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年工会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doc
12
工程技术粮油专业高、中级评委会
从事粮油加工、粮食储藏和饲料加工专业工作的人员
12月底前
13
工程技术运输专业高、中级评委会
从事汽车运输工程及地方铁道运输工程专业工作的人员
12月底前
14
工程技术水利专业高、中级评委会
从事水工水电、农田水利、水资源专业工作的人员
12月底前
15
工程技术计量、检测专业高、中级评委会
12月底前
按原渠道
申报
48
各区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委会
从事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学的教师
另行通知
12月底前
49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委会
从事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学的教师
另行通知
12月底前
50
党校系统高、中级评委会
在区县局党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10月16日至20日
12月底前
按原渠道
申报
51
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评委会
从事技工学校教学的教师
11月6日至10日
12月底前
按原渠道
申报
52
社科研究高、中级评委会
从事哲学、伦理学、文学、史学、经济学、教育、信息学等研究工作的人员
10月8日至20日
12月底前
按原渠道
申报
53
文物博物专业高、中级评委会
从事文物博物专业各项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12月底前
54
群众文化专业高、中级评委会
从事计量、标准化、质量(高级)等专业工作的人员
12月底前
16
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高、中级评委会
从事核物理、激光、软科学、科技信息、科技管理、专利代理等专业工作的人员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8.20•【字号】红桥政发〔2018〕17号•【施行日期】2018.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我区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专业素养,努力建设一支人民群众满意的干部教师队伍,为红桥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定于2018年教师节前,评选表彰我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单位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的现岗教职工,其中参加优秀教师评选的人员应为现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类别(一)优秀教师(二)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评选条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辉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显著。
2.爱岗敬业,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开拓创新,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受到学生爱戴和家长信赖。
3.热爱学生,勇于探索,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4.其中评选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员应当从事教育工作三年及以上,评选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员工作年限由各参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天津市红桥区除害消杀服务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除害消杀服务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第一部分天津市红桥区除害消杀服务管理站概况一、主要职责红桥区除害消杀服务管理站主要职责为协助区爱卫办组织推动全区除害消毒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红桥区除害消杀服务管理站内设2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天津市红桥区除害消杀服务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天津市红桥区除害消杀服务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97,736.38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662,716.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6,638元,占95.7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48.38元,占0.03%。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天津市红桥区除害消杀服务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97,736.38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662,716.33元,其中:基本支出172,143.51元,占34.59%;项目支出319,150元,占64.1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天津市红桥区除害消杀服务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1,293.51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647,756.49元,具体情况如下: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8,602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8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1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164,586.51元,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64,586.5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22•【字号】红桥政办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红桥政办发〔2016〕6号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4〕3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5〕93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以下统一简称为《条例》)等规定,现就深入推进我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当前,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对预决算公开的期望和呼声越来越高。
公开财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去向,是政府应尽的职责。
预算信息公开,是接受监督最有效的方式,最有力的反腐措施;也是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的具体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关键举措。
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有助于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红桥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红桥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9•【字号】红桥政办函〔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红桥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关于建立红桥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8年3月9日关于建立红桥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立柱架梁”的关键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快我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5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与我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行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强化公立医院引领带动作用,完善多元办医格局,加快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为推进健康红桥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说明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目录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单位: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单位: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单位:万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单位:万元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政府采购情况表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单位: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单位:万元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本区城乡环境建设、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对本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和检查评价;承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监督考核工作;承担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红桥政发〔2018〕1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正文:----------------------------------------------------------------------------------------------------------------------------------------------------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红桥政发〔2018〕1号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红桥区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予以积极配合。
2018年2月26日红桥区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2018年,审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目标任务,自觉把审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审计创新,突出审计重点,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和审计制度改革,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政策跟踪、财政、民生、经济责任等各项审计,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全年计划安排审计项目31个,涉及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及调查、公共和民生资金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共六个方面。
一、扎实开展财政审计组织开展2017年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区级预算单位大数据全覆盖审计、区级财政决算大数据全覆盖审计,重点对预算编制与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政府债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情况进行审计,促进各部门依法履职,规范预算执行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重大经济决策、重大资产处置、重要财政财务收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根据区委组织部委托,安排对区商务委、区市政局等12个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同时,按照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实施对区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异地交叉审计;探索生态环境问题与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关联,实施区环保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经济责任审计。
天津市红桥区市容系统退休职工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
天津市红桥区市容系统退休职工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第一部分天津市红桥区市容系统退休职工服务中心概况一、主要职责提供退休职工管理与服务,促进市容工作发展。
承担市容园林委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红桥区市容系统退休职工服务中心内设2个职能股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天津市红桥区市容系统退休职工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天津市红桥区市容系统退休职工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7,890,674.6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11,835,510.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21,505.02元,占99.12%;其他收入1,087.26元,占0.01%。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天津市红桥区市容系统退休职工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7,890,674.6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11,835,510.42元,其中:基本支出7,886,893.93元,占99.95%。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天津市红桥区市容系统退休职工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817,904.59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11,877,321.85元,具体情况如下: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06,067.24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814.24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253元,主要用于:交纳我单位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1,891元,其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891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职人员的生育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8,573.33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38,573.33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4.28
•【字号】红桥政办发〔2024〕3号
•【施行日期】2024.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红桥政办发〔2024〕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红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
后公布。
