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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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标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标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1. 合同背景本合同由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按照上海市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进行产权交易。

2. 交易标的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在上海市拥有的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及其他不动产、股权等。

3. 交易条款3.1 转让价格甲方同意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向乙方转让产权,转让价格为(具体价格),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给甲方。

3.2 产权转让手续3.2.1 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的(具体时间)内,向甲方支付交易定金(具体金额),确认双方交易意愿。

3.2.2 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的(具体时间)内,向甲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

3.2.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交易款项后的(具体时间)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将有关权属证明文件移交给乙方。

3.3 过户费用产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过户手续费、税费等。

3.4 产权保证3.4.1 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产权不受限制,不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或纠纷。

3.4.2 甲方对转让的产权完全具备法律资格,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合同的行为。

3.4.3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权属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3.5 产权交付3.5.1 甲方应在交易完成后的(具体时间)内,将产权交付给乙方。

3.5.2 如乙方发现由于甲方过错或故意的原因导致未能及时交付产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3.6 产权纠纷任何因产权转让引起的争议或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解决。

4. 合同生效和解除4.1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4.2 合同解除4.2.1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可撤销。

4.2.2 如需解除本合同,双方应书面协商一致,并达成解除协议,同时应承担解除责任所产生的费用。

5. 其他事项5.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4年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书(2篇)

2024年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书(2篇)

2024年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书甲方:[出让方姓名/公司名称]地址:[出让方地址]联络人:[出让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出让方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姓名/公司名称]地址:[受托方地址]联络人:[受托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受托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拥有上海市某产权的产权所有人,且有意将该产权进行交易出让;乙方具备从事产权交易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愿意承担甲方委托的产权交易出让工作。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委托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办理上海市某产权的交易出让事宜。

具体出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案的制定、买卖方评估、协议签约、交易款项的结算等。

第二条委托期限本委托合同的委托期限为从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如因特殊原因,延长委托期限,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补充协议。

第三条乙方责任3.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制定合理的出让方案,并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实施。

3.2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产权交易的规定,代理甲方与潜在买方进行洽谈、磋商,并协助甲方完成交易合同的起草和签订。

3.3 乙方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和评估,并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买卖双方提供相关信息。

3.4 乙方应妥善保管委托期间所获取的甲方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不得擅自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5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委托事务进展情况,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和建议。

第四条甲方责任4.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项所需的真实、完整、准确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4.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保证委托事务能够顺利进行。

第五条委托费用5.1 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

具体费用数额双方应在合同签署时约定,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

如有其他费用,另行协商约定。

5.2 如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委托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支付的委托费用不予退还。

上海市房屋产权出让委托合同

上海市房屋产权出让委托合同

上海市房屋产权出让委托合同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并有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公司,具有合法房地产开发、销售能力;乙方愿意委托甲方进行上海市(以下简称本市)某区房屋产权出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营销及销售代理业务。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本合同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及期限1.1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委托乙方进行本项目的营销、销售代理业务。

1.2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终止。

如在履行期限内,需继续履行的,应当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续约协议。

二、委托事项2.1 委托内容2.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本项目的营销及销售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销售策划、推广、包装及维护、销售代理及配合甲方办理本项目销售合同等文件手续、销售收款及相关金融、法律、税务等事宜等。

2.1.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令和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在独立操作的前提下,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市场开发和销售,由甲方按照约定支付费用。

2.2 委托费用2.2.1 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费用。

2.2.2 委托代理费用的结算方式为:按照本项目开发价款的比例支付,其中,乙方获得的代理费用不得超过项目总开发价款的12%;甲方对外宣传不得标注乙方代理费用方案,并应明确减免策略。

2.2.3 如本项目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继续进行,甲方将按照已结算的子项和合同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2.2.4 如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现有业绩和服务实际付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2.3 委托代理期间的权利和义务2.3.1 委托代理期间,乙方有权维护本项目的市场形象,保证营销的质量和价值,确保所要我担负的义务的顺利实施。

2.3.2 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应该为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提供及时响应和相应支持,认真处理与所售出的商品有关的投诉和纠纷。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正式模版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正式模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BH-020065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正式模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

条款所列内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内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

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住所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

四、“出让委托业务”一般包括: 1.提供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 2.提供产权交易的信息; 3.提供策划、推介服务; 4.制订转让方案; 5.制作推介书; 6.办理上市挂牌手续; 7.寻找受让人; 8.参与转让洽谈; 9.参与合同签约; 10.参与转让标的的交割; 11.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制作产权交易合同文本、办理合同审核的有关手续);12.办理有关权证变更的手续; 13.其他。

