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屯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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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最新】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最新】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农改〔201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按照国家和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定,各地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规划先行,有序推进。

科学制定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普惠与特惠等关系,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均衡、有序开展。

(二)先议后筹,先筹后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确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后,开展筹资筹劳,在农民筹资筹劳到位后给予奖补。

(三)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要符合实际,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建设规模及标准要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公开公示,阳光操作。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全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民主议事、筹资筹劳、招标议标等实行公示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

县级负责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核批复、组织实施、资金的分配管理、督促检查;省级负责制订管理办法、对县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市级负责指导县级编制规划、对县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督促检查;乡镇负责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审核、实施验收、资金监管等。

第二章项目规划和申报审批第六条县级应结合本地城乡规划、美好乡村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程序,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库,编制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图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图

附件1: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图附件2: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规范文本一、规划评议(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及筹资筹劳方案主要内容:1。

项目建设预期目标2。

项目的工程概况和可行性分析3.项目的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框算(包括财政奖补、筹资筹劳、集体投入、社会捐款等来源)4.筹资筹劳具体标准和办法(包括以资代劳、筹资筹劳减免等)5。

项目资金的财务监管办法6。

项目拟招投标情况7。

项目拟监理情况8。

项目时间进度安排9。

项目验收办法(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公章))年月日抄送:乡镇(街道)(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村民代表征求农户意见表村民代表(签字或盖章)村民代表所在第社(组)年月日(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会议记录时间:年月日地点:会议名称:议事项目:主持人:记录人:出席对象: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列席:会议议程:讨论事项: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村民筹资筹劳万元,社会捐赠万元,村集体投入万元,申请财政奖补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决议1.基本情况我村(组)现有农户户,人口人,农业劳动力个(其中男性劳力个,女性劳力个),上年人均纯收入元.2。

议事内容本次议事项目为,地点,总投资万元(其中村集体投入万元,社会捐赠万元,申请财政奖补万元),需一事一议筹资金额万元,人均元,一事一议筹劳个,每劳力个工,以资代劳工价为每工元.3。

议事形式1、□村民会议2、□村民代表会议4。

会议决议我村应参与议事村民(代表)人数为人,实到人。

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同意占实到比例为%。

根据《浙江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和《浙江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议通过(不通过)。

5.签字表决村民(村民代表)直接在决议书背后签字表决。

议事方案填写人:村民委员会(公章)年月日(五)“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公示情况表附件:公示照片二、审核申报(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审批表做方案应当经到会村民代表所代表的户过半数通过;2、召开村民会议,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村级公
益事业建设工作已成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而财政奖补则是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
具有激励村级组织积极推进公益事业建设、提高村民生产生活保障
水平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工作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奖补政策对象
本方案所规定的奖补政策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村级组织:
1. 注册成立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
2. 完成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任务的村级组织。

三、奖补资金来源
本方案所规定的奖补资金来源为省、市、县(市、区)财政专
项资金。

四、奖补标准
1. 奖补对象按照完成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任务的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

2. 优秀等级:完成的公益事业建设任务数量、质量均达到要求,被评为优秀的村级组织可获得10万元的奖金;。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分清责任,明确范围。

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道路、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以及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本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黑龙江省、广东省中央直属垦区,下同)有关规定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国家按规定给予奖补;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继续通过现有专项资金渠道解决,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自己负责。

(三)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村办公场所建设、弥补村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等超出财政奖补范围的其他支出。

(四)直接受益,注重实效。

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实行分级管理。

省以下各级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责,由省级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政策,对省级财政部门分配、下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简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简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561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

省、设区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本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下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计划编制,管理、使用上级下达的奖补资金及本县预算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第四条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积极增加奖补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奖补引导、村民自愿出资出劳、村级经济积极投入、社会力量捐资助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奖补原则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三)直接受益,注重实效。

