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品品牌代理店管理办法
公司授权店铺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店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授权店铺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在市场上的形象和声誉,提高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获得公司授权开设店铺的经营合作伙伴。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发展战略,对授权店铺实施统一管理,并向授权店铺提供运营支持和指导。
第四条授权店铺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得擅自变更经营方式或范围。
第五条公司将对授权店铺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店铺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店铺进行整改或取消授权。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统一制定,对授权店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店铺应当严格遵守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授权管理第七条公司将根据授权店铺所在地区的市场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合适的授权方案,并向授权店铺发放授权证书。
第八条授权店铺可根据公司的授权方案和要求,开展相应的业务活动,但不得擅自变更经营方式或范围。
第九条授权店铺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经营理念,不得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公司有权对授权店铺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授权店铺提供相关的经营数据和材料。
第十一条对于表现突出的授权店铺,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优惠政策,提升其经营动力和积极性。
第十二条对于表现不佳的授权店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必要时可以对其进行暂停合作或取消授权。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授权店铺应当根据公司的要求和标准,合理安排经营计划和促销活动,提高经营效益。
第十四条授权店铺应当严格控制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做到合理盈利。
第十五条授权店铺应当定期对经营状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经营的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授权店铺应当妥善保管公司提供的产品和资料,不得私自转让或挪用。
第十七条授权店铺应当及时向公司反馈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为公司产品优化和改进提供参考。
第十八条授权店铺应当做好员工的培训和团队建设,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十九条公司将根据授权店铺的经营情况和表现,实行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店铺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店铺进行整改或取消授权。
代理商管理制度模板5篇
代理商管理制度模板5篇代理商管理制度模板篇1第一条销售指标(一)销售指标的确定1、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指标,确定各区年度销售指标并将其按月分解下达。
2、各区域主管和业务员,将相应承担不同的销售指标。
(二)指标包括销售指标和区域代理商开发数量指标。
(三)指标按月统计,由区域主管将完成情况上报销售部经理。
第二条奖励办法(一)实行业务员销售全额提成的办法,按月销售额(以到账为准)提取销售提成,每由销售部经理核算并上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核批准。
(二)提成包括:业绩奖金、业务招待费、佣金、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三)指标实行按月考核提成,实行按委发放制,每季度末发放其该季度各月应发的提成总和。
第三条基本市场的调查(一)由销售部经理组织业务员对负责的区域进行基本市场情况调查,从而确认销售渠道的发展与趋势。
(二)调查的内容应包括:区域基本情况:即人口、经济总状况、消费者结构、购买力等。
市场容量:包括现实的与潜在的市场需求。
消费者偏好:品牌偏好、品种偏好、价格偏好、购买地偏好等。
竞争对手情况:竞争对手实力,网络体系,经营业绩等。
代理商情况:零售商的分布、范围以及其他情况。
(三)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写出调查报告,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确定该市场地进入方式。
(四)根据市场基本情况,确认一定数量可供合作的代理商,以备调查与选择。
第四条代理商的调查(一)深入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将所确认的代理商分类进行调查。
(二)调查后填写《代理商调查表》。
(三)根据调查结果,对所调查代理商进行综合评价。
(四)由区域主管将调查结果上报销售部经理,销售部经理会同营销总监、总经理对所调查经销假商进行优选和审批。
第五条代理商的谈判原则与策略(一)一般代理商谈判同销售部经理和区域主管进行,重点代理商的谈判由销售总监及销售部经理出面进行。
(二)因各代理商的'具体情况不同,全作意向及详细条件也各不相同,谈判中应坚持公司的根本利益,并注意区别对待,灵活运用。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代理商管理制度(通用10篇)代理商管理制度篇1为促进整合站事业的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代理商的利益和权利,充分利用各代理商的资源优势,鼓励合理竞争,最大限度地扩大公司市场份额,特制订本代理商管理办法(一下简称“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约授权的代理公司,公司以外的整合业务机构和站团体及业主。
第一部分:代理商的职责一、服从公司统一的市场管理以及价格体系,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开展工作,不得将所授权范围的资料未经同意另作它用;二、配合公司做好加盟客户的服务,注重公司的企业形象和商业利益,及时反馈各层面客户的改善和推荐,对于第三方侵害公司权益的事件应及时通报,并主动收集证据和进行相关的处理行动;三、按照公司统一的合同标准文本,包括“全国招商政策”“全国招商方案”等及招商所需要的基本材料、证件,对所授权区域进行加盟整合、服务并审核备案;四、原则上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加盟、整合、运营,如在代理区域以外有市场资源的需要填写跨地区开发业务申请表,由公司协调确认后方可操作;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不得擅自调整油品价格和非油物品的售价,不得出售除公司统一配送以外的其它产品,特殊状况须经公司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第二部分:“招商合同”签订及管理规定一、各代理商及业务主管按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流程与加盟客户签订“招商合同”及“合作协议”二、对加盟商及客户在签订“招商合同”前,务必先进行加盟审核,对“五