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细则》
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12.04•【字号】昆政发[1995]96号•【施行日期】1995.12.0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1995年12月4日昆政发〔1995〕9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保护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安装、管线敷设、与工程配套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建设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鼓励企业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造优质工程。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市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昆明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机构。
凡在我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接受市、县区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其中,涉及市政工程的,应接受昆明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六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安工作量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办理报建手续时,必须向市质量监督机构或县区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提交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并交纳质量监督费。
质量监督费费率如下:1、工程质量监督费按工程建安工作量的千分之二点五收取;2、监理项目按工程建安工作量的千分之一收取;3、建筑构件质量监督费按对外销售额的千分之一点五收取。
云南省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交接验收记录
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A.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A.0.1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A.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开工日期:年月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填写说明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是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施工单位应组织对工程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自检,自检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应组卷。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并作出检查验收结论。
1工程概况:表中涉及的工程名称、责任单位名称和责任人姓名应与合同一致,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法人委托授权。
2检查内容:填写各检查项目文件的名称或编号,并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施工技术交底、材料进场验收、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成品保护、质量问题处理、施工挂牌、施工过程三检(自检、交接检、专职质量人员检查)、工程质量保修、培训上岗等制度。
(2)质量责任制:施工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材料员、工长、班(组)长质量责任制,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等。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应包括测量放线员、电工、焊工、试验工、安全员、机械操作员等工种。
(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有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业务范围内承揽业务,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主要是质量、安全、技术的管理制度)等。
(5)施工图审查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设计单位回复意见。
(6)地质勘察资料: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内容符合性和针对性。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即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及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措施。
(8)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技术标准应齐全。
(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包括三方面的检验制度,一是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实验检验和工序质量检验制度;三是工程验收的抽查检测。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5.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工作安排,年度质量监督可与阶段、专项质量监督合并开展,但检查内 容不得简化、省略或替代;随机抽查质量监督只出具质量监督意见和建议,不出具对工程质量状况的 总体评价。
前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 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 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工作,保证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组织修订了《水电建 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意 循了以下原则: 求 (一)坚持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依据,强化依法依规的原则。 征 (二)坚持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并重,加强质量责任监管的原则。
(三)坚持阶段性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结合,突出水电工程建设特点。 (四)坚持重点抽查验证的检查方式,促进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和标注化。 (五)坚持适应科技发展、兼顾技术进步的原则,吸收水电工程建设的技术发展、新材料和新方 法的应用。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原《监督大纲》由原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 2014 年 3 月印发试行版,2016 年 6 月正式印发实 施。2018 年 2 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意见的通知》(国能发 安全[2018]21 号文)颁布实施,文中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质监工作的各项要求。本《大纲》充分体现了 国家能源局对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新的要求,突出阶段性监督检查、强化随机抽查、简化分项 工程监督检查内容,提高了可操作性和适用性。与原《监督大纲》相比,本《大纲》主要的调整和变 化如下: 1. 对原《监督大纲》正文内容进行了整合和简化,作为《大纲》第 1 部分“质量监督检查基本 规定”。包括“总则”、“监督受理”、“主要依据”、“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参建各方资料准备” 和“监督报告的主要内容”共 7 个章节。 2. 《大纲》突出阶段性监督检查,专门增设了第 2 部分“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强化随机抽查, 在第 1 部分有关章节中增加了“随机抽查监督报告的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工作总结报告