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三章奖补对象、范围和标准第六条奖补对象。

村级组织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和程序开展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专项用于对 农 民通 过一事 一议筹 资筹 劳开展 的 村级公益事业 建设项 目的补 助。任何单 位 或个人 不
得截 留、挪用 一事一议 财政 奖补 资金 ,不 得用 于村
办公场所建 设 、弥补村 办公 经费 、村 干部 报酬 等超
出财政 奖补范围的其 他支出。 ( 四) 直接受 益 ,注重实效 。坚持办实事 ,重实 效 ,以社会效益为 目标 ,重点支持 农 民需求最迫切 、
第 四条
一事 一议财 政奖补 资金 使用 实行分 级
策 ,进一步规范一 事一议 财政 奖补 资金 管理 ,提 高
资金使用效益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 办法 所 称一 事 一议 财 政 奖 补 资金 ,
管理。省 以下各 级财政 部 门的管理 职 责 ,由省级 财
政部 门研究 确定 。
●政策法规
21 02年 第2期
村 级公 益 事 业 建 设 事 议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财预 [0 6 2 1 ]5 1号 1
第一条 为全 面贯彻 落实村级 公益事业 建设一 事一议财政奖补 ( 以下简 称一事 一议财政 奖补 ) 政
反 映最强烈 、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 目。
应选择部分地 区或项 目,对一 事一议 财政 奖补 资金
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 ,运用科学 合理 的评价 指标 、
评价标准和评 价方 法 ,对 资金支 出的经济 效益 、社
会效果等进行客 观公 正 的评 价 。每 年 3月 1日前 应 将上一年度绩 效评价结 果 和本 年 度绩效 目标报 告 财
议财政奖补范 围;农 民房 前屋 后 的修路 、建厕 、打 井 、植树等投资投劳 由农 民 自己负 责。 ( )严格管理 ,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三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视以及财政资金的逐步增加,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成为了关注焦点。

该项目的工作流程涉及多个环节,涵盖了申报、评审、资金拨付等各个方面的具体操作。

在推动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合理、规范的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本文将深入探讨,分析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背景我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面临着诸多挑战,比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不足、乡村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相关部门逐渐增加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其中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便是其中的重要举措。

二、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概述1. 申报阶段——明确项目主体和资金需求——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部门——申报资格审核2. 评审阶段——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估——综合评分确定资助项目——编制评审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3. 资金拨付——组织编制项目预算——提请拨付资金——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以上仅为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的简要概述,下面将从各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

三、申报阶段申报阶段是整个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的第一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申报阶段需要明确项目主体和资金需求。

各村必须明确自身的项目主体身份,确保符合申报资格的要求。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资金需求,确保资金使用得当。

其次,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部门也是申报阶段的关键步骤。

申报材料要求全面、准确、规范,包括项目的必要信息、数据统计、预算规划等内容,以确保审核人员对项目有清晰的了解。

最后,申报资格审核是申报阶段的最后一道关卡,审核结果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能够进入下一阶段,因此要求村级相关人员务必认真对待,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以及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反馈。

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在国家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各地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困 难程度等因素, 并考虑对下级一事 代表的全程监督。已建成的一事一议财政

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考核和 奖补项目, 对村民筹资筹劳资金、 财政奖 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 补资金使用明细等应张榜公示,自 觉接受 照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 务院令第 47 2 号)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或农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和农村综合改 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1 年 1 02 月 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保障、资 1 日起施行。20年 1 9 09 月1 日发布的 《 财
金安排、项目 规划、 制度建设、 监管系统 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 废I。
第十三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建设、政策落实等方面。 工作考核办法另 奖补事项的通知》( 财预[ 0]号)同时 2 9 0 5
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 , 《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对农民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 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 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 彻 执行 。 《 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 财政奖补 试点工作的通知》 ( 国农 改 补政策是党中央 、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惠 附件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用 财政 奖补 资 金 的 目标 考 核 和 监 督检 上进行 。
查。
评价结果和本年度绩效 目标报告财政
第十八条 财政部对各省管理和使
县级财政部门或乡镇财政所应建立 部。
第七条 省以下财政部门依据中央 项 目库,年度建设项 目优先从项 目库中

新屯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精)

新屯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精)

新屯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农改(20082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农改〔 2010〕 3号、《财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 (财预〔 2010〕 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贵州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黔府办发 (2008122号等支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财政部门(镇财政所、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管理部门(镇综改办和项目建设单位。

