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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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关于大力精简文件 严格控制会议的若干规定

法律法规 关于大力精简文件 严格控制会议的若干规定

法律法规关于大力精简文件严格控制会议的若干规定[法律法规]关于大力精简文件,严格控制会议的若干规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全国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精简文件,控制会议,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特作如下规定:一、省政府机关必须把精简文件、控制会议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省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实施细则》,坚决克>单纯依靠文件、会议指导工作的官僚主义、文牍主义作风,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体察民情,多做实事上。

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通过扎实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策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大刀阔斧地精简文件,控制会议。

要严格执行黑>办发〔1987〕56号、黑>发〔1988〕15号和黑发〔1986〕8号文件的规定,坚持从全局出发,讲求实效,照章办事,严格把关,层层落实责任制,彻底解决“文山、会海”的问题,积级推进政府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

三、努力提高省政府文件的思想性、指导性、>策性和权>性。

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的文件,其内容主要是涉及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发布全省性重大方针>策、行政法规;转发上级重要文件、电报;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需要行文的;需要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请示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委解决的问题等全局性的重要问题。

四、坚决控制重复行文和不必要的行文。

省政府领导同志在各种会议上的讲话稿,不再发文件,需要印发的,由会议主办单位印发;各种会议情况报告、会议纪要(不含省政府办公厅《协调纪要》),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不予批转,确需印发的,由主办单位行文;凡是可以刊登简报或在报纸、刊物上发表的,不再发文件;能用口头和现代化手段解决的问题,不发文件;凡是会议已经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另行文;凡没有实行内容的例行公事的文件,一律不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精简会议和⽂件的意见⽂号:中办发[2001]27号颁布⽇期:2001-12-04执⾏⽇期:2001-12-0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党的⼗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改进领导⽅式和⼯作⽅法。

下决⼼精简会议和⽂件,改进会风和⽂风。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改进作风,深⼊实际,切实精简会议和⽂件,并采取了⼀些实施措施,取得了⼀定成效。

但是,会议过多,请领导同志出席事务性活动过多,各类⽂件简报过多的情况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影响了领导机关和领导⼲部同⼈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利于各级党委和政府集中精⼒抓⼯作。

为此,要把进⼀步精简会议和⽂件,作为全⾯实践“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个突出问题来抓。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重申并提出以下规定和要求:⼀、采取有⼒措施,坚决精简各类会议活动1.减少会议活动数量。

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做起,各地区、各部门安排会议活动⼀律要从严掌握。

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合并召开;要尽可能利⽤现代通信和技术⼿段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条件具备的可以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

⼀律不准巧⽴名⽬召开各种属联谊性、轮流做东的“⽚会”。

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要统筹安排,从严控制;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每年召开的本系统全国性⼯作会议原则上只开1次,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次。

各地区、各部门⾸先是省部级以上的党政机关要严格控制举⾏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剪彩、奠基、⾸发⾸映式以及各种检查、评⽐等活动。

元旦、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之间不搞相互⾛访拜年活动。

对必须举办的会议和活动,要明确主题,充分准备,注重实效。

2.压缩会议活动规模。

各类会议活动要尽量压缩规模,减少参加⼈员。

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应按照批准的⽅案组织实施。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会期不得超过3天,与会⼈员最多不得超过300⼈,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不得邀请各省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出席。

精简文件的若干规定

精简文件的若干规定

福利总厂精简文件的若干规定
为了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文件过多、过滥的问题,不断增强公文的权威性和科学性,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现就精简文件作出如下规定:
一、控制文件总量
1、凡集团公司已作出明确规定的文件,一律不再印发。

现行文件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印发。

2、严格控制上级文件转发的数量,确实需要转发的文件需总厂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3、已在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印发。

4、严格控制发文规格。

经总厂主管领导审批,仅限于印发党委文件、党政联发文件和行政文件。

5、原则上各部门不再印发各类简报,确实需要印发的仅限发放到相关单位,一律不报送总厂领导。

二、提高文件质量和时效
1、印发的文件既要增强对工作的指导性,又要注重在具体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切实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

2、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文件的报送程序及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文稿质量和运转效率。

3、行文要简洁流畅、开宗明义、简明扼要,减少一般性论述。

内容要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力戒空话、套话、大话,做到意尽文止。

4、文稿要注重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主题鲜明,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简练。

