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设计资料2006-10-08 22:23:15 阅读2896 评论7 字号:大中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garage, Motor repair shop and parking area GB50067-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1 总则34.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34.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34.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4.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34.2.0.1. 汽车库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34.2.0.2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10.室外的疏散楼梯可采用金属楼梯。室外楼梯的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每层楼梯平台均应采用不低于1.00h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制作。在室外楼梯周围2m范围内的墙面上,除设置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门、窗、洞口。高层汽车库的室外楼梯,其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5.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其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
16.每个防烟分区应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宜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13.Ⅰ、Ⅱ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当采用错层或斜楼板式且车道、坡道为双车道时,其首层或地下一层至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汽车库内的其他楼层汽车疏散坡道可设一个。
14. 汽车疏散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宜小于7m。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0m;两个汽车坡道毗邻设置时应采用防火隔墙隔开。
1.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汽车库 (I类)>300辆 ,(II类)151~300辆,(III类) 51~150辆 ,(IV类)≤50辆
2.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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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2m×12m.
7.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
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garage, Motor repair shop and parking area GB50067-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关于公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依照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差不多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治理,其具体说明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1 总那么34.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爱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34.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34.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动身,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4.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34.2.0.1. 汽车库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34.2.0.2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34.2.0.3 停车场parking area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_GB50067-97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0.50 燃烧体
吊项(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 0.25 不燃烧体 0.25 难燃烧体 0.15
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的外露部位应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 火极限不应低于
3.0.2 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三级。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 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 3.0.2 的规定。
3.0.3 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Ⅰ、Ⅱ、Ⅲ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 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1.7 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
4.1.8 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严禁设置地下室和地沟。
4.1.9 Ⅰ、Ⅱ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消防器材间。
4.1.10 车库区内的加油站、甲类危险物品仓库、乙炔发生器间不应布置在架 空电力线的下面。 4.2 防火间距
2.0.5 高层汽车库 high rise garage
建筑高度超过 24m 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0.6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 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 库。
总贮量 (t) 名称 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
一、二级 三级
稻草、麦秸、芦苇等 10~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 15 20 25 20 25 30
15 20 2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是为了规范汽车相关建筑物建设,防止火灾发生而制定的规范。
这个规范涵盖了许多方面,包括建筑设计与材料规范、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风险评估和管理等内容。
以下是本文将要详细解说的几个方面。
建筑设计与材料规范规范要求建筑设计时需要考虑到防火安全特别是对于车库,停车场等这种封闭空间,要有合适的排烟、通风和灭火设施。
建筑材料也需要考虑防火特性,防火等级和材料承压性能也是设计时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建筑材料要符合防火规定,并经过专门机构认证,才能使用在建筑上。
消防设施用于自动报警和疏散信号设备需要显著标识,并设置保护门。
消防系统设置要符合防火规定,特别是应特别关注灭火水源及其使用方式的设计。
对于大型停车场,应考虑特殊的防火设备,如灭火泡沫喷射和幕帘撤离法,以增加灭火效率和逃生安全。
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设计车库和停车场时,需要保证建筑物内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以便员工和车主在紧急情况下快速逃脱。
安全出口距离车辆和火源适当远离保持安全。
防烟门也是必备的,以保证其他楼层不会受到冒烟的影响。
风险评估和管理在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中,需要进行火灾风险识别和评估,在灭火方面也需要规定人员职责分工和实践经验,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和评估,并修改和完善相应的消防预案。
对于火灾前每次进出的车辆应建立档案,以便紧急联系车主。
设计时各项因素都需要考虑,特别是对于车库和停车场等这样的建筑,防火安全必须得到严格遵守。
在设计过程中要兼顾使用效果、建筑美观以及基本的防火要求。
在建筑设施投入使用后,也要保持消防设施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与演习,尽量降低火灾的概率,保障车主和业主安全。
汽车库丶修车库丶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丶修车库丶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doc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引言汽车库、修车库及停车场作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防火安全设计至关重要。
本规范旨在指导相关设施的设计,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保护。
第一章:总则1.1 目的确保汽车库、修车库及停车场的防火设计满足国家消防安全标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汽车库、修车库及停车场。
1.3 设计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
确保人员疏散安全。
第二章:防火设计要求2.1 布局规划汽车库、修车库及停车场应远离易燃易爆场所。
设施应合理布局,避免火灾蔓延。
2.2 结构设计结构应采用耐火材料,满足耐火极限要求。
屋顶、墙体和地板应具备防火隔离功能。
2.3 疏散通道设施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物品。
2.4 防火分区根据面积和用途划分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墙或防火卷帘。
2.5 消防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消火栓、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等。
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消防系统设计3.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设施规模和用途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系统应覆盖所有区域,确保灭火效果。
