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使用控制措施及制度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兽药的采购、储存、使用及监督管理,确保兽药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2. 本企业所有涉及兽药使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兽药采购管理1. 采购兽药应由专人负责,确保采购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合格。
2. 采购前需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供应商资质、药品合法性、质量信誉等。
3. 采购兽药时,应索取并保存兽药的合法凭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三、兽药储存管理1. 兽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严禁将兽药与食品、饲料等混存。
2. 兽药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储存条件。
3. 过期或变质的兽药应及时清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兽药使用管理1. 使用兽药应遵循兽医师的处方,严禁擅自使用或超剂量使用兽药。
2. 对于需要长期使用的兽药,应定期进行药效评估和监测,避免产生抗药性。
3. 使用兽药时,应记录药品名称、使用时间、使用剂量、使用目的及效果等信息。
五、兽药残留监控1. 本企业应定期对动物产品进行兽药残留检测,确保产品安全。
2. 如发现兽药残留超标,应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追溯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六、培训与教育1. 本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兽药使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用药安全意识。
2. 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兽药使用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技能。
七、监督管理1. 本企业设立兽药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兽药的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
2. 对于违反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企业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员工,并做好新制度的培训工作。
常用兽药管理制度
常用兽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兽药使用,保障兽医兽药安全有效使用,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场、畜禽养殖企业等使用兽药单位,在使用兽药过程中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兽药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合理使用兽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适合的兽药,合理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第四条兽药管理应重视药品质量,采购合格可靠的兽药,严格遵守药品购进管理规定,严肃药品供应商,确保采购的兽药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兽药管理应加强资料记录,建立健全的兽药使用档案,严格按要求填写兽药使用记录,保留使用记录至少两年以上。
第六条兽药管理应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兽药使用责任落实到位,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兽药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使用人员的兽药使用意识,加强兽药使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二章兽药采购管理第八条养殖场、畜禽养殖企业等使用单位应根据自身养殖规模和需要,做好兽药采购计划,严格按照计划采购兽药。
第九条养殖场、畜禽养殖企业等使用单位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对选定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兽药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养殖场、畜禽养殖企业等使用单位应对采购的兽药进行登记和存档,包括兽药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第11条养殖场、畜禽养殖企业等使用单位应加强兽药进货验收,对进货兽药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兽药进入养殖场。
第12条养殖场、畜禽养殖企业等使用单位应加强兽药存储管理,选择合适的存储地点,做好兽药码放、标识工作,确保兽药存储环境符合要求。
第三章兽药使用管理第13条养殖场、畜禽养殖企业等使用单位应加强兽药使用计划,根据畜禽生产实际情况,做好兽药使用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使用兽药。
第14条养殖场、畜禽养殖企业等使用单位应建立兽药使用档案,对使用的兽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兽药名称、用法用量、使用时间、使用部位等信息。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概述兽药是为了预防、治疗和控制动物疾病而使用的药物。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兽药的使用,保障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保护环境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二、目的1.保障动物健康。
规范兽药的使用,确保兽药使用对动物有益无害。
2.保障食品安全。
防止因兽药残留造成人类摄入食品安全隐患。
3.保护环境安全。
避免兽药残留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兽药的使用和管理,包括兽药选购、储存、使用、监测、记录和报告等环节。
四、兽药选购1.选择正规渠道采购兽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2.定期对兽药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其合法运营和产品质量。
3.严禁购买过期兽药和无标识的兽药产品。
五、兽药储存1.建立兽药储存台账,对兽药进行分类、编号、记录储存情况。
2.兽药储存应保持通风、干燥、阴凉的环境,确保兽药质量稳定和安全。
3.严禁将兽药与食品、饮用水等混存,防止交叉污染。
六、兽药使用1.严格按照说明书、兽医处方或养殖技术指导使用兽药。
2.遵循兽药使用剂量和频率,不得擅自增减使用量。
3.使用兽药应遵循合理间隔,确保兽药残留量符合标准。