三、承办单位应当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30日内向区政府办公室移交相关材料。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红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天津市红桥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天津市红桥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第一部分天津市红桥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概况一、主要职责承担本区劳动力资源管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服务、社区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天津市红桥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天津市红桥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3349343.65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773739.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2318元,占97.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54995.32元,占1.6 %。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天津市红桥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349343.62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773739.21元,其中:基本支出3227034.45元,占96.35%;项目支出0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天津市红桥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27034.45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860821.43元,具体情况如下: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930432.91元,其中:“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930432.91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62261.44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594.68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5666.76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一、部门主要职责天津市红桥区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我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爱国卫生等实时情况及作业质量的数据采集、上传、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机构数量1个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部门收入预算297.38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7.31万元。
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97.38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7.3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297.3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部门支出预算297.38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7.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4.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生育等社保缴费补助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245.4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支出及管理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事业运行经费本部门2019年安排事业运行经费预算9.49万元,包括办公费5.1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福利费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部门预算。
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13•【字号】津容办〔2018〕54号•【施行日期】2018.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津容办〔2018〕54号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为优质、足量、如期完成2018年全委各项指标任务,推进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市管理工作全面上水平,我们结合《市市容园林委2018年工作要点》和领导分工分管、处室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了《市市容园林委2018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市政府对我委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各处室、单位要提高站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严格按照工作分工,按时落实具体责任,要以处室、单位工作的高质量,保障全委工作的上水平。
牵头处室要主动认领、敢于负责,配合处室、单位要积极主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分工按照“分工分管、上下对口”的原则,实行处室负责制,具体责任分工见《市市容园林委2018年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
每项指标的第一责任处室为牵头处室,负责该项指标的组织、协调、落实、推动和汇总工作。
三、按时报送各牵头处室、单位要明确专人,每月逐条逐项进行分析汇总,每季度对工作进行小结,于每月25日前,将进展情况报委办公室。
纸质版需经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传至**************。
取得重大成果或遇到突出问题时,可随时将有关情况报委办公室。
四、强化过程管理各责任处室、单位要加强工作落实的全过程管理,每项工作都要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评估。
委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处室、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附件:市市容园林委2018年工作任务分解表2018年3月13日附件。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红桥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红桥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9.06•【字号】红桥政办发〔2013〕30号•【施行日期】2013.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红桥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区城管委制定的《红桥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3年9月6日红桥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网格化城市管理,现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明确任务和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联动、因地制宜”的原则,将行政辖区划分成单元网格,明晰网格内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管理标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为依托,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及时、处置有力、督查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和权责分明、指挥顺畅、考评科学、管理高效的城市管理模式。
二、设定城市管理网格全区共设定13个管理网格。
(一)以街道行政区划为依据,设定9个街域管理网格1.双环邨街域管理网格;2.咸阳北街域管理网格;3.丁字沽街域管理网格;4.西于庄街域管理网格;5.三条石街域管理网格;6.邵公庄街域管理网格;7.铃铛阁街域管理网格;8.芥园街域管理网格;9.西沽街域管理网格。
(二)以重点地区为抓手,设定2个地区管理网格1.西站地区管理网格,四至范围以市政府有关规定为准;2.大胡同地区管理网格,四至范围以区政府有关规定为准。
(三)以子牙河为界,设定2个主干道路管理网格1.子牙河以北主干道路管理网格,包含道路20条;2.子牙河以南主干道路管理网格,包含道路14条。
(四)对管理网格边界的补充说明1.主干道路沿线绿化设施、公园、广场、公厕、垃圾转运站,首层商业门脸,企事业单位,建筑物立面,夜景灯光设施、广告牌匾、报刊亭等城市管理事项归入主干道路管理网格。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的批复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3.23
•【字号】津城管网〔2021〕43号
•【施行日期】2021.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管理
正文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的批复
津城管网〔2021〕43号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
《考核中心关于申请对城市管理委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审核的请示》(津数字考核〔2021〕5号)收悉。
经认真分析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的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
二、请你单位完善工作计划,组织专班推进落实。
三、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总费用控制在29.8万元以内。
四、请你单位按照相关程序,申请资金计划,加强资金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确定服务单位。
2021年3月23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红桥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红桥政发〔2018〕11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红桥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正文:----------------------------------------------------------------------------------------------------------------------------------------------------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红桥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红桥政发〔2018〕11号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红桥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30日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红桥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普查)。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18﹞1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全面调查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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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实施城市数字化管理,促进市容工作发展,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管理和维护,负责群众投诉,媒体曝光案件受理和回复。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内设2 个职能股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3,237,930.46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1,120,558.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4,782元,占82.3%;其他收入515.82元,占
0.02%。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237,930.46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1,120,558.27元,其中:
基本支出2,652,824.87元,占81.93%;项目支出338,282.9元,占
10.45%。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91,107.77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793,622.4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36,795.11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0724.11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6,071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6,002.56元,其中: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002.56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职人员计划生育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121,317.85元,其中:
“事业单位医疗”121,317.85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338,282.9元,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38,282.9元,主要用于:用于
城市以奖代补。
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88,709.35元,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88,709.35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运行。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2,652,824.87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131,951.82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589,723.32元,其中:
“基本工资”499,296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在职人员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等。
“津贴补贴”166,438.67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采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绩效工资”734,599.22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及奖励性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0,790.16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缴费”96,387.72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917.17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727.13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体
检费及残疾人保障金。
“住房公积金”579,330元,主要用于:交纳我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及补充公积金等。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6,237.25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值班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元,其中:
“奖励金”12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独子费。
3、“商品和服务支出”62,981.55元,其中:
“办公费”2,128.75元,主要用于:购日常办公用品。
“手续费”1,089元,主要用于:支付银行手续费。
“邮电费”15,561.8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电话费、集群手机费等。
“工会经费”24,020元,主要用于:上交工会会费。
“福利费”20,18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防暑降温费、体检费等。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转结余。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6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18元。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2018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