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兽药的采购、储存、使用及监督管理,确保兽药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2. 本企业所有涉及兽药使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兽药采购管理1. 采购兽药应由专人负责,确保采购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合格。
2. 采购前需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供应商资质、药品合法性、质量信誉等。
3. 采购兽药时,应索取并保存兽药的合法凭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三、兽药储存管理1. 兽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严禁将兽药与食品、饲料等混存。
2. 兽药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储存条件。
3. 过期或变质的兽药应及时清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兽药使用管理1. 使用兽药应遵循兽医师的处方,严禁擅自使用或超剂量使用兽药。
2. 对于需要长期使用的兽药,应定期进行药效评估和监测,避免产生抗药性。
3. 使用兽药时,应记录药品名称、使用时间、使用剂量、使用目的及效果等信息。
五、兽药残留监控1. 本企业应定期对动物产品进行兽药残留检测,确保产品安全。
2. 如发现兽药残留超标,应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追溯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六、培训与教育1. 本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兽药使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用药安全意识。
2. 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兽药使用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技能。
七、监督管理1. 本企业设立兽药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兽药的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
2. 对于违反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企业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员工,并做好新制度的培训工作。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兽药安全使⽤管理制度范本 要想规范兽药的安全使⽤、器械及⽣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制定安全使⽤兽药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编今天就为你整理了安全使⽤兽药的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对⼤家有帮助! 兽药使⽤管理制度范本篇⼀ ⼀、管理 1、所需兽药必须从合法的供货单位采购,所须兽药必须是通过GMP认证⼚家⽣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号的产品; 2、所购进的兽药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误; 3、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 4、处⽅药、⾮处⽅药应分柜摆放; 5、不购进和使⽤假劣兽药、违禁兽药; 6、有专⼈管理,出库、⼊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清账⼀次,账物要相符; 7、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等措施,确保所⽤兽药的质量; 8、超过有效期、变质的药品按规定处理 ⼆、使⽤ 1、所⽤兽药符合《中华⼈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物制品质量标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规范》等相关规定; 2、在使⽤兽药时,做好诊疗记录,包括病种、使⽤猪猪舍号、使⽤猪品种、使⽤剂量、使⽤药品名称、使⽤⽅法、时间、休药期、使⽤⼈等; 3、兽药(含⽣物制品)的使⽤,必须按使⽤说明进⾏操作,必要时可根据本场情况和畜禽⽣理、病理等情况进⾏适当调节,但必须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执⾏; 4、严禁滥⽤、乱⽤抗⽣素类药物; 5、禁⽌使有瘦⾁精(盐酸克伦特罗)等国家禁⽌使⽤的药物; 6、处理好兽药使⽤后的注射⽤具、药瓶等废弃物,防⽌⼆次感染。
兽药使⽤管理制度范本篇⼆ ⼀、为了规范使⽤兽药、器械及⽣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保管员在新购药品、器械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
如有近期药品及时通知技术部,过期药品报财务注销。
三、建⽴⽤药申报制度 1、各⽣产区兽医主管到总药房取药,常规药品由总药房做计划,由公司采购。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概述兽药是为了预防、治疗和控制动物疾病而使用的药物。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兽药的使用,保障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保护环境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二、目的1.保障动物健康。
规范兽药的使用,确保兽药使用对动物有益无害。
2.保障食品安全。
防止因兽药残留造成人类摄入食品安全隐患。
3.保护环境安全。
避免兽药残留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兽药的使用和管理,包括兽药选购、储存、使用、监测、记录和报告等环节。
四、兽药选购1.选择正规渠道采购兽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2.定期对兽药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其合法运营和产品质量。
3.严禁购买过期兽药和无标识的兽药产品。
五、兽药储存1.建立兽药储存台账,对兽药进行分类、编号、记录储存情况。
2.兽药储存应保持通风、干燥、阴凉的环境,确保兽药质量稳定和安全。
3.严禁将兽药与食品、饮用水等混存,防止交叉污染。
六、兽药使用1.严格按照说明书、兽医处方或养殖技术指导使用兽药。
2.遵循兽药使用剂量和频率,不得擅自增减使用量。
3.使用兽药应遵循合理间隔,确保兽药残留量符合标准。
七、兽药监测1.定期对兽药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包括兽药使用量、使用频率、残留量等情况。
2.建立兽药残留监测机制,对兽畜产品进行定期检测,保证兽畜产品安全。
八、兽药记录和报告1.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包括兽药品名、使用时间、使用剂量、使用动物等信息。
2.发现兽药不良反应、兽药残留超标等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兽药废弃处理1.兽药过期、损坏或剩余的应及时销毁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2.严禁将兽药随意丢弃或倾倒,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十、兽药管理责任1.兽药使用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
