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编制导则-东莞环境保护局
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2023最新
生了编制生态环境规划的一般性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等四级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综合规划、生态环境区域规划等生态环 境规划编制。 乡镇、新区等其他行政单元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生态环境专项规划以及生态环境相关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注:生态环境综合规划包括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的五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战 略规划。
3.3 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specific plan for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对污染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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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野生动植物等进行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破坏。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规定》,有修改] 3.10
应对气候变化 climate change response 按照“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要求,通过 实施一系列战略、措施和行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 [来源:《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有修改] 3.11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moder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system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由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 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构建的环境治理体系,现代环境治 理体系是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制度保障。 [来源:《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有修改]
东莞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
东莞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东莞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长李毓全二○○九年六月十六日东莞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止城市建设无序蔓延,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态控制线是指根据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划定的生态保护范围界线。
第三条生态控制线的划定、调整以及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建设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规划、国土、综合执法、建设、环保、发改、农业、林业、水利、工商、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生态控制线监督和管理工作:(一)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态控制线的划定和调整方案;依法对线内新建、改建项目实施规划管理;利用遥感或航拍等技术,每半年一次对线内的建设情况进行监测,发现违法建筑应及时通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所属镇街,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二)国土主管部门依法对线内土地进行监管;依法收回、收购土地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做好线内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工作。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其职责对线内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巡查工作,每半年一次将违法建筑及其查处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四)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线内建筑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控,做好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线内环境监测,并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逐步提高环保要求,削减线内污染负荷。
阳锡斌与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阳锡斌与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案由】国家赔偿行政赔偿一并行政赔偿其他行政管理【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9【案件字号】(2020)粤19行终48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志强宋坤鹤杨浩【审理法官】张志强宋坤鹤杨浩【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阳锡斌;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当事人】阳锡斌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当事人-个人】阳锡斌【当事人-公司】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代理律师/律所】马俊裕广东莞同律师事务所;庄福杭广东莞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马俊裕广东莞同律师事务所庄福杭广东莞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马俊裕庄福杭【代理律所】广东莞同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阳锡斌【被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本院观点】本案为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纠纷。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证据维持原判自由裁量权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原审查明的事实予以认可。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为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纠纷。
二审争议焦点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合法有据。
2019年5月6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前往阳锡斌经营的位于东莞市虎门镇的无牌照五金加工厂,发现该五金加工厂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五金制品加工,擅自设置了五金喷粉、烘干及清洗等工序,主要设备有五金喷粉柜5个、烤箱3个及清洗槽2个等。
案涉生产工序自2018年12月开始投入生产,在生产期间,该五金加工厂喷粉粉尘经布袋收集处理后排放,烘干废气经管道引至厂外排放,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对外排放。
为固定以上事实,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阳锡斌进行了调查,并拍摄了现场照片,阳锡斌在《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及《调查询问笔录》上签名、捺印,对执法笔录上记载的内容予以确认。
案涉五金加工厂的建设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二十二类“金属制品业”第68项“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其他”,环评类别为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东莞环保设计方案
东莞环保设计方案东莞环保设计方案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东莞作为中国制造业的重要基地,也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系统,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环保设计方案。
首先,要加强污染源治理。
东莞的重点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排放、交通尾气和城市生活污水。
针对工业排放,应该实施严格的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企业进行处罚,并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生产技术。
对于交通尾气,可以推广使用电动车辆、提高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建设更多的公共交通站点等措施。
对于城市生活污水,应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其次,要加强固体废物处理。
由于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提高,东莞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不断增加。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推动垃圾分类制度,鼓励居民将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分开投放。
同时,还需要加强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
