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班教学质量奖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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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班教学质量奖惩方案

(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初中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学校工作的激励机制,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努力提高我校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教学实际,现拟定《初中毕业班教学质量奖惩方案》。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一、年级质量目标奖:

根据学校2007届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情况,以全县平均水平作为年级质量目标:

(1)达省示范高中计划内人数的百分比达全县平均数。

(2)达省示范高中计划外线人数的百分比达全县平均数。

(3)达600以上人数的百分比达全县平均数。

1、达标奖

上述三项均达标,初三教师人均奖2500元。一项不达标人均扣500元,二项不达标人均扣1000元,三项不达标不发奖。

2、超标奖

1计划内每增加1—5人,每生1000元,第6—10人,每生1500元,第10—15人,每生2000元,第15人以上,每生2500元,未达标每缺少一人扣年级组200元。

2计划外增加1—5人,每生500元,第6—10人,每生800元,第10—15人,每生1000元,第15人以上,每生1500元,未达标每缺少一人扣年级组150元。

3600分以上增加1—5人,每生300元,第6—10人,每生600元,第10—15人,每生800元,第15人以上,每生1000元,未达标每缺少一人扣年级组100元。

计划内超标数要补足计划外未达标数后,再奖励,低分段人数不能补高分段人数。

二、学科质量奖:

以《2007年无为县中考成绩统计册与试卷分析》为依据。

(1)中考单学科成绩总积分位次居全县前30位,奖该学科授课教师奖金依次为:

130—21位,第30位200元,每升一位加20元;

220—11位,第20位450元,每升一位加40元;

310—1位,第10位1000元,每升一位加100元;

(2)中考学科成绩总积分位次居全县31—50位该授课教师不奖不罚。

(3)中考学科成绩总积分位次居全县51—最末一位,授课教师罚款依次为:①51—70位,第51位罚150元,每降一位加5元;

②71—80位,第71位罚400元,每降一位加10元;

③ 81—末位,第81位罚600元,每降一位加20元;

(4)中考学生单科成绩位于全县前100位

①1—5位,奖给课任教师900元/人;

②6—10位,奖给课任教师600元/人;

③11—20位,奖给课任教师300元/人;

④21—50位,奖给课任教师200元/人;

⑤51—100位,奖给课任教师100元/人。

三、突出学生成果奖:

班级学生中考个人总分居全县1—20位:

(1)1—5位,奖学生所在班级15000元/人,班主任另发500元。

(2)6—10位,奖学生所在班级8000元/人,班主任另发400元。

(3)11—20位,奖学生所在班级4000元/人,班主任另发300元。

四、班级管理成果奖

各班以全县平均水平作为基本目标,超出全县平均水平的第一名的班级,从总奖金中拿出500元奖给班主任,。未达全县平均水平的班级的最后一名,教师每人罚200元,班主任另加100元。罚款作为奖金分配给达标率高出全县平均水平的班级。各班均不达标,罚款归学校。

五、奖惩分配方法

1、年级质量目标奖总奖金以课时,中考学科分值两个纬度分配奖金,各占35%,其余额课任教师平均分配,学科质量奖金不纳入分配,归学科教师所有。罚款按上述同样方法分配。

2、初中地理、生物成绩纳入中考成绩,两科课任教师奖惩纳入本方案(奖惩分配只以课时、中考学科分配)。

3、理化生实验成绩在中考奖惩中纳入分值分配中考虑。中考方案中未尽事宜,由校长室再研究决定,另行补充。

二○○七年十二月

济南第三十七中学中考奖励方案(草案) 为顺应2005年济南市中考政策较大幅度的调整,进一步增强学校竞争和生存能力,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向一线老师倾斜,向初三毕业年级倾斜的原则,鼓励教师集体合作,体现优教优酬、多劳多得。客观、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并体现政策的一贯性和延续性原则,经校党支部讨论研究,现将2006年初三中考奖励方案(草案)公布如下:

一、集体合作奖

1、基础奖:初三中考总名次达到既定目标后,初三任课老师按每人160 元基数奖励。(100+60学校总名次每提高或降低一个名次,增加或减少基数奖励20元)其中基础学科:语文、数学、英语70元,

2、学科名次奖:学科名次与我校在全区目标名次持平的任课教师,不奖不减;每高于校目标名次一个名次,学科教师每人奖励100元;每低于校目标名次一个名次,学科教师减发100元。

3、工作量奖:基础学科10―12为满工作量,非基础学科12―14为满工作量,任课教师每多教一个班或跨年级教学,增加奖励基数(第1、2项数额)×0.2。反之则减少。

4、成绩提高奖:本着看基础,比进步的原则,和中途接班的实际,参照接班时统考名次相比,每进步一个名次奖10元.

5、特殊贡献奖:对做出特殊贡献的老师给予适当奖励。

6、中考先进奖:对获得学校目标名次以上的教师择优评选;区、校中考教学先进在年度考核中加2分。

二、优生奖励:

实验班(第一层次):以考入全市前三名学校和超过第三位学校录取分数线为准。

统招生每生奖励400元 ,指标生200元。

对高分交费进入实验中学的予以适当奖励。

实验班(第二层次):以考入第一批次高中和超过一批次高中录取线分数为准。

每生奖励160元,特长生120元

普通班(第三层次):优生奖励参照第二层次均奖发放。三、班主任管理奖

根据初三全年班级达标成绩,设立班主任管理质量奖:一等奖

(120元)、二等奖(100元)。

四、优生奖励分配依据

按本班中考标准分设一、二、三等奖(比例一等奖40%,班级学科1、2、3名;二等奖33%、班级学科4、5、6、名;三等奖27%,班级学科7、8、9名。(如中考成绩数据不全,依据市模拟考试相关数据。)

五、体育、计算机因没有统考标准分,参照以往中考奖励执行。

体育教师每完成一个中考达标(40分)奖励1.5元。

计算机教师每完成一个中考达标(A级)奖励3元。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

济南第三十七中 2006年11月

开阳三中教学质量评估、奖励方案

日期:2012-03-08 录入:管理员来源:本站阅读:966 次

(2007年3月25日开阳三中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着优劳优酬、公平竞争的原则,为充分肯定教师的劳动成果,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学校教学质量的整体跃升,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保证学校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质量评估奖励方案。

一、教绩评估方案

1、学生基数划定初中以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高于100分(含100分)的注册新生人数为班级成绩计算基数;高中应届班以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注册新生人数为班级成绩计算基数;高三补习班以上届高考本科录取线下调100分后的学生数为该班成绩计算基数。

2、学生巩固率每学年班级流失学生(含辍学、休学、转出、留级在内)高中重点班不得超过4%、普通班不超过6%;初中不超过2%(转出有回执、职高有回执不计流失)。超出流失率范围的学生数以每生每科零分计入班级基数成绩,进行成绩评估。由于学生流失过多,学校进行班级撤并,被撤班级原任课教师不计该班成绩。

3、指标划定为保证学校最低可预测升学指标,结合学生进校成绩,核定指标。高中按县划定的指标分配到班;初中以本届全县升学率120%核定指标分配到班。以上各类指标“包产”到班,中途学生流失,指标保留在原班。补习班按上届“二本”录取线下调20分后为“二本”、上届达“一本”的学生为“一本”核定该班升学指标。校内学生无序流动,优生(上“二本”线或普高线学生)只计原班成绩,校外转入优生成绩计入班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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