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公司法务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它是规范公司法律事务处理的重要制度,对于公司的法律合规性建设、风险防范、法律纠纷处理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公司的依法合规经营,下面将从法务管理范围、法务管理机构、法务流程、法务工作要求等方面阐述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一、法务管理范围1、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审查、起草、签订、履行等。
2、投资并购:包括股权投资、资产并购等相关法务处理。
3、知识产权:包括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权、转让等。
4、诉讼与仲裁:包括诉讼和仲裁案件的处理、调解和代理等。
5、日常事务:公司各类日常事务所需的法律咨询、法律文书的起草、公文的审查等。
二、法务管理机构公司设立法务部门,由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设立法律顾问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及部门专家组成,为公司法律事务处理提供咨询、建议等支持。
三、法务流程1、法务审查流程:法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审查标准和流程,确保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书符合公司利益,并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2、法律顾问流程:法律顾问按照公司领导和部门专家的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公司执行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给予合理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依法合规性。
3、纠纷解决流程:法务部门组织公司强有力的法律团队,以如法律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法律纠纷,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四、法务工作要求1、法务尽责:法务部门承担着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责任,必须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
2、及时、有效处理法律问题:法务部门必须高效地响应公司各项日常业务中的各种法律问题,并且要采取合理的处置方式,使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
3、讲求团队合作:这是法务团队的核心要求,强调有利于公司的合作。
法务部门应该与相关部门积极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4、保证机密性:法务部门处理各种业务展现了其特别的系统性、持久性和跨部门综合性,故必须要保证机密性。
5、学习能力:法务人员应该持续学习、探索发展方向、关注法律行业的变通。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经营,防范和化解企业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度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集团内部法务事务的处理3.法务人员(部)职责:3.1完善、健全企业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企业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
3.2起草、审核企业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
3.3起草、修改和审核企业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3.4制作、审核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事部门协调劳动关系并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和解聘的相关法律工作;起草、制定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3.5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3.6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企业权益。
3.7保障企业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3.8其他法律事务。
4.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程序4.1企业法律事务管理4.1.1企业法务人员(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如:合同制度、工作制度等。
4.1.2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须告知法务人员(部),由法务人员(部)进行分类登记,报送法务主管人员,由其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制定承办人员。
如需要企业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交送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到七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法务工作,提高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水平,规范公司法务部门的运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的各项工作,适用于公司管理层和职工,贯彻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职责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处理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合同文件、起草合同意见等服务。
第四条岗位职责根据公司的需求,公司法务部门设立多个岗位,如法务主管、律师、法律助理等,每个岗位的职责如下:1. 法务主管:负责公司法务部门日常工作管理,协助制定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计划,分析风险,提供风险化解策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2. 律师:负责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如起草、审核、修改公司的合同文本、处理公司的民事、商业纠纷等。
3. 法律助理:协助律师处理具体法律工作、负责法律文书的归档管理。
第二章法律事务处理第五条协议管理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所有合同、协议的管理、起草及签署。
1. 合同、协议起草:法务部门按照公司负责人要求和业务流程制定合同、协议草案,确保内容合法性、一致性和可执行性。
2. 合同、协议审查:法务部门对制定的合同、协议进行审核,遇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
3. 合同签署、执行监督: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签署、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及处理争议。
第六条法律咨询法务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回应公司内各部门的法律咨询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解决可能存在的法律纠纷。
第七条法律纠纷处理1. 监督诉讼:法务部门对公司正在处理的与法律相关的纠纷进行跟进监督,协调公司聘请律师等第三方进行法律程序支持;2. 参与谈判:法务部门在公司和第三方进行谈判的时候可代表所在公司谈判;3. 起草律师函:法务部门可根据公司负责人的指示起草律师函。
第三章知识管理第八条知识管理1.法规研究:法务部门负责收集研究当地、行业、专业的法规政策、判例等,掌握最新的法律信息,定期向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反馈有关的法律变动。
法务管理制度
法务管理制度法务管理制度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法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务管理制度1公司法务专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公司法务专员管理工作,根据《xx商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总部及省公司法务专员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省公司法务专员任职资格由省公司和法务部共同确定,由于法务专员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内容向省公司总经理和法务部负责,按照总部统一要求完成省公司各项法务工作。
二、工作职能(一)职能定位核心职能:1、协助法务部处理所在省公司内各类相关法律事务;2、负责组织打击本区域的假冒伪劣产品;3、负责收集整理本地区打假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法律文书资料;4、为省公司提供法律咨询、保障。
工作权限:1、法律事务筹划的建议权;2、合同的法律审核权;3、手续不符法规要求时拒绝签审的权力;4、合作伙伴的资信调查权;5、针对公司违规、违法行为的建议权;6、其它经公司批准赋予的权限。
(二)工作职责:1、及时发现省公司内常见问题,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2、协助起草、审核公司重要规章制度,负责制订并审核各类法律文件;3、协助法务部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法务工作;4、协助总部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正,参与公司重大合同谈判、签订,对公司各类合同履行进行监督;5、负责对公司合同档案的管理;6、协助处理危机公关、政府部门投诉等事件的协调、沟通和处理;7、协助处理子公司筹建及日常经营中出现的法律事务工作;8、负责办理省公司内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事务;9、代表子公司处理各类仲裁、诉讼案件;10、公司交办的其他事宜;三、编制配置各省公司按照总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编制配置法务专员。
四、日常管理1、日常考勤省公司专职法务专员省公司编制,业务受法务部指导,日常管理以省公司为主,考勤管理由省公司进行。
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务工作,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提高公司的合规水平,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法律事务工作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案件处理、合同审查、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等。
