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辞职(辞退)规定(DOC 5页)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的人力资源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员工。
第三条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辞职管理第四条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说明辞职原因。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收到辞职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无误后出具辞职证明。
第六条员工辞职后,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归还公司物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等。
第七条员工辞职后,公司应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和离职原因,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八条员工辞职后,如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辞退管理第九条公司有权根据以下情况辞退员工:1.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4.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决定不再续签。
第十条公司辞退员工,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说明辞退理由。
第十一条员工被辞退后,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员工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辞退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第四章离职手续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离职申请;2. 人力资源部门对离职申请进行审核;3. 员工完成工作交接;4. 员工归还公司物品;5. 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终止劳动合同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是企业管理方面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涉及到公司员工与公司的长期关系,关乎企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些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的常见要点。
一、辞职规定1、员工须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
公司受理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果员工未获得公司回复,则视为公司已经接受了员工的辞职申请。
2、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
在员工未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按照公司规定的惩罚措施对员工进行处罚。
3、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成公司交代的工作,如工作转移,交接资料等。
4、员工辞职应当清理个人物品,归还企业设施设备,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辞退规定1、如果公司需要辞退员工,应当依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在此基础上,在公司规定的程序范围内进行处理。
2、公司应当与员工面谈,并填写相关辞退处理的文件,如辞退报告、辞退通知等。
3、如果员工对公司决定提出异议,公司应当进行再考虑,如果公司决定维持原有决定,应当向员工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员工申诉的途径。
4、公司辞退员工需要事先通知,不能随意解雇员工。
通知时要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不能因为员工身体不好、怀孕等个人原因而辞退员工。
如必须解雇,应当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6、公司辞退员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包括经济赔偿、劳动补偿等。
7、公司应当在员工辞退处理完毕后,告知社会公众和公司工作人员处理结果。
以上是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的常见要点,企业在制定公司管理规定时,也应当在此基础上细化、完善。
同时,企业也要对员工进行管理和培训,使员工了解公司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公司规定。
员工离职与辞退制度
员工离职与辞退制度
1、离职
(1)离职人员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食堂店长提出辞职报告。
(2)新员工在食堂工作未到一星期要求离职者,应以口头形式向店长汇报。
(3)店长应对离职人员进行面对面沟通,询问其离职的真实原因,以便进行工作调整。
(4)在食堂工作一周以上未到一月的员工要求离职的,工资按工作天数发放,并收回所配一切劳保用品,不享受任何奖金及提成。
(5)员工因家中有急事(亲人重病或去世)要求离职者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离职原因并呈递店长,经店长调查证实后同意其离职,工资以在食堂所工作的天数计算。
(6)因生病离职的员工,根据工作天数来计算工资。
2、辞退员工原标准
(1)恶意给食堂带来负面效应者。
(2)严重违犯了劳动纪律法规者。
(3)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者。
(4)不符合食品卫生行业从业标准者。
公司有关辞职的规章制度
公司有关辞职的规章制度公司辞职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的离职行为,维护公司的人力资源稳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人员如需离职,应提前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可离职。
第三条、公司人员离职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离职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公司人员离职应当如实填写离职申请表,并经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离职申请表须包括离职原因、工作交接情况、离职日期等内容。
第六条、公司应尊重员工的个人意愿,对于申请离职的员工,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条、公司应当及时处理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事宜,保障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公司人员在离职前应当将工作交接给接替者,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公司应当认真总结离职员工的工作表现,为公司的人才管理提供参考。
第十条、公司在员工离职后,应当建立联系渠道,保持与离职员工的良好关系,留住人才。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离职员工档案,保存员工的个人信息及工作记录,为后续管理提供参考。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离职员工座谈会,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公司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调查,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为公司的人才流动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积极开展员工激励工作,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减少员工的离职率。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关怀和支持,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促进员工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离职管理制度,为员工的离职提供便利和支持,为公司的长期发展保驾护航。
