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制度
庄头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和维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后管护,是指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边建边管,以及竣工验收后的运行管理和维修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一事一议项目建后管护本着“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注重发挥专业管护和群众管护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真正做到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好一处,管好一处,用好一处,发挥长远效益。
第四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
第五条认真执行项目管护标准。
定期进行检查,保证路质量、水排灌、机井等设施完好,保证正常使用。
第六条对管护人员实行年终考评,适当进行奖惩。
第七条一事一议项目的管护责任重大,必须由热爱公益事业、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对于不负责任,管理不好责任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对损坏一事一议项目设施的行为,要予以迅速坚决制止,责令其赔偿损失,并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工程设施的完整性和有效发挥作用。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议财政奖补政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议财政奖补政策农村税费改⾰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和“两⼯”,规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劳务,采⽤村民⼀事⼀议⽅式解决。
但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不⾜,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事⼀议筹资筹劳⼯作总体上呈萎缩状态,事难议、议难决、决难⾏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通过实施⼀事⼀议财政奖补项⽬,充分调动全县农民筹资筹劳建设村内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建⽴和完善民主议事规则,使基层⼲部和农民群众运⽤民主议事的⽅式解决涉及农民切⾝利益的问题,建⽴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机制,使全县绝⼤部分村内道路实现硬化,村民⽤上清洁安全的饮⽤⽔,村容村貌有较⼤改观,⼩型农⽥⽔利、环境卫⽣、公共⽂化等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整体提升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整体⽔平,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根据《**省农村税费改⾰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案的通知》(⽢农税改〔2010〕7号)精神,现将我县有关奖补政策宣传如下:⼀、⼀事⼀议财政奖补对象、范围、标准和⽅式(⼀)奖补对象⼀事⼀议财政奖补对象限于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产⽣活公益建设项⽬。
财政奖补资⾦应全部⽤于村民议事范围内的公益事业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改变资⾦⽤途。
(⼆)奖补范围⼀事⼀议财政奖补范围仅限于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基础、⽬前⽀农资⾦没有覆盖、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产⽣活公益事业项⽬。
主要包括:1、村组道路修建和维护,包括⾏政村到⾃然村或居民点之间的道路修建;2、村内⼩型农⽥⽔利建设,包括灌溉⽔渠⼲渠以下的⽃渠、⽑渠和堰塘、桥涵、机电井、⼩型提灌或排灌站、⼈畜饮⽔等⼩型⽔利设施建设;3、村内公共环卫设施改善、环境绿化,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点修建和公共绿化、植树造林等;4、村内公共⽂化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修建,包括公共闲散地、健⾝休闲场所及设施的修建;5、村容村貌整治,包括公共照明、供电等设施修建;6、其他村民迫切需要兴办且直接受益的其他经⼀事⼀议通过的集体⽣产⽣活公益事业。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探析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探析作者:尤常江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第09期摘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为一项惠及千万农民百姓的暖心工程,在加强农村税费改革,深化农村一级综合改革的成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是中央坚持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重要措施,这项惠民政策在实施以来,取得的效果显著,农村经济得到较大发展空间,既使农村村民得到了真真正正的实惠,又有序的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深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尽管如此,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完善与改进。
关键词: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存在的问题(一)申请程序繁琐,申请周期长改造新建项目在由村级组织研究决定后,需要上报至乡镇分管部门,乡镇一级进行合理性、可行性研究调查。
在有乡镇一级报送至县市一级农委、财政。
经过批准审核再上报至省级财政、农业厅进行备案审批,最后村级议案才可以生效实施。
审批时间比较长。
同时村级项目申请资料的准备比较繁琐,需要多人、专人跟进项目资料的准备工作。
所以村级项目议案从生成到审批实施时间过程时间跨度大,审批下来往往错过了议案项目最佳的实施时间。
项目的时效性、实施效果有所折扣。
(二)奖补资金量不足,审批额度低于申请额度,影响制约投资规模在实施“政策”过程中,农村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标准偏低,“政策”为了不增加村民的财力负担,按照相关规定农村在“政策”的实施中严格执行筹资筹劳上限制度,在现有的政策执行中存在小村做不了大项目、大村因为需要同时开展几个项目有难度的现象。
而财政奖补的标准虽然已经努力提高并且对大项目给出了筹资优惠政策,但是还是不能满足村民解决公益事业大项目的建设意愿,还有第一年做了大项目第二年就不允许在筹措资金,给项目的后续操作和完善都提出了新的问题。
(三)缺乏对财补资金利用的长期规划,项目的整体性和延续性较差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在申请时,村一级机构存在“过了这村没那店的心理”为了争取资金,项目在立项时缺乏充分的长远规划,致使在后续的使用中存在各种问题。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财政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或民主决策程序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
对村民筹资筹劳的资金管理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国办发〔2007〕4号)规定执行。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级自筹资金为基础,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财政奖补。
村级自筹资金包括符合相关政策的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
第四条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一)省财政厅职责: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审核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组织分配及下达资金;组织开展绩效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市县加强资金管理等。
(二)省农业农村厅职责: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参与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和目标任务方案;指导地方组织项目实施;监督以工作任务落实为主的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数据统计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按规定实施部门绩效管理等。
第六条省以下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参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的分工,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落实部门工作责任。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项目实施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资金奖补范围与标准第七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为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或村民民主议事程序开展的、有村级自筹资金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重点支持农民反应强烈、需求迫切、受益直接的项目。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村级公