5、所有文件一律在总厂OA系统上发放,推进公文电子化,减少纸质公文印发数量,降低公文处理成本,缩短公文流转时间,确保公文办理高效有序。

二0一三年十一月。

精简会议文件

精简会议文件

党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各镇(街道),区直(驻区)各单位: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推动“人员在一线办公、问题在一线发现、节点在一线化解”,在全区进一步形成深入基层、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现就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一)严控会议数量1、实行“无会日”制度。

周二至周四不召开有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区性会议,一般业务工作会议提倡利用晚上或双休日召开。

2、能以部门(单位)名义召开的会议不以区党委、管委会名义召开,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应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应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电文、电话等方式部署,不再召开会议。

(二)严格会议审批1、区级部门(单位)提请以区党委、管委会名义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实行审批制,由承办部门填写会议申请审批表,由区党政办公室按程序报批。

区级部门(单位)自行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实行备案制,报区党政办公室备案。

区党政办公室每半年通报一次区级部门(单位)业务工作会议召开情况。

2、传达贯彻市级以上有关会议精神,原则上由主管部门形成传达提纲呈区党委、管委会领导阅示同意后印发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确需开会贯彻的,由主管部门向区党政办公室请示,呈区党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

上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需贯彻的,原则上随后续会安排部署。

3、需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参加的全区性会议,由区党委书记或管委会主任审批。

4、无明确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不予审批。

凡不按规定报批擅自召开会议或违反会议纪律的,区党政办公室将给予通报批评;影响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改进会议方式1、减少陪会领导和参会人员。

区级部门(单位)召开本系统业务工作会议,区领导不参会。

除全局性重要会议外,工作涉及的直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其他部门不安排人员参加会议。

2、倡导开短会、讲短话。

提倡开1小时会议,会议尽可能只安排1位(最多不超过2位)领导讲话,部门汇报或布置工作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会议主持人结束时的讲话严格控制在5分钟内。

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简报的有关规定修改稿

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简报的有关规定修改稿

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简报的规定各镇(办区)、县人武部、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简报,特制定如下规定:一、严格控制会议1.严格会议审批程序。

凡需各镇(办、区)党(工)委书记参加的会议,一律由县委书记审批;凡需各镇(办、区)镇长(主任)参加的会议,一律由县长审批。

县级分管领导召集的会议,原则上由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办、区)、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

2.压缩会议数量。

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

应当由部门召开的专项会议,不得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

能用文件、传真、通知、电话等途径指导工作的,不再开会;能够以文字材料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的,不再开会传达。

3.改进会风,讲求实效。

经批准召开的会议,要保证会议质量,以解决问题为原则,提倡讲短话、开短会,少发或不发会议材料。

4、控制会议规模和参会人员。

会议要坚持对口出席,不准提高参会人员规格和扩大参会范围。

能由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不再通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二、切实精简文件1.严格公文制发规格。

可以部门名义行文的,不以党委、政府或者办公室名义行文;可以党委、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不以党委、政府名义行文。

县委、县政府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需行文的,一律由领导小组行文,不得以两办名义发文;涉及几个部门工作的,应联合行文。

2.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内容空泛、要求笼统、没有具体意见的不发文;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已见诸于媒体的不再发文;重申要求的不再发文;凡能通过电话、传真、专网传达的,不印发文件;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减少纸质公文。

三、减少简报数量1、不得随意编发简报。

各级各部门不得擅自在县委文件交换站发送简报,凡属重要工作动态或工作中的新亮点、新问题,确需报县领导的,应以信息形式报送两办信息科,统一编发呈送。

2、严格报送方式。

重大情况或紧急请求,可形成专报材料,由办公室统一送领导阅示。

3、压缩简报内容。

各单位简报要精编简发,压缩期数和篇幅,缩小发送范围,禁止印发一般工作动态。

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活动规定范文开头

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活动规定范文开头

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活动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精神,按照县委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安排部署,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以制度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推动我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精简会议、文件、活动制定如下制度:精简会议1、严格会议审批。

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或邀请县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承办单位要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请示件,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后,按程序报领导同志审定。

县政府召开的全局性、综合性会议,须经县政府党组会议审定;县直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须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各类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党政领导同志参加的,须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2、控制会议数量。

县政会议效率。

县政府党组会议、各类专题会议等安排的汇报,每个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要紧扣主题、直陈观点,一般每位不超过5分钟;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文件及汇报材料一般控制在1500字以内,至少应提前1天完成报批手续并印发参会人员。