3.2 火灾报警系统设施内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
报警系统应与消防控制中心联网。
3.3 通风排烟系统设施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烟系统。
系统应能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排除烟雾。
3.4 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设施内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应保证在断电情况下提供足够照明。
第四章:防火材料与构件4.1 防火材料使用经认证的防火材料。
防火材料应满足耐久性和环保要求。
4.2 防火构件防火门、窗和隔墙等构件应符合防火规范。
防火构件应定期检查,确保功能正常。
第五章:运营管理5.1 防火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定期的防火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火灾预防、应急疏散等。
5.2 消防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garage, Motor repair shop and parking area GB50067-9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 [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1 总则34.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34.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34.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4.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34.2.0.1. 汽车库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34.2.0.2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34.2.0.3 停车场parking area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34.2.0.4 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设计资料 2006-10-08 222315 阅读2896 评论7 字号大中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garage Motor repair shop and parkingarea GB50067-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 [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 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1 总则com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com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com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com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com1 汽车库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com2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筑物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com3 停车场parking area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com4 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com5 高层汽车库high rise garage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com6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com7 复式汽车库compound garage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com8 敞开式汽车库存open garage每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的25的汽车库3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com1 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并应符com1的规定车库的防火分类表 com1类别数量名称 ? ? ? 汽车库 300辆 151300辆51150辆 ?50辆修车库 15车位 615车位 35车位?2车位停车场 400辆 251400辆 101250辆 ?100辆注汽车库的屋面亦停放汽车时其停车数量应计算在汽车库的总车辆数内com2 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三级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com2的规定com3 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注甲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com2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h构件名称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墙防火墙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300 承重墙楼梯间的墙防火隔墙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隔墙框架填充墙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不燃烧体050 柱支承多层的柱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50 支承单层的柱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梁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楼板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50 疏散楼梯坡道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050 燃烧体吊项包括吊顶搁栅不燃烧体025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15 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的外露部位应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com定com1 车库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 com2 当病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的防火分隔时病房楼的地下可设置汽车库com3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不超过3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类汽车库贴邻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com4 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的首层或与其贴邻建造但不得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病房楼及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组合或贴邻建造com5 为车库服务的下列附属建筑可与汽车库修车库贴邻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com51 贮存量不超过10t的甲类物品库房com52 总安装容量不超过50m3h的乙炔发生器间和贮存量不超过5个标准钢瓶的乙炔气瓶库com53 一个车位的喷漆间com54 面积不超过50m2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的房间com6 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贮存室com7 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com8 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严禁设置地下室和地沟com9 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消防器材间com10 车库区内的加油站甲类危险物品仓库乙炔发生器间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的下面com 防火间距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除甲类物品库房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com1 不应小com1的规定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除甲类物品的库房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com1 防火间距 m车库名称和耐火等级汽车库修车库厂房库房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汽车库一二级 10 12 14 修车库三级 12 14 16 停车场 6 8 10 注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算起如外墙有凸出的可燃物构件时则应从其凸出部分边缘算起高层汽车库其他建筑物之间汽车库修车库与高层工业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规定值增加3m汽车库修车库与甲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规定值增加2mcom2 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当较高一面外墙比较低建筑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当较高一面外墙上同较低建筑等高的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按com21的规定值减小50com3 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较高一面处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水幕等防火设施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4mcom4 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极建筑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mcom5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厂房库房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com1的规定值增加2mcom6 