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寨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最新】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农改〔201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按照国家和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定,各地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规划先行,有序推进。
科学制定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普惠与特惠等关系,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均衡、有序开展。
(二)先议后筹,先筹后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确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后,开展筹资筹劳,在农民筹资筹劳到位后给予奖补。
(三)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要符合实际,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建设规模及标准要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公开公示,阳光操作。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全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民主议事、筹资筹劳、招标议标等实行公示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
县级负责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核批复、组织实施、资金的分配管理、督促检查;省级负责制订管理办法、对县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市级负责指导县级编制规划、对县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督促检查;乡镇负责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审核、实施验收、资金监管等。
第二章项目规划和申报审批第六条县级应结合本地城乡规划、美好乡村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程序,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库,编制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为了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各级政府大力推行“一事一议”项目管理,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
本方案的目的是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确保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公平、透明,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顺利推进。
二、基本原则1. 按需分配、分类施策。
根据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将资金用于补充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如卫生院建设、文化礼堂建设、道路硬化、农田水利工程等),以提高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产能力。
2. 参考市场化评估,确保效益。
在资金分配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效益,参考市场价格、评估数据等因素,合理评估项目建设的投资收益,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和可行性。
3. 严格依法依规,透明公开。
所有的项目申报、评审和监督管理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审慎评估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在项目的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公开,确保资金使用的程序合规、效益明确、消费透明,做到公平公正。
4. 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风险。
加强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违规行为。
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避免造成项目资金损失,防范风险。
三、具体实施1. 项目申报。
属于“一事一议”项目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申报人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要按照要求填写,包括项目需求、建设方案、项目能否自行解决、资金以及其他项目重要信息,以便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
2. 项目筛选和评审。
镇政府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和初审。
第一轮筛选后,镇政府按照项目意义、可行性、紧迫性等因素进行排名,将排名靠前的项目推荐给区政府。
区政府将对推荐项目进行细致的评审工作,考虑项目资金的合理性、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综合因素,最终评定资金补贴。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财政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或民主决策程序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
对村民筹资筹劳的资金管理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国办发〔2007〕4号)规定执行。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级自筹资金为基础,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财政奖补。
村级自筹资金包括符合相关政策的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
第四条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一)省财政厅职责: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审核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组织分配及下达资金;组织开展绩效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市县加强资金管理等。
(二)省农业农村厅职责: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参与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和目标任务方案;指导地方组织项目实施;监督以工作任务落实为主的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数据统计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按规定实施部门绩效管理等。
第六条省以下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参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的分工,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落实部门工作责任。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项目实施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资金奖补范围与标准第七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为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或村民民主议事程序开展的、有村级自筹资金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重点支持农民反应强烈、需求迫切、受益直接的项目。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12.21•【文号】财预[2011]561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561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等文件精神,我部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惠民政策,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财政和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实施,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步合理。通过对各单位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开,
实现下属各单位 经费使用更透 明、预 算管理 目标更 明确 、经费
考核是制度执行落实的保障,也是十公开不断持续改进 使用更节约。三是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由于收费标准、收 和完善的重要突破点。一是把十公开检查考核与季度考核相 费用途、收费年限等 内容的公开, “ 阳光驿站”等便民窗口在 结合,制定详细的检查细 目表,组织专门人马检查各单位十 全线的推广,密切了与公众的交流,司乘人员感受到更多的贴
有 力 、有序 、有 效 开展 ,效 果 明显 ,有力 促进 了我 乡农村 公 实施 到位 , 一事一 议项 目资金实行 先 建后补 、 乡财政 报账 制 益 事业 的发 展 。
一
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村核算的管理原则,工程完工验收 后,乡财政所凭合 同、验收表及工程税务结算发票等相关资
政 府 管 理
做好一事一议 财政 奖补 工作 的对策 与建议
廖 丈旭
一
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补 资金 1 5 4 . 6 8 万 元 ,其他 来源 资金 2 3 . 2 万 元 。重 点解 决 了
能增 强 归宿 感 、幸 福感 的好 事 ,为 了把这 件 事做 好 。按照 一 农 村生 产生 活最 急需 , 群 众愿 望最 迫切 的村 内基础 设施 问题 ,