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实,以核实该加盟商的合法性,签订合同时带给上述复印件备案存档,同时带给加盟客户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公司核实“招商合同”资料的真实性;三、公司对加盟客户的资格评审、按标准对合同的资料、合同周期、付款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职责等进行审核,如果合同条款超出了公司的标准范围,则协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四、按合同指定成品油质量要求购进的油品,以现货现款形式进行,超出规定外的部分由公司协调解决并給于范围内的优惠,运输方式为集中配送或自行汽运;五、各代理商及代表与公司确定合作时,首先要对该企业效益、经营信誉、资金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并向加盟商索取企业的各项有效证件、证书等;六、当确认加盟商资信状况贴合要求时,各代理商与目标客户签订“招商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和资料进行招商,所签订的资料、协议、合同寄回公司;七、公司收到合同原件,对合同资料进行复审后到行政部办理盖章手续,并将盖章后的“招商合同”原件寄回给加盟客户,一份由公司留档管理;八、其它,本管理办法将在试行中不断完善更新,欢迎广大代理商提出更好的推荐;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照公司已有规定执行,在新的“办法”没有出台之前,按照此“办法”执行;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郑州绿岛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经销商部分规章制度
经销商部分规章制度
第一条经销商的资格要求。
1. 经销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公司产品的销售要求。
2. 经销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稳定的经营状况,无不良经营记录。
第二条经销商的合作条件。
1. 经销商应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遵守协议中的各项规定。
2. 经销商应积极推广公司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并保证产品的销售量和市场份额。
第三条经销商的权利和义务。
1. 经销商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培训支持和售后服务。
2. 经销商应按时向公司提供销售数据和市场反馈信息,并配合公司的市场调研和营销活动。
第四条经销商的管理要求。
1. 经销商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的正常销售和售后服务。
2. 经销商应严格执行公司的价格政策和销售政策,不得擅自调整产品价格或进行捆绑销售。
第五条经销商的退出机制。
1. 经销商如有违反合作协议或经营不善的情况,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2. 经销商如主动申请退出合作,应提前书面通知公司,并按照合作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处理退出事宜。
第六条其他规定。
1. 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经销商的表现调整合作政策和条件,经销商应积极配合并执行。
2. 经销商在合作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公司沟通并寻求
解决方案。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公司有权采取
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门店产品管理规章制度
门店产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店产品管理行为,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经营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门店,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执行。
第三条门店产品管理遵循科学、严谨、规范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
第四条门店产品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细化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产品合规。
第五条公司设立产品管理部门负责门店产品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产品采购管理第六条门店产品采购应当遵循“质量第一、价格合理、供应有保障”的原则,确保采购产品符合公司标准。
第七条门店产品采购部门应当建立供应商库,定期评估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确保产品质量可控。
第八条门店产品采购部门应当根据门店销售情况和市场需求,合理进行产品采购计划,确保产品库存充足。
第九条门店产品采购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验货程序,对进货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核对。
第十条门店产品采购部门应当建立产品质量档案,记录产品的生产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便于跟踪和溯源。
第十一条门店产品采购部门应当建立质量异议处理机制,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处理,保护公司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第三章产品陈列管理第十二条门店产品陈列应当根据产品属性和消费者需求进行布局,合理利用空间,突出产品特色。
第十三条门店产品陈列应当注意产品的整体搭配和展示效果,保持干净整洁,便于消费者选择。
第十四条门店产品陈列应当定期保养和更新,根据市场需求和季节变化进行调整,确保产品展示的新鲜感。
第十五条门店产品陈列应当注意产品的保质期和使用期限,及时清理过期产品,防止陈旧滞销。
第十六条门店产品陈列应当配备专业陈列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提高陈列能力和创意。
第十七条门店产品陈列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不得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第四章产品销售管理第十八条门店产品销售应当遵守价格公开、诚信经营的原则,不得擅自调整价格和欺诈消费者。
公司品牌授权管理制度
公司品牌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品牌管理,規範品牌授權行為,保護公司品牌權益,保障公司產品品質和市場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所有需要進行品牌授權的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品牌授權的申請、簽訂授權合同、品牌使用的監督管理等。
第三條公司品牌是公司的重要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商標、標識、廣告口碑等,所有與公司品牌有關的行為必須遵循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品牌授權的申請第四條申請品牌授權的申請人應詳細說明授權的目的、範圍、期限等事項,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經公司審核通過後,方可進行授權。
