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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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一、基础信息二、排污信息备注:纳管企业排放总量是以排放口排放浓度来计算。

核定的排放总量是指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排放量。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本公司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分管经理、总工程师及生产、安环、保卫、设备部、卫生所、经营部、公司办公室、技改部、生产部、运输公司等部门领导组成。

()总指挥:总经理指挥协调公司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事故报警、报告、通报情况及事故处置工作的指挥。

总工程师负责对事故原因分析、处理方法和技术支持。

()指挥部成员职责和任务安环部长:协助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报告、通报情况和事故处置工作。

负责事故现场及扩散区域内监测工作的指挥和防护用品的调配。

保卫科长:负责灭火、治安、警戒、疏散和联络通信工作的指挥;抢救伤员及指导群众疏散。

生产部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的指挥。

查明毒气性质、提出堵漏措施。

设备部长:协助副总指挥负责设备抢险抢修的指挥。

办公室主任:负责事故处理人员的协调,并保证后勤供应。

技改部长:负责对事故的处置方法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卫生所长: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生活必需品的组织和对外协作医院。

物资部长:负责厂内抢险物资的供给。

包括现有各库房的物资调动。

经营部长:负责急需抢险物资的供给。

包括临时用到的而厂内各库房没有的物资、设备工具等。

救援专业队的组成与分工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负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的责任。

各专业队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各类事故的处置。

救援专业队的任务分工如下:()通信联络队:由保卫、安环、办公室、质检部组成,每部人,共人。

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担负各救援专业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治安队:由保卫科负责组成,共人。

负责人为保卫科长,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挥群众疏散。

信息公开典型案例

信息公开典型案例

信息公开典型案例信息公开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主动向公众公开其工作、管理和服务的相关信息。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信息公开案例,旨在向公众提供更多有关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信息。

1.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某市政府公开了该市的土地利用规划,包括城市建设项目、土地用途分配、环境评估等相关信息,以便公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在城市发展方面的工作。

2. 企事业单位财务公开:某大型国有企业公开了其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表等数据,以便公众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3. 环境保护机构信息公开:某环境保护机构公开了该地区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包括各个监测点的PM2.5浓度、臭氧浓度等指标,以便公众了解该地区的空气质量状况。

4. 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某大学公开了自己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分数线等信息,以便考生和家长了解该校的招生情况和录取标准。

5.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信息公开:某医院公开了自己的医疗质量报告,包括手术成功率、患者满意度等数据,以便公众了解该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6. 公共交通运营情况信息公开:某城市公交公司公开了公交线路、票价、运营时间等信息,以便公众了解该城市的公共交通情况和出行方式。

7.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某政府部门公开了自己的采购计划、采购标准、中标结果等信息,以便公众了解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8. 公共安全信息公开:某公安机关公开了犯罪率、交通事故数据等信息,以便公众了解社会安全状况和安全风险。

9. 文化艺术活动信息公开:某文化机构公开了自己的演出计划、展览信息等,以便公众了解该机构的文化艺术活动和文化服务。

10. 环境影响评估信息公开:某企事业单位公开了自己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项目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评估等信息,以便公众了解和监督该项目的环境影响。

以上是一些典型的信息公开案例,通过这些案例的公开,可以提高公众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了解和监督,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发展。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已于xx年12月15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周生贤xx年12月19日附件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

有条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的环境信息及政府部门环境监管信息,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应当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一)被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二)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三)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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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 环境 事件 应急 预案 基本 简介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备案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备案时间:2016.9.19 备案编号:02-310115-2016-014H
其他 环境 信息
注: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臭气的排放浓度均为 2017 年第一季度委托上海市 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的结果。
化学需氧量 COD
生化需 氧量 BOD
悬浮物 SS
排放浓度 753.3mg/l 5.44mg/l 78mg/l
排污信 息(渗滤
液)
排放方式
执行的污染 物
排放标准
主要污染物 名称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 制标准》
(GB16889-1997)三级标 准
臭气
排污口数量 及分布情况
超标情况
1个 位于场区西北角
2002 年 1 月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海市环保局批复文 号:沪环保管审[2002]74 号。 2004 年 3 月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海市环保局批复文 号:沪环保管审[2004]209 号。 2008 年 1 月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海市环保局批复文 号:沪环保许管[2008]768 号。 2017 年 1 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批,上海市环保局批复文号:沪环保许评 [2017]34 号。盖上海市整个中心城区和近郊区。公