作 ,通 过各 方 努力 ,全 乡 申报 项 目 3 9 个 ,审批 项 目 2 5 个, 受益农 民 2 . 9万 人 。项 目总 投 资 3 1 7 . 3 8 万 元 ,其 中群 众 筹 付关 ,确保 专款 专用 ,并 对项 目资金 进行 跟踪 问效 。 3 . 是 明确职 责 ,形成 部 门合 力 。建 立 由乡财政 、农 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各项工作制度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各项工作制度乡镇每月以报表形式及时上报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对进度缓慢的乡镇主动约谈,并限期改正。
五、及时报批,加快支出进度。
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申请审批拨付项目资金。
资金管理制度一、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民筹资、以资代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赞助等资金,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共同构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县财政局专户管理,群众自筹、以资代劳、捐资赞助、村集体投入等资金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专人管理。
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实时拨付给施工单位。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乡镇报账制、直接拨付制、质量保证金制。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项目制管理。
项目开工建设,按项目资金总额的 50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40项目资金,质量保证期满工程质量无问题拨付 10质量保证金。
项目管理制度一、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先议后筹,先筹后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公开公示,阳光操作。
二、乡镇、经济开发区应按照程序,编制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库。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管理制度。
村级负责组织村民议事、筹资筹劳,提出项目申请。
乡镇对村级申报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等进行初审,并汇总上报县综改办审核批复。
项目批复前均要履行“四察看”程序。
四、批复的项目应于十五日内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项目概算 50 万元以下的,由乡镇集体产权交易及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标;单项或打捆项目概算在50 万元以上的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要求的桥梁、路灯等建设项目,以乡镇为单位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五、已招标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建设。
工程建设期间,村级组织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县奖补办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图
县财政局、农业局审核。
县农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各自然村组织筹资筹劳,并将筹资筹劳情况在村内进行公示。
将集资款存入乡镇财政所设立的专户,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项目资金申请。需提交的材料:项目资金申请书、存款回执单复印件、村内筹资明细(村民筹资名册及收据、村集体投入凭据、各种捐赠赞助证明、乡镇投入票据、其他资金来源证明)、筹资筹劳公示情况相片。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流程图
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议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形成筹资筹劳方案。表决通过的拟建项目在村内公示3天。
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项目奖补申请。需提交的材料:1.工程项目奖补资金报告,2.《村民会议记录》,3.《同意会议决议的村民(代表)签名册》,4.《筹资筹劳决议书》、5.《一事一议群众筹资情况表》,6.《工程项目预算方案》,7.《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请审批表》,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
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乡镇财政所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自然村(议事主体)组织项目实施。
项目竣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初步检查验收。
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验收。
由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上级检查验收。
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项目材料归档。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简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561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
省、设区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本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下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计划编制,管理、使用上级下达的奖补资金及本县预算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第四条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积极增加奖补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奖补引导、村民自愿出资出劳、村级经济积极投入、社会力量捐资助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奖补原则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三)直接受益,注重实效。
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三章奖补对象、范围和标准第六条奖补对象。
村级组织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和程序开展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以及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反馈。
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在国家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各地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困 难程度等因素, 并考虑对下级一事 代表的全程监督。已建成的一事一议财政
一
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考核和 奖补项目, 对村民筹资筹劳资金、 财政奖 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 补资金使用明细等应张榜公示,自 觉接受 照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 务院令第 47 2 号)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或农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和农村综合改 责任。
一
O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1 年 1 02 月 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保障、资 1 日起施行。20年 1 9 09 月1 日发布的 《 财
金安排、项目 规划、 制度建设、 监管系统 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 废I。
第十三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建设、政策落实等方面。 工作考核办法另 奖补事项的通知》( 财预[ 0]号)同时 2 9 0 5
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 , 《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对农民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 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 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 彻 执行 。 《 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 财政奖补 试点工作的通知》 ( 国农 改 补政策是党中央 、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惠 附件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用 财政 奖补 资 金 的 目标 考 核 和 监 督检 上进行 。
查。
评价结果和本年度绩效 目标报告财政
第十八条 财政部对各省管理和使
县级财政部门或乡镇财政所应建立 部。
第七条 省以下财政部门依据中央 项 目库,年度建设项 目优先从项 目库中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前言为了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资金来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来源于政府部门对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财政支持和扶持,以及其他社会捐赠和资助。
资金用途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整治、民生保障等方面。
具体用途如下:1.村级公共设施建设:如村级广场、公园、公厕、路灯、道路等。
2.环境卫生整治:如城乡垃圾清理、公厕卫生、道路清扫、河道治理等。
3.民生保障: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疾病救助、教育扶贫、助学金等。
