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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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验室工作规范

学校实验室工作规范

学校实验室工作规范一、总则1. 本规范旨在规范学校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整洁、有序的实验环境。

2.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范,包括教师、学生、实验技术人员及其他访客。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1.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紧急淋浴和洗眼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所有实验操作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

3. 实验室内禁止饮食、穿戴首饰、穿着拖鞋或开放式鞋子。

必须穿着规定的实验服,长发必须束起。

4. 实验室内严禁奔跑、打闹、大声喧哗,保持实验室安静和良好的工作秩序。

5. 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如需进行加热或燃烧实验,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实验室物品管理1. 实验室内所有物品应有明确的标签和记录,包括化学品、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等。

2. 实验室内的物品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物品应单独存放,并有明确的警示标识。

3. 使用实验室物品前,必须了解物品的性质和使用方法,使用后及时清洁并归还至原位。

4. 实验室内不得私自携带物品进出,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

四、实验室操作规范1. 进行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步骤和目的,了解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应对措施。

2. 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教师提供的实验指导书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实验步骤或条件。

3. 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实验现场,将废弃物按照规定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4. 发生意外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教师和实验室负责人。

五、实验室卫生与环境保护1. 实验室应保持清洁,实验结束后应清理实验台和仪器设备,确保下次使用时的清洁。

2. 实验室内应保持通风良好,定期开窗换气,减少有害气体和粉尘的积累。

3. 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六、监督与考核1. 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巢湖学院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院字[2008]158号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实验室建设,规范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是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验教学观念、先进的实验(训)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先进的实验(训)教学队伍建设模式和组织结构、先进的仪器设备配置思路和安全环境配置条件、先进的实验室建设模式、稳定的实训基地和完备的管理体制、先进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显著的实验(训)教学效果的实验室(中心)或实训基地。

第三条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树立以学生为本,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和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验(训)教学观念;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训)教学体系;建设满足现代实验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建设仪器设备先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实验教学环境;建立现代化的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为学院实验(训)教学提供示范经验,带动学院实验室(中心)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建设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应以现有的实验室(中心)和实训基地为基础,优先选择教学覆盖面广,学生受益面大的实验室(中心)和实训基地进行建设。

通过对现有的实验室(中心)和实训基地进行调整、重组和优化,形成特色鲜明的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

第五条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基本内容:实验(训)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应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实验(训)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验(训)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的实验(训)条件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使用效益,其主要内容为:(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验(训)教学观念学校教育理念和教学指导思想先进,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对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尊敬的实验室使用者: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提升实验教学的质量,特制定此《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请您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规定:一、实验室进入与离开规定1. 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戴适当的实验服,并佩戴防护眼镜、安全手套等防护用品。

2.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尖锐物品等危险品进入实验室。

3. 进入实验室后,应当签到,并接受实验室管理员的指导和安排。

4. 离开实验室时,应将工作台面清理干净,实验设备归位,并关闭电源。

二、实验操作规范1. 在进行实验前,务必详细阅读实验指导书,了解实验操作步骤,并遵守实验操作规程。

2. 实验过程中,严禁随意触摸、拆卸实验设备,如需操作,请事先经过指导老师的同意。

3. 实验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避免分心,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4. 如遇实验仪器损坏或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

三、化学品使用与储存1. 使用化学品前,应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其性质及安全操作方法,并遵循实验室规定的浓度和用量。

2. 在使用化学品时,应佩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呼吸。

3. 已使用过的化学品容器,严禁随意丢弃,应分类储存,并妥善标记,以免混淆。

四、实验室卫生与安全1. 实验操作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和器材,并将废弃物按要求分类处理。

2. 必要时,应开启实验室通风设备,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减少有害气体滞留。

3. 在实验室中禁止食品和饮料的进食,以免污染实验设备和危害实验人员的健康。

4. 严禁实验室内吸烟或进行其他危险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实验事故与紧急情况处理1. 在实验室发生火灾、泄漏、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实验室管理员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

2. 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寻求医疗帮助。

六、违反规程处理1. 违反实验室安全规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会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巢湖学院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管理规定

