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明确项目从业单位的主要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甘肃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指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法人承担建设管理的公路工程项目,包括公路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及农村公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分为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两个主要阶段。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建设程序组织开展前期工作。
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得到批复后,由项目法人组织项目实施,承担建设管理职责。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所属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应当依据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规范管理、科学组织,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投资等达到确定目标。
第二章监管职责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国家高速公路、省级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市州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普通省道二级及以下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县区政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经省交通运输厅授权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区)政府可参与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一级公路的建设,并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监管权限,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监管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建设管理模式,落实建设管理责任,改革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
法规名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所属分类:规章发文单位:交通运输部发文时间:2015-12-08 录入单位:公路局录入时间:2016-01-11附件: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5年12月8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
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案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案一、项目概况公路工程项目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交通条件、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是一条连接城市之间的主干公路,总长度为100公里,包括桥梁、隧道、路基、路面等各个部分。
二、项目目标1. 建设一条安全、高效、绿色的主干公路,提高城市之间的交通便利性;2. 优化交通网络,促进区域发展,提高区域经济综合实力;3. 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案1. 项目管理机构和责任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经理下设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专业部门。
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协调项目各方面工作。
2. 项目管理流程项目管理流程包括立项、论证、设计、施工、验收、交付等若干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管理程序和要求。
项目管理办公室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推进。
3. 项目管理工具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包括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环保等。
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帮助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时了解项目的动态,及时进行决策和调整。
4. 项目管理实施项目管理实施包括项目的各项工作,如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编制、施工管理、工程验收等。
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这些工作的进行,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定。
5. 项目管理措施项目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包括项目管理规定、项目管理标准、项目管理制度等。
同时,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6. 项目管理监督项目管理监督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项目管理办公室加强对项目各项工作的内部监督,同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
7. 项目管理总结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的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成果反馈给相关部门,作为今后类似项目建设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
四、项目安全管理1. 安全管理目标项目安全管理的核心目标是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公路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路改建工程概况及项目管理办法概要第二章××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项目管理一××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二××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能三人员组成与分工四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第三章名词解释及管理依据第四章设计审查配合工作第五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七章工程进度管理第八章工程(计量)支付管理第九章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第十章工程交工验收管理第十一章监理管理第一章××路改建工程概况及项目管理办法概要(一)工程概况:××路改建工程项目位于燕山山脉东南边缘与华北平原交接地带的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和王平镇境内,属中低山地貌.区内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山脉走向大致呈北东西南走向。
区内平均海拔约500米,最低点王平村永定河各地带海拔约180米,全线最高点十字道海拔约772米。
区内植被茂密,属中低山地貌,表层岩体为中等风化至强风化,属I、II类的坚硬岩和次坚硬岩,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中硬型较稳定场地。
年平均气温11~12摄氏度,一月平均气温—3~—5摄氏度,七月平均气温16~18摄氏度。
年平均降水量820毫米。
7~9月为雨季,雨季降水量占全年的80%左右.11月至次年4月为冰冻期,最大冻深线为0.85米。
××公路改建工程是连接国道108线与国道109线的一条重要的三级县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线为越岭线,相对高差550米,路线主要控制点为起点南辛房,阳坡园、十字道、丰沙铁路立交桥和止点王平村,路线全长26.614公里。
其主要工程量为挖土石方78。
3万立方米,填方34。
5万立方米,防护工程5。
67万立方米,排水工程2.38万立方米/3620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1.03万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0.36万立方米。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2020)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20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现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20年5月27日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推进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规范公路工程标准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路工程技术进步和创新,提升技术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发展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是指以科学、技术和工程实践经验为基础,对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提出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一)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要求;(二)材料性能、构造物几何尺寸等统一的技术指标;(三)重要的试验、检验、评定、信息技术标准;(四)保障公路网安全运行的统一技术标准;(五)行业需要统一控制的其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按照职责依法管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制定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公路工程建设行业规范、细则、规程、手册、指南、标准图等推荐性标准,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和高质量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鼓励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外文翻译和出版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双边、多边国家互认的国际通用标准,推进国内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转化和运用。
第七条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地形地质等特殊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在特定行政区域内提出统一的公路工程技术要求,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编制地方标准。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是现代城市发展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落实公路工程建设负责制,推动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理化精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路工程建设统一实施负责制所有公路工程建设,不管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还是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均应实施负责制。
公路工程建设的发包单位(包括发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的承包单位)对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负责,并为本公路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二、公路工程建设实施规范和合理所有公路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决定其技术标准、施工计划、设计方案等。
设计要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技术、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实施科学的设计。
三、公路工程建设实施严格安全公路工程建设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施工和施工人员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人员,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预警预报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实施安全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做到零容忍、零事故。
四、公路工程建设实施节能减排公路工程建设要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加强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利用节能科技和资源节约新技术,应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新材料和环保技术,降低公路工程建设的能耗和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五、公路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检测公路工程建设要落实全过程检测,严格实施质量检验检测,建立质量检验检测考核机制,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管理,强化质量跟踪,加强质量追责,确保施工质量,保证公路安全。