第三条公司法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利益,保护公司声誉,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第四条公司法务部门是公司法务工作的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具体的法律事务工作;各部门和人员在公司法务工作中应做到严格依法行事,积极合作。
第五条公司法务工作应当维护公司与他人之间的合法权益,防范并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的合规合法。
第二章法务部门的职责第六条法务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法律需求,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支持。
第七条法务部门应当严格审查公司合同,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确保公司合法权益。
第八条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第九条法务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公司对外诉讼与仲裁活动,向公司管理层提供法律意见,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法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能力。
第三章法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务工作程序,确保法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公司的法律文书和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公司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律合规检查机制,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法律合规检查,确保公司的合法经营。
第十五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法务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第十六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法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法务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稳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法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法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诉讼及仲裁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法务工作。
第三条公司法务部门是公司的法律顾问和法律风险管理者,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处理、管理和风险预警。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并配合公司法务部门开展法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法务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保障公司的经营稳定。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六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公司合同的审核、起草和修改工作,并督促各部门签署合同。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在签署合同前,应当征求法务部门的意见,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第八条公司不得签署未经法务部门审核批准的合同,若有违反者,责任由签署者承担。
第九条公司法务部门定期对已签署合同进行审查和维护,确保公司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诉讼及仲裁管理第十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法律诉讼及仲裁事务的管理和处理,协助公司处理法律纠纷。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发生诉讼及仲裁事务,应当及时向法务部门报告,并配合法务部门开展相应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不得随意进行诉讼及仲裁活动,需经法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律诉讼及仲裁档案管理制度,对公司法律诉讼及仲裁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四章知识产权管理第十四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第十五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应当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系统,保存公司的知识产权证书和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应当签订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保障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第十七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审查和维护,及时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五章法律风险预警和应对第十八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应对公司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法务管理制度(完整详细版)
法务管理制度(完整详细版)法务管理制度一、引言法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内部法律事务,并确保企业合法经营、避免法律风险的一套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法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法律事务的处理流程,并提供相关的操作指南和制度要求。
二、法务部门职责和权限1. 法务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和处理,包括合同审查、纠纷处理、法律风险评估等;- 监督和评估公司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保持与外部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关系;- 参与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尽职调查。
2. 法务部门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所有公司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参与涉及法律事务的商业谈判和司法程序,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起草和审核与公司利益相关的法律文书,如法律文书、诉讼材料等;- 建立和维护公司的法律档案和法律知识库。
三、法律事务处理流程1. 合同管理流程:- 合同起草:由相关部门填写合同模板,并提交法务部门审核;- 合同审查:法务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合同签署:合同经法务部门审查通过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并存档;- 合同履行:相关部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并定期向法务部门报告执行情况。
2. 纠纷处理流程:- 纠纷发生:当发生纠纷时,相关部门立即向法务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纠纷评估:法务部门对纠纷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处理建议;- 纠纷解决:根据法务部门的建议和公司战略决策,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 纠纷记录:对解决的纠纷进行记录和总结,以便以后参考和借鉴。
四、操作指南和制度要求1. 法务部门操作指南:- 合同审查操作指南:根据公司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进行审核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法律咨询操作指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包括接待方式、时间要求等;- 法律风险评估操作指南:对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2024年公司法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公司法务管理制度范文一、为规范本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管理,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落实加强公司对合同等法律事务的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最大力度降低诉讼及非诉讼纠纷的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立法务部,法务部归属公司部直接管理,由公司领导分管其日常工作。
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编制及管理方式如下;(一)、法务部的人员编制为人,其中法务经理人,法律副经理人,法务专员人。
(二)、法务部经理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法务副经理和法务专员在法务经理的管理和领导下,团结协助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三、法务部的事务范围如下:1、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代表和辅助公司参与重大项目和重大业务活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的洽谈和谈判等商务活动;3、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法律形象,与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工作;4、起草、审核公司经营所需合同、协议、函件(具体报审流程详见附件二《公司合同报审流程指引》);5、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6、处理其他事务(如工商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等);7、协助外聘律师办理公司诉讼案件、专项非诉讼案件。