巢湖学院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管理规定

巢湖学院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实验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项目是实验课程构成要素,为规范实验课程组成和实验项目认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课程组成我校实验课程构成包括“课程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两种类型实验课程,为培养学生个性发展,学校将开放实验室,让学生可进行“自主性实验”。

“自主性实验”也是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一部分。

1、课程内实验:课程内实验是为促进学生深化理论知识、掌握实验基本技能和基本研究方法的实验教学环节,它由演示性、验证性、操作性、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等多层次实验内容构成,旨在巩固、验证理论、培养动手能力。

课内实验大纲可以在课程大纲内反映,也可独立编写大纲,并有实验指导书。

原则上课内实验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

2、独立设课实验:独立设课的实验是以一门或几门课程为起点,融实验理论、实验知识和实验技能为一体,在强化基本训练的基础上,旨在培养学生的基本实验思想、实验方法、实验技能和综合应用能力,一般以综合、设计性实验为主。

独立设课的实验必须具备系统的实验理论和实验内容,科学、合理的实验教学大纲及实施计划,有公开出版的实验教材或自编实验指导书。

自主性实验是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长,自拟实验项目(包括开放实验室提供的实验项目或教师提供的科研实验项目)、目的、内容与步骤,进入开放性实验室,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的实验。

二、实验项目管理实验课教学内容的优化与创新一直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是优化和整合实验教学内容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的主要方式。

(一)实验项目分类我校实验项目主要包括演示性、操作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创新性实验。

在数据采集时操作性实验可归类到验证性实验项目中,研究创新性实验可归类到设计性实验项目中。

1、演示性实验:由教师操作,学生仔细观察,验证理论、说明原理和介绍方法类的实验。

2、操作性实验:学生按要求,动手拆装和调试实验装置或上机操作、程序设计和数据处理,掌握其基本原理和方法。

巢湖学院课教学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课教学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课教学管理办法院字〔2012〕114号一、总则第一条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

为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验教学的根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能力和现代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实验教学包括独立设课实验、理论课程实验环节、开放性实验以及学生创新实践实验等多种教学形式。

所有独立设课、理论课程实验环节实验都必须编制实验教学大纲,明确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及要求。

二、实验教学计划第四条实验教学计划是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社会经济需求、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等制订。

实验教学计划应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构建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

第五条实验教学计划主要反映实验教学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时间等。

实验教学计划中必须明确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和非独立设置实验课程两类。

鼓励有条件的实验课程独立设置开课,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必须将实验课时(含计算机上机)从课程的总学时中分离,并列入教学计划进度表中实验栏目。

第六条每学期的《教学任务通知单》由任课教师所在院(系、中心)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规定填写,并在前一学期期末下达到实验室或教师。

任课教师须在开学第一周内,依据实验教学大纲,按教学校历安排实验课实验项目、教学分组时间、人数、地点等,详细填写《实验课教学运行表》,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第七条实验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或实验师、工程师)及以上或硕士(含)以上学位资格,若不具备以上资格,需经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鼓励相关院(系、中心)聘请校外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实验指导。

三、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教材第八条实验教学大纲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写实验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检查、考核实验教学的主要依据,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工作规范

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工作规范

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工作规范(学生版)一、总则1. 本规范旨在指导学生在实验室内进行安全操作,确保实验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规范,认真执行每一项操作规程。

二、进入实验室前的准备1. 在进入实验室前,学生应熟悉本次实验的目的、原理、步骤和注意事项。

2. 学生应按照教师的要求,穿戴好实验服、安全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3. 学生应认真听取教师对实验操作的讲解和安全警示,确保理解并记住所有安全要点。

三、实验室内的安全操作1. 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不得私自更改实验步骤或使用未经允许的实验材料。

2. 学生应严格按照实验指导书中的步骤操作,不得随意混合化学品或进行未经指导的实验。

3. 学生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在教师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并严格遵守使用说明。

4. 学生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奔跑或打闹,以免发生意外。

5. 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实验室内的安全标识和紧急出口位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

