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至2016年3月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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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脱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问题研究

精准脱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问题研究

ACCOUNTING LEARNING121精准脱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问题研究李奉桐 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摘要:精准脱贫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国家治理政策之一,而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作为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可或缺的监督力量,旨在保障精准脱贫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通过结合审计署近五年的审计结果公告现状,总结了近五年审计结果公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而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精准脱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审计公告引言党的十八大指出,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周年时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党的十九大明确将“精准脱贫”列为坚决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

近年来,我国始终致力于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相关工作,使得脱贫人口下降速度逐渐加快,现阶段已经取得了显著效果,对如期推动第一个百年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扶贫工作的难度也逐渐加大,为了进一步确保脱贫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财政资金配置情况,更需要建立科学且完善的精准帮扶机制。

基于此,本文通过2016—2020年度审计署发布的审计公告,对精准脱贫政策贯彻落实审计所指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并依据审计公告反映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精准脱贫政策跟踪审计现状精准扶贫是我国治理贫困、解决人民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

精准脱贫政策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我国各级审计机关对精准扶贫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评价和鉴证,实施精准脱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随着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不断发展,从2013年的19个重点县①到2019年的179个贫困县②(含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审计客体的数量不断增加,而审计重点则从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逐渐发展为精准扶贫政策贯彻落实的跟踪审计。

通过查阅2016年第一季度的审计公告到2020年第三季度审计署公布的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共计19份审计结果公告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③。

经过统计整理主要分为扶贫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以及项目建设三个方面。

扶贫审计报告

扶贫审计报告

扶贫审计报告扶贫审计报告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了一系列扶贫政策和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本次审计针对某地区的扶贫项目进行了全面审计。

二、审计对象本次审计对象为某地区的扶贫项目,主要包括贫困家庭教育扶贫、农村产业扶贫等。

三、审计目的1. 对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2. 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3. 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为扶贫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

四、审计结果1. 贫困家庭教育扶贫项目通过对教育扶贫项目的调研和验收,发现项目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通过设置资助对象、提供助学金、改善教育设施等方式,解决了一部分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上学质量差的问题。

在资金使用方面,项目执行合规,资金使用明细清晰。

2. 农村产业扶贫项目农村产业扶贫项目主要通过培训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发展当地的农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等产业。

经过审计发现,该项目在技术培训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许多贫困户开始从事农畜产品加工、旅游接待等行业,增加了收入来源。

然而,在资金使用方面,少数项目出现了资金挪用、违规使用的问题,为此建议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审查。

3. 扶贫劳务项目扶贫劳务项目主要通过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其收入来源。

审计发现,该项目在劳务组织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贫困劳动力的收入得到了提高。

然而,在项目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劳动力工资发放不及时、劳动力工资不达标等。

因此,建议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确保劳动力的权益得到保护。

五、风险提示通过对扶贫项目的审计,本次审计发现了一些风险问题。

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风险、项目实施风险、监管不到位等。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建议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

六、改进建议基于以上审计结果,提出以下改进建议:1.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2.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3. 加强对劳务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劳动力的权益;4. 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减少项目实施中的风险。

精准扶贫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精准扶贫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精准扶贫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精准扶贫是中国政府提出的重大政策,目的是要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消除绝对贫困。

精准扶贫的核心是要实现定向扶贫,即确保扶贫政策能够精确地针对贫困人口,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精准扶贫审计作为财务审计的一种手段,用于评估扶贫项目的执行情况,保障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

在实施过程中,精准扶贫审计也面临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精准扶贫审计存在着数据不准确的问题。

由于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相对较差,信息不畅通,贫困人口的个人信息采集工作存在困难。

这就容易导致扶贫项目的数据不准确,审计结果会偏离实际情况。

对于贫困地区的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准确记录贫困人口的信息,提高审计的准确性。

精准扶贫审计在项目评估方面存在盲目性。

由于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需要时间的累积,一些长期性项目并不能在短时间内达到预期的效果。

审计往往只对当前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忽略了长期效果的考量,这会让一些项目在初期评估时表现不佳,降低了扶贫政策的可持续性。

需要在审计过程中加入长期效果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为政策的优化提供依据。

精准扶贫审计对项目影响的评估较为狭窄。

精准扶贫政策旨在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增收致富。

审计过程中往往只关注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忽略了项目对贫困人口的实际帮助程度。