六、公路工程建设实施绿色施工公路工程建设要注重绿色施工,落实对环境的保护,健全公路工程建设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环境管理,做好废弃物管理,控制污染源,完善环境治理项目,实施绿色节能,降低环境负担,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5.05.0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施行日期】2015.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第3号《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5月4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5年5月7日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根据《公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受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委托,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建设管理模式。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公路代建工作并对公路代建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代建工作和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法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能力要求的,可以自行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法人不具备规定的相应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委托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代建单位依合同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可以从施工阶段开始,也可以从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
第六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应当遵循择优选择,责权一致,界面清晰,目标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代建市场管理,将代建单位和代建管理人员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促进代建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章代建单位选择及代建合同第八条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桥梁、隧道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需要委托代建时,应当选择满足以下要求的项目管理单位为代建单位:(一)具有法人资格,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二)承担过5个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三)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公路工程建设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期和建设费用,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凡参加×××公路工程建设的工作人员应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优质”。
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办法的建立×××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验、工程质量稽查、工程违约处罚、档案及竣工资料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生产、道路保通、宣传报道、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依法管理,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设置工程组、人秘组、安全保卫、财务后勤组、协调组、试验检测中心。
第五条:监理工作设置监理组,设置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一人(监理组长)。
开工前,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投标书中的承诺到位,未经指挥部同意不得更换。
若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更换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得低于更换人,方能提出更换申请。
否则,将按违约进行处罚。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监理单位履行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管理合同任务内的一切技术、行政事务;监理组设置道路、结构、路面、合同、测量、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旁站、试验、测量)和后勤服务人员。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文号】黑交发[1999]89号【法规分类】公路【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交通厅【颁布日期】1999-05-11【实施日期】1999-05-11【失效日期】【密级】0【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部分资本金投入和省自筹资金安排的国道新建和改建大中型项目,以及省地自筹资金安排的省道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预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的各阶段管理。
其它公路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省交通厅是全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国家交通部部分资本金投入、省地合资、中外合资或以BOT形式建设的国道主干线、国道、省道的重点工程、独立的特大型桥梁新建、改建项目由省交通厅负责管理。
(二)除省文通厅负责管理的国道主干线、国道、省道及特大型桥梁新建。
改建项目新建,改建外,其它的国道、省道建设项目,由省公路局负责管理。
(三)县及县以下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由市(行署)交通局或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省公路局负责行业管理。
第四条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应实行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制度(以下统称建设单位)、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资本金制度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各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职责:(—)贯彻监督执行国家、交通部及省有关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实施细则。
(二)对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
第二章前期工作第六条前期工作应具有一定数目的储备项目,前期计划的下达必须具备一定的超前性。
第七条省交通厅主管的国道主干线、国道、省道新建改建项目要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
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省厅计划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与管理;省厅工程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与管理。
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制度
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的公路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重、科学管理、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程序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依法公布实施。
第五条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六条对于违反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第七条公路工程项目的审批、立项和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保障公路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保证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应当根据设计要求进行,保障施工质量,确保工期进度,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维护管理应当及时进行,确保公路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公路工程维护管理第十二条公路工程维护管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公路设施的安全运行和长久使用。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维护管理包括巡查、维修、养护等内容,要求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履行维护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和评估,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提升,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第四章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设和运营中的重要内容,相关单位和人员要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确保公路运行安全。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一、前言公路建设具有重要的基础设施作用,对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民生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管理公路建设项目,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效率,制定和完善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二、项目立项阶段管理1. 项目确定阶段•审查项目提案,明确项目背景、目的和需求。
•评估项目可行性,制定项目计划和目标。
•启动相关立项程序,确定项目责任人员和机构。
2. 项目评估阶段•开展项目概念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方案。
•资金、资源评估及风险分析。
•完善项目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
三、设计阶段管理1. 设计编制•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初步设计。
•审查设计方案,提出改进意见。
•制定详细设计方案,并进行审查确认。
2. 设计变更管理•对于设计方案变更,需及时评估影响,并报批。
•统一变更设计文件,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四、施工阶段管理1. 施工前准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计划和目标。
•确认施工队伍及上岗培训。
•确保施工材料及设备的准备工作。
2. 施工过程管理•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及进度,做好施工日志记录。
•确保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维护施工安全,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五、竣工阶段管理1. 竣工验收•完成工程交底及竣工图报审手续。
•进行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编制技术交底资料,及时进行归档。
2. 项目总结•撰写工程总结报告,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
•完善技术档案,为后期运维提供依据。
•制定项目结项方案,进行项目收尾工作。
结语以上便是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的一般内容,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流程,确保公路建设项目能够高效、顺利地实施,为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希望此办法能为各级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公路工程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建设应遵循依法合规、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环保节能、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的行政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应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质量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投资控制责任制。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违反法律法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二、项目前期工作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前,应开展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
