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再审视
农地确权影响的再审视 理论逻辑与经验证据
一、引言农地确权政策被认为是我国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
自该政策推行之日起,倍受学术界关注。
该举措旨在通过确定每宗土地位置及面积,从法律层面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通过权证的形式,赋予农户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能,从而优化我国农户土地利用行为,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自2009年国家选取代表性省份8村初步试点以来,经历了村—区县—省三层探索,政策推行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农地确权政策进入收官阶段,截至2018年底,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面积14.8亿亩,占承包地实测面积的89.2%,30省份报告基本完成①。
自农地确权政策产生起,众多学者研究了该政策。
早期,国内研究重点集中于农地确权的产生原因及其推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随着研究深入,重点转为农地确权带来的政策影响特别是农户农地流转与生产投资行为的影响,多视角研究并理解农地确权政策,主要分为土地流转、合同租金、农地投资三方面,且争议较大。
诸多学者认为,农地确权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提升流转租金,激励农户土地投资积极性。
这类研究多基于我国土地制度多变、产权不稳定的理论前提,强调农地确权政策可通过提高农地产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农户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的农地确权影响的再审视:理论逻辑与经验证据*徐志刚1,高群1,刘静1,王亚楠2(1.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210095;2.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常州213022)*项目来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094)。
作者简介:徐志刚,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
①数据来源:中国农业网(/News/Detail/257585?pcid=24382)摘要: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聚焦新一轮农地确权政策,实际执行情况及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始终是我国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将农户土地利用行为细化为土地流转、契约安排、农地投资三类行为,纳入农地产权安全性、产权稳定性、农地权益及农地面积四方面构建分析框架,深入探讨新一轮农地确权政策对农户土地利用行为的内在机制,利用我国四省两期跟踪面板数据实证分析。
产权理论视角下家庭联产承包制度的反思——兼论我国农地使用制度的完善
n t e P r c i n o i a’ r u t r a d Us s e h e f t f Chn S Ag i l e L n e Sy t m e o c u
GU0 Bi e —
Ab t c :As a e o o c ae o yp o e y r h s me nn f l t h h n e o u n l g l s s m.F mi - o d c n r c y - sr t a c n mi c tg r , rp r i t i a i gu o t e c a g f h ma e a y t t g e a l h l o t tss y a t r s n n t ui n e in f p o e y rg t i h s e il itr ic msa c ,h w s ro s ea i c re t o n r e o o c e a a isi t d s o rp r h n t e p c a n t o g t i h s y c ru t n es o s e u d ly n u r n c u t o i y c n mi l e ih s n t e cu iec mp ee n eie a l,s we s u b n f il h c s i s tt n l r sr i t a d e c u a e n u c in i , c i o x l sv ,o lt a d d l rb ea l a n e e c a, ih i n t u i a e t n n n o r g me t f n t f wh v l i w i o a o
念存 在 的 , 它表 征的 只是一 种经 济关 系 , 而并 不 必然 地
种 财产权 , 种财 产权 包括所 有权 。 这 目前 , 产权 、 有 所
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必修2第1课第2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练习含答案
第二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课后·训练提升合格考过关检验一、选择题1.《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提出,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
从经济意义上来讲,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有利于()A.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B.国有企业朝着多样化发展C.增强国有企业对非国有企业的控制力D.国有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答案:A解析: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A项符合题意;国有企业的控制力体现在对国民经济发展方向、对重要稀缺资源、对关键领域和命脉行业的控制上,不是对非国有企业的控制,B、D两项不符合要求,C项错误。
2.2023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及涉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再审典型案例。
这将进一步完善司法政策、严格审判监督,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治理。
材料表明()A.我国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B.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坚持爱国敬业、守法经营C.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D.民营经济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答案:A解析:A项正确,材料中“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治理”,表明我国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B、C两项不符合题意,材料未体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坚持爱国敬业、守法经营,也没有涉及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D项错误,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不是民营经济。
故选A项。
3.近年来,某镇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企业+合作社+农户”“村+社区”等混合组织模式,在农业产业、农产品加工、物流等领域开发经营,创建了自主品牌,带动了村民增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思路 -回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思路-回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思路是指对传统的农村土地归属方式进行改革,将原来的集体所有制土地转变为家庭承包地,让每个农户拥有一定面积的土地,并对其生产效益进行计算,鼓励农民自主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其主要思路包括以下几点:
1. 政策引导。
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改革政策,引导农民逐步接受新的土地承包方式,同时为农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补助。
2. 分配改革。
将原有集体土地分配给每个农户,让其自主经营,实行分红制度,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和生产效益。
3. 改革经营方式。
鼓励农民运用现代化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4. 加强管理和监督。