第五條公司有權對品牌授權的申請進行審核,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資料,並據此做出是否同意授權的決定。
第六條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授權的範圍、期限等進行調整,並與申請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第七條未經公司授權的品牌使用行為將受到懲處,且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章品牌授權合同第八條公司與申請人簽訂授權合同時,應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授權事項、範圍、期限、授權費用等項目。
第九條授權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未經公司授權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條授權合同的違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違反授權範圍、期限、未按時繳交授權費用等,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章品牌使用的監督管理第十一條公司對已授權使用公司品牌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對品牌使用的方式、數量、質量等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授權的品牌使用行為將受到懲處,並要求其停止使用公司品牌,對已造成損害的,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公司品牌使用者應嚴格按照授權合同的約定使用公司品牌,並承擔相應的品牌保護責任。
第五章附則第十四條對於公司品牌的使用、保護和管理,公司所有人員都有責任,並應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職責。
第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正式實施,並對過去已簽訂的授權合同具有追溯效力。
第十六條對於未盡事宜,公司保留最終解釋權,並有權隨時對本管理制度進行修訂。
经销商管理制度(4篇)
经销商管理制度(4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这里作者为大家分享了4篇经销商管理制度,希望在经销商管理制度的写作这方面对您有一定的启发与帮助。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一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者转移时所经过的通道。
在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中主要有代理商、二级批发商、终端零售商超与用户。
一、代理商管理制度1、企业代理商与公司是委托销售合作关系,代理商负责推广推销公司产品,从中获取利润。
2、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的大小同时委托几个代理商分别在不同的地区代理公司产品,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3、公司业务员要积极协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并提供良好的经营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须按照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
4、代理商严格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开展销售工作,不得跨区域销售。
如货物流窜干扰其它地区市场销售,导致市场价格混乱,一经发现一次停止供货并取消销售奖,第二次立即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5、严禁代理商销售假货及调、窜货,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业务往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制定合理的销售任务,并进行月分解,公司逐月考核并给予一定销售奖励。
7、代理商在销售中发生的产品破损,如因过期导致变质,公司一律不予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予以解决处理。
8、代理商可划分为a、b两种。
a代表大型代理商,年销售在100万以上;b代表年销售在100万以下的代理商。
9、公司的所有代理商合作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统一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
10、对于代理商提出的任何意见及建议,业务人员须当面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能予以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公司3日内答复客户。
11、建立详细的客户档案。
二、终端零售商管理制度1、做好与零售商的销售谈判工作,搞好终端客户关系。
2、争取商品在零售店的较佳陈列位置与陈列面。
经销商部分规章制度
经销商部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经销商的行为,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经销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经营政策,维
护公司形象,保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经销商应当遵守公司的销售规定,不得私自调整产品价格,不得私自变更产品包装或标识。
第四条经销商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产品的陈列和展示,不
得私自擅改产品陈列位置或展示方式。
第五条经销商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产品的销售和推广活动,不得私自进行与公司形象不符的宣传。
第六条经销商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产品的售后服务,保证
消费者的权益,不得私自拒绝或延迟售后服务。
第七条经销商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销售数据的报告和信息
的反馈,不得私自隐瞒销售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
第八条经销商应当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
自身的销售技能和产品知识。
第九条经销商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私自泄露公司的
商业信息或传播虚假信息。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的市场调研和市场开发工作,
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十一条经销商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公司的处罚,严重者将取消经销资格。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经销商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有任何异议。
品牌招商管理制度
品牌招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品牌招商活动,促进品牌发展,保护品牌招商合作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品牌招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加盟、代理合作、合作推广等形式的品牌招商。