2.制定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人员的认可和遵守。
3.建立健全的兽药使用管理机制,定期进行兽药使用情况的总结和评估。
十一、兽药安全教育和培训1.对兽畜饲养人员进行兽药使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兽药使用意识和技能。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保障动物健康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兽药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兽药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兽药质量和安全。
二、兽药生产企业管理第五条兽药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和条件进行生产。
第六条兽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兽药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七条兽药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兽药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确保兽药质量。
第八条兽药生产企业应对其生产的兽药进行质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方可出厂。
三、兽药经营企业管理第九条兽药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条件进行经营。
第十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经营过程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十一条兽药经营企业应从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兽药。
第十二条兽药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兽药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要求,确保兽药质量。
四、兽药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兽药使用应遵循预防为主、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十四条兽药使用应遵循兽药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的指导,严格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疗程和注意事项使用。
第十五条兽药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观察动物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兽药使用记录应详细记载兽药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用法、用量、疗程、用药时间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五、兽药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使用管理,确保畜禽养殖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或养殖场所有的兽药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科学、合理、规范、安全的原则,保障生产用药的质量。
第四条全体员工要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保证药品的合理使用,并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兽药安全负责。
第五条养殖场应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合理选择和使用兽药,并保证药品的质量。
第六条禁止擅自进口、销售未经批准的兽药。
第七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档案,包括兽药的购进、使用情况和剩余量等信息。
第八条养殖场应定期开展兽药使用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兽药使用符合规定。
第九条养殖场应建立养殖动物用药清单,明确兽药的种类、用途以及使用方法等。
第二章兽药的选择和购买第十条养殖场应选择正规渠道购进兽药,不得购进没有标签或标签不清晰的兽药。
第十一条养殖场在购进兽药时,应注意查看药品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保证药品品质。
第十二条养殖场应根据养殖动物的情况和病情选择合适的兽药,禁止滥用兽药。
第十三条养殖场购进的兽药应储存在封闭、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和光线。
第十四条养殖场购进的兽药在使用前应查验包装和标签,确保药品无误。
第十五条养殖场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兽药。
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废销毁。
第十六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购进登记簿,记录兽药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用途等信息。
第十七条养殖场在购进兽药时应向相关部门备案,确保兽药的合法使用。
第三章兽药的使用和记录第十八条养殖场使用兽药应有专人负责,遵循兽药的使用说明书和兽医的指导。
第十九条养殖场使用兽药时应注意保护人员的安全,避免兽药对人员造成伤害。
第二十条养殖场使用兽药时应遵循兽药用量、用法和用时的要求,禁止滥用兽药。
第二十一条养殖场应保留兽药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用药量、使用部位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养殖场应对兽药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养殖动物无药物残留。
兽药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规范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兽药的管理,规范兽药的使用,保障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兽药的购买、存储、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适用于所有使用兽药的养殖户、兽医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兽药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用药剂量和用法进行,不得私自增减剂量,更改用法,或者将兽药用于禁用动物种类。
第四条兽药的购买应当在合法渠道购买,购买时应当查看产品的生产批号、有效期、使用方法等信息,保证商品信息真实有效。
第五条兽药的储存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存放,禁止将兽药与食品、饮料等混放,严禁将过期或已经破损的兽药继续使用。