7、降低会议成本。

县级会议安排在内部场所或定点宾馆,小型会议尽量在机关会议室召开。

严格执行会议食宿标准,有条件的可安排自助餐。

实行会议经费包干,按规定标准统一结算,不得超标准使用经费和摊派、转嫁经费。

严禁在异地、高档宾馆和旅游风景县开会,严禁借会议发放纪念品、购物券。

二、精简文件8、控制文件规格。

严格控制联合发文和升级发文。

能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县政府名义发文;能以县政府名义发文的,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联合发文;能以“白头”文件印发的,不印发“红头”文件;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一律由部门自行或联合发文。

9、减少文件数量。

凡能通过电话、传真、网络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

要控制文件发送范围,减少发文份数。

凡已公开发布和已发至下一级政府的文件,不得层层转发。

领导同志的讲话,一般不以文件形式印发。

县级领导干部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在会上印发,会后可在《XX政报》刊登;在一般会议上的讲话,可在《XX政务信息》上刊发要点,不得重复刊发。

(完整版)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若干规定

(完整版)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若干规定

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若干规定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

安排会议一律从严掌握,力求精简,注重实效,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分别召开。

原则上以公司党委、公司名义召开的全公司级大会每年不超过4次,公司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每年不超过6次,总经理办公会(含绩效考核会)每月不超过2次。

由副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各专业性大会每月不超过1次。

各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涉及其他部门业务的大会每月不超过1次。

各部门(单位)内部会议内周不超过1次。

二、严格会议审批程序。

以公司党委、公司名义召开的全公司级大会须经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提议召开;副总经理组织召开的会议和职能部门组织召开专业性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主办单位根据会议性质向党群(纪检)工作部或办公室登记备案。

未经审批的会议,不得擅自召开。

三、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

以公司党委、公司名义召开的全公司级大会原则上开至主管级管理人员;党委会党委委员参加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公司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主任工程师参加会议,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原则上每个部门正职列席会议。

各专业会议原则上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参加。

四、努力提高开会效率。

各类会议必须主题明确,准备充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会议质量。

会前,会议议题提出部门要深入调研、认真准备,提出可供讨论的较成熟的书面意见;会议材料要指向明确、简明扼要,立足实际,具有可行性。

会议主持人应合理安排、控制好发言时间,掌握进度;发言者要讲短话、讲真话、讲有用的话,切忌长、空、假;发言内容不要重复、交叉,着重讲清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形成的决议条理要清晰,表述应明确。

五、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一律不发;未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缺乏具体意见和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的公文,一律不发;对内容相近、体例相似、时效允许、可以合并的公文,不单独发文;对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发公文。

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精简简报实施意见(工作方案)

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精简简报实施意见(工作方案)

关于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精简简报的实施意见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会议频繁、文件过多、简报过滥的问题。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办法》,结合**“四风整治会战”工作部署。

现就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在精简会议上,将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召开的会议,如***常务会、**办公会等例会。

第二类是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主要领导参加的全**性会议。

第三类是**政府领导提议召开的各类协调会、调度会等专项会议。

对于一、二类会议,年初作出全年会议计划,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时间。

对于第三类会议,总体采取6项措施进行精简。

一是凡可由部门召开的全**专业性会议,不以**政府名义召开,确需提高规格,报两办,并经**委、**政府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二是对中央和省、市直接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不再另行开会;三是保证会议质量,严控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四是不要求与会议无关或关联不大的领导陪会;五凡是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能合并打捆召开的,不单独召开;六创新会议形式。

提倡召开现场会、碰头会、视频会议等就地解决问题的会议。

二、在精简文件上,将实行无必要不行文原则管理。

一是各类表彰决定、意见等在新闻媒体公开发表的不另行文,只编文号打印存档备查;二是能用电传、电话等非文件形式办理的事情,一律不发文件;三是凡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四是以会议材料印发的**领导讲话不再另行发文,会后可以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报送电子文档,登记备查;五是上下一般粗的文件,特别是规范性文件不再进行“解读性”重复行文,**政府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六是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发文,不得超规格行文;七是凡属党委、政府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搞党政联合行文;八是严格控制文件篇幅。