第三条品牌招商是由品牌方与招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代理商、合作伙伴等)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达成合作协议。
第四条品牌招商的目标是要求双方共同合作,共同发展,共同分享成果,实现双赢局面。
第五条品牌方应当依法履行品牌招商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招商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品牌形象和价值。
第六条招商对象应当遵守品牌招商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品牌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
第七条品牌招商合作关系应当建立在相互信任、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双方应当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品牌的发展与壮大。
第八条对于违反品牌招商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品牌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追究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关法律诉讼。
第二章招商流程第九条品牌招商流程包括招商准备、招商宣传、招商洽谈、合作签约、合作实施、合作评估等环节。
第十条品牌招商的准备阶段,品牌方应当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竞争情况、招商对象等信息,明确招商目标和策略。
第十一条品牌招商的宣传阶段,品牌方应当借助各种媒体渠道,进行广泛的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并吸引招商对象的关注。
第十二条品牌招商的洽谈阶段,品牌方与招商对象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详细了解招商对象的情况,协商合作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品牌招商的合作签约阶段,品牌方与招商对象达成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期限、权责义务、经营区域、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内容,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四条品牌招商的合作实施阶段,品牌方应当提供各种支持和帮助,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供货、培训支持、市场推广等,帮助招商对象快速开展业务。
第十五条品牌招商的合作评估阶段,双方应当定期进行合作绩效评估,了解合作情况,及时调整合作策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范文(4篇)
代理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代理商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和代理商的合法权益,提升代理商的综合素质和经营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代理商,包括国内代理商和国际代理商。
第三条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履行其作为代理商的职责,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条公司有权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对代理商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代理商的合规性、经营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代理商应当密切配合公司的各项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代理商的权益和义务第六条代理商有权享有公司提供的相关支持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市场推广支持、培训和技术支持等。
第七条代理商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积极参与产品培训和业务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经营能力。
第八条代理商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泄露或侵犯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第九条代理商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销售指标,并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和款项。
第十条代理商应当善意合作,不得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利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章代理商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将制定代理商评估体系,根据代理商的经营情况、服务质量和合规性等方面的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将定期组织代理商年度大会、业务培训和经验分享会等活动,加强与代理商的沟通和交流。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代理商监督机制,对代理商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公司有权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五条代理商在签署代理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本管理制度的内容,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代理商应当及时遵守并执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范文(2)1. 背景和目的代理商是我们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负责销售和推广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代理商管理办法
代理商管理办法代理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代理商的管理,维护公司与代理商的合作关系,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与代理商签订的代理合作协议。
第二章代理商的定义与义务第三条代理商指经公司授权,代理公司产品销售与推广的经销商。
第四条代理商应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并接受公司的培训和指导。
第五条代理商应积极推广公司产品,确保产品的销售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第六条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价格政策,不得私下调整产品价格。
第七条代理商应定期向公司提交销售报告和市场竞争情况分析报告。
第八条代理商应维护公司品牌形象,不得损害公司声誉或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代理商应按时支付货款,并遵守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代理商不得与其他公司签订与公司产品有竞争关系的代理协议。
