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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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标准

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标准
各类用电设备与线路、开关匹配,符合安全标准得1分,不合理每一处扣0.5分;各类用电设备做好使用前检查,无安全隐患得1分;锅炉等特种设备按时年检得1分,无特种设备不扣分;防雷设施完好得1分。
查看资料和实地察看
教学设施
(3分)
设置卫生室(保健室),体育设施、教具、玩具等符合安全要求(3分)
设置卫生室(保健室),得1分;单杠、双杠等体育设施有落实保护装置得1分;教具、玩具等无危险隐患得1分,不符合要求每一处扣0.5分。
(3分)
照明设备正常,应急照明设置符合要求(3分)
校园及各建筑内照明设施完好得1分,存在问题每一处减0.5分;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应急照明灯设置符合要求得2分,不合理或失效一处减0.5分。
实地察看
用电设备、
设施
(4分)
各类用电设备与线路、开关相匹配,符合安全标准,锅炉等特殊设备按规定定期年检,防雷实施设备完好(4分)
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标准 (试行)
被考核学校(盖章):负责人签字:考核时间:年月日
考核内容
项目
考核要点及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得分
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和制度
(29分)
领导及机构(5分)
成立年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校(园)长负责制落实(2分)
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张贴上墙;安全责任落实,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班级安全信息员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
(9分)
加强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三防”设施设备完好,达到全覆盖(9分)
“三防”设施设备完好,按照我局要求达到全覆盖得9分,未达到规定要求,酌情扣分。
查看门卫室及相关设施配备
救援物资
配备

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____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安全工作也日益被重视。

保障学校的安全稳定是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前提和保障。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制定并实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任务:(1)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在各级单位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职权和权限。

(2)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预警机制、应急预案等,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完善学校安全设施,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实施机制1.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机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指标和权重。

2. 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责任分工是否明确、到位;(2)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3)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有保安人员、消防设施等;(4)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师生员工是否了解学校安全管理制度;(5)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是否强化,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及时有效。

3. 考核权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根据不同学校的特点进行调整。

4. 考核周期为一学年,按照学年度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1.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 考核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2)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3)编制考核表格,收集相关证据材料;(4)根据考核指标和权重进行评分;(5)汇总评分结果并发布。

3. 考核结果根据评分的结果进行排序,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等级。

考核结果将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领导层和全校师生员工公布。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1. 优秀单位将获得表彰和奖励,给予相关荣誉称号,并纳入学校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

学校安全稳定(综治)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学校安全稳定(综治)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28(2)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与承租方签订安全协议,无经营易燃易爆 及其他危险物品情况,无出租学校场地开办停车场等危险场所情况,无 开设“三室两厅一吧”等不宜学生出入场所情况。
29(2)楼道、楼梯、厕所等处有充足的照明,教学楼、宿舍、图书馆 (室)、实验室、餐厅等场所配备足够的应急灯。
30 (2)楼道、楼梯、外走廊的防护栏杆(或栏板)高度、栏杆间缝隙、 楼梯井宽度符合规范要求,无损坏和锈蚀的栏杆。
3 (2)层层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并建立考核制度,筑牢第一道防线。
(二)
机构、制度 建设4分
4 (2)安全稳定专门机构、专职人员管理,完成专管人员双注册工作。
5 (2)安全稳定管理、防范、应急救援制度和预案健全完整,档案管理 科学规范、齐全。
(三)
安全教育
15分
6(3)开设安全教育课,做到了 “六落实”。
21(2)食堂及从业人员“三证齐全”,食堂为学校自办性质。
22(2)学校食堂有明细责任分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保卫制度,无闲杂 人员随意出入,岗位职责、卫生安全制度完备并上墙;实行统一、定点 米购,有米购记录、购货发票,按规定索证和检验进货质量;清真食堂 (清真灶、窗口)管理规范。
23 (3)食堂有独立的食品原料仓库(主食库、副食库、调料库分设)、 加工操作间、售饭窗口、餐厅、更衣室;食堂外 25米内没有垃圾堆 (场)、厕所、污水坑等污染源,食堂卫生状况好。
31 (2)洛实《学校楼道楼梯安全管理办法》,有效杜绝垮塌、拥挤踩踏 事故发生。
管理目全
10分
32(2)设专兼职的消防干部,成立义务消防队,健全防火制度,实行岗 位责任制;相关人员学习掌握有关消防知识,定期组织演练,师生掌握 防火知识、逃生互救常识、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消防档案齐全。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一、安全综治工作考核
1、考核内容
(一)安全管理
1.校园安全管理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重点检查等;
2.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校园安全任务分工等;
3.安全绩效考核结果;
4.学校建立的安全机制的有效性;
5.安全交流研讨、新闻报道、安全宣传工作等活动开展情况;
6.校园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二)防灾减灾
1.校园防汛、防震、防地震、防暴雨、防御台风、防暴雪等工作;
2.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时有效性;
4.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活动的开展情况;
5.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情况;
(三)消防安全
1.校园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和管理;
2.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3.督查和检查的及时有效性;
4.消防事故、火灾处置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四)文明校园
1.校园环境卫生的管理和治理;
2.文明教育宣传工作;
3.校园秩序的维护和治理;
4.消费者维权的落实。

