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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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

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

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教育厅(局)、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以下简称《意见》),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促进供需见面,尽快实现就业,现就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积极做好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建设工作。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疏通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改善基层人才匮乏现状的重要措施。

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等部门,要根据《意见》和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印发的《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分工方案》,通力合作,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各地要在认真考察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的基础上,将条件合格并有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确定为见习单位。

要广泛收集见习单位的见习岗位信息,并定期予以发布。

对于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见习单位,可以将其确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并予以挂牌。

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一般确定为三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建设类专业学生企业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建设类专业学生企业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建设类专业学生企业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01.20•【文号】建人[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建设类专业学生企业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2〕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教育局,部机关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各有关社会团体: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建设类专业学生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新生力量,是宝贵的人才资源。

做好建设类专业学生企业实习工作,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至关重要。

近几年,各地学校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完善学生实践性教学环节建设,努力探索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创新管理模式,迫切需要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要把建设类专业人才实践能力培养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学生到企业实习,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使培养的人才更加适合行业的用人需求。

为做好建设类专业学生企业实习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学校对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一)企业实习是建设类专业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树立学生的工程意识,促进理论知识转化为工程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就业本领极为重要。

企业实习一般包括认识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学校要根据建设类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规范的要求,在不同教学阶段统筹安排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合理确定企业实习的内容、时间、形式、学分和评价方式等,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

在2012届毕业生实习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2012届毕业生实习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信息工程系2012届毕业生实习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11年12月16日)王亚军同学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动员暨就业诚信宣誓大会,到会的是这一届共4个班145名同学的大多数。

我要感谢在场的所有同学,三年前你们在众多的职业类学校中选择了我们学院,选择了我们,这是对我们最大的理解与支持。

虽然学校的条件还不是最好,虽然学校的工作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但同学们努力学习,认真思考,积极工作,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各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你们用汗水和智慧践行了与学校共同成长,与老师共同成长,践行了诚毅勤俭的校训精神。

你们是学校的主人,是信息系的主人,是信息系最亮丽的风景,是我系发展与进步的主要动力,我们为拥有你们这样的学生而满足,而自豪。

所有这些让我们感动,我们都记在心理,信息系是不会忘记大家的。

在这里我代表全系教职员工向同学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焦助理和俞辅导员老师讲得很好,我再补充强调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毕业实习时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和我们对大家的要求;第二个问题,就业诚信问题。

这两个问题的核心就是“诚毅勤俭”,这是97岁高龄的学院创办人蒋爷爷对你们的一贯要求,希望能引起同学们的关注。

毕业实习时要注意的问题和我们的要求一、给实习单位领导留下好印象要向实习单位展示自己的优点,让人记住你。

学生在实习中要善于观察,取长补短。

一般说,领导都喜欢给自己补短的人才。

有的领导在获取信息时是属于“阅读型”的,你可以把重要的信息写成报告交给他;有的领导是属于“倾听型”的,你在汇报工作时,可以先讲结果。

在讲事情经过时,也要言简意赅。

这样,你就会给实习单位领导留下良好的印象,只要有机会进人,他就会第一个想到你,关注你。

实习期间要注意个人形象。

实习生既代表个人,也代表学校的学生群体形象,还代表实习单位的形象。

因此,在实习期间处理问题时要本着对自己、对学校、对实习单位负责的态度,要有责任意识。

二、从小事做起每天坚持做好几件小事,如每天坚持打扫办公室卫生,打开水,整理内务,分发文件等。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2012版)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2012版)

XX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实施细则2012年9月为推进我院国家骨干院校项目建设,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使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结合我院骨干院校项目建设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第一条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为中心,以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为工作目标,引导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意识,采用积极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断开拓就业市场,促进毕业生就业。

建立立足山东,兼顾沿海,面向全国,以国有铁路、地方铁路、城市地铁、铁路工程局、铁道装备制造企业、地方企事业单位为服务方向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体系,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协调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

设立院、系两级就业指导办公室,实施就业“一把手工程”,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促进就业机制。

