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201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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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CL262-2015
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简称货车专用设备)的检修、维护和管理,明确了设备管理职责、管理制度、人员要求、维护检修等各项内容。
第二条本规则所指的货车专用设备包括铁路货车车辆检修所涉及的探伤、试验、检测、安全防护和其他重要生产设备设施。
第三条铁路局应参照本规则制定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确定设备的检修周期及维护标准,在保证设备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扩大状态修施修范围。
车辆段要结合实际制定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实现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确保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质量。
第二章综合管理
第四条基本原则。
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实行总公司、铁路局、车辆段三级管理,采用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相结合的模式。
各单位须落实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定岗、定员、定量、定责”和“包
人、包机、包修”(四定三包)制度。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铁路总公司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
2.负责检查、指导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二)铁路局职责。
1.负责制定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
2.负责货车专用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大修工作;
3.负责指导车辆段制定设备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及设备操作规程;
4.负责货车专用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5.负责指导车辆段对货车专用设备检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车辆段职责。
1.负责货车专用设备管理、使用、养护、维修工作;
2.负责制定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岗位职责,确定岗位工作内容、标准、责任;
3.负责编制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及设备操作规程;
4.负责编制提报货车专用设备年度更新改造、大修建议计划,并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组织实施;
5.负责编制货车专用设备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货车专用设备使用、维修人员的配置、培训、考核和岗位资格管理。
第六条管理制度。
(一)设备检修制度。
车辆段应制定定期检修相关制度,提报年度检修计划,并组织、安排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及费用;铁路局应合理安排货车专用设备大修、更新改造费用,加强设备检修质量控制,按期完成设备检修任务。
(二)维护管理制度。
车辆段应建立货车专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明确设备操作、点检、校验、标定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维护管理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三)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
车辆段应制定设备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作为检修维护人员现场作业、管理人员检查指导的基本依据。
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的写实检查,及时修订完善。
(四)故障应急抢修制度。
车辆段应建立货车专用设备故障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并加强货车专用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做好易损易耗件储备工作。
设备出现故障须及时处理,恢复设备性能,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五)无故障运行考核制度。
车辆段应建立货车专用设备的无故障运行考核制度,设备无故障率计算方法如下:
设备无故障率=工作时间-故障影响时间
×100%工作时间
(六)标准化活动制度。
车辆段应制定标准化活动措施,围绕基础管理、设备质量、作业流程、人员素质、工作环境等方面,开展车间、班组、重点设备标准化建设活动。
