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法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法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法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法务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升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公司法务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依法合规,防范化解风险。

第三条公司法务管理应贯彻政治性、先进性、时效性、全局性、稳定性原则。

第四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坚持保密原则,保护公司商业秘密,防范信息泄露。

第五条公司法务管理应推行责任倒查和过程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法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法务咨询渠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第七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化解风险。

第八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危机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安全稳定。

第二章法务组织架构

第九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由董事会法务委员会和法务部门组成。

第十条董事会法务委员会是公司最高法务管理机构,负责审议、决定公司法务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法务部门是公司法务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法律事务处理和法务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设立合规、诉讼、知识产权、合同、保密等专业岗位。

第十三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应具有独立的职能和权力,不受其他部门干涉。

第十四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应当有专门的法务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三章法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法务管理制度应包括风险评估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诉

讼风险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等。

第十六条公司法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经过董事会或法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十七条公司法务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法务管理制度

法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避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

第三条法律事务工作原则

(一)以风险防范为原则,建立完善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二)坚持审慎的原则,提示风险,对可能危及公司经营安全、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经营活动及时报告。

(三)专业化原则,立足于专业分析,独立做出法律判断和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条公司法务监察岗为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岗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法务监察岗负责公司各部门法律事务管理,主要职责:(一)负责法律纠纷、诉讼的处理及跟踪。

(二)负责拟制法律文件、标准合同文本。

(三)负责为经营决策、对外商务谈判、危机事件及日常经营活动等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法务意见。

(四)参与经营决策及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与修订工作。

(五)参与各部门合同的草拟、修订与审核工作。

(六)负责审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合法。

(七)负责外聘律师的聘请与对接工作。

(八)负责法律、法务信息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法律风险体系评估。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要求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涉及部门应交送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法务人员根据提供的说明及资料在收到之日起三到七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需要法务人员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事宜包括:

(一)土地转让、出让,股权转让等合同。

(二)遗留问题处理协议。

(三)投诉处理的相关文件。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法务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稳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法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法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诉讼及仲裁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法务工作。

第三条公司法务部门是公司的法律顾问和法律风险管理者,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处理、管理和风险预警。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并配合公司法务部门开展法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法务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保障公司的经营稳定。

第二章合同管理

第六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公司合同的审核、起草和修改工作,并督促各部门签署合同。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在签署合同前,应当征求法务部门的意见,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第八条公司不得签署未经法务部门审核批准的合同,若有违反者,责任由签署者承担。

第九条公司法务部门定期对已签署合同进行审查和维护,确保公司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诉讼及仲裁管理

第十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法律诉讼及仲裁事务的管理和处理,协助公司处理法律纠纷。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发生诉讼及仲裁事务,应当及时向法务部门报告,并配合法务部门开展相应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不得随意进行诉讼及仲裁活动,需经法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律诉讼及仲裁档案管理制度,对公司法律诉讼及仲裁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四章知识产权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单位法务管理制度

单位法务管理制度

---

单位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务工作,包括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咨询、诉讼仲裁等。

第三条法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权责明确,责任到人;

3. 科学管理,高效运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单位法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单位法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法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 参与单位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 制定和完善单位内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3. 指导、监督各部门依法开展业务;

4. 协调处理单位内部和外部的法律纠纷;

5. 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六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合同签订前,法务部门应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法务部门应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止工作。

第四章知识产权保护

第九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条对单位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登记、管理和保护。

第十一条对涉嫌侵犯单位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单位权益。

第五章法律咨询与培训

第十二条为单位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第十三条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第六章法律纠纷处理

第十四条对单位发生的法律纠纷,法务部门应依法处理,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对于重大法律纠纷,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3篇)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3篇)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

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防范公司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度本制度。

一、法务人员职责

1、完善、健全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公司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的法权益不受损害。

2、起草、审核公司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保障和促进公司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

3、起草、修改和审核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4、参与制作、审核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劳资关系,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5、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6、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7、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障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8、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等事务,保障公司的有序发展,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9、其他法律事务。

二、公司法律事务管理

1、公司法务人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如:合同签订制度等具体工作制度。

2、涉及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事务,经业务部门告知参与处理的法务人员,由法务人员进行分类登记,报送法务主管人员,由其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制定承办人员。如需要公司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交送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出具书面法律意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务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法务部设置如下岗位:

