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和新增部分市政府部门权责事项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
消、调整和新增部分市政府部门权责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2.20
•【字号】吉府办字〔2016〕288号
•【施行日期】2016.1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和新增部分市政府部门
权责事项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6〕288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16〕21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实施办法》(吉府发〔2016〕6号)
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优化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其中取消23项、调整5项、增加16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增加事项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权责清单内容,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做好跟踪督导工作。

附件:1.取消的市政府部门权责事项目录
2.调整的市政府部门权责事项目录
3.新增的市政府部门权责事项目录
2016年12月2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