第六条兽药的使用者应当具备兽医资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兽药,不得将未使用过的兽药转让销售,更不得将过期兽药作为新鲜兽药使用。
第七条兽药使用者在使用兽药时应当注意动物的存栏密度和个体差异,避免因为误用导致动物伤害或药物残留问题。
第八条兽药使用者在使用兽药管理记录应当详尽,包括兽药的名称、规格、用量、使用日期、使用部位等信息,保存至少两年以上。
第九条养殖单位和兽医机构等应当定期对使用兽药的记录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条兽药使用者在发现兽药效果不佳或者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寻求兽医的帮助。
第十一条兽药使用者应当加强对兽药知识的学习,及时了解兽药市场情况和法规政策,不得违法使用兽药。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兽药购买与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兽药的购买应当在兽药合法销售商处购买,购买时务必查看产品说明书,并咨询兽医意见。
第十四条购买回来的兽药应当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存放,避免日光直射,潮湿等环境。
第十五条购买的兽药应当定期清点,确认产品联系方式是否有效,有效期是否合格,以确保能及时联系厂家。
第十六条过期或者破损的兽药应当集中存放并及时销毁,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七条购买的兽药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要求配备合适的用药器械,并注意清洗消毒。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养殖场兽药的使用,并确保食品安全、动物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场的兽药使用管理。
养殖场包括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等。
三、兽药购买管理1.养殖场应建立兽药购买计划,根据养殖场的需求和生产规模,合理安排兽药的采购计划。
2.兽药采购应选择有营业执照和合法经营资质的药店或经销商,确保兽药的质量和正规渠道。
4.养殖场应建立兽药购买记录,包括兽药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购药凭证和发票。
四、兽药存储管理1.养殖场应建立兽药存储区域,保持存储区域通风、干燥、防尘和防虫等环境条件,确保兽药的质量。
2.养殖场应按照兽药的不同类别和性质进行分类存储,避免不同性质的兽药混合存放。
3.兽药存储区域应标明“兽药存储区域”字样,并设置符合要求的警示标志,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4.养殖场应定期对兽药存储区域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兽药的存储安全和使用效果。
五、兽药使用管理1.养殖场应严格按照兽药的使用说明和剂量进行使用,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者禁用的兽药。
2.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包括兽药名称、使用日期、使用数量、使用对象等信息,并保留相关的使用凭证。
3.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人员的培训制度,确保兽药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操作。
4.养殖场应定期对使用的兽药进行监测和检测,以确保兽药的残留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六、兽药废弃物处理1.养殖场应将过期、变质或者剩余的兽药及时清理并集中存放。
3.养殖场不得将兽药废液直接倒入水域或者土壤中,严禁随意丢弃兽药包装容器。
七、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及相关法规的行为,养殖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养殖执照等措施。
八、其它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细化,由养殖场负责制定和执行。
以上为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养殖场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落实。
同时,养殖场还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兽药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兽药使用行为,保障兽医卫生安全,促进兽药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养殖、兽医保健等与兽药使用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兽药使用应遵循“防治结合,合理施用,科学用药,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兽药使用内容包括兽药种类、兽药库存、兽药购买、兽药处方、兽药使用记录、药品安全等。
第五条兽药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第六条兽药使用应有专人负责,并具备相应的兽医、药剂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兽药使用应配备必要的兽医设备和库房,并保持清洁、干燥、通风的环境。
第八条兽药使用应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使用人员的兽药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兽药种类第九条兽药按照用途和剂型分类,包括药物类、生物制品类、饲料添加剂类。
第十条兽药使用人员应了解兽药的基本知识,包括兽药的适应症、用药方法、用药时间和用量等。
第十一条兽药使用应按照兽医处方使用,禁止盲目使用不合格的兽药。
第十二条兽药使用中发现兽药残留超标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兽药使用人员应定期对兽药进行清点,并做好库存管理,确保兽药的有效期和质量。
第三章兽药库存第十四条兽药库存应按照使用需要和规定的数量进行采购,并有相应的采购记录和发票。
第十五条兽药库存应分类存放,避免不同种类的兽药混杂。
第十六条兽药库存应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兽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兽药库存中过期或不合格的兽药应即时清理,并采取措施避免再次使用。
第十八条兽药库存应设有专人管理,负责兽药的采购、入库和出库等工作。
第四章兽药购买第十九条兽药购买应选择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并有与其签订购买合同。
第二十条兽药购买应严格按照兽医处方和兽药质量标准进行,禁止购买假冒伪劣兽药或上锁兽药。
第二十一条兽药购买应保留购买记录和进货发票,并做好验收工作。
第五章兽药处方第二十二条兽药处方应由具备兽医资格的兽医进行,禁止非兽医人员开具兽药处方。
养猪场兽药使用制度
养猪场兽药使用制度篇1:养猪场兽药使用制度养猪场兽药使用制度1、严格依照兽医处方笺(签)所载事项使用兽用处方药,不得盲目、随便用药,或是超期、超量用药。
必需按规定执行休药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品。
2、不得网购兽用处方药,不得购买上门推销的兽用处方药。