产品及企业 司全量接受处置送往老港四期的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垃圾产生的渗
规模简介
滤液,处理后尾水纳管排放至海滨污水处理厂和白龙港污水厂。收
集垃圾降解产生的填埋气输送至上海老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四

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介绍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是上海市政府为了促进企事业单位环保工作的透明化和公开化而推出的一个网络平台。

该平台通过集成并展示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信息和数据,提供全面、准确的环境信息,以帮助社会公众了解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状况,推动企事业单位积极履行环保责任。

功能与特点1. 信息公开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一个广泛、透明的信息公开平台,可公开以下环境信息:•环评报告:企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详细内容;•环境监测数据:包括大气、水质、噪音等环境监测数据;•排污许可证信息: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情况。

通过信息公开,社会公众可以随时查询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信息,提高对企事业单位的了解。

同时,这也促使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2. 数据统计与分析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汇集大量的环境数据,可以对这些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用户可以通过平台提供的数据分析工具,对企事业单位的环境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平台可以根据不同的指标对数据进行筛选和比较,生成统计报表和图表。

这些报表和图表可以帮助用户全面了解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状况,并根据统计结果评价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水平。

3. 信息交流与互动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为用户提供了信息交流和互动的功能。

用户可以在平台上与其他用户讨论环境保护的相关话题,分享经验和观点。

平台还定期举办环保研讨会和培训班,邀请专家和行业内的企事业单位代表进行演讲和交流。

通过信息交流和互动,用户可以获得更多的环保知识和经验,提高环保意识,同时也促进了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使用指南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可通过浏览器访问。

用户可以按照以下步骤使用平台:1.打开浏览器,输入平台的网址;2.进入平台首页,注册一个账号;3.登录账号,进入平台的主界面;4.在主界面中,可以进行信息查询、数据分析、信息交流等操作。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政府、企业和公众都有义务和权利公开相关环境信息的一种制度安排。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增加透明度、参与度和监督度,促进环境保护的有效实施。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通常包括以下要点:
1.信息主体:环境信息主要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组织产生。

2.信息范围:涉及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数据、环境评估报告等与环境相关的信息。

3.信息发布方式: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公告牌、媒体等多种途径发布环境信息。

4.信息公开程序:包括信息申请、审核、发布等环节。

公众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相关机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将符合公开要求的信息及时发布。

5.信息公开标准:通常包括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易读性等要求,保证公众能够真实了解环境状况。

6.信息公开责任:政府、企事业单位等信息主体有义务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众有权利获取相关环境信息。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好处在于增强公众对环境管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责任意识和公开透明度。

同时,也为公众和环保组织提供了有效的监督机制,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和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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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葫芦岛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2006年09月
4800吨/日
连续稳定运行
大气
污染物
硫酸厂西区109尾气吸收
2007年10月
80000Nm3/h
连续稳定运行
硫酸厂东区制酸尾气吸收
2009年10月
90000Nm3/h
连续稳定运行
精锌厂蒸馏电收尘
2006年12月
180000Nm3/h
连续稳定运行
热电厂旋涡炉脱硫
2015年10月
200000Nm3/h
环境保护部
2010.7.28
环验
[2010]212号
湿法炼锌系统技术改造及锌合金生产项目
辽宁省环保局
2004.5.9
辽环函[2004]112号
辽宁省
环保厅
2009.2.13
辽环验[2009]010号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部门
葫芦岛市环保局
备案时间
2015年8月31日
3万吨
ISP密闭鼓风炉工艺
二、排污信息
水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编码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
浓度
排放总量
核定的排放总量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
超标情况
排放口1
排放口2

大气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编码或名称
排放口
位置
排放
方式
主要/特征
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
(mg/NM3)
排放
总量
核定的排放
(一)、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见表3。
表3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环保部第31号令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环保部第31号令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31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5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周生贤2014年12月19日附件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

有条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的环境信息及政府部门环境监管信息,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应当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一)被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二)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三)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5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周生贤2014年12月19日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

有条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的环境信息及政府部门环境监管信息,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应当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一)被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二)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三)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

最新《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最新《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在污染源信息公开方面,日常监管、企业排放和环评文件等信息最为关键。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
(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三)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
(四)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第十一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后九十日内公开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环境信息;环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发生变更情形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自环境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
第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
(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宣传和引导公众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重点排污单位未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单位基本信息