第十一条代理商应注意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和经营信息。
第三章代理合作协议的签订与解除第十二条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签订代理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代理合作协议履行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
第十四条若代理商违反合作协议的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作关系。
第十五条合作关系解除后,代理商应停止销售公司产品,并返还尚未销售完毕的产品。
第四章代理商的激励政策第十六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业绩,给予相应的激励政策,如提供奖金、提高代理商等级、赠送产品等。
第十七条公司会不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会议,提升代理商的销售与推广能力。
第十八条代理商有权享受公司的市场支持和广告宣传资源。
附件:1. 代理合作协议范本2. 代理商销售报表模板3. 公司产品价格政策说明书法律名词及注释:1. 代理合作协议:指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品牌形象:指公司在市场中的形象和声誉。
3. 商业机密:指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包括技术、经营、销售等方面的机密信息。
产品代理商管理办法
产品代理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产品代理商的管理,加强对产品代理商行为的监管,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强化企业风险控制意识,特制订该管理办法。
第二章代理商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资质;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声誉,无不良行为记录;3.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人员配置及市场开发能力;4.具有与授权产品相关的产品知识、技术和人才;5.具备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和技能,能够为所代理产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第三章代理商的权利和义务1.可以依据公司制定的《产品代理商协议》采取变相销售等方式进行销售;2.代理商必须愉快参加公司举办的销售培训、技术培训、产品宣传等活动,并认真研究公司提供的各种宣传资料,提高与销售相关的知识和技能;3.代理商应定期向公司提交销售报告、业务报告、销售计划及售后服务等相关资料;4.代理商应按照公司规定的销售政策进行销售,不得以低于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5.代理商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料,不得泄漏公司的重要资料以及窃取、盗用公司、客户、供应商及其他代理商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四章代理商的承诺1.代理商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去运营所代理产品;2.代理商要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来开展业务;3.代理商要为公司提供准确、完整、真实的信息,并及时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4.代理商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不与其他公司从事竞争性业务;5.代理商应当遵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代理商服务质量及考核1.公司将对代理商进行服务质量考核,根据其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质量对其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罚措施;2.如果代理商的业绩表现不佳,或者其严重违反协议约定,公司有权终止代理商资格;3.公司将不断完善服务和管理的质量,通过同代理商沟通谈判,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
第六章代理商管理公司将建立正式的代理商名录、档案和资料信息系统,对代理商进行动态管理。
同时,公司将定期组织代理商会议,听取代理商的意见与建议,并能周期性地对代理商进行培训、指导等工作。
产品代理商管理办法
产品代理商管理办法产品代理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与产品代理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加强对产品代理商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与产品代理商的合作关系的管理及监督。
第二章代理商合作方式1. 代理商合作方式主要包括:独家代理、非独家代理、地区代理。
2. 公司与产品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明确合作方式和合作范围,确保公司和代理商之间的合作规范和有效。
第三章代理商资格要求1. 代理商必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销售能力,能够有效地向终端用户宣传公司产品,具有负责的售后服务能力。
2. 代理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好相关文件记录和备案工作。
3. 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和市场形势对代理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和维护,同时有权随时对代理商的业务开展和合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四章代理商的职责1. 代理商有义务积极开展业务,为公司的产品推广和销售做出贡献。
2. 代理商应当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按照规定收集资料、填写表格和报告。
3. 代理商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保证产品陈述内容真实无误。
第五章公司的职责1. 公司有义务向代理商提供完善的售前和售后服务,及时解决代理商所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2. 公司应当提供优质的产品和物流配送服务,确保产品质量和配送效率。
3. 公司应当加强对代理商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代理商的业务水平。
第六章违约责任1. 如代理商无故失联,拒不执行合同规定或委托事项,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2. 如代理商在业务开展中存在消极怠工、虚报业绩等违约行为,公司有权要求代理商赔偿相关损失。
第七章附件及法律名词注释1. 本文所涉及附件如下:2. 本文所涉及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第八章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在代理商与公司之间的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种种原因导致的沟通不畅、合作流程不顺等情况,解决办法包括:及时沟通、相互理解、改进合作方式。
代理商管理办法(2019版)