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各系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一)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宏观领导,统一指挥和全面协调相关部门就业工作的开展;(二)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部署,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三)审定和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四)负责全院毕业生跟踪调查方案的审定和实施;(五)负责总结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审定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六)讨论、决定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2012届毕业生实习手册书写注意事项

2012届毕业生实习手册书写注意事项

2012届毕业生实习手册书写注意事项一、封面1.专业名称:例如填写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或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等2.班级:例如填写道桥09301或道桥07501等3.实习单位:填写名称必须与手册最后的实习单位评语所盖公章显示的单位名称一致。

4.指导教师:填写系指定的教师姓名。

二、实习时间安排: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统一规定为:2011年8月28日开始,至2012年6月25日结束,要求以周为单位纪录实习内容(不包括国家法定长假周)。

每周一篇,不能多也不能少。

三、实习周记1.实习岗位:填写实习具体的工作岗位名称2.日期:书写本次实习周记的日期,为本周末(星期六)的日期。

3.周记内容:首先列出本周的主要工作内容,然后总结本周的工作体会或工作收获。

四、实习报告1.分四个方面书写:实习名称:顶岗实习实习目的:培养独立工作和生活能力,锻炼工作纪律性,学会专业技能知识和社会需求的相互融合,具备应用本专业技能完成社会生产任务的能力。

实习过程:(学生书写)实习总结:(学生书写)2.书写要求(1)实习过程:包括实习单位的概况、实习岗位的名称、实习岗位的性质及特点、实习岗位的工作规范、对从岗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素质要求、实习岗位的工作过程。

(2)实习总结:通过本次实习,对所学专业有何新的认识,从事的实习岗位在哪些方面与本专业有关、用到了哪些专业知识,学习到了哪些新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和非本专业)、本专业的那些技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本专业也该增加哪些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等。

最后总结实习的收获(从专业与社会结合、了解工作岗位对人才的基本要求、自己不足之处、今后努力的方向等几个方面描述)。

3.指导教师评语:针对学生整体实习情况写出总结性评价,从实习态度、实习表现、实习是否达到目的、实习周记的填写情况等几个方面评价,成绩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五、实习考勤表1.认真填写姓名、班级(专业+班号)、实习单位全称。

2.考勤记录符号:出勤√,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3.周记栏:周记按时完成√,周记未按时完成×4.考勤周数必须与规定的实习周数一致。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11.10•【文号】教学[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不少;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严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国发16号文件)精神,把2012年作为“落实年”,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确保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的“一把手”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关于做好选调2012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共五则)

关于做好选调2012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共五则)

关于做好选调2012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共五则)第一篇:关于做好选调2012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关于做好选调2012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关于继续从高等学校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6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选调2012届优秀毕业生(含研究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调名额2012年省委组织部从我校选调3名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1.政治素质好。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2.学习成绩优良。

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应通过国家大学英语、俄语、日语四级,艺术类毕业生应通过国家大学英语B级);3.组织协调能力强。

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应具有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4.思想品质好。

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5.其他资格条件。

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推荐人选应为辽宁生源;定向生、委培生、独立学院学生和已经签约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参加考研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申报,但必须服从选调工作安排。

三、工作安排1.报名(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9日前)。

本人自愿报名并递交申请书至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做到宣 1 传到位,动员到位。

2.审查(1月10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审查推荐人选资格,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防止弄虚作假,真正把好选调生推荐入口关。

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审查合格后,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将相关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2.07.25•【文号】人社厅发[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

目前,2012届高校毕业生已陆续离校,其中尚有一部分高校毕业生仍在寻找工作。

各地要将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点,开展实名登记,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是准确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认真做好登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摸清底数。

各地可以通过办理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扶持政策落实、高校提供、与教育部门加强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和基本情况。

(二)信息登记。

各地在摸清情况的同时,要认真填写《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建立实名制信息数据库。

《登记表》中的信息要确保完整、真实、准确,不漏项、不缺项。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9•【字号】辽政发[2012]25号•【施行日期】2012.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2〕2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领导作用。