综上所述,公司离职规章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公司人员的离职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人力资源稳定,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辞职系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在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辞退系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不能满足继续聘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离职系指员工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
第三条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
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公司高管人员外,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辞职规定第五条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当面通知公司员工辞职第一受理人。
辞职时间以向辞职第一受理人提交《员工辞职申请表》为准。
公司拒绝电话、当面口头、他人转达或电子邮件等非直接、非书面的辞职方式。
员工辞职需填写《员工辞职调查表》。
第六条员工辞职受理责任人、受理审批权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1、总部员工步骤一步骤二步骤三步骤四步骤五步骤、受理人辞职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总裁辅助员工审核审核审批骨干员工审核审核审核审批部门副职或享受部门副职待遇的骨干员工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批部门正职审核审核审核审批2、营业部员工步骤一步骤二步骤三步骤四步骤五步骤六步骤、受理人辞职人营业部负责人经纪业务部系统管理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纪业务分管领导系统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总裁普通员工审批备案备案财务、电脑经理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批其它部门经理审核审批备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批总经理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批第七条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就是否同意辞职提出明确的意见,并解释出具该意见的原因。
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离职、辞退与除名管理规定
离职、辞退与除名管理规定一、离职1、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员工,须提前七天填写离职申请书,按审批程序进行批准后,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离职手续。
2、已被正式录用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辞职申请书》,交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离职手续。
3、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办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并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方可正式离职。
如所领用的公司财物遭受损坏或遗失的应按相应价值赔偿。
4、离职当日,辞职者到人资部领取《离职单》,并依次由相关部门签字后交人资部核算工资后由财务发放。
5、员工若辞急工(提出辞职申请后后马上离职),需补偿因突然缺岗给公司生产或经营造成的损失,最低不少于员工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6、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其未领取的薪资和奖金全额作为补偿因突然缺岗给公司生产或经营造成的损失。
7、若公司已为其购买了社会保险的员工,在其离职手续办妥后,公司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为其办理停保手续。
二、辞退有下列情况者公司将解除其劳动合同:2、精神或身体健康状况不能满足公司生产、管理岗位要求者。
3、工作能力或工作业绩不佳或消极怠工者。
4、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者。
5、因公司编制改变,机构精简及其它公司业务变化等产生富余人员时。
辞退员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其本人和所在部门后,按照员工离职手续进行办理,并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三、开除有下列情况者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1、打架斗殴、恶意中伤、造谣诽谤、威胁恐吓上司或同事,强行索要同事财物者。
2、工作消极怠工,屡教不改者。
3、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影响者。
4、违反公司规定的经营与公司同类产品及与职务有关的业务,为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5、公司的工艺、技术、设备、备件、采购等信息及资料,私自外出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服务两次者。
6、因违法犯罪、判刑、劳教者。
被开除的员工参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员工辞职、辞退制度
企业员工辞职、辞退制度导言企业员工辞职、辞退是企业管理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合理地制定员工辞职、辞退制度对于企业的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员工辞职、辞退的定义、流程及相关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与探讨。
员工辞职与辞退的定义员工辞职员工辞职是指员工自行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经过企业同意后离开岗位和企业,解除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
员工辞退员工辞退是指企业主动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员工辞退主要原因包括员工因工作业绩、岗位能力等因素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等因素等。
员工辞职与辞退的流程员工辞职的流程员工辞职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员工向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2.上级领导审核离职申请及相关手续是否完备;3.通知员工与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离职手续、工资结算等;4.向员工进行交接工作,并收回员工职务和企业财产;5.注销员工的企业邮箱、 internal wiki 等相关系统帐号,收回相关物品和借出的装备;6.企业注销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账户。