代理商管理办法(2019版)代理商管理办法说明:本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加强公司代理商的规范管理,优化渠道网络结构,促进公司营销策略的贯彻,不断提高销售业绩,推动公司与代理商的共同发展。
本管理办法明确了代理商的定义、成为代理商的条件、代理商申请流程以及非常详细的销售监管措施,适合一般企业的代理商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代理商管理,优化渠道网络结构,促进公司营销策略的贯彻,推动公司与代理商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理商主要指受本公司委托,根据协议在一定区域内负责代销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渠道中间商。
第三条代理商的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四条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二章成为代理商的条件第五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订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代理商。
第六条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第七条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第八条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市场充满信心。
第九条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
第十条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第十一条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举动。
第十二条必须具有成熟、稳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产品市场拓展开。
第十三条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好处和形象的行为。
第十四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公司代理管理制度
公司代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与代理商的合作关系,保障双方权益,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代理商是公司在买卖、中介、技术支持等方面为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公司与代理商的合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合作伙伴的权益。
第四条公司代理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或商务合作协议的代理商。
第五条公司保留对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代理商的申请与考核第六条代理商可通过公司的官方网站或其他合作渠道提交代理申请。
第七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商进行面谈。
第八条公司将代理商的资质、实力、信誉等进行全面评估,对代理商进行全面评定。
第九条代理商需签订代理合同或商务合作协议,并按照约定支付代理费用。
第十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绩效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
第三章代理产品的推广与销售第十一条代理商需按照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和目标,积极推广代理产品。
第十二条代理商需宣传公司的品牌形象,维护公司的声誉,做到真实、诚信、合法。
第十三条代理商需对公司产品进行全面了解,并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做好市场调研。
第十四条代理商需遵守公司的销售政策,不得擅自进行价格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五条代理商需按照公司规定的订单流程和结算方式进行销售,保证货款的及时到账。
第四章代理商的培训与支持第十六条公司将对新入驻的代理商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公司的产品、销售政策等。
第十七条公司将向代理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帮助代理商解决遇到的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将为代理商提供市场推广支持,包括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等。
第十九条公司将举办代理商交流会、培训班等活动,促进代理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条代理商需配合公司的培训和支持政策,不得拒绝参加或影响培训进程。
第五章代理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二十一条若代理商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代理商管理制度sop
代理商管理制度sop代理商管理制度(SOP)是一种用于规范和管理代理商行为的制度,旨在充分利用代理商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扩大公司市场份额。
以下是代理商管理制度SOP的主要内容:1. 目的:明确代理商管理的目标,即规范代理商行为,提高代理商服务质量,确保公司政策的顺利执行。
2. 适用范围:明确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产品代理商的管理、协调与监督。
3. 职责与权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发展区域总代理进行审批。
-事业部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审批代理商激励方案和纠纷处理方案,与区域总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协议。
-销售部:负责提供合格代理商资格信息与名单,建立代理商档案,与代理商洽谈及相关业务对接。
-技术服务部:负责为代理商提供技术培训和产品使用技术支持。
4. 管理资料:-代理商的定义与分类:产品代理商是指以特定地区和特定行业为经营范围,具备销售或售后服务潜力的代理销售合作伙伴。
代理商分为特约代理、区域代理、区域总代理。
5. 代理商选拔与评估:制定选拔标准,对代理商进行评估,确保代理商具备良好的信誉、实力和市场推广能力。
6. 代理商培训与支持:为代理商提供产品知识、市场策略、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协助代理商提高业务水平。
7. 代理商激励与奖励:制定激励政策,对表现优秀的代理商给予奖励,提高代理商的积极性和忠诚度。
8. 代理商纠纷处理:明确纠纷处理机制,确保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合作关系稳定。
9. 代理商合同管理:签订正式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10. 定期评估与调整:对代理商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需求进行调整,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通过以上内容,企业可以建立健全的代理商管理制度SOP,有效管理代理商,促进业务发展。
品牌专卖店的规章制度