城乡规划工作总结报告城乡规划主要研究城乡规划、城乡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城市和农村的规划和设计等,包括整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城乡规划工作总结报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城乡规划工作总结报告1_年是_开局之年,1-4月份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20__年1-4月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计划如下:一、1-4月主要工作(一)城镇规划工作显成效按照规划全覆盖工作要求,完成长松园片区总体规划编制,完成职教基地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完成青年水库片区规划编制资料收集,正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7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宗、出具用地规划条件31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1宗、补办工程规划许可手续1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6宗。
(二)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1、加快推进市政道路建设明湖南路完成总工程量的95%;河滨南路完成总工程量的81%,玉带路完成总工程量的60%,文昌路完成总工程量的60%,兰茂路路基土主工程完成工程量30%,盟台路完成排水管网12%,各条道路正在加紧建设。
2、园林绿化建设(1)绿化今年继续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以最终创建国家级园林绿化县城为目标,掀起城乡园林绿化高潮。
完成河滨南路3016㎡绿化建设;完成入城口树木移栽;完成县城缺塘补栽、视觉补差;完成环城西路与兰茂大道街头绿地的初步方案设计;开展树池整改;完成黄龙街、尊师路行道树分枝修剪。
(2)市政维护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修复黄龙大街损坏路面800㎡;完成香海路14盏路灯安装,入城口16盏路灯拆迁;定期对我县液化气行业检查整改。
3、县垃圾处理场已完工,正在组织材料准备验收工作。
4、县城供水改扩建一期工程于4月20日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约580万元,设计近期总供水规模1.6万立方米∕日,厂区工艺部分等及新建原水输水管560米。
(三)加大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力度1、加大渣土运输管理力度按照《昆明市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及城市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大对建筑渣土运输的管理力度,1-4月查处未密闭渣土运输车44辆。
昆明市竣工验收报告
昆明市竣工验收报告昆明市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制说明一、本报告适用于昆明市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等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与城市轨道工程;二、本验收报告需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得相关人员组成工程验收小组对工程资料及实体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统一得工程质量验收结论。
相关人员签字、盖章认可。
要求填写内容详实、准确,验收结论明确,相关资料完整。
三、结构类型为:①建筑工程:框架、框架-剪力墙、砖混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②市政工程:沥青砼道路、承插式钢筋砼排水管道、预应力钢筋砼箱梁桥等;③轨道工程:区间结构(盾构隧道、衬砌隧道、现浇预应力钢筋砼箱梁桥、钢箱梁桥等)、站主体结构(剪力墙)等;四、填表说明(按表格序号)(1)验收内容:需包括设计图及合同约定得全部内容。
内容中需注明:①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分栋号填写)、总高度、层数(地上、地下)等;②市政工程:工程类别(道路、桥梁、排水、隧道、水处理、绿化、照明、交通工程等)长度、宽度等;③轨道工程:长度(明挖及盖挖区间、盾构区间、矿山法区间、高架区间、路基区间等);车站工程高度(地上、地下);铺轨、电气、通信、人防、桥梁等;(2)填写就是否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组成得单位就是否齐全、验收组组成人员资格就是否符合要求,附签到表;(3)填写符合条件或者不符合条件,附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核查记录;(4)验收程序就是否组织了初验、复查、竣工验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验收规范情况;(5)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得履约情况及工作质量分别评价;(6)验收组结论意见。
包括分部工程得质量评定、质量控制资料核查、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性检测抽查、观感质量评价、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结论:五、本报告一式五份,施工、建设、监理、监督机构、备案机构各一份。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目录一、项目立项阶段 (3)1.1 前期工作 (4)1.1.1 前期调研 (5)1.1.2 项目建议书编制 (7)1.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7)1.2 项目立项 (9)1.2.1 项目立项申请 (11)1.2.2 项目立项批复 (12)二、项目规划阶段 (13)2.1 设计任务书 (14)2.1.1 初步设计 (14)2.1.2 施工图设计 (15)2.2 设计评审 (16)2.2.1 设计评审准备 (17)2.2.2 设计评审过程 (18)2.2.3 设计评审结论 (19)2.3 设计批复 (20)2.3.1 设计批复文件 (21)2.3.2 设计批复意见 (22)三、项目实施阶段 (23)3.1 施工准备 (25)3.1.1 施工单位选择 (26)3.1.2 施工合同签订 (27)3.1.3 施工图纸交付 (28)3.2 施工许可 (29)3.2.1 施工许可证申请 (30)3.2.2 施工许可证审批 (31)3.3 施工进度管理 (32)3.3.1 施工进度计划制定 (33)3.3.2 施工进度监控 (34)3.3.3 施工进度调整 (35)四、项目验收阶段 (36)4.1 竣工验收 (37)4.1.1 竣工验收申请 (38)4.1.2 竣工验收组织 (39)4.1.3 竣工验收结论 (41)4.2 专项验收 (41)4.2.1 消防验收 (43)4.2.2 安防验收 (43)4.2.3 环保验收 (45)4.3 项目移交 (45)4.3.1 项目移交准备 (46)4.3.2 项目移交过程 (48)4.3.3 项目移交后的管理 (49)五、项目后评价阶段 (50)一、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等基本信息。
项目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
装修工程监理规划(完整详细)
监理规划工程名称: XXX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目录1 工程概况 (3)1.1 工程简介 (3)1.2 主要建筑概况 (3)1.3 预计工程造价总额 (3)1.4 工程项目计划工期 (3)1.5 工程质量等级 (3)1.6建设各方主体 (3)2 监理工作的范围 (4)3 监理工作内容 (4)3.1 施工阶段 (4)3.2 保修阶段 (4)4 监理工作目标 (4)4.1 质量监理目标 (4)4.2 工期控制目标 (6)4.3 造价控制目标 (6)5 工程特点及监理应对措施 (6)6 项目监理机构 (7)6.1 项目监理部组织形式 (7)6.2 项目监理部人员构成 (7)6.3 岗位职责 (7)7 监理单位与各参建单位关系 (10)7.1 与建设单位 (10)7.2 与施工承包单位 (10)7.3 与设计单位 (10)8 监理依据 (10)9 监理工作主要流程 (12)9.1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主程序 (12)9.2 开工申请核签监理流程 (13)9.3 检验批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13)9.4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14)9.5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14)9.6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理工作流程 (15)9.7 工程停、复工监理工作流程 (15)9.8 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安全监控监理工作流程 (16)9.9 设计变更、洽商管理监理工作流程 (16)9.10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签认监理工作流程 (17)9.11 工程计量和支付监理工作流程 (17)9.12 费用索赔管理监理工作流程 (18)9.13 工程工期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18)9.14 项目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19)9.15 工程款竣工结算监理工作流程 (20)10 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0)10.1 工程质量控制 (20)10.2 工程工期控制 (24)10.3 工程造价控制 (26)10.4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详见安全监理规划) (28)10.5 合同、信息管理工作 (29)10.6 组织协调工作 (31)10.7 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32)11 监理工作制度 (32)11.1 监理例会和请示汇报制度 (32)11.2 监理工作日记及考勤制度 (32)11.3 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定 (33)12 监理设施 (33)1 工程概况1.1 工程简介1.2 主要建筑概况1.2.1工程概况本建筑层数X层,建筑高度:X米,建筑定性:公共建筑,本次装修设计面积:XXX平方米,装修面积XXX平方米。
