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合作医疗工作通报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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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乡村振兴一线探访)

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乡村振兴一线探访)

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乡村振兴一线探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2017年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走共同富裕之路”“走质量兴农之路”“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走乡村善治之路”“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即日起,本报推出“乡村振兴一线探访”系列报道,聚焦广大干部群众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和经验成效。

“取点钱,有急用。

”记者刚进张国利家,就赶上他着急出门。

“再约时间?”之前在村里转,没见银行,也没见自动取款机,这离城镇也远,取钱咋着不得个把小时?“一会儿就好。

”张国利热情相邀,“走,跟我去看看!”出门没多远,张国利进了村头小卖部。

拿出银行卡,在助农金融服务终端设备上一刷,不过几十秒工夫,1000元现金到手。

“以前可没这么方便,取个钱得跑30多里地去旗里的银行。

”一张张数完,张国利嘿嘿一笑,“现在不出村,能取钱、转账,还能申请贷款。

”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马鞍山村,这个助农金融服务点今年上半年产生交易630多笔、金额30多万元。

“银行”搬到了村里头,硬化路通到了家门口,太阳能路灯亮起来……这些年,许多像马鞍山村这样的偏远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有了显著变化。

这背后,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农村面貌焕发新气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为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三部门:用2年时间清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

三部门:用2年时间清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

向太榆路辐射榆次、 修文 , 南向滨河东路至太茅路辐 射规划 中的新机场 ,西南 向滨河西路延伸段辐射清
徐。
同时, 太原市还计划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 在 市内建设十条快速公交走廊 。
富阳: “ 十二五”. 24亿 建农村联网 公路
据浙江省富阳市交通部 门消息 ,十二五” “ 期间,
漳州: 五"9 发展现代农业 “ 十二 72I
近 日, 福建省漳州市 “ 十二五” 现代农业发展专 项规划正式出台。规划突出项 目带动工作要求 , 在 “ 十二五” 期间安排了包括产业化 、 市场流通、 对台农
建设 、 特色优势产业 、 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进行
开展。
业合作 、 基础设施建设 、 科技教育项 目等 4 个现代 1
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 ,深化政府推广 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 ;三是突出重点事项和重点资 高效节能技术和产 品的激励机制,完善资源综合利 金 , 加强对管理、 分配及使用重点项 目和重点资金的
用的税收政策 ,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低碳 部门、 单位和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 项 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银行绿色评级制 ,并大 此外 ,在审计内容上 ,审计署要求各级审计机
程, 完成 首批 2 6宗中小河流治理 , 完成 3 宗大型泵 站更新改造 , 基本完成所有建设项 目的前期工作 , 阳
江、 汕尾 海 堤 工程 今 年 1 月 份动 工 建 设 ;0 3 完 0 21 年
太原 : 未来十年构建城市交通路 网
从 山西省太原市政府获悉 ,太原市城市交通发 《
程 、 项总投资 10 8 00亿元至 20 亿元工程 、O 总 00 1项
. 4 投资 5 0 0 亿元至 10 亿元工程 、0项总投资 20 00 2 0 亿 该市农村联 网公路建设投资额将达到 2 亿元。今

关于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的通报

关于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的通报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进度
的通报
2023年2月24日,县政府对全县各乡镇城乡军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进度进行通报,我镇在任务完成率及近期新增情况均在全县后列。

2月25日,镇主要领导召开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调度会,会议要求:1、各服务区及村队需进一步压实责任,走村入户,以未参保缴费名单(1848人)、在外务工人员、新生儿参保等为抓手,盯上靠上、重点攻坚,确保在2月27日前完成任务;2、督考办、人社所及时调度各服务区、村队进展情况并通报,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加、减分。

附件:1. ****各村医疗保险征收进度排名表
2. ****各服务区医疗保险征收进度排名表
****督考办
2023年2月25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12.26•【字号】浙财社〔2023〕155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3〕155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医保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12月26日浙江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为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办法》(财办〔2018〕43号)、《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基金定义。

本办法所称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彩票公益金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专项基金。

(二)基本原则。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专户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基金筹集(四)基金收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收入包括:财政补贴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