铁路局组织验收。
(七)台账管理制度。
车辆段应建立设备履历簿、设备台账,规范填写校验标定、点巡检和检修记录,明确保存期限。
设备履历簿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
2.设备图纸、设备基础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
3.易损件目录及图纸;
4.设备安装试运行验收交接单;
5.设备升级改造相关资料。
(八)设备质量评价制度。
车辆段应对设备故障记录收集,定期汇总分析,结合春、秋检和设备专项检查等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每半年开展一次设备综合质量评价,其质量评价结果输入EMIS系统。
综合质量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对检修工艺的适应性、设备故障率、售后服务质量等。
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事故的,及时组织分析,分析结果涉及
设备质量缺陷的,其结果输入EMIS系统。
第七条人员素质。
(一)人员配备。
铁路局车辆处、车辆段应配备货车专用设备技术管理人员,指导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车辆段应根据检修维护工作量配齐专业技术及维修人员。
(二)基本素质。
货车专用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维修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全面掌握设备技术性能与维护使用要求,具有快速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
(三)岗位培训。
铁路局负责指导车辆段制定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人员培训计划;车辆段负责对货车专用设备管理、使用和维修人员的技术业务进行培训。
培训工作纳入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按期组织实施。
(四)持证上岗。
从事货车专用设备使用、检修维护的人员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车辆段负责管理及定期考核。
第八条检修维护费用。
铁路局应合理安排年度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及更新改造、大修项目和费用,保证货车专用设备不失修。
第九条检修维护质量。
设备日常维护及检修须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要求。
货车专用设备委外修、原则上由原设备生产厂家或铁路局认可的检修单位承担,相关要求应纳入检修合同约定。
货车专用设备大、项修后的安装、调试工作由承修单位负责,使用单位参与配合,设备验收交接前,应进行相应的功能测试、人员培训、资料交接。
货车专用设备大、项修须明确重要零部件检修质量保证期,在检修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应分析、追究检修单位责任,进行赔偿或免费修复,相关要求应纳入检修合同约定。
第十条检查评比。
各级管理人员定期到现场检查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和使用情况,并填写检查记录簿。
重点对规章制度建设、岗位职责、作业指导书内容以及设备检修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方法并督导整改。
车辆段每季度对设备检修、使用、维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评比,检查情况报铁路局;铁路局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和评比。
第三章设备日常使用维护
第十一条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包括点检、巡检、日常维护保养、校验及标定。
点检主要是设备状态检查,设备运转时间记录等;巡检主要是确认设备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技术状态,确保设
备运行平稳正常;日常保养主要是对设备进行清洁与润滑;校验是对设备技术性能进行核查;标定是使用标准仪器、试件对设备技术性能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并调整。
第十二条点检。
(一)车辆段应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确定点检流程和点检的具体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应包括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液压、气动、微控、传导等部件的技术状态,并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
(二)每班开工前设备操作者应按点检内容逐项进行点检,保持设备外观状态、紧固状态、润滑状态、清洁状态良好,正常运转,并认真填写《设备点检、运转记录卡》(附表1)。
点检记录保存期为1年。
(三)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应定期对点检记录填写情况检查。
第十三条巡检。
(一)设备维修人员按作业指导书定期进行巡检。
(二)巡检时必须携带常用工具及测量器具,对设备的机械、电气、液压、气动、微控、传导等组成部分进行常规性检查。