二、考核指标
(一)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是学校安全综治的基础,安全管理主体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依据制度开展管理。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一、学校安全综治常规工作考核指标(70分)考核指标标准分考评方法自评得分考核得分备注(一)加强安全综治工作领导1.制订计划,无计划扣1分。

2.成立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分管领导和安全员,少一项扣1分;3.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安全专题会议,少一次扣0.5分;4.落实安全工作常规检查,不按要求少一次扣0.2分。

3分查看台帐资料师生访谈3(二)落实安全综治工作责任1、学校各部门和岗位按要求都有明确安全职责,少一项扣0.1分;2.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少一项扣0.1分;3.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对教职工的奖惩,未建立制度扣0.5分,无奖惩明细单扣0.3分。

3分看台帐、资料3(三)健全安全综治管理制度制订并不断完善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责任追究、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管理制度。

有不少于2个符合学校实际的特色性安全制度。

少一项制度扣0.2分。

3分查看资料 3(四)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1.制订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无预案扣0.5分;每学期至少组织师生开展一次演练,未演练扣1分,无相关的图片资料、文字材料等视作未演练;2、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通告,未建立预警机制扣0.5分,未发布预警通告一次扣0.2分。

3分查看资料师生访谈3(五)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1.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教育内容全面,每学年每项有4次以上相关教育活动的记录、图片资料,4分查看资料师生访谈 2.52.学校聘有法制副校长,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活动,无法制副校长扣0.5分,每年二次大型安全法制教育活动,少一次扣0.5分,无图片及相关材料视为未举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未开展的扣0.5分:3.做好“三有一开展”工作,少一项扣0.5分,有专门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记录本,无记录本扣0.5分,有记录本未记录或记录不全扣0.1-0.5分;4.加强对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每学年有四次以上相关培训记录,每项少一次扣0.5分;5.每学期至少一次召开家长会、发放三份告家长书,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未完成每项扣1分。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一、背景介绍学校安全事关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习环境的稳定,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综治工作,提高学校的治安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使学校的安全综治工作得以全面运行、有效推进。

二、考核指标1.安全管理水平考核:考核学校安全责任制的建立与完善程度、学校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学校安全保卫队伍的建设与培训情况等。

2.治安防控水平考核:考核学校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学校门卫管理是否严格、监控设备是否完善、学校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全等。

3.应急管理水平考核:考核学校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情况、学校安全逃生通道是否畅通、学校安全逃生装备是否完备等。

4.安全教育水平考核:考核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效果、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情况等。

5.安全事件处置水平考核:考核学校对各类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情况、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等。

三、考核方式1.学校定期自查:学校根据考核指标进行定期自查,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将结果及时上报学校安全综治办公室。

2.安全督导考核:学校安全综治办公室每学期组织安全督导组对学校进行安全综治工作的考核,根据考核指标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

3.学生家长满意度调查:学校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家长对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参考指标之一4.口头询问:安全督导组在实地检查时,可以随机抽查教职工和学生,了解他们对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认知程度和满意度。