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具体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民委员会或通过招标、议标方式选择的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以及社会捐赠等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主要使用范围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劳为基础,目前其它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户外水渠 (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道路 (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环卫设施、支体活动场所以及村容村貌改造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 (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按资金渠道和管理阶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二专款专用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镇一事一议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财政预算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按规定由镇财政所专人专账管理。

(三讲求效益原则。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国家财政资金用于建设农村中群公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公益项目。

项目的实施对解决民生问题现实意义重大、政策性强,为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成为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使我县广大农村充分享受国家改革开放的辉煌成果和公共财政带来的实惠,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视验收工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是项目实施的最后工作环节,是检验项目成效、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上级负责的一项重要工作环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验收。

二、验收依据以上级的各有关文件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及武鸣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为主要依据了,对实施的项目进行组织验收。

三、成立验收小组1、各镇政府要成立一个五人左右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小组负责对本镇实施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100%全面验收。

2、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综改办)负责组织对各镇的抽验,抽率不低于30%。

四、验收程序1、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后,由项目所在村屯提出验收申请,即填写全区统一印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表中各栏填写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炼、数字清楚。

填完表后作为验收申请报送镇政府项目验收小组。

2、镇政府验收小组收到村屯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后要及时组织对项目的验收。

验收主要内容(1)项目实施是否按计划完成;(2)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要求;(3)工程是否有一事一议标志;(4)项目材料,主要是报账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报账要求;(5)在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上填写项目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组长要签名并盖上镇政府公章后报送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各镇报来的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后,要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抽验并填写验收意见后保留存档。

4、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原件最终与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照片等资料一并作为项目档案材料由财政所保存。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前言为了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资金来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来源于政府部门对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财政支持和扶持,以及其他社会捐赠和资助。

资金用途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整治、民生保障等方面。

具体用途如下:1.村级公共设施建设:如村级广场、公园、公厕、路灯、道路等。

2.环境卫生整治:如城乡垃圾清理、公厕卫生、道路清扫、河道治理等。

3.民生保障: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疾病救助、教育扶贫、助学金等。

4.其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资金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村委会委员或村民代表。

2.提出的项目应当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实际需求,并符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申请人应当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完成项目建设并负责后续维护。

申请程序1.申请人向村委会提交申请书,并提供项目建设的相关计划书和预算。

2.村委会审核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则成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负责工作组并组织项目实施。

3.工作组完成项目后,向村委会报告并进行验收。

4.村委会根据项目的建设情况和验收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财政奖补资金。

资金使用和管理资金使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资金使用应当集中力量办大事,做到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拉动作用。

3.使用资金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资金管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资金管理应当做好资金的流转、使用和结余的记录,确保资金有据可查。

2.资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的支出和收入,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和监督。

3.资金管理应当强化领导责任和监管,严防资金被挪用、侵占和浪费。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国家倡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发展思路,强调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是农村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基层人民群众最关心和最需要的事情之一。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作用,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实施可行的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目标:通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全面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支持。

任务:1. 制定详细的奖补标准和评价体系;2.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3. 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确保实现预期目标;4. 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确保项目效益。

三、奖补标准和评价体系1. 奖补标准(1)按照实际需要,对符合条件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部分奖补支持。

奖补资金从财政预算中拨款,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资金需求量不一,奖补标准也不尽相同,但总体控制在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内。

(2)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奖补资金分期拨付,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3)对奖补的资金使用进行跟踪审计,严禁出现挪用、浪费等问题。

2. 评价体系(1)统一立项和验收标准,确保项目符合实际需要和财政投入政策。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在投入有限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同时,通过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发挥社会主义协作优势,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长效机制建设,达到财政奖补资金支持方案的评价标准。

四、实施步骤1. 奖补申报:各乡村通过调查,设计符合实际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并提交申请,列明资金使用计划,分析项目实施效益,阐述项目需求及归口管理部门的举措等,经汇总后,提交区县财政部门审批。

2. 做好宣传:着力宣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意义和收益,吸引广大乡村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提高村民知晓度和支持度,提升公共意识。