车库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com6 车库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com6总贮量 m3 名称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一二级三级易燃液体储罐 150 51200 2011000 1001500012 15 20 25 15 20 25 30 12 15 20 25 可燃液体储罐 5250 2511000 10015000 500125000 12 15 20 25 15 20 25 30 12 15 20 25水槽式可燃气体储罐 ?1000 100110000 10000 12 15 20 15 20 2512 15 20 液化石油气储罐 130 31200 201500 500 18 20 25 3020 25 30 40 18 20 25 30 注防火间距应从距车库最近的储罐外壁算起但设有防火堤的储罐其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距车库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计算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总贮量时1m,的易燃液体按,m, 的可燃液体计算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车库的防火间距按本表规定值增加25com7 小于1m3的易燃液体储罐或小于5m,的可燃液体储罐与车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采用防火墙隔开时其间距可不限com8 车库与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com8的规定车库与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 com8总贮量 t 名称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一二级三级甲类物品库房 35项 ?5 515 20 20 25 15 20 1256项 ?10 10 12 15 15 20 12注甲类物品的分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15 行 com9 车库与可燃材料露天关露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com9的规定汽车com9 库与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的防火间距总贮量 t 名称防火间距 m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一二级三级稻草麦秸芦苇等 10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 15 20 25 20 25 30 15 20 25 棉麻毛化纤百货10500 5011000 10015000 10 15 20 15 20 25 10 15 20 煤和焦炭 10005000 5000 6 8 8 10 6 8 粮食筒仓 105000 500120000 10 15 15 20 10 15 席穴囤105000 500120000 15 20 20 25 15 20 木材等可燃材料 501000m3 100110000m3 10 1515 20 10 15com10 车库与煤气调压站之间车库与液化石油气的瓶装供应站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com11 车库与石油库小型石油库汽车加油站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com12 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com 消防车道com1 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环形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宜利用交通道路com2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4m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2m× 12mcom3 穿过车库的消防车道其净空高度的净宽均不应小于4m当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 4m5 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com隔com1 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com1的规定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m2 com1耐火等级单层汽车库多层汽车库地下汽车库或高层汽车库一二级 3000 2500 2000 三级 1000 注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规定值增加一倍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汽车库净高13且不超过净高12的汽车库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5000m2 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本表规定值减少35com2 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表 com1的规定增加一倍com3 机械式立体汽车车库的停车数超过50辆时应设防火墙或防火隔墙进行分隔com4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m2com5 修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0m2当修车部位与相邻的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和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墙分隔时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4000m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修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com6 汽车库修车库贴邻其他建筑物时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设在其他建筑内的汽车库包括屋顶的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200h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不应小于12m防火挑檐的宽度不应小于1m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com7 汽车库内设置修理车位时停车部位与修车部位之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200h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com8 修车库内其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和喷漆的工段当超过3个车位时均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com9 燃油燃气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不宜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时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以外的上述设备需要布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com91 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应超过6th且单台锅炉蒸发量不应超过2th油浸电力变压器不应超过1260kV禀且单台容量不应超过630 kV禀com92 锅炉房变压器室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设有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且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com93 变压器室高压电容器室多油开关室锅炉房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com94 变压器室下面应设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变压器室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燃油锅炉房的日用油箱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com10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相邻部位分隔com 防火墙和防火隔墙com1 防火墙应直接砌在汽车库修车库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的框架上防火隔墙可砌筑在不燃烧体地面或钢筋混凝土梁上防火墙防火隔墙均应砌至梁板的底部com2 当汽车库修车库的屋盖为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时防火墙防火隔墙可砌至屋面基层的底部com3 防火墙防火隔墙应截断三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修车库的屋顶结构并应高出其不燃烧体屋面且不应小于04m高出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屋面不应小于05m com4 防火墙不宜设在汽车库修车库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处时内转角处两侧墙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当防火墙两侧的采光窗装有耐火极限不低于090h的不燃烧体固定窗扇时可不受距离的限制com5 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下应设置通风孔道也不宜穿过其他管道线当管道线穿过防火墙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孔洞周围的空隙紧密填塞com6 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com 电梯井管道井和其他防火构造com1 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和楼梯间应分开设置管道井电缆井的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电梯井的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com2 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com3 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以外的多层高层地下汽车库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设置甲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停车区隔开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没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6 安全疏散com1 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设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其车辆疏散出口应与其他部分的人员安全出口分开设置com2 