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单位基本信息
超标排放情况

超总量排放情况

排放方式
间歇排放
排放去向类型
化工污水处理厂
废气排放信息
废气排放口位置
废气排放口FQ-001、FQ-002
执行的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种类
HCL、甲苯、乙醇
特征大气污染物
规定排放限值
100mg/Nm3、40mg/Nm3、---mg/Nm3、
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新沂市汇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4371923-5
单位地址
新沂市唐店化工园区经一路东
地理位置
新沂市唐店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
徐西之
联系电话
2
环保负责人
潘永成
联系电话
行业类别
化工
邮政编码
221400
生产周期
300天
电子邮箱
1083433458@
设计处理能力
实际处理量
运行时间
运行情况
水处理装置
2014.12
分类收集+物化+生化
300吨/天
300
24小时/天
正常
环保物化预处理工序
2014.12
微电解→芬顿→混凝沉降
300吨/天
300吨/天
24小时/天
正常
环保生化处理工序
2014.12
厌氧→好氧→污泥沉降→浓缩
300吨/天
300吨/天
24小时/天
802-006-49
2.72
3.22
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S4-1蒸馏釜残
HW04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外资等各类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下属的各类事业单位。

二、公开内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现场监测报告:环评文件和监测报告均为重要的环境公开信息,应当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

企业事业单位可在其自行维护的网站或环保主管部门公布相关信息。

(二)环境污染物排放信息: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对外的污染物排放信息应当进行公布。

公布内容应当包括排放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排放口的具体位置等信息也应当予以公开。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运维情况: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公开其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以及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

(四)环境治理改善成效及环保投入情况: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公开其环境治理改善成效,同时应当公开企业环保投入的情况。

三、公开方式(一)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维护网站公开:企业事业单位可建立自行维护的网站,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二)环保主管部门网站公开:各环保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网站,公开企业事业单位相关环境信息。

(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相关信息,信息公开平台应当由环保主管部门设立,并在网站上建立相关信息。

四、信息公开透明制度的建立本办法所述的环境信息,都是涉及公众利益和公众权益保障的重要信息,信息公开的透明和公正性是关系到公众知情权的实现问题,应进行制度化建设。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国家法律相关规定,重视信息公开,不得进行任何篡改和删减等行为。

五、信息公开的问责对于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的企业事业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将依法办理相关问责程序,并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原则、内容和公开和问责等三个部分组成。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概述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逐渐引起人们的注意。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等主动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有关信息的制度。

目的是保证公共利益、保障人民健康权益、加强社会监督,以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制度建设、实践推广等方面进行探讨。

政策背景1989年,环境保护法正式发布施行,其中规定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内容。

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强调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行了具体规定。

随着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制逐渐完善,越来越多的政策法规被相应的制定与完善。

制度建设环境保护法规建设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是围绕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的,建设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在层层制度的分工下明确立法单位,法规起草小组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确定法规的主要内容。

2.讨论:由立法单位组成的小组对草案展开具体讨论,包括对立法目的、内容、范围、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讨论。

3.公示:将已制定的法规予以公示,包括法规名称、颁发机构、开始实施日期等信息。

4.落实:在法规实施的过程中进行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制度的执行,逐步推行相应的制度建设。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建设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需要相应的管理部门支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架构:制定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责、管理制度和规定,明确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

2.人员培训:针对岗位要求进行培训,加强环保岗位技术人员特别是公开环境信息的人员培训。

3.监管机制: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制,包括内部监管、第三方监管等。

宣传普及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是不仅涉及到政策法规、管理机制的制定与完善,还需要加强相关信息和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模板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模板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提高环境治理水平,保障公众环境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环境保护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

第三条环境信息公开应遵循真实、完整、及时、便于公众获取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信息公开内容第五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公开以下环境信息:(一)企业基本情况: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验收报告等;(三)污染物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等;(四)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设施名称、型号、运行状态、维护保养情况等;(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名称、编号、主要内容等;(六)其他与环境治理、环保执法相关的信息。

第六条公民个人有权查阅、复制、摘录、节选、引用环境信息。

第七条环境信息获取方式:(一)公开查阅: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所在地设置环境信息查阅场所;(二)网络查询: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官方网站设置环境信息专栏;(三)其他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

三、信息公开程序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程序,包括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等环节。

第九条环境信息公开前,应当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内部环保部门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环境信息公开后,应当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更新环境信息。