(三)巡检时,应了解设备使用情况,查看《设备点检、运转记录卡》,确认设备状态,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同时将检查的结果、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逐项填写在《设备巡回检查记录簿》(附表2)上,并与操作者共同签字确认。
(四)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应对巡检情况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日常维护保养。
(一)日常维护保养的基本要求为整齐、清洁、润滑。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设备零部件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紧固、无松动。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量、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油嘴齐全,油标明亮,油路畅通。
(二)轮班使用的设备,操作者应对上班次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根据设备运转情况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十五条校验及标定。
(一)货车专用设备的校验、标定由操作者、工长、质检员及检修工艺文件要求的人员共同完成,操作者应打印或填写相关记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由使用车间保存。
保存期为三年。
(二)设备上的计量器具,须经计量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标准应符合总公司计量管理的具体规定。
对无法量值溯源的计量器具采取比对核查方式进行。
(三)对于拆装困难的计量器具,可采用标准件比对、整机比对核查的方式进行。
第四章设备检修
第十六条货车专用设备检修按照定期检修、按状态实施部件项修、减少临修的检修原则,确保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第十七条设备修程。
货车专用设备的定期检修分为小修、大修。
小修以全面检测、维修更换失效零件为主;大修以恢复设备性能和状态为主,大修后各项检测指标须达到新造出厂精度标准;更换专用设备部件属固定资产的,不属于大修范围。
货车专用设备状态修分为项修、临修。
对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部件,经鉴定后可实施项修;对使用中发生的故障和隐患及时进行临修。
第十八条检修模式。
设备检修模式包括自主修、合作修、委外修。
自主修是车辆段设备维修人员自主开展的设备检修模式。
合作修是以车辆段设备维修人员为主和原设备生产厂家或取得铁路局认可的单位共同检修的模式。
委外修是因车辆段维修能力制约无法达到设备维修质量标准,采用由原设备生产厂家或取得铁路局认可的单位进行检修的模式。
原则上车辆段应以自主修为主,可根据自身检修能力、人员技术水平等情况实行合作修、委外修。
设备委外修理时,设备使用单位维修人员应全程参与学习,逐步提高自主修率。
第十九条检修周期。
货车专用设备检修周期原则上小修3-6个月、大修5-8年,铁路局可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结合设备具体技术状态调整。
当多种检修修程重叠时,以高级修程为主。
各级修程可以提前或延后进行,提前或延后时间为小修3个月、大修1年。
货车专用设备检修周期调整及设备报废申请,须由车辆段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技术状态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检修标准。
货车专用设备的各级检修原则上按本规则规定的检修项目进行,其中项修根据大修相关技术项点开展,做到不漏检、不漏修,高级修程的检修范围应涵盖低级修程的全部内容。
第二十一条检修要求。
(一)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操作者应及时报修,设备维修人员及时处理,修复完毕后与设备操作人员共同签认。
(二)设备小修应根据计划实施,检修完毕后,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设备使用者、设备修理人员进行质量验收。
(三)货车专用设备项修、大修前,使用单位应依据检修技术标准结合设备实际状况,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维修人员、使用人员、承修方进行修前会检,制定检修计划,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标准、检修时间、费用预算,并组织实施;项修、大修理完毕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使用、维修人员及承修方共同参加,委外修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质量验
收。
(四)铁路局要组织制定设备部件项修的实施范围。
设备维修单位在巡检、小修过程中,应对项修部件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测,性能达不到使用要求时由车辆段主管领导组织鉴定后实施项修。
项修检修标准参照设备大修检修标准相关内容执行。
车辆段负责项修施修质量验收,建立健全项修工作制度。
(五)设备的修理应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尽快完成,原则上小修不超过3个工作日,大修不超过45个工作日。
(六)设备维修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并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和日常保养。