七、兽药监测1.定期对兽药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包括兽药使用量、使用频率、残留量等情况。
2.建立兽药残留监测机制,对兽畜产品进行定期检测,保证兽畜产品安全。
八、兽药记录和报告1.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包括兽药品名、使用时间、使用剂量、使用动物等信息。
2.发现兽药不良反应、兽药残留超标等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兽药废弃处理1.兽药过期、损坏或剩余的应及时销毁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2.严禁将兽药随意丢弃或倾倒,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十、兽药管理责任1.兽药使用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
2.制定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人员的认可和遵守。
3.建立健全的兽药使用管理机制,定期进行兽药使用情况的总结和评估。
十一、兽药安全教育和培训1.对兽畜饲养人员进行兽药使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兽药使用意识和技能。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使用管理,确保畜禽养殖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或养殖场所有的兽药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科学、合理、规范、安全的原则,保障生产用药的质量。
第四条全体员工要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保证药品的合理使用,并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兽药安全负责。
第五条养殖场应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合理选择和使用兽药,并保证药品的质量。
第六条禁止擅自进口、销售未经批准的兽药。
第七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档案,包括兽药的购进、使用情况和剩余量等信息。
第八条养殖场应定期开展兽药使用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兽药使用符合规定。
第九条养殖场应建立养殖动物用药清单,明确兽药的种类、用途以及使用方法等。
第二章兽药的选择和购买第十条养殖场应选择正规渠道购进兽药,不得购进没有标签或标签不清晰的兽药。
第十一条养殖场在购进兽药时,应注意查看药品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保证药品品质。
第十二条养殖场应根据养殖动物的情况和病情选择合适的兽药,禁止滥用兽药。
第十三条养殖场购进的兽药应储存在封闭、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和光线。
第十四条养殖场购进的兽药在使用前应查验包装和标签,确保药品无误。
第十五条养殖场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兽药。
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废销毁。
第十六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购进登记簿,记录兽药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用途等信息。
第十七条养殖场在购进兽药时应向相关部门备案,确保兽药的合法使用。
第三章兽药的使用和记录第十八条养殖场使用兽药应有专人负责,遵循兽药的使用说明书和兽医的指导。
第十九条养殖场使用兽药时应注意保护人员的安全,避免兽药对人员造成伤害。
第二十条养殖场使用兽药时应遵循兽药用量、用法和用时的要求,禁止滥用兽药。
第二十一条养殖场应保留兽药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用药量、使用部位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养殖场应对兽药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养殖动物无药物残留。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养殖场是养殖动物的地方,为了保持动物的健康状况,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提高养殖产量和质量,兽药的使用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工作。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将对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保障动物的健康和食品的安全。
一、兽药存储管理1.存储条件:兽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存放区域应远离动物圈舍和饲料,确保兽药与动物的交叉污染和皮肉食用安全。
2.存储结构:兽药存储室应专门设置、封闭管理,避免兽药与其他物品混合。
室内应装有排气设备,防止毒气积聚。
药品应分类存放,标明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和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易于辨认和使用。
3.药物记录:应建立兽药进出库登记制度,记录兽药的购进、使用、消耗和报废情况。
每批次使用兽药的时间、剂量、用药对象等必须详细记录,方便追溯和统计,确保兽药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二、兽药使用管理1.兽药使用方案:根据养殖动物的种类、繁殖目的和生产环境等因素,制定兽药使用方案。
该方案应明确用药目的、用药时间、用药剂量和用药路线等要素,并由专业兽医签署。
2.兽医管理:每个养殖场都应拥有一名经验丰富的兽医,并与该兽医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兽医应定期巡视养殖场,对动物状况进行检查,指导养殖人员兽药的使用和动物健康管理。
3.兽药使用标准:使用兽药需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注意用药剂量和次数的限制。
合理使用抗生素,避免滥用和过量使用。
针对其中一种疾病的预防性使用药物,必须具备可靠的检测方法,避免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
4.用药记录:每次使用兽药都必须有明确的记录。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表,包括药品名称、用药时间、动物种类、剂量和施药方式等信息。
为了方便管理,可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自动化记录和数据分析。