3、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做好记录;兽医处方笺(签)保存2年以4、使用抗生素应严格把握适应症,正确选药,用量适当,疗程充分;联合用药时要有明确的临床指证,并留意药物协作所产生的无关、累积、协同、拮抗作用,准时观看动物的反应,修订用药方案。
5、使用抗寄生虫药应针对寄生虫的生活史选用药物种类、给药方案以及相宜的给药剂量,保证既有效又无毒副作用;对易产生抗药性的,给药剂量要足、疗程要够,并合理轮换用药;拌料或饮水投药时应混合匀称。
4、使用消毒药应依据不同病原及其特性,选择相宜种类的药物、浓度、作用时间和温度,确定合适的用药方法,如喷雾、泼洒、浸泡、涂擦、冲洗等。
5、应依据不同种类的药物,严格执行停药期制度,严禁超期用药。
6、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栏舍和器具进行消毒时,应符合NY/T5033的规定。
7、在临床兽医的指导下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微生态制剂、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养分药、血容量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
8、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9、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冷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弛药。
10、猪场要实行用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用药档案,以备查考。
用药档案应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疗程、疗效及停药期;用药猪编号、日龄或月龄、体重,实施用药者及主管兽医签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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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
猪场兽药管理制度
猪场兽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猪场的兽药使用管理,确保猪只的健康和食品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猪场内所有使用兽药的工作。
第三条猪场应当建立完善的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保障兽药合理使用,确保猪只健康。
第四条猪场应当根据兽医处方使用兽药,不得擅自使用兽药;兽医处方中应当包括兽药种类、用量、使用频率等信息。
第五条猪场应当设立专门的兽药管理部门,负责兽药的采购、储存、使用、记录等工作。
第六条猪场应当配备专业的兽医人员,负责兽药的合理使用和疾病的防控工作。
第七条猪场应当定期组织兽药使用与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兽药的使用理解和安全意识。
第二章兽药采购管理第八条猪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兽药供应商,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猪场应当建立兽药采购登记台账,记录兽药的品名、规格和数量等信息。
第十条猪场应当对购入的兽药进行检验,确保兽药的质量符合要求,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猪场应当对购入的兽药进行储存管理,采取防潮、防晒、防冻等措施,确保兽药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猪场应当定期清点兽药库存,做好兽药的使用情况记录,及时补充不足的兽药。
第三章兽药使用管理第十三条猪场应当按照兽医处方的要求使用兽药,不得超量使用或擅自更改兽医处方。
第十四条猪场应当按照兽药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兽药,不得私自改变使用方法或剂量。
第十五条猪场应当配备专业的兽医人员对猪只进行定期体检,确保及时发现疾病并进行治疗。
第十六条猪场应当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台账,记录兽药的使用情况、疗效、副作用等信息。
第十七条猪场应当对使用兽药的猪只进行追踪管理,及时调整兽药使用方案,确保疾病的有效治疗。
第十八条猪场应当对使用不良反应的兽药及时进行报废处理,不得再次使用。
第四章兽药废弃处理第十九条猪场应当建立废弃兽药的回收制度,不得将废弃兽药随意丢弃或流入环境中。
第二十条猪场应当统一收集不合格的废弃兽药,送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确保环境污染的最小化。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动物用药安全,管理兽药的使用和销售,建立起的一套完整的制度和规范。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误用,减少药物残留和对环境的污染,保障兽医和养殖人员的健康安全。
一、兽药管理机构及人员1.设立专门的兽药管理机构,负责兽药的采购、使用、储存、销售等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
2.兽药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的医学和兽医学知识,经过相应的培训和持证上岗,熟悉兽药的使用和安全管理。
3.兽药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兽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更新知识,提高技能,保证其能够正确使用和管理兽药。
二、兽药采购与储存1.兽药采购应由兽药管理机构负责,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渠道和程序进行。
禁止私自购买和使用未经审批的兽药。
2.兽药采购前要向供应商索取合格证明和注册证书等相关资质文件,确保所采购的兽药合法、安全。
3.兽药储存应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确保兽药的质量和稳定性。
储存区域应通风、干燥、防潮、避光,并标明兽药的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三、兽药使用管理1.兽药使用应根据兽药的功效和剂型进行合理选择,严禁滥用和误用兽药。
2.兽药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兽药说明书,按照正确的用药方法和用量进行使用,禁止随意调整剂量和频率。
3.兽药使用时应确保动物的饮食和生活环境清洁,避免污染兽药和产生药物残留。
4.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科学的治疗原则,精确用药诊断,避免药物滥用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四、兽药销售管理1.兽药销售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禁非法销售和假冒伪劣兽药。
2.兽药销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掌握兽药的知识和销售技巧,引导用户正确使用兽药。
3.兽药销售记录应详细记录兽药的名称、规格、数量、购买人员等信息,并保存一段时间,以备查验。
五、兽药废弃物处理1.兽药废弃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和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或混合处理。