村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解释

村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解释

1 / 6一、奖补范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财政涉农资金没有覆盖的以村屯改造为主要内容的户外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文化活动场所、植树造林、村容村貌以及水渠(灌溉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是1、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投入;2、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

3、超过省政府规定的筹资筹劳限额标准,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二、奖补比例政府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按照筹资筹劳(折资)总额的50%比例予以补助。

三、基本原则1.农民自愿,筹补结合。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政府给予适当奖补,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使农民筹资筹劳与政府奖补有机结合,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在全区普遍实施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重点加以推进,并选择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屯改造等村级公益事业项目为切入点,确保农民群众直接受益,力求取得实效。

3.健全机制,合力推进。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办法,引导村民筹资筹劳,倡导社会捐赠赞助,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形成有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运行机制。

将现有用于农村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整合使用,分别管理,各记其功。

2 / 64.规范管理,阳光操作。

按有关制度和办法要求,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政府奖补项目的申报与审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管理公正合理、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流程第一步:提出筹资筹劳事项。

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由项目受益人口以上村民或以上村民代表提出筹资筹劳事项。

第二步:xx、征求意见。

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农户意见并签字认可,在醒目处公示7天以上,并保存图片资料。

对资金需求量较大、超过省政府规定的筹资筹劳标准的议事项目,可以一次议事,按规定的筹资限额标准筹集两年的资金和劳务,但须经全体村民同意,并报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且次年不准再筹。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为推进乡村和谐、美丽、宜居的建设,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政策。

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些政策,我们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推进农村的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意义本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和参与感。

三、任务和主要措施1. 任务(1)加强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2)推进村级扶贫、民生项目建设,提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3)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2. 主要措施(1)建立“一事一议”奖补机制,进一步激发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减轻村级财政负担;(2)加强对各村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的按期按质完成,防止工程冒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的发生;(3)严格落实项目招投标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的过程,提高项目整体效益;(4)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建设,为项目的施工和管理提供支持;(5)加强与上级政府和相关企业的沟通和合作,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和社会资源。

四、财政支持政策1. 资金来源(1)中央和地方财政拨出的财政奖励资金;(2)招商引资、社会捐赠等非财政资金。

2. 奖励对象和标准(1)奖励对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扶贫、公共设施、环境改善等方面的项目);(2)奖励标准:对于通过审核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按比例给予资金补助。

3. 支付方式(1)资金补助方式:一次性发放,直接拨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专项账户中;(2)项目支出方式:按照财政管理规定执行,确保公开、透明、规范。

五、实施机制1. 责任部门本方案实施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县级财政部门和县级民政部门,在有关政策支持下,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各村的沟通和协作。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方案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方案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是以供公共服务为目的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群众的生产生活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因为一些各种各样的原因,许多地方在这方面的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为了加强这方面的建设,激发财政方面的支持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支持公益事业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奖补政策措施,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就是其中一项,下面将对其实施方案做出详细介绍。

二、奖补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目的1、奖补的具体内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各村的公益事业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事项,适时提出财政补助的奖补办法,为相关地方的建设提供财政支持。

2、奖补政策的目的这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和支持各镇、村发展公益事业,推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也是要调动公益事业建设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在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具体实施方案下面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1、时间安排政策实施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一般建议在6月份开展有关调研和准备工作,确定需要开展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7月份开始进行奖补申请,8月底前完成奖补申请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2、项目范围奖补项目的范围不限,可以围绕提高村庄内的服务质量、美化工作、加强环保工作等进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项目必须能够产生实实在在的效益,并且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3、申请条件申请单位为各镇街道、农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等,具体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预计投资等详细信息。

申请人还需要提交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财务预算等相关证明材料。

4、奖补资金的分配根据实际的申请情况和各个申请项目的特点,财务部门将对其进行详细的审核,并根据其审核结果确定具体的奖补资金数额,一般包括投资资金、建设期赠送资金和使用期转移资金三项。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财政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或民主决策程序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

对村民筹资筹劳的资金管理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国办发〔2007〕4号)规定执行。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级自筹资金为基础,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财政奖补。

村级自筹资金包括符合相关政策的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

第四条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一)省财政厅职责: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审核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组织分配及下达资金;组织开展绩效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市县加强资金管理等。