5.兽药残留检测:定期委托专业机构对养殖动物体内兽药残留水平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兽药使用符合标准,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兽药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规范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兽药的管理,规范兽药的使用,保障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兽药的购买、存储、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适用于所有使用兽药的养殖户、兽医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兽药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用药剂量和用法进行,不得私自增减剂量,更改用法,或者将兽药用于禁用动物种类。
第四条兽药的购买应当在合法渠道购买,购买时应当查看产品的生产批号、有效期、使用方法等信息,保证商品信息真实有效。
第五条兽药的储存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存放,禁止将兽药与食品、饮料等混放,严禁将过期或已经破损的兽药继续使用。
第六条兽药的使用者应当具备兽医资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兽药,不得将未使用过的兽药转让销售,更不得将过期兽药作为新鲜兽药使用。
第七条兽药使用者在使用兽药时应当注意动物的存栏密度和个体差异,避免因为误用导致动物伤害或药物残留问题。
第八条兽药使用者在使用兽药管理记录应当详尽,包括兽药的名称、规格、用量、使用日期、使用部位等信息,保存至少两年以上。
第九条养殖单位和兽医机构等应当定期对使用兽药的记录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条兽药使用者在发现兽药效果不佳或者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寻求兽医的帮助。
第十一条兽药使用者应当加强对兽药知识的学习,及时了解兽药市场情况和法规政策,不得违法使用兽药。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兽药购买与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兽药的购买应当在兽药合法销售商处购买,购买时务必查看产品说明书,并咨询兽医意见。
第十四条购买回来的兽药应当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存放,避免日光直射,潮湿等环境。
第十五条购买的兽药应当定期清点,确认产品联系方式是否有效,有效期是否合格,以确保能及时联系厂家。
第十六条过期或者破损的兽药应当集中存放并及时销毁,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七条购买的兽药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要求配备合适的用药器械,并注意清洗消毒。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养殖场兽药的使用,并确保食品安全、动物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场的兽药使用管理。
养殖场包括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等。
三、兽药购买管理1.养殖场应建立兽药购买计划,根据养殖场的需求和生产规模,合理安排兽药的采购计划。
2.兽药采购应选择有营业执照和合法经营资质的药店或经销商,确保兽药的质量和正规渠道。
4.养殖场应建立兽药购买记录,包括兽药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购药凭证和发票。
四、兽药存储管理1.养殖场应建立兽药存储区域,保持存储区域通风、干燥、防尘和防虫等环境条件,确保兽药的质量。
2.养殖场应按照兽药的不同类别和性质进行分类存储,避免不同性质的兽药混合存放。
3.兽药存储区域应标明“兽药存储区域”字样,并设置符合要求的警示标志,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4.养殖场应定期对兽药存储区域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兽药的存储安全和使用效果。
五、兽药使用管理1.养殖场应严格按照兽药的使用说明和剂量进行使用,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者禁用的兽药。
2.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包括兽药名称、使用日期、使用数量、使用对象等信息,并保留相关的使用凭证。
3.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人员的培训制度,确保兽药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操作。
4.养殖场应定期对使用的兽药进行监测和检测,以确保兽药的残留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六、兽药废弃物处理1.养殖场应将过期、变质或者剩余的兽药及时清理并集中存放。
3.养殖场不得将兽药废液直接倒入水域或者土壤中,严禁随意丢弃兽药包装容器。
七、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及相关法规的行为,养殖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养殖执照等措施。
八、其它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细化,由养殖场负责制定和执行。
以上为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养殖场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落实。
同时,养殖场还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兽药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养猪场兽药使用制度
养猪场兽药使用制度篇1:养猪场兽药使用制度养猪场兽药使用制度1、严格依照兽医处方笺(签)所载事项使用兽用处方药,不得盲目、随便用药,或是超期、超量用药。
必需按规定执行休药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品。
2、不得网购兽用处方药,不得购买上门推销的兽用处方药。
3、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做好记录;兽医处方笺(签)保存2年以4、使用抗生素应严格把握适应症,正确选药,用量适当,疗程充分;联合用药时要有明确的临床指证,并留意药物协作所产生的无关、累积、协同、拮抗作用,准时观看动物的反应,修订用药方案。
5、使用抗寄生虫药应针对寄生虫的生活史选用药物种类、给药方案以及相宜的给药剂量,保证既有效又无毒副作用;对易产生抗药性的,给药剂量要足、疗程要够,并合理轮换用药;拌料或饮水投药时应混合匀称。
4、使用消毒药应依据不同病原及其特性,选择相宜种类的药物、浓度、作用时间和温度,确定合适的用药方法,如喷雾、泼洒、浸泡、涂擦、冲洗等。
5、应依据不同种类的药物,严格执行停药期制度,严禁超期用药。
6、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栏舍和器具进行消毒时,应符合NY/T5033的规定。
7、在临床兽医的指导下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微生态制剂、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养分药、血容量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
8、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9、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冷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弛药。