四、考核结果利用1.考核结果通报:学校安全综治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及时通报给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形成考核报告。

2.整改通知: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安全综治办公室将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3.奖惩激励: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安全综治办公室将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对考核成绩较差的学校进行督促和惩罚。

4.安全综治工作的改进:学校安全综治办公室将根据考核结果,总结经验教训,针对问题开展培训和改进措施,提升安全综治工作水平。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绍兴市教育局及诸暨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安全、综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围绕“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主题,坚持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核心,以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为重点,以开展校园综合治理活动为动力,以加强领导和加大投入为保障,进一步落实安全综治工作责任制,强化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安全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综治工作各项措施,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考核范围各直属学校,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三、考核指标分类根据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教育局制定《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附后)。

考核指标分为:1、学校安全综治常规工作指标2、学校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3、学校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四、考核依据1、市教育局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记录材料、日常巡查督查记录及专项督查记录等。

2、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等职能部门提供的记录、通报等材料。

3、学校的台帐资料、工作记录及师生访谈。

五、考核原则1、学校自评和教育局专项考核相结合,以日常巡查督查、专项督查为主,参照有关量化测评结果。

2、安全教育管理指标和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实行减分制,每项考核减分合计超出该项标准分的,在考核总分中扣除。

六、考核程序本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每年的1月份,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全市直属学校、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以总结、自评和检查三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1、撰写工作总结。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机构队伍、经费投入、工作开展、隐患整改、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既要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又要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做到内容详实,条理清晰。

中小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专项考评方案(附细则)

中小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专项考评方案(附细则)

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综治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专项考评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引导学校强化、细化综治安全管理,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及《XX市XX 区202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及学校综治工作责任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创建“和谐平安校园”的目标,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灵山教育的蓬勃发展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保障全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评对象全区公、民办小学(含村完小)、初中、高中及公办幼儿园。

三、组织领导在区教体局领导下实施全区中小学综治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专项考评,专项考评由综治安全股牵头组织实施,其他相关股室配合参加。

四、考评时间学年中(秋季学期)实行专项考评的过程考评,学年末(春季学期)实行专项考评的终端考评。

各校应在区教体局终端考评前依据《XX市XX区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综治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专项考评细则》(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考评细则》)对本校综治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10—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评结果与自查报告要及时上报局综治安全股。

五、考评内容1.加强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落实常规安全检查,强化档案资料管理;2.落实综治安全工作责任;3.健全综治安全管理制度;4.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5.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6.严肃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7.突出重点,强化综治安全日常管理;8.提升安全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9.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10.和谐平安状况;11.综治安全工作亮点。

考评内容与标准详见《考评细则》。

六、考评方法专项考评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根据《考评细则》要求,学年中(秋季学期)实行过程考评(占考评权重总分50%),学年末(春季学期)实行终端考评(占考评权重总分50%),考评权重总分=过程考评总分×50%﹢终端考评总分×50%。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永济市城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一、考核基本原则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为目的,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保障措施和防范体系为重点,注重安全基础工作的考核。

2、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两级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制度。

3、控制目标考核以事故统计和调查处理资料为依据,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瞒报、虚报事故的从严处理。

二、考核目标内容考核内容为各部门责任人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所确定的安全工作控制目标和安全管理目标。

三、考核实施办法1、控制目标的考核,依据事故统计资料、各类台帐和调查处理资料进行;其它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现场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资料台帐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累计结果,上报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考核评定方法考核工作由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考核最高分排序,一、二级责任部门取前三名,三、四级责任部门取前二名,为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先进部门;被一票否决的部门,为未完成安全管理考核目标部门,其他为完成安全管理考核目标部门。

五、考核人员组成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部门安全员为考核组成员。

六|、具体考核细则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管理,有效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安全工作具体化,根据市教育局有关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特制订安全工作考核条例。

对班主任及分管该班的科任教师所承担的安全责任进行了具体的划分与考核。

1、班科协同教育工作:(10分)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共同负责该班的安全工作,对学生做好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科任教师协同班主任共同管理好班级。