财政补贴收入指各地财政部门每年根据本地区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在一般公共预算和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典型案例情况通报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典型案例情况通报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典型案例
情况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4.04.03
•【字号】浙中医药函〔2024〕3号
•【施行日期】2024.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
正文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典型案例情况通

浙中医药函〔2024〕3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中医医院:
2021年12月我省被正式批复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建设以来,杭州市等5市和苍南县等8县(市、区)作为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围绕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中心任务,在中医药综合治理、数字支撑、特色服务、中西医结合、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产业发展、文化传播和跨界融合等九大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4年3月,我局举办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典型案例评析会,筛选项目24个,邀请专家从政策支持、成果价值、推广示范、专家印象等四个维度进行点评并打分,提出项目亮点、不足和改进建议。

经专家评定,最终确定优秀案例6个,良好案例18个,现予以通报。

请各地各单位积极学习借鉴,以期在体制机制改革、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应用成效等方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

附件:1.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名单
2.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典型案例良好案例名单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附件1
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名单
附件2
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典型案例良好案例名单。

陈萍涉嫌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行为案(杭富委稽市监处罚〔2021〕175号)

陈萍涉嫌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行为案(杭富委稽市监处罚〔2021〕175号)

陈萍涉嫌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行为案(杭富委稽市监处罚〔2021〕175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发文案号】杭富委稽市监处罚〔2021〕175号【处罚日期】2021.10.30【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富阳区(原富阳市)【处罚对象】陈萍【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2.29 14:31:35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富委稽市监处罚〔2021〕175号;案件名称:陈萍涉嫌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行为案;被处罚对象名称:陈萍;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0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对位于富阳区银湖街道的某商行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2名工作人员正在从事直销产品经营,店内陈列了部分某公司的直销产品,执法人员要求店内工作人员陈萍提供直销相关证件,陈萍不能提供。

因当事人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2021年10月2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做了询问笔录,同日,经领导批准后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8月到某商行从事直销产品经营,未与该店签订劳动合同,以提成形式分配利润。

当事人在未取得直销员证的情况下,采取固定门店形式销售某公司直销产品。

由于当事人未建立账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行为;行政处罚内容: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处以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履行期限:;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日期: 2021-10-30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2]15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2]15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2〕15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我省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但由于现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特别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不高,人民群众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还比较重,要求降低医疗费用尤其是大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的反映仍较强烈。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作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开展这项工作,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二、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

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实施意见.

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实施意见.

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实施意见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富政办〔二零零八〕65号)精神,全面推进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城镇“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及其中失业人员发放《富阳市就业援助证》的问题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提前退休(退职)人员等除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等收入的家庭。

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可按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提出申请(无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的,直接向乡镇或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申请),填写《富阳市城镇“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见附件一),并附如下资料:1、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2、失业人员失业证、身份证复印件;3、失业人员还需填写《富阳市就业援助证申请表》,并提供一寸免冠照片2张。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初审后,经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审核同意,并在申请人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公示3天,无异议的,报市就业管理服务处确认,对其中的失业人员免费发放《富阳市就业援助证》(在证件上注明“零就业家庭”字样)。

具体报送、发放时间参照《〈富阳市就业援助证〉申领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关于《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申领使用管理的问题1、申领对象本市农村户籍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无业人员。

2、申领发放程序(1)自愿申请。

符合申领对象的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按自愿申领的原则,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申请,填写《富阳市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申请表》(见附件二),并提供下列资料:①《富阳市城乡低保家庭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1寸免冠照片2张。

乡镇政权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治权力中心

乡镇政权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治权力中心

乡镇政权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治权力中心,在促进我国农村发展,确保农村长期稳定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乡镇机构改革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巩固基层政权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6]56号)精神,富阳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基层政权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全面启动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历经一年多时间,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本文简要介绍了富阳市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及取得的积极成效,并就需进一步破解的问题作了思考。

一、改革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合理界定职能,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

牢牢把握改革的重点,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使乡镇切实承担起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巩固基层政权、搞好公共服务,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

重新界定乡镇职能,明确为6个方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通过合理界定职能,强化乡镇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管理公共事务、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和为"三农"服务,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健全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发展农村文化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服务职能。