10、猪场要实行用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用药档案,以备查考。
用药档案应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疗程、疗效及停药期;用药猪编号、日龄或月龄、体重,实施用药者及主管兽医签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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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
猪场兽药管理制度
猪场兽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猪场的兽药使用管理,确保猪只的健康和食品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猪场内所有使用兽药的工作。
第三条猪场应当建立完善的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保障兽药合理使用,确保猪只健康。
第四条猪场应当根据兽医处方使用兽药,不得擅自使用兽药;兽医处方中应当包括兽药种类、用量、使用频率等信息。
第五条猪场应当设立专门的兽药管理部门,负责兽药的采购、储存、使用、记录等工作。
第六条猪场应当配备专业的兽医人员,负责兽药的合理使用和疾病的防控工作。
第七条猪场应当定期组织兽药使用与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兽药的使用理解和安全意识。
第二章兽药采购管理第八条猪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兽药供应商,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猪场应当建立兽药采购登记台账,记录兽药的品名、规格和数量等信息。
第十条猪场应当对购入的兽药进行检验,确保兽药的质量符合要求,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猪场应当对购入的兽药进行储存管理,采取防潮、防晒、防冻等措施,确保兽药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猪场应当定期清点兽药库存,做好兽药的使用情况记录,及时补充不足的兽药。
第三章兽药使用管理第十三条猪场应当按照兽医处方的要求使用兽药,不得超量使用或擅自更改兽医处方。
第十四条猪场应当按照兽药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兽药,不得私自改变使用方法或剂量。
第十五条猪场应当配备专业的兽医人员对猪只进行定期体检,确保及时发现疾病并进行治疗。
第十六条猪场应当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台账,记录兽药的使用情况、疗效、副作用等信息。
第十七条猪场应当对使用兽药的猪只进行追踪管理,及时调整兽药使用方案,确保疾病的有效治疗。
第十八条猪场应当对使用不良反应的兽药及时进行报废处理,不得再次使用。
第四章兽药废弃处理第十九条猪场应当建立废弃兽药的回收制度,不得将废弃兽药随意丢弃或流入环境中。
第二十条猪场应当统一收集不合格的废弃兽药,送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确保环境污染的最小化。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动物用药安全,管理兽药的使用和销售,建立起的一套完整的制度和规范。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误用,减少药物残留和对环境的污染,保障兽医和养殖人员的健康安全。
一、兽药管理机构及人员1.设立专门的兽药管理机构,负责兽药的采购、使用、储存、销售等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
2.兽药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的医学和兽医学知识,经过相应的培训和持证上岗,熟悉兽药的使用和安全管理。
3.兽药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兽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更新知识,提高技能,保证其能够正确使用和管理兽药。
二、兽药采购与储存1.兽药采购应由兽药管理机构负责,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渠道和程序进行。
禁止私自购买和使用未经审批的兽药。
2.兽药采购前要向供应商索取合格证明和注册证书等相关资质文件,确保所采购的兽药合法、安全。
3.兽药储存应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确保兽药的质量和稳定性。
储存区域应通风、干燥、防潮、避光,并标明兽药的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三、兽药使用管理1.兽药使用应根据兽药的功效和剂型进行合理选择,严禁滥用和误用兽药。
2.兽药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兽药说明书,按照正确的用药方法和用量进行使用,禁止随意调整剂量和频率。
3.兽药使用时应确保动物的饮食和生活环境清洁,避免污染兽药和产生药物残留。
4.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科学的治疗原则,精确用药诊断,避免药物滥用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四、兽药销售管理1.兽药销售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禁非法销售和假冒伪劣兽药。
2.兽药销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掌握兽药的知识和销售技巧,引导用户正确使用兽药。
3.兽药销售记录应详细记录兽药的名称、规格、数量、购买人员等信息,并保存一段时间,以备查验。
五、兽药废弃物处理1.兽药废弃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和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或混合处理。
2.兽药废弃物应尽量减少产生,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源头控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奶牛养殖场兽药使用控制措施及制度
奶牛养殖场兽药使用控制措施及制度
1.兽药购买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兽药购买流程和管理规定,包括确
定购买渠道、采购凭证、购药人员资质以及兽药的检验合格证明等。
2.兽药使用配方制度:根据奶牛的不同生长阶段、生产要求和疾病预
防需要,制定适当的兽药使用配方,并明确使用方法、用药剂量、使用时
机和疗程等。
3.兽医处方和用药记录制度:要求所有兽药使用必须由兽医根据实际
情况出具处方,并在用药过程中做好详细记录,包括用药日期、用药品种、用药剂量、兽药批号等信息。
4.兽药库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兽药库存管理制度,明确库存兽药
的数量、存放位置和有效期等,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兽药存放安
全和质量可控。
5.兽药使用环境卫生制度:要求兽药使用区域保持清洁、无尘、无异味,定期对兽药使用区域进行清理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和兽药残留。