(七)设备维修部门应对检修情况进行统计,要组织货车专用设备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故障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八)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设备检修质量,制造和修理单位应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易损易耗件和关键件明细,使用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检修材料和备品备件。
第二十二条检修记录。
(一)专用设备检修时,检修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小修记录格式见《设备检修单》(附表3);专项、大修记录格式见《设备项修/大修记录单》(附表4)。
设备大修后验收时填写《设备安装试运验收交接单》(附表5),参与设备验收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二)各单位须将大修、升级改造记录纳入设备履历管理,其它检修记录单归档保存,保存周期为一年。
第五章责任追溯
第二十三条货车专用设备实行设备制造及检修质量责任追溯制。
在货车专用设备正常使用维护条件下,制造及检修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设备故障(事故)影响检修作业,使用单位有权要求货车专用设备制造或检修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相应的质量责任,责任划分如下:
(一)属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缺陷的,列设备厂家责任;
(二)属设备检修质量缺陷的,列检修单位责任;
(三)属检修、维护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设备日常维护不到位的,列检修维护单位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随本规则发布车轴荧光磁粉探伤机等35项设备的检修维护标准(附件2~36)。
其他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标准由铁路局比照制定,需由总公司统一制定的,由运输局组织制定,按增加本规则附件方式发布。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未明确规定的,应遵循保证设备稳定、可靠运行和保证货车检修质量的原则,由铁路局组织研究制定技术标准。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由铁路总公司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则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公布<铁路货车轮轴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的通知》(运装管验〔2010〕868号)、《关于印发<列车车辆制动试验监测装置维修规程(暂行)>的通知》(运装管验〔2010〕150号)同时废止。
附件:
1.附表
2.微控轮对荧光磁粉探伤机检修维护标准
3.轮轴微机控制超声波自动探伤设备检修维护标准
4.微控车轴荧光磁粉探伤机检修维护标准
5.环形件磁粉探伤机检修维护标准
6.车钩转动套磁粉探伤机检修维护标准
7.微控钩体磁粉探伤机检修维护标准
8.钩尾框磁粉探伤机检修维护标准
9.微控摇动座磁粉探伤机检修维护标准
10.微控钩舌磁粉探伤机检修维护标准
11.微控交叉杆磁粉探伤机检修维护标准
12.微控摇枕侧架磁粉探伤机检修维护标准
13.圆扁销磁粉探伤机检修维护标准
14.旋转磁场车钩零件探伤机检修维护标准
15.微控制动梁磁粉探伤机检修维护标准16.120试验台检修维护标准
17.空重车试验台检修维护标准
18.枕簧检测机检修维护标准
19.微控单车试验器设备检修维护标准20.转向架正位检测台设备检修维护标准21.集控单车试验器设备检修维护标准22.制动梁自动检测机设备检修维护标准23.轮对自动测量机检修维护标准
24.轮对轴颈自动测量机检修维护标准25.闸调器试验台检修维护标准
26.电动脱轨器系统检修维护标准
27.交叉杆智能扳机检修维护标准
28.列车车辆制动试验监测装置检修维护标准29.轮对压装机检修维护标准
30.数控不落轮车床检修维护标准
31.数控车轮车床检修维护标准
32.微控列车制动机试验系统检修维护标准33.站修专用车轮车床检修维护标准34.轴承压装机检修维护标准
35.轴端螺栓智能扳机检修维护标准36.转向架悬挂检修流水线检修维护标准
附件1
附表
附表1设备点检、运转记录卡
设备编号:
年月份班次使用车间(所):使用人:设备名称:
项目点检内容
运转时间及技术状态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
1
2
3
4
5
6
7
8
本班内设备运转时间
(小时)
说明1.点检时技术状态标志,良好“√”;不良“×”;待修“⊙”;修理“○”。
2.有关事项记录;⑴运转时间合计小时;⑵故障临修次停机小时;⑶计划修理修停机小时;⑷缺勤停机小时;⑸停工待料停机小时。
说明:1.本表每台设备每月一张,由使用人按时正确填写。
2.每月1日由使用人到所在车间以旧换新(轮班使用者各班汇集在一起),年度装订成册。
附表2
设备巡回检查记录簿
月日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或
型号设置处所技术状态或
不良处所
处理情况使用人巡检人
附表3
设备检修单
车间班组
设备编号设备名称修理类别
规格型号修理系数JF DF
顺号计划修理内容实修记录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检修总工时(其中:钳工机工电工)
材料费(元)
下次修程需更
换的零件
验收日期
年月日验收评语