再次,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东莞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但在城市化进程中,很多自然生态系统受到破坏。
为了保护生态系统,应该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濒危物种的栖息地,恢复退化生态系统,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最后,要加强环保意识教育。
环境保护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只有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才能实现长期的环境改善。
可以通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推广环保技术、加强环保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识。
综上所述,东莞的环保设计方案包括加强污染源治理、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加强环保意识教育。
只有通过科学、系统地采取措施,才能实现东莞环境质量的改善,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8.11.13•【字号】东环办〔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东环办〔2018〕32号各环保分局,环监分局、直属各单位、市局各科(室):现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办公室反映。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8年11月13日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市环境保护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
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依法需要报请上级机关批准的,市环境保护局依照本规定提出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后,应当报请上级机关批准。
市环境保护局起草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参照本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程序,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规范性文件管理业务指引》等执行。
第三条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遵循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结果公布的行政决策机制。
第四条市环保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本规定,会同政策法规科每年年初组织相关科室制订拟作出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年终制订作出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政策法规科协助办公室组织实施本规定,负责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建议,并指导决策主办机构组织决策听证会。
东莞环评报告办理
东莞环评报告办理1. 简介在东莞市,进行环境评价是政府部门重视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措施。
环评报告的办理是进行环境评价的第一步,也是影响项目进行的关键步骤之一。
本文将介绍东莞市环评报告的办理流程,包括相关政策和法规、申请流程以及办理所需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2. 相关政策和法规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以确保环评报告办理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部分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规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和程序。
•《广东省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该法规规定了广东省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要求,包括项目的分类、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等。
•《东莞市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根据广东省相关法规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了东莞市内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3. 办理流程办理东莞市环评报告的流程总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步骤一:项目评估在办理环评报告之前,首先需要进行项目评估。
项目评估的目的是确定项目是否需要进行环境评价以及评价的范围和内容。
评估的内容包括项目的规模、性质、所处地域和对环境的潜在影响等。
步骤二:报告编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需要办理环评报告的项目后,开始编制环评报告。
环评报告的编制需要由符合条件的环评机构来完成,需要提供项目的详细信息、环境基线调查结果、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等内容。
步骤三:报告审核完成环评报告的编制后,需要提交给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审核。
审核的目的是评估报告的合规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审核时间一般为20个工作日。
步骤四:报告审批通过审核的环评报告需要进行审批。
审批的机构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结果会根据报告的内容和所处项目的类型进行最终决定。
审批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
4. 办理所需材料办理东莞市环评报告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性质、规模等基本信息。
•环境基线调查: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进行调查,包括大气、水体、土壤等方面的调查结果。
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
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2022-2022年〕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2022~2022年〕目录第一章区域概况 .................................................................. (1)1.1 地理位臵 .................................................................. ................. 1 1.2 地形地貌 .................................................................. ................. 1 1.3 气候水文 .................................................................. ................. 1 1.4 行政区划 .................................................................. ................. 1 1.5 人口状况 .................................................................. ................. 2 1.6 经济状况 .................................................................. .. (2)第二章生态环境、资源现状与演变趋势 (3)2.1 河流污染导致的水质性缺水 ................................................... 3 2.2 到达大气环境质量新标准任务艰巨 ....................................... 4 2.3生态逐年改善但仍需加强 ....................................................... 5 2.4 声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良好 ....................................................... 6 2.5 固体废物处理处臵逐年完善 ................................................... 7 2.6 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7)第三章规划总那么与指标分析 (8)3.1 指导思想和根本原那么 (8)3.2 规划范围、规划期限和规划目标 ........................................... 8 3.3 指标现状分析 .................................................................. ....... 10 3.4 创立生态市SWOT分析 (13)I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2022~2022年〕第四章生态功能区划与控制策略 (18)4.1 生态功能区划 .................................................................. ....... 18 4.2 生态保护分级控制 .................................................................18 4.3 生态平安格局 .................................................................. ....... 19 4.4 生态保护体系 .................................................................. . (21)第五章主要建设任务 .................................................................. .. 255.1 建设循环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 ............................................. 25 5.2 建设集约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 ............................................. 32 5.3 建设持续承载的环境支撑体系 .............................................38 5.4 建设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体系 ............................................. 