6.兽药残留检测制度:建立定期检测兽药残留的制度,使用专业的检
测机构进行采样和检测,并及时报告检测结果。
超过规定残留限量的兽药
需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7.兽药使用知识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兽药使用知识培训,提高养殖人
员的兽药使用水平和安全意识,增强其识别兽药品种、正确使用兽药的能力。
8.定期审查和评估制度:定期审查和评估兽药使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确保兽药使用控制措施的长期持续有效性。
综上所述,奶牛养殖场兽药使用控制措施及制度关注兽药的购买、配方、处方、记录、库存、环境、残留检测、培训和审查等方面,通过规范兽药的使用规程和管理流程,确保奶牛养殖过程中兽药使用的安全和可控性。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五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企业在使用兽药时,将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业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部分兽药品种的停药期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规范使用兽药。
本人作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做出如下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有关兽药法规政策。
二、正确认识兽药的防病治病效能,规范和安全用药,不盲目、不滥用兽药,不使用禁用药物,不使用人用药品。
保证不引起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购买合法兽药。
(一)保证从通过农业部gmp认证、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国内外合法生产企业购买兽药。
(二)保证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从兽药gsp验收合格,持有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采购兽药。
四、正确使用兽药。
(一)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休药期、免疫规程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
(二)农业部兽用处方药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严格按照规定凭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使用处方药。
—1—(三)不将不是“兽药添字”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预混剂违规添加在饲料中使用。
(四)不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
(五)严格按照《养殖场兽药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和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统一印制的《健康养殖档案》规定,建立完整真实的用药记录。
(六)不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七)不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____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五、配合各级农牧部门和兽药行业监督员的监督。
六、自愿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地址:承诺人(签名):电话:日期:邮编:—2——3—第五篇:兽药制度休药期制度动物养殖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动物养殖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所用兽药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4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制定兽药使用管理规定:确立兽药使用的目的和原则,明确兽药使用的范围、程序和责任。
2. 设立兽药使用管理机构:成立兽药管理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兽药的采购、存储、使用等工作,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
3. 兽药采购和库存管理:明确兽药的采购渠道和供应商选择标准,在采购时考虑兽药的品质和合法合规性;建立兽药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清点库存,及时补充和更新兽药。
4. 兽药使用记录和报表:建立兽药使用台账,记录兽药的名称、用途、使用人员和使用日期等信息,并定期汇总生成兽药使用报表。
5. 兽药使用程序和人员培训:制定兽药使用程序,包括申请、核准、使用和销毁等环节;对相关人员进行兽药使用的培训,提高其兽药使用知识和技能。
6. 兽药使用监测和检查:加强对兽药使用的监测和检查工作,定期对兽药使用情况进行抽样检验和审核,确保兽药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7. 兽药废弃物处理:制定兽药废弃物处理制度,明确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和处置方式,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8. 兽药使用风险评估和管理:定期进行兽药使用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和危害因素,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降低兽药使用风险。
以上是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养殖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度制定和管理,以确保兽药的安全使用和养殖场的经济效益。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殖场兽药的使用管理,确保养殖动物的健康和食品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养殖场内动物的兽药使用。
第三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兽药使用的目的、原则和责任。
第四条养殖场应设立专门的兽药管理人员,负责兽药的购进、库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记录统计。
第五条养殖场应定期进行兽药使用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兽药使用的认识和知识。
第六条养殖场应定期对兽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第七条养殖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兽药的合理和安全使用。