需要在审计过程中加入社会经济影响的评估,全面了解扶贫项目给贫困人口带来的实际效益。

精准扶贫审计面临的难题是追责不力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存在违背扶贫政策行为的情况,但审计机关对这些行为的监督和追责力度有限,导致一些扶贫资金被滥用或挪用。

需要加强审计机关对违规行为的监督和严肃追责,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如下对策:1.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完善贫困地区的信息系统,提高数据采集的准确性。

引入新技术,例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提高数据的整合和利用效率。

2. 引入长期效果的评估指标。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摘要】“精准扶贫”是我国减贫工作的重要战略。

本文通过对“精准扶贫”政策目标及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指出了专项资金使用存在的审计问题,并提出了加强资金监管措施和完善审计制度的对策建议。

文章强调了“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并呼吁推进扶贫工作取得更好效果。

加强资金监管和完善审计制度将有效地保障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从而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只有不断优化审计制度和加强监管措施,才能确保“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地落实,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关键词】“精准扶贫”政策、专项资金、审计问题、对策、监管措施、审计制度、重要性、效果、扶贫工作、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结论。

1. 引言1.1 背景介绍“精准扶贫”是中国国家战略,旨在帮助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自2015年提出以来,“精准扶贫”政策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认可。

为了更好地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扶贫工作,涵盖了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

随着扶贫资金规模的逐渐增加,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审计问题尤为突出。

审计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着扶贫工作的效果,还可能导致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针对“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需要加强监管措施,完善审计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推动扶贫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2. 正文2.1 “精准扶贫”政策目标及实施情况“精准扶贫”政策旨在通过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精准制定帮扶措施、精准施策扶持,实现扶贫对象脱贫致富。

该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截至目前,“精准扶贫”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不懈努力,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总数连续几年减少,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实施精准帮扶政策,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教育和医疗条件,提高了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实施“精准扶贫”政策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第31号——2015年9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第31号——2015年9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第31号——2015年9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第31号【发布部门】审计署【发布日期】2015.11.06【实施日期】2015.11.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第31号 2015年11月6日)2015年9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2015年9月,审计署组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和29个中央部门、7个中央企业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这些地区和单位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以及保障性住房、扶贫及社会保障、环境和生态保护、涉农及就业服务等民生领域项目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抽查了758个单位、595个项目,涉及项目资金1011.7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有关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通过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业、精准扶贫等民生政策的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

如四川省加快实施大小凉山彝区扶贫工程,开展了彝家新寨建设、生态移民搬迁、乡村道路通畅与大交通工程等项目建设,新建成通乡油路完成年度计划的112%,通村公路完成年度计划的174%,加快推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群众脱贫;吉林省长春市采取提高财政补贴标准、享受划拨土地及税费减免、市政服务优惠价格等措施,大力推动了长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以来,将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床位补贴标准提高1.25倍,运营补贴最高提高1倍,吸引新增民办养老机构80家,新增民办养老床位8835张。

审计也发现,一些财政资金未及时支出,部门和地区还存在贯彻落实民生领域政策措施不到位,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有关制度障碍亟需切实破除。

一、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方面。

抽查农林水、扶贫、社会保障与就业、城乡社区事务、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476.78亿元财政存量资金发现,22个省的33个项目141.76亿元资金由于制度规定制约、预算与项目实施不协调、项目审批时间长、已完成项目资金未及时统筹等,未得到有效利用。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9号——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9号——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9号——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9号【发布部门】审计署【发布日期】2016.06.29【实施日期】2016.06.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9号)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2016年6月29日公告)为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2015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以下统称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了安居工程项目1.48万个,并对18.7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安居工程实施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根据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数据,2015年,全国各级财政共筹集安居工程资金6633.2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2544.83亿元),项目单位等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社会融资方式筹集安居工程资金13 725.35亿元。

审计核查表明,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分别开工184.92万套、612.28万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基本建成715.89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开工440.1万户,分别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108.93%、104.96%、146.71%和101.87%。

从审计情况看,2015年,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2015年,各地采取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创新投融资方式、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等措施,保障性住房配置效率不断提高。