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在安排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制定产业规划时充分考虑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积极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

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实施“一把手”工程,树立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全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部队建功立业(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

对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员编制、户口档案、职称评定、教育培训、人员流动、资金支持等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

通过加强宣传、实行最低服务年限等措施,吸引和留住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

(二)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建立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

人文学院2012年度学生工作总结

人文学院2012年度学生工作总结

人文学院2012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学工部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人文学院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院学生工作重点,按照2012年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积极探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秉承“习百家文、树上善人”的育人理念,以学风建设为重点,坚持学生活动与专业教育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为学生搭建各种服务平台,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促进全体学生成长成才。

回顾一年工作,总结如下:1、党团建设。

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的教育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全年12名学生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32名发展对象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建议党组织吸收为预备党员。

团总支认真组织开展第34期、第35期党校分校的学习,做好165名党校学员的思想教育工作,5月份与12月份开展了党校学员思想交流会,让同学们获益匪浅。

人文学院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改进和完善人文学院党组织,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基层党支部实际,人文学院建立了商务英语、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党支部,负责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2012年11月,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学院党委统一部署,经人文学院党总支研究,结合人文学院的实际情况,在人文学院开展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各党支部和团支部利用集中学习、党团组织生活、学生主题班会等形式,围绕学校发展、人才培养、骨干院校建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开展学习和讨论。

此外,学院团总支在11月14日召开了第六次代表大会、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

学院团委书记学生处副处长严洪广、人文学院院长梁丽华、各兄弟分院团总支书记、各专业党支部书记、分院所有辅导员出席大会,153名团员、学生代表参加大会。

大会进行委员选举。

经法定程序后,黄玉海等18名同学当选为共青团人文学院第七届委员会委员。

2012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

2012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

2012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及规定(一)签署《就业协议书》的程序凡签署协议书的毕业生,请务必将协议书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以便学校统一办理派遣手续。

具体程序如下:1.毕业生本人首先如实填写基本情况;2.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没有人事接收权的用人单位还需当地人事主管部门盖章;3.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备注栏中签署其他约定条款;4.签署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纳入当年就业计划,其余两份由用人单位和本人留存。

(二)办理和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必须使用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接收毕业生,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和领取《就业报到证》的程序如下:1.《就业报到证》一般由学校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采取集中办理和分期分批办理相结合的方式。

毕业生在毕业前联系到用人单位的,签署《就业协议书》后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集中到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前由学校分期分批办理;9月1日以后由学生自行办理)。

学校于5月中旬前,将签署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和申请回原籍的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统一发放。

2.毕业生根据规定时间到学校领取《就业报到证》。

3.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者,到学校就业信息网下载、打印《就业报到证遗失申请表》,本人持申请表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上报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批准后补发《就业报到证》,注明“遗失补证”。

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毕业超过两年择业期(毕业两年后的6月30日)不予以补办就业报到证,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办就业报到证明。

(三)关于报考研究生、专升本毕业生的就业1.对于报考研究生、专升本的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在协议“备注”栏中注明处理意见,否则由此引发的协议纠纷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2012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综合实践工作任务指导书

2012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综合实践工作任务指导书

新通国际学院(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综合实践工作任务指导书新通国际学院营销专业组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综合实践工作任务指导书一、毕业综合实践环节的性质、目的和任务(一)性质毕业论文是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后进行的必修性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校培养成果检验的有效手段。

(二)目的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可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开拓创新的钻研精神。

毕业生应充分利用在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

(三)任务1.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市场营销领域某一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整理分析所搜集的资料,最后撰写出毕业论文。

2.在毕业论文中能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

3.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使学生学会围绕课题进行调研,收集整理资料,并锻炼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企业管理工作的一般程序、内容和方法。

4.培养实事求是、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培养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观念。

二、毕业综合实践环节的基本内容毕业论文的题目应体现市场营销领域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与新制度在某一企业市场营销中的应用。

要求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力求解决实际问题。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1.选题要求与原则市场营销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大致可分为理论研究型和解决实际问题型两种。