一、杭州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富阳市医疗卫生中心)位于富春

一、杭州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富阳市医疗卫生中心)位于富春

一、杭州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富阳市医疗卫生中心)位于富春街道北环路429号,320国道以南,金桥北路以西乌鸦塘区块,占地166.9亩总建筑面积130800平方米,项目一期设计住院床位800张,远期1200张,可接纳门诊量5000人次/日,目前有医院职工1206人。

每日车流量4000-5000辆,人流量为10000人以上。

重点部位有病房大楼、放射科、B超室、内镜中心、高压氧舱、急诊室、药房、设备后勤仓库等区域。

是反恐、消防安全及治安安全的重点单位。

二、服务内容及相关规定: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住院部、科教楼、感染楼的医疗秩序维护、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全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管理以及车辆道路秩序的管理。

1.服务内容:保证所管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失火、失盗、破坏、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控制,车辆道路管理,为医院提供安全有秩的工作生活环境。

2.对保安人员的要求: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原则在165cm以上,双眼裸视5.0,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无传染性疾病,年龄18—55岁之间。

特保队员要求身高在170cm 以上,年龄在18-30岁之间。

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领导和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业务技能要求: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安保知识和消防知识,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文化条件:保安员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特保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

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整体外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上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家保安服务单位。

3.服务质量要求根据服务内容,通过严格管理,使医院的工作环境达到有序、安全、文明的安保工作要求。

保安服务实行整体外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家保安服务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保局等部门关于浙江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保局等部门关于浙江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保局等部门关于浙江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1.14•【字号】浙政办发〔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保局等部门关于浙江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省残联、浙江银保监局《浙江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月14日浙江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升出生缺陷儿童医疗服务保障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浙有善育”集成改革要求,加强部门协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快构建以预防为主,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体系。

到2025年,全省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0%,产前筛查率达到95%,新生儿疾病筛查实现愿检尽检,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并逐步降低,出生缺陷儿童困难家庭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90%以上,高额医疗费用帮扶化解率达到100%,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

通过实施出生缺陷预防政府购买服务,推进优质出生缺陷防治资源下沉、优质医疗资源互通,加快完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的诊治机制,提升婚孕检—产检—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预防能力。

富阳市万市镇居民流行病学调查

富阳市万市镇居民流行病学调查

富阳市万市镇居民流行病学调查【关键词】富阳市;万市镇;流行病学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2-0922-021 一般情况介绍万市镇社区位于浙江省富阳市西北部,属亚热带气候,四季分明,全年平均气温15度,平均相对湿度70%,年降水量2100毫米。

辖区总面积155.14平方公里,离富阳市中心52公里路程。

镇地域面积大,丘陵山区地形,村落分布较散,多数偏远村距中心均有15公里以上路程。

镇户藉人口23000余,常住人口18000余。

经济总体以农业经济为主,收入水平为中下。

社区居民主要从事农业、商业,辖区企业欠发达,群众安居乐业,人口相对稳定。

社区合作医疗制度健全,运转良好,保证了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费用。

2 人口与流行病学情况我社区总人口为23001人,男女比例为1:0.9753,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258人,7岁以下儿童1221人,出生率为6.46%,死亡率6.33%,人口自然增长率0.13%。

近3年居民粗死亡率6.21%,死因顺位:依次为: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心脏病、消化系统病、精神病、泌尿生殖系统病、内分泌代谢病、传染病与寄生虫。

近3年主要慢性病死亡率变化趋势:近3年来,影响社区居民健康的主要慢性病的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其中,脑血管病的死亡率有上升的趋势。

经过调查发现,按照发病率高低排位依次为高血压、胃及十二指肠疾病、结石、慢性肝病、恶性肿瘤、冠心病、糖尿病、脑血管病、其它心血管病、其它慢性病。

高血压患者发现率14%,糖尿病患者发现率1.2%、另本社区有肢体、聋哑、智障、盲人等残疾病人483名,精神残疾病人22名,虽然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不多,但因为大多属于劳动能力丧失者,对家庭的生活质量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这些人是社区康复的主要对象。

3 社区健康管理情况自2009年开始,通过杭州市社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为我镇居民进行了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对慢性病管理、计划免疫、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农民健康体检均通该系统进行管理。