精准扶贫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精准扶贫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精准扶贫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作者:刘婧来源:《山西农经》 2020年第16期DOI:10.16675/14-1065/f.2020.16.059刘婧(华东交通大学江西南昌 330013)摘要:目前,我国精准扶贫工作已经进入了决胜阶段,扶贫项目审计尤为重要。

要发现精准扶贫审计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准确分析,为我国精准扶贫项目审计提供参考,为精准扶贫工作保驾护航。

研究了精准扶贫审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从而完善扶贫审计工作。

关键词:精准扶贫;审计;对策文章编号:1004-7026(2020)16-0111-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239.4;F323.8 文献标志码:A2013年,我国提出了精准扶贫的发展战略。

为了实现精准扶贫,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政策。

我国处于精准扶贫初期阶段,精准扶贫审计也处于探索阶段。

对精准扶贫项目进行审计,发现其中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才能使精准扶贫取得成功。

1 精准扶贫审计中存在的问题1.1 精准扶贫审计多为事后审计精准扶贫审计大多数都是事后审计,忽略了事前与事中监督。

目前,大多数精准扶贫审计还处于发展阶段,大部分审计工作是在项目完成后开展的,缺乏事前和事中监督。

精准扶贫项目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大部分是事前规划或者事中监督不到位导致的[1]。

1.2 审计过程缺乏专业人才以及独立性大多数扶贫审计采用“就地审计”的方法,即由本省或者本市的审计机构对扶贫项目实施审计。

最大的问题在于当地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会直接或者间接介入审计工作,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

为了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审计人员很难在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忽视了不合理的地方。

精准扶贫项目审计属于一个新领域,很多审计人员从未参与过相关工作,项目审计的指标等方面可能存在不足。

精准扶贫项目立项到验收要耗费很长时间,涉及的知识很广,例如工程建设等知识。

精准扶贫项目审计不同于财务审计,其审计范围没有局限于财务方面。

专业人才缺乏,影响了审计的合理性,进而影响审计结果的准确性[2]。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第23号——2015年5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第23号——2015年5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第23号——2015年5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第23号【发布部门】审计署【发布日期】2015.06.28【实施日期】2015.06.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第23号2015年6月28日)2015年5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审计署继续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从审计情况看,有关地方能够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有关政策措施落实。

北京市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抓手,营造创新创业服务生态圈、搭建“众创空间”、优化投资机制、推进人才特区建设、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天津市滨海新区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先手棋”,将多个部门分别审批变为“一颗印章管审批”,大力推进简政放权。

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地方还存在部分建设项目推进缓慢、财政资金申报使用不规范、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一、24个建设项目推进缓慢(一)黑龙江省水利厅未及时会签文件,3个水利项目仍未开工。

2014年7月22日和29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先后下达黑龙江省2014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财政专项资金1.27亿元,要求尽快分解下达、开工建设。

省水利厅8月13日将投资计划分解至11个项目后,省发展改革委2日内据此起草分解投资计划的请示送水利厅会签。

但水利厅至9月16日才会签完毕报省政府批准。

至10月14日投资计划正式下达时,水利项目施工黄金时段已错过,11个项目当年未能开工。

至2015年5月13日,其中3个项目仍未开工(计划投资1.1亿元)。

(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所属水务局未及时上报项目建议计划,导致全省17个水土保持项目未能及时开工。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
“精准扶贫”是中国政府扶贫工作的重要战略,致力于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问题也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

在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以下几个问题:资金使用效益低下、资金流向不明、资金监管不到位、违规操作现象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对策。

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

对于精准扶贫资金的使用,应与相关政策要求相对照,确保资金流向符合扶贫工作的目标。

审计机构可以通过追踪资金流向、调查项目进展情况等方式,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具有较高的效益。

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管。

审计机构应加强对扶贫资金流向的审计监督,对有疑点或异常的资金流向进行深入调查,查明是否存在贪污、挪用等问题。

应建立起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扶贫项目的跟踪审计,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扶贫工作的要求。

加强对资金监管的审计。

对于资金监管方面的问题,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相关政府部门的审计监督,对资金监管的制度建设、操作流程等进行审计。