四、实验结束后的注意事项1. 实验结束后,学生应立即停止所有操作,按照教师的指示清理实验器材和实验台。

2. 学生应将使用过的化学品、实验废料等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容器进行分类处理。

3. 学生应协助教师检查实验室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整洁。

4. 学生在离开实验室前,应确保所有电源、水源、燃气等已关闭,防止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紧急情况处理1. 如遇紧急情况,学生应保持冷静,立即向教师报告,并按照教师的指示进行疏散。

2. 学生应熟悉实验室内的急救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行动。

六、监督与考核1. 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学生的实验操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学生应积极参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共同维护实验室的安全环境。

巢湖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巢湖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办法20XX年XX月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巢湖学院实验教学规范(讨论稿)实验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观察分析和科学实验的重要环节,对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正确的思维方式,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加深和扩展理论知识以及提高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壹、实验教学计划1. 实验课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教学计划中应规定实验课时数及开课学期,跨系讲授的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实验应根据教务处(或系部之间协商)学期初下达的任务书执行。

2. 实验课按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性质可分为课程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集中性实验三类。

各系应努力开设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有条件时可向学生开设实验选修课和研究型实验课,且为学生提供条件进行自主设计实验,逐步实现实验课的开放式教学。

3. 各实验课教师依据下达的教学任务书,组织实验教学活动。

二、实验教学准备1、实验教学资料的准备:凡本(专)科教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实验课程(课程实验),须有相应课程的实验教学资料。

这些资料应包括:2.1.1 实验教学计划。

2.1.2 实验教学大纲。

包括实验课程的目的和要求,实验教学项目、目的、内容、要求和学时,适用专业的名称,所用仪器设备及消耗材料等,实验成绩评定办2.1.3 实验课件或实验指导书。

2.1.4 实验教学双向考勤表。

2.1.5 实验方案。

2.1.6 实验项目卡(实验室必备)。

2、实验教学条件:2.2.1 实验场地:实验室内部布局合理,整洁卫生,配套设施(桌、凳等)力求标准化、规范化。

实验室应和办公室分开,室内只能张贴必要的规章制度及实验原理图,以净化实验环境。

2.2.2 实验装置和仪器:各实验室须按大纲要求配备实验装置和测试仪器,且应有适当的备份。

自制实验装置和仪器设备要经过试用、验收后方可投入实验教学中使用。

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为确保学校实验室的安全,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制定本操作规程。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一、实验室基本要求1. 实验室应保持整洁、有序,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严禁使用明火。

3. 实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实验现象,防止发生意外。

4. 实验结束后,应立即清理实验台,关闭水源、电源、气源。

二、实验室设备操作规程1. 设备操作前,应认真阅读操作手册,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方法。

2. 操作设备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置。

3.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三、实验室化学品管理规程1. 化学品应按照性质分类存放,标签清晰,标识醒目。

2. 取用化学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遵守取用规程。

3. 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程1. 生物实验应严格按照实验规程进行,做好个人防护。

2. 实验废弃物应按照生物安全规定进行处理。

3. 实验室内应定期进行消毒,保持环境清洁。

五、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火灾:立即启动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并组织疏散人员。

2. 化学品泄漏:立即采取紧急隔离措施,穿戴好防护用品进行清理,并拨打120报警。

3. 生物安全事故:立即启动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学校卫生防疫部门。

六、违规处理违反本规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课、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实验环境,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实验室的安全。

实验室操作规程

实验室操作规程

实验室操作规程《实验室操作规程》1. 实验室管理1.1 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了解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并经过实验室主管人员的授权才能进入实验室。

1.2 实验室内禁止食品、饮料和吸烟,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私人活动。

1.3 实验室操作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工作场所,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卫生。

2. 实验操作2.1 在进行实验操作前,必须仔细阅读实验操作手册,并遵循实验操作规程。

2.2 实验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关防护装备,如实验服、手套、护目镜等。

2.3 实验中出现事故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主管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相关处理和控制。

3. 设备使用3.1 使用实验室设备前,必须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经过相关人员的指导和授权后方可操作。

3.2 实验室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3.3 对于使用不当或损坏的设备,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不得强行使用。