四、信息公开责任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信息公开义务,不得拒绝、拖延、谎报环境信息。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本制度的,由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未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可以向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环保部第 号令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环保部第 号令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31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5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周生贤2014年12月19日附件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

有条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的环境信息及政府部门环境监管信息,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应当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一)被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二)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三)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权益,促进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环境信息公开,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环境管理活动中,依法主动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与环境相关的信息。

第三条环境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

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信息公开义务。

第二章环境信息公开内容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公开以下环境信息:(一)环境质量状况;(二)环境监测数据;(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五)其他与环境管理相关的信息。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公开以下环境信息:(一)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三)污染物排放情况;(四)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五)环境应急预案;(六)其他与环境影响相关的信息。

第三章环境信息公开方式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通过以下方式公开环境信息:(一)政府网站、企事业单位网站;(二)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三)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四)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第八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更新环境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环境信息公开程序第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设施运行报告等与环境信息相关的文件时,应当同步拟定环境信息公开方案。

第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依法应当保密的环境信息,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获取环境信息。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答复。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二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用户手册第一章引言 (3)第二章运行环境 (3)第三章注册与登录 (3)3.1新用户注册 (3)3.2用户登录 (5)3.3忘记密码 (6)3.3.1 点击登陆页忘记密码 (6)3.3.2 输入信息重置密码 (7)3.3.3 重置密码成功 (7)3.3.4 点击确定,跳转到登陆页面。

(7)第四章排污企业信息公开 (8)4.1基本信息 (8)4.2排污信息 (9)4.2.1 排口信息规范化 (10)4.2.2 规范化 (11)4.2.3 定位厂区、排口位置 (12)4.2.4 其他GIS功能 (17)4.2.5 规范排口监测项目属性 (18)4.2.6 实际排放总量及计算方法 (19)4.3防治污染设施 (20)4.3.1 产生污染设施情况新增 (21)4.3.2 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新增 (22)4.3.3 污染物排放方式及去向新增 (23)4.4行政许可 (24)4.4.1 排污许可事项 (25)4.4.2 建设项目 (25)4.4.3 危废经营许可 (26)4.5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27)4.6应急预案 (28)4.7其他信息 (29)4.8监测数据 (31)4.8.1手工监测数据上报 (32)4.8.2 在线监测数据查看 (34)第五章修改密码 (35)第六章退出系统 (36)第七章系统首页 (36)第一章引言本用户手册面向需进行环境信息公开的上海企事业单位,目的旨在帮助用户更好的了解使用该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以及该系统使用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第二章运行环境运行环境: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IE9+等第三章注册与登录3.1新用户注册1.访问公开平台(),点击注册,在登录界面中,点击排污企业注册。

2.新用户注册,需使用企业一证通登录(一个一证通证书,可注册多个用户,首次登陆需安装一证通客户端。

插上一证通key,输入一证通密码。

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安徽省环保厅:
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过程中主动公开了以下信息内容:
一、开工前情况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公开方式:报纸名称、期号/网站名称、网址链接……
公开内容:开工日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环境监理单位、工程基本情况、实际选址选线、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等。

信息公开反馈情况:(如有公众反馈请说明)
二、施工过程中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公开方式:报纸/网站……
公开内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进展情况、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期环境监理情况、施工期环境监测结果等。

信息公开反馈情况:(如有公众反馈请说明)
三、项目建成后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公开方式:报纸/网站……
公开内容: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执行情况等。