通过审计工作,加强政府部门对资金监管的重视程度,强化监管责任,提高资金监管的效果。

加强对违规操作的审计。

在实际的扶贫工作中,可能存在一些违规操作,如虚报扶贫对象、违规发放资金等。

针对这些问题,审计机构应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审计,查找存在的违规操作,严肃追究责任。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通过严格的审计,才能确保扶贫资金的正确使用,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益。

我们应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审计监督,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符合扶贫工作的要求,从而更好地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精准扶贫是我国扶贫工作的重要战略,专项资金的使用审计是确保扶贫工作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

在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审计主体不统一、审计方法不完善、审计结果不及时等。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进行改进。

一、强化审计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应建立健全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审计工作的统一协调进行。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及时解决审计中的问题和难点。

二、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能。

可以采取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实现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全面监测和实时动态管理。

还应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估,通过定量化评价和绩效考核来评估扶贫项目的质量和效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扶贫效果的实现。

三、完善审计结果的反馈机制,及时纠正问题。

审计结果应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

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和核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可以建立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互,提高审计结果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公开。

要求被审计单位依法依规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和信息公告,便于社会各界对扶贫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

要加强对扶贫审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培养一支懂扶贫、会审计的专业人才队伍,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要做好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审计主体责任,创新审计方法,完善审计结果的反馈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公开,以及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

只有通过不断改进和提高,才能更好地保障扶贫工作的有效实施,推动精准扶贫取得更好的成效。

精准扶贫审计

精准扶贫审计

龙源期刊网 精准扶贫审计作者:来源:《现代审计与经济》2017年第05期西安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力量,对全市7个涉贫区县开展精准扶贫交叉审计。

本次审计坚持问题导向,遵循“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审计原则,全力助推问题整改。

审计期间,审计组针对长安区扶贫项目在区级部门和街办分布广、部分项目无法实施、扶贫项目进度缓慢、资金闲置时间久等问题,先后两次约谈分管副区长和项目主管部门领导,通报审计动态、下达审计整改通知书,督促区政府全面摸清扶贫资金底子,整合闲置资金。

长安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街办,对扶贫资金和项目认真进行梳理,共清理出十多年来滞留、闲置在各个部门和街办的扶贫专项资金8890.98万元,待整合扶贫项目后重新分配,区财政累计拨出移民搬迁、以工代赈、道路硬化等19个扶贫项目资金4722.71万元。

近期,城固县审计局对2013年至2016年部分扶贫项目进行了审计。

审计过程重点突出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精准”,按照扶贫政策措施,核实落实情况;二是“安全”,以扶贫资金运用为主线,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是“绩效”,依据精准扶贫目标实现和扶贫项目建设进度,评价效益情况。

审计涉及20个镇办、部门及有关企业、合作社,审计组共入村299个,入户5210户,审计财政资金总额7869.3万元,审计调查扶贫项目465个。

通过审计,发现存在较大问题需进行整改落实的项目241个,可直接出具审计结果的项目224个。

为了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该局围绕强化扶贫工作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扶贫领域龙头企业及合作社立项审批流程、强化镇办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扶贫项目管理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常态化动态化整改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整改5个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目前,该县扶贫办和有关镇办部门已采纳审计建议,正在积极整改中。

5月中旬以来,大荔县审计局对该县2015至2016年度扶贫项目实施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组创新审计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与扶贫办、交通管理大队、房管局等部门对接,通过实地走访、限时报送等方式,采集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车辆注册信息、房产登记信息、贫困大学生资助等相关数据,利用计算机对数据进行整理转换,统一了数据格式。

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部分地区存在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 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导致资金使用效 益不高。
部分地区存在扶贫项目未按时开工或完工 的问题,影响了政策落实的进度和质量。
部分地区存在贫困人口参与度不高 、受益不充分的问题,需要进一步 优化政策措施。
建议与改进措施
01
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和管理, 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性。
审计发现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益不高 等问题。
审计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部门提出加强资金 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建议。
案例三:某精准扶贫项目效益评估案例
审计背景
为评估精准扶贫项目的实际效益,对某精准扶贫项目进行效益评估。
审计内容
审计内容包括项目效益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效益评估实地调查等方面。
精准扶贫政策的意义
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对于解决中国 的贫困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该政策 提高了貧扶工作的精準度和有效性 ,使貧扶资源能够更好地覆盖到贫 困人口。
VS
此外,精准扶貧政策还有助于缩小 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 通过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并采取有针 对性的扶貧措施,可以避免传统扶 貧政策中出现的漏扶和扶富不扶穷 等问题。
对审计团队进行政策解读、审计技 巧和方法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审计 质量和效率。
现场审计实施
收集资料
现场调查
向被审计单位收集与政策落实相关的资料, 包括政策文件、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情况等 。
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政策 落实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分析性复核
沟通与协调
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深入分析,比较 政策目标与实际效果之间的差异,评估政策 落实的质量和效果。
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就审计 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改进建 议。