49 5.5 建设绿色和谐的生态文化体系 ............................................. 51 5.6 建设高效文明的生态制度体系 .............................................54第六章重点工程 .................................................................. . (57)6.1 重点工程 .................................................................. ............... 57 6.2 指标可达性分析 .................................................................. (57)第七章保障措施 .................................................................. . (58)7.1 组织保障 .................................................................. ............... 58 7.2 政策保障 ................................................................................. 59 7.3 资金保障 .................................................................. ............... 59 7.4 技术保障 .................................................................. ............... 60 7.5 能力保障 .................................................................. (61)II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2022~2022年〕7.6 社会保障 .................................................................. (61)附表1:东莞市生态功能区划 ....................................................... 63 附表2:东莞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表 ...........................................66 附表3:国家级生态市指标任务分解及可达性分析 (77)III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2022~2022年〕第一章区域概况1.1 地理位置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东江下游的珠江三角洲,地处东经113°31′-114°15′,北纬22°39′-23°09′。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环[2011]72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1.07.01【实施日期】2012.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1年7月1日以粤环〔2011〕72号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我省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规范我省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6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范围广东省生态建设示范区包括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
(一)生态县:建制县、县级市、区。
(二)生态乡镇:县(市、区)以下各类建制镇、乡和涉农街道。
涉农街道是指辖区内有若干行政村的街道或存在基本农田的街道。
(三)生态村:行政村。
二、申报条件在申报范围内,经自查达到《广东省生态县建设指标(试行)》、《广东省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广东省生态村建设指标(试行)》(附后)各项要求的单位,均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材料与时间(一)申报程序。
1、生态县。
县级人民政府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获同意后,报省环境保护厅审核。
2、生态乡镇。
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获同意后报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
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初审合格后,报省环境保护厅审核。
3、生态村。
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县(市、区)环保局同意后报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
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组织核查合格后,报省环境保护厅复核。
(二)申报材料。
包括申报函,生态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文本与批复文件,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技术报告(申报表、各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
环境工程编写方案导则
环境工程编写方案导则一、编写方案的依据环境工程编写方案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标准规范,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监测、排放、治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文件。
二、编写方案的目的1.明确工程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合理分工,明确责任;2.规范施工、运行及监测等各项环境工程实施活动;3.明确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4.规范环境用地及资源的开发和利用;5.规范环境监测及报告的编写等。
三、编写方案的基本内容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位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基本情况;(2)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3)项目建设的目的和任务;(4)项目建设的范围和规模;(5)项目建设的内容和主要工程技术经济指标。
2.环境影响评价(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原则和方法;(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分析结果;(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修改和阐明。
3.环境监测方案(1)环境监测方案的目的和任务;(2)环境监测点的选择和设置;(3)环境监测方案的内容和方法;(4)环境监测方案的执行计划和安排。
4.环境治理方案(1)环境治理方案的目的和任务;(2)环境治理的原则和措施;(3)环境治理的实施计划和安排;(4)环境治理的效果评价和调整。
5.环境管理方案(1)环境管理的原则和要求;(2)环境管理的内容和方法;(3)环境管理的组织和职责分工;(4)环境管理的监督和验收。
6.环境保护技术措施(1)环境保护技术措施的种类和范围;(2)环境保护技术措施的实施要求和标准;(3)环境保护技术措施的效果评价和调整。
7.应急预案(1)环境应急预案的目的和任务;(2)环境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分工;(3)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方法;(4)环境应急预案的执行和调整。
8.安全生产措施(1)安全生产措施的原则和要求;(2)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和方法;(3)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和职责分工;(4)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验收。
9.环境保护费用(1)环境保护费用的构成和计算方法;(2)环境保护费用的预算和使用;(3)环境保护费用的核算和审核。
方俊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二审行政判决书
方俊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3【案件字号】(2020)粤行终73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窦家应杨雪清李婉鸣【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方俊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当事人】方俊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当事人-个人】方俊源【当事人-公司】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经典案例】涉港澳台案例【代理律师/律所】尹应良广东权晔律师事务所;王晓东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尹应良广东权晔律师事务所王晓东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尹应良王晓东【代理律所】广东权晔律师事务所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方俊源【被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本院观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二十七类“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第78项“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一栏规定:“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铅蓄电池制造”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仅组装的除外)”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项目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证据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5 15:11:28方俊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二审行政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粤行终730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方俊源。