五、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将上述一项或数项委托业务交由受托人处理。

六、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概括地将上述委托业务全部交由受托人处理。

七、委托标的名称: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

八、委托标的的转让方式:可以是协议转让、竞价拍卖、招标等。

九、提交的文件:一般应当提供资格证明(包括资信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权登记证或自然人的有效证明)、转让决议、有批准权限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及复印件。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书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书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书一、甲方(委托人):(甲方全称)住所:(甲方住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受托人):(乙方全称)住所:(乙方住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二、鉴于甲方拥有位于上海市的产权(以下简称“产权”),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产权交易出让,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达成如下委托合同:三、委托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行产权交易出让,包括但不限于寻找潜在买方、协商交易条件、签订相关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

2. 乙方应当以诚实、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委托,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尽力促成产权交易出让。

四、委托期限1. 本委托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产权交易出让完成之日终止。

2. 若委托期限届满时未能完成产权交易出让,双方可协商延长委托期限或解除合同。

五、委托费用1.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委托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如产权交易出让成功,乙方有权从交易款项中扣除相应的委托费用后,将剩余款项及时支付给甲方。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委托期间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 若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以上是一份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书的范本,具体合同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产权交易出让是一项复杂的过程,委托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双方应当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共同促成产权交易出让的顺利进行。

2024年上海市房屋产权出让委托合同(二篇)

2024年上海市房屋产权出让委托合同(二篇)

2024年上海市房屋产权出让委托合同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

条款所列内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内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

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住所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

四、“出让委托业务”一般包括:1、提供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2、提供产权交易的信息;3、提供策划、推介服务;4、制订转让方案;5、制作推介书;6、办理上市挂牌手续;7、寻找受让人;8、参与转让洽谈;9、参与合同签约;10、参与转让标的的交割;11、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制作产权交易合同文本、办理合同审核的有关手续);12、办理有关权证变更的手续;13、其他。

五、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将上述一项或数项委托业务交由受托人处理。

六、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概括地将上述委托业务全部交由受托人处理。

七、委托标的名称: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

八、委托标的的转让方式:可以是协议转让、竞价拍卖、招标等。

九、提交的文件:一般应当提供资格证明(包括资信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权登记证或自然人的有效证明)、转让决议、有批准权限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及复印件。

十、佣金: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业务,向甲方收取的报酬。

十一、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房产、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权证变更费用。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除协商和调解方式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但选择了仲裁方式就不能再约定其他方式。

上海市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书

上海市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书

上海市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书受让委托合同书委托人:(甲方)受让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委托受让协议:一、委托事项(一)委托人是上海市xxx区xxx街道xxx号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委托受让该房屋的产权。

(二)受让人同意受委托人的委托,受让该房屋的产权。

二、转让价格(一)受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受让人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剩余款项在房屋过户前一次性支付给受让人。

如受让人非因违反合同而终止本合同,则定金应归还委托人。

三、产权权利瑕疵(一)委托人声明,该房屋没有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现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查封、扣押、监管等限制性措施,并保证房屋的权属清晰、无纠纷。

(二)若因委托人的原因导致本次产权变更无法完成或因房屋的权属出现问题而导致在产权交易中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承诺和保证(一)委托人承诺向受让人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二)委托人保证该房屋未以任何形式出租、抵押、转让或被转租、转抵押、转让。

五、权益转移(一)本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应无条件配合受让人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二)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受让人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权益及义务。

六、违约责任(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若因受让人原因不能按时支付房款,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让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若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或因房屋的权属出现问题而拖延本次产权变更,受让人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及受让人为此承担的其他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转让合同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

转让合同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

转让合同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合同双方甲方:上海市产权交易中心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让方名称)转让标的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在出让方的委托下,将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的名称或编号)的产权进行转让。

标的具体的位置和内容详见附件。

转让条件1.甲方接受出让方的委托,对标的进行市场推介和转让,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竞拍、挂牌等交易方式。

2.标的的交易价格将在竞拍或挂牌活动中确定,出让方同意接受标的的交易价格,并委托甲方代为签订相关协议。

3.出让方应当保证其自身在甲方挂牌时已全面了解其所有权状况、土地用途、使用权等有关产权情况,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或争议。

4.在竞拍或挂牌成交后,出让方应当按照标的交易价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产权转让文件。

5.甲方就标的的市场推介、交易成功付款等服务向出让方收取服务费。

合同效力1.本委托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变更本合同的条款和内容。

2.本合同自甲方代表本中心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标的交易结束并完成相关手续后终止。

3.本合同中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应当由双方书面协商达成并签署补充协议。

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出让方存在虚假陈述、知情不报等违规行为,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风险和责任由出让方承担。