4.其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资金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村委会委员或村民代表。
2.提出的项目应当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实际需求,并符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申请人应当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完成项目建设并负责后续维护。
申请程序1.申请人向村委会提交申请书,并提供项目建设的相关计划书和预算。
2.村委会审核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则成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负责工作组并组织项目实施。
3.工作组完成项目后,向村委会报告并进行验收。
4.村委会根据项目的建设情况和验收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财政奖补资金。
资金使用和管理资金使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资金使用应当集中力量办大事,做到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拉动作用。
3.使用资金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资金管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资金管理应当做好资金的流转、使用和结余的记录,确保资金有据可查。
2.资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的支出和收入,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和监督。
3.资金管理应当强化领导责任和监管,严防资金被挪用、侵占和浪费。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
在制定财政奖补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确保标准科学合理、公平
公正。
首先,应该充分调研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了解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支情况、人民生活水平等,以此为基础确定财政奖补标准的框架。
其次,要考虑到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殊性,制定差异化的奖补标准。
例如,对于一线城市的高成本行业或者紧缺人才岗位,可以适当提高奖补标准,以吸引人才留在岗位上,保障相关行业的稳定发展。
而对于一些基层岗位或者传统产业,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奖补支持,以激励基层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还应该考虑到个人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将绩效考核纳入奖补标准的考量
范围。
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激励更多人员为地方发展贡献力量。
此外,财政奖补标准的制定还应该考虑到财政收支的平衡和可持续性,避免过
度消耗财政资金。
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要合理控制奖补支出规模,避免因奖补支出过大而导致财政压力过大,影响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
最后,财政奖补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和监
督机制,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建议,可以更好地了解各方需求和期望,制定出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的奖补标准。
综上所述,制定财政奖补标准需要考虑地区差异、行业特殊性、个人表现和贡献、财政收支平衡和可持续性等多方面因素,确保标准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只有在充分考虑各方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的财政奖补标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核算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核算作者:韩百东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17年第7期为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改善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按照中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财政奖补资金即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为管好用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益,笔者认为应按下列方法加强对其核算管理。
一、科目设置(1)“银行存款”账户下设二级账户“一事一议资金专户”,核算内容: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向村民筹集的资金和省、市各级财政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规定奖补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
(2)“补助收入”账户下设二级账户“财政奖补资金”,核算内容:省、市各级财政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规定奖补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
(3)“一事一议资金”账户按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财政奖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分设二级账户,核算内容: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兴办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向村民筹集的资金。
二、原始凭证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兴办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取得的外部支出凭证必须取得正规原始票据(带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章),内部自制支出凭证必须有支款人的签字和摁手印,否则不予入账。
三、业务核算(1)村集体经济组织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兴办公益事业向村民筹集资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贷:一事一议资金—××工程项目在资金筹集过程中村民欠缴的一事一议筹集资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内部往来—××户贷:一事一议资金—××工程项目(2)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过程中,凡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项开支,如水泥、沙料、工具、器具、人工费用等,依据取得合规票据,先在“在建工程”账户中归集,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在建工程—××工程项目贷: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对于出包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支付承包人工程项目款项时,依据合规的支付凭证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在建工程—××工程项目贷: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3)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过程中,弥补“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资金不足时,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贷:银行存款—一般存款(4)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完工验收后,能够形成村集体资产的,将其转为“固定资产”,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资产贷:在建工程—××工程项目不能形成集体资产的,冲减“公积公益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公积公益金贷:在建工程—××工程项目同时将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向村民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转入积累,贷记“公积公益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一事一议资金—××工程项目贷:公积公益金(5)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完工验收合格后,收到的省、市各级财政奖补资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贷:补助收入—财政奖补资金年度终了,将“补助收入——财政奖补资金”结转到“公积公益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补助收入—财政奖补资金贷:公积公益金同时将结余的“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中的存款转为一般存款,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一般存款贷: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作者单位:河北省遵化市农业畜牧水产局)。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财政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或民主决策程序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
对村民筹资筹劳的资金管理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国办发〔2007〕4号)规定执行。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级自筹资金为基础,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财政奖补。
村级自筹资金包括符合相关政策的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