银医合作政策

银医合作政策

银医合作政策群众利益无小事,党史学习记心中。

杭州医保经办机构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与解决参保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推出“医银合作”模式,依托银行网点布局优势,拓展经办事项“方便办”“就近办”,极大提高了参保群众医保办事效率,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一、基本情况杭州现有参保群众1100多万,全市医保经办队伍却只有500余人,医保经办力量明显不足,医保经办机构少,群众办事不方便的矛盾较为突出。

为切实解决群众办事不方便的现实问题,杭州医保经办机构在大力推行网办、掌办等数字化线上渠道的同时,积极拓展多元化线下经办服务渠道,通过开展“医银合作”模式,以业务事项、办理流程、服务质量等方面为抓手,以标准化、规范化、安全化、便民化医保经办服务为手段,实现业务下沉、服务提质、管理增效的医保经办新格局,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的银行网点即可办理医保业务,持续提升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服务效能。

二、主要做法(一)聚焦标准化,形成统一的经办合作模式。

杭州医保通过市级牵头,区县跟进的做法,形成了全市统一的“医银合作”开展模式。

一是统一经办网点布局。

在对全市经办机构布局调研排摸的基础上,根据人口密度及民众需要,合理设置银行合作网点,填补经办力量不足。

二是统一经办服务事项。

所有合作网点下沉的业务事项全部一致,通过再造审批流程、衔接部门权限,将长住外地人员备案、临时回杭开通、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受理、城乡居民参续保登记、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等13个高频事项,逐步下沉至银行网点办理,基本实现个人医保办理事项全覆盖。

三是统一经办业务流程。

所有网点使用同一套经办系统,形成统一的操作流程,确保网点业务经办流程标准化(二)聚焦规范化,建立完善的服务保障机制。

为保证网点经办服务质量,建立相应的网点经办质量保证机制。

一是建立岗前培训机制。

将所有业务规范化流程整理成书面培训材料下发,并通过钉钉群线上集中培训。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12.25•【字号】浙医保发〔2023〕38号•【施行日期】2023.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规程》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38号各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12月25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规范飞行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6号令)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是指由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医保业务的其他机构等被检查对象不预先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包括省级年度飞行检查(以下简称省级飞检)、省级常态化小规模飞行检查(以下简称省小飞检)。

第三条飞行检查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文明、程序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省范围内的飞行检查。

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参照本规程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飞行检查。

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开展的飞行检查,应当向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飞行检查计划并备案。

第五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与公安、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中医药等相关部门沟通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必要时可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飞行检查。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聘请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专家和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协助开展飞行检查。

第六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被检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库、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浙江省海宁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就医、补偿须知

浙江省海宁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就医、补偿须知

海宁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就医、补偿须知▲合作医疗IC卡的使用与保管符合参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合作医疗后,由海宁市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制发合作医疗IC卡(以下简称合医卡),合医卡具有合作医疗费用结算报销、信息查询功能。

合医卡一人一卡,由参合人员个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凭合医卡就医、补偿(报销)。

合医卡使用寿命一般为十年,如无特殊情况不再每年更换。

参合人员因各种原因停止参加合作医疗时,合医卡停止使用。

重新参加合作医疗后,合医卡可恢复使用。

合医卡遗失,应及时向各镇(街道)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期限为7天,挂失期满仍未找到的,凭本人身份证到各镇(街道)合作医疗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合医卡,卡费由个人自负,挂失前及挂失手续办妥后24小时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参合人本人承担。

由于参合人保存不当造成合医卡损坏的,应持原卡及时到各镇(街道)经办机构补办新卡,卡费由个人自负。

不按规定办理挂失和补领新卡手续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和被他人冒用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合人员本人承担。

▲合作医疗就医与补偿办法1.刷卡实时结报。

参合人员凭本人合医卡在海宁市合作医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刷卡就医的,直接结报医疗费用(分娩、外伤等除外)。

参合人员住院时,出示本人合医卡和身份证交医疗机构住院处验证身份。

由合作医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妥善保管合医卡,并先由本人缴纳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的预付款,出院时直接结报医疗费用并返还合医卡(分娩、外伤等除外)。