使用饲料兽药管理制度
使用饲料兽药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兽药的使用已成为现代养殖业的必需品。
兽药的使用不仅可以防治疾病,提高养殖效率,还可以促进畜禽的生长发育。
然而,不合理的兽药使用同样会给养殖业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药物残留、药害等。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兽药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可以保障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也可以提高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兽药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减少药品残留,防止兽药滥用和药害,提高养殖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养殖场的兽药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兽药的采购、使用、储存、管理等环节。
四、兽药采购管理1. 兽药需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的合法药品,并且在正规药店或药品经销商处购买。
2. 兽药采购应当保存票据等购药凭证,以备查验。
3. 兽药应按照要求存放,做到干燥、阴凉、通风,并防止光线直射。
五、兽药使用管理1. 兽药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兽医指导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剂量和使用方法。
2. 对于特定病情需要使用药物的情况,应事先向兽医咨询,按照其指导进行药物使用。
3. 对于禁用的兽药或者未经兽医批准使用的药物,一律禁止使用。
4. 对于兽药过期或者已经损坏的情况,应及时丢弃,不得使用。
六、兽药储存管理1. 兽药不得与饲料等其他商品混放储存,应做到兽药专用储物间或者专用储物柜。
2. 兽药的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阴凉,避免阳光直射。
3. 兽药应放置在儿童和其他动物无法接触的地方,防止误食。
七、兽药管理台账1.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管理台账,对于兽药采购、使用、储存等情况进行记录。
2. 台账应该做到及时更新,做到有用清晰的记录,以备查证。
3. 台账应该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不漏一单,不漏一件。
八、兽药使用检查1. 养殖场应定期组织检查兽药的使用情况,检查兽药的储存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2. 对于发现违规使用兽药的情况,应当及时制止,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常规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常规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兽药使用管理,保障畜禽养殖生产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此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兽药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协调、指导和监督兽药使用管理工作,成员包括兽医、畜牧专家和兽药管理人员等。
2. 畜禽养殖户应当设立兽药使用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兽药使用管理工作。
三、兽药使用管理1. 兽医人员应当持有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处方用药,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未经允许的兽药。
2. 兽药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药学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和频次进行合理施药。
3. 畜禽养殖户应当建立规范的兽药使用档案,记录兽药的品名、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用药对象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两年以上。
4. 兽药使用前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避免超量使用或错误使用。
5. 兽药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动物的反应变化,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药,并向兽医请教。
6. 兽药使用后应留意动物的副作用和残留情况,及时做好处理和记录。
7. 兽药使用后应注意动物的恢复期和休养,避免影响生长发育。
8. 兽药使用过程中应当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保证动物环境清洁卫生。
9. 禁止使用过期、变质或未经审批的兽药,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四、执法监督1.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兽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2. 对违规使用兽药的养殖户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处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使用禁用兽药或造成严重后果,有关部门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五、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兽药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兽药采购管理1.建立兽药采购制度,确定采购程序,明确采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采购合同。
2.采购兽药时应查验兽药生产企业资质,兽药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并保留兽药样品和购货凭证。
3.确定兽药存货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做到货真价实,及时更新存货。
二、兽药储存管理1.兽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凉爽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防止兽药受潮、变质。
2.兽药的存放应按不同类别分开,做好分类标识,避免混淆。
3.兽药存放区域应定期检查,控制温度和湿度,确保兽药的质量和有效性。
4.兽药库存应进行定期检验和鉴定,有过期或失效的兽药应及时清理和销毁。
三、兽药使用管理1.兽药使用前应进行兽医诊断和鉴定,明确用药途径、剂量和使用方法。
3.使用兽药时,应仔细观察动物的反应和药物的疗效,如出现异常反应应及时报告并停止使用。