加强对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和管理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承包土地闲置、滥用、乱占、乱租等问题,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公平正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成为中国农村实际上的土地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自身利益的增加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近年来,该制度面临着一定的困境和挑战。
本文将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发展现状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推行时,该制度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农民们通过承包土地获得了更多的经济收益,这也为中国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土地基础。
然而,近年来,随着市场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与问题:一是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问题。
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承包期限一般只有30年,如今已有不少农民的土地承包合同即将期满,但土地的产权转移等问题尚未解决。
二是土地流转难题。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农民承包的土地只能自己经营,无法进行流转和交易。
这对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三是农民素质的不足。
由于部分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导致在土地经营和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是农业结构单一。
由于农民在土地经营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农业产品的种植结构比较单一,缺乏多样性和市场竞争力。
以上问题都给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将会严重影响到中国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对策建议为了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一是延长土地承包期限。
应当考虑适当延长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以提高农民对土地的投资积极性,并增加农民的持续性经济收益。
二是开放土地流转。
应当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推进土地流转和交易,实现土地资源的多元化配置和优化;同时,通过土地流转,还可以提高农民的效益和土地的利用率。
三是加强农民培训。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与改革
1前 育
1 . 1本 文 研 究 背 景
济 中, 生 产者 通 过 经 济 合 同 承 包 完 成最 终产 品 , 并 按 实 现 的 产 量 或 产 值 获 得 劳 动 报酬 的一 种 生 产 责 任 制 。 农 村 联 产 承 包 责 任 制 的形 式 , 大体分为两类 : ( 1 ) 以一 个 作 业 组 或 生 产 队 为 承 包 单 位 .所 得 劳 动 报 酬 按 某 种 预 定 办法 在 该 集 体 内部 进 行 分 配 ,如 联 产 到 组 责 任 制 , “ 三 包 一 奖” 责任制 ; ( 2) 以 一 个农 户 或 一个 劳 动 者 为 承包 单位 , 所 得 劳动 报 酬 直 接 归 这 个 农 户 或 劳 动 者 . 如 联 产 到 户 责任 制 、 包 产 到 户 责 任 制 和 包 干 到 户 责 任 制 等 ,其 中 包 干 到 户 责 任 制 占的 比重 最 大 ,是 中 国现 阶段 农 村 联 产 承包 责 任 制 的 主要
1 . 2国 内 外研 究现 状
家 庭 联 产 承 包 责 任 制 作 为 现 阶段 我 国最 基 本 的土 地 制 度 .确 立 三 十 多 年 来 为 农 村 经 济 的 增 长 以 及 农 村 各 项 事 业 的 长足 进 步 与 发 展 做 出了 不 可磨 灭 的贡 献 。 3 . 1 解 放 和 发 展 了 农 村 生 产 力
2 0 1 3年 第 8期
理 论 观 察
Th e o r e i t c Ob s e r v a i t o n
No . 8 , பைடு நூலகம் 0 1 3 S e r i a l No . 8 6
( 总第 8 6期)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与改革
农村改革——家庭承包制的问题论文
坚持农村改革——农村的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发展问题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了改革开放政策,中国开启了改革的历史进程。
改革是在农村拉开了序幕。
农村改革的第一步是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建立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新型集体所有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
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
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
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倡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取消了人民公社,又没有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而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生,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和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的一种较好的经济形式。
这项改革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了农村乃至全国的吃饭问题,为从土地上转移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出路。
家庭承包责任制是适应当时国情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现行的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边际效用急剧递减,已呈现出许多问题1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由农村家庭组成的生产小组,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一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承包:按照一定的比例将耕地分配给家庭承包经营,并明确了土地使用的期限、承包面积、承包费用等。
2. 经营权:家庭承包经营者拥有土地的经营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选择种植方式、作物品种、农业技术和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等。
3. 经营自负:家庭承包经营者在经营中享有经济利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经营风险和经营自负责任。
4. 合作组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村居民自愿组成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组织,以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收益。
5. 政策支持: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供政策支持,包括土地承包制度、农村土地流转等政策。
总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自负经营、合作组织和政策支持等方面,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生产环境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促进农业生产的高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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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简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简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中国农村实行的一种集体所有、家庭承包、个人经营、以经济核算为基础的农村土地制度,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的组织形式之一。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起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中国农村。
