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查询通知书

合集下载

【优质】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优秀word范文 (4页)

【优质】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优秀word范文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篇一:查封通知书查封/解除查(来自:WWw. : 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 )封通知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

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

对违禁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于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在诉讼终结后处理。

工作要求一、适用对象《查封/解除查封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为了正确处理涉案财物,依法对价值较高的不动产、需要登记的特殊动产或者大宗、不便搬运的各类财产进行查封或解除查封,但该项查封措施必须要通过其他有关部门协助才能有效实施时依法制作的通知类文书。

二、适用条件使用《查封/解除查封通知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查封的必须是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财产。

2、被查封的财产在有关部门办理了权属或其他登记事项的或被有关单位、人员合法持有的,需要其他单位、人员协助实施查封。

3、对于无需其他单位、人员协助,公安机关能够独立实施的查封,直接使用《查封/解除查封清单》即可,无需制作此文书。

海关协助查询通知书 - 法律文书

海关协助查询通知书 - 法律文书

海关协助查询通知书-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协助查询通知书
(正本)
关稽协()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兹有我关等同志前往你单位查询
的存款账户的下列事项:
海关联系人:联系电话:
请予协助。

(海关印章)
年月日
此件交协助查询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协助查询通知书
(回执)
海关:
你关号协助查询通知书收悉。

现将有关情况提供如下:(可另附材料)
协助查询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协助查询单位印章)
年月日
此件由协助查询单位填写后退交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协助查询通知书
(副本)
关稽协()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兹有我关等同志前往你单位查询
的存款账户的下列事项:
海关联系人:联系电话:
请予协助。

(海关印章)
年月日
此件由海关留存。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回执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回执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回执
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悉。


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银行存款情况提供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银_______
__________
(公章
第四联退回后附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制作说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人民检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八条以及银[1993]35号文件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件过程中,需要查询与案件有关的单位的存款,依法向银行发查询通知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联送达银
行,第四联由送达单位填写,加盖公章退回后附卷。

公安机关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模板

公安机关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模板
﹡﹡﹡公 安 局
(存 根)
×公( )查财字〔 〕 号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男/女
出生日期
查询内容
协助查询单位
批 准 人
批准时间
办 案 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
填 发 人
﹡﹡﹡公 安 局
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
×公( )查财字〔 〕 号:因侦查犯罪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我局派员前往你处查询犯罪嫌疑人(性别,出生日期)的财产,请予协助!
财产种类:
查询线索:
公安局(印)
年 月日
此联交协助查询单位
﹡﹡﹡公 安 局
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
(回 执)
×公( )查财字〔 〕 号
公安局:
根据你局通知,现将犯罪嫌疑人财产的情况提供如下:
协助查询单位(印)
年 月 日
此联由协助查询单位填写退通知机关附卷

【推荐】协助查询证券账户通知书word版本 (13页)

【推荐】协助查询证券账户通知书word版本 (1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协助查询证券账户通知书篇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201X年)-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201X年)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协助执法业务,明确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防范法律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1.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法协助执法机关办理证券的查询、冻结、过户(即扣划,下同),适用本指南的规定。

本公司其他业务规范性文件对协助执法业务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指南所称执法机关,是指依法具有查询、冻结、过户证券权限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

本指南所称证券,是指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内记载的由本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A股、B股、债券、基金份额等证券品种,按其股份性质分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 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办理查询、冻结、过户时,应当依法出示执行公务证或工作证,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执法机关要求协助的事项应当具体、明确,协助执行通知书中要求协助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指南相关条文的要求。

协助执行通知书格式范本详见附件一。

1.4 执法机关要求本公司协助办理查询、冻结、过户的,应当由执法人员将法律文书直接送达至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邮寄、传真等方式的送达。

第二章查询2.1 本公司提供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记载的以下信息的查询:(1)证券账户开户信息;(2)证券持有情况;(3)证券持有历史变更情况(不含成交价格);(4)证券质押、冻结和轮候冻结情况;(5)其他可以提供的信息。