8、卷宗归档、保管。
四、法务部的具体职责如下(更进一步具体职责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法务部职责细则》):(一)、决策法律支持。
1、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理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实现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规范化。
2、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法律角度的决策支持。
(二)、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管控。
1、定期为公司员工举办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培训,不定期协商外聘律师为公司员工做法律专题讲座。
2、协助公司管理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对公司管理存在缺陷的部门进行法律分析调研,提出加强管理的方案和建议,逐步完善建立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4、对公司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提出内部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核。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工作制度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公司法务部门的管理工作,提高法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2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职责、工作流程、文件管理、培训与考核等方面。
二、人员职责2.1 法务部门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法务部门的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进度,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2.2 法务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专业、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司解决法律问题,防范法律风险。
2.3 法务部门应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工作流程3.1 法务部门应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包括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文件起草、法律纠纷处理等环节。
3.2 法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3 法务部门应定期评估工作流程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四、文件管理4.1 法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法律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4.2 法务部门应对所有法律文件进行归档和分类管理,方便查阅和调用。
4.3 法务部门应定期对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
五、培训与考核5.1 法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法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5.2 法务部门应建立考核机制,对法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激励优秀人员,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5.3 法务部门应鼓励法务人员参加行业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高专业素养。
六、沟通与协作6.1 法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确保法律事务的及时处理和解决。
6.2 法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工作进展和重大法律事务处理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6.3 法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共同制定和完善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七、附则7.1 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法务部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法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2. 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处理法律事务;3. 高效严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法律事务处理及时、准确;4. 保密原则: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法务部负责以下职责:1. 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2.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协助公司处理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4. 指导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5. 收集、整理、更新法律法规信息,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6.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7. 负责公司内部法律培训工作。
第五条法务部享有以下权限:1. 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提交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2.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法律修改建议;4. 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5. 对公司内部法律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实施。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法务部日常工作流程如下:1. 收到各部门及子公司提交的法律文件,及时进行审核;2.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提交部门沟通,提出修改意见;3. 审核通过的法律文件,由法务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提交公司领导审批;4.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意见;5. 对公司内部法律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实施;6. 收集、整理、更新法律法规信息,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7. 对公司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进行跟踪管理。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公司对法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效率:完成法律事务的时间、质量;2. 业务水平: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3. 风险防范:防范法律风险的效果;4. 团队协作: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能力;5. 个人品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N.B. 以下范本的内容是一份法务部门的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具体内容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法务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法务部门的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法律风险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法务部是公司的法律业务咨询部门,负责提供法律事务的支持和法律风险管理。
第三条法务部门在公司内部具有独立的决策地位和执行权力,对公司及其全体员工负责。
第四条法务部门负责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法律事务的进展、风险情况以及相应的建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法务部门的组织结构如下:1. 法务部长:负责法务部门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2. 法务主管:负责具体的法律事务工作,包括合同审查、法律风险评估等。
3. 法务助理:协助法务主管处理日常工作,参与法律事务的处理和解决。
第六条法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临时工作小组,由合适的成员组成。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七条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和谈判。
2. 参与公司内部的决策过程,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3. 监测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汇报相关情况,并提出相应应对措施。
4. 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等重要法律权益。
5. 处理和解决公司与外部相关法律事务的纠纷。
第八条法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权限如下:1. 准备、签署和审批与公司活动相关的法律文件。