4.兽药的剩余部分应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
四、兽药使用记录管理1.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制度,每次使用兽药都要进行记录,包括兽药名称、使用日期、用药途径和用药剂量等。
2.兽药使用记录应负有责任的兽医进行签字确认,记录应真实、准确,并保留备查。
3.对兽药使用记录进行定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整改和追溯。
五、兽药废弃物管理1.兽药未使用完或过期,应将其作为废弃物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人员和动物的危害。
2.废弃兽药应由专业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到地下水、水体或其他环境中。
六、兽药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1.建立兽药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兽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管理,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2.对兽药不良反应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问题的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处置和改进。
七、兽药教育培训1.针对兽药使用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兽药使用知识培训,提高兽药使用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2.定期进行兽药使用相关知识的考核和讲座,保障兽药使用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为了规范使用兽药、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管员在新购药品、器械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
如有近期药品及时通知技术部,过期药品报财务注销。
三、建立用药申报制度1、各生产区兽医主管到总药房取药,常规药品由总药房做计划,由公司采购。
专项疫苗、贵重药品、特殊药械等报公司技术部安排采购,如不能采购,必须在____天内反馈给猪场技术管理部说明情况。
2、除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采购药械,如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
四、各车间取药必须凭处方取药,由兽医、防疫员开处方,主管兽医签字方可取药,饲养员一律不准随便取药,司药员必须监督执行。
五、领取生物药品,如疫苗、血清、类毒素等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必须用保温箱装取,否则司药员不予领给。
六、所有器械根据生产单元造册,落实到人,药房对车间,必须以旧换新。
各车间必须设有用药登记本,由使用兽医、防疫员填写,兽医主管及时核对药品领取和使用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对一些特殊药品、疫苗空瓶或受污染物品、场地,查清数量,依据要求派专人消毁和无害化处理。
八、兽医、防疫员对每一批新药,新疫苗,用前要做小范围试验,并对生产技术管理部书面上报试验结果,无异常方可大范围使用。
对每次防疫一定做好以下记录: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准文号,使用猪只的阶段、头数、反应情况等,出现异常及时停止使用,报技术管理部,如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责。
九、兽药的使用依照上海市《规模化养猪场生产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十、严禁使用国家《无公害食品、生猪生产使用准则》规定中的禁用药品,严格执行允许使用药品休药期,由兽医主管负责落实,如造成危害,由场长和主管兽医负责解释并承担责任。
十一、以上各项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篇: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管理使用制度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管理使用制度1、使用的饲料和产品应购于非疫区,无霉烂变质,不准使用变质,霉变,生虫及污染的饲料。
2023年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2023年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兽药在养殖过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不合理使用兽药可能会对人畜健康及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建立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保障人畜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2. 合理使用:根据养殖需求,科学合理使用兽药。
3. 规范流程:建立完善的兽药购买、使用、储存和处置流程。
4. 问责机制:对于违规使用兽药的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追责制。
三、管理措施1. 兽药购买管理(1)建立兽药购买登记制度,每次兽药购买应体现购买人、用途、数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购买证明。
(2)兽药购买应遵循“合理用药、兽医指导、官方监管”的原则,废止非法经销渠道。
2. 兽药使用管理(1)设立专门负责兽药使用和管理的岗位,明确责任分工。
(2)制定兽药使用计划,根据养殖需要,科学合理安排使用兽药的时间和剂量。
(3)禁止非医疗用途使用禁用兽药。
(4)严禁使用过期或被篡改的兽药。
(5)使用兽药时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品,避免接触兽药对人体造成伤害。
3. 兽药储存管理(1)建立兽药储存区,对兽药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
(2)储存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爆、防火等设施。
(3)严禁将兽药和食品、饮用水等物品放置在同一储存区。
(4)对兽药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处置。
4. 兽药处置管理(1)兽药使用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储存区域的清理和消毒,严禁乱丢弃或随意倾倒。
(2)过期的兽药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兽药包装物应分类回收,并进行再利用或安全处理。
5. 监测和评估(1)定期进行兽药使用和管理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建立兽药使用档案,记录使用情况、剂量等信息。
四、教育和培训1. 对养殖场管理人员进行兽药使用知识和管理培训,提高他们的兽药管理能力和意识。