委托代理人:尹应良,广东权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住所地: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900MB2C90178X。
法定代表人:蒋亚军,局长。
委托代理人:郑博立。
委托代理人:王晓东,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上诉人方俊源因诉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保行政处罚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19行初3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东府办〔2016〕79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东府办〔2016〕7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日东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321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明确目标责任,促进制度创新,推进重点项目,确保我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良好开局,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指导,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初步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统一红线的开发格局,进一步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加强科技创新和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初步建立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机制,为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打好基础。
(一)主要生态指标持续改善与国家、省和我市“十三五”规划衔接,确保完成资源能源环境类约束性年度指标任务,包括经济发展质量、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和体制机制建设在内的指标进一步改善。
(二)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初步完善重点做好“三规合一”铺垫工作,基本完善红线制度,探索生态文明市场化机制建设,初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干部培训考核机制,参加培训干部比例达到35%以上。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一、引言环境保护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广东省这样一个经济发达的地区来说,环境保护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地规划和管理广东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技术导则旨在提供详细的指导和规范,以确保环境保护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背景广东省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经济增长速度快、工业化程度高、城市化进程快速,但也面临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广东省制定了环境保护规划,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目标本技术导则的目标是制定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的技术要求和指导原则,确保环境保护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具体目标如下:1.明确广东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2.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流程和方法;3.提供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技术要点和操作指南;4.确保环境保护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协调一致性。
四、原则在编制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依据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确保环境保护规划的科学性;2.可行性原则:考虑到技术、经济和社会可行性,确保环境保护规划的可操作性;3.综合性原则:综合考虑生态、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确保环境保护规划的综合性;4.可持续性原则:着眼于长远发展,确保环境保护规划的可持续性。
五、编制流程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1.问题识别和目标确定:明确广东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和目标;2.数据收集和分析:收集与广东省环境保护相关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3.方案制定和评估: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的方案,并进行评估;4.编制和发布: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的具体内容,并发布;5.实施和监测:根据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相关措施,并进行监测评估;6.修订和更新:根据实施和监测结果,及时修订和更新环境保护规划。
六、技术要点和操作指南1.环境问题分析:对广东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等方面;2.目标制定:根据环境问题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境质量等;3.方案制定:制定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治理措施、技术支持、政策引导等;4.评估指标确定:确定评估环境保护方案的指标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等;5.编制规划文本:根据以上步骤的结果,编制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的具体内容,包括总体目标、具体措施、实施计划等;6.发布和宣传: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并进行相关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7.实施和监测:根据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相关措施,并进行监测评估,及时调整和修订方案。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一、引言环境保护规划是指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目标,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动的总体框架。
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环境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以指导广东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工作。
二、编制背景广东省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
为了保护广东省的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三、编制目标1.明确广东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提出具体的指导原则和政策措施;2.确保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3.促进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发展,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四、编制原则1.科学性原则:依据环境科学理论和技术,确保环境保护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2.可持续发展原则: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3.综合性原则:将环境保护规划与相关领域的规划相衔接,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环境的综合管理;4.参与性原则: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增加公众参与,提高环境保护规划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编制内容1.目标与任务:明确广东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的任务;2.政策与措施:提出促进环境保护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包括法律法规、经济手段、技术支持等;3.空间布局:确定广东省各地区的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合理规划环境保护空间布局;4.资源保护:制定资源保护的具体措施,包括水资源、土壤资源、生物多样性等;5.污染防治:制定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标准和治理技术,推动污染防治工作;6.生态修复:制定生态修复的目标和措施,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7.环境监测与评估: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与评估体系,提高环境监测与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8.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环境保护规划的参与,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环保行动力。
六、编制程序1.立项阶段:明确编制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的目的、任务和组织机构;2.调研阶段:开展环境保护现状调研,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3.分析评估阶段:分析环境保护问题和影响因素,评估环境保护规划的可行性和效果;4.方案制定阶段:根据调研和评估结果,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的具体方案;5.公示和征求意见阶段:将环境保护规划方案公示,并征求各方意见;6.修改完善阶段:根据公众意见和专家建议,对环境保护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7.正式发布阶段:经过审核和批准后,正式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