2. 调查、收集和整理与公司法律事务相关的资料。
3. 参与公司其他部门的会议和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4. 型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九条法务部门在工作流程上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反馈:对于法律事务的咨询和决策请求,法务部门应及时予以反馈和回复。
2. 保密性:法务部门对于公司的法律事务应保持严格的保密性,不得向外泄露。
3. 协作性:与其他部门沟通和协作,确保法律事务得到妥善解决。
第十条法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如下:1. 接收、处理和分析公司员工提交的法律事务咨询和请求。
总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部、各分支机构及关联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统一管理和协调,负责起草、审核、解释和实施公司各项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法务部门职责第四条法务部门职责如下:1. 起草、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文件,确保其合法性、合规性;2.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公司规避法律风险;3. 指导、协调公司各部门的法律事务处理,确保其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4. 协助公司处理法律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5.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6. 负责公司内部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法务管理制度第五条公司法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管理;2. 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包括法律风险评估、法律风险预警、法律风险应对等;3. 法律纠纷处理制度:包括内部调解、诉讼、仲裁等;4.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许可、转让等;5. 法律培训制度:包括内部法律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6. 法律信息管理制度:包括法律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利用等。
第四章法律风险防范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可能引发法律风险的经营行为进行评估、预警和应对。
第七条法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各部门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对高风险领域提出防范措施。
第五章法律纠纷处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法律纠纷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法律纠纷。
第九条法务部门应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部调解、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处理工作。
第六章法律培训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法务管理制度
法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务管理行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法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员工,具有统一性和强制性。
第三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合规合法、诚实守信、保护权益、全面协调。
公司法务管理应当与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相适应。
第四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与风险防控相一致,加强对公司战略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法律风险预防和管理,提高公司法律事务保障水平。
第五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强化信息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提高公司法务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第六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为公司各部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
第七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加强内外部协作,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法律沟通协作,加强与政府、律师、社会团体等外部社会力量的合作与沟通。
第八条公司法务管理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员工法律意识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法务管理机构第九条公司设立法务管理部门,主管公司法务管理工作。
法务管理部门是公司法学研究和法律顾问的专门机构,是公司法律风险识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十条法务管理部门职责包括:(一)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协调、审查、意见、咨询和文书的起草、审核工作;(二)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和合同文本的审查、起草、修订工作;(三)负责公司对外法律咨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四)负责公司内部法律培训、法律宣传和法律意识教育工作;(五)负责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危机处理工作;(六)负责公司法律文书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法务管理部门在公司法务管理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公司法律政策、规章制度和法律风险评估标准;(二)负责公司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三)负责公司重大法律事务和诉讼咨询管理工作;(四)负责公司员工法律意识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工作;(五)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审核和起草工作;(六)负责公司法律事务报告和法律风险预警工作。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一、法务部的职责和目标(一)法务部的职责:2.管理诉讼和仲裁案件;3.起草和审核公司合同、协议和文件;4.监督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5.为公司提供法律培训和指导。
(二)法务部的目标:1.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2.保证公司合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4.培养和发展法务人员,提升部门整体素质。
二、法务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一)法务部的组织架构:1.部门领导:负责法务部全面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合同管理团队:负责起草、审核和管理公司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
4.诉讼管理团队:负责管理公司的诉讼和仲裁案件。
5.合规审查团队:负责监督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法务部的人员配置:根据公司规模和需求,法务部的人员配置需具备如下职位:1.法务部领导;2.法律顾问或律师;3.高级合同管理人员;4.诉讼或调解专家;5.合规审查专员。
三、法务部的工作流程(二)合同管理的流程:1.合同起草:根据业务需求,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公司合同;2.合同审查:法务部门对公司收到的合同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建议;3.合同签署:经过法务部门审查完毕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签署;4.合同管理: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的管理和存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
(三)诉讼管理的流程:1.案件评估:法务部门接到诉讼案件后,进行案件评估和风险预警;2.诉讼策略:法务部门制定相应的诉讼策略,并委派专人负责具体执行;3.律师协助:如需要,法务部门与外部律师合作,协助诉讼和仲裁的进行;4.案件管理:法务部门负责案件的跟进和管理,及时报告案件进展。
四、法务部的绩效考核和培训(一)绩效考核:法务部门的绩效考核应包括个人绩效和部门绩效,绩效考核可以从合规性、风险防控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
(二)培训与提升:法务部门应定期组织法律培训和知识分享会,提高部门整体素质。
部门应开展员工轮岗、交流,培养法务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
公司法务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规范法务工作流程,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法务工作人员及涉及法律事务的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法务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法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预防性原则:法务工作应注重事前预防,降低法律风险。
(三)效率性原则:法务工作应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法律事务处理及时、准确。