3.如未经甲方同意,出让方擅自中止、撤销本次操作,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出让方承担。

其他事项1.双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经就本次标的转让进行了充分、详细的了解和商议,各自具备独立的判断能力。

2.本合同各项内容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争议解决,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中心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海市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书

上海市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书

上海市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书一、双方当事人甲方:(委托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二、委托事项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产权交易事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和处理:1. 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进行产权交易的受让事宜。

2. 委托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相关产权交易的尽职调查、资料准备、交易谈判、合同起草、合同签署等工作。

3. 委托乙方代表甲方与产权交易对方进行协商、签订相关合同,并代表甲方进行产权交易的过程中的一切事务。

三、委托期限本委托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产权交易完成之日止。

四、委托费用1. 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和标准支付委托费用给乙方。

2. 委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的中介费、律师费、评估费、手续费等。

3. 甲方应在委托事项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委托费用。

五、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进行产权交易的受让事宜。

2.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确保委托事项的顺利进行。

3. 甲方应按时支付委托费用,并承担因未按时支付委托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等费用。

六、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代理甲方进行产权交易的受让事宜,并为甲方争取最大的利益。

2. 乙方应对相关产权交易进行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并向甲方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

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产权交易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文件。

七、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若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4年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

2024年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一、甲方(委托人)信息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二、乙方(受托人)信息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三、委托事项1.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完成位于上海市的产权交易出让事项。

2.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产权交易出让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谈判、协议签订等。

四、委托期限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完成委托事项。

2.本合同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如超期,需另行协商确定。

五、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1.委托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需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

六、违约责任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需支付违约金和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3.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1.本协议签订的任何一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保密。

2.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信息。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因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应向上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存一份有效原件交甲方保管,一份有效复印件交乙方保管。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精选3篇)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精选3篇)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住宅:******************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企业类型:****************邮编:******************注册资本:****************开户银行帐号:**************受托经纪组织:**************电话:******************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住宅:******************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企业类型:****************邮编:******************注册资本:****************开户银行帐号:**************受托经纪组织:**************电话:******************依据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正、诚恳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鉴于:1.****(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名称)成立于****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系****(出资人/股东名称)出资****元(出资人/股东是多名的应分别载明)。

2.经评估(审计),截止****年***月**日,****(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名称)资产合计为人民币***元,负债合计为****元,净资产为****元。

3.本次****(产权标的名称)转让,各方当事人已被授权。

第一条产权转让的标的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有偿转让给乙方。

其次条产权转让的价格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转让给乙方。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二篇)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二篇)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购买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上海市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其拥有的产权转让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交易合同。

第一条交易房产的情况1. 交易房产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房产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房产权属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房产使用权形式: 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交易价格1. 本次产权交易的总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_ 日内向甲方支付产权交易的全额款项。

第三条产权交易的方式本次产权交易采取一次性交付的方式进行,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交易步骤:1. 甲方将房产权属证书、房屋登记证明等相关产权证件交付给乙方。

2. 乙方将产权交易款项支付给甲方。

3. 双方确认交易完成,甲方将持续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第四条产权交易的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当确保其所出售的房产权属完整,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和法律纠纷。

2.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保证过户的顺利进行。

3. 乙方在收到房产权属证书后,应当及时办理房产过户,确保房产的所有权得到合法转移。

4. 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产权交易未能完成的,甲方应当返还乙方所支付的交易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产权交易的附加条件1. 本次产权交易涉及的税费由双方共同负担,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产权交易的过程中如发现产权纠纷,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本次产权交易一旦签订,甲方不得擅自撤回,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绳。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通用8篇)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通用8篇)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通用8篇)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篇1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式内容。

如为复印件,甲方应加盖证明章。

第一条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

2.甲方承担委托事项中涉及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等相关费用。

3.甲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期间或撤牌后_________日内不得自行进行场外交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

5.甲、乙双方均具有对对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的义务。

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第二条佣金及其支付方式1.佣金:(1)特别委托业务的佣金,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涉及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及相关业务的佣金,按照成交价格×相应差额计费率计算,如按标准计算低于_________元的(单向收费),则按最低佣金_________元收(2)概括委托业务的佣金,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按总资产额或按净资产额×相应差额计费率计算)。

2.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下列方式支付佣金:(1)特别委托业务:甲方应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先期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作为预付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委托业务内容确定佣金,甲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付清余款。

(2)概括委托业务:甲方应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先期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作为预付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受让标的价格确定佣金,甲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付清余款。