毕业论文选题既可直接来自各行业企业市场营销实际,也可根据管理理论发展趋势和方向,研究企业市场营销未来发展方面的问题。

但不论哪种选题,毕业论文需要保证教学质量,具体须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性边界原则:毕业论文要目的明确、范围合理,不可太空泛,也不宜太小,不能满足综合训练要求。

(2)难易适中原则:毕业论文选题切忌泛题和难题。

空泛无物,难以写出质量好的论文难题,使学生难深入研究,在有限时间里难以完成。

(3)最大教学训练原则:毕业论文选题必须最大限度地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使学生受到全面的锻炼。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6.30•【字号】鲁教高字[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意见(鲁教高字〔2009〕12号)各高等职业院校,各市教育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鲁发[2005]35号)文件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规范高职院校顶岗实习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高职特色,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顶岗实习工作的目的和意义顶岗实习是推进职业教育“职业化”、实现高职实习实训场所与职业工作环境的零距离对接的高职教学基本规范,是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关键教学环节,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直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获得真实职业体验,锻炼提高工作能力,达到从业基本要求,最终实现顺利就业。

加强顶岗实习的规范与管理是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引导、企业与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学校处于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是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者和管理者。

学校要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组织管理。

要建立健全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制度,构建顶岗实习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应届顶岗实习计划及安排

应届顶岗实习计划及安排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12届顶岗实习计划及安排根据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2008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08级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和2009级数学教育专业学生将在2011-2012学年下期进行顶岗实习,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顶岗实习目的顶岗实习是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极为重要的教学环节,能充分践行我校“教学做合一”育人模式,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技能”人才的最好方式,同时也是学生将理论知识联系实际,实现由学校到社会的转化,缩短与社会磨合期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巩固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实际操作技能,达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同时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

通过顶岗实习,培养学生热爱劳动、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综合择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培养、锻炼学生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培养学生调查研究能力。

在实习中,学生以不同的身份到用人单位现场工作,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产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验证、巩固和深化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亲身参加组织管理工作和参加一定的专业劳动,对系统了解专业情况,加深对专业理论知识的全面理解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顶岗实习内容(师范)教育顶岗实习的内容包括: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调查。

1、教学工作:包括钻研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讲、上课、实验等主要教学环节,以及辅导、批改作业、讲评、成绩考核、组织课外学习活动等辅助教学环节。

2、班主任工作:运用所学教育科学理论于班主任工作实践,了解班主任工作意义、基本内容与一般规律,学习班主任工作基本方法,培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3、教育调查:①对中等学校的基本情况、历史与现实的调查;②对实习学校所在地区教育现状的调查;③对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教书育人经验、教学方法与教改实践的总结;④对教学对象的心理、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智能水平与政治思想品德状况的调查;⑤对学校历届校友在工作和事业上的成功与不足的原因分析等。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5•【字号】晋政发[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实现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强化目标责任,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坚持就业优先,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战略,在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努力实现转型跨越发展中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实现扩大就业和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统筹安排,合理规划。

要健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考核和监督。

二、畅通就业渠道,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三)各地要根据统筹城乡和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位,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

要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进一步落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就业政策措施。

社区矫正专业2012届毕业生综合实践实施计划[1]

社区矫正专业2012届毕业生综合实践实施计划[1]

刑事司法系社区矫正专业2012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实施计划三、毕业综合实践课题(一)时间安排序项目内容完成时间号1 教师出题2011年11月25日2 教研室审核2011年11月28日3 在审核的基础上,教师对所出题目进行修改2011年11月30日4 学生选题2011年12月14日5 确定论文指导老师,下达任务书2011年12月20日6 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进行开题,提交开题报告2012年2月29日7 指导教师修改开题报告2012年3月16日8 学生进行论文写作(包括中期检查等)2012年5月18日9 论文答辩2012年6月15日10 论文成绩、优秀论文评比2012年6月21日11 毕业综合实践课题手册等论文材料上交2012年6月25日(二)指导教师安排请见附件1:《社区矫正专业2012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课题指导教师安排表》四、毕业顶岗实习(一)实习方式:分散实习为主的工学结合实习方式(二)实习时间: 2012年1月30日——5月18日(三)实习安排起止时间内容安排责任人2012年1月5日前毕业实习动员,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系领导专业教研室2012年1月30日实习开始,学生赶赴实习单位。