(四)保密性原则:法务工作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法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二)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三)处理公司内部及外部法律纠纷;(四)组织开展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五)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六)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法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具体负责法务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务部下设以下岗位:(一)法律顾问岗位:负责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二)合同管理岗位: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三)法律事务处理岗位:负责处理公司内部及外部法律纠纷;(四)法律培训岗位:负责组织开展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法务工作流程分为以下阶段:(一)事前审查:在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签订前,由法务部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合规性;(二)合同签订:在法务部审核通过后,由相关部门与对方签订合同;(三)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务部负责监督、指导,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履行;(四)合同变更或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法务部负责审核,并按程序办理;(五)合同纠纷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法务部负责协调、调解,必要时提起诉讼。
第九条法务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登记、合同归档、合同续签、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等流程。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务管理,规范法务人员行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法务部门(以下简称法务部门)是公司的法律事务部门,通过专业法律服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持。
第三条法务部门负责公司各项法律事务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工作,并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条法务部门对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并向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汇报工作情况,为公司高层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第五条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是法务部门的行为准则,必须严格遵守。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法务人员将受到相应的惩处。
第二章法务部门组织架构第六条法务部门设有部门主管,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
法务部门下设若干法务人员,其中包括合同专员、诉讼专员等。
第七条部门主管负责法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指导法务人员完成各项法务工作,协调部门内部关系。
第八条部门主管负责法务人员的考核工作,定期评价法务人员的工作表现,给予奖惩措施。
第九条法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化的法律团队,如知识产权团队、合同法团队等,为公司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第十条法务部门要保持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各项业务的动态,为公司事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第三章法务部门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法务部门在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必须高度重视法务工作的规范处理。
第十二条法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审核公司与外界签订的各类合同,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十三条法务部门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规避。
第十四条法务部门要积极参与公司诉讼事务的处理,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有效代理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声誉。
第十五条法务部门要及时更新法律知识,保持专业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法务部门工作职责第十六条法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审核公司合同,协助制定合同条款,确保公司合法权益;2.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3.参与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核,保证合规运作;4.律师事务管理,与外部律师事务所合作,代理公司诉讼事务;5.处理公司日常法律事务,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支持。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务部门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法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全体员工,以及其他需要参与法务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门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 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3. 严谨、高效、务实,确保法务工作质量;4. 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二、职责与分工第四条法务部门主要职责:1.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审查、处理和协调;2.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制定和修订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公司规章制度合法、合规;4. 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合法、合规;5. 参与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管理工作;6. 处理公司法律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7. 负责公司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第五条法务部门内部职责分工:1. 法务总监负责全面负责法务部门工作,主持制定法务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2. 法务专员负责具体法律事务的咨询、审查、处理和协调;3. 合同管理员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工作;4. 知识产权管理员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管理工作;5. 法律培训师负责公司法律培训工作。
三、工作流程第六条法律咨询与审查:1. 员工或部门提出法律咨询,法务专员及时回复;2. 法务专员对咨询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需要进一步处理,提交法务总监审批;3. 法务总监审批后,法务专员进行详细审查,形成法律意见。
第七条合同管理:1. 合同管理员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合法、合规;2. 法务专员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提出修改意见;3. 合同管理员与法务专员协商修改意见,形成最终合同;4.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法律纠纷处理:1. 法务专员对法律纠纷进行初步评估,提出处理意见;2. 法务总监审批后,法务专员组织处理;3. 法务专员及时汇报处理进展,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法务管理制度大全
法务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法务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风险可控、高效透明、保护隐私、保护商业秘密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法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法律事务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诉讼仲裁管理、涉外法律事务管理等。
第四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客观地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法务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内部沟通,确保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法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法律事务管理档案,保存公司的法律文件和相关资料,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对法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及时调整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法务管理机构第九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诉讼仲裁管理、涉外法律事务管理等。
第十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司各部门的指导和管理,依法协助各部门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支持。