2、班主任宣传、教育工作:(10分)班主任利用班会做好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安全文明的休息与课间活动,并作好相关书面记录,每周至少一次。

(以查阅相关记录为准,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我校制定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旨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的责任制度,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考核的目的和原则1. 考核目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旨在评价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和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发现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及时改进和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2. 考核原则(1)公正公平:考核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不得有偏颇;(2)权责明确:考核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责任和处罚机制;(3)科学合理:考核制度要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合理评价学校安全工作的质量。

二、考核项目和参与对象1. 考核项目(1)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包括建筑物和场地的防火、防盗、防雷情况等;(2)实验室安全管理:包括实验室的危险品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3)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包括食堂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原材料的质量和处理、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标准等;第1页/共4页(4)校园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控措施:包括校园入口的安全检查设施、监控设备、安全巡逻等;(5)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6)突发事件应对:包括火灾、地震、流行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措施。

2. 参与对象(1)学校全体教职工;(2)学校安全工作相关岗位的责任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校园巡逻人员、校园安全设施的维护人员等。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1. 考核内容(1)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学校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等;(2)安全设备和防控措施维护情况:包括校园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安全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等;(3)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包括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意识的普及情况等;(4)突发事件应对情况:包括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应急演练的组织情况等。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
1. 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的原则;
2.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 坚持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1. 校园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3.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 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
6. 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情况。

四、考核方式
1. 自我检查:各部门、各班级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 交叉检查:由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各班级进行交叉检查;
3. 考核评估:根据自查报告和交叉检查情况,对各部门、各班级进行综合评估。

五、考核程序
1. 制定考核方案: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
2. 组织实施:各部门、各班级按照考核方案开展自查和交叉检查;
3. 考核评估: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各班级进行综合评估;
4. 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5. 总结反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形成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六、考核结果运用
1. 对考核优秀的部门、班级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3. 将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

七、附则
1. 本办法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年度安全综治工作责任目标制度

学校年度安全综治工作责任目标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身心安全,促进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制定学校年度安全综治工作责任目标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关于学校年度安全综治工作责任目标制度的草案,供参考:一、总体目标学校综合治安管理目标是希望打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学校环境,建设一个和谐有序的校园。

二、学校综治工作责任目标1.建设安全稳定的校园,校园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并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建设和谐有序的校园,重点解决课堂纪律、校园暴力等问题,校园各方面秩序良好。

3.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向师生提供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培训。

4.配好学校安全设施和设备,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预防和控制,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三、责任主体和职责1.校领导班子是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负责制定学校年度安全综治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责任。

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3.教职工要提升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并积极参与安全综治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4.学生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提升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学校安全,积极参与维护校园安宁的活动。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1.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组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演习等活动。

2.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和监控,定期检查校园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校园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和处置能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4.加强师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5.加强家校合作,定期组织家长教育活动,提高家长对学生安全的重视和关注程度。

五、工作监督和考核1.建立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责任目标的考核机制,对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2.组织定期会议,对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进行讨论和总结,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建立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日常监督机制,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学校安全稳定(综治)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学校安全稳定(综治)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学校安全稳定(综治)管理目标考核细则管理目标管理目标考核分项(一)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上议程,落实责任制7分1(3)年度工作要点、年终工作总结,将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列入重要内容;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有具体的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有专项的计划、总结。

2(2)有安全稳定工作例会制度,每学期班子在一把手主持下专题研究安全、稳定和综治工作4次以上,会议记录完整。

3(2)层层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并建立考核制度,筑牢第一道防线。

(二)机构、制度建设4分4(2)安全稳定专门机构、专职人员管理,完成专管人员双注册工作。

5(2)安全稳定管理、防范、应急救援制度和预案健全完整,档案管理科学规范、齐全。

(三)安全教育15分6(3) 开设安全教育课,做到了“六落实”。

7(2)加强“十五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常识。

加强对网络痴迷者、学习困难者、生活困难者、经常违纪学生等教育。

8(4)坚持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消防宣传日”等活动,开展特殊时段防范、防艾、禁毒、扫黄打非、护路等专题教育。

9(2)按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有关人员考核达到规定要求,有较强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10(3)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预案演练,师生掌握逃生自救办法。