2.兽药废弃物应尽量减少产生,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源头控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五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企业在使用兽药时,将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业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部分兽药品种的停药期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规范使用兽药。
本人作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做出如下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有关兽药法规政策。
二、正确认识兽药的防病治病效能,规范和安全用药,不盲目、不滥用兽药,不使用禁用药物,不使用人用药品。
保证不引起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购买合法兽药。
(一)保证从通过农业部gmp认证、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国内外合法生产企业购买兽药。
(二)保证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从兽药gsp验收合格,持有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采购兽药。
四、正确使用兽药。
(一)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休药期、免疫规程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
(二)农业部兽用处方药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严格按照规定凭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使用处方药。
—1—(三)不将不是“兽药添字”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预混剂违规添加在饲料中使用。
(四)不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
(五)严格按照《养殖场兽药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和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统一印制的《健康养殖档案》规定,建立完整真实的用药记录。
(六)不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七)不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____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五、配合各级农牧部门和兽药行业监督员的监督。
六、自愿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地址:承诺人(签名):电话:日期:邮编:—2——3—第五篇:兽药制度休药期制度动物养殖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动物养殖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所用兽药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4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制定兽药使用管理规定:确立兽药使用的目的和原则,明确兽药使用的范围、程序和责任。
2. 设立兽药使用管理机构:成立兽药管理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兽药的采购、存储、使用等工作,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
3. 兽药采购和库存管理:明确兽药的采购渠道和供应商选择标准,在采购时考虑兽药的品质和合法合规性;建立兽药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清点库存,及时补充和更新兽药。
4. 兽药使用记录和报表:建立兽药使用台账,记录兽药的名称、用途、使用人员和使用日期等信息,并定期汇总生成兽药使用报表。
5. 兽药使用程序和人员培训:制定兽药使用程序,包括申请、核准、使用和销毁等环节;对相关人员进行兽药使用的培训,提高其兽药使用知识和技能。
6. 兽药使用监测和检查:加强对兽药使用的监测和检查工作,定期对兽药使用情况进行抽样检验和审核,确保兽药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7. 兽药废弃物处理:制定兽药废弃物处理制度,明确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和处置方式,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8. 兽药使用风险评估和管理:定期进行兽药使用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和危害因素,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降低兽药使用风险。
以上是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养殖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度制定和管理,以确保兽药的安全使用和养殖场的经济效益。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殖场兽药的使用管理,确保养殖动物的健康和食品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养殖场内动物的兽药使用。
第三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兽药使用的目的、原则和责任。
第四条养殖场应设立专门的兽药管理人员,负责兽药的购进、库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记录统计。
第五条养殖场应定期进行兽药使用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兽药使用的认识和知识。
第六条养殖场应定期对兽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第七条养殖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兽药的合理和安全使用。
使用饲料兽药管理制度
使用饲料兽药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兽药的使用已成为现代养殖业的必需品。
兽药的使用不仅可以防治疾病,提高养殖效率,还可以促进畜禽的生长发育。
然而,不合理的兽药使用同样会给养殖业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药物残留、药害等。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兽药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可以保障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也可以提高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兽药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减少药品残留,防止兽药滥用和药害,提高养殖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养殖场的兽药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兽药的采购、使用、储存、管理等环节。