第十二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法律事务管理档案,及时更新公司的法律文件和相关资料,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公司的法务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公司高管层报告法务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确保公司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当依法委托法务管理机构审核和起草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法务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经营安全和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法务工作的责任部门1.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的法务工作的主要承办部门,负责全面处理公司的法务事务。
2. 公司各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法务部的工作,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资源,为法务部的工作提供支持。
3.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是公司的法务工作的领导责任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法务工作,并对公司的法务工作负总责。
4. 公司员工是公司法务工作的参与者,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的法务工作,维护公司的法律权益。
第三部分法务工作的基本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
公司的法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2.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法务工作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防范各种法律风险。
3. 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公司的法务工作要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维护公司的商业竞争力。
4. 提升公司形象。
公司的法务工作要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提升公司的声誉,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5. 确保法务工作的专业性。
公司的法务工作要确保专业性,做到务实、严谨、高效,提高公司的法务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法务工作的内容1. 制定公司的法务政策和法律制度。
公司法务部应当制定公司的法务政策和法律制度,明确公司的法务工作目标和任务。
2. 组织法律风险评估和防范。
公司法务部应当组织法律风险评估,定期检查各项法律合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
公司法务部应当处理公司的各项法律事务,包括合同审批、诉讼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等。
4.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务部应当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防范各种法律风险。
5. 公司法律培训和宣传。
公司法务部应当组织公司员工的法律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五部分法务工作的管理机制1. 确立法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1. 简介公司法务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了规范和管理法务事务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它是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形象、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法务管理制度的目的、范围、职责、流程等内容。
2. 目的公司法务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公司在商业活动中合法合规、遵守法律法规,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保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通过建立规范的法务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公司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处理能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 范围公司法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涵盖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诉讼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
4. 职责4.1 法务部门的职责法务部门是公司法务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法务管理制度,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准备和审核公司合同模板,对重要合同进行审查和谈判;•及时更新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负责公司重要法律文件和法律风险报告的起草和审核;•协助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处理侵权纠纷等法律事件;•参与和指导公司的诉讼仲裁事务。
4.2 部门经理的职责公司各个部门的经理在法务管理中担任重要角色,他们的职责包括:•确保部门遵守公司法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协助法务部门进行各类法律事务的处理;•提供法律问题的初步评估和意见;•协调部门与法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4.3 员工的职责公司所有员工都有法务管理的责任,他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合同和公司政策;•及时报告和咨询部门经理或法务部门的法律问题;•配合法务部门进行相关事务的处理;•参与法律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5. 流程公司法务管理流程包括法律风险管理、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多个环节。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流程示例:•法律风险管理流程:–风险评估和预警,发现和识别潜在法律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处置措施;–风险监控和评估,及时更新风险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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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监督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监督管理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应向公司法务部审查备案。
第六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根据讨论或征求的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后,将规章制度草案连同征求的意见等资料送法务部,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法务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二)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三)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七条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应转送一份给法务部登记备案。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八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九条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公司系统内相互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条合同管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
财务部门、法律事务部根据其职责权限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情况及履行结果进行监督。
第一节合同的汇签审核与签订第十一条公司合同须按照公司的合同汇签审核制度报法律事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签审核后才能签订。
第十二条公司合同的汇签审核由法律事务部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在合同签订前,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1、主体资格合格: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2、欲签合同标的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证或资质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3、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
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由开户银行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5、有担保的合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