2.2 执法机关办理查询,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执法人员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原件及复印件;(2)符合规范要求的协助查询通知书,文书应列明以下内容:① 查询对象的姓名或名称;② 查询对象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社团法人注册登记证书等)号码;③ 查询对象的证券账户号码;④具体查询事项;⑤ 执法机关联系人姓名及电话;(3)查询对象在20人/户(含)以上的,应同时提交含查询对象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证券账户号码的Excel格式电子文档。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检协查[ ] 号
________银行________:
兹因__________________,需向你们查询______单位的银行存款,特派我院__________同志前往你处,请予协助查询为盼。

年月日
(院印)
附:可提供当事人银行存款线索:
存款单位名称
帐号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
第三联送达银行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八条以及银发[1993]356号文件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查询与案件有关的单位的存款,依法向银行发出查询通知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银行,第四联由送达单位填写,加盖公章退回后附卷。

国家外汇管理局________协助调查账户通知书(外汇检查行政执法文书)——(涉外事务,通知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________协助调查账户通知书(外汇检查行政执法文书)——(涉外事务,通知书)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国家外汇管理局________协助调查账户通知书
________(协助调查单位名称):
兹因外汇检查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特派我局外汇检查人员________(外汇检查人员姓名)前往你单位查询________(被查询人名称或姓名)的账户收支等情况,请予协助!
国家外汇管理局_____________
(盖章)
年月日
(第一联:此联为协助查询单位保留)
国家外汇管理局________协助调查账户通知书
编号:
(与协助调查账户通知书编号一致)
(第二联:此联由协助查询单位填写后,退通知机关保留。


来源:/ws/detail14152.html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及回执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及回执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人民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执……号××××(写明金融机构名称):兹因须向你单位查询×××(证件种类、号码:……)的存款,特派我院×××、×××前往你处,请予协助查询为盼。

××××年××月××日(院印)联系人:×××联系电话:……本院地址:……邮编:……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回执)××××人民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回执)××××法院:你院(××××)……号查询通知书收悉。

现将×××(证件种类、号码:……)的存款情况提供如下:……××××年××月××日(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说明】1.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查询存款时用。

2. 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的,可以通过网络实施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等措施。

人民法院实施网络执行查控措施,应当事前统一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有权通过网络采取执行查控措施的特定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

办理具体业务时,不再另行向相应金融机构提供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

人民法院办理网络执行查控业务的特定执行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人员变更信息及相关公务证件。

“协助查询”操作流程及要点

“协助查询”操作流程及要点

有权机关需有查询权限
要点2
查询内容符合法律或行政法规 的规定
要点3
金融机构严格按照通知书要求查 询,不得损害存款人的利益
注:《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银发 [2002]1号)第五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 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O
N
E
2
操作流程及要点
02 协助查询的操作流程
有权机关若要求提供电子版流水 等核心系统导出的电子版资料的, 应经行内审批同意后,解密后发 送其指定邮箱(该邮箱需在查询 通知书中明确)
注:后期有权机关如果带着自行打印的 某笔流水要求加盖业务公章的,应要求 有权机关重新发起该笔流水的查询。
02 步骤6-档案留存
网点档 案留存
1. 执法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 2.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3. 特殊事项审批表复印件; 4. 《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表》复印件;
审查
步骤2
审批:
营业经理审查资料 完整、无误后,根 据行内特殊事项审 批流程完成审批。
查询:
根据执法部门提供 的资料、账户信息, 在核心系统中查询 指定的账户信息。 要求提供会计凭证、 账簿、对账单等的, 应按照要求提供。
步骤5
回执
存档:
营业经理当日将受 理的协助查询的相 关资料(包括但不 限于有权机关执法 人员证件、执法通 知书和相关法律文 书、查询结果等) 原件报综合管理部 保管。
02 协助查询的操作流程-步骤4
根据提供的资
《金融机构协助查
料,在核心系
询、冻结、扣划工
统中查询指定
作管理规定》第十
账户的信息。
查询
A