益事业建设工作已成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而财政奖补则是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
具有激励村级组织积极推进公益事业建设、提高村民生产生活保障
水平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工作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奖补政策对象
本方案所规定的奖补政策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村级组织:
1. 注册成立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
2. 完成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任务的村级组织。
三、奖补资金来源
本方案所规定的奖补资金来源为省、市、县(市、区)财政专
项资金。
四、奖补标准
1. 奖补对象按照完成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任务的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
2. 优秀等级:完成的公益事业建设任务数量、质量均达到要求,被评为优秀的村级组织可获得10万元的奖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财务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预[2012]561号)、《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宜春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财发[2012]15号)等规定。
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财务管理由“村账乡代理”核算中心设专账,统一核算,统一拨付资金。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筹措和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算;做好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和资产移交工作;强化财务监督检查。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村民筹资、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助、整合的其他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1、村民筹资:根据规范的村民议事程序,由项目理事会按照《江西省减轻农民负担管理办法》规定,村民每人每年筹资不超过30元或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出劳6个标准工日的限额筹集。
2、村集体经济投入:指一事一议项目所在村集体经济实体为支持项目建设而提供的资金支持。
3、社会捐助:在外工作、经商的家乡人士和关心村级公益事业人员的无偿支持、赞助。
4、整合的其他资金:指从其他渠道争取来的专项资金。
5、财政奖补资金:中央、省、县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第五条项目理事会收取村民筹资必须使用县(市、区)财政局统一监制印刷的村级专用收据,由村委会负责到财政所领购,所收取的筹资全部缴入“村账乡代理”账户。
第六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报账时。
项目施工和完工验收后,由村委会(项目理事会)提出申请,须提供项目预决算书、项目建设申请表、项目施工进度情况确认表、项目验收报告、税务发票,并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后,经县(市、区)综改办审核后,财政局国库将财政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乡镇(街道)“村账乡代理”专户。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专项用于对 农 民通 过一事 一议筹 资筹 劳开展 的 村级公益事业 建设项 目的补 助。任何单 位 或个人 不
得截 留、挪用 一事一议 财政 奖补 资金 ,不 得用 于村
办公场所建 设 、弥补村 办公 经费 、村 干部 报酬 等超
出财政 奖补范围的其 他支出。 ( 四) 直接受 益 ,注重实效 。坚持办实事 ,重实 效 ,以社会效益为 目标 ,重点支持 农 民需求最迫切 、
第 四条
一事 一议财 政奖补 资金 使用 实行分 级
策 ,进一步规范一 事一议 财政 奖补 资金 管理 ,提 高
资金使用效益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 办法 所 称一 事 一议 财 政 奖 补 资金 ,
管理。省 以下各 级财政 部 门的管理 职 责 ,由省级 财
政部 门研究 确定 。
●政策法规
21 02年 第2期
村 级公 益 事 业 建 设 事 议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财预 [0 6 2 1 ]5 1号 1
第一条 为全 面贯彻 落实村级 公益事业 建设一 事一议财政奖补 ( 以下简 称一事 一议财政 奖补 ) 政
反 映最强烈 、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 目。
应选择部分地 区或项 目,对一 事一议 财政 奖补 资金
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 ,运用科学 合理 的评价 指标 、
评价标准和评 价方 法 ,对 资金支 出的经济 效益 、社
会效果等进行客 观公 正 的评 价 。每 年 3月 1日前 应 将上一年度绩 效评价结 果 和本 年 度绩效 目标报 告 财
议财政奖补范 围;农 民房 前屋 后 的修路 、建厕 、打 井 、植树等投资投劳 由农 民 自己负 责。 ( )严格管理 ,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三
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服务公益事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服务公益事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其无偿性、公益性、普及性优势,对加强我街道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以及收入增加,切实发挥了明显作用。
近期,双喜财政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行动,对街道辖区2016年以来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行政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三查三看”促进“一事一议”财政奖项目的规范管理。
一、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为平台,以合理规划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中央提出的“两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围绕美丽乡村建设这一中心,打造一批“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美丽乡村,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通过“抓点、带线、促面”,切实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1.村民自愿,量力而行。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选择有工作基础、具备实施条件,通过美丽乡村建设,能够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的解决,可以真正起到示范作用并提供经验的行政村率先开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妥善处理筹劳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
2.合理规划,突出重点。
项目选取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公益事业为切入点,从解决农村突出问题入手,做好中长期规划,确保有限的资金集中使用,形成明显的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确保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果。
3.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财政奖补办法,项目建设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按照各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所面临的突出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开展工作。
充分考虑村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受能力,确保奖补政策切实可行和农民直接受益。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视以及财政资金的逐步增加,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成为了关注焦点。
该项目的工作流程涉及多个环节,涵盖了申报、评审、资金拨付等各个方面的具体操作。
在推动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合理、规范的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本文将深入探讨,分析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背景我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面临着诸多挑战,比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不足、乡村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相关部门逐渐增加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其中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便是其中的重要举措。