设备包修工长:使用人:检验员:检修人员:
设备项修/大修记录单
修理单位:年月日
设备名称设备编号
序号检修项目修理情况修理人员
修理单位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
使用单位验收人员:
说明:1、修理单位、设备名称及检修项目根据具体设备大、项修标准和检修工艺填写。
2、表格应用于大修修程时,划掉表头“项修”;应用于项修修程时,划掉表头“大修”。
设备安装试运验收交接单
年月日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编号
设备处所制造厂及年月安装完毕日期
编号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备注附属设备
及主要附
件
安装情况
空载运转
情况
负荷运转
情况
总评
交付单位代表
接收单位代表
附件2
微控轮对荧光磁粉探伤机检修维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微控轮对荧光磁粉探伤机点检、巡检、小修、大修检修维护周期及标准,确定了关键配件的质量保证期和相关检修单位的备品备件、检修工装配备原则,供铁路局参考执行。
1检修维护周期
点检:每班开工前;巡检:每班。
小修:6个月;大修:5年。
2日常维护标准
2.1点检
2.1.1点检流程
2.1.2点检标准
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备注
主电源和风源
电源电压表值380V±10%
风源风压≥0.5Mpa,风源清洁干
燥。
目测。
检查紫外辐照度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
规则要求。
在工件探伤面用紫外辐照
计和白光照度计测量。
检查进出料缓冲机构进出料缓冲轮对运行平稳,推杆
灵活。
目测检查。
转轮机构转轮平稳,无抖动。
目测检查,加润滑油于转轮
机构的活动部位。
喷洒机构喷液时各喷头无堵塞现象,磁悬
液喷洒均匀,测定磁悬液浓度达
到铁路探伤规程要求指标。
(1)目测检查,用长颈或梨
形沉淀管测量体积浓度。
(2)目测检查,磁悬液喷洒
均匀。
(3)根据探伤工作量、季节
变化及磁悬液的清洁程度
更换磁悬液,水剂液体最长
更换周期不应超过1个月,
油剂液体最长更换周期不
应超过3个月。
周向磁化夹紧机构及纵向磁化机构(1)周向充磁指示仪表显示正
常,磁化回路无打火现象。
(2)纵向充磁指示仪表显示正
常,磁化回路无打火现象。
(3)电极表面无油污,无麻坑,
夹、松自如,无松动。
(1)目测、手动操作进行磁
化。
(2)目测、手动操作进行磁
化。
(3)目测检查。
退磁效果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
规则要求。
对工件退磁后,用磁强计在
轮对轴端面测量。
微机及电气控制系统(1)控制线路无老化破损,接插
件无松动,无发热烧焦,触点无
打火现象。
(2)系统软件工作正常,操作系
统无病毒。
(3)电流电压和设备显示一致。
(1)目测检查,用手触摸。
(2)对微机系统进行操作,
用杀毒软件检查。
日常性能校验A
1
-15/50型标准试片应显示清
晰、完整。
目测、进行手动操作。
2.2巡检
2.2.1巡检流程
2.2.2巡检标准
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备注
询问设备使用情况、查看点检记录(1)运行中是否有异常。
(2)点检过程中是否有问题发
生。
(3)查看点检记录。
询问操作者,查看记录。
主电源和风源电源电压表值380V±10%
风源风压≥0.5Mpa,风源清洁
干燥。
目测检查、手动排风检查。
检查进、出料、缓冲机构进出料缓冲轮对时平稳,推杆
灵活。
目测检查,加润滑油。
转轮机构转轮平稳,无抖动。
目测检查,手动对转动机构的
活动部位加润滑油。
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备注
喷洒机构喷液时各喷头无堵塞现象,磁
悬液喷洒均匀。
目测磁悬液箱及整个管路无
泄漏现象,调节阀动作灵活。
周向磁化夹紧机构及纵向磁化机构(1)周向充磁指示仪表显示正
常,磁化回路无打火现象。
(2)纵向充磁指示仪表显示
正常,磁化回路无打火现象。
(3)电极表面无油污,无麻坑,
夹、松自如,无松动。
(1)目测检查,手动操作进
行磁化。
(2)目测检查,手动操作进
行磁化。
(3)直观检查,对电极机构
进行加润滑油。
触头有麻坑应
用车床进行磨平。
微机及电气控制系统控制线路无老化破损,接插件
无松动,无发热烧焦,触点无
打火现象。
(1)目测检查,用手触摸。
3检修标准
3.1小修
项目检修范围标准与要求备注
轮对荧光磁粉探伤机全面性能检查。
A
1
-15/50型标准试片显示清晰。
照度系统检查紫外辐照度。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
规则要求。
损坏配件
则更换。
进出料、缓冲机构(1)检查进料、出料、
缓冲气缸
(2)检查进、出料、缓
冲活动机构。
(3)检查进出料转轮、
缓冲转轮。
(1)对气缸和密封圈进行检修,
涂润滑脂,组装后动作平稳无振
动;对减速机加润滑油。
(2)检修,注润滑油。
(3)检修,注润滑油。
损坏配件
则更换。
转轮机构(1)分别检查轴承、滚
轮轴、链轮、链条、滚轮
支架。
(2)检查减速机。
(1)检修各部件,转动无异音,
注新油。
(2)除去油污、注油,转动平稳。
损坏配件
则更换。
纵向磁化机构(1)检查线圈驱动气
缸。
(2)检查线圈外观结
构。
(3)检查驱动气缸联接
件。
(4)检查每组磁化线圈
互相衔接的活动构件。
(5)检查磁化线圈串联
中的铜排、电缆线等。
(1)检修气缸和密封圈。
(2)线圈外观结构无变形、电蚀
现象。
(3)检修联接件、注油。
(4)检修,试验性能作用良好,
对位正常,活动构件重新组装、
无松动,导电良好,无电蚀现象。
(5)检修紧固接合处螺栓,无电
蚀现象。
损坏配件
则更换。
气路检修三联件、阀门、管路。
(1)整个管路无泄露。
(2)检查三联件,加油、排水。
(3)更换老化、泄漏元件。
损坏配件
则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