三、在精简简报上,实行一次性精简到位。

除**政府保留一份信息简报外,其余一律停发。

湖北两省厅规定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

湖北两省厅规定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

湖北省两办规定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新年伊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便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规定》,要求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数量将在2011年基础上减少10%;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主要公文按近5年发文字号平均数精简5%。

这是记者29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的消息。

2011年底,在全省党政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上,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提出“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新要求,在全省干部群众中引发强烈反响。

省长王国生同志也多次强调,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践行“三短一简”要求。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规定》,是建立“三短一简”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在开短会方面,《规定》要求,要严格会议审批,省直部门承办或召开全省性工作会议,必须报省委、省政府审批;未经批准擅自召开全省性工作会议,要予以通报,财政不予报销会议经费。

要控制会议数量,2012年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数量在2011年基础上精简10%,今后每年以此为基数适度调减;省直部门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每部门每年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此外还要求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格、规模、时间,实行“无会月”制度。

《规定》要求,要控制发文数量,2012年以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主要公文,按近5年发文字号平均数精简5%,今后每年以此为基数适度调减。

要压缩文件篇幅,突出主题,简明扼要,不“穿靴戴帽”,做到意尽文止。

要精简各类简报。

此外还要求控制发文规格,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自行或联合发文;遵循行文程序和规则,部门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公文尤其是指令性公文,也不能要求下级党委、政府向本部门报文等。

《规定》要求,要减少会议讲话,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位领导同志作主题讲话。

要限定讲话时间,全省性重要会议讲话、报告控制在90分钟以内,省直部门专题会议讲话控制在60分钟以内,一般性会议讲话控制在30分钟以内。

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

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

xxx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讨论稿)为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八项规定”,进一步贯彻局制定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五项规定》,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构建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和谐机关,经党工委研究,现制定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制度。

一、精简各类会议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

安排会议一律从严掌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应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应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文电、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

每年园区企业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超过3次(因特殊工作急需召开的会议除外)。

各局室业务工作部署会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座谈会因具体情况而定,提倡多会合并召开。

2. 有序安排企业参加县上会议。

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会议,需要企业参加的,要求具体企业参加的,按要求通知通知参会;未明确企业的,按计划轮流安排企业参加。

尽量减少同一企业参会次数。

3.严格会议报批程序。

各局室召集企业法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局长同意;召集企业副职或其他人员参加的会议,需报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

4.会议通知程序。

局领导召集的会议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并备案。

涉及各局室的大型业务会议,由各局室负责通知,报办公室备案。

5.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提倡开短会、讲短话。

一般工作部署性会议,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

领导讲话一般控制在30分钟之内,发言控制在5分钟左右。

会议要主题突出,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

会前要深入调研、充分准备,典型经验和参观现场真实并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推广性;会议文件要指向鲜明、文字精炼,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具体、实在;会上要讲短话、讲实话、讲新话、讲管用的话。

6.严格控制会议费用。

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会议节俭高效、规范有序。

会议承办科室要提前做好会议安排,精心搞好会议准备和服务工作。

各种会议要坚持就地就近原则,不准搞大规模参观,不准发放纪念品和各种实物。

要认真做好会议经费预算,努力压缩各种不必要的开支。

八项规定精简会议

八项规定精简会议

八项规定精简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中一项是“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连日来,从中央到地方,简朴务实的会风扑面而来,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在现实中,传达上级有关精神、解决某些实际问题,有的不一定要集中开大会,完全可通过电视电话会、网络视频会等形式取代;一些必须开的会也可简化会议程序、减少繁文缛节、缩短开会时间,不讲无用的空话、套话。

此外,一些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庆祝、表彰等会议以及剪彩、奠基等活动,领导干部也不一定非参加不可。

毋庸赘言,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将使各级领导干部抽出身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去。

会风连着作风。

要切实贯彻落实好精简会议活动的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从转变工作作风着手,不闭门造车,多做调查研究,探求富民之策;不搞花架子,多行务实之举,解决实际问题。

作风一转,会议
自然就会由多变少、由长变短,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7.12.31•【文号】•【施行日期】2007.12.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带头精简会议和文件,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的批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一)控制会议规格。

从严控制以国务院名义召开会议,能由部门召开的会议,不以国务院名义召开。

国务院办公厅不为部门召开的会议代发会议通知。

(二)控制会议数量。

国务院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国务院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国务院部门召开的全国性工作会议每部门每年不超过1次;确需增加的,部门报送请示时应详细说明理由。