第九条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国家公路发展规划、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第十条工程可行性研究应包括规划选址、水土保持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等内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设计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工程规模、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投资估算等。
第十二条初步设计文件应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项目建设管理第十三条公路工程建设应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负总责。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落实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建设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建设应建立健全投资控制责任制,明确各参建单位的投资控制责任,落实投资控制措施。
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是保障道路建设工程顺利进行、质量可控的重要环节。
为规范公路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质量,本文主要介绍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般办法。
一、项目前期准备1.立项:项目立项需要明确项目的背景、意义和目标,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规划设计:根据项目需求确定项目设计要求,并选择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
3.招投标:依法开展招标投标工作,选择合格承建单位和材料供应商。
二、项目实施阶段1.施工准备:施工前需进行现场考察、勘测、踏勘等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准备充分。
2.施工过程管理:监督施工进度、质量,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按计划顺利完成。
3.安全管理:重视施工现场安全,制定安全管理方案、落实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4.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质量管理,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项目竣工阶段1.验收和移交:完成工程后,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移交。
2.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施工图纸、合同、报告等文件,便于日后查阅。
3.保养维护:建成的公路工程需要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工作,延长公路寿命,确保公路畅通。
四、项目管理要点1.信息化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2.经济管理:严格控制项目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项目按预算完成。
3.人员管理:合理分工、严格管理施工人员,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工程顺利完成。
在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各阶段的合理规划和有效执行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可控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操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才能实现公路工程建设的高效、安全、质量可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5.12.0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招标投标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5年12月8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
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法规类别】基本建设公路运输【发文字号】[83]交公路字262号【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交通部关于废止219件交通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03年12月2日实施日期:2003年12月2日)废止【发布部门】交通部(已撤销)【发布日期】1983.02.17【实施日期】1983.02.1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交通部关于颁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83)交公路字262号)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局),京市交通运输局,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政工程局,交通部第一、二公路工程局,公路规划设计院,第一、二公路勘察设计院,部兵办:我部一九七三年颁布试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已试行多年,现根据各有关单位的意见进行了修改,正式颁布施行,原颁试行稿同时作废。
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问题,请随时函告我部公路局。
附件: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1983年2月17日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为加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坚持基本建设程序,搞好公路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公路基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一般规定第一条凡属新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和改建的大中型公路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用养路费改造原有公路的工程项目,可视工程规模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为了多快好省地进行公路建设,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都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如下:⒈根据长远规划或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⒉根据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也称设计计划任务书,下同);⒊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进行现场勘测,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⒋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⒌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⒍进行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⒏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的规程和规定,坚持正常施工秩序,做好施工记录,建立技术档案;⒐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办理竣工验收。
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工程进度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公路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
二、管理机构1.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委员会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委员会是公路建设工程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核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协调解决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
三、管理流程1.项目立项阶段(1)确定项目需求,明确工程范围和标准。
(2)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
(3)组织招标并选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
(4)审定项目管理计划,明确责任和目标。
2.施工阶段(1)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规范。
(2)设计单位提供必要的设计文件,并随时对工程进行设计调整。
(3)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开展工程施工。
3.验收阶段(1)验收前准备工作,包括整理验收文档和相关资料。
(2)验收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达到要求。
(3)编制验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批准。
四、管理要求1.项目管理要求(1)项目管理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调整。
(2)项目管理要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2.质量管理要求(1)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质量管理要建立完善的检测机制,检查每个施工环节,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3.安全管理要求(1)安全管理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增加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安全管理要及时排查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五、管理措施1.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项目管理的数字化和网络化。
2.定期开展内部审核,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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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汉公司)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结合宝汉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宝汉公司负责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协调;由宝汉公司组建的项目管理单位是宝汉公司派出机构,代表宝汉公司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的目标:1、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2、均衡组织生产,确保建设工期;3、严格控制概算,降低建设成本;4、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5、优化设计方案,强化生态环保;6、协调征地拆迁,保障建设环境;7、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8、加强项目监督,抓好廉政建设。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宝汉公司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订宝汉公司有关公路建设管理的制度、办法;2、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3、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4、筹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6、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宏观管理。
下达各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任务,对各项目进度完成实施考核;组织对各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和评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7、负责宝汉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核报批工作;8、负责管理、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9、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10、负责建设项目的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11、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监督管理工作;12、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13、负责组织、协调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工作;14、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抓好廉政建设。