员工辞退的流程员工辞退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确认需要辞退员工;2.进行调查,确认员工是否存在辞退的理由;3.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告知和协商,以明确辞退原因、解除合同时间、通知福利和工资的处理方式等重要事项。
同时需要将辞退原因及过程制定并发布;4.向员工正式发出辞退通知,书面记录辞退原因以及解除合同时间;5.辞退过程中,企业应提供必要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帮助;6.注销员工的企业邮箱、 internal wiki 等相关系统帐号,收回相关物品和借出的装备;7.企业注销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账户。
相关制度为确保企业员工辞职、辞退流程的实施规范和合法性,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制度来规范员工离职过程,如:员工辞职制度1.员工应提前向企业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2.企业应在处理离职申请时,确认员工的离职原因、工作责任、离职日期及相关离职手续的办理。
公司人力资源员工辞职辞退规定
公司人力资源员工辞职辞退规定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职”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员工主动提出提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公司主动提出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开除”是指因员工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由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其中包含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
第二章辞职第五条辞职程序:(一)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行政部索要《辞职申请书》,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部;(二)行政部呈总经理审批;(三)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四)申请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五)行政部凭《手续办理清单》、《工作交接清单》和考勤记录予辞职者计算工资呈总经理审批;(六)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辞职者结算工资;第六条员工辞职需依以下时间规定(一)试用期人员提前五日告之公司;(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公司。
第七条辞职者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后,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第八条各部门对辞职人员的工作移交要指定交接人,并规定交接时间,原则上要求十个工作日内(试用期人员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九条辞职者自申请递交之日起到工作移交完毕这段时间,均视为出勤,但辞职者须恪尽职守,遵守规定,正常工作,辞职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一)公司招收录用、培训其所支付的费用:试用期内满一个月未满三个月的员工辞职,必须向公司偿付七个工作日工资的培训费用。
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精心整理员工辞退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本着对员工负责、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体现公司人事管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对辞退员工的工作做出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有驻外机构正式员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定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1. 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4. 对公司的严重的欺骗行为的;5. 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6. 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7. 工人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内部劳动力市场又找不到适当工作的;8. 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内部劳动力市场找不到适合工作的;9. 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10. 经过岗位适应性培训后,上岗工作表现仍然较差的;11. 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12. 其他情形第五条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辞退员工须按如下流程操作:1. 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某些特定的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单”(简称“报告单”);2. 二级部门经理接到“报告单”后,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条件审查,如果符合辞退条件,签署意见后报一级部门管理部;3. 一级部门管理部接到“报告单”后,必须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拟辞退员工的思想反应和意见,根据事实情况确认是否需要辞退。
如确认需辞退的,管理部负责人签署辞退意见。
如属不应辞退的,与有关部门主管沟通后,协商安排工作;4. 如果拟辞退员工为钟点工,应将一级部门管理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报告单”提请一级部门站长办公会议讨论,给出处理意见;5. 如果拟辞退员工为试用期员工,应将“报告单”送交人力资源部荣誉部。
公司员工离职与解雇程序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与解雇程序制度1.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离职与解雇的程序,保障企业和员工的权益,提高生产管理效率,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3.离职程序3.1 自动离职当员工决议离职时,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主管应尽快布置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的真实原因,并尽量做出合理布置。
3.2 被动离职当公司存在正当理由需要解雇员工时,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 主管发现员工存在违反公司规定或职业道德的行为,应立刻记录并进行调查。
2. 如调查确认违规行为属实,主管应将情况报告给人力资源部门,并提出解雇建议。
3. 人力资源部门应就解雇建议进行审查,如认为解雇合理合法,应向员工提出正式解雇通知书,并在解雇通知书中注明解雇原因。
4. 解雇通知书应由主管与人力资源部门联合签发,并在公司档案中保管备案。
4.离职弥补4.1 自动离职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不承当离职弥补责任。
员工应依照规定的工作通知期提前通知公司,并完成离职手续。
4.2 被动离职对于被解雇的员工,公司依照以下规定进行离职弥补: 1. 若员工存在违反规章制度行为,解雇时不支出经济弥补。
2. 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不支出任何经济弥补。
3. 对于细小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可酌情支出肯定经济弥补,具体金额依据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长、岗位等进行综合评估。