1. 部长:全面负责法务部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负责法务部的日常事务;

3. 法务专员:负责处理具体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核、法律咨询、诉讼

仲裁等;

4. 助理:协助法务专员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条法务部的主要职责:

1.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解答和指导;

2. 负责公司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

3. 负责公司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的处理;

4.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法律保护工作;

5. 负责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提出防范措施;

6.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要求

第六条合同审核流程:

1. 提交审核:各部门将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提交法务部审核;

2. 审核意见:法务部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3. 修改完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经修改完善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4. 存档备案:法务部将审核通过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存档备案。

第七条法律咨询流程:

1. 咨询请求:各部门提出法律咨询请求;

2. 咨询解答:法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对法律咨询请求进行解答;

3. 跟进落实:法务部跟踪法律咨询请求的落实情况。

第八条诉讼仲裁流程:

公司法务部规章制度

公司法务部规章制度

公司法务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法务部的工作管理,规范法务部的行为,提高法务部的工作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法务部经理、法务专员等。

第三条法务部是公司内部专门负责处理法律事务的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员工的法律问题;

(二)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审核公司签订的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处理公司的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四)开展法律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

(五)对公司内部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提出改进建议;

(六)其他与公司法律事务相关的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人员管理

第四条法务部设经理一名,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法务部经理应当具备相应的

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由公司高层管理团队成员担任。

第五条法务部设专员若干名,负责具体法律事务的处理。法务专员应当具备较强

的法律素养和敬业精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法务部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员工的通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考勤、保密、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七条法务部人员应当定期参加法律培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法务部工作流程分为法律咨询、合同管理、法律事务处理、法律培训和法

律风险控制等环节。

第九条法务部经理的职责:

(一)组织制定法务部工作计划和预算,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法务部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法律咨询、合同管理、法律事务处理等工作;

2024年公司法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公司法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公司法务管理制度范文

一、为规范本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管理,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落实加强公司对合同等法律事务的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最大力度降低诉讼及非诉讼纠纷的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立法务部,法务部归属公司部直接管理,由公司领导分管其日常工作。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编制及管理方式如下;

(一)、法务部的人员编制为人,其中法务经理人,法律副经理人,法务专员人。

(二)、法务部经理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法务副经理和法务专员在法务经理的管理和领导下,团结协助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三、法务部的事务范围如下:

1、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代表和辅助公司参与重大项目和重大业务活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的洽谈和谈判等商务活动;

3、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法律形象,与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工作;

4、起草、审核公司经营所需合同、协议、函件(具体报审流程详见附件二《公司合同报审流程指引》);

5、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

6、处理其他事务(如工商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等);

7、协助外聘律师办理公司诉讼案件、专项非诉讼案件。

8、卷宗归档、保管。

四、法务部的具体职责如下(更进一步具体职责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法务部职责细则》):

(一)、决策法律支持。

1、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理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实现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规范化。

2、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法律角度的决策支持。

(二)、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管控。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规范公司法律行为,提高公司法律风险防范

能力,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及涉及公司法律事务的各部门。

第三条法务部门是公司法律事务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规划、组织、

协调、监督和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法务部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法务部门全面工作。

第五条法务部门下设以下岗位:

(一)法律事务岗: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文件;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咨询;处理公司日常法律事务;协助公司进行法律风险防范。

(二)合规管理岗:负责公司内部合规体系建设,监督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实施;组织公司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对外协调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

(三)诉讼仲裁岗:负责公司诉讼、仲裁案件的代理、参与、协调等工作;提供诉讼、仲裁案件的咨询意见。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法务部门工作职责:

(一)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二)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文件;

(三)负责公司内部合规体系建设,监督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实施;

(四)处理公司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

(五)协助公司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

(六)代理公司参加诉讼、仲裁案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七)对外协调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维护公司利益;

(八)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各岗位具体职责:

(一)法律事务岗: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降低公司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预防为主原则: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提高公司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三)统一管理原则:公司法律事务由法务部统一管理,确保法律事务处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立法务部,作为公司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法务部职责:

(一)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审核、监督和指导工作;

(二)负责起草、修改、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三)负责处理公司法律纠纷,参与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四)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合规审查等工作;

(五)负责公司内部法律培训、法律风险防控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六条法务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

(二)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

第七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管理: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和终止等工作;

(二)诉讼仲裁:负责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的处理;

(三)知识产权保护: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转让等工作;

