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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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真题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0分;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答题纸上所选答案的字母涂黑)
1.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才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23条第1款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①下落不明满4年的;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2.民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
A.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行为人有意思表示
C.行为内容不违法
D.行为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答案】B
【解析】一般而言,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4个条件,即行为人主体适格、内
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形式合法。
但是,对于民事行为而言,则不像民事法律行为的要求那么高,具体而言,民事行为只要求行为主体有意思表示即可,而不论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与否。
3.最长诉讼时效可以适用()的规定。
A.中止
B.中断
C.延长
D.中止、中断和延长
【答案】C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175条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而最长诉讼时效只适用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4.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包括()。
A.添附
B.买卖
C.拾得遗失物
D.善意取得
【答案】B
【解析】所有权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生产、收益、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国有化、没收等。
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方式包括法律行为(如买卖、赠与)和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行为(如继承遗产、接受遗
赠)。
5.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
A.不动产
B.枪支弹药
C.毒品
D.货币
【答案】AD(原答案为D)
【解析】根据2007年生效的《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制度也能适用于不动产。
B项,枪支弹药属于国家管制的物品,不适用善意取得;C项,毒品属于国家禁止流通的物品,不适用善意取得。
【说明】根据新法选AD
6.一方委托他方从事研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在协议未作约定时,其专利申请权()享有。
A.委托方
B.受委托方
C.双方共同
D.专利主管机关指定的人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即受委托方)。
《专利法》第8条也对此作出了类
似的规定。
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
A.25年
B.50年
C.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D.不受限制
【答案】无(原答案为A)
【解析】根据2002年施行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4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说明】根据最新施行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该考点过时。
8.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自()起计算。
A.商标使用之日
B.商标注册申请之日
C.商标核准注册之日
D.公告之日
【答案】C
【解析】《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9.无须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形式为()。
A.代书遗嘱
B.录音遗嘱
C.口头遗嘱
D.自书遗嘱
【答案】D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主要有五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在5种遗嘱形式中,只有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余三种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有效。
10.正当理由是一般侵犯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之一,包括()。
A.自助行为
B.不可抗力
C.意外事件
D.受害人的过错
【答案】A
【解析】正当理由,是指据以主张被诉行为有合法根据或正当性,因而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事由,包括依法执行职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和受害人的同意。
不可抗力、
意外事件、受害人的过错以及第三人的行为属于作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之一的外来原因。
二、判断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0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填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1.甲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向债务人行使了履行债务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
【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甲向债务人行使了履行债务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断。
2.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是:抵押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质权则以动产为标的物。
【答案】×
【解析】抵押权可以以不动产为标的物,也可以以动产或权利为标的物;而质权可以以动产为标的物,也可以以特定权利为标的物。
抵押权与质权最关键的区别在于:抵押权人不占有抵押物,而质权人占有质物,占有是质权得以产生和继续存在的条件。
3.债权转让的,债权人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转让无效。
【答案】×
【解析】《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据此,未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非转让本身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