2. 加强兽药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调合规经营,避免滥用兽药。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模板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兽药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确保兽药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防止兽药残留对公共卫生造成危害。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动物饲养、治疗和防疫的单位和个人。
二、兽药采购管理1. 采购兽药时,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兽药生产或经营企业。
2. 采购的兽药应具有国家兽药管理部门核发的批准文号,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3. 采购人员应对兽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兽药储存管理1. 兽药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高温和潮湿。
2. 建立兽药储存档案,记录兽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及进货日期等信息。
3. 定期对储存的兽药进行检查,对过期或变质的兽药进行清理。
四、兽药使用管理1. 使用兽药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兽药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副作用等信息。
2. 兽药使用应遵循兽医的处方或指导,不得擅自增减用量或更改用药方案。
3. 建立兽药使用记录,详细记录使用的兽药名称、用法、用量、使用时间、使用效果等。
五、兽药残留监控1. 定期对动物产品进行兽药残留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2. 发现兽药残留超标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溯兽药使用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六、人员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饲养、治疗和防疫人员进行兽药使用知识的培训。
2. 加强对兽药法规和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七、监督检查1. 建立兽药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兽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改正。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单位名称]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管理需要。
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
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兽药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兽类健康监管,保障食品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兽药的分类和管理1.兽药按照用途分为预防性兽药、治疗性兽药和诊断性兽药三类。
2.兽药的生产企业应获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并按照国家标准生产。
3.兽药的销售企业应具备相关资质,销售时必须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并保证兽药的质量安全。
4.兽药的使用必须遵循兽医师的指导,不得随意使用或过量使用兽药,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
三、兽药的质量控制1.兽药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检验等环节。
2.兽药产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3.兽药的使用企业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并留存兽药样品以备检验。
四、兽药的存储和运输1.兽药的存储场所应干燥、通风、清洁,防止阳光直射,避免与有毒物质接触。
2.兽药的运输应采取专用运输车辆或容器,避免受潮、暴晒和碰撞。
五、兽药的监测和处置1.兽药使用企业应定期进行兽药残留监测,确保产品不超出国家标准限量。
2.对于兽药残留超标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对违规行为的处理1.对兽药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2.对故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影响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刑事追责。
七、兽药宣传和教育1.兽药宣传必须真实、客观,不得夸大宣传兽药的功效和作用。
2.对兽医师和兽药使用人员应加强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兽药正确使用能力。
八、附则1.兽药管理的具体细则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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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使用控制措施及制度
1、加强奶牛饲养管理,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应激,增强奶牛自身的免疫力,防止奶牛发病和死亡,最大限度地减少化学药品和抗生素的使用。
2、确需使用治疗用药的,经实验室诊断确诊后再对症下药,兽药的使用应有兽医处方并在兽医的指导下进行。
3、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的兽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兽药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相关规定。
4、所用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所用兽药的标签应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
5、在允许使用的抗菌药、抗寄生虫药和生残激素类药时应注意:严格尊守规定的给药途径、使用剂量、疗程和注意事项,严格遵守规定的休药期。
6、使用过氧乙酸A、B液、强力消毒灵等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圈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使用酚类消毒剂。
7、禁止使用有致畸、致癌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8、奶牛建立病历,并且保存好奶牛免疫程序记录,患病奶牛的畜号、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的经过、治疗时间、疗程、所用药物商品名称及有效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