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T
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 B J T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DBJ53/T-36-2011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Yunnan Province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Project2011-6-30发布 2012-1-1实施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为加强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方法和记录,使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0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云建标[2010]300号)的精神,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云南省施工质量验收的具体情况编制。
保证了市政行业技术标准体系的完整性,确保国家标准、规范的全面实施,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规程共分六个部分九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附录中主要编制了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项工程验收批的划分和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本规程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发布和管理,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代表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向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昆明市刘家营东区立夏路19号,邮编:650032,E-mail:)反映。
某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二○一二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 02 术语 03 单项工程验收 (1)3.1验收条件 (1)3.2验收依据 (1)3.3验收组织 (1)3.4验收内容 (1)3.5验收程序 (2)3.6验收方法 (2)3.7验收成果 (2)4 初步验收 (2)4.1验收条件 (2)4.2验收申报材料 (2)4.3验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验收组织 (3)4.5验收内容 (3)4.6验收程序和方法 (4)4.7验收成果 (4)5 竣工验收 (4)5.1验收条件 (4)5.2验收申报材料 (5)5.3验收依据 (5)5.4验收组织 (6)5.5验收内容 (6)5.6竣工验收程序与方法 (6)5.7验收成果 (7)6 项目技术档案 (7)6.1技术档案制备的要求 (7)6.2技术档案管理的要求 (7)6.3验收必报资料目录 (7)6.4验收备查资料目录 (7)6.5工程验收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 (7)6.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归档资料 (7)7 附件 (8)附录A单项工程验收表 (9)附录B初步验收报告格式 (10)附录B-1工程复核表 (13)附录C竣工验收报告格式 (14)附录D竣工报告格式 (18)附录D-1项目建设情况表 (21)附录D-2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表 (22)附录D-3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 (23)附录D-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地类统计表 (24)附录D-5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地类汇总表 (25)附录D-6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26)附录E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7)附录F验收必报资料目录 (28)附录G验收备查资料目录 (29)附录H工程验收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 (30)附录I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归档资料分类表 (32)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1 总则1.1 为加强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完善验收手段,强化竣工验收,使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1检验批(人行道青石板铺砌面层)
表 1.1
青石板铺砌面层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 称
单位工程名称
道路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人行道/料石人行道铺砌
验收部位
施工单 分包位单 监位理单
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
理 项目总监
技术负责人
分包技术负责
项目专监
执行的规范及相应条款: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3.4.1
+3 -2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
结果
专业工长
(签名)
施工员
(签名)项目专业质量Fra bibliotek查员:年
月
日
监理
(建设)
单位验收 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编号: 详细填写
监理(建 设) 单位 验收记录
4
盲道铺砌应正确
经检验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1
铺砌应稳固、无翘动,表面平整、缝线直 顺、缝宽均匀、灌缝饱满,无翘边、翘角
、反坡、积水现象
经检查铺砌稳固、无翘动,表面平整、缝线直顺、缝宽 均匀、灌缝饱满,无翘边、翘角、反坡、积水现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检查项目及验
收标准
主
1
路床与基层压实度应大于或等于 90%,2点/100m
控
项2
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目
3
石材强度、外观尺寸应符合设计 及本规范要求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根据设计或实际状况或详见×#试验报告填写 根据设计或实际状况或详见×#试验报告填写
经检验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0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62一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5、5.2.2、6.3.4、6.3.5、12.7.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会同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内最新的实践经验,吸收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外先进技术。