审计结果公示公告

审计结果公示公告

审计结果公示公告尊敬的广大公众:为了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监督,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将本次审计的结果予以公示公告。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本次审计涵盖了具体审计范围,包括列举具体的单位、项目或领域。

审计工作自开始时间启动,至结束时间完成,历经了详细的审计过程和步骤。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重点关注了以下方面:1、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了各项收入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入账,有无隐瞒、截留、挪用或设置账外账等问题。

2、支出的合规性和合理性检查了各项支出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预算安排,有无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3、资产管理情况核实了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是否规范,有无账实不符、资产流失等情况。

(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评估了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包括:1、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查了财务审批流程、会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是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2、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检查了各项业务活动的操作流程、授权审批、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合理,能否有效防范风险。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关注了被审计单位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的情况,如:1、扶贫政策落实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是否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2、环保政策执行核实环保资金投入、污染治理项目推进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一)财务方面1、部分收入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具体金额,影响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存在违规支出的情况,如列举违规支出的具体事项和金额,违反了相关财务规定。

3、资产管理存在漏洞,具体描述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如资产登记不全、处置不当等。

(二)内部控制方面1、财务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情况。

2、业务流程中的风险防控措施不足,导致举例说明风险发生的情况。

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案例回顾

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案例回顾

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案例回顾■苗连琦胡亚敏袁少茹一、 引言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 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理 念。

此后,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厅对“精准扶贫”进行了顶层设计,制定了详细的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

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冲刺期,审计机关如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力服务“精准扶贫”工作,从而推 动“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达到促进“精准滴灌”而不是“大水 漫灌”、“真扶贫,扶真贫”的要 求,是当前需要学术界和实务界考虑 的焦点问题。

本文选取某革命老区J省T贫困县 为案例,探讨分析该县精准扶贫政策 执行过程中,某一个时期跟踪审计的 经验启示与不足。

二、 案例选择本文选择的案例是某革命老区J省 T贫困县。

T县2013年末共有25个贫 困村,中央精准扶贫政策颁布以来,该县严格执行此政策,截止到2018年 末,25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具体脱贫 过程如表1所示。

案例分析观察的时期 确定在2014-2015年。

选取J省T县进行案例分析原因有 二:一是T县所在的革命老区是中国 最早的红色老区,地处山区,历史上 当地经济长期落后且以农业为主,属 于J省的特困片区;二是如前所述,T 县执行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效果明显,提前两年完成脱贫任务,其经验、启 示和教训值得推广借鉴。

三、案例分析(一) 扶贫政策跟踪审计情况——以T县为例1.T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非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2014年至2015年,T县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65.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23.66万元,省财政资金2477.4万元,市财政资金303.95万元,县财政资金160.79万元。

截至2016年8月25日,结转结余1363.18万元。

其中,2014年已实施项目结余59.47万元,未实施结余102.50万元,已实施未完工结余6万元,已完工未验收结余278.20万元,已验收未报账结余10万元;2015年已实施项目结余29.51万元,未实施结余94.70万元,已实施未完工结余424.75万元,已实施未验收结余80万元,已完工未验收结余199万元,已验收未报账结余79.05万元。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摘要】“精准扶贫”是当前国家的重要政策,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严重影响着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本文首先介绍了“精准扶贫”政策背景和审计问题的重要意义。

然后分析了导致审计问题的原因,包括监管不严、流程不透明等方面。

在对策部分,提出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流程透明度和建立考核评估机制等三项对策。

这些对策有助于解决审计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在结论部分总结了本文内容并展望未来,希望通过加强审计和监管措施,能够更好地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帮助更多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关键词】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意义、资金使用监管、流程透明度、考核评估机制、回顾、展望未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贫困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挑战之一。