专业教研室2012年3月16日前整理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回执表课题指导教师2012年3月31日前由指导教师进行首次顶岗实习检查,内容包括实习单位是否安排指导教师,具体实习内容、岗位,毕业综合实践课题的执行进度,需系部解决的问题等,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报告并上交教研室。

课题指导教师2012年4月20日前系里组织抽查,抽查比率为5%,结合抽查报告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

综合实践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5月18日实习结束,5月20日前返校。

系大队2012年5月22日前上交《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手册》课题指导教师专业教研室2012年5月28日前教研室对实习工作总结,完成实习成绩判定课题指导老师专业教研室2012年5月30日前本学期实习工作总结系办(三)实习人员与实习单位请见附件2:《社区矫正专业2012届毕业生毕业顶岗实习安排表》(四)实习内容与要求培养社区矫正官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素质,学习社区矫正工作者管理教育社区矫正人员的经验,提高实战操作技能;熟悉基层工作程序,培养实际工作能力,从实践中获取工作经验,善加运用为将来胜任工作岗位奠定基础。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畜牧系兽医系岗前实训通知文档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畜牧系兽医系岗前实训通知文档

关于做好2013届畜牧系、兽医系高职生岗前实习(就业)工作的通知各系(部)、各处(室):2013届畜牧系、兽医系高职毕业生 1075人,其中畜牧系485人,兽医系590人,将于7月底完成校内学习任务参加岗前实习(就业)。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1.假期上课:2012年7月6日—26日。

2.考试:2012年7月27日。

3.技能鉴定:2012年7月31日前结束。

4.英语AB级及四级考试: 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5.岗前实习: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6月20日。

6.办理离校手续:2012年7月30日—31日,由各相关部门及各班统一办理;具体前往实习(就业)单位的时间由畜牧、兽医系协同招生就业处另时通知。

7.毕业论文答辩:2012年7月31日前。

8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寄回时间:2013年5月15日以前。

9.办理毕业手续:2013年7月1日至7月10日。

毕业生届时返校领取毕业证、技能鉴定证、择业通知书及户口迁转等(届时学院网站具体通知)。

10.毕业生补考:2013年6月27日至6月29日。

凡有课程不及格者届时返校参加补考。

二、学费清缴凡参加岗前实习的学生一律要交清全学程学费。

从即日起,由各班主任通知本班学生缴纳2012—2013学年度的学费(不收住宿费),并对本班学生往年的学费缴纳情况进行清查,未交清学费的学生于2012年7月6日前交清。

三、实习(就业)安排1.畜牧、兽医系要认真做好岗前实习及动员安排工作,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在用人单位(企业)的统一管理下,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并按学院《学生岗前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任务,凡未签订(确定)就业单位的学生,由系上统一安排岗前实习单位,务必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教务处会同各系对各实习点,就业单位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抽查,凡未按《学生岗前实习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实习任务者,经查证核实,重新安排顶岗实习,推迟毕业。

2.为了做好毕业生毕业实习,提高就业质量,保证充分就业,使毕业生很好地了解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能更好地选用我院优秀毕业生,学院决定于2012年6月25~30日举行201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周活动,此期间,举行各种小型专场招聘会。

2012届毕业班学生(就业)实习提前离校申请书

2012届毕业班学生(就业)实习提前离校申请书

2012届毕业班学生(就业)实习提前离校申请书
重要说明:
1.毕业班学生申请提前离校须出具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录用通知(录用函),如出具录用通知(录用函)则用人单位同意尽早给予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班主任(辅导员)意见栏须注明征求家长意见的情况。