二、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概述1. 申报阶段——明确项目主体和资金需求——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部门——申报资格审核2. 评审阶段——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估——综合评分确定资助项目——编制评审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3. 资金拨付——组织编制项目预算——提请拨付资金——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以上仅为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的简要概述,下面将从各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
三、申报阶段申报阶段是整个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的第一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申报阶段需要明确项目主体和资金需求。
各村必须明确自身的项目主体身份,确保符合申报资格的要求。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资金需求,确保资金使用得当。
其次,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部门也是申报阶段的关键步骤。
申报材料要求全面、准确、规范,包括项目的必要信息、数据统计、预算规划等内容,以确保审核人员对项目有清晰的了解。
最后,申报资格审核是申报阶段的最后一道关卡,审核结果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能够进入下一阶段,因此要求村级相关人员务必认真对待,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困 难程度等因素, 并考虑对下级一事 代表的全程监督。已建成的一事一议财政
一
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考核和 奖补项目, 对村民筹资筹劳资金、 财政奖 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 补资金使用明细等应张榜公示,自 觉接受 照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 务院令第 47 2 号)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或农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和农村综合改 责任。
一
O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1 年 1 02 月 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保障、资 1 日起施行。20年 1 9 09 月1 日发布的 《 财
金安排、项目 规划、 制度建设、 监管系统 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 废I。
第十三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建设、政策落实等方面。 工作考核办法另 奖补事项的通知》( 财预[ 0]号)同时 2 9 0 5
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 , 《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对农民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 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 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 彻 执行 。 《 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 财政奖补 试点工作的通知》 ( 国农 改 补政策是党中央 、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惠 附件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用 财政 奖补 资 金 的 目标 考 核 和 监 督检 上进行 。
查。
评价结果和本年度绩效 目标报告财政
第十八条 财政部对各省管理和使
县级财政部门或乡镇财政所应建立 部。
第七条 省以下财政部门依据中央 项 目库,年度建设项 目优先从项 目库中
福建省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审批流程图汇总
拨 付
项目筹资主体或垫资人
4
按职责分工对各设区市汇总上报的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汇总表进行清算。
3
第三步:奖补资政厅根据各地上年上报汇总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模和市县区财政配套 资金情况审定各县市区省级以上财政奖补资金年度控制指标,将省级以上奖补资金预拨 拨 逐 付 级 付到县(市、区)财政局。
县级农改办、农民负担监管和财政部门
按职责分工对乡镇政府审核后报送的奖补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复审,进行预拨资金: 1、项目建设方案或预算表 2、村民筹资交存乡镇专户存款凭证。 3、是否按批复的建设申请进行筹资筹劳
设区市农改办、财政局
对所辖县(市、区)上报的奖补项目进行汇总,报省农改办、省财政厅清算。
省农改办、省财政厅
乡镇政府
对村委会上报的项目建设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 1、拟建项目的可行性;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是否真实、可靠;
交 过 审 主 回 审 没 申 的 核 3、村民或村民代表表决的签字记录是否真实、可靠; 体 申 核 通 请 , , 提 通 报 返 过 4、议事范围、标准、程序是否符合《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县农改办、财政局
由村民委员会填报《福建省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申请表》 ,并附相关材料: 1.项目验收报告(分期报账者最后一次提供) ; 2.乡镇财政所或农经站出具的村民筹资支出证明; 3.项目建设的会计核算资料(会计报表和原始凭证) ; 4.建造合同和项目预、决算; 5.未实行承包建设的项目,提供经乡镇政府审核的项目建设“报账清单” 。 经审核合格后,全部拨清财政奖补资金。
核 政 提 府 交 乡 2、村民筹资筹劳登记表; 审 主 回 审 没 体 申 核 通 , 报 返 过
3、村民筹资交存乡镇专户的存款证明。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国家财政资金用于建设农村中群公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公益项目。
项目的实施对解决民生问题现实意义重大、政策性强,为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成为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使我县广大农村充分享受国家改革开放的辉煌成果和公共财政带来的实惠,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视验收工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是项目实施的最后工作环节,是检验项目成效、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上级负责的一项重要工作环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验收。
二、验收依据以上级的各有关文件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及武鸣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为主要依据了,对实施的项目进行组织验收。
三、成立验收小组1、各镇政府要成立一个五人左右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小组负责对本镇实施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100%全面验收。
2、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综改办)负责组织对各镇的抽验,抽率不低于30%。
四、验收程序1、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后,由项目所在村屯提出验收申请,即填写全区统一印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表中各栏填写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炼、数字清楚。
填完表后作为验收申请报送镇政府项目验收小组。
2、镇政府验收小组收到村屯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后要及时组织对项目的验收。
验收主要内容(1)项目实施是否按计划完成;(2)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要求;(3)工程是否有一事一议标志;(4)项目材料,主要是报账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报账要求;(5)在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上填写项目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组长要签名并盖上镇政府公章后报送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各镇报来的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后,要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抽验并填写验收意见后保留存档。