四、兽药采购管理1. 兽药需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的合法药品,并且在正规药店或药品经销商处购买。
2. 兽药采购应当保存票据等购药凭证,以备查验。
3. 兽药应按照要求存放,做到干燥、阴凉、通风,并防止光线直射。
五、兽药使用管理1. 兽药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兽医指导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剂量和使用方法。
2. 对于特定病情需要使用药物的情况,应事先向兽医咨询,按照其指导进行药物使用。
3. 对于禁用的兽药或者未经兽医批准使用的药物,一律禁止使用。
4. 对于兽药过期或者已经损坏的情况,应及时丢弃,不得使用。
六、兽药储存管理1. 兽药不得与饲料等其他商品混放储存,应做到兽药专用储物间或者专用储物柜。
2. 兽药的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阴凉,避免阳光直射。
3. 兽药应放置在儿童和其他动物无法接触的地方,防止误食。
七、兽药管理台账1.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管理台账,对于兽药采购、使用、储存等情况进行记录。
2. 台账应该做到及时更新,做到有用清晰的记录,以备查证。
3. 台账应该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不漏一单,不漏一件。
八、兽药使用检查1. 养殖场应定期组织检查兽药的使用情况,检查兽药的储存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2. 对于发现违规使用兽药的情况,应当及时制止,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常规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常规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兽药使用管理,保障畜禽养殖生产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此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兽药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协调、指导和监督兽药使用管理工作,成员包括兽医、畜牧专家和兽药管理人员等。
2. 畜禽养殖户应当设立兽药使用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兽药使用管理工作。
三、兽药使用管理1. 兽医人员应当持有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处方用药,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未经允许的兽药。
2. 兽药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药学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和频次进行合理施药。
3. 畜禽养殖户应当建立规范的兽药使用档案,记录兽药的品名、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用药对象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两年以上。
4. 兽药使用前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避免超量使用或错误使用。
5. 兽药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动物的反应变化,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药,并向兽医请教。
6. 兽药使用后应留意动物的副作用和残留情况,及时做好处理和记录。
7. 兽药使用后应注意动物的恢复期和休养,避免影响生长发育。
8. 兽药使用过程中应当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保证动物环境清洁卫生。
9. 禁止使用过期、变质或未经审批的兽药,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四、执法监督1.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兽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2. 对违规使用兽药的养殖户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处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使用禁用兽药或造成严重后果,有关部门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五、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兽药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内容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内容第一部分:总则1.1 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兽药的使用,保障兽禽健康和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兽药管理法》、《兽医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相应管理措施。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兽禽养殖场、养殖企业等使用兽药的单位。
第二部分:兽药采购管理2.1 采购前审查所有兽药采购需提前进行审查,包括兽药批准文号、生产企业资质、规格说明等。
未经兽药批准文号认证的兽药,不得购买和使用。
2.2 采购渠道兽药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和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兽药。
2.3 采购记录对于每次兽药采购,应当有详细的采购记录,包括兽药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等信息。
2.4 兽药存储兽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远离火源和阳光直射,并定期检查兽药的保质期。
第三部分:兽药使用管理3.1 使用前审查兽药使用前,应查看兽药标签、兽药说明书等,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2 兽药使用严格按照兽药的使用说明和兽医的开药处方使用,不得随意调整剂量或频次。
3.3 使用记录对于每次兽药使用,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使用时间、用药剂量、使用部位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两年以上。
3.4 禁用兽药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兽药,禁止使用过期兽药,禁止使用兽药超过规定用药周期。
3.5 兽药残留检测定期对兽禽体内兽药残留量进行检测,确保兽药残留在合理范围内,不对人畜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第四部分:应急措施4.1 兽药中毒如果发生兽药中毒事件,应迅速停止使用兽药,立即采取相应的解毒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2 兽药丢失如发生兽药丢失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重新核查兽药库存,防止兽药被非法使用。