指导教师意见栏须注明学生完成校内、外实践课题的具体要求。

3.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离校实习的毕业班学生,实习结束后须按时返校,逾期未返校者按旷课论处,并按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顶岗实习的补充通知

顶岗实习的补充通知

关于顶岗实习的补充通知
为更好地规范路桥学院201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平台管理及资料的归档与保存工作,特做如下说明:
1、本届所有毕业生均采用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进行管理,指导老师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包括实习单位落实、任务分配、实习周报撰写、实习指导和交流、论文选题和开题、论文撰写、论文批阅、资料汇总等内容。

平台使用方法的基本资料详见教务处网站的《关于“毕业综合实践平台”试运行的通知》。

毕业综合实践平台网址: ;毕业综合实践平台学生手机版网址:/wap/;(责任人:校内各指导老师)
2、《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学生填写后可以电子版形式交指导老师,请指导老师及时准确地更新学生信息;(责任人:校内各指导老师)分院将于第三周抽查实习学生信息情况
3、《实习单位签定表》要求学生填写后以纸质稿形式交指导老师处;(责任人:校内各指导老师)并请班级负责人于6月1日前统一交我处
4、《学生的论文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21日前送到我处;(责任人:班级负责人)
附表:
专业顶岗实习(毕业综合实践)信息表
实习单位鉴定表
注:成绩按五级制执行,即“优、良、中、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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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意见
各系(院):
顶岗实习是教学计划实施中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锻炼学生综合技能与全面素质的重要实践性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

为保证应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学院有关会议精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实习要求
1、各系(院)应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系(院)负责人担任组长,指派专人全面负责顶岗实习的布置、安排、检查、督导工作。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各专业的顶岗实习计划(内容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组织领导、实习时间安排、实习内容、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等)和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指导教师、选择实习地点、学生分组和实习过程管理、学生实习安排一览表、毕业实习手册填写等),并于2011年6月15日前交教务处备案(含电子版)。

3、做好实习前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提前联系实习单位、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做好实习生入职教育与安全教育,将实习报告书发到每个学生。

并于2011年8月15日前将实习单位及接纳学生容量统计表交教务处备案(含电子版)
4、学院每年将对各系(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专业的毕业实习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联系企业安排实习生情况、校企双方教师指导实习情况、实习生日常管理情况、实习生成绩考核情况等环节。

二、实习方式
1、为了便于管理,提高实习效果和质量,从本届毕业生开始全部采用集中定点实习方式,不允许学生自行联系单位实习。

2、所有学生必须服从系(院)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实习单位,不服从安排的学生按旷课处理,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3、各系(院)在加强对现有实习教学基地管理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开展校企合作,拓宽实习渠道,提前联系足量的单位供学生实习。

三、实习时间
1、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实习时间,各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寒暑假提前做好实习安排工作。

2、各系(院)实习时间如有变动,需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四、实习纪律
1、各系(院)必须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做好学生实习的安全防范教育工作,使学生学会自我保护。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提倡文明礼貌,维护学院声誉。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各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实习期间不得请假,如需请假须经指导教师或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无故或未经请假缺勤者,经系(院)检查或巡视时发现不在岗,以旷课论处并记入实习成绩。

4、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5、凡不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五、考核评价
1、毕业顶岗实习结束时,学生必须提交毕业论文(或者方案书、策划书、设计成果等)、毕业顶岗实习报告书两个材料供系(院)进行成绩评定。

2、毕业顶岗实习报告书应包括实习单位及实习工作简介、实习工作总结与心得体会,并附实习工作记录表和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字数应不低于5000字。

3、各系(院)要在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前组织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及成果汇报会,成绩评定应邀请实习单位的实训指导教师参加,成果汇报会应尽可能组织本专业全体学生参加。

4、各系(院)要根据各专业的具体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学生毕业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办法,并根据学生提交的各类材料,结合毕业顶岗实习过程进行成绩评定。

其中,毕业论文(或者方案书、策划书、设计成果等)、毕业顶岗实习报告书、实习日志、实习单位表现鉴定应作为成绩评定重要依据。

六、其他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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