品牌专卖店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品牌专卖店的运营,保障经营秩序,提升品牌形象,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品牌专卖店是指依照品牌授权,专门销售该品牌产品的零售店。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品牌专卖店员工、管理人员。
第四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品牌专卖店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五条品牌专卖店实行严格的招聘程序,为员工定期进行培训,要求员工提高专业素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六条员工入职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不得造假。
第七条員工應當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则,不得從事与品牌专卖店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員工应当加强自身职业素质的提升,提升服务水平,为顾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九条品牌专卖店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经营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接受商家给予的回扣或利益。
第十条品牌专卖店员工应当维护品牌形象,不得泄露商家的商业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品牌形象。
第十一条員工應當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員工應當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提高个人服务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品牌专卖店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私自调整设备或操作不当。
第十四条員工应当注意安全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虚报。
第十五条員工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应急预防意识,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六条品牌专卖店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擅自离职,如需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员工在工作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如有情况应提前报备。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遵守规定的工作服着装要求,保持整洁、形象整齐。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条员工如有违纪问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包括扣工资、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表现和工作情况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包括提升职位、加薪、发放奖金等。
代卖品管理制度
代卖品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背景代卖品是指由代理商、经销商或第三方平台代理销售的商品,通常是某一品牌的产品。
随着电商行业的迅猛发展,代卖品市场也日益火热,然而在这个市场中也存在着一些乱象,如假货、掺假等问题。
为了规范代卖品市场的管理,保护品牌商的利益,制定一个完善的代卖品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代卖品市场的管理,减少假货、侵权行为,保护品牌商的权益,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建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
第二章代卖品的管理与监督一、代卖品的来源代卖品必须是经过品牌商授权的正规渠道上市销售的商品,不能是非法渠道或渠道商私自采购的产品。
二、代卖品的流通代卖品的流通必须遵循正规的销售渠道,不得擅自变更商品的价格、包装或标识,不得私自变更商品的生产日期或质量等信息。
三、代卖品的售后维权代卖品的售后维权应该由品牌商或其授权的渠道商负责处理,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擅自处理或改动商品的售后服务流程。
四、代卖品的定价代卖品的定价应该由品牌商统一制定,代理商、经销商或第三方平台不得私自修改或抬高商品价格。
五、代卖品的质量控制代卖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品牌商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代卖品进行抽查和检测,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六、代卖品的宣传与推广代卖品的宣传与推广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不得侵犯其他品牌商的权益。
第三章代卖品的违规处理一、对违规代卖品的处理如果发现代卖品存在假货、违法违规、侵权等问题,品牌商有权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或第三方平台立即停止销售,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违规代理商的处理品牌商有权终止与违规代理商的合作关系,收回代卖品经营权,并向其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代卖品管理的监督与评估一、代卖品管理的监督品牌商应该建立专门的代卖品管理部门,负责代卖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代卖品市场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代卖品管理的评估品牌商应该建立代卖品管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对代理商、经销商或第三方平台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品牌授权管理办法
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品牌授权是指对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的“XX”品牌及其他品牌使用权的授权,包括商号授权、商标授权、品牌传播授权。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包括所有与公司有产权关系(包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的公司(或企业)。
对于公司其他涉及品牌授权的情形,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为了简化本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本管理办法以下所有条款均以“XX”品牌的授权为对象进行管理办法的制定;公司持有的其他品牌的授权管理办法,参照“XX”品牌的授权管理办法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品牌授权具体范围包括:1、商号授权,即经公司本部授权的企业,在企业名称、标识上使用‘XX”字样或图案;2、商标授权,即经公司本部授权的企业,在产品上使用XX”商标及在委托代理经营、特许经营等商务行为中使用“XX”字样、图案和注册商标的行为;3、品牌传播授权,即以上两类被授权的企业,对外传播“XX”品牌的行为。