(2012-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7.08
•【字号】东府〔2013〕88号
•【施行日期】2013.07.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
年)》的通知
东府〔2013〕8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业经东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8日。
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23—2023)目录一、现状与挑战 (1)二、原则与目的 (3)(一)指导思想 (3)(二)规划原则 (3)(三)规划目的 (5)(四)指标体系 (5)三、重要任务 (5)(一)水环境保护 (5)(二)大气环境保护 (13)(三)固废污染防治 (16)(四)噪声污染防治 (19)(五)辐射环境监管 (21)(六)生态环境保护 (22)(七)循环经济发展 (29)四、保障措施 (34)(一)建立综合决策机制, 理顺环境管理体制 (34)(二)加强管理能力建设, 健全减排“三大体系” (36)(三)推行环境信息公开, 增强公众参与意识 (38)(四)保障环保资金投入, 抓好重点工程建设 (40)附表1 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43)附表2 河流水环境功能区及其水质保护目的 (44)附表3 城市污水解决工程建设方案 (45)附表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46)附表5 城乡生活垃圾废弃物处置工程方案 (46)附表6 东莞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 (47)附表7 环境保护重点建设工程表 (48)一、现状与挑战。
近年来, 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把环境保护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并采用了一系列重大措施。
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乡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情况下,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减缓, 局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环境保护取得了很大成就, 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我市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环境形势仍然严峻:一是经济增长方式粗放,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
我市仍以外源性经济为主, 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高, 产业升级转型的积极性不强, 自主创新能力偏弱, 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主线性转变, 产业构成大多是传统的高污染行业, 结构性污染突出。
二是水环境问题十分突出, 内河涌“黑臭”问题严重。
环评编制导则
环评编制导则环评编制导则1. 总论总论的目的是对建设项目的有关背景情况、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进展工作,基本的编制依据、评价标准、环境敏感点进行归纳和总结的一个章节,对整个报告书起到提纲携领的作用。
1.1 项目由来表明项目的由来和建设的必要性,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并说明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要求。
(1)建设项目的建设背景以及由来根据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摘取其部分关键内容,或者查阅相关资料后进行此段内容的编写,字数不应该太多,表述要简洁、流畅,经过提炼后用一小段文字说明问题即可。
(2)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简介根据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其主要产品、产量、采用工艺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字数不应该超过50 字。
(3)建设项目的前期进展情况对建设项目的前期进展情况进行极简单的说明,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化工类项目需要编写环评工作大纲)进行简单回顾,对环评大纲的批复和执行情况进行说明,并标注文件批号与时间。
(4)开展环评的目的和要求可参考标准范本,对此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意义进行说明。
1.2 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体现,必须依据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四个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其他法律法规视项目具体内容选定。
二、技术规范工业项目的技术规范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HY/T 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T2.2-19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环境》(HJ/T2.3—19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HY/T2.4-1995) 。
非工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海洋工程类项目海洋环评技术导则,其它有关行业的环评技术规范视项目内容决定(如公众参与导则、规划环评导则、区域环评导则、人体健康导则、石油天然气导则、化工规划环评导则、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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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目录1 总则 (1)1.1规划目的 (1)1.2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1.3编制依据 (3)1.4规划期限、范围和技术路线 (3)2 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5)2.1确定任务 (5)2.2调查、收集资料 (5)2.3编制规划大纲 (6)2.4规划大纲论证 (6)2.5编制规划 (6)2.6规划论证及公众参与 (6)2.8规划批准、实施 (7)3 规划的主要内容 (7)3.1总论 (7)3.2规划区域概况 (7)3.3环境现状调查与环境压力分析 (7)3.4预测与规划目标 (7)3.5生态及环境功能分区 (8)3.6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分析 (8)3.7专项规划 (9)3.8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11)3.9规划项目与投资估算 (11)3.10保障措施 (12)3.11可达性分析 (12)4 提交规划成果 (12)4.1规划文本 (12)4.2规划附图 (12)4.3规划研究报告 (14)5 规划大纲 (14)为了规范我省各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顺利实施,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要求,省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下称《导则》)。
《导则》适用于全省各市、县、镇行政辖区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
1 总则1.1 规划目的通过加强环境规划和有序保护,改善全省各地环境质量,优化资源配置,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提升各地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社会发展全面进步、人与自然和谐、生态良好和环境优美、适宜人类居住的绿色广东。
1.2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1.2.1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要求,统筹规划城市生态体系构架,明确区域环境功能分区;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1.2.2 规划原则(1)协调发展,和谐共赢。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区域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2)分区控制,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的差异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实行环境优先,山区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粤东、粤西地区坚持发展中保护的战略,明确划定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实施生态分级控制管理。
(3)因地制宜,符合实际。
根据各地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完善功能区划,确定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保护自然与特色人文景观,确保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措施、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统筹兼顾,纵横衔接。
与国家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指引相符合,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及上级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与其他专业规划相互协调。
(5)注重前瞻性与可操作性。
既要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1.3 编制依据(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2)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及《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6〕35号);(4)《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及《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粤府〔2005〕16号);(5)地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1.4 规划期限、范围和技术路线规划期限:原则上以规划编制的前一年作为规划基准年,近期、远期分别按5年、10-15年考虑,并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规划时限相衔接。