第五部分:责任与处罚5.1 监督检查兽药使用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兽药采购和使用记录等资料。
5.2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并向公众通报。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兽药采购管理1.建立兽药采购制度,确定采购程序,明确采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采购合同。
2.采购兽药时应查验兽药生产企业资质,兽药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并保留兽药样品和购货凭证。
3.确定兽药存货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做到货真价实,及时更新存货。
二、兽药储存管理1.兽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凉爽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防止兽药受潮、变质。
2.兽药的存放应按不同类别分开,做好分类标识,避免混淆。
3.兽药存放区域应定期检查,控制温度和湿度,确保兽药的质量和有效性。
4.兽药库存应进行定期检验和鉴定,有过期或失效的兽药应及时清理和销毁。
三、兽药使用管理1.兽药使用前应进行兽医诊断和鉴定,明确用药途径、剂量和使用方法。
3.使用兽药时,应仔细观察动物的反应和药物的疗效,如出现异常反应应及时报告并停止使用。
4.兽药的剩余部分应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
四、兽药使用记录管理1.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制度,每次使用兽药都要进行记录,包括兽药名称、使用日期、用药途径和用药剂量等。
2.兽药使用记录应负有责任的兽医进行签字确认,记录应真实、准确,并保留备查。
3.对兽药使用记录进行定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整改和追溯。
五、兽药废弃物管理1.兽药未使用完或过期,应将其作为废弃物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人员和动物的危害。
2.废弃兽药应由专业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到地下水、水体或其他环境中。
六、兽药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1.建立兽药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兽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管理,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2.对兽药不良反应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问题的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处置和改进。
七、兽药教育培训1.针对兽药使用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兽药使用知识培训,提高兽药使用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2.定期进行兽药使用相关知识的考核和讲座,保障兽药使用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
兽药处方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处方使用管理制度为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兽药,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兽药处方签发1. 兽药处方应由兽医师或兽医助理签发,签发前需进行兽医诊断确认。
2. 兽药处方应包括兽医诊断结果、用药品种、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用药期限等内容。
3. 兽医师或兽医助理签发兽药处方前应对畜禽进行全面体检,确保准确诊断病情。
4. 兽药处方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清晰易懂,不得有涂改、遗漏等情况。
5. 兽药处方签发后应存档备查,信息真实可靠。
三、兽药采购与使用1. 兽药采购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障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2. 兽药使用应按照兽药处方规定的用药品种、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用药期限等进行,严禁擅自更改。
3. 兽药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给兽医师或兽医助理,并配合处理。
4. 兽药使用期间应密切观察畜禽的反应情况,如出现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兽医师或兽医助理求助。
四、兽药残留检测1. 兽药使用后,应根据兽药处方规定的用药期限,在规定的预防期内停药。
2. 在停药后规定的预防期内,应定期对畜禽产品进行兽药残留检测,确保产品安全。
3. 兽药残留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妥善保存,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
五、兽药处方管理1. 兽医师或兽医助理签发的兽药处方应严格管理,不得私自销售或泄露给他人。
2. 兽药处方应按照规定保存时间进行归档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毁坏。
3. 兽药处方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使用合规、规范。
4. 对于兽药处方管理不当、违规使用等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兽医师或兽医助理签发的兽药处方使用情况,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2. 对于兽药处方签发、使用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对于既有不合规的兽药处方使用行为,应尽快整改并做好记录。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应设立专门的废弃物存放场所,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存放和处理。
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养殖场应定期对废弃物处理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废弃物处理
养殖场应邀请专业机构或专家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兽药使用和管理水平。
兽药使用原则
01
安全、有效、经济、规范使用兽药,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法规和规定。
02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合理、规范使用兽药,减少药物残留和动物疫病的发生。