第五条项目管理单位职责1、代表宝汉公司对建设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全面落实宝汉公司制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承担项目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2、协助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3、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全面负责,落实项目的进度、质量目标任务,确保建设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4、负责宝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工程招标工作;5、负责宝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合同签署工作;6、负责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及时支付工程费用;7、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执行征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协议;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及土地使用证;8、负责对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9、负责与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10、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11、配合宝汉公司及相关单位完成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报送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12、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资金安全;13、负责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14、负责完成宝汉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第六条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按宝汉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宝汉公司负责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前期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具体业务的开展与实施。
第七条加强设计管理。
宝汉公司所有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均推行咨询监理制度。
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工程勘查、工程设计的过程管理,加强阶段验收,提高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八条强化文件审查。
项目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及技术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和复核,发现错误及时修改。
设计文件审查坚持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现场考察与设计文件审查相结合的审查形式。
第九条严格投资控制。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设计工作,应严格按照宝汉公司《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细则》和省、部公路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办法、规定,按权限分级负责。
第十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按照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计入工程概算中。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管理按照宝汉公司《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宝汉公司建设管理部具体负责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综合管理和工程进度考核事务。
各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项目年度、季度进度目标任务。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将年度计划分解到各施工单位、各施工阶段,并据此对各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比。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施工组织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影响计划进度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对于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计划任务或工期严重滞后的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可采取警告、责令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分割工程任务或采取经济处罚等措施,直至清退出场,并建议列入省厅业绩信誉考评黑名单。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按宝汉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执行。
宝汉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综合管理和工程质量考核事务。
各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项目质量总体目标和阶段质量目标任务。
第十五条严格工程质量考核。
宝汉公司质量安全部按照宝汉公司《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办法》,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宝汉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必须达到以下质量标准:单点抽检合格率大于93%,关键指标抽检合格率大于95%,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单位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质量。
负责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制度的贯彻落实。
按照宝汉公司提出的总体质量目标,制定该项目的质量控制大纲,采取各种措施,积极组织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及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项目管理单位应按照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要求,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卡制度。
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及试验、测量等检测设备的完好情况。
第十八条项目管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工期组织施工,作到均衡生产,避免前松后紧或赶工、抢工期等影响施工质量。
第十九条各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情况,分析质量动态,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第二十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项目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现场,并及时上报宝汉公司。
第六章工程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按宝汉公司《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合同管理按宝汉公司《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宝汉公司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主体,项目管理单位是投资实施管理单位,对投资控制具体负责。
项目管理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强化合同管理,无特殊原因所有项目一律不得超出工程概算。
第二十二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建立计量支付台帐,严格控制工程费用。
凡是超出合同内容和设计文件数量的任何支付及因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按合同需补偿的灾害损失、索赔费用等,均应认真审核,并对工程支付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必须建立正常的支付程序。
项目管理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支付报表的审核,且应有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四条工程交工验收后,项目管理单位应尽快编制竣工工程决算。
工程决算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费用不得进入决算。
项目管理单位应对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合理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工程完工后,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审批的设计及概(预)算,认真对照分析实施后的工程数量、费用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做出费用分析报告,在竣工验收前提交宝汉公司。
第七章征地拆迁与建设环境保障第二十六条宝汉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调研工作,制(修)订《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实施办法》,争取有关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建设环境保障机制,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十七条宝汉公司根据各项目建设实际,拟定有关征迁标准,签订征迁及建设环境协议,落实征迁及建设环境保障机构,协助各项目与土地、林业、水利、电力、通讯、文物、环保等部门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八条宝汉公司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征迁协议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征迁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助各项目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及土地使用证书。
第二十九条项目管理单位负责与工程沿线地方政府的具体联系,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及时协调施工单位与当地政府及有关方面的关系,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建设环境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第八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三十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主动配合宝汉公司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十一条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领导,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并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
第三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管理单位,应作好抢险及事故处理工作,及时报告宝汉公司,不得迟报或误报。
第九章工程综合管理第三十三条宝汉公司负责对各项目管理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宝汉公司对各项目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每期进行考核,严格奖惩。
第三十五条项目管理单位要制定和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抓好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勤和工作考核,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
第三十六条加强廉政建设。
严格遵守宝汉公司有关工程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八不准”的廉政规定,即不准以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准介绍或指定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和违规干预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活动;不准介绍或指定设计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队伍;不准违规干预工程设计变更、索赔、计量支付、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事项;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不准接受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接受或占用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财物;不准在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七条加强档案管理。
各项目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第三十八条加强项目管理队伍建设。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努力钻研技术业务知识,认真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负责地搞好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章工程验收第三十九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