11(1)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有请公安司法消防讲座的记录。

(四)安全、稳定、综治管理及信息反馈、事故报告及处理和风险管理17分12(2)对上级督办事宜,按时、按质完成,整改措施到位。

按时上报、反馈有关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

13(3)坚持值班备勤;及时、准确反馈安全信息和报告各类安全稳定事故或事件;统计报表及时准确。

14(2)对各类事故及时报告调查处理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

15(3)设专职门卫,24小时值班;门卫对来人来访及车辆询问、查验证件、登记;门卫电话能报警,门卫人员会报警。

厦门市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

厦门市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

厦门市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健全我市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体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评,客观评价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成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规定,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对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在厦高职高专院校、各直属学校(含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及年度各项安全工作情况的考评。

具体考评工作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保卫处组织实施。

第三条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依据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我局下达的本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工作部署要求开展。

第五条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内容由组织管理、安全工作部署与落实、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控制目标和工作创新等部分组成;考评采取千分制,另设工作创新100分,扣分以考评内容中的标准分为限,缺项得标准分。

(一)组织管理项目考评标准分为250分。

内容由组织领导、“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责任制度、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管理资金投入等五个方面组成。

(二)安全工作部署与落实考评标准分为300分,内容由防溺水工作情况、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理、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情况和年度工作任务等七个方面组成。

(三)校园安全文化建设考评标准分为150分,内容由安全宣传教育、校园安全文化样板校建设情况和安全培训情况等三个方面组成。

(四)控制目标考评标准分为300分,事故控制指标考评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保卫处核对后的年度非正常死亡统计数据为准,其他案(事)件以市教育局掌握的和公安部门通报的情况为准。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保证校园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部门三、考核组织机构安全责任考核具体由安委办负责,分管安全的院领导审核,院长批准,提交安委会审议后实施。

分管安全的院领导对后勤安保处进行考核。

四、考核形式1.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与一票否决相结合。

2.检查形式:(1)查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查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现场环境,必要时查验有关证书(特种设备检验证书、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2)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查看责任区域,查安全岗位人员及职责落实情况、查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3)安全检查情况:结合检查(含自查)反馈表,现场查看排除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若有安全事件,查事件处置及事后处理情况)。

五、考核依据1.学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

2.部门有关安全工作台账、资料、记录等。

3.日常和专项检查的通报,中层干部值班记录;院领导的批评、表扬。

4.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通报或反馈意见。

5.事故的调查报告。

六、考核程序本考核每学期综合评定一次。

各部门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评, 安委办组织复查并综合考评。

七、考核内容按类别分类并分配权重:控制指标55分、常规指标25分、安全指令执行20分。

1.控制指标55分(本项若涉及到多个部门,涉及部门同扣)(1)治安案件10分:拘留案件每人次5分;其他打架斗殴、失窃案件每起2分,(失窃指办公场所、实训室、车间、库房,保管不善等;打架斗殴(包括5人及以上群架),每起3分。

直至扣完10分为止。

(2)安全事故20分造成经济损失的:损失500元以下扣1分,500-1000元扣2 分,1000-2000 元扣 3 分,2000-5000 元扣 5 分,5000-10000 元以上扣10分,10000元以上扣15分。

造成人员伤亡的:非校方责任事故(溺水、交通)5分:每死亡1人扣1分;属校方责任事故,重伤1人扣10分,死亡1人扣20分。

学院综治暨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学院综治暨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学院综治暨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全面了解和客观评价校内各综治责任单位落实综治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情况,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依据省综治委下发的《省综治责任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及奖励处罚办法》、《省综治责任单位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和省教育厅下发的《省高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评估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校综治暨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对象校内各综治责任单位三、考评内容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校内各综治责任单位落实年度综治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情况和校内各综治责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治工作人员履行年度综治维稳工作职责情况等。

考评的具体内容包括校内各综治责任单位年度综治暨安全稳定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工作成效等方面,在《学校综治暨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考评细则》中具体细化和量化。