4. 无论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的程度如何,都应支出员工当月工资和未休假的年休假工资。
5. 员工享有法定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公司需要依法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5.设备归还和保密义务5.1 资产归还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将公司物品和资产归还给公司,包含但不限于电脑、移动电话、钥匙、门禁卡等。
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5.2 保密义务离职员工应承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的义务。
不得向外界透露公司机密,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和知识为个人牟利,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介绍在任何一个公司里,员工辞退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为了保证辞退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公司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辞退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包括辞退程序、辞退原则、辞退通知、辞退赔偿等方面,以确保公司在员工辞职方面运作得更加合理和顺畅。
辞退程序公司员工辞退程序是指公司内部进行员工辞退的一系列步骤和流程。
在执行员工辞退程序时,公司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以下是一般公司员工辞退程序的示例:1.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对员工辞退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和了解,并制定相应的辞退流程和文件。
2.正式通知:在员工辞退之前,公司需要先向员工发出正式通知,明确说明辞退的原因和时间。
通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面谈的方式进行。
3.面谈交流:在正式通知之后,公司可以安排面谈,与员工进行交流,听取员工的意见和理解。
4.辞退确认:确认辞退后,公司需要与员工签署正式的辞退确认文件,明确双方对辞退的认可。
5.工资与福利结算:在辞退确认后,公司需要结算员工的工资与福利,并处理员工的相关手续。
辞退原则公司员工辞退原则是指在辞退员工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和原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辞退原则:1.合法性:公司辞退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辞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公正性: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应当公正、公平、公开,不得利用个人关系或偏见进行辞退。
3.程序正当性: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辞退流程的公正和规范。
4.保密性: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应保护员工个人隐私,并确保不泄露辞退的原因和过程。
5.劳动关系维护:在辞退员工后,公司要继续维护与辞退员工的良好劳动关系,并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辞退通知公司员工辞退通知是指公司向员工发出的正式通知,声明对员工进行辞退的决定。
以下是一般辞退通知的示例格式:[公司名称][日期]各位员工:经过公司认真审核和综合考虑,对于准则行为学一書辞退的准则学员,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经核实,您所属的部门发生了以下违反公司准则的情况:- [列出具体违反准则的事实和证据]鉴于以上违反行为,公司决定终止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员工离职、辞退程序,维护公司正常运行秩序,促进员工流动,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辞退程序。
第三章离职程序1.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离职申请,主管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备;2.人力资源部门将离职申请报备至公司领导层,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办理离职手续;3.员工完成离职手续后应当交还公司所有物品,并签署离职协议;4.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核算其工资、福利等待遇,并结清相关款项。
第四章辞退程序1.员工在违反公司规定或严重失职时,公司可据此辞退员工;2.公司应对涉及辞退的员工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查;3.经公司领导层讨论并确认可辞退员工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4.员工被辞退后,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并结清其相关款项。
第五章离退休制度1.公司设立离退休制度,符合条件的员工可按规定申请离退休;2.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提交离退休申请,主管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备;3.人力资源部门将离退休申请报备至公司领导层,审批通过后安排员工离退休手续;4.离退休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离退休待遇,公司应按时结清其相关款项。
第六章特殊情况处理1.对于有重大贡献或特殊情况的员工,公司可视具体情况酌情办理离职或辞退手续;2.涉及特殊情况的员工,应由公司领导层审批后进行处理;3.相关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对特殊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处理公正公平。
第七章后续管理1.员工离职后,公司应保留员工档案及相关资料,以备将来查阅;2.员工离职后,公司可根据需要实施离职调查及走访,了解员工反馈意见及公司改进建议。
第八章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涉及解释权归公司所有;2.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规定,否则公司保留追究员工责任的权利;3.本管理制度如有修订,应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生效。
以上为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各位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员工离职与解雇制度
员工离职与解雇制度一、准备工作1.1 离职通知•当员工决议离职时,应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离职通知,通知内容应包含离职日期和离职原因。
•直接上级收到离职通知后,应立刻进行离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告给上级主管。
1.2 离职手续•离职员工需要在离职前办理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交接工作、归还公司财物和资料、办理离职手续等。
•相关部门应帮助离职员工办理手续,并在员工离职前完成离职手续确实认。
二、离职流程2.1 离职申请•员工需在离职前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以及原因。
•员工不得擅自离职,需经过公司批准后方可正式离职。
2.2 离职审核•直接上级应对员工离职申请进行审核,并依据公司政策和相关规定进行推断和决策。
•上级主管对直接上级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最终决议是否批准员工的离职申请。