4、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原件最终与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照片等资料一并作为项目档案材料由财政所保存。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前言为了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资金来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来源于政府部门对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财政支持和扶持,以及其他社会捐赠和资助。
资金用途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整治、民生保障等方面。
具体用途如下:1.村级公共设施建设:如村级广场、公园、公厕、路灯、道路等。
2.环境卫生整治:如城乡垃圾清理、公厕卫生、道路清扫、河道治理等。
3.民生保障: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疾病救助、教育扶贫、助学金等。
4.其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资金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村委会委员或村民代表。
2.提出的项目应当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实际需求,并符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申请人应当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完成项目建设并负责后续维护。
申请程序1.申请人向村委会提交申请书,并提供项目建设的相关计划书和预算。
2.村委会审核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则成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负责工作组并组织项目实施。
3.工作组完成项目后,向村委会报告并进行验收。
4.村委会根据项目的建设情况和验收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财政奖补资金。
资金使用和管理资金使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资金使用应当集中力量办大事,做到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拉动作用。
3.使用资金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资金管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资金管理应当做好资金的流转、使用和结余的记录,确保资金有据可查。
2.资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的支出和收入,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和监督。
3.资金管理应当强化领导责任和监管,严防资金被挪用、侵占和浪费。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国家倡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发展思路,强调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是农村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基层人民群众最关心和最需要的事情之一。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作用,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实施可行的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目标:通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全面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支持。
任务:1. 制定详细的奖补标准和评价体系;2.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3. 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确保实现预期目标;4. 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确保项目效益。
三、奖补标准和评价体系1. 奖补标准(1)按照实际需要,对符合条件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部分奖补支持。
奖补资金从财政预算中拨款,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资金需求量不一,奖补标准也不尽相同,但总体控制在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内。
(2)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奖补资金分期拨付,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3)对奖补的资金使用进行跟踪审计,严禁出现挪用、浪费等问题。
2. 评价体系(1)统一立项和验收标准,确保项目符合实际需要和财政投入政策。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在投入有限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同时,通过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发挥社会主义协作优势,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长效机制建设,达到财政奖补资金支持方案的评价标准。
四、实施步骤1. 奖补申报:各乡村通过调查,设计符合实际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并提交申请,列明资金使用计划,分析项目实施效益,阐述项目需求及归口管理部门的举措等,经汇总后,提交区县财政部门审批。
2. 做好宣传:着力宣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意义和收益,吸引广大乡村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提高村民知晓度和支持度,提升公共意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核算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核算作者:韩百东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17年第7期为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改善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按照中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财政奖补资金即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为管好用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益,笔者认为应按下列方法加强对其核算管理。
一、科目设置(1)“银行存款”账户下设二级账户“一事一议资金专户”,核算内容: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向村民筹集的资金和省、市各级财政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规定奖补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
(2)“补助收入”账户下设二级账户“财政奖补资金”,核算内容:省、市各级财政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规定奖补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
(3)“一事一议资金”账户按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财政奖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分设二级账户,核算内容: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兴办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向村民筹集的资金。
二、原始凭证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兴办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取得的外部支出凭证必须取得正规原始票据(带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章),内部自制支出凭证必须有支款人的签字和摁手印,否则不予入账。