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14章和9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供配电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监控与安全防范、消防系统、室内装饰装修、电磁屏蔽、综合测试、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数据,随时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意见寄至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西园道10号,邮编:30006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长城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北京科计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常州长城屏蔽机房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华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徐宗弘钟景华王元光姬倡文黄群骤余雷姚一波宋旭东周乐乐杨丙杰周启彤项镶高大鹏张或宋玉明杨永生薛长立2 术语 (5)3 基本规定 (5)3.1 施工基本要求 (5)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6)3.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基本要求 (6)4 供配电系统 (7)4.1 一般规定 (7)4.2 电气装置 (7)4.3 配线及敷设 (8)4.4 照明装置 (9)4.5 施工验收 (9)5 防雷与接地系统 (10)5.1 一般规定 (10)5.2 防雷与接地装置 (10)5.3 接地线 (10)5.4 施工验收 (11)6 空气调节系统 (11)6.1 一般规定 (11)6.2 空调设备安装 (11)6.3 其他空调设施的安装 (12)6.4 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 (12)6.5 空气调节系统调试 (13)6.6 施工验收 (13)7 给水排水系统 (14)7.1 一般规定 (14)7.2 管道安装 (14)7.3 施工验收 (15)8 综合布线 (15)8.1 一般规定 (15)8.2 线缆敷设 (15)8.3 施工验收 (18)9 监控与安全防范 (18)9.1 一般规定 (18)9.2 设备与设施安装 (19)9.3 配线与敷设 (20)9.4 系统调试 (20)9.5 施工验收 (21)10 消防系统 (22)11 室内装饰装修 (22)11.1 一般规定 (22)11.2 吊顶 (22)11.3 隔断墙 (23)11.4 地面处理 (24)11.6 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 (25)11.7 门窗及其他 (26)11.8 施工验收 (26)12 电磁屏蔽 (27)12.1 一般规定 (27)12.2 壳体安装 (27)12.3 屏蔽门安装 (28)12.4 滤波器、截止波导通风窗及屏蔽玻璃的安装 (28)12.5 屏蔽效能自检 (29)12.6 其他施工要求 (29)12.7 施工验收 (29)13 综合测试 (30)13.1 一般规定 (30)13.2 温度、湿度 (31)13.3 空气含尘浓度 (31)13.4 照度 (31)13.5 噪声 (31)13.6 电磁屏蔽 (32)13.7 接地电阻 (32)13.8 供电电源电压、频率和波形畸变率 (32)13.9 风量 (32)13.10 正压 (32)14 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 (33)14.1 一般规定 (33)14.2 竣工验收的程序与内容 (33)本规范用词说明 (43)附:条文说明 (44)1 总则1.0.1 为加强各类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旨在规范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以下是该规程的详细内容:一、验收范围1. 适用对象:云南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和装饰工程。
2.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的各个方面,如结构、土建、安装、装饰等。
二、验收程序1. 预验收:在工程竣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 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3. 验收组成: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
4. 验收程序:验收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并填写验收报告。
三、验收标准1. 国家标准:工程质量验收主要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2. 地方标准:根据云南省的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地方标准,进行补充和细化。
3. 技术规范:参考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四、验收内容1. 结构验收:对建筑结构的各个部分进行检查,包括基础、墙体、梁柱、屋面等,确保其安全可靠。
2. 土建验收:对土建工程的各个部分进行检查,包括地基处理、砌筑、抹灰、防水等,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3. 安装验收:对各种设备和系统的安装进行检查,包括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4. 装饰验收:对室内装饰工程进行检查,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等,确保其美观、环保。
五、验收结果1. 合格验收: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组出具合格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可以进行竣工验收手续。
2. 不合格验收:工程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问题,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需要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城市道路移交管理实施细则
城市道路移交管理实施细那么昆明市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移交管理实施细那么〔送审稿〕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进一步标准移交验收和接管工程程序,根据?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 ?昆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方法?等相关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城市道路,是指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城市道路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由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投资,或者由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通过投、融资渠道投资建设,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并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高新、经开、度假区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及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移交适用本细那么。
第四条木细那么所称的城市道路包含:城市道路、城市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一般桥梁、地下通道、隧道和涵洞〕和城市广场等。
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包含:道路绿化设施〔行道树、绿—1—化带、养护浇灌设施等〕;道路照明设施〔路灯、变压器、管线、控制设施等〕;道路交通平安设施〔交通标志牌、交通信号灯系统、交通标线、交通隔离栏、防眩板等〕;市容环卫设施〔果皮箱、垃圾收集间、中转站、道路清扫及垃圾清运设施等〕;消防设施〔消防栓、消防管网等〕;排水设施〔雨、污水管、泵站、落水算子等〕;道路其它设施〔公交车站台、城市地名标志牌、再生水、地下管线、管线检查井和井盖等〕。
第五条城市道路建设的投资人为城市道路的产权人。
地块开发商〔企业〕在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代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建设的城市道路,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政府为城市道路的产权人,地块开发商〔企业〕为城市道路建设业主。
由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产权人为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由市和县〔市、区〕国有投、融资企业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产权人为国有投、融资企业。