信息公开反馈情况:(如有公众反馈请说明)
上述信息真实有效,特此说明。

附件:信息公开相关证明材料(网站截图、报纸复印件……)
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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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公开信息表
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环保负责人 行业类别 生产周期 单位简介 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九原工业园区 陶静 罗万春 铁合金冶炼 335 天/年 组织机构代码 地理位置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57569640-8 中心经度:109°40′43″ 中心纬度:40°36′6″ 2170777 5226669 014060 luowanchun@
废气排放口编 冶炼车间日供料出 号位置 4 料系统
颗粒物
颗粒物≤30mg/m³
28.7mg/m³
废气排放口编 球团车间配料系统 号位置 5 球团车间成品处理 废气排放口编 系统 号位置 6 球团车间焙烧炉铺 废气排放口编 底给料系统 号位置 7
颗粒物
颗粒物≤30mg/m³
29mg/m³
颗粒物
颗粒物≤30mg/m³
冶炼车间日料仓
颗粒物≤30mg/m³
27.9mg/m³
工业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过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 0.0016 万吨/年 滤,铺集的除尘灰采用汽车送 放标准》 (GB28666-2012) 至球团车间造球。 工业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过 滤,铺集的除尘灰采用汽车送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 0.00071 万吨/年 至球团车间造球。冶炼车间出 放标准》 (GB28666-2012) 铁口尾气排气方式是间断排 气,平均每日排气 6 小时左右。
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高碳铬铁异地技改项目,设计年产成品铬矿球团 70 万吨,高碳铬铁 30 万吨。主要设施由 2 台 75MVA 高碳铬铁电炉、70 万吨/年 SBSTM 铬矿球团组成。
废气排放信息
废气排放口编 号位置 废气排放口编 号位置 1 设施名称 大气污染 物名称 颗粒物 规定排放限值 实际排放浓度 总量控制指标 执行的排放标准 主要废气处理工艺及说明
19.3mg/m³
颗粒物
颗粒物≤30mg/m³
26.4mg/m³
颗粒物 冶炼车间 1#预热窑 废气排放口编 排放口 二氧化硫 号位置 8 氮氧化物 颗粒物 废气排放口编 号位置 9 冶炼车间 2#预热窑 二氧化硫 排放口 氮氧化物
颗粒物≤100mg/m³ SO2≤2000mg/m³ NOx:/ 颗粒物≤100mg/m³ SO2≤2000mg/m³ NOx:/
11.1mg/m³ 17mg/m³ 85mg/m³ 9.2mg/m³ 15mg/m³ 113mg/m³
2
颗粒物 废气排放口编 号位置 10 球团车间焙烧炉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100mg/m³ SO2≤2000mg/m³ NOx:/
14.6mg/m³ 4mg/m³ 85mg/m³
工业废气经过加液碱及水膜串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 列除尘后排放,铺集的除尘灰 通过加药到水处理池,压滤回 0.01019 万吨/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9078-1996) 到球团车间配料系统中滤饼 0.02072 万吨/年 仓,用于造球。文件
内环审[2011]299 号
治理设施验收意见
包环验[2016]7 号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名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 《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150207-2015-004-H 包头市环境保护局九原分局
环评及其它行政许可信息
行政许可名称 项目环评报告 项目文件名称 制作或审批单位 文号 编写日期:2011 年 1 月 备注 《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高碳铬铁异地技改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关于《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高碳铬铁异地技改项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高碳铬铁异地技改项 包头市环境保护局 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废气排放口编 冶炼车间 1#电炉出 号位置 2 铁口
颗粒物
颗粒物≤30mg/m³
24 mg/m³
1
废气排放口编 冶炼车间 2#电炉出 号位置 3 铁口
颗粒物
颗粒物≤30mg/m³
25.4 mg/m³
工业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过 滤,铺集的除尘灰采用汽车送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 0.0007 万吨/年 至球团车间造球。冶炼车间出 放标准》 (GB28666-2012) 铁口尾气排气方式是间断排 气,平均每日排气 6 小时左右。 工业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过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 0.0008 万吨/年 滤,铺集的除尘灰用包装袋回 放标准》 (GB28666-2012) 送至球团车间造球。 《钢铁烧结、 球团工业大 工业废气经过布袋除尘过滤, 0.0012 万吨/年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铺集的除尘灰直接回到配料系 (GB28662-2012) 统中滤饼仓。 《钢铁烧结、 球团工业大 工 业 废 气 经 过 布 袋 除 尘 器 过 0.0015 万吨/年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滤,捕集的除尘灰通过输灰管 (GB28662-2012) 道送至球团车间造球。 《钢铁烧结、 球团工业大 工 业 废 气 经 过 布 袋 除 尘 器 过 0.0015 万吨/年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滤,捕集的除尘灰通过输灰管 (GB28662-2012) 道送至球团车间造球。 0.00028 万吨/年 通过加碱液进行脱硫,捕集除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 尘灰的泥浆和电炉烟气净化文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氏除尘器一起,送至冶炼厂浓 0.0011 万吨/年 (GB9078-1996) 密机固液分离,滤饼返回球团 车间造球。 0.00788 万吨/年 通过加碱液进行脱硫,捕集除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 尘灰的泥浆和电炉烟气净化文 0.00021 万吨/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氏除尘器一起,送至冶炼厂浓 (GB9078-1996) 密机固液分离,滤饼返回球团 0.0078 万吨/年 车间造球。 0.00022 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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