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小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com21 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com22 类汽车库com3 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地下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以及设在高层建筑裙房内的汽车库其楼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com4 室外的疏散楼梯可采用金属楼梯室外楼梯的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0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每层楼梯平台均应采用不低于100h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制作在室外楼梯周围2m范围内的墙面上除设置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门窗洞口高层汽车库的室外楼梯其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com5 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单层或设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60mcom6 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com61 类汽车库com62 汽车疏散坡道为双车道的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com63 类修车库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当采用错层或斜楼板com7 式且车道坡道为双车道时其首层或地下一层至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汽车库内的其他楼层汽车疏散坡道可设一个com8 除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外类的汽车库在设置汽车坡道有困难时可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其升降梯的数量不应小于两台停车数少于10辆的可设一台com9 汽车疏散坡道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宜小于7mcom10 两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0m两个汽车坡道毗邻设置时应采用防火隔墙隔开com11 停车场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的停车场可设一个疏散出口com12 汽车库的车道应满足一次出车的要求汽车与汽车之间以及汽车与墙柱之间的间距不应小com12的规定注一次出车系指汽车在启动后不需调头倒车而直接驶出汽车库汽车与汽车之间以及汽车与墙柱之间的间距 com12间距汽车尺寸m m项目车长?6 或车宽?18 6 车长?8 或18 车宽 ?22 8 车长?12 或22 车宽 ?25 车长 12 或车宽 25 汽车与汽车 05 07 0809 汽车与墙 05 05 05 05 汽车与柱 03 03 04 04 注当墙柱外有暖气片等突出物时汽车与墙柱的间距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7 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 com 消防给水车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可由市政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或天然com1 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设有可靠的取水设施和通向天然水源的道路并应在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量com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库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com21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不超过5辆的汽车库com22 类修车库com23 停车数不超过5辆的停车场com3 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车库的消防给水管道的压力应保证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最不利点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01MPa 从室外地面算起com4 车库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车库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等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com5 车库应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计算并不应小于下列规定com51 类车库20Lscom52 类车库15Lscom53 类车库10Lscom6 车库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消防泵房的设置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com7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及以内的车库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汽车库修车库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其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下列要com8 求com81 类汽车库及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且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达到室内任何部位com82 类汽车库及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5Ls且应保证一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com9 室内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消火栓口径应为65mm水枪口径应为19mm保护半径不应超过25m同层相邻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 但高层汽车库和地下汽车库的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宜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com10 汽车库修车库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时室内消防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并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道相连接com11 室内消防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段如某段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在同一层内不应超过5个高层汽车库内管道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2根com12 四层以上多层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及地下汽车库其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应设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Ls计算水泵接合器应有明显的标志并设在便于消防车停靠使用的地点其周围1540m范围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com13 设置高压给水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当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设置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应设屋顶消防水箱其水箱容量应能储存10min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当计算消防用水量超过18m3时仍可按18m3确定消防用水量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采取保证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com14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com15 采用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时其容量应满足200h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总量的要求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火灾延续时间100h计算泡沫灭火系统可按火灾延续时间050h计算当室外给水管网能确保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水量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保护半径不宜大于150mcom16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其水深应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得超过6m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保证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com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com1 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类修车库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com2 汽车库修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危险等级可按中危险级确定com3 汽车库修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其喷头布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com31 应设置在汽车库停车位的上方com32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的喷头除在屋面板或楼板下按停车位的上方布置外还应按停车的托板位置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com33 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车道坡道上方均应设置喷头com 其他固定灭火系统com1 类地下汽车库类修车库宜设置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泡沫喷淋系统的设计泡沫液的选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com2。