责任与监督
养殖场负责人对兽药使用管理负总责,建立健全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兽药使用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饲养人员正确使用兽药。
02
03
相关表格与记录
相关制度与规定
本制度由养殖场负责解释,对于本制度的任何疑问或争议,由养殖场负责解释和决定。
本制度解释权归养殖场所有
谢谢您的观看
THANKS
异常情况处理与报告
06
附录与附件
记录兽药的采购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时间、供应商等。
兽药采购记录表
记录养殖场兽药的使用情况,包括药品名称、使用时间、使用量、使用对象、兽医签名等。
兽药使用登记表
记录养殖场兽药的库存情况,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库存量、存放位置、有效期等。
兽药库存盘点表
01
监督药品使用规范
监督兽药使用过程,确保使用方法和剂量符合规定,防止滥用和超量使用。
用药检查
评估与改进
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发现兽药使用异常情况,如过敏反应、药物中毒等,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 介绍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兽药在兽医卫生领域的安全合理使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本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动物的健康和兽医卫生工作者的安全,并确保兽药合理使用的效果和质量。
2. 背景动物健康和兽医卫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兽药的合理使用对于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不合理的兽药使用可能导致兽药残留、药物抗性等问题,对动物和环境造成危害。
因此,制定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对于推动兽医卫生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3. 目标和原则3.1 目标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兽药的安全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兽药的滥用和不良反应。
3.2 原则•合法合规:兽药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安全可靠:兽药必须经过监管部门批准,并在合理使用范围内按照说明书使用。
•有效治疗:兽药使用应根据兽医的诊断和处方进行,确保治疗效果。
4. 责任和权限4.1 责任部门4.1.1 兽医卫生管理部门兽医卫生管理部门是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相关政策和措施。
4.1.2 兽医机构兽医机构是负责兽医卫生服务的单位,应当负责指导和监督兽药的合理使用。
4.1.3 兽医卫生从业人员兽医卫生从业人员是直接负责兽药使用的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兽药,并做好相关记录。
4.2 权限4.2.1 兽医卫生管理部门的权限兽医卫生管理部门有权制定兽药使用的相关规定,并对兽医机构和兽医卫生从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4.2.2 兽医机构的权限兽医机构有权对兽医卫生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并对其使用兽药的合规性进行审核。
4.2.3 兽医卫生从业人员的权限兽医卫生从业人员有权根据兽医的诊断和处方使用兽药,并在使用过程中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记录。
5. 兽药的合理使用5.1 兽医诊断和处方兽医卫生从业人员在使用兽药之前,必须根据兽医的诊断和处方进行使用,严禁滥用和乱用兽药。
5.2 兽药使用的指导兽医卫生管理部门和兽医机构应当加强对兽医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兽药使用的指导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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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所用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生物制品质量标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
1、为了规范使用兽药、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2、保管员在新购药品、器械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
如有近期药品及时通知技术部,过期药品报财务注销。
3、建立用药申报制度各生产区兽医主管到总药房取药,常规药品由总药房做计划,由公司采购。
专项疫苗、贵重药品、特殊药械等报公司技术部安排采购,如不能采购,必须在3天内反馈给牛场技术管理部说明情况。
4、除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采购药械,如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
5、取药必须凭处方取药,由兽医、防疫员开处方,主管兽医签字方可取药,饲养员一律不准随便取药,司药员必须监督执行
6、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厩舍和器具进行消毒。
7.允许在临床兽医的指导下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微生态制剂﹑体液补充药﹑电解质﹑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等。
8、兽医、防疫员对每一批新药,新疫苗,用前要做小范围试验,并对生产技术管理部书面上报试验结果,无异常方可大范围使用。
对每
次防疫一定做好以下记录: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准文号,使用阶段、头数、反应情况等,出现异常及时停止使用,报技术管理部,如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责。
9、所有器械根据生产单元造册,落实到人,药房对车间,必须以旧换新。
各车间必须设有用药登记本,由使用兽医、防疫员填写,兽医主管及时核对药品领取和使用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药﹑平喘药﹑抗胆碱﹑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和解热镇痛药。
11、对一些特殊药品、疫苗空瓶或受污染物品、场地,查清数量,依据要求派专人消毁和无害化处理。
12.建立并保存免疫程序记录,全部用傲激烈,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疗程﹑治疗时间,预防或生长混饲给药记录,建立并遵守用药停药期。
13、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弛药。
14、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
15、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16、严格执行禁限用兽药管理、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