三、业务核算(1)村集体经济组织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兴办公益事业向村民筹集资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贷:一事一议资金—××工程项目在资金筹集过程中村民欠缴的一事一议筹集资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内部往来—××户贷:一事一议资金—××工程项目(2)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过程中,凡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项开支,如水泥、沙料、工具、器具、人工费用等,依据取得合规票据,先在“在建工程”账户中归集,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在建工程—××工程项目贷: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对于出包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支付承包人工程项目款项时,依据合规的支付凭证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在建工程—××工程项目贷: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3)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过程中,弥补“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资金不足时,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贷:银行存款—一般存款(4)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完工验收后,能够形成村集体资产的,将其转为“固定资产”,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资产贷:在建工程—××工程项目不能形成集体资产的,冲减“公积公益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公积公益金贷:在建工程—××工程项目同时将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向村民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转入积累,贷记“公积公益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一事一议资金—××工程项目贷:公积公益金(5)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完工验收合格后,收到的省、市各级财政奖补资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贷:补助收入—财政奖补资金年度终了,将“补助收入——财政奖补资金”结转到“公积公益金”,作如下会计处理:借:补助收入—财政奖补资金贷:公积公益金同时将结余的“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中的存款转为一般存款,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一般存款贷:银行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户(作者单位:河北省遵化市农业畜牧水产局)。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奖补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筹措方式:政府财 政拨款、社会捐赠、 村民自筹等
管理规定:设立专 门账户,专款专用, 定期公示收支情况 等
监督机制:建立监 督检查制度,对奖 补资金的使用进行 全程监管
责任追究:对违规使 用奖补资金的行为进 行严肃处理,追究相 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奖补项目的申报和审核
申报条件: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项目预算书等 审核流程: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复审、市级汇总、省级抽查 审核内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以及村民参与情况等
评估内容: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和完成质量 评估方式: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 反馈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和问题整改制度,及时反馈评估结果 监督主体:各级财政部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监督
奖补政策调整和改进的建议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奖补资金的使用透明度和公正性。 定期对奖补政策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和评估,提高政策执行的公信力。 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奖补标准,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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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目录
村级公益事业的定义和范围
村级公益事业是 指由村民委员会 组织,村民自愿 出资出劳,用于 本村范围内的基 础设施、公共服 务等方面的建设。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村内道路、桥梁、 水利、绿化、环境 卫生等基础设施建 设,以及文化、教 育、医疗、养老等 方面的公共服务。
奖补政策在其他地区的推广和应用
奖补政策在其他 地区的应用情况
推广过程中的 成功案例
政策推广的难 点和挑战
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9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补助性奖励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
省、设区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本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下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计划编制,管理、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第四条各级财政应当根据当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积极增加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奖补引导、村民自愿出资出劳、村级经济积极投入、社会力量捐资赞助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奖补原则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村民通过一事一议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三)直接受益,注重实效。
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三章奖补对象、范围和标准第六条村级组织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按照一事一议政策和程序开展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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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9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补助性奖励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
省、设区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本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下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计划编制,管理、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第四条各级财政应当根据当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积极增加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奖补引导、村民自愿出资出劳、村级经济积极投入、社会力量捐资赞助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奖补原则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村民通过一事一议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三)直接受益,注重实效。
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三章奖补对象、范围和标准第六条村级组织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按照一事一议政策和程序开展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第七条奖补范围主要是以村民一事一议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村内道路、桥涵建设、村内小型水利建设、村民饮用水工程、村内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活动场所、村容美化亮化、新能源设施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国有农林场、农垦企业、农村新社区公益事业建设参照村级公益事业纳入财政奖补范围。
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继续通过现有专项资金渠道解决,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对大中型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乡级及以上道路建设,计生和优抚、村办公场所建设、村级运转经费等村务管理项目,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不符合《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非公益性农村建设项目,不列入奖补范围。
村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村民自已负责。
第八条为减轻村民负担,奖补标准不与村民实际筹资筹劳额挂钩,主要根据行政村人口测算的筹资筹劳总额确定奖补金额。