当时,中国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农民在生产队中集体劳动,收入按工分分配。
这种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劳动效率低下、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开始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核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所有,农民享有对土地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所有。
农户可以自主选择种植何种作物,并享有对土地的收益权。
土地承包期限一般为30年。
在承包期内,农户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也不能私自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户享有自主经营权。
农户可以自行决定种植何种作物、何时播种、何时收割等。
农民负担得到减轻。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民的负担得到了减轻,收入也得到了提高。
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践效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农村得到了广泛的实践和应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民成为了土地的主人,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和收益权,从而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同时,由于农民对自己的土地更加珍惜和投入,农业生产的效益也得到了提高。
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的收入得到了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也得到了改善。
增强了农民的市场竞争力。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民成为了市场主体,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销售,从而增强了他们的市场竞争力。
第二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果更新
第二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果更新第二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更新,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中国农村发展史上的一大突破。
这一制度的更新使得农村经济迎来了蓬勃发展,农民的收入大幅增加,农村社会稳定得到巩固,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在第二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更新中,我们可以看到几个重要的方面。
首先,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这一轮更新的核心。
通过将土地承包权归还给农民,使得农民能够自主选择经营方式,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同时,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证书,不仅确保了土地的合法性,也鼓励了农民投资农业生产。
这一举措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了他们对农业的热情。
其次,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
农民可以通过出租或转让土地流转权来增加收入,也可以通过参与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形式,分享农业生产的红利。
这样的改革带来了更加灵活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缓解了农村就业压力。
此外,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市场化使得农业生产更加专业化和高效化。
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农村的农业生产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农村合作社的兴起促进了资源的集中利用和规模经营,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民的收益。
农村现代化农业的崛起,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第二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更新在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参与的主体地位,增加了农民对政策的满意度,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也减少了农民转移的压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安定。
总的来说,第二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果更新在农村经济、农民收入、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这一更新的经验和启示对于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们应当继续努力完善相关政策,发挥农村经济的潜力,让农民真正成为农村发展的主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家庭承包制改革经验浅析
家庭承包制改革经验浅析作者:宋一明来源:《致富时代·下半月》2014年第04期摘要:在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以来,解决了全国绝大部分人民的温饱问题,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果。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家庭承包制产生的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
总结家庭承包制的改革经验,对明确土地改革方向、深化农村改革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字:家庭承包制;土地改革;因素分析1978年年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的号角。
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18位农民冒着天下之大不韪将公家的田地分给每户农家。
从此,家庭联产承包犹如星星之火,燃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
家庭联产承包是党的正确引导下农民群众发挥创造精神的丰硕成果的体现。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地改善了广大农民物质文化生活。
”回顾35年来家庭联产承包改革的经验,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家庭承包制的发展历程家庭联产承包的发展是一个从封闭到开放,从死板教条到灵活性原则性相统一的改革过程。
“文革”之后,为了稳定和发展农业生产,中央继续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致使农业生产停滞不前。
与此同时,安徽、四川等地的部分农民则开始自发地组织自救--“分田到户”。
改革的道路上总有质疑和争论,经过1978、1979两年时间,中央才由“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的责任制逐步放宽到肯定“包产到户”,并开始允许部分生产队和地区包产到户。
1980年4月,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为中央召开编制长期规划会议做准备汇报时,邓小平同志首次表态“赞成依林同志刚才讲的意见。
在农村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穷困的地区,像西北、贵州、云南等省,有的地方可以实行包产到户之类的办法”。
直到9月,中央大部分高层肯定联产承包责任制,发文批准包产到户。