(二)省农业农村厅职责: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参与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和目标任务方案;指导地方组织项目实施;监督以工作任务落实为主的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数据统计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按规定实施部门绩效管理等。

第六条省以下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参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的分工,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落实部门工作责任。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项目实施合规性负责。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奖补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筹措方式:政府财 政拨款、社会捐赠、 村民自筹等
管理规定:设立专 门账户,专款专用, 定期公示收支情况 等
监督机制:建立监 督检查制度,对奖 补资金的使用进行 全程监管
责任追究:对违规使 用奖补资金的行为进 行严肃处理,追究相 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奖补项目的申报和审核
申报条件: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项目预算书等 审核流程: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复审、市级汇总、省级抽查 审核内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以及村民参与情况等
评估内容: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和完成质量 评估方式: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 反馈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和问题整改制度,及时反馈评估结果 监督主体:各级财政部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监督
奖补政策调整和改进的建议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奖补资金的使用透明度和公正性。 定期对奖补政策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和评估,提高政策执行的公信力。 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奖补标准,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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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的定义和范围
村级公益事业是 指由村民委员会 组织,村民自愿 出资出劳,用于 本村范围内的基 础设施、公共服 务等方面的建设。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村内道路、桥梁、 水利、绿化、环境 卫生等基础设施建 设,以及文化、教 育、医疗、养老等 方面的公共服务。
奖补政策在其他地区的推广和应用
奖补政策在其他 地区的应用情况
推广过程中的 成功案例
政策推广的难 点和挑战

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项目管养护制度

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项目管养护制度

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管养护制度公益事业是指为了利益社会、弥补公益领域不足而从事的一种活动,旨在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推动社会进步。

公益事业建设涵盖很多领域,涉及很多项目,包括教育、医疗、文化、环保等。

在这些领域内,政府对公益事业的支持非常重要,而财政奖补项目则是政府对公益事业支持的一种方式。

一、财政奖补项目的介绍财政奖补项目是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事业进行奖励和补助的一种制度。

财政奖补项目在公益事业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激发公益领域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还能够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财政奖补项目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奖金、资金补助、专项扶持和项目支持等。

二、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为了保证财政奖补项目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对于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应该从项目申报、评审、奖励和管理等方面出发。

具体措施包括:1. 项目申报:申请财政奖补项目时,应该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书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该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计划、预算报告、评价指标等内容。

2. 评审过程:在财政奖补项目评审过程中,应该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审机制,通过专家评审、群众监督等方式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应该及时公布,避免出现利益冲突和不公正行为。

3. 奖励和管理:对于通过财政奖补项目获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加强对其的监管和管理。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对不按规定使用奖补资金的单位进行惩处。

三、财政奖补项目的养护公益事业建设是长期而持续的过程,财政奖补项目也需要长期的养护和维护。

财政奖补项目的养护工作包括多个方面,如项目跟踪、成果评估、宣传推广、经验总结等。

具体措施包括:1. 项目跟踪: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及时跟踪和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制度。

2. 成果评估:对财政奖补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估,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分析,从中总结经验和教训,为后续公益事业建设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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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屯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3号)、《财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贵州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122号)等支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财政部门(镇财政所)、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管理部门(镇综改办)和项目建设单位。

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具体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民委员会或通过招标、议标方式选择的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以及社会捐赠等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主要使用范围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劳为基础,目前其它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户外水渠 (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环卫设施、支体活动场所以及村容村貌改造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按资金渠道和管理阶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二)专款专用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镇一事一议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财政预算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按规定由镇财政所专人专账管理。

(三)讲求效益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成本,防止浪费,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建设项目和区域进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筹集、拨付、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预算、预拨、监督、决算、清算和考核分析工作;加强工程概预(结)算、决算管理,努力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镇综改办、财政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项目村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资金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主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七条财政部门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执行上级财政部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规定。

(三)代管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审核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支出。

(四)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核。

(五)组织调度预算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根据项目建设程序、年度项目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核拨资金。

(六)审查并确定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及造价。

(七)监督检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并对发现问题作出处理。

(八)审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金清算,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第八条镇综改办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法律、法规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汇总、编报年度项目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审批所属单位年度项目建设财务决算。