汽车库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 [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2.0.1. 汽车库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2.0.3 停车场parking area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2.0.4 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5 高层汽车库high rise garage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0.6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规定是关于防火分区的。根据规范,每个防火分区的大 小不得超过一定面积,而且应设置防火墙、防火门等措施以防止火势蔓延。对 于汽车库和修车库,还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确保在火灾发生 时能够及时扑灭火源。
另一个重要的规定是关于安全疏散的。在这些场所中,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的 设计至关重要。规范要求每个安全出口应有明显的标志,以便人们在紧急情况 下能够快速找到出口。疏散距离和疏散宽度的设计也需要符合规范要求,以确 保人们能够迅速撤离火灾现场。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这本书的目录分析表明,该规范是 一本具有重要意义的国家标准,对于提高建筑防火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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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读书笔记,暂无该书作者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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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部分主要阐述了规范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定义 和分类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
该章节详细规定了汽车库的防火设计要求,包括耐火等级、安全出口、防火分 隔、通风排烟、应急照明等方面的规定。
该章节主要针对修车库的防火设计进行了规定,包括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安全 出口、防火分隔、通风排烟、应急照明以及电气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这本书是一本非常实用的防火安全 指南,对于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来说是一本必备的参考书籍。通过阅读这本书, 我不仅了解了防火安全的相关知识,更深刻认识到了防火安全的重要性,对于 我今后的生活和工作都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目录分析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是一本关于建筑防火设计的国家标 准,旨在确保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等场所的安全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该规范由国家消防部门制定,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目前已经成为行业内广泛 遵循的规范性文件。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Contents众智软件欢迎您!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971 总则2 术语3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 一般规定4.2 防火间距4.3 消防车道5 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5.1 防火分隔5.2 防火墙和防火隔墙5.3 电梯井、管道井和其他防火构造6 安全疏散7 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7.1 消防给水7.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3 其他固定灭火系统8 采暖通风和排烟8.1 采暖和通风8.2 排烟9 电气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Amber demo][Amber demo]众智软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garage,motor-repair-shop and parking-areaGB 50067-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Amber demo]众智软件 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学习3.0 防火分类、耐火等级3.0.1 防火分类汽车库:1类>300;2类151-300;3类51-150;4类≤50;修车库:1类>15;2类6-15;3类3-5;4类≤2;停车场:1类>400;2类251-400;3类101-250;4类≤100`;3.0.2 耐火等级级数:三级;构件名称:墙:防火墙;3/3/3承重墙;楼梯间的墙;防火隔墙;2/2/2隔墙;框架填充墙;0.75/0.5/0.5柱:多层柱;3/2.5/2.5单层柱;2.5/2.0/2.0梁:2.0/1.5/1.0楼板:1.5/1.0/0.5疏散楼梯、坡道:1.5/1.0/1.0屋顶承重构件:1.5/0.5/--吊顶:0.25/0.25/0.15燃烧体数量:1,三级屋顶承重构件;难燃烧体数量:1,三级吊顶;3.0.3 适用耐火等级一级:地下汽车库;二级:1、2、3类汽车库、修车库;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三级:4类汽车库、修车库;4.0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一般规定4.1.2汽车库组合建造不能组合:甲、乙类厂房、库房;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满足分隔条件时可组合:病房楼地下,有完全的防火分隔;4.1.3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汽车库、修车库一般要求:独立;单层;帖建条件:(四项)≤3辆;1、2级;四类汽车库;防火墙;4.1.4修车库建造要求独立建造:1类;联建:2、3、4类;1、2级;帖建、底层;排除:甲、乙类厂房、库房;明火车间;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病房楼;人员密集场所;4.1.5汽车库、修车库辅房四类辅房可帖临建造,应用防火墙分开;甲类物品库1T;乙炔间:5立米/h或5个标准瓶;喷漆间:1个车位;充电间:50平米;和其它甲类生产房间;喷漆间:1个车位;4.1.6地下车库限设用房五类:修车位;甲、乙类物品储存室;乙炔间;充电间;喷漆间;4.1.7汽库修库限设设施两件:加油机;汽油罐;4.1.8 易然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车库内限设两项内容:地下室;地沟;4.1.9消防器材间1、2类汽车库、停车场;2级;4.1.10架空电力线下限设三项:加油站;甲库;乙炔发生间;4.2防火间距4.2.1车库之间、车库与除甲类物品库房外的其它建筑物之间的发防火间距1、2级汽库、修库:10/12/14;3级汽库、修库:12/14/16停车场:6/8/10;注2:高层加3m;注3:甲厂加2m;4.2.2高侧为防火墙时减少间距高侧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
汽车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试行)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84-05-15 生效日期: 1985-01-01发布部门: 公安部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第三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防火间距第三节消防车道第四章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第一节防火分隔第二节防火墙和防火隔墙第三节电梯井、管道井和其它防火构造第五章安全疏散第六章消防给水和报警、灭火设备第一节消防给水第二节火灾报警和泡沫灭火设备第七章采暖和通风第八章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汽车库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保障安全、方便使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
本规范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人民防空专用车库和农村社队在农村建造的汽车库。
第1.0.4条汽车库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第2.0.1条停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分类分为四类,如表2.0.1。
表2.0.1 停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分类类注:①建筑物内同时设有停车库和修车库时,其车库的防火分类应按其中类别较高的确定。
②屋顶停车场的防火分类应按停车库的类别确定。
第2.0.2条停车库和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分为三级。
各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2.0.2的规定。
表2.0.2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烧性能和耐极限(小时)件名称注:①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和外露部位应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0.2相应构件的规定。
②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参照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附录确定。
③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屋顶如作为停车场时,其屋面板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0.2楼板的要求。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是供存放车辆的建筑物,其设计需要符合防火规范以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关于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一些要点。
1. 建筑结构设计:汽车库的建筑结构应采用阻燃材料,并确保其承重能力和抗火性能满足相关标准。
墙体、屋面和地面材料应选择不易燃烧、难燃或阻燃性能好的材料。
2. 疏散通道设计:汽车库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疏散通道,保证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立障碍物。
疏散通道的设计应符合消防法规要求。