从此各种承包责任制迅速发展,相应而生的基本核算单位也如雨后春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摘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之一,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涌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从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链布局、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旨在促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对发展现状的分析和对策建议的提出,可以为我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实现农民增收、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现状、问题与挑战、政策支持、资源配置、产业链布局、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总结、对策建议。
1. 引言1.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要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通过将土地承包给个体农民或农户,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使他们对土地的耕种和经营更加认真和努力,进而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益。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利于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资源配置。
个体农民或农户通过承包土地,可以进行规模化经营,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利于扩大农民的收入来源和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
通过承包土地,农民可以获得稳定的土地承包费和经营收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资源配置、扩大农民的收入来源和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有必要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发展,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1.2 研究背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些史实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些史实**1. **引言: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其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项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制度改革,对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在当前,对这一制度的史实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探讨,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我国农村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进而总结出经验教训,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概念和实施过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我国农村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1978年决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1982年开始全面推行。
该制度的核心要点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通过将农田、农业生产工具和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等经营权利下放给农民个体户,实行自负盈亏、自愿互助的工作制。
3.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意义和特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得农村土地制度实现了一次深刻的改革。
通过将土地承包给农民,让农民可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推动了我国农村的生产力解放和生产效率的显著提高。
这一制度也为农民带来了财富和尊严,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
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和问题反思**自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承包期满、流转与经营权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5. **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改变了我国农村的经济面貌,推动了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一制度也需要随之调整和改革。
我认为,应该着重解决土地流转问题,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6. **总结与回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改革开放的一项重大制度变革,其史实和影响深远持久。
通过全面了解和总结这一制度的历史,我们才能更好地认识我国农村改革开放过程中的艰辛历程,也能够更清晰地把握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N o n g y e j i n g j i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决了当时全国面临的温饱问题,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巨大变化,家庭联产承包制现阶段也现象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本文通过分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与时俱进提供理论参考。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重大的历史意义1978年,我国开始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而全”的“小农户”经济。
对长期以来存在的经营方式和管理进行了纠正,改善了过分单调的弊端,使农民在集体经济中由单纯的劳动者变成生产者和经营者,极大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效激活了农业生产经营内生动力,成为生产力与生产者协调发展的有益探索和鲜活实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实施后,国家制定的一系列相关农业政策,在当时社会生产力不发达、各方物质严重短缺、农业产出能力弱的大背景下,有效解决了全社会的温饱问题,奠定了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为改革开放各项政策的落实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证。
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现阶段存在的问题(1)谁来种地的问题日益严峻。
通过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不断发展,农业产出能力显著提升,农产品种类极大丰富。
但随着社会发展,城镇化水平提高,农业发展活力锐减、农业比较效益下降等问题日益突显,大量农村年轻人进城,大量空壳村、妇女老小幼儿留守队伍普遍存在,“谁来种田”已成为现实问题。
(2)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现代农业最显著的特征是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小而全”传统农业,依旧是一种自给自足的“小农户”生产模式,很难达到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要求,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现代农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多为家庭分散经营,限制了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很难统一规范生产标准,阻碍了农业机械化的推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例引言:近几十年来,中国农村实行了一系列农村改革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之一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一制度的实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生活水平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