(三)依法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和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四)对所属项目建设的工程概算审核、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包括年度计划调整)、项目竣工验收等进行管理。

(五)对项目建设单位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捡查,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

(六)收集、汇总、报送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编报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报告。

(七)督促竣工项目做好竣工验收前的备项准备工作,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三)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

(四)编制年度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建设财务决算。

(五)办理工程结算,控制费用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财政奖补资金。

(六)编制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组织实施项目筹劳、建设材料采购、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编报奖补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编报建设项目的效益分析报告。

(八)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备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第十条镇财政所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任务相适应的财务会计机构。

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专职财会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镇综改办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机构具体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对资金的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督。

镇财政所要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分村分项核算,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报账制度、规范报账程序、加强报账监管。

第三章资金筹措第十一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资金来源包括:(一)各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二)村民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自愿筹集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用集体经济收入投入的资金。

(四)社会捐赠。

(五)其它经批准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时资金。

第十二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筹措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乱集资,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总投资概算,多渠道、多元化筹集资金。

(三)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以最低成本筹集资金。

第四章预算管理及预算内资金拨付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预算内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支出预算一经审批下达,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中央和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实行先建后补。

按照中央、省的有关政策,县财政预拨部分资金到我镇,待验收合格后办理清算,多退少补。

第十五条镇镇财政所申请领用预算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根据下达的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下一级资金需求,向县财政局或县综改部门提出中请。

项目建设单位申请领用预算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或物资,应根据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以及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向同级镇财政所提出申请,项目建设单位申请领用资金应报送季度(分月)用款计划。

第十六条镇财政所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程序、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拨款。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缓或停止拨付资金:(一)违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程序的。

(二)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

(三)资金未按办法实行专款专用的。

(四)有重大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

(五)财会机构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

(六)未按规定要求报送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或信息资料严重失真的。

第十八条在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支出预算正式下达前,为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如期完成,镇财政所可根据项目单位提出的申请,预拨一定金额的资金。

第十九条镇财政所要开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核算专户,对上级拨付和本级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通过社会捐赠等方式筹措的资金,也应纳入同级专户管理。

财政预算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县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资金使用第二十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支出列入镇财政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决算科目,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程序支付,未经批准开工之前,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的财会部门或委托代理的财会部门支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一)经办人审查。

经办人对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须监理项目单位签字。

(二)有关业务部门审核。

经办人审查无误后,送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三)项目单位领导核准签字。

第二十三条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财会部门不予支付一事土议财政奖补资金:(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

(二)不符合批准建设内容的。

(三)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四)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五)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

第二十四条工程价款按照建设工程合同规定条款、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工程监理情况结算与支付;设备、材料款按采购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

建设单位与施工、设计、监理或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签订的合同必须详尽,应包括金额、支付条件、结算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预付款应在建设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已经签订,施工或供货单位提交经建设单位财务部门认可的银行履约保函和保险公司的担保书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

合同中应详细注明预付款的金额。

支付方支-抵扣时间及抵扣方式等项内容。

第二十六条质量保证金按规定的比例提留,在质量保证期满,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

合同应详细注明质保金的金额 (或比例)、扣付时间和扣付方式等项内容。

第六章报告制度第二十七条镇财政所和项目建设单位应重视和加强建设项目财务信息管理。

建立信息反馈制度、镇财政所、项目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及时报送信息资料。

报送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反映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的月报、季报、年报,工程进度报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后的投资效益分析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等。

第二十八条项目建设单位上报的各种信息资料要求内容完整、数字真实准确、报送及时,严禁弄虚作假。

第二十九条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和镇财政所。

(一)重大质量事故。

(二)较大金额索赔。

(三)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问题。

(四)配套资金严重不到位。

(五)工期延误时间较长。

(六)其它重大事项。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三十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政策标准、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事项。

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要有村民代表实施项目全程监督和管理,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工耗时以及资金和物资的领用、发放、使用及结余等情况,都要向全体村民公示,得到村民认可。

第三十一条镇财政所要加强对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监督与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资金到位、使用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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