第六条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移交过程中,由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对产权、管理养护权进行移交;由市和县〔市、区〕国有投、融资企业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对管理养护权进行移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昆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昆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78号令)及《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昆明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受昆明市建筑业管理局的委托,负责管理本市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受本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办理各自行政区域职权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竣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有关工程质量的检测和功能性实验资料,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站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站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在验证齐全后,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并加盖“备案文件收讫”专用章。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工程质量监督站存档,其余两份经工程质量监督站签署同意备案意见后,由建设单位分别送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日内,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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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
联合验收申请表
申请编号:系统生成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附件1--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
联合验收申请表
申请编号:系统生成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附表2
昆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样表)
昆联验(X)字〔20XX〕X号
(建设单位名称):
附表3
竣工联合验收备案证明书
附表4
昆明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核字第号(建设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核实, (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现书面告知核实结论。
单位(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遵守事项
一、本意见是经核发机关核实的建设工程规划凭证。
二、凡竣工后未取得本意见的建设工程,有关部门不得验收备案。
三、未经核发机关许可,本意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四、核发机关依法有权查验本意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意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意见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5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昆建消验字[2020]第___号
云南XXXXXXXXX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XXXXXXXXXX工程[工程地址:昆明市XXXXXXXXXXXXXXXXXXXXXXXX;1栋:建筑层数:地上33层;建筑高度:99.3m;建筑类别:一类高层住宅;使用性质:住宅;2栋:建筑层数:地上33层;建筑高度:99.15m;建筑类别:一类高层住宅;使用性质:住宅;地下部分:地下1层:Ⅰ类汽车库,地下2层:Ⅰ类汽车库;总建筑面积:xxxxx㎡(含地下部分xxxxx㎡)]的消防验收,经你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工程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进行了竣工验收,并书面出具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云南XXXXX有限公司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报告》。
我局于2020年X月XX日予以受理(受理凭证为昆建消验凭字[2020]第XXXX号),经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过渡期消防验收工作组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昆公消审字[xxxx]第xxxx号)组织资料审查,且现场对该工程的土建工程,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及其他消防设施进行了消防验收,于2020年X月XX日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进行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并提出以下意见:
1、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检查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的现状负责;
2、该工程如需改建、扩建(含用途变更、建筑保温和建筑内、外部装修),应当依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3、工程投入使用后,建筑消防设施应按照国家有关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维修保养,并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4、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制定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工作;
5、不服本意见书的,可以在接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昆明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0年X月XX日
附表6
关于XX项目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专项竣
工验收备案批复
昆人防验收〔20XX〕X号(建设单位名称):
你单位报审的(项目名称)项目(地块)配套建设的防空地下室的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资料收悉。
经审查,根据昆明市人防监督管理处出具的《云南省昆明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填写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文号),防空地下室竣工面积为(实际人防地下室测绘面积)平方米,防护等级为(防护等级)级,设个防护单元,平时为(各单元XX功能),战时为(各单元XX功能)。
工程验收资料
齐全,防护专项各分部质量验收合格,符合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关于XX公司XX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的批复》(人防行政审批文号)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不得小于(XX.XX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平方米的要求,同意该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按以下要求对防空地下室进行维护管理和使用:
1、项目配套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在实地标注。
2、人防工程的平时维护管理按照国家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及《昆明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由使用者负责,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造、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改造、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补建或者一次性缴纳补偿费。
4、人防工程使用者负责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封堵构件及人防设备、设施的保管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防设备和设施,不得擅自使用平战转换封堵构件和人防设备。
特此批复。
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