2.事后报销办法。

参合人员在未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未刷卡就医或合医卡挂失期间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后,凭下列材料到各镇(街道)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报销点)报销:(1)合作医疗卡;(2)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原件(必须由财政部门监制,收费单位盖章才有效);(3)门诊或住院病历(出院录、出院小结);(4)费用汇总清单(跨年度住院的还须带每日费用清单或两年度分开的汇总清单);(5)身份证及复印件;(6)居民户粮农直补款邮政储蓄银行卡(报销款打进此卡);(7)外伤等还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村(社区)《意外伤害情况承诺及证明》等]。

杭州医保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杭州医保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杭州医保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晃眼已经进⼊11⽉,就在眼前,下沙的⼩伙伴们可要注意了,有件事也可以办理起来啦,那就是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11⽉10⽇起开始办理。

参保对象(⼀)主城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主城区中⼩...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杭州医保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晃眼已经进⼊11⽉,就在眼前,下沙的⼩伙伴们可要注意了,有件事也可以办理起来啦,那就是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11⽉10⽇起开始办理。

参保对象(⼀)主城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主城区中⼩学校就读的学⽣;⾮主城区户籍,在主城区中⼩学校就读,且其⽗母⼀⽅已参加主城区职⼯医保或萧⼭、余杭、富阳职⼯医保的中⼩学⽣,以及在主城区居住、其⽗母⼀⽅已参加主城区职⼯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含萧⼭、余杭、富阳职⼯医保缴费年限)的学龄前⼉童(以下统称少年⼉童)。

(⼆)主城区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主城区职⼯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员(以下统称其他城乡居民)。

办理时间2018年11⽉10⽇起⾄2018年12⽉31⽇⽌缴费标准(⼀)底前,少年⼉童个⼈按照200元的标准缴纳,其他城乡居民⼀档按照500元缴纳,城乡⼆档按照300元缴纳。

(⼆)2018年1⽉1⽇后,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修订后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

(三)持有效期内杭州市《特困⼈员救助供养证》、《最低⽣活保障家庭救助证》、《残疾⼈基本⽣活保障证》、⼆级及以上《中华⼈民共和国残疾⼈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农村五保户、“三⽆”⼈员、低收⼊农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其个⼈应缴纳的部分由政府补贴;《最低⽣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其个⼈应缴纳的部分由政府补贴⼀半。

参(续)保办理地点可⾄就近的主城区各街道、乡(镇)⼈⼒社保服务机构,主城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缴费⼿续,也可在本市⼯商银⾏、杭州银⾏各营业⽹点办理城乡居民医保费委托扣缴⼿续。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出生缺陷诊治类)的通知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出生缺陷诊治类)的通知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出生缺陷诊治类)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3.12.20
•【字号】浙医保发〔2023〕37号
•【施行日期】2024.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
正文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
项目(出生缺陷诊治类)的通知
浙医保发〔2023〕37号各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按照《浙江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出生缺陷诊治类)进行新增完善。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医保项目(详见附件)纳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其中编码33070303600“小儿鸡胸矫正术”按医保“乙类”项目管理,先行自付比例10%;其它项目按医保“甲类”项目管理。

扩大“脊柱侧弯矫正术(后路)”支付范围,增加“先天性脊柱侧弯,18周岁及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

上述项目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二、各地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开展相关项目;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完成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医保项目数据库的更新工作,确保群众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三、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出生缺陷诊治类)表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附件。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ZJ—DRG)细分组目录(1.0版)的通知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ZJ—DRG)细分组目录(1.0版)的通知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ZJ—DRG)细分组目录(1.0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8.12•【字号】浙医保发〔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ZJ—DRG)细分组目录(1.0版)的通知浙医保发〔2020〕19号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级医疗单位:根据《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浙医保联发〔2019〕12号)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暂行办法》(浙医保联发〔2019〕21号)精神,为全面推进全省住院费用开展DRGs点数付费,指导各地规范DRG分组工作,经商省卫生健康委,我局组织制定了《浙江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ZJ—DRG)细分组目录(1.0版)》(以下简称“ZJ—DRG细分组”),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统一分组体系ZJ—DRG细分组是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CHS—DRG细分组(1.0版)的分组结果,对《国家医疗保障DRG(CHS—DRG)分组方案》376组核心DRG(ADRG)的进一步细化,是浙江省医保DRG分组的基本遵循和付费的基本单元,共998组。