(四)合规审查:负责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审查;

(五)法律培训: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公司企业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维护公司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等所有涉及法律事务的部门和

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合法、合规。

(二)预防为主: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将法律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专业高效:提高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法律事务处理高效、准确。

二、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设立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法务部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二)起草、审核、管理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文件;

(三)对公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和解答;

(四)代理公司参加诉讼、仲裁等活动;

(五)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法律事务;

(六)组织开展公司法律知识培训、宣传等活动。

第六条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在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积极配合法务部开展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三)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主动识别和防范法律风险;

(四)及时向法务部报告涉及法律事务的事项。

三、法律风险防范

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包括:

(一)制定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三)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

(四)开展法律风险自查、评估和预警;

(五)建立法律风险应对机制。

第八条法务部对公司的法律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并提出防范措施,确保公司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整体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的法律事务均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合规经营。

第三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实行合规、专业、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司法务工作的高效、稳妥开展。

第四条公司法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司各部门开展法律工作,制定公司法律政策,监督公司的法律事务合规运作,并为公司提供法律风险预警和解决方案。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配合公司法务管理部门工作。

第二章法律事务组织结构

第六条公司设立法务管理部门,由公司法务总监负责领导和管理。法务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法律顾问团队,承担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

第七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具备执业律师资格,熟悉公司业务,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能够全面领导和协调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

第八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法律事务的重大变动和风险。

第九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建立健全法务管理体系,完善法律文件、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并定期对公司各项法律事务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第十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制定公司的法律政策,指导各部门开展法律工作,确保公司的法律事务合规运作。

第三章法律事务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处理流程,明确法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法律事务的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法务总监应当对公司法务咨询、合同审查、争议解决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保证法务工作的高效进行。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二章法务部门职责

第四条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2. 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法律文件,确保公司法律事务的合法性;

3. 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支持,保障公司利益;

4. 对公司各部门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5.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法律事务的管理和保护;

6. 协助公司处理各类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7. 监督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8. 参与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

9. 负责公司法律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 完成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法务人员

第五条法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法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 不得参与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活动;

4.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章法务运作

第七条法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包括:

法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法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法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公司法务管理,规范公司内部法律事务的处理,保护公司

利益,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法律事务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诉讼案件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等。

第三条【遵守法律法规】公司法务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开展法律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纪。

第四条【加强法律意识】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加强法律意识,不擅自

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法务部门设置与职责

第五条【法务部门设置】公司设立法务部门,由专业律师担任法务主管,要求律师具有相

关执业资格,负责公司日常法律工作的管理和处理。

第六条【法务部门职责】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公司各部门开展法律事务工作;

2. 审查公司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3. 参与公司重大诉讼案件的处理,并提供法律意见;

4. 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第七条【法务部门工作流程】法务部门工作流程分为事前审查、事中保障、事后总结三个

阶段,确保公司法律事务的正常顺利进行。

第三章合同管理规定

第八条【合同签署权限】公司内部设立合同签署权限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签署权限,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合同审查程序】合同审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合同起草:部门提出合同起草申请,法务部门负责审核合同内容;

2. 合同修改:法务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并与对方协商修改;

3. 合同签署:经法务部门审查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

法务管理制度(最终版)

法务管理制度(最终版)

法务管理制度(最终版).

XXX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和管理集团及公司的法律事务,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中,“集团”指XXX,“公司”指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等。

本制度所指的法务人员是指集团法务部法务人员及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

集团法律事务由集团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对于没有专职/兼职法务人员的公司,由集团法务部直接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法务运作

本制度所称的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包括:

1.对XXX的重大经营和管理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2.为XXX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3.为XXX各部门的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支持;

4.起草或审核合同、协议、函件等各类法律文件,参与XXX重大经营项目的谈判;

5.接受XXX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XXX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7.协助起草、XXX规章制度,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

8.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9.其他法律事务。

XXX各部门在将法律文件报法务人员审批前,应先报审各业务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同意。经办人应向法务人员提供完整

的基础信息,法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补充资料。未能提供完整资料(含补充资料)而引起的差错,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

法务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出具法律意见。各项法律事务除已备案的标准文本及业务分管领导认为无需法务人员审核的以外,均须由法务人员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实施。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4篇)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4篇)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