3. 配电与电气设备设计:汽车库内的配电与电气设备应符合电气安全标准,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电缆敷设应符合相关规范,防止电线短路、过载等问题。
4. 消防设施设计:汽车库应配备适当数量和类型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水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消防器材的选择和设置应符合消防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5. 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汽车库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并设置火灾报警按钮和独立烟感应器。
报警系统应与疏散指示灯、紧急广播系统等联动,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并提示人员疏散。
6. 防火分隔设计:汽车库内应设置防火墙和防火分隔,将车辆区域与其他区域有效隔离。
防火墙和防火分隔的材料应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防止火势蔓延。
7. 烟雾排烟系统设计:汽车库内应设置烟雾排烟系统,及时将烟气排出。
烟雾排烟系统的设计应满足排烟量和排烟速度的要求,确保烟雾不会对人员疏散造成影响。
8. 储存物品规定:汽车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以防火灾的发生。
9. 安全出口标识设计:汽车库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和隐蔽部位应设置适当的标识,指示人员疏散的方向。
10. 日常消防管理:汽车库的业主或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加强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在设计汽车库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防火规范和标准来进行,确保汽车库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安全性能,以提高火灾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目次1总则2术语3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一般规定4.2防火间距4.3消防车道5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5.1防火分隔5.2防火墙和防火隔墙5.3电梯井、管道井和其他防火构造6安全疏散7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7.1消防给水7.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3其他固定灭火系统8采暖通风和排烟8.1采暖和通风8.2排烟9电气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1.0.3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2.0.1汽车库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修车库motorrepairshop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067-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号[1997]28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7]28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2.0.1 汽车库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 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2.0.3 停车场parking area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2.0.4 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5 高层汽车库high-rise garage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_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目次1总则2术语3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一般规定4.2防火间距4.3消防车道5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5.1防火分隔5.2防火墙和防火隔墙5.3电梯井、管道井和其他防火构造6安全疏散7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7.1消防给水7.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3其他固定灭火系统8采暖通风和排烟8.1采暖和通风8.2排烟9电气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1.0.3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2.0.1汽车库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修车库motorrepairshop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是存储汽车和维修保养的场所,因此在建设和设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防火规范,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
下面是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要点。
1. 建筑材料选择:汽车库的外墙和屋顶应选用无燃性或低燃性建筑材料,如不燃石材、玻璃、金属等。
这可以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减小火势的蔓延速度。
2. 电气设备安装:汽车库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范,如安装防火墙、防火门等。
电线电缆应采用防火性能合格的材料,并按照规定敷设和固定。
电气设备的接线盒和插座应安全可靠,避免电火花引起火灾。
3. 通风系统设计:汽车库应采用良好的通风系统,能够及时排除污浊的空气和废气。
通风口和通风机应设在安全的位置,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通风系统也应防止尘埃积聚和油污堆积,以减少火灾的发生。
4. 消防设施设置:汽车库应设置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和烟雾探测器等。
灭火器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消防栓和喷淋系统的设计要满足火灾扑灭和疏散人员的需要。
5. 防火间隔:汽车库的车位应根据规定设置防火间隔,以防止火势蔓延。
车位之间的间距应符合规定,车位与墙壁、柱子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防火隔离带的设计要满足火灾扑灭和人员疏散的要求。
6. 灭火器的设置和维护:汽车库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灭火器应分布合理,便于使用。
在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方面,汽车库管理人员应加强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 廓清疏散通道:汽车库的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疏散通道的宽度和数量应满足规定,以便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
疏散通道和疏散出口的标识要清晰可见。
8. 消防演练和培训:汽车库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灭火应急能力和知识水平。
消防演练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进行反馈和总结,及时改进防火工作。
9. 外部消防设备:汽车库应与周围的消防设备和部门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获得支援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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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067-9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ﻭﻭ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ﻭﻭ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ﻭﻭ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ﻭ建标号[1997]280号ﻭﻭ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7]28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ﻭ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ﻭﻭ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
ﻭ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0.1汽车库garage
2 术语ﻭﻭ
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 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 ﻭﻭ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ﻭ2.0.3停车场parking areaﻭﻭ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
2.0.4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
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ﻭﻭ
ﻭ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ﻭ2.0.5 高层汽车库high-rise garageﻭﻭ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ﻭ
2.0.6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mechanical andsteteoscopic garage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2.0.7 复式汽车库compound garage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 ~ 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
ﻭ2.0.8 敞开式汽车库open garage
每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的25%的汽车库。
3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ﻭﻭ车库的防火分类表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