人民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精选3篇

人民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精选3篇

人民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检协查[****]号******银行:******存款单位名称帐号********其他********开头“******银行******,特派我院********前往你处*******可供应当事人银行存款线索,请予帮助查询为盼。

***年***月***日(院印)附:*******兹因********,需向你们查询*******单位的银行存款人民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第二篇标题:人民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合同摘要:本协议旨在规定人民法院协助查询存款的相关事宜。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甲方作为存款人,向乙方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授权其查询存款。

甲乙双方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正文:一、甲方提出查询存款申请的必备条件:1. 甲方需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甲方需提供具体的查询事由和查询存款的金额范围。

3. 甲方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存款收据等。

二、乙方人民法院的义务:1.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查询存款申请后,应及时受理并尽快进行核实。

2. 乙方有权调取甲方的存款信息,并进行实质性的查询工作。

3. 乙方应保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查询存款的具体情况,严禁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甲方的责任:1. 甲方需提供准确、详尽的个人信息和查询事由,确保查询存款的目的合法、合理。

2.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查询工作,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并按时提供相关协助。

四、免责条款:1. 乙方对于查询存款的结果提供的准确性不作担保,也不对查询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2. 根据法律规定,当查询存款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时,乙方有权拒绝受理。

3. 如果甲方因为自身原因导致查询存款失败或者产生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查询存款事宜完结。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司法行政,公安侦查取证文书)

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司法行政,公安侦查取证文书)
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
____公安局
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
(存根)
__公(_)查财字〔_〕__号
案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案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男/女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协助冻结单位______________
冻结/解除冻结
此联交协助单位
____公安局
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
(回执)
__公(_)查财字〔_〕__号
____公安局:
根据你局通知,犯罪嫌疑人____财产的情况提供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数额__________________
冻结/解除冻结
时间_______________பைடு நூலகம்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办案人__________________
办案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公安局
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
__公(_)查财字〔_〕__号
____: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协助查询、冻结、解冻扣划单位存款通知书文书》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协助查询、冻结、解冻扣划单位存款通知书文书》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协助查询、冻结、解冻扣划单位存款通知书文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布日期】1994.05.20
•【文号】高检发贪检字[1994]41号
•【施行日期】1994.05.20
•【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检察机关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
《协助查询、冻结、解冻扣划单位存款通知书文书》的
通知
(高检发贪检字[1994]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我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签发的银发[1993]356号《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下发实行后,一些检察机关对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存款使用的文书规格提出意见。

为便于检察工作的开展、法律文书的规范化,经我院研究并商得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决定对该文书进行修改,具体要求如下:
1、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存款通知书中的内容仍以银发[1993]356号文规定的内容为准,不得随意改变。

2、通知书的尺寸规格以1993年实行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法律文书中“查询个人储蓄存款通知书”的尺寸规格为准。

特此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
1994年5月20日。

协助查询股权、其他投资权益通知书

协助查询股权、其他投资权益通知书

协助查询股权、其他投资权益通知书××××人民法院协助查询通知书(××××)……执……号××××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根据执行案件需要,现向你局查询被执行人×××(证件种类、号码:……)持有公司等市场主体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或者……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请予协助查询为盼。

××××年××月××日(院印)经办人:×××联系电话:……28-2. 协助查询股权、其他投资权益通知书(回执)××××人民法院协助查询通知书(回执)××××人民法院:你院(××××)……号协助查询通知书收悉。