第五条“XX”品牌(包括“XX”商号及商标等)是公司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XX”品牌形象的义务,有制止他人侵害“XX”品牌的责任。
第六条各被授权企业在使用“XX”品牌的过程中,所有涉及“XX”品牌的商标、文字、图案、产品包装、广告创意、名片、信封、信纸、网页资料等,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品牌识别系统相关规定,所使用的“XX”商标必须与公司所申请注册的商标相一致,必须以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为准,不得随意改变。
第七条任何被授权使用“XX”品牌的子公司均必须与公司签订《品牌授权合同》,明确使用范围、时限、约束条件及违规罚则等条款。
第二章商号授权第八条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经批准可在企业名称中冠以“XX”字样;除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外,其他任何与公司有产权关系的企业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冠以“XX”字样。
第九条获准在企业名称中使用“XX”字样的子公司发生产权变更,不再符合条件的,公司应在相关产权变更合同中约定企业在名称中停止使用“XX”字样,该企业应在办理股权变更的同时办理企业更名手续。
合作伙伴及代理商的管理办法
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管理办法一、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定义1、产品代理:在所辖区域行业内推广公司产品并直接采购,卖给客户,每年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基本业绩。
2、项目合作:面对客户推广公司品牌和产品,推荐公司参与项目投标,以公司在此项目能中标为目的,从中获取应得报酬。
3、临时采购:了解中环产品,如有需求,直接采购,没有达到产品代理的业绩要求。
二、对合作伙伴暨代理商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团需要存档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身份证、员工的联系方式、企业介绍(专业的能力、人际能力、行业能力),遇到销售项目时应向公司及时申报,以便获得支持。
合作伙伴有义务将竞争对手的商务情况及时通知公司。
2。
1、产品代理:1、有专职的仪表销售、提供项目信息、跟踪项目能力强,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关系。
2、是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者.3、具有良好的业绩。
4、遵守项目报备制度。
5、遵守集团的结算制度,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2.2 项目合作在所辖区域应全力推广公司的品牌、业绩、成套能力及产品,具有专职的仪表销售人员、具备独立跟踪项目能力、以公司的名义直接面对最终用户,具备创造良好的业绩的能力,在项目运作上应服从公司集团的协调。
2.3 临时采购:带款提货三、合作原则1、项目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如需甲方垫资必须是公司操作,以保证品质。
合作伙伴增加的价格可按回款比例,由合作伙伴开票给公司后,由公司付款。
2、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合作伙伴垫资并操作的项目,合作伙伴应对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联席会记录、变更方案签字、供货明细、供货商服务承诺、收货签字、验收报告等技术文件必须报公司存档,同时应缴纳不少于合同额8%的管理费,公司从收到用户预付款中扣除,但是采购公司产品除外。
3、合作伙伴不得借公司的名义,向用户提供非公司的生产产品,用户指定的除外。
4、公司向合作伙伴提供优惠价格并负责相关产品的技术支持。
如需现场服务,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但合作伙伴负责服务人员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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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品牌代理店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对各代理店业务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销售区域:
代理店的销售区域由双方共同商定。
代理店需要进行指定销售区域外的销售,必须向总公司申请。
第三条销售产品:
代理店经销的产品为公司xx 系列产品。
第四条代理店每月必须完成销售额xx万元以上。
第五条销售价格:
公司对代理店的供货价格及代理店对客户的销售价格由价格表另定。
供货价格及销售价格的变更须征得公司同意。
第六条购货保证金:
根据购物量的多少,代理店应预交一定数量的购货保证金。
第七条提交资料:
代理店应向公司提交必要的业务资料,如客户名单、销售计划等。
交易条件
第八条交货方式及运费:
公司对代理店的供货地以公司生产地为主。
如代理店有特别要求,公司应将货物运送到指
定地点。
运费由代理店支付。
如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害,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退货如供货与代理店订货内容不同,或因公司生产制造上的责任,造成质量问题,代理店可以将货物退回公司。
第十条支付条件:
货款的结算日为每月xx日,代理店应在下月xx 日前将上一月的货款付清。
第十一条削减供货:
如代理店不能履行付款义务,或有违约行为,公司可以削减对代理店的供货。
业务支持
第十二条目的:
为了促进代理店的销售,保证代理店与公司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特提出各种奖励和支援措施。
第十三条销售奖励制:
如代理店xx个月平均的订货量比上年同期x 个月的订货量增加xx’以上,公司实行利益返还奖励。
具体规定如下:
1增加xx’以上奖励xx。
2 增加xx’以上奖励xx。
3 增加xx’以上奖励xx。
4增加)xx’以上奖励xx如代理店全部以现金支付货款,则返还xx 的利益,如以期票支付,且将期票时间缩短到xx天(规定为xx天),
则奖励xx。
第十四条协会代理店:
加入公司的代理店协会,可以接受协会在经营管理和产品制造技术等方面的指导,无偿得到广告宣传品和经营资料。
限制
第十五条同类产品经营限制:
代理店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制作、销售与本制度第三条所规定商品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的合同。
第十六条严守商业秘密:
代理店与公司都有严守双方交易过程有关的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七条违约处理:
代理店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以随时解除代理店的代理资格。
第十八条代理店间竞争的限制:
代理店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予禁止。
如因代理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引起代理店间的纠纷,应由公司出面公正地调解。
第十九条新设代理店:
公司在新设立代理店时,必须经过认真调查,并征求已有代理店的意见。
新代理店的设置不能损害原有代理店的利益。
附则
第二十条仲裁地:
当公司与代理店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在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第二十一条制度修改:
本制度的修改由公司与代理店共同商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