本文将通过具体实例,深入探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情况和其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一、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案例1.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案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刚刚实施的时候,这里的农民对这一制度抱有巨大的期望。
他们纷纷自愿加入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共同承包土地、生产农产品。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光山县的农民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他们不再只是依靠种植粮食来维持生计,还发展起了多种多样的经济产业,包括果蔬种植、畜牧业、农村旅游等。
这不仅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2.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案例宜宾市珙县位于四川盆地的边缘,地处山区,土地贫瘠。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前,当地农民的生活非常困难,人口大量外流。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珙县的农民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勤劳,通过合理规划土地种植结构和发展现代化农业技术,成功实现了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如今,珙县不仅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而且还发展了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特色农业,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积极影响1. 农村经济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得农民们积极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提高了农田的综合利用率。
通过农民的勤劳和智慧,农村经济得以快速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收入来源。
2. 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们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他们享有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
农民们通过自主经营土地,支配经济收益,提高了自身的收入水平,改善了生活条件。
3. 农业现代化的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农民提供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动力和条件。
农民们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科学管理农田,不仅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产量,还为农业的现代化提供了基础。
我国农业经营制度的第二次飞跃——对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变迁的理论描述
我国农业经营制度的第二次飞跃——对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变迁的理论描述
李云山
【期刊名称】《理论与现代化》
【年(卷),期】1999(000)003
【摘要】<正>一、家庭承包制度创新的本质意义:农民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为了完整地把握从家庭承包制到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的变迁历程,我们必须从家庭承包制的确立谈起。
1983年春,最后一个拒“双包”于门外的黑龙江省及个别地县也向“双包”敞开了大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终在全国合法的确立。
【总页数】3页(P8-10)
【作者】李云山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马列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0.3
【相关文献】
1.中国农地制度变迁:一个分析框架--对1949年以来我国农地制度变迁过程的理论分析 [J], 方浩
2.我国竞技运动员培养的制度变迁--基于制度变迁理论 [J], 邰峰
3.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的中国实践检验——以分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原因为例 [J], 张育楠
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版权法律制度变迁的特征分析——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J], 朱鸿军
5.关于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思考——基于诺思的国家与制度变迁的理论视角[J], 杜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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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再审视
李占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加快农业发展的方针,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民创造了以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不断实践和完善,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这是发生在我国农村改革中的典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20多年来,这种体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随着社会条件变迁,这种体制的适应性也发生了变化。
因此有必要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合理内核与不足进行再审视。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合理内核
(1)、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是与农业的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具有客观的必然性。
世界各国农业发展史都表明,农业家庭经营不仅能与自然经济的小生产相适应,而且不排斥技术进步和社会化大生产,可以同农业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的推进协调一致。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农业生产力很高的条件下,农业的大部分仍以家庭为单位经营,无论是人多地少的日本,还是人地比例中等、经济发达的西欧,甚至在人少地多、农场面积大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家庭农场也占绝大多数。
1982年,美国个人或家庭经营的农场占89%,如果把其他形式的家庭经营计算在内,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农场占农场总数95% 。
① 家庭之所以成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这与农业生产的自身特点密切相关:其一,土壤肥力的可培育性与遭受破坏后土地生态的不易恢复性要求经营者相对稳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主人翁精神,且能从长计议;而农民家庭结构稳定性较大,凝聚力强,容易集中意见,统一行动,有利于发挥高度自觉性与主动性,
长远打算,趋利避害。
其二,农业生产对象是具有生命活力的动植物,受外界自然条件影响明显,农业生产劳动的强度与效率相差很大,农业生产者投放于农业生产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对于准确计量与核定,造成农业经营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劳动量进行收益分配的困难;而由血缘关系联结而成的农民家庭,与其他经营单位相比,其成员感情深厚、利益更为一致,其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核算单位,可以有效地解决收益分配的困难。
