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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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对长沙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长沙市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为80.00%,群众对长沙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分别为85.52%和98.35%,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标准。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访问情况

1. 调查时间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扩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试点范围的通知》(食安办函〔2015〕33号)和《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工作指南》,结合长沙实际,第三方调查机构(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于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5日采用面对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围绕人民群众对长沙市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群众对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获得了1960个样本,其中有效样本1920个,有效率97.96%。

2. 调查区域

问卷调查的区域涉及到长沙市所有区县的35个街道(乡镇),每个街道(乡镇)分别设立了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社区、学校、医院区域、生产与经营单位和机关单位七个问卷调查点。

3.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为面对面问卷调查,所有问卷由被调查对象自主填写,文化程度较低的被调查者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人员通过询问的方式填写。问卷填写完毕后,当

场收回问卷并进行质量检验,存在项目信息缺失或者明显逻辑错误的问卷马上进行

询问修改。

4.访问工具

采用定点拦截访问的形式,即在每个街道(乡镇)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社区、学校、医院区域、生产与经营单位和机关单位七个问卷调查区域分别选择一个相对固定的拦截点和一个固定的访问点;访问员在拦截点拦截、接触被访者,经过初步甄别后,把符合条件的被访者引导到固定的访问点完成访问。

5. 访问员数量

本次问卷调查分四组进行,每组7名访问员,共28名访问员参加了本次长沙市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每位访问员在调查前都进行了4h的培训及模拟访问。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简介、抽样过程、拦截技巧、问卷使用规范,对问卷所有问题进行了逐一讲解,并进行一对一模拟访问。对于质控要点进行了重点培训,质控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场白、时间要求、典型质量问题、数据录入要求、问卷配额及执行中特殊问题的处理等。

6. 平均访问时长

长沙市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长沙市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相关题目,第二部分为长沙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知晓率相关题目,第三部分为长沙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支持率相关题目。

每个被访问者完成长沙市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的填写工作平均需要30min。

(二)样本量及抽样方法

1. 样本量

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确定样本量时主要考虑可以接受的抽样误差水平,目前长沙市常住人口791万人左右,属于大城市的规模等级,考虑3%-5%的抽样误差水平,按照统计学原理确定本次抽样的最少样本量为1494人,考虑问卷回收的有效性,本次调查的样本量在最少样本量的基础上增加约30%,实际调查人数为1960人。

2. 抽样方法

抽样的具体方法为:长沙市所有区(县)自动全部入选,在区(县)之下,按照

街道(乡镇)、不同场所、个人进行分层抽样。

首先,按城市/农村和所有行政区县交叉分层,然后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各个行政区县城市/农村人口在全市人口中的占比,分配各层样本量,并结合长沙市各地人口密度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市区抽取22个街道,浏阳、望城、宁乡和长沙县四地共抽取13个乡镇。

其次,按照等距抽样的原则,将市区(岳麓区、高新区、雨花区、天心区、芙蓉区、开福区)的街道随机排序,将浏阳、望城、宁乡和长沙县四地的乡镇(街道)随机排序,采用简单随机抽样分别抽取第一个样本单元(或称为随机起点),再按市区的街道总数/22,即每4个街道抽取1个街道的距离,浏阳、望城、宁乡和长沙县四地县级乡镇(街道)总数/13,即每7个乡镇(街道)抽取1个乡镇(街道)的距离,分别从市区等距抽取22个街道,从浏阳、望城、宁乡和长沙县的所有乡镇(街道)中等距抽取13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计划调查56人。

再次,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在每个街道/乡镇分别抽取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社区、学校、医院区域、生产与经营单位、机关单位7个区域作为问卷调查点(街道/乡镇事先提供管辖区所有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社区、学校、医院区域、生产与经营单位、机关单位的名单)。在每个区域分别选择一个相对固定的拦截点和一个固定的访问点;访问员在拦截点拦截、接触被访者,经过初步甄别后,每个区域挑

选8名符合条件的被访者引导到固定的访问点完成访问。

(三)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1. 调查对象界定

调查对象为长沙市10个区县18周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在所在区县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同时包含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

2.调查对象性别分布

长沙市常住人口约791万,男女人口比例102.1%,本次长沙市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总人数为1960人,其中男性860人,女性1100人,男女调查人数比为0.78,考虑到女性接触食品的机会更多,在调查对象性别的选择上,适当地提高了女性被访者的比例,但调查对象的性别结构基本与长沙市人口总体性别结构保持一致。

图1受访群众性别分布

3.调查对象的年龄分布

调查对象的年龄分布见图2,18-30岁的被访者比例为16.72%,30-50岁的被访者比例为50.42%,50岁以上的被访者比例为32.86%,调查对象的年龄结构基本与长沙市人口总体年龄结构保持一致。

图2受访群众年龄分布

4.调查对象城乡分布

首先,按城市/农村和所有行政区县交叉分层,然后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各个行政区县城市/农村人口在全市人口中的占比分配各层样本量并结合各地区人口密度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城区抽取22个街道,合计调查对象1232人;浏阳、望城、宁乡和长沙县四地共抽取13个乡镇,共计调查对象728人,调查对象的具体城乡分布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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