物,场所和周围环境的管理方式相同。
2.8监控
根据预设的方法和参数进行观察或测量,以评估控制链接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2.9工作服
根据不同生产区域的要求,提供了特殊的服装,以减少食品加工人员污染食品的风险。
3选址与厂区环境
3.1选址
3.1.1工厂不得选择食物污染严重的区域。
如果某个地方对食品安全和食品食用有明显不利影响,并且不能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则必须避免在该地址建厂。
3.1.2工厂不应选择不能有效清除危险废物,灰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污染源的位置。
3.1.3不宜在厂区选择容易发生洪灾的地区,在难以避免的地方应设计必要的预防措施。
3.1.4在植物区域周围不宜有大量害虫的潜在场所,当难以避免时,应设计必要的预防措施。
3.2厂房环境
3.2.1应考虑环境对粮食生产造成的潜在污染风险,并应采取适当措施将其减至最低。
3.2.2厂房区域应合理安排,每个功能区域应明确划分,并应采取适当的分隔或分隔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
3.2.3厂房区域的道路应使用混凝土,沥青或其他硬质材料铺筑;在露天场所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例如铺设水泥,地砖或草坪,以保持环境清洁并在正常天气下防止灰尘和水的积聚。
3.2.4植物绿化应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并应定期维护植被以防止有害生物的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