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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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公布日期】2011.08.31
•【字号】沪教委基[2011]75号
•【施行日期】2011.08.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基〔2011〕75号)
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局、公司,上海新华书店,各区县新华书店:
为确保2012年春季教学用书及时到位,请各单位根据市教委颁发的2012年春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认真做好2012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各学段教学用书预订单附后)。

中小学教学用书发行工作委托上海新华书店负责。

各学校要认真核实各年级学生人数,做到一次订准订足。

各学校、各新华书店要指派专人负责征订发行工作,务必抓紧做好此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附2012年春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预订单上所列的教学用书系根据本市中小学课程计划确定,除该预订单和市教委通过正式文件印发的其他预订单以外,其他单位和部门所发的各种书刊订单所列的书刊均属课外读物,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要求或组织学生购买。

从1999年秋季起,凡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准许在本市中小学使用的教材(含原上海市教材编审委员会对一期课改教材审查通过的教材),已在教材封底刊印“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
委员会审查准予试(验)用(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准予使用),准用号……(一期课改教材准用号为‘Ⅰ……’,二期课改教材准用号为
‘Ⅱ……’)”字样,并列入每年春、秋两季市教委编发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或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任何学校不得作为教学用书,不得为学生代订代购。

原国家教委《中小学教材编写、审查和选用的规定》(教基〔1995〕2号)第十七条明确“对违反规定的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罚款,直至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分”。

各级新华书店应严格遵守上述有关规定。

二、教学用书预订单中注明“待审”的试用(试验)教学用书,届时如未通过审查,则按学校预订数供应现行教材。

审查结果将于2012年2月1日前在上海教育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三、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的要求,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为学生选订教材的费用由区县财政支付,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教材和作业本的一切费用。

四、由于教材预订工作繁杂,各学校在预订时须特别注意“类别”、“书名”、“出版社”、“估价”、“备注”等各栏的说明,根据需要确定订数。

新华书店要认真核对订数,仔细做好汇总和发行工作。

五、各区县教育局、教研部门及各中小学要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基础教育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5〕75号)中有关教材选用的要求,加强对教材选用的指导,切实做好教材的选用工作。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免费提供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8〕7号)的规定,各小学为学生选订的教材总价不得超过135元/学期的控制标准,其中基础型课程教学用书和教学资料为必选
用书,一般不超过115元,拓展型(含教育部专题教育用书)和探究型课程教学用书一般不超过20元;各初中为学生选订的教材总价不得超过166.5元/学期的控制标准,其中基础型课程教学用书和教学资料为必选用书,一般不超过141.5元,拓展型(含教育部专题教育用书)和探究型课程教学用书选订的总价一般不超过25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调本市公办中小学学生“课本和作业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6〕65号),本市公办高中学生“课本和作业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学期220元,各高中学校应以此为选订教材总价的控制标准。

2012年春季,本市小学唱游、体育与健身,初中音乐、体育与健身和艺术学科教材继续试行循环使用,学校选用时请注意备注栏目的相关说明。

六、为解决个别学生在特殊情况下的教材订购困难,请各单位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转学学生的用书由原学校负责预订并按预订书目代购,及时发给转学学生。

(二)区县新华书店应有适量的备货,以便在本区县内调剂余缺。

(三)市新华书店在各区县设课本零售点(共19个,见附件1)以方便学生个别购书。

七、预订工作自即日起至2011年9月28日止。

请各学校根据本区县和本校教材选用要求,填妥订单后按时报当地新华书店,以免发生逾期或临时补订不能保证供应的情况。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课本零售点(19个)
2.2012年春季小学教学用书预订单(略)
3.2012年春季初中教学用书预订单(略)
4.2012年春季高中教学用书预订单(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附件1:
上海市中小学课本零售点(19个)
店名地址电话
黄浦区新华书店课本门市部广东路362号63289444
原卢湾区新华书店课本门市部鲁班路359号63016472
徐汇区新华书店课本发行组中山南二路260号64162792
普陀区新华书店课本发行组兰溪路138号2楼62161553
长宁区新华书店课本发行组娄山关路490号62595407
静安区新华书店课本发行组海防路338弄1号62770464
闸北区新华书店课本发行组芷江西路776号209室 56551946
虹口区新华书店课本门市部塘沽路623号63245234
杨浦区新华书店课本发行组延吉中路35号55806231
浦东新区新华书店课本门市部乳山路75号58767157
浦东新区南汇新华书店课本门市部惠南镇南门大街18号58018715
宝山区新华书店教育书店同泰北路15号56174710
闵行区新华书店课本发行组莘浜路270号64885357
嘉定区新华书店课本发行组清河路56号59527699
松江区新华书店课本发行组中山中路216号57811918
金山区新华书店教材门市部石化卫清路734号57965565
青浦区新华书店课本发行组胜利路盈秀路内69221023
奉贤区新华书店课本发行组解放西路315号57108415
崇明县新华书店课本门市部中津桥路55号6961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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