为了有效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政策,其中“精准扶贫”政策备受关注。

"精准扶贫"政策旨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精准施策扶贫,以确保扶贫工作更加精准、有效。

为了保障“精准扶贫”政策的顺利实施,政府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扶贫项目的资助和支持。

在“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审计问题频发,给扶贫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审计问题严重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甚至出现了部分资金被挪用、浪费等情况。

对“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对于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1.2 问题意义精准扶贫在扶贫工作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增加,审计问题也日益突出。

专项资金使用审计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扶贫项目的质量和效果,甚至可能导致资金的浪费和挥霍。

加强对“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管,解决审计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长远意义。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的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的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

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的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一、确定工作目标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扶贫领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等问题,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体制机制性问题的审计力度。

二、确定审计目标(一)摸清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底数及构成和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

(二)重点审计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对部门和单位在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计。

(四)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安排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专注审计内容和重点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项目为载体,以政策落实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审计扶贫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补助项目、申请程序、资金拨付、管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建设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一)审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识别”情况。

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重点需要审计核实“不该纳入的纳入和该纳入的未纳入”的情况,即:进入建档立卡户中的贫困人口是否符合国家贫困人口标准,是否存在贫困人口应纳入而未纳入的情况。

1.审计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真实。

通过对公安、交警、房管、工商等部门的数据筛选比对,看有无将非农村户籍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农村运输大户、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公司或经营商铺、在县区购买商品房、购买消费性小轿车等纳入贫困户。

对经审计核实的非贫困人口享受了建挡立卡贫困人口优惠政策,如享受优惠利率贷款或贴息、享受雨露计划扶持等要予以追回财政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审计是否存在贫困人口应纳入而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重点审计是否存在应纳入贫困人口的农村低保人员、五保户(尤其是农村低保对象中的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特困人口或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未纳入建档立卡户的情况。

审计署公告2016年第28号——2016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

审计署公告2016年第28号——2016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

审计署公告2016年第28号——2016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审计署公告2016年第28号【发布部门】审计署【发布日期】2016.08.03【实施日期】2016.08.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审计署公告(2016年第28号 2016年8月3日)2016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2016年第二季度,审计署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落实,审计了1077个单位1633个项目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扶贫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营改增”试点推进等情况,涉及中央资金2036.54亿元,并关注了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4月和5月审计发现涉及44.52亿元财政资金的182个问题,审计部门已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整改建议函。

截至二季度末,有关单位已整改其中涉及15.47亿元财政资金的72个问题。

对尚未整改到位和6月份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正在督促加快整改。

一、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部门和地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陆续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着力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

审计了解到的主要措施有:(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降低制度性成本。

工商总局着力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降低退出成本;天津、黑龙江和贵州3省市分别通过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促进科技产业化政策落地、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等方式优化服务,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部分企业税负下降明显。

(二)加强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民生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建设。

江西、甘肃、重庆、湖北、云南等省市积极贯彻落实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要求,加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福建省出台办法强化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吉林省积极推行实施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立低保核对信息平台,提高低保救助精准度。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4号——2016年第一季度829个单位1796个项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4号——2016年第一季度829个单位1796个项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4号——2016年第一季度829个单位1796个项目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结果【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4号【发布部门】审计署【发布日期】2016.05.17【实施日期】2016.05.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4号)2016年第一季度829个单位1796个项目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结果(2016年5月17日公告)在2016年第一季度的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中,审计署重点组织对829个单位、1796个项目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关注了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的看,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存量盘活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一些单位和项目还有部分财政资金长期趴在账上,未能发挥资金效益。

对1至2月份审计发现的影响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面的78个问题、156.03亿元资金,审计部门出具了整改建议函督促整改,截至一季度末,已整改74个问题、统筹盘活资金155.28亿元,尚未整改到位和3月份审计发现未及时统筹使用资金97.08亿元,审计部门正督促加快整改。

一、有关部门和地区采取的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主要措施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区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配置,盘活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改进专项资金管理。

主要是减少了专项资金种类,改进了专项资金拨付方式。

其中,北京市、吉林省分别将79项、159项对区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压缩为54项、70项;甘肃省整合各类财政扶贫资金408亿元,直接切块下达到县,由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扶贫工作实际需要安排使用。