4. 废物处置4.1 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必须进行分类和储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

4.2 有毒、有害废物必须经过专人处理,严禁私自丢弃或乱倒。

4.3 对于有特殊处置要求的废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且填写相关记录。

5. 安全意识5.1 实验室操作过程中,必须时刻保持安全意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2 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必须按照紧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和逃生。

5.3 实验室主管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对于实验室安全的重视和意识。

通过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可以有效确保实验室操作的安全和规范,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保障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实验室操作规程

学校实验室操作规程

学校实验室操作规程为了保障学校实验室的安全和有效运行,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实验室操作规程。

本规程是学生在实验室进行操作时必须遵守的规定,以确保他们的安全和知识的获取。

首先,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戴安全装备,如实验服和实验手套等。

这些装备能够保护学生免受实验操作可能带来的伤害。

另外,学生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还需要接受有关实验操作安全的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以增强实验室的安全意识。

在实验室操作过程中,学生必须仔细阅读实验操作指南,了解实验目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严禁随意进行操作,必须按照实验指导教师的指示执行。

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学生需要保持专注,禁止嬉笑打闹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以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学生应当保持实验台的整洁和无杂物,以免对操作造成干扰和危险。

实验台上只允许放置与实验相关的试剂和仪器设备。

学生还需要掌握正确的实验仪器使用方法,避免不当操作导致的问题。

在进行化学实验时,学生应当严格控制试剂的用量和浓度,避免超标使用,以防止实验操作过程中发生爆炸或中毒等意外事故。

为了保证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学生需要按照实验方案中规定的条件进行操作,并及时记录实验数据。

在进行生物实验时,学生需要遵循实验操作规程,保持实验台的清洁,避免可能的交叉感染。

学生需要正确使用显微镜等器材,并遵循相关的生物安全操作规范。

在进行物理实验时,学生需要正确使用实验设备,保证实验室操作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学生需要注意实验室物品的使用寿命和维护,及时进行设备的保养和修理,以保障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实验室操作过程中,学生需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实验方案或者进行未经许可的操作。

学生需要文明实验,保持实验室文明秩序,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嚼食及随意泼洒液体等违规行为。

学校实验室的安全是每个学生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到实验室安全管理中来。

任何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学生应及时向实验指导教师报告,以便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

学校实验室操作规范

学校实验室操作规范

学校实验室操作规范实验室是学校科学研究和教学的重要场所,对于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实验室操作的安全和规范,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实验室操作规范。

1. 实验室准备工作在进行实验之前,我们首先要进行实验室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是否完整,实验材料是否齐全,实验台面是否干净整洁。

同时,还要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如紧急停电按钮、消防器材等。

2. 实验前的个人准备在进行实验之前,我们要进行个人准备,包括穿戴实验室必须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实验服、手套、安全眼镜等。

同时,还要保持手部清洁,以免污染实验材料。

3. 实验操作规范在进行实验操作时,我们要按照实验操作规范进行,不得擅自更改实验步骤。

同时,要仔细阅读实验手册或实验指导书,了解实验原理和要求,确保实验过程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4. 实验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在使用实验仪器设备时,我们要按照操作手册或教师的指导进行正确使用,不得乱拆乱装,以免造成设备的损坏或故障。

同时,要定期维护保养实验仪器设备,保持其正常工作。

5. 实验涉及的化学品使用在实验中使用化学品时,我们要严格按照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遵守化学品的保存、使用、处置等各项规定。

同时,要注意避免化学品的直接接触,避免对身体造成伤害。

6. 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在实验过程中,我们要始终保持警惕,避免疏忽大意。

如实验中涉及高温、高压等危险操作,应加强安全措施,如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等。

同时,在实验过程中要确保实验区域的安全,避免他人误入造成事故。

7. 实验后的清理工作在实验结束后,我们要及时清理实验工作台、实验仪器设备等,并将实验产生的废弃物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同时,要关闭实验仪器设备的电源和气源,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8. 实验室安全意识的培养学校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

可以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演习等活动,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培养他们的安全防护意识。

