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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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艺美术系列艺术设计专业

助理工艺美术师初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初定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最新技术信息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运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研究、设计项目,作品设计意念新颖,风格独特,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艺术设计(视觉传达、环境艺术、数码艺术、工业产品造型设计、服饰设计等)的理论研究、设计、制作、科研、技艺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初定条件

第三条思想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所工作单位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者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工艺美术师资格。

1、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艺美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

2、大学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取得工艺美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

2、中专学历(毕业证书), 取得工艺美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业绩成果比较突出的。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下列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艺美术师资格。

1、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艺美术员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艺美术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县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

(二)独立(或主要设计负责人)完成1项以上具有一定艺术或收藏价值(经市级评审专家组认定)的工艺美术户品系列的设计、制造。

(三)本人的作品参加市(厅)级以上专业展览1次以上。

(四)独立完成传统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艺术设计1项以上,并具一定艺术水准(经市级评审专家组认定)。

第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四)从事传统工艺美术的专业技艺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申报工艺美术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条与本条件有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工艺美术系列艺术设计专业初级资格条件

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1. 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

2. “江苏省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以下是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应填写、提交的材料)

3. 对照第二条,将申报的专业准确地填在“申报表”封面相应的栏目处。

4. 对照第三条,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的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空栏处。

5. 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的复印件。

6. 对照第五条,必须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7. 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8. 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提交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的有关证明材料。

9. 对照第八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或提交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日期。

所有材料必须按照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的词 ( 语 )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 工艺美术,分传统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和艺术设计三大类,依据国内外通用的概念涵义和高等院校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分类目录。

2、现代手工艺:是指以现代理念设计和制作的具有审美意义的手工艺产品。

3. 视觉传达:含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商标设计、书籍装帧、商业摄影等。

4. 环境艺术:含室内装饰设计、景观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展示设计、舞台美术设计、照明艺术设计等。

5. 数码艺术:含网页艺术设计、动漫画设计、影视传媒设计等。

6. 工业产品造型设计:指日用产品、家电产品、家具、灯具、交通工具等外观设计。

7. 服饰设计:含鞋帽设计、染织设计、化妆设计、首饰设计等。

8. 系统掌握:熟知并能应用。

9. 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10. 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11. 了解:知其大意。

12. 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 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

13.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主要对任现职期间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 如科研、带教、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 、取得业绩 ( 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 (经验)、今后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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