(二)强化重点资金统筹。

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对科技、农业、节能环保等领域性质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统筹使用。

其中,科技部、农业部加大对本部门管理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统筹使用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湖南、黑龙江、山东、陕西、广西、内蒙古、重庆、贵州、青海等省区对65项中央和地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优化组合,统筹使用共计553.46亿元;云南省统筹使用环境保护领域5个专项资金3.12亿元。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近年来,“精准扶贫”成为我国减贫工作的重要战略,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为了保障“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必须加强资金审计工作。

在实践中,“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采取对策解决。

本文将从“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入手,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一、问题分析1.审计覆盖面不足在“精准扶贫”项目的资金审计中,有些地区由于审计经验不足或者人手不足,审计覆盖面不足。

导致部分项目未能接受到审计的监督和检查,容易出现资金浪费和滥用的情况。

2.审计结果反馈不及时有些地方审计机构在完成审计工作后,未能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审计结果,导致问题资金得不到及时整改和追究责任。

3.审计数据不真实一些地方在审计工作中存在数据造假等行为,夸大扶贫成效,掩盖问题,影响了资金的使用和扶贫项目的实际效果。

4.审计监督工作不力有些地方审计机构在扶贫项目中的监督工作不力,审计人员对扶贫项目的真实情况了解不够,监督不到位,容易造成扶贫项目的成效低下。

二、对策建议1.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为了提高“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应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审计业务水平高、政治素质过硬的审计人员队伍。

要求审计人员熟悉农村扶贫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注重扶贫项目的特殊性,提高审计人员的敏感度和深度,从而提高扶贫项目审计的覆盖面和质量。

2.加强审计监督力度要求审计部门对“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加强对扶贫项目的过程审计,推动扶贫项目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建立健全审计数据报送制度,确保审计结果能够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3.强化审计结果公开对于“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应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通过网络、报刊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审计报告,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舆论监督的合力,推动扶贫项目的规范运行。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29号——2016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29号——2016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29号——2016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29号【发布部门】审计署【发布日期】2016.11.25【实施日期】2016.11.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29号)2016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2016年11月25日)2016年第三季度,审计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落实,审计了886个单位1142个项目有关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扶贫任务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涉企收费清理、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抽查资金3423.58亿元,涉及中央财政资金1057.66亿元,并对上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上半年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今年上半年,审计署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共反映了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扶贫资金管理和重大项目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80个典型问题,涉及金额135.64亿元。

从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看,有关地区和部门高度重视,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与全面自查自纠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工作部署和统筹协调,狠抓整改,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至2016年10月底,已完成64个问题的整改,16个问题正在整改,整改金额130.79亿元(占96.42%),其中统筹盘活财政资金122.51亿元,加快安排使用1.25亿元,追回套取、截留的扶贫资金444.72万元,加快项目建设推动5.32亿元资金发挥效益;停止和取消收费项目12项(涉及金额1.64亿元)并清退违规收费243.21万元,取消考核、备案、资格认定事项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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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个村


40
个贫 困 户

现将 审 计
规定


20 1 6


月 至



济 南 市 审 计结果公 告 如 下
20 15
局 采取市 县 联 动 的 方 式对 济 南 市
20 1 6



基本 情 况




精 准 扶 贫 政 策 措 施 落 实情 20


年至
20 1 6
或 者 地 方 税 务 机调 整

关 在检 查 中 发 现 纳 税人有 未 按 规 定 汇 总 缴
20


年 至 20 6 年 月 精 准 扶 贫 政 策 措 施 落 实 情况 的 审 计结 果公 告


审 计 结果公告
根据


20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审 计 法 》 的 乡 镇


落实 责 任制
实现 了
( “
年全市 9


个 贫 困 村


管 理 中 存在 的 问 题



书记

全覆 盖 扶 贫 项



进 展较慢
截至

20 1 6




合 自 身 实 际情 况 建 立 扶 贫 信息 备 查 台 账
73
万亩
建 设 种植 大 棚

3 79
提 供 的 贫 困 人 口 等数字 与 有 关 资料 记 载 的



养 殖 牲 畜 2 万 余头







个贫 数据 不 相 符
7〇
困 村 建 设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设备
扶 贫 开 发 工 作 作 不 够精 准
20 1 6