(三)控制会议规模。

国务院召开的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会议代表最多不超过260人。

(四)控制会期。

国务院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半,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2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

(五)改进会议形式。

国务院召开的会议,如设主席台,一般只安排国务院领导同志、会议主持人和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座;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网络视频会议;不涉密的会议特别是直接开到基层的电视电话会议,尽量安排中国政府网进行网上直播。

(六)简化会议程序。

会议应尽量少安排大会发言,确需安排的,原则上每次全体会议不超过5个,每个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一般不在国务院召开的会议上安排部门的表彰、颁奖等活动。

(七)提高会议效率。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各类专题会议等安排的汇报,汇报人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应紧扣主题、直陈观点、言简意赅,一般每位不超过5分钟(汇报和发言要求应写入会议通知);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文件及汇报材料至少应提前2天完成报批手续,提前1天印发与会同志。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会议差旅公文处理【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3]192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12.19【实施日期】2013.12.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9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19日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精简会议,进一步改进会风,努力提高行政效能,现作如下规定。

一、坚持创新政府工作方法,提倡少开会多调研省政府领导以及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精简各类会议,在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

尽量减少开会,统筹安排好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到困难多矛盾多的地区、到各行各业工作一线去,充分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工作落实的具体指导。

二、坚持统筹安排注重效果,着力开好全体会议加大政府会议统筹协调力度,对确定召开的会议要在充分准备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会议程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重在解决实际问题。

完善省政府全体会议召开方式,原则上全体会议在每年的4月、7月、10月下旬召开,会前由省政府办公厅充分征求各分管领导的意见,汇总各分管领域需要部署的重点工作,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工作作全面部署。

三、坚持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大力减少会议数量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关联度比。

关于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

关于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

关于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局直各单位:为切实改变各类文件、活动过多,各类会议、简报过多及会议纪律不严肃的状况,使各单位和部门集中精力抓好重点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就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及改进会风特作如下通知:一、加强管理,切实精简各类文件简报(一)大力压缩发文数量。

发文应当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

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不再印发文件。

对上级文件,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不得照抄照搬,层层转发。

对现有的简报要清理压缩,该停的停,能并的并。

对确定印发的文件简报,要从内容、形式、发送范围、印数等方面拟定具体改进措施。

会议应减少印发文件和材料,不得攀规格、讲排场。

(二)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

凡本部门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得要求转发;如重大决定、实施方案等涉及全局工作的经局党委同意后,才能下发。

(三)下大力气提高文件简报质量。

各单位印发的文件、简报既要加强对全局工作的指导性,又要注重在具体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切实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

要注意改进文风,文件简报要简明扼要,分析问题要切中要害,所提建议要切实可行。

二、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精简各类会议、活动(一)减少会议活动数量。

各单位安排会议、活动一律要从严掌握。

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不是结合实际研究解决实质性问题的会不开,可以合并开的合并召开;从严控制,凡可由股站或各单位联合召开的会议,各股站每年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开1次,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次。

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之间不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

对必须举办的会议和活动,要明确主题,充分准备,注重实效。

(二)压缩会议活动规模、会期。

各类会议活动要尽量压缩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坚持精简实效的原则,端正会风,讲求效率,召开会议要从严控制与会人数和工作人员数,凡与会议内容关系不密切的人员一律不参加会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0.10.08•【文号】国发[2000]30号•【施行日期】2000.10.0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国发〔2000〕30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精简会议和文件,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各类会议和文件仍然偏多,特别是部门内设机构召开的会议过多过滥,一些会议随意召集地方政府厅局负责人参加,给地方增加了负担;部门内设机构越权发文现象十分突出,成为文件过多的主要原因。

会议多,文件多,既造成浪费,也使不少机关和领导干部陷入“文山会海”,不能集中精力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同时也助长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影响了机关的工作效率,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再次提出,要认真对待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坚决改变这种状况。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精神,带头做好精简会议和文件的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各类会议和文件精简下来。

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一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精简会议和文件是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需要,是树立务实高效行政新风的需要,下决心把会议和文件过多的问题解决好。

二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把工作重点放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上。

三要积极利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开展工作,加快实现办公自动化的步伐,改变传统的主要依靠召开会议和印发文件来推动工作的做法。

为做好精简会议和文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管理,精简各类会议(一)继续大力压缩会议,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