四、考评方式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平时考评工作由校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年终考评工作由校综治办和考评组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评程序(一)平时考评校综治办负责检查统计校内各综治责任单位平时开展综治维稳工作、落实工作部署、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建立校内各综治责任单位平时工作台账档案,依据《学校综治暨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对校内各综治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评分。

(二)年终考评1、单位自评校内各综治责任单位按照学校年度综治暨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要求和部署,对照年度综治暨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以及《学校综治暨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考评细则》,认真总结本单位年度综治暨安全稳定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报送校综治办。

校内各综治责任单位综治责任人和综治工作人员认真总结个人年度履行综治维稳工作职责情况,填写年度履职情况鉴定表,报送校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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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绍兴市教育局及诸暨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安全、综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围绕“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主题,坚持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核心,以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为重点,以开展校园综合治理活动为动力,以加强领导和加大投入为保障,进一步落实安全综治工作责任制,强化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安全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综治工作各项措施,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考核范围各直属学校,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三、考核指标分类根据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教育局制定《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附后)。

考核指标分为:1、学校安全综治常规工作指标2、学校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3、学校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四、考核依据1、市教育局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记录材料、日常巡查督查记录及专项督查记录等。

2、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等职能部门提供的记录、通报等材料。

3、学校的台帐资料、工作记录及师生访谈。

五、考核原则1、学校自评和教育局专项考核相结合,以日常巡查督查、专项督查为主,参照有关量化测评结果。

2、安全教育管理指标和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实行减分制,每项考核减分合计超出该项标准分的,在考核总分中扣除。

六、考核程序本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每年的1月份,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全市直属学校、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以总结、自评和检查三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1、撰写工作总结。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机构队伍、经费投入、工作开展、隐患整改、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既要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又要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做到内容详实,条理清晰。

2、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评。

各直属学校、教办和中心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认真客观的自评。

在考核期满半年度及年终时,自评得分情况和总结材料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报局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科)。

3、组织检查。

在各直属学校、教办和中心学校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直属学校、教办和中心学校安全综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考核评比。

七、考核说明(一)学校安全综治常规工作指标说明1、加强安全综治工作领导。

制订学校安全综治工作年度计划,于年初上交市教育局,将安全综治工作列为学校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分管领导和安全员,分工职责明确,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

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专题会议,有专用会议记录本,有与会人员和记录人签名;按规定建立安全工作常规检查制度,检查有记录、有检查人员签名。

2、落实安全综治工作责任。

学校各部门和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

学校与教师、班主任、年级组、教研组、各科室、门卫、保安及学生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放心店和食堂托管业主、实习基地等签订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3、健全安全综治管理制度。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制订并不断完善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责任追究、校舍安全、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寄宿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卫生防疫、内部保卫、门卫管理、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考试安全、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实习活动、集会及大型活动、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制度。

至少有2个特色性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4、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学校制订和完善一系列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交通事故、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品卫生事故、停水停电、自然灾害事故、传染病等应急预案,而且切合实际,操作性强。

根据学校特点每学期组织1-2次专题预案演练,有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的台帐资料。

建立预警机制,学校及时向师生和家长发布防火、防汛、防台、防冻、防溺水、防流行病等预警通告,防患于未然。

5、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

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做到计划、课时、教材、人员“四落实”;安全教育的内容全面。

能有计划地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敲诈、防震、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并建有相关台账资料;学校聘有法制副校长,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活动,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师生安全法制教育活动,有专题教育稿、活动图片或会标;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做好“三有一开展”工作,有固定安全宣传栏、警示语、关键部位提示语及示意图,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有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记录本,记录详细;加强对保卫干部、保安、门卫、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有培训记录。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发放一份告家长书,督促监护人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

6、严格安全事故报处制度。

制定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性安全事故,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报送后续情况;学校主要领导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处理事故。

7、强化安全综治日常监管。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严格管理学生。

做好教育教学、实验、社会实践、学生外出、体育锻炼和课间等各项活动安全预防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管理,严格执行报批制度,严禁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加强实习生安全联系、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森林地带野餐;严禁中小学生参加各类火灾扑救。

严禁学生带管制刀具、明火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防学生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发生。