2024年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中央企

2024年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中央企

2024年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中央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方上海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产权交易中心”)招标、评标、定标等一系列程序,最终确定乙方(中央企业)为乙方参与竞买本项目的最终中标人,并按照竞买结果签署本合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上海市某地块土地使用权
(二)项目地点:上海市某区
(三)项目性质:商业用地
(四)项目面积:XXXX平方米
(五)土地使用权属性:出让
(六)土地使用年限:XX年
二、合同条款
1. 乙方应按竞买结果支付土地出让金,总金额为XXXX万元,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一)XXX万元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二)剩余金额在XXX个月内分期付款,每隔XXX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XXX万元。

2. 乙方应于收到上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土地出让文件之日起X 个工作日内到规定银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3. 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建设相关项目,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工。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土地出让文件,并在必要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5. 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自该合同签署之日起,本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以下无正文,合同完)。

2024年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2024年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2024年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相关规定,甲方(出让方)和乙方(受让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予以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转让给乙方。

产权的具体性质、范围和相关权益如附件所述。

第二条交易价格
1. 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元,双方均认为此价格合理且公正。

2. 交易价格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由双方共同商定并在合同附件中注明。

第三条交割标的
1. 产权交易完成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并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 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格,并完成相关过户手续。

第四条保证和承诺
1. 甲方保证对产权享有合法的处分权,且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担保、限制、负担等。

2. 乙方保证购买产权的目的是合法的,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偿对方的所有费用。

第六条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产权交易完成并过户完毕之日终止。

2. 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以上为双方就产权交易事宜的共同意见,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均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全部条款,以示认可。

2024年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范文

2024年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范文

2024年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产权交易合同
甲方:(出售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产权所有人名称】,持有【产权类型】产权,现须将该产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购买该产权,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产权交易标的及价格
1. 产权交易标的:甲方拥有的【产权类型】产权,具体位置为【具体地址】,面积为【面积】平方米。

2. 交易价格:乙方同意以【金额】(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的价格购买该产权。

3. 交易款项支付方式: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具体天数】日内,将全部交易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过户手续
1. 乙方应在支付全部交易款项后,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产权过户登记。

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文件及资料。

第三条产权交割
1. 产权过户完成后,乙方即取得该产权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

2. 甲方应在产权过户完成后【具体天数】日内,交付相关产权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给乙方。

第四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义务之日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确认无误后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书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书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书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书甲方(委托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乙方(受托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产权进行交易出让并委托乙方处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和期限1. 甲方有权处置自己所拥有的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

2.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产权证书、权属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如需缴纳相关税费,甲方需及时缴纳。

3. 甲方需按照约定的出让条件和交易价格出售产权,施行法定的程序和流程。

4. 甲方应当全力配合乙方进行产权交易出让的各项手续和程序,保证出让能够如期完成。

5. 甲方需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和期限1. 乙方为从事产权交易的中介机构,具有从事产权交易的资质和经验。

2.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授权和要求,代表甲方进行产权交易出让,相应地进行市场调研、咨询,确定出让条件和价格,拟定出让方案及各类交易文件,并选定买方进行交易;3. 乙方需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认真、负责、诚信地履行委托的各项事务,维护甲方的利益。

4.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交易成果,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资金。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至产权交易完成之日止。

如因双方合作事宜需要延长合同期限,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并书面确认。

四、法律效力及可执行性1. 本合同签订时具有法律效力。

如本合同中任何一条款被依法认定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2. 本合同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所属区域法院诉讼解决。

五、其他1. 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应善意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文档 (69)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中央企业版)

精品文档 (69)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中央企业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

条款所列内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内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

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住所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

四、“出让委托业务”一般包括:1.提供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2.提供产权交易的信息;3.提供策划、推介服务;4.制订转让方案;5.制作推介书;6.办理上市挂牌手续;7.寻找受让人;8.参与转让洽谈;9.参与合同签约;10.参与转让标的的交割;11.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制作产权交易合同文本、办理合同审核的有关手续);12.办理有关权证变更的手续;13.其他。

五、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将上述一项或数项委托业务交由受托人处理。

六、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概括地将上述委托业务全部交由受托人处理。

七、委托标的名称: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

八、委托标的的转让方式:可以是协议转让、竞价拍卖、招标等。

九、提交的文件:一般应当提供资格证明(包括资信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权登记证或自然人的有效证明)、转让决议、有批准权限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及复印件。

十、佣金: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业务,向甲方收取的报酬。

十一、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房产、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权证变更费用。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除协商和调解方式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但选择了仲裁方式就不能再约定其他方式。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中央企业版)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中央企业版)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中央企业版)方: 方: 期: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1I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应接下載或修改,使用]. II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h: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匕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合同使用须知、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