济南市 各级党 委



三)
扶 贫 资金 管 理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府 相 继重新 组 建 了 扶贫 开 发 领 导 小 组办公 扶 贫 资 金 筹集 方 式单



社会 组 织 及
推动各 项 政 策措 施 落 实
年第



规定

纳 税 人有 下 列 情

山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印 花 税核 定 征 收 管 理

形之


主 管地 方 税 务机 关 可 以 实行 印 办 法


的 公告 》


山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公告

花税 核定 征 收 20


年第


规定
各 市 地方 税 务 局





济 南 市 投人
况 进行 了 跟踪 审 计
阴等

重点 审 计 了 商河




市 级 以 上 财 政 扶 贫 资 金

61 3 8
万元


个县



延伸 审 计 了


个 中
59 中央 资金来自46 2万元,
省 级资金
93 0 1
审计结果 公告 文件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公报
20 1 5

占 总资金的

72 %
二 是 扶 贫 开 发 信 息 系 统 运 行 不 畅

给精 准
年 至 20







济 南 市 共 实 识 别 工 作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各 级 扶贫 办 未 结

施产 业 扶 贫 项
中 药材 等


2 70


培 育 优 质 林果
证的 况

不 同行 业 合 同 的 签 订 儈 况 等进 行 统
测算



拒不 提 供 应 税 凭 证

或 不 如 实 计


提供 应税 凭 证 致 使计税 依据 明 显偏 低 的 税 负 水 平 在 规 定 的 比 例 范 围 内 确 定 本 市 三 采用 按 期 汇 总 缴 纳 办 法 的 未 不 同 应 税 项 目 的 核定 比 例




根据

山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发 布 二

印 花 税 核 定 征 收 计 税依 据 与 核 定
山 东 省 地 方税务 局 印 花 税核 定 征 收 管 理 比 例

办法
20 1 5
的 公告 》


山 东 省 地 方 税务 局 公 告 根 据

山 东 省 地 方税 务 局 关 于 发 布





按 地 方 税 务 机 关 规 定 的 期 限 报 送汇 总 缴纳 本次 以 公 告 形 式将 印 花税 核定征 收计
印 花税 情 况 报告

经 地 方 税 务 机 关 责 令 限 税 依据 和 核定 比 利进行 了 重 新发布


未做
期 报 告逾 期 仍 不 报告 的


未按 规 定建 立 印 花 税 应 税 凭 证 应 参 考 不 同 行业 纳 税 人 各 期 印 花税 的 纳 税 或未 如 实登记 和 完 整 保存 应税 凭 情 况

登记 簿



缴 纳 印 花税 占 主 营业 务 收入 比 例 情 评 估各 行业 印 花税纳 税状 况 及



结合 实 际制 企 业 参 与 热 情 不 足


多 数 县 区 未投 人 财 政
定了 脱贫 市

雨露计划

等 实施 方案

扶贫 资 金


部分 县 区 仍存 在财 政 扶 贫 资金



乡 镇 层层 签 订减贫 责 任 书
20 1 5

逐 级拨 付不 及 时 的 现 象




二)
精 准扶贫 政 策 制 定执行 中 存在
贫 困人
个贫 困 村 开 展 电商 扶 贫 的 问 题



审 计 评 价财 政 扶 贫 资 金 在贫 困 村 之 间



完 善 体 制 机制

全 力 推 进 精 准 员 之 间 分配 不 均 衡


部 分 贫 困 人 口 识别 工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公报

20 1 7
年第

期 审计 结 果公告 文 件


济 南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明 确 印 花税 核定 征 收 计 税 依据 与 核 定 比 例 的 公 告 》 解 读
印 花 税 核 定 征 收 认 定 条 件纳 印 花税 情 况 的
万元


20 1 7
年第



万元

市级 资 金
63 75
财 政 扶 贫 资行 业 部 门 和 社会 组 织 投 人 到 贫 困 村 的 扶 贫

金用 于投 资性 扶贫
5 000
万元
产 业 开 发 资 金 数 额 及所 实 施 扶 贫 项


的 具 体情 况


扶 贫 6 65 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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