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考核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沧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局
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土建工程管理考核评比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现沿海高速公路“工程要优良,人员要优秀,创建全省全国优质工程”的总目标,彻底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全面控制,加强对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结合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段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与特点,特制定《工程管理考核评比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
第二条一切参加沿海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及个人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综合评分制,同时适用于单项评分。根据排分名次确定奖罚单位和奖罚金额。
第二章考评小组机构设置
第四条成立工程管理考核评比小组,由沧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局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建管处)组织,总监办参加。
第五条考核评比小组成员主要由建管处和总监办人员
组成。该小组负责制定《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掌握的施工质量动态和质量信息及时修改完善该办法。
第三章考评原则、依据、办法及形式
第六条考评原则:
(一)考核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当工程质量评比被一票否决时,施工单位将被取消评优资格。
(三)当质量考核评分不足75分或单项检查分值低于该项检查分值为70%时,对施工单位做出停工整顿决定,同时暂停计量支付,直至达到要求后再行支付;对于情节严重的视为施工单位违约,建管处有权做出终止合同的决定,清退出场。
第七条考评依据:
(一)质量考评标准严格执行《沿海高速公路合同文件—技术规范部分》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考评单元除按以上标准中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外,考评小组可以根据工程实际另行指定。
(二)进度检查的主要依据为施工单位根据建管处、总监办总体进度目标分解制定,且经总监办、建管处审核批准的月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考核。
(三)综合质量管理检查的主要依据为建管处制定的有
关管理办法和承包人自行编写且经总监办、建管处审核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考核。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检查主要依据建管处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第八条考评办法:
(一)检查考核评比以施工标段为一个基本单位进行,考核检查频数不应少于完工总数的10%。
(二)考核项目由质量检查,进度检查,综合质量管理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检查四部分组成,各考核项目再划分若干考核细目。
(三)以上各考核项实得分乘以相应权值后的和为考核评比综合得分,其计算公式为:
考核评比综合得分=质量检查得分×60%+进度检查得分×15%+综合质量管理检查得分×1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检查得分×10%。(注:各考核项占考核评比综合得分的比例为:质量检查得分占60分,进度检查得分占15分,综合质量管理检查得分占15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检查得分占10分。)
(四)综合考核每半年举行一次,将半年内的检查考核情况汇总,综合评分,奖优罚劣。
第九条考核形式:
(一)建管处工程科负责工程质量的日常随机检查。
(二)建管处联合总监办每月对各标段组织进行一次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保等项目的联合检查。
(三)上级和监督部门的检查。
第四章具体各项考核项目的划分与说明
第十条质量检查:
(一)为把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段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针对施工中易出现的问题,建管处参照《沿海高速公路合同文件—技术规范部分》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制订了具体的工程管理考核评比项目及扣分标准。
(二)质量检查得分由实测实量检查(权值占50分)、施工现场外观检查(权值占30分)、内业资料检查(权值占20分)三部分组成。
内容详见:
现场实测实量检查扣分标准………(考评附表1)。
施工现场外观检查扣分标准………(考评附表2)。
内业资料检查扣分标准……………(考评附表3)。
(三)质量检查得分的计算方法
质量检查得分=实测实量检查得分×50%(权值)+施工现场外观检查得分×30%(权值)+内业资料检查得分×
20%(权值)。
第十一条进度检查:
(一)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必须将当月(上月21日-当月20日)进度完成情况,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办审核后上报建管处。
(二)完成全部或超额完成当月进度计划的本项得满分15分。完成计划进度的95%得基准分10分,每增加1%,加1.0分进行累加计分,每减少1%,扣1.5分进行计分。如无特殊原因,施工单位必须完成当月施工进度计划的88%以上,否则该项不得分(除建管处或总监办批准的特殊情况外)。
第十二条综合质量管理检查:
(一)综合质量管理主要检查施工单位的综合管理能力。其中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工序交接、试验室管理、原材料管理、人员、机械的合理配置等。建管处根据有关管理办法或具体规定制定以下检查扣分标准。
内容详见:
①施工单位的综合质量管理检查及扣分标准…(考评附表4)。
②原材料、半成品的检查及扣分标准…………(考评附表5)。
③工地试验室的检查及扣分标准………………(考评附表
6)。
(二)综合质量管理检查得分的计算方法
综合质量管理检查得分=原材料、半成品的检查得分×50%(权值)+施工单位的综合质量管理检查得分×30%(权值)+工地试验室的检查得分×20%(权值)。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检查:
该检查考核项目主要考核施工单位执行建管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与当地群众的关系、施工污染的情况。检查项目内容参见: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检查及扣分标准…(考评附表7)。
第五章综合考核评比标准及说明
第十四条依据考核评比综合得分情况,每半年(或一单项工程完成后)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比排名,对全线各标段进行评比,奖优罚劣。
第十五条综合考核评比结果将根据每半年(或一单项工程完成后)中各月的考核评比综合得分累加后的平均值来确定。并以文件形式发布排名情况通报,抄送各有关部门、各标段项目经理部的上级主管部门。
综合考核评比标准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