但对筹资筹劳积极性较高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较好的予以优先倾斜。
经批准列入当年计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普惠制项目财政按照比例给予奖补,重点示范项目财政按定额给予奖补。
普惠制项目具体奖补标准是3000人(含)以上的行政村按照行政村人口测算的筹资筹劳总额的45%给予财政奖补,1500-3000人的行政村按照行政村人口测算的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财政奖补,1500人(不含)以下的行政村按照行政村人口测算的筹资筹劳总额的55%给予财政奖补。
为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奖补标准每档提高5个百分点。
第四章资金分配与拨付第九条省级财政对市、县(区)奖补资金规模主要采用因素法测定,主要依据各地农业人口、国土面积、地方财政奖补资金预算安排、上年度奖补资金支出规模、组织发动工作、对上年度资金项目管理考核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等因素确定。
省级奖补资金适当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省级财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安排采取计划管理和项目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市、县(区)财政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内组织申报省财政奖补项目计划。
各地申报年度省财政奖补项目计划工作一般在当年3月底前完成。
第十条设区市、县级财政部门应按照规定,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的平台作用,按照“渠道不乱、权限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的原则,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努力发挥财政奖补的“乘数效应”。
第十一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奖补标准,将奖补资金分项目按规定程序兑现到实施的项目。
为鼓励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早启动、早完成、早见效,各级财政可以采取预拨部分资金、按进度拨款和项目验收结算几种方式相结合的拨款办法。
由于各种原因引起工程决算资金小于工程预算资金时,财政奖补资金按实拨付。
第十二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支出在“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中反映。
一个年度内在“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的支出数要与兑现到项目的奖补资金数基本一致。
省级财政将根据预算安排和支出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并定期通报。
第五章资金管理与使用第十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项目的奖补资金使用权归村级组织,与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助等统筹用于项目建设。
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本议事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方便管理与监督,乡镇财政部门(或村财乡代理中心)应开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实行分村核算,专账管理。
乡镇专户专门用于核算财政奖补资金、农民筹资筹劳资金和其他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与项目无关资金不得进入。
县级财政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只有在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部门整合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项目建设资金到账,具备项目开工条件后,才能由村级提出申请,由乡镇财政所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清算。
在坚持质量标准和当地项目管理规定前提下,村级组织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具体实施中可采取包工、议标等方式以节省时间和项目费用支出,加快工程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原则上实行乡镇报账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县级报账制。
乡镇及县级财政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严禁白条入账。
对超出规定范围、时间和用途,没有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审计、监督等部门认为有资金违纪问题,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理部门认为质量不符合标准或工程建设违章等项目的资金开支,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报账。
第十六条县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结余只能结转用于该县下一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建设,不能用于其他支出。
乡镇专户资金如有结余,只能结转用于原申请村下一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建设,不得再次作为筹资筹劳资金重复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不得分给村民,更不得平调或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项目竣工后,县乡财政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竣工验收、财务决算、考评审计等工作,并将验收情况作为办理资金结算的重要依据。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应当及时督促村级财务入账核算管理,并按规定建立项目档案。
第十八条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项目规划、申报、查勘、实施、验收、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九条县(市、区)、乡镇财政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政策标准、管理办法和办事程序,认真指导督促村委会依据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资金公示工作。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应当接受村民代表的全程监督。
对村民筹资筹劳等项目自筹投入计划和实际到位情况、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明细等应分阶段张榜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大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财政奖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奖补资金、违反一事一议程序及加重村民负担等行为,省财政厅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分,情节严重的,将扣回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财政奖补监督检查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各村应当建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项目质量监督小组等监督小组,形成村“两委”、乡镇和县各方联动的监督机制,将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社会监督范围,形成监督合力。
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作用,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核、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县级财政部门应当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
第二十一条县乡财政部门应当配合省财政厅建立财政国库机构、商业银行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联动机制,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收支进行动态监控。
第二十二条设区市、县、乡镇财政部门每年应选择部分地区或项目,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
每年2月15日前,地方财政应将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绩效目标报告省财政厅。
第二十三条上级财政应对下级财政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对下分配财政奖补资金的参考因素之一。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民主议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基础管理、工作成效、政策落实等方面。
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6日发布的《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闽财农改〔2012〕12号附件1)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