2.3 离职通知•上级主管在审核通过后,应及时向员工发出离职通知,并注明离职的具体日期和注意事项。
•员工应在收到离职通知后的肯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并正式离开公司。
2.4 交接工作•离职员工应与接替者进行全面的工作交接,包含但不限于交接文件、项目文件、工作进展等。
•接替者应全力搭配离职员工的交接工作,并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交接。
2.5 资料归还•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将公司全部的资料、财物归还给公司。
•相关部门应及时接收、核实和确认离职员工归还的资料、财物,并在离职手续确认后予以员工相关证明。
2.6 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应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填写离职申请表、交还工作证件、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手续。
•相关部门应负责帮助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及时完成手续确实认工作。
三、解雇流程3.1 解雇程序•解雇决议应由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负责人提出,并经过相关部门协商和审核后方可执行。
•解雇决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解雇员工,明确解雇事由和具体执行日期,并注明相关权益和注意事项。
3.2 解雇通知•解雇决议经过确认后,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被解雇员工发出解雇通知。
员工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员工辞退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员工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的完善,不仅可以保护企业的利益,还可以确保处理员工辞退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下面是一份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的范例,供参考。
一、引言员工辞退是企业日常运作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为了保持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稳定性,制定员工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是必要的。
本规定在确保员工权益的基础上,旨在规范员工辞退的流程,并保证员工辞退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辞退行为,不论其原因和层级。
三、辞退的种类1.员工辞职:员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获得企业同意。
2.经济性辞退:由于企业业务不景气、裁员等原因,企业对员工进行辞退。
3.行为性辞退:员工因不符合企业规定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等原因被辞退。
四、辞退的程序1.辞退申请1.1员工辞职:员工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辞职原因、辞职日期等信息。
1.2经济性辞退:企业根据业务需要,确定需裁员员工名单,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辞退申请。
1.3行为性辞退:企业对员工行为性辞退应当先进行调查核实,并由相关部门提出辞退申请。
2.辞退审批2.1员工辞职:上级领导对员工辞职申请进行审批,并确认无异议后签署批准文件。
2.2经济性辞退:人力资源部根据裁员计划召开会议,由相关领导对辞退申请进行审批,并形成审批文件。
2.3行为性辞退:人力资源部对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并召开听证会邀请员工及相关人员参加,听取双方陈述,由相关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3.辞退通知3.1员工辞职:企业应及时向员工发出辞退通知,确认员工辞职日期、领取离职材料等事项。
3.2经济性辞退:企业应书面通知被辞退员工,明确辞退原因、时间、离职金、福利安排等内容。
3.3行为性辞退:企业应书面通知被辞退员工,明确辞退原因、时间、福利安排及法律后果等内容。
4.离职手续4.1员工辞职: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结清工资、福利等事宜。
公司辞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辞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辞职程序,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
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辞职应当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明确辞职原因,并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三条公司员工非因法定事由而辞职的,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按照
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进行操作。
第四条公司员工如需提前离职的,应当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经公司人力
资源部同意后方可离职。
第五条公司员工辞职后应当如实填写离职手续,如离职申请表、工资清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并交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条公司员工在辞职前应完成未竟工作任务和交接工作事宜,离职前须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公司业务运转不受影响。
第七条公司员工辞职手续完成后,应当交还公司所有的财务、物资和机密文件及资料,
如有遗漏或失落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第八条公司员工辞职离开公司后,公司将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并停止支付其工
资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公司员工辞职时如有携带公司资料或侵犯公司利益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保留追究司法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公司员工辞职后如有再次就业需求,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求职申请,公司将
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重新录用。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辞职管理规章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公
司人力资源部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能生效。
特此制定。
签署单位: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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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
人事管理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违
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反不正当竞
争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职”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员工主动提出提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