其三,农业生产作业项目,对劳动者体力和智力要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特点;而农民家庭成员在性别、年龄、体力、智力上的多层次、多样性正好与此相适应,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农业生产能够最充分地利用各种劳动力,恰当地进行劳动分工,通过家庭成员相互默契的合作与协调,提高作业质量。
(2)、有利于培育农村市场主体。
家庭联产承包使粮食生产快速增长,促进了农产品购销制度改革,1985年国家取消粮、棉、猪等主要农产品的统购派购,代之以合同收购,密切了农业生产与广大市场之间的联系。
农户除了按合同规定完成承包生产任务外,还可以自购生产资料发展其他自营经济,独立进行商品生产。
1992年,全国农村生产性固定资产总值增至3584 亿元,比1978年的707亿元增长4.07倍,其中农户占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占54%②.这说明农户已成为农村经济中的基本单位和市场主体。
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量也迅速增加,到1992年底,全国(缺西藏、广西、青海)已有各类农民专业性合作与联合组织14328个,在一、二、三产业中的分布比例为29.1∶23∶47.9。
③ 这表明农村经济中的市场主体在规模和产业分布上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3)、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有利于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所谓双层,一是家庭分散经营层次,二是集体统一经营层次,是以土地公有为纽带、以村为范围的以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为主的一种社会
合作经营。
随着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家庭分散经营因土地规模过小而效益不高的问题日渐突出,农户在生产经营中往往会遇到许多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经济不合算的事情(如农田水利建设),而集体经营层次所具有的生产服务、组织协调和资产积累等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农户经营规模狭小的局限性,可以在不改变农户经营规模的基础上,在较大范围内协调和统筹人力物力财力,采用先进技术,开发、加工和利用当地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益。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实现社会公平的同时,并不排斥效率,这种情形类似于帕累托效益(Pareto Efficiency)——如果没有方法可以使一些人境况变得更好一些而又不致使另一些人境况变得更差一些,那么这种经济情况就是帕累托有效的。
从1985年起,以粮、棉为主的土地经营快速增长的势头减缓,生产出现“徘徊”状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越性、合理性因此受到怀疑,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妨害了土地经营规模效益的实现。
但是有关规模扩大的观点过分偏重于促进规模经营的制度框架,忽视了如何处理被排挤在农业之外农户及农业劳动力这一重要问题。
如果不能保证放弃土地的农民获得不低于经营土地的收益,那么打破原有的均衡状态不仅可能是非效益的,而且可能因为妨害公平而影响社会稳定。
研究结果也同时表明土地规模与经济效益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改造传统农业关键是要投入新的生产要素,并使各生产要素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小规模并不等于无效率,大规模也并不能得到高效率的结论。
而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并不排斥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相反,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投入新的生产要素,却能够在保证社会公平的基础上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的不足
按效益原则流转是一切稀有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的必要条件。
在国民经济已基本转入市场经济轨道,农村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流动起来之后,农地作为一种珍贵的稀缺资源和基本生产要素,只有同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其他要素一样流动,才能实现诸要素之间的优化组合,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
目前,我国农地的配置和流转呈现以下特点:①农地承包遵循平均分享的公平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均田制”。
②农民从集体取得承包地使用权是无偿或基本无偿的。
③农地流转主要是通过集体组织动用行政力量进行调整,或者农民之间自发的无偿、低偿转包两种机制实现的。
由此可见,农地的配置和流转是通过非市场机制实现的。
这种农地资源配置方式有明显缺陷:①农户无偿或低偿取得承包农地的使用权,使农户缺乏成本观念,导致粗放经营,忽视农地的产出效益。
随着兼业农户的增多,农户收入来源多样化,承包农地不再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而日益成为从事非农产业的退守地。
1980年到1990年,温州50万进城(未取得正式城市户口)农户中,约10%已放弃农业,10%在市场镇郊区仍以农业为主,其余40万户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同时,还兼顾农业,他们种地一般并不追求经济上的获得,只是为了在城镇脚跟未立稳之前留一条后退。
而10%弃地农户的耕地虽然大多数转包给他人耕种,但大多宁愿自己支付农业税,把地白白给人耕种,而不愿意放弃对土地的支配权利。
②动用行政力量完成的农地调整和自发形成的无偿、低偿转包,不仅无法形成有效、健全、合理的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而且直接妨害了农地资源市场机制的形成。
其一,农地调整使农户的农地使用权处于不确定状态,既影响农户对农地投入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农地使用权交易;其二,无偿、低偿转包使农地流转无法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影响了农地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③农地流转不能体现配置效率。
农地流转的目标在于协调农地与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的组合比例,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在市场机制下,农地资源流转的原则是出高价者得到农地,而出高价的农地经营者一般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和优越的生产条件,能够取得更高的农地经营效益。
非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农地流转则难以达到这一目标。
从法律的角度讲,市场交易意味着权利的让渡和转移。
在我国,农地市场机制的形成,关键在于培育农地使用权市场,即农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或商品化。
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形成还存在以下法律障碍:①农地使用权在性质、内容、取得等方面还不够明确。
首先,权利属性尚不明确。
迄今为止,在现有法律中还没有农地使用权这一概念。
在有关法律中,农民对承包的集体所有的农地所拥有的权利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属性曾有过债权与物权之争,虽然学术界在这一点上观念渐趋统一,但有关法律对这种权利至今没有明确规定。
其次,在权利取得上,原始取得的主体有无限制、如何限制以及通过抵押等方式能否取得农地使用权等,均无定论。
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农地使用权在进入市场之前就先天不足。
②均田承包和无偿使用使农地使用权在产生之初就缺乏市场“ 天赋”。
土地承包起初是靠行政手段分配完成的,后来又通过行政手段调整由于集体成员人数增减而变化了人地关系,可见,农地使用权是非市场机制的产物。
①《国外农业经济》,丁泽霁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51、152页。
②《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研究》郭书田主编,新华出版社,1995年版,第96、97页。
③《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研究》郭书田主编,新华出版社,1995年版,第101、1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