6、对于重大合同,还须了解和审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履约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将审查结果在立项意见书或会签表中加以陈述。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本条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文本为复印件时,提交方须加盖公章,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字样,同时由承办人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承办部门是公司具体对外商谈合同立项的单位,负责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与管理:1、从事本项合同业务的必要性;2、从事本项合同业务可行性(包括经济利益、技术条件与安全保障);3、从事本项合同业务对我方利益的综合影响;4、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5、合同缔约方资信、履约能力;6、合同履行;7、及时向法律事务部通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8、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9、负责将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及时交送法律事务部归档。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汇签审核:1、履行合同所需资金或所涉及资产的合法性及资金安排的可行性;2、合同中有关价款、酬金条款及结算条款的合法性、适当性及对我方的影响;3、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审计人员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汇签审核:1、资金、资产的合法性;2、公司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3、价款、酬金和结算的正确、合理性;4、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法的合理性;5、认为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汇签审核与管理:1、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2、合同标的合法性;3、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及存在的法律漏洞;4、与合同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问题;5、公司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及时归档;6、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承办部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须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作为附件供会签审核部门参考。
第十九条公司实行法律事务部对重大合同提前参与制度,法律事务部可以对重大合同的立项、签订、履行、审核进行全程参与。
重大合同为合同标的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或其他重大复杂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第二十条涉及公司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法律事务部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第二十一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1. 单笔业务金额达人民币 5000 元的;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3. 我方先履行合同的;4. 有封样要求的;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凡国家、行业或本公司有标准或格式文本的,应当优先参照适用,所有条款栏目均应做出约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书)、预算单(书)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书面合同。
第二十二条合同标的为人民币 5000元以下并且能够即时结清交付完毕的合同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的起草应力求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合同文本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合同文本中涉及数字、日期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制作。
第二十四条书面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3、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货币应注明币种;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数量要准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符合国家规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应写明该标准的代号全称。
如有多种标准的,应约定与合同标的相适用的标准,并写明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5、价款和酬金,包括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7、争议解决方式,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应写明约定的有管辖权法院的名称,通常应约定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名称和具体请求裁决的事项,通常应约定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8、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或赔偿金的计算方法;9、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11、正副本份数为 4 份及以上;12、生效的时间和条件;13、约定的联系方式;14、附件名称;15、签约地点、日期;16、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帐号;17、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1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
涉外合同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第二十五条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盖有授权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第二十六条合同签订之前,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将合同文本草案、立项意见书或会签表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一并提请财务部门、法律事务部顺序会签审核。
财务部门、法律事务部在会签审核合同(或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和说明有关情况。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对其提供材料和说明的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会签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合同草案的不同意。
第二十七条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向各合同会签审核部门提供合同(或草案)时,应预留至少 2 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供其会签审核;会签审核部门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会签审核时间的,应向承办部门或承办人申明理由。
各会签审核部门应在规定的会签审核时限内提交书面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书,逾期未提交书面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又不申明延期理由的,视为完全同意合同草案。
第二十八条各会签审核部门在会签审核合同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中予以明示并提出修改意见;需要退改时,应连同全部文件退还承办部门或承办人。
第二十九条公司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根据书面会签审核意见和法律意见书决定是否签约。
决定签约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决定不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
第三十条对需要办理批准、鉴证、登记、交付,设立抵押、质押等担保的合同,承办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严格履行批准、鉴证、登记、交付等手续。
第三十一条合同承办人员对会签审核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予以采纳,但经负责合同裁定的公司总裁或分管副总经理明确书面批示不予采纳的除外。
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协商需要变更合同主体、增减内容时,按本规定第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规定的权限范围经汇签审核后方可变更、增减。
第三十二条应当办理会签审核的合同而未办理会签审核或合同正式文本没有按照本规定采纳会签审核意见的,印章部门不得加盖印章,签约代表不得签字。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校对由有合同校对经验的专人负责,校对无误后,校对人员须签字,否则,印章部门不得加盖印章,签约代表不得签字。
第三十四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三十五条合同文本原件公司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由公司法律事务部、公司办公室档案室、财务部门、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公司办公室档案室、法律事务部各保管一份合同文本原件。
第二节合同档案管理第三十六条合同档案,是指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科技等活动中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就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合同或意向文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的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示所载内容归档的所有文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