系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公司主动提出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开除”是指因员工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由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其
中包含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
第二章辞职
第五条辞职程序:
(一)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行政部
索要《辞职申请书》,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
好后交主管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
部;
(二)行政部呈总经理审批;
(三)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五)行政部凭《手续办理清单》、《工作交接清单》和考勤记录予辞职者计算工资呈总经理审
批;
(六)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辞职者结算工资;
第六条员工辞职需依以下时间规定
(一)试用期人员提前五日告之公司;
(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公司。
第七条辞职者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后,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第八条各部门对辞职人员的工作移交要指定交接人,并规定交接时间,原则上要求十个工作日内(试用期人
员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九条辞职者自申请递交之日起到工作移交完毕这段时
间,均视为出勤,但辞职者须恪尽职守,遵守规定,
正常工作,辞职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
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下列损
失:
(一)公司招收录用、培训其所支付的费用:试用期内满一个月未满三个月的员工辞职,必须
向公司偿付七个工作日工资的培训费用。
试用
期内人员辞职,如工作未满一个月,其工资用
于支付公司的培训费用。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十条对无视公司规定,不办任何手续就擅离职守,或辞职要求未获批准就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违反双方
签定的《劳动合同》,公司扣发一个月工资,同时必
须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
公司可采取一
切必要的手段保护公司的利益,包括向社会公布其
行为。
对情节特别恶劣者,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
责任的权力。
第十一条辞职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的规定支付公司赔偿费用。
第三章辞退(开除)
第十二条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
(一)一年内记大过三次者;
(二)员工对所承受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三)年终考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四)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录用条件者;
(五)工作能力及效率无明显提高者;
(六)不接受培训、培训成绩不及格者;
(七)工作责任心不强者;
(八)在公司以外从事兼职者;
(九)因公司业务紧缩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十)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十一)违抗命令,不服从领导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连续旷工达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时机,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五)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
(六)泄露公司机密者;
(七)偷盗同事和公司财物者;
(八)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者;
(九)以暴力手段威胁同事者;
(十)涂改文件,伪造票证者;
(十一)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十二)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当辞退(开除)的情形出现时,如当事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本公司按第十三条之规定辞退员工时,应提前告之,其预告期依以下规定:
(一)试用期间员工提前五日告之;
(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
第十六条辞退程序:
(一)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向行政部索要《辞退申请表》,填妥后交行政部审核;
(二)行政部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
(三)行政部依总经理批准意见签发《员工辞退通知书》;
(四)员工持《员工辞退通知书》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
手续;
(五)行政部依《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及考勤记录计算工资呈交总经理审批;
(六)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以结算工资;
第十七条系下列原因由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办理了正常工作交接手续后,公司给予一定一次
性经济补偿: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
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
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五)一次性补偿金标准为员工每满一年本公司工龄200元。
第十八条被辞退者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的,公司有权扣发一个月工资并不再计发“补偿金”;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倍索赔。
第十九条本公司依第十四条之规定开除员工时可以不提前告之被开除者,开除决定发布之日立
即生效。
第二十条开除决定由行政部作出,总经理批准,并报政府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仍须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但工作移交期间,不计算工资。
如拒绝移交或不按规定移交,公司将扣发一个月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通
过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倍索赔。
第二十二条被公司开除者不得享受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被辞退(开除)员工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公司将提请公安机
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其他规定处理):
(一)患本公司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以上时限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于2003年05月01日施行。
原2001年元月发布的《员工辞职、
辞退(开除)规定》同时作废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