今后,国务院各部门以部门名义召开要求本系统地方厅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国性工作会议,每年一般不得超过2个,并应于每年的11月底前将第二年要召开的这类会议的计划经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经财政部)会签后,送国务院办公厅审批。

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

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

xxx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讨论稿)为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八项规定”,进一步贯彻局制定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五项规定》,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构建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和谐机关,经党工委研究,现制定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制度。

一、精简各类会议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

安排会议一律从严掌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应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应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文电、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

每年园区企业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超过3次(因特殊工作急需召开的会议除外)。

各局室业务工作部署会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座谈会因具体情况而定,提倡多会合并召开。

2.有序安排企业参加县上会议。

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会议,需要企业参加的,要求具体企业参加的,按要求通知通知参会;未明确企业的,按计划轮流安排企业参加。

尽量减少同一企业参会次数。

3.严格会议报批程序。

各局室召集企业法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局长同意;召集企业副职或其他人员参加的会议,需报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

4.会议通知程序。

局领导召集的会议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并备案。

涉及各局室的大型业务会议,由各局室负责通知,报办公室备案。

5.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提倡开短会、讲短话。

一般工作部署性会议,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

领导讲话一般控制在30分钟之内,发言控制在5分钟左右。

会议要主题突出,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

会前要深入调研、充分准备,典型经验和参观现场真实并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推广性;会议文件要指向鲜明、文字精炼,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具体、实在;会上要讲短话、讲实话、讲新话、讲管用的话。

6.严格控制会议费用。

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会议节俭高效、规范有序。

会议承办科室要提前做好会议安排,精心搞好会议准备和服务工作。

各种会议要坚持就地就近原则,不准搞大规模参观,不准发放纪念品和各种实物。

要认真做好会议经费预算,努力压缩各种不必要的开支。

关于切实精简会议、压减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_规章制度_

关于切实精简会议、压减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_规章制度_

关于切实精简会议、压减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条规定,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能,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作如下规定:一、认真落实会议审批制度。

召开的各类会议要严格按程序报批,未列入会议计划、未履行审批程序的会议,一律不得召开。

二、坚决控制会议数量。

县委、县政府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全县性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不超过2次,每周3天为无会日。

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研究部署全局性问题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无具体任务的会议一律不开,能合并召开或套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或套开,能采用电视和网络视频会议形式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集中或层层召开大会;中央或省市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原则上在县上分会场对贯彻会议精神做出安排,不再另行开会。

三、严格控制参会范围。

四大班子联席会参会人员为四大班子全体县级领导,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县委常委会参会人员为县委常委,固定列席会议人员为县人大党组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县委办公室主任,在研究讨论县政府党组的议题或重大工作时,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可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县委中心组学习会参会人员为四大班子全体县级领导、法检两长、公安局长、高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列席会议人员根据学习需要确定。

县政府常务会参会人员为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固定列席人员为县政协副主席、不是县委常委的武装部长(政委)、监察局长、财政局长、人社局长及有关规定必须参加会议的人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各类会议参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一般不得随意扩大参会范围。

四、严格控制会议规模。

部门和非常设性议事机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工作性会议;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分管领导出席;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县上领导一般不出席;要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需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精减文件和会议数量制度

精减文件和会议数量制度

定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精减会议、文件提高办事效率的若干规定为转变行政管理职能,改进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精减会议和文件,特制订本规定。

一、精减会议1、大力压缩会议。

会议应力求精简,注重实效,可开可不开的尽量不开,可合可分的尽量合并开,可大可小的尽量开小会,可长可短的尽量开短会。

局召开的全县性民族宗教业务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2、缩短会议时间。

各类会议必须主题明确,准备充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会议质量。

要压缩会期,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

科学合理组织会议,严格控制与会人员数量和驻会时间。

本地代表一般不安排住宿。

3、勤俭办会,杜绝奢侈浪费。

会议组织者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超标准使用会议经费,不得摊派转嫁会议经费,不得拉企业赞助经费,不得发放会议纪念品,不得利用豪华宾馆饭店开会,不得以会议为名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4、倡导利用电视电话、信息网络等现代化技术手段部署工作。

加强会议组织和管理,确保工作部署效果。

二、精减文件1、严格控制发文次数。

局机关行文必须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注重实效。

一些简短告知性事项,以及无保留价值和存档必要的公文,可以表格、便函等形式替代;凡能够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解决的尽可能不发文件,具体由局办公室负责把关。