条款所列内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内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

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住所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

四、“出让委托业务” 一般包括:提供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提供产权交易的信息;3. 提供策划、推介服务;4, 制订转让方案;5, 制作推介书;托人处理。

托人处理。

七、委托标的名称: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 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 等。

八、委托标的的转让方式:可以是协议转让、竞价拍卖、招标等。

九、提交的文件:一般应当提供资格证明(包括资信证 明、营执照、税务登记证、产权登记证或自然人的有效证 明)、转让决议、有批准权限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及复印件卜、佣金: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业务,向甲方收取的报 酬。

6, 办理上市挂牌手续;7, 寻找受让人;8, 参与转让洽谈;9, 参与合同签约;10 •参与转让标的的交割;11 •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制作产权交易合同文本、办理合同审核的有关手续);12.办理有关权证变更的手续;1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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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00-0-00000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精品文档---------------------------------------------------------------------------------------------------------------------------------------------------------精品 文档---------------------------------------------------------------------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

条款所列内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内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

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住所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

四、“出让委托业务”一般包括:1.提供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2.提供产权交易的信息;3.提供策划、推介服务;4.制订转让方案;5.制作推介书;6.办理上市挂牌手续;7.寻找受让人;8.参与转让洽谈;9.参与合同签约;10.参与转让标的的交割;11.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制作产权交易合同文本、办理合同审核的有关手续);12.办理有关权证变更的手续;13.其他。

五、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将上述一项或数项委托业务交由受托人处---------------------------------------------------------精品文档------------------------------------------------------------------------------------------------理。

六、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概括地将上述委托业务全部交由受托人处理。

七、委托标的名称: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

八、委托标的的转让方式:可以是协议转让、竞价拍卖、招标等。

九、提交的文件:一般应当提供资格证明(包括资信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权登记证或自然人的有效证明)、转让决议、有批准权限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及复印件。

十、佣金: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业务,向甲方收取的报酬。

十一、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房产、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权证变更费用。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除协商和调解方式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但选择了仲裁方式就不能再约定其他方式。

---------------------------------------------------------精品文档---------------------------------------------------------------------------------------------------------------------------------------------------------精品文档------------------------------------------------------------------------------------------------本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精品文档------------------------------------------------------------------------------------------------住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1、甲方委托乙方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以下委托业务:(1)特别委托业务(委托内容应当具体约定)。

(2)概括委托业务(委托内容应当具体载明)。

2、甲方委托的期限:(1)委托标的名称。

---------------------------------------------------------精品文档------------------------------------------------------------------------------------------------(2)委托的期限。

(3)委托转让标的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最低不能少于人民币(大写)万元。

3、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提交的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式内容。

如为复印件,甲方应加盖证明章。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

2.甲方承担委托事项中涉及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等相关费用。

3.甲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期间或撤牌后日内不得自行进行场外交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

5.甲、乙双方均具有对对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的义务。

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第四条佣金及其支付方式1.佣金:---------------------------------------------------------精品文档------------------------------------------------------------------------------------------------(1)特别委托业务的佣金,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涉及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及相关业务的佣金,按照成交价格×相应差额计费率计算,如按标准计算低于1000元的(单向收费),则按最低佣金1000元收取。

(2)概括委托业务的佣金,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按总资产额或按净资产额×相应差额计费率计算)。

2.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下列方式支付佣金:(1)特别委托业务:甲方应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日内先期支付人民币(大写)元,作为预付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委托业务内容确定佣金,甲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日内付清余款。

(2)概括委托业务:甲方应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日内先期支付人民币(大写)元,作为预付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受让标的价格确定佣金,甲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日内付清余款。

3.若交易不成或甲方在委托期限内要求解除委托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因委托业务而发生的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4.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如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期间或撤牌后日内自行进---------------------------------------------------------精品文档------------------------------------------------------------------------------------------------行场外交易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委托转让产权总价款%的违约金。

甲方如未按本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佣金的,每逾期日,应按佣金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并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若违反《上海市产权交易规则》、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关交易业务的规定和本委托合同约定的,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如欲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可订立补充合同。

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如欲终止委托关系,应向对方提交书面要求,经结清已发生的费用后即可解除。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或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可依法采取下列方式: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精品文档------------------------------------------------------------------------------------------------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承诺甲方向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与转让产权相关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属真实、完整。

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甲方变更指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其他上述条款未尽事项的约定。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使用须知”和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并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一份。

附件:---------------------------------------------------------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精品文档------------------------------------------------------------------------------------------------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精品文档---------------------------------------------------------------------------------------------------------------------------------------------------------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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