巢湖学院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各实验室“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保护和改善实验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中毒等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须专门配备临时存放废液、废渣的容器具,实验结束后,对达不到允许排放浓度的废液和废渣,各实验室应统一收集并按要求统一处理。

二、过期失效、报废的试剂药品不得随意丢失,应退回仓库统一处理。

三、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项目应在消毒排气柜内进行,操作人员应加强安全观念和环保意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菌液、有毒废液须先经高温或特殊处理后才能排入下水管道。

五、实验室“三废”处理工作由实验室主任负责。

实验教学指导教师、技术人员及学生应自觉遵守各项有关制度,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00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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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

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

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一、安全操作规程1. 实验室进入和离开:- 实验室内加强安全意识,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戴好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入。

- 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实验设备、电源和气源,确保实验室处于安全状态。

2. 工作准备:- 在进行实验前,确认所需实验器材的完好性和正常工作状态。

- 配备必要的实验器材,并按要求摆放在指定位置。

3. 实验操作:- 严格按照实验操作指南进行实验,不得随意擅自变更操作步骤。

- 遵循实验操作流程,如需调整实验条件,应事先与实验室负责人沟通。

4. 废弃物处理:- 废液、废固体等废弃物需按照规定收集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 危险废物应交给专业公司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二、安全管理规定1. 实验室责任:- 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设备设施管理:- 实验室所有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 设备设施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私自维修或使用出故障的设备设施。

3. 安全防护设施:- 实验室应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灭火器、安全柜等。

- 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的功能性和有效性。

4. 事故应急处理:- 实验室应建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应对突发事故。

- 在发生事故时,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 安全检查:-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 定期邀请安全专家进行评估,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是学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并共同营造安全的实验环境。

巢湖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手册

巢湖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手册

巢湖学院实验教学规范(讨论稿)实验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观察分析与科学实验的重要环节,对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正确的思维方式,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加深与扩展理论知识以及提高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一、实验教学计划1.实验课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教学计划中应规定实验课时数及开课学期,跨系讲授2.3.2.2.1实验场地:实验室内部布局合理,整洁卫生,配套设施(桌、凳等)力求标准化、规范化。

实验室应与办公室分开,室内只能张贴必要的规章制度及实验原理图,以净化实验环境。

2.2.2实验装置与仪器:各实验室须按大纲要求配备实验装置和测试仪器,并应有适当的备份。

自制实验装置和仪器设备要经过试用、验收后方可投入实验教学中使用。

2.2.3实验材料、药品等:实验材料和药品等要加强使用管理,各系应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领、用、发放要登记;保管与使用要保证安全,防止浪费。

3、实验人员2.3.1实验教师:各系应选派通晓该课程的基础理论和实验技术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承担实验教学工作。

2.3.2新开的实验项目要组织试做;新参加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在熟悉该课程全部实验内容、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试讲、试做和见习实验指导,经系(或教研室)审查认可后,方可正式指导实验。

三、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4.3实验教师要做到“三勤、五坚持”,即腿勤(巡视学生操作了如指掌)、嘴勤(善于启发学生思考)、手勤(做必要的示范)、坚持严格要求、坚持发挥学生的独立性、坚持人人动手操作、坚持因材施教、坚持勤俭办学。

4.4学生要认真操作,做好实验记录和分析;实验结束前,实验教师要对学生实验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字,有错误的要求重做;学生要按规定整理器材,清扫场地,检查仪器设备状态,经实验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

4.5实验过程中,对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实验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对造成事故者、损坏仪器设备者、丢失工具者,均应追究其责任,并严格按《巢湖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院字[2003]34号中有关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

巢湖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

巢湖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

巢湖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实训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

实验室工作是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

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的实验室是正式建制的教学和科研实体,同时也是进行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重要场所,隶属校、院(系、中心)两级管理。

实验室的建立和撤销必须根据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经学校正式批准,各类实验室均由学校统一归口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的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确定目标,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要由学校统筹规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

各实验室必须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注意队伍、装备、管理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实验室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为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服务。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五条实验室根据学科专业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承担实验教学任务。