(3)重视校舍安全。

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不使用危旧校舍,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并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对闲置资产采取有效的安全监管措施。

学校的教学器材、操场、通道、池塘等有安全保障。

装饰物、悬挂物安全可靠。

学校能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

人群集中场所有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并设置疏散标志、配有应急灯。

(4)学生交通安全有序。

校门口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学生接送车管理规范,学生上下学及上下车秩序良好,上学、放学时段有学校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

(5)落实寄宿制安全管理,寄宿制学校按规定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和群防工作。

教学楼、宿舍楼等安全通道在相应位置张贴疏散示意图,夜间通道不上锁;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6)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积极推行“五常法”管理,参与“校园放心店”建设,落实饮用水管理制度,有具体的监管措施。

(7)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相关安全规定和学生在校是否违反规定及身心健康状况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

师生定期体检,学生健康档案管理规范,体质、心理等特异学生管理到位,有相应记录。

(8)严格门卫值班制度,保安人员、门卫符合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问询登记制度和学生请假制度,学校值周值日制度、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到位。

(9)学校按规定配置医务室及医务人员;落实校方责任险,鼓励和动员学生参加政府的学生保险,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

(10)使用《班级安全日志》等手册,学校安全工作台帐有专人负责,资料齐全、规范。

8、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认真、及时完成教育局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学校安全专项督查、安全生产月活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

认真做好安全信息工作,及时上交月报表等各种材料,对安全动态反应迅速,通讯联络通畅。

9、落实安全综治经费保障。

学校落实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保证学校消防器材、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的“三铁”(铁门、铁窗、铁柜)、科技创安设备以及体育设施、教具、玩具等安全设施配置、维修所必要的经费投入,保证学校安全保卫专兼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奖励经费。

安全工作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与教职工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挂钩。

10、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学校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制度。

经常开展学校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周边50 米内无商业摊点、流动商贩,200 米以内无网吧、经营性娱乐场所。

做好常住、暂住、重点人口定期登记工作,对“法轮功”等邪教涉嫌人员有帮教和管控措施。

(二)重大事故控制指标说明1、严格控制校内外学生非正常死亡率。

学校非责任事故中,发生溺水、交通安全等事故死亡1人扣1分,累计死亡3人以上的第(二)项指标不得分。

在年度安全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统计时,对正常死亡(如患病住院后死亡、因病猝死等)及自然灾害死亡的人数不予计算,但发生死亡事故时仍必须及时上报,待有关部门确认为正常死亡或自然灾害死亡后,不予以统计。

未及时上报者,一概视为迟报和瞒报。

2、校内有国家明令禁止的黄色书刊、污秽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流通,教师、学生有赌博、吸毒等事件发生,经执法部门查实每起扣1分。

3、校内发生爆炸、火灾、偷盗案件,经执法部门确认损失个人2000元以下或集体10000元以下的每起扣1分;个人2000元以上或集体10000元以上的每起扣2分,每增加1000元加扣1分。

4、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或被群众投诉并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核实的,每起扣2分。

5、因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聚集性暴发而导致班级停课,每停课一个班级扣0.5分。

6、一次食物中毒或化学品中毒5—10人者扣2分,11人—20人扣5分,21人—30人扣20分。

7、校内发生以下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每起扣2分,每增加一例加扣0.1分。

⑴一周内同一班级10例腮腺炎、水痘、猩红热、麻疹、风疹;⑵一周内同一班级5例甲肝、伤寒、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乙型肝炎、肺结核等;⑶一周内同一班级2例鼠疫、霍乱;⑷其他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酌情扣分。

8、学生接送车被交警部门处罚的每次扣5分,不接送学生运行过程中被交警部门处罚的每次扣1分;其他重大非责任事故发生的酌情扣分。

(三)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说明1、学校内发生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殴打学生、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件;校外人员到校敲诈师生,抢劫现金或其他财务等违法犯罪活动;校外人员不法分子到校实施强奸、猥亵等犯罪活动;精神病人、思想偏执的人在校内制造恐怖事件,如持刀伤人、爆炸、纵火等暴力事件;校外人员在校园内劫持人质,制造爆炸、开枪、纵火等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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