第四条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一)省财政厅职责: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审核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组织分配及下达资金;组织开展绩效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市县加强资金管理等。
(二)省农业农村厅职责: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参与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和目标任务方案;指导地方组织项目实施;监督以工作任务落实为主的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数据统计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按规定实施部门绩效管理等。
第六条省以下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参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的分工,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落实部门工作责任。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项目实施合规性负责。
云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流程
云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流程《关于云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流程,咱唠唠》嘿呀,说起这云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流程,那可真是有点意思呢!咱就先从申报开始说吧,这就好比是咱村里要搞个大事情的“敲门砖”。
大伙得凑一块儿,商量商量咱村里到底缺啥、要干啥,然后郑重其事地把想法写下来上报。
这时候啊,可得把村里人的心声都好好表达出来,可不能含糊。
想象一下,这不就像是一群小伙伴商量着怎么建个“秘密基地”一样嘛,得好好计划,还得让上面的人知道咱的决心和想法。
等申报通过了,那就该干活啦!采购材料、雇工人,这中间又是一堆事儿呢。
就像咱自己家里装修一样,得挑好的材料,还得找手艺好的师傅,不然到时候出了问题可麻烦咯。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还得有人监督着,看看是不是都按计划在进行,要是有人偷懒或者乱搞,那可不行,得及时纠正过来。
这感觉就像是家里有个“监工大人”,时刻盯着,保证一切都顺顺利利的。
然后就是验收啦,这可很关键哦。
上面的人得来看看咱这活儿干得到底咋样,质量过不过关。
这时候大家心里都有点小紧张呢,就像考试等成绩一样,不知道能不能及格。
要是通过了验收,那大家都开心,感觉就像考了个好成绩一样,心里美滋滋的;要是没通过,那就得赶紧整改,重新再来一遍。
咱可得认真对待,不能让大家的努力白费呀。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这整个流程看起来有点繁琐,但真的给咱云南的农村带来了不少好处呢!新修的路让咱出行更方便了,新建的广场让大伙有了休闲的地方,这些实实在在的变化咱老百姓都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这可都是靠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流程带来的呀。
总之呢,这个流程虽然有时候会让人觉得有点麻烦,但都是为了让农村变得更好,让咱老百姓的生活更幸福。
咱也都理解,而且只要大家齐心协力,认真对待,就一定能让这个流程顺利进行,让咱云南的农村变得越来越美,咱的日子也越过越红火!就这么着吧,大家一起加油干哟!。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13•【字号】昆政发[2008]49号•【施行日期】2008.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08〕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现将《昆明市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昆明市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意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8〕114号)、《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云政办〔2007〕146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就我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农村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农村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开展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要循序渐进,不断总结,经过几年的努力,实现一事一议深入人心,筹资筹劳管理规范,财政奖补效果显著,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有一个较大发展,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
二、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目标任务为确保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市委、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配套资金用于试点工作,并以群众投资投劳为前提,以新农村建设“九有”为目标,开展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四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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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寨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纳雍县2010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政府奖励补助资金。
收支账务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条财政奖补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账户设在各乡镇财政所,实行专帐专户管理,明细核算到项目,到材料,资金实行全封闭运行。
第四条奖补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必须讲求效益。
资金管理要力求规范、简化程序、便于操作、提高效率;资金使用要结合实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效益。
第二章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奖补项目的原材料和物资采购价款及其运输费用等,由项目村寨的群众自愿投工投劳组织实施。
以下费用不得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中列支:
(一)机构、人员经费或补贴;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经营性亏损和偿还债务;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大中型基建项目;
(五)购置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综改办不予支付: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造成群众上访闹事的;
(二)不属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的,未按办法实行专款专用的;
(三)违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程序的;
(四)未经批准或已经批准未开工的;
(五)不符合项目申报文本的;
(六)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资料不完整的;
(七)未按规定要求报送工程进度表或信息资料严重失真的;
(八)其它不符合支付条件的。
第三章报账要求
第六条财政奖补资金按“事前预拨和事后报账”的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凡是群众能自己实施的项目,在明确技术指导人员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群众自己投工投劳实施。
第七条财政奖补资金按年度实施,年终原则上应无余额,确实因项目进度缓慢造成没有结算的,报县综改办批准后,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八条各乡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省、州、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的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乡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规划,建立科学、规范的一事一议建设
财政奖补项目库。
第九条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应从一事一议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库中根据群众意愿和积极性进行选择。
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经批准后,由乡镇政府组织项目村投工投劳实施。
第十条财政奖补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已批准的财政奖补项目,不得挤占、挪用或随意调整。
第十一条乡(镇)政府为项目实施单位,是奖补资金的报账人;项目村为具体组织村民投工投劳的建设单位。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各村要按要求向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主管单位及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表,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的监督。
第十三条乡综改办要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和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报账资料应完整保存。
乡级财政部门应定期组织检查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资金会计核算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纳雍县昆寨乡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