原则上规划五年修编一次。
规划范围:行政区域所辖范围。
规划的技术路线如下图所示。
当地政府或政府授权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经验的单位编制环境保护规划,通过委托文件和合同明确编制规划各方责任、要求、工作进度安排、验收方式等。
2.2 调查、收集资料收集编制规划所必需的生态环境、社会、经济背景或现状资料,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产业结构、产业发展规模和布局规划,以及农业、林业、能源、水利、矿产、渔业、旅游等行业发展规划等有关资料。
必要时,应对代表地方文化特色的地区、需要重点保护的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地区、生态敏感地区及海洋、核与辐射进行专门调查或监测。
2.3 编制规划大纲按照本规划导则第5条的有关要求编制规划大纲。
2.4 规划大纲论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规划大纲进行论证或征询专家意见。
规划编制单位根据论证意见对规划大纲进行修改后作为编制规划的依据。
2.5 编制规划按照规划大纲的要求编制规划,内容见本规划导则第3条“规划的主要内容”。
2.6 规划论证及公众参与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咨询公众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会对规划成果进行论证。
2.7 规划审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论证后的规划大纲组织对规划进行审查,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报批稿。
2.8 规划批准、实施规划报批稿,经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人大或人民政府批准,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3 规划的主要内容3.1 总论说明规划任务的由来、编制依据、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范围、规划时限、技术路线、规划重点等。
3.2 规划区域概况介绍规划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文化等背景情况,分析规划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趋势及资源能源消耗,概述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城市区位和发展定位分析。
3.3 环境现状调查与环境压力分析对规划区社会、经济和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主要包括环境特征调查、污染源调查评价、环境污染现状调查评价、生态环境现状分析、环境污染破坏的效应调查、环境保护措施效益分析、环境管理现状调查评价等,分析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存在的主要生态及环境污染问题,探索污染产生的原因,评价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环境风险,阐述实施规划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3.4 预测与规划目标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和规模,对规划区环境随社会、经济、产业发展而变化的情况进行预测分析,主要包括资源需求预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测、资源承载力分析、生态变化趋势分析等,并对预测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描述和说明。
在调查和预测的基础上确定规划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及其指标体系。
3.5 生态及环境功能分区依据区域环境特征,以服从区域总体规划,满足区域功能需求为原则,根据土地、水、大气、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与目前使用功能、可能具有的功能,考虑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对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结合区域其它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功能区划及生态分区。
同时,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落实生态分级控制管理,划分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并提出具体的环境保护要求。
3.6 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分析根据规划区环境目标、资源、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情况,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93和HJ/T2.3-93)所推荐的预测模型、规划技术方法和分析方法,计算大气、水各功能区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允许环境容量),结合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目标年规划区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预测结果,计算各功能区大气、水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和区域生态环境容量(生态承载力)。
3.7专项规划3.7.1 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规划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分析预测未来人口发展情况,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以及城镇体系布局对环境资源的压力、时空变化及空间布局和态势。
以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结合规划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区位优势和环境特征,制定规划区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规划,重点内容应包括规划区生态产业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基于环境容量和功能区保护的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调整规划,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3.7.2 水环境污染防治规划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结合地区水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容量,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方向;综合考虑污染源的治理现状、治理要求和技术可行性,根据水环境可利用容量和主要污染物削减量,提出区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方案和措施。
主要包括: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工业结构调整及布局方案、水生态功能恢复与调控体系,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方案、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体系等。
沿海城市应同时制定保护近岸海域水环境规划。
3.7.3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结合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功能分区和大气环境容量,提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对策措施,引导重大产业和项目的合理布局;以大气污染物的削减量为依据,考虑污染源的治理现状、治理潜力和技术可行性,确定重点控制行业和重点控制污染源,制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方案及措施。
3.7.4 声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噪声达标区建设计划,逐步扩大噪声达标区覆盖率,提出工业、商业、建筑施工、娱乐场所和道路交通的声环境管理措施,重点保护医疗、机关、文教及居民住宅为主等环境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3.7.5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规划根据产业结构特点,经济、人口发展趋势和社会消费预测,以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大力开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保障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为基本目标,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提出工程、管理和技术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建筑垃圾以及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等。
3.7.6 核与辐射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国家、省对核与辐射环境管理标准和要求,开展区域电磁与放射性环境辐射水平调查,摸清区域核放射性与电磁辐射环境状况;根据电磁辐射环境容量和敏感区域情况,合理规划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制定区域内放射性闲置源、废源和废物管理方案。
对于存在铀矿、伴生矿以及含有放射性尾矿和废渣的地区,应当制定尾矿和废渣处理、处置方案;对于可能存在放射性污染问题的地区,应当制定核放射性污染防治方案。
3.7.7 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根据生态功能区划及生态分级控制规划结果,制定切实有效的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集约利用区管理和建设方案。
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重点和敏感生态区保护和建设方案、重点资源开发管护方案、城市生态体系格局建设方案、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方案、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土壤综合治理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