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施工班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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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将室内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及单价(见附表《项目报价单》)
各项目单价均包含乙方现场施工所需的安全措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意外所产生的经济费等,甲方均不再补偿(乙方应在所承接工程的施
工图中签字并所报单价以其施工图为准)。
二、劳动力安排:现场班组长:大工人;小工人;
三、该项目工期为94 天,从2018 年 6 月10 日至2018 年9 月 1
日,班组入场缴纳壹万元施工保证金,工程工期完成后退还。每延长一天罚款¥500元;如因设计、业主原因及施工联带关系导致的工期延误需有现场管理人员批准的《工程延期单》,并报财务部存档;或者该工程工期以上数签订的为主。
四、技术和质量要求:
1、按图及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图纸不齐或图纸内容不详的地方提前需要申
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待甲方管理人员做出明确答复(补充图纸或要求设计师到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指导)后方可施工,坚决杜绝无图施工或随意更改图纸,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不得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坚决按照国家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否则造成的
返工由乙方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还将受到罚款等惩罚。
3、做好自检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应通知甲方组织质检
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可封蔽接下道工序;如甲方未验收,乙方善自施工,由此造成的返工等损失,甲方将对其进行罚款、停工、退场等处罚。对每道工序及上下交接工序应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查记录,详见《工序交接单》。
4、乙方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品牌、规格进行购料施工,若发现冒牌或擅自改换,
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用工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的补偿。对已施工的部分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5、其它:质量验收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相关
工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为准(详见附表)。
五、乙方必须提前2天时间对现场进行清场准备并对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或者
按具备开工条件论。
六、施工过程中的违章处罚: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或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装修材料(含辅材),
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乙方已施工部分的进度款作为罚款。
2、乙方在施工所在小区内私自炒单,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乙方
已施工部分的进度款和追加罚款等处罚。
3、班长应管理好每个工人,不得泄露公司技术、商业机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
立即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乙方已施工部分的进度款作为罚款。
4、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并与之发生口角,第一次:口头警告并罚款贰佰元
整(¥200);第二次:罚款伍佰元整(¥500);第三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乙方已施工部分的进度款作为罚款。
5、偷拿工地装修材料(含辅材),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一次性扣除乙方已施
工部分的进度款和追加罚款等处罚。
6、班组长应根据工程进度,提前两天开出材料单上报现场管理人员,否则由此延
误工期,班组长一次罚贰佰元整(¥200)。
七、材料验收、签收及损耗:
甲方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包工包料由班组长自行解决),使用该材料的班组应负责清点签字验收材料并堆放整齐。
①、仔细验收并签收施工所需的装修材料,达不到施工要求的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
员汇报。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不得使用,如使用不合要求的材料造成的返工费自理,并赔偿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材料损耗等损失
②、乙方在施工前应对甲方采购的材料进行排料施工,不可盲目施工。下
料准确经济,充分利用下脚料,不得随意丢弃材料,随意丢弃材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前乙方需准确提出材料需求,如乙方材料计算不准确,而造成材料浪费和运输浪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损耗率:木工;泥水;水电:油漆;超出正常的损耗率部分,将由班组承担,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八、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验收工作,并整理为相交资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请
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竣工时间,并上报甲方财务部存档,作为结算之依具;竣工交工验收标准以业主验收合格为准。
九、安全保障
1、现场所有员工应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即效益”的思想。
2、安全用电,不得随意加大电路荷载,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3、不得在工地使用电炉、电饭煲、热水器及明火。
4、正确使用各种机具,不得使用有危险隐患的机具。
5、不得让外来人员留宿工地,不得带小孩到工地。
6、未经施工员批准,不准任意拆除安全色标、标语、宣传画、安全设施设备等。
7、遵守国家及公安机关的相关法规,自行办理政府所需的相关证件。如有违反后
果由乙方自负。
十、付款方式及结算说明:
1)、该项目工程预估总价为:
2)、进场施工后基底改造完成后甲方付给乙方该项目预估总价的%;(财务部见劳动
承包合同,成本预估单及施工人员签单等文件后付款),即人民币:
3)、乙方完成该项目全部工程量的一半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工程总价造价的%;即为人民币:;
4)、乙方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工程总价造价的%;即为人民币:;
5)、整个工程验收合格,业主与甲方结算完毕后,甲方应支付乙方该项目决算款至95%;
即人民币:;余5%作为保修金(由财务部开出保修金单据),即为人民币:
结算说明:乙方在工程完工之日上交工程量决算单给现场管理审核,再上报公司,按现场实际产生的工作量结算(另:如班组在与公司终止合作关系时其工地的保修金应待至保修期满一年之后退回)。
十一、保修制度
1、为确保公司信誉,公司承诺对施工项目保修及维护壹年,隐蔽工程保修及维护
二年各班组同样有此义务。
2、保修维护期间,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保修项目,属包工包料方式的,人工费、
材料费由乙方承担,属包工不包料方式的,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其它原因,人工费、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3、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其它工种连锁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达维护现场,并根据现场实际情
况给予维修;逾期不返工的,则视情况扣除保修金并罚款。
十二、附: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只对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班组长负责不对其以下的其它工人负责;在施工
过程中班组长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施工监理同意方可更换;班组长应配合施工监理做好《施工人员登记工作》。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签立时间年月日,签订之日生效。
5、保险费用(需每个固定施工人员都应投保一份意外险,费用公司及班组平分)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承包者(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另加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