经查询,被执行人×××(证件种类、号码:……)持有公司等市场主体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等情况如下:……××××年××月××日(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说明】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制定,供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股权、其他投资权益及信息时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2014年10月1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中央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的修改决定,以及国务院印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加强信息合作、规范人民法院执行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执行等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合作1. 各级人民法院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网络专线、电子政务平台等媒介,将双方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网络化执行与协助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协助查询通知书【篇一: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xxxx(审计机关全称)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审**查〔20**〕**号签发人::我署(厅、局、办)在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根据相关证据,发现****(单位)以个人名义在你****存储公款。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由我署(厅、局、办)(或者委托****)对该存款进行查询,请予协助、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附:存款人姓名:开户金融机构名称:账号或者存款人身份证件号码:查询内容:查询人:(审计机关印章)****年**月**日【篇二: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垦利县审计局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垦审查〔2011〕号签发人::我局在对胜坨镇政府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垦利县胜坨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在你信用社设有基本账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由我局对该账户进行查询,请予协助、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附:账户名称:垦利县胜坨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金融机构名称:胜坨信用社账号:20100015469查询内容:支票号10486395、10486396、10486385、05696411、05018896、05018739、10565350资金去向查询人:宋纪祥尚华娟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垦审查〔2011〕号签发人::我局在对胜坨镇政府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垦利县胜坨镇利民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在你信用社设有账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由我局对该账户进行查询,请予协助、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附:账户名称:垦利县胜坨镇利民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金融机构名称:胜坨信用社账号:20100065195查询内容:支票号04971127资金去向查询人:宋纪祥尚华娟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垦审查〔2011〕号签发人::我局在对胜坨镇政府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垦利县利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你信用社设有账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由我局对该账户进行查询,请予协助、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附:账户名称:垦利县利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户金融机构名称:胜坨信用社账号:查询内容:支票号04927914、04927913、04927885、04927883、04927880、04927879、23815816资金去向查询人:宋纪祥尚华娟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垦审查〔2011〕号签发人::我局在对胜坨镇政府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东营市胜景林业有限公司在你信用社设有账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由我局对该账户进行查询,请予协助、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附:账户名称:东营市胜景林业有限公司开户金融机构名称:胜坨信用社账号:查询内容:2009-2010年账户收支明细查询人:宋纪祥尚华娟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篇三:金融机构协助查询】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五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做好协助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其营业机构确定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接待要求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的有权机关,及时处理协助事宜,并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第八条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第九条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第十条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三)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在协助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一)“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需被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二)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三)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

如发现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文书。

有权机关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的登记制度。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

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签字。

金融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表,并严格保守有关国家秘密。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涉及内控制度中的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时,应当严格按内控制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拖延推诿。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对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完备的,应当认真协助办理。

在接到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后,不得再扣划应当协助执行的款项用于收贷收息,不得向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查询存款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予以保密的,金融机构应当保守秘密。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冻结、扣划存款手续后,根据业务需要可以通知存款单位或个人。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的资料应限于存款资料,包括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资料。

对上述资料,金融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权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不得带走原件。

金融机构协助复制存款资料等支付了成本费用的,可以按相关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五条有权机关在查询单位存款情况时,只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账户管理档案积极协助查询,没有所查询的账户的,应如实告知有权机关。

第十六条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

有权机关应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措施。

第十七条有权机关要求对已被冻结的存款再行冻结的,金融机构不予办理并应当说明情况。

第十八条在冻结期限内,只有在原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作出解冻决定并出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才能对已经冻结的存款予以解冻。

被冻结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对冻结提出异议的,金融机构应告知其与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联系,在存款冻结期限内金融机构不得自行解冻。

第十九条有权机关在冻结、解冻工作中发生错误,其上级机关直接作出变更决定或裁定的,金融机构接到变更决定书或裁定书后,应当予以办理。

第二十条金融机构协助扣划时,应当将扣划的存款直接划入有权机关指定的账户。

有权机关要求提取现金的,金融机构不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与解除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均应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送达,金融机构不接受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代为送达的上述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同一笔存款采取冻结或扣划措施时,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最先送达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的具体措施有争议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争议机关协商后的意见办理。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附表: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个人存款的执法机关一览表注:本表所列机关是《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发布之日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具有查询、冻结或者扣划存款权力的机关。

规定发布实施之后,法律、行政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