各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准备好实验仪器设备及材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第六条实验室要积极吸收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成果,不断更新实验内容,增开设计性、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坚持实验教学改革,积极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实验室应积极开展教学与科研工作,相互促进,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不断改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为教师和学生创造条件,以确保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教学实验任务。

第八条实验室要树立以教学为主的思想,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挖掘潜力,发挥学术、技术优势,加强实验室与社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产学研合作,开展学术、技术的交流活动,增强实验室的活力。

巢湖学院实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院字〔2012〕112号一、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和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为规范我校实验室建设与项目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效益,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巢湖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包括校级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和院系级实验中心(实验室、实训室)。

第三条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本科教学的需要,完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验(实训),支撑学生学科竞赛及各种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推动本科教学总体水平提升。

二、实验室设置基本原则和条件第四条实验室设置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1.基础教学实验室。

每个一级学科一般只设置1个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实验室;新建学科(专业)的实验课程应先挂靠在教研室内开展工作,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开展工作,具备一定条件后,报经学校批准再独立设置。

拟建实验室的教学任务能被校内已有实验室承担的,不再另建实验室。

公共教学实验室,只设置多学科的校级或依托院系管理的实验中心(实验室)。

实验室设置要进行科学合理布局,统筹规划,避免小而全,分散重复,注重规模效益。

2.专业教学实验室。

应具有明确、稳定的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及专业实验教学需要,教学工作量饱满,并承担一定的科研、实习、见习、毕业设计等工作任务。

3.所有实验室在申请设置建设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有一定的实验项目和实验指导书,确保实验室硬件建设完成后,能立即为实验教学服务。

第五条实验室设置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有稳定的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任务。

2.基础教学实验室每学年实验教学工作量≥64800人时数。

专业实验室原则上应具有明确、稳定的实践教学目标;每学年应承担5门以上的实验课教学任务或每学年实验教学工作量≥3000人时数,并承担一定量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工作。

巢湖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讨论稿)一、评价的目的与意义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对提高学校整体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加强实验教学质量监控,可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教学的管理和工作过程,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二、评价的原则和范围1、实验教学质量评价的原则是:坚持客观公正,突出特色,注重效果。

2、评价的范围:学校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实验教学内容。

三、评价工作的组织与方法1、实验教学质量的日常检查工作由各系负责,在系主任领导下进行。

在安排下学期实验教学运行计划时,检查培养计划中的实验是否全部按要求开出;初期教学检查时,检查实验教学项目的准备情况、实验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等;期中教学检查时,检查实验教学进度、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等。

2、通过教学督导组、学生信息员和实验课有关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学生座谈会等方面的信息反馈,进行实验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

3、系主任、实验室主任每学期应将实验课堂教学纳入学院听课制度之中,依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实验课堂教学的听课比例,听课人员要认真填写《巢湖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管理人员用),评价表存入系教学档案。

4、教务处每学期组织一次由同行专家、管理人员随机实验课抽查评价,并由参加人员认真填写《巢湖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管理人员用),评价表存入教务处教学管理档案。

5、教务处组织,院教学督导组、实验教学中心、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负责,对参加实验课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由学生填写《巢湖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四、评价指标及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设有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1个。

对每一个二级指标采用A、B、C、D四种状态评价,指标给出了A、C两级评价标准,A级评价标准,用于对基础课实验室和建设在四年以上的专业实验室,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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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实训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

实验室工作是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

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的实验室是正式建制的教学和科研实体,同时也是进行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重要场所,隶属校、院(系、中心)两级管理。

实验室的建立和撤销必须根据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经学校正式批准,各类实验室均由学校统一归口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的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确定目标,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要由学校统筹规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

各实验室必须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注意队伍、装备、管理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实验室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为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服务。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五条实验室根据学科专业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承担实验教学任务。

各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准备好实验仪器设备及材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第六条实验室要积极吸收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成果,不断更新实验内容,增开设计性、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坚持实验教学改革,积极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
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实验室应积极开展教学与科研工作,相互促进,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不断改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为教师和学生创造条件,以确保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教学实验任务。