一、为规范本公司的法务部的人员管理,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落实并加强公司对合同的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最大力度降低合同诉讼及非诉讼纠纷的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立法务部,法务部归属公司____部直接管理,由公司____领导分管其日常工作。

三、法务部的职责具体如下:

(一)选聘和考核法律服务机构

1、依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法律服务需求,对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广泛考察和比较,选聘一家具有规模性和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签约担任公司的常年律师顾问;

2、制定常年律师顾问的工作考核办法,对该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审及考核;对于不适应或不适合担任公司常年律师顾问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更换。

(二)决策法律支持

1、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实现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规范化。

2、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法律专业角度的决策支持。

(三)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管控

1、定期为公司员工举办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2、协助公司管理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对公司管理存在缺陷的部门进行法律分析调研,提出加强管

第1页共6页理的方案和建议,逐步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4、对公司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嫌____、____、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提出内部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核;

5、执行公司管理层做出对公司员工追究责任的具体措施。

(四)公司外部法律风险防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及公司法律事务的规范和管理,增强经营风险防范,维护集团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集团”系指远洋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系指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法务人员系指集团法务部法务人员及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

第四条集团法律事务由集团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无专职/兼职法务人员的则由集团法务部直接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法务运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包括:

(一)对集团/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管理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二)为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三)为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支持;

(四)起草或审核合同、协议、函件等各类法律文件,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项目的谈判;

(五)接受集团/公司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六)保障集团/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七)协助起草、审核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

(八)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九)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在将法律文件报法务人员审批前,应先报审各业务

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同意;并由经办人向法务人员提供完整的基础信息,法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由于未能提供完整资料(含补充资料)而引起的差错,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法务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出具法律意见,各项法律事务除已备案的标准文本及业务分管领导认为无需法务人员审核的以外,均须由法务人员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实施。

23772 5CDC 峜\34126 854E 蕎22432 57A0 垠N_K-

第八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实施情况(状况)应及时向法务人员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的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

(一)作为原告(申请人):在决定诉讼(申请)之日起三日内;

(二)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在收到法院(仲裁机构)传递的起诉书(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日内;

业务部门应将案件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报送法务人员。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应在法律事务发生当日告知法务人员。如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十一条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由法务人员审核同意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在谈判前二日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可决定是否亲自参与谈判。

第十二条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处理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法律意见,供经办部门参考实施。

第十四条如需聘请律师代理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的聘请和管理由业务部门负责,法务人员不参与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如需集团法务人员给予协助的,由公司法务人员上报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经审批后,以工作联络单的方式发送集团法务人员请求协助。如集团法务人员需要公司提供协助的,应向公司负责人以工作联络单的方式发送请求协助。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订单、确认书等。

第十七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1)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或(2)其签订和履行将对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或(3)集团/公司对外签订的标的额较大的合同。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订立

26812 68BC 梼S37167 912F 鄯c33233 81D1 臑8#38506 966A 陪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集团/公司授权的人签署。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因业务需要,必须以有关职能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

第二十二条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须确定一位具体负责的承办人。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限或超过代理期限,承办人不得签订合同,否则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授权的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授权委托书由法务人员负责办理。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范围、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第二十五条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利用数据电文和电子邮件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二十七条凡国家或行业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

第二十八条使用合同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示范文本未涉及到的问题,应当补充进去。

第二十九条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第三十条重大的或涉外的合同谈判,应由法务人员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共同参加。

第三十一条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行能力、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产品/服务质量、价格等背景资料进行了解和调查。

第三十二条业务部门应对其所提供的调查资料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首先将合同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提请业务部门审核;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应包括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审核意见。

第三十四条通过业务部门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和业务部门审核意见表提请财务管理部门审核;财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十五条通过业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再将合同草案、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业务部门审核意见表和财务管理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表提请法务人员审核;法务人员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十六条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未对合同审核。

第三十七条业务人员、财务人员、法务人员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承办人应予以配合。

24303 5EEF 廯27428 6B24 欤40208 9D10 鴐Zw25111 6217 戗38953 9829 頩J

第三十八条通过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和法务人员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和各部门的审核意见表报送公司授权的人以及印章保管部门审签及盖章。

第三十九条对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表不齐备的合同草案,公司授权的人、印章保管部门可拒绝签署或盖章。

第四十条合同审核工作原则上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审核部门都需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传递、跟踪、落实、归档等。

第四十一条业务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的经济性;

A市场供应/需求情况经调研属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