各地要严格依据此方案开展分组相关工作,不得自行增补DRG分组,本地的分组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报省医保局备案。

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全省分组和DRGs付费系统实际运行情况,建立ZJ—DRG动态调整机制。

各设区市在实际工作中,对本方案确有调整需求的,应书面提交调整报告,报告内容需包含调整组别名称、相关病例数及费用情况、调整理由等核心要素,调整范围不得超出国家医保局核心DRG(ADRG)范围。

省医保局将适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调整需求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形成调整意见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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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合作医疗工作通报
第3期
富阳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2008年10月29日
编者按:
自10月9日全市召开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电视电话会议后,各乡镇、街道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召开会议、加强宣传、签订责任书、分组包干等方式,确保2009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现将部分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渌渚镇三个“到位”确保完成合作医疗工作任务
10月27日上午,渌渚镇召开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收缴工作阶段性会议。

会议通报了该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征收工作进度,截至当日,渌渚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征收比例达75%,工作进展顺利,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要求各联系村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先紧后宽,确保收缴工作按时完成,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

必须充分认识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是国家针对农村社会普遍存在的“看病难”问题作出的重要举措,全镇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为民意识,强化服务意识。

二是宣传到位。

各联系村干部必须狠抓宣传,把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向农户解释清楚,使农户认识到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真正“实打实”的民心工程。

三是工作到位。

各联系村干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为民服务的精神,在工作上做到耐心、细心、热心;要下村多联系,多沟通,多宣传,本着踏实的工作作风沉下去,使各村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渌渚镇吴放)
鹿山街道部署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
10月17日上午,鹿山街道召开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09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

今年,市政府下达给鹿山街道的合作医疗参保任务数为20481人,为确保这一任务完成,鹿山街道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和规定。

会上,街道相关领导就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具体业务工作作了辅导,并要求各村抓紧时间做实做好参保人员的调查、摸底、造册工作,争取做到不漏登、不漏保,真正把这项惠民、利民的工程办实、办好。

据了解,鹿山街道将在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农民个人自筹资金征收工作。

(鹿山街道喻立英)
胥口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筹资工作已完成90%
胥口镇有序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筹资工作。

经过该镇全体工作人员有组织、有计划的工作,全镇人民的积极配合,截止10月27日,该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筹资工作已经完成90%。

全镇工作人员将继续努力完成上级下达工作指标任务。

(胥口镇张代华)
湖源乡多种方式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
10月14日,湖源乡召开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大会暨业务培训会议,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

例如,根据有的村人口多,核对身份证工作难度大的实际情况,经村支两委开会讨论后决定,对60周岁以上的村民采取个人交纳40元、村财政补助10元的办法,确保顺利完成合作医疗筹资任务;同时,成立工作组,责任到组,确定专人负责合作医疗参保、筹资、发卡等事宜,不仅降低了工作难度,也为按时完成工作目标奠定了基础。

针对有的村民不缴纳合作医疗费用,村里为了完成筹资工作任务,由村财政垫
付其费用,而影响了其他村民缴费积极性的问题,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决定采取冻结其合作医保卡的方式,既保证了筹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又维护了其他村民的合作医保权益。

(湖源乡徐燕)
洞桥镇合作医疗工作进展快
洞桥镇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据统计,到10月27日止,该镇11个行政村已有6个村100%完成了筹资任务,其余5个村达90%。

该镇将争取在本月底全面完成全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任务。

(洞桥镇李正旭)
新登镇城乡居民医疗工作及时、准确、规范
为确保2009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收缴工作圆满完成,新登镇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准确、规范。

该镇要求各行政村大学生村官认真核对参保人员身份,确保身份证的正确性;并要求驻村指导员对各村进行耐心、认真、细致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截止10月28日,该镇12个村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任务已完成80%以上,其中8个村已达100%。

(新登镇蒋春华)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单位,市四副班子领导,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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