第八条实验室要树立以教学为主的思想,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挖掘潜力,发挥学术、技术优势,加强实验室与社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产学研合作,开展学术、技术的交流活动,增强实验室的活力。

第九条实验室要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改进、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以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积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第十条实验室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建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第三章体制与机构
第十一条实验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学校由一名副院长主管全校实验室管理工作,各院(系、中心)由一名负责人主管实验室工作。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

第十二条教务处是学校负责实验室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指导下,协调各实验室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结合学校实验室实际拟定实施细则。

(二)管理和协调实验室各项教学工作,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实验室综合效益。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拟定并审查仪器投资方案,并进行投资效益评估。

(四)制订和完善实验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五)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工作,提高其使用效益。

做好经费投入、实验用房及仪器设备调度、大型仪器设备论证工作。

配合人事部门一起做好实验室人员定编、岗位培训、考核晋级及职务评聘等工作。

(六)做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归档和数据上报等工作。

第十三条实验室设主任一人,视实验室规模情况,可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由主管院长、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以及学术、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对实验室建设与改造、贵重仪器设备的布局及科学管理、人员培训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提出建议。

第四章建设与管理
第十五条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和教学科研需要,加强实验室建设、改造与资源整合,实验室的设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工作量或科研、技术开发等任务。

(二)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屋、设施及环境。

(三)有一定数量和配套的仪器设备。

(四)有合格的实验室主任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实验室的建设、调整、撤消由实验室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查、分管院长同意,提交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讨论,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实验室建设要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之中。

房舍、设施及大型设备(新建实验室及大规模实验室搬迁改造)根据规划方案纳入学校基本建设计划;一般仪器设备和运行、维修费纳入学校财务计划;实验室人员的配备与结构调整纳入学校人事计划。

第十八条实验室要加强与社会企事业单位产学研合作,多渠道、多形式的引进资金,共建、合办联合实验室,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

同时各院(系、中心)应从教科研费、计划外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实验室建设。

凡利用实验室进行有偿服务的,都要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实验室建设。

第十九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和管理。

按照国家法规及学校有关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要积极利用现代化手段,对实验室各项信息进行管理,及时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情况的准确数据。

第二十条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工作制。

实验室要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实验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实施细则、考核办法等,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水平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要重视实验室评估工作,认真学习和对照《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等,建立和完善实验室评估体系,按照《巢湖学院实验教学评估管理办法》等,经常开展自查、自评、自纠活动,不断提高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第五章实验室工作人员及职责
第二十二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实验与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各类人员均应明确自己的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注意分工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实验技术人员的编制由学校根据学生数、人时数科研工作量等任务的变化来确定,实行定编、定岗位、定职责。

第二十四条院(系、中心)实验室主任,由院(系、中心)确定人选,报人事处考核,学校聘任;校级中心实验室及重点实验室主任,由学校直接任命。

实验室主任原则上应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相应专业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及以上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主任的职责是:
(一)在学校统一规划下,根据本实验室承担的任务和专业发展方向,组织编制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

(二)领导并组织完成本规程第二章规定实验室工作的基本任务。

(三)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工作,严格督促检查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使之不断完善。

(四)对学校下达的实验教学经费,提出使用安排意见,并组织编制仪器设备订购计划,研究提出实验室的投资效益,防止积压浪费,注意抓好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五)领导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组织对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养及考核晋升工作。

(六)负责实验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学生的思
想政治教育。

(七)组织安排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八)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及管理水平,并承担一定的实验教学任务。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由各院(系、中心)根据本规程具体确定。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各类人员的职务聘任、级别晋升、进修、培训考核工作,由所在院(系、中心)、组织人事部、教务处配合执行。

人员的年度考核及评定是作为聘任、级别晋升、进修、培训、奖励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安全、环保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八条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尘、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开展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十条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超剂量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要针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要进行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部门检查认定。

凡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实验室,要停止使用,采取措施,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落实管理工作。

待重新通过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治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第三十二条对于在实验室中从事有害健康工种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各院(系、中心)系应根据本规程,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各项具体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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