2、努力控制局发文件。

①拟发的会议通知和部分由局贯彻意见的转发文件等,由局办名义发文。

②对上级文件没有贯彻意见而必须转发的,可用翻印形式转发。

③除局办公室有权向外发文外,局机关其他业务组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④对要求下级上报的材料、统计报表等,应给下级单位预留出较为充裕的操作时间。

情况紧急时,应予以解释说明。

3、切实减少文件数量。

严格掌握文件主送及抄送单位,除县委、县政府相关单位外,局发文一般不主送和抄送其他无关单位。

4、精简刊物和简报。

局机关主要办好《定边县民族宗教信息》。

简报内容要言之有物,实事求是。

要逐步利用榆林市民族宗教信息网,凡可以通过网络传递的信息,不以纸质形式传递。

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

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

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公司内部会议和文件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协作效果,制定本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会议和文件的管理,包括会议的召开、记录、通知和文件的制定、审批、存储和归档等。

二、会议管理1. 会议的种类公司内部会议分为常规会议和重要会议两种类型。

常规会议包括日常工作会议、部门会议等;重要会议包括管理会议、决策会议等。

2. 会议的召开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并通知与会人员。

3. 会议记录会议由记录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包括出席人员、会议议程、讨论内容、决策结果等。

4. 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一天发送给与会人员,通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需要准备的资料。

5.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召集人提前确定并发送给与会人员,确保会议的流程和内容清晰明确。

6. 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记录人在会后及时整理并发送给与会人员,确保会议内容和决议得到固化和记录。

7. 会议评估重要会议结束后,应进行会议效果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

三、文件管理1. 文件的种类公司内文件分为内部文件和对外文件两种类型。

内部文件包括通知、会议纪要、工作报告等;对外文件包括合同、协议、报告等。

2. 文件的制定文件的制定由文件起草人负责,经相关部门审核下发,确保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文件的审批文件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下发执行。

4. 文件的存储公司内文件统一存储在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中,确保文件的安全和方便查阅。

5. 文件的归档文件的归档由文件管理员负责,根据文件的涉密等级和保留期限存档。

6. 文件的传递文件传递由文件管理人员负责,确保文件的及时传递和签收。

7. 文件的销毁文件达到保留期限后,由文件管理员负责组织文件的销毁,确保公司内部文件的合规管理。

四、其他规定1. 会议和文件的紧急处理对于紧急的会议或文件,相关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紧急处理,但应及时报告管理层和相关部门。

精文减会管理办法制度

精文减会管理办法制度

精文减会管理办法制度为了认真落实好“少开会,开短会,多到基层乡镇去;少讲话,讲短话,多到群众身边去;少发文,发短文,多到企业工地去”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严格控减文件数量和篇幅,着力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文件管理(一)精简发文数量1.能以电话、传真、视频、网络等信息化形式传达发布的,一律不再发文或转发。

2.涉及同一事项的工作部署、配套政策、责任分工等文件,要合并下发。

3.除重要领导讲话或部署外,已印发会议材料或已作新闻报道的,会后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或通报,以网络形式下发。

4.上级文件已发至部门且要求明确具体的,一般不再发贯彻意见或实施意见。

5.属部门职责范围的,可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的,不再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一般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

6.能以信笺头等形式印发的,不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

(二)压缩文件篇幅政发文件一般控制在2500字以内;政字文件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政办发文件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县级部门印发文件,一般控制在1500字以内。

能够以表格、数字形式体现的,不再以文字叙述。

(三)规范简报管理简报要言简意赅,重点反映工作动态、经验、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除上报信息外,各部门原则取消通讯、动态、送阅件等工作简报,可以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形式代替。

二、严格会议管理(一)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提倡打包开会、开视频会,多召开现场办公会。

(二)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县级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业务工作会议,提倡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原则不超过2小时,特殊情况半天以内。

减少大会发言人数,同一项工作部署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会议专题讲话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专题发言控制在10分钟以内,表态发言控制在5分钟以内。

(三)控制会议规模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范围比照市政府同类会议确定,如确需下开到村一级的,须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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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若干规定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

安排会议一律从严掌握,力求精简,注重实效,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分别召开。

原则上以公司党委、公司名义召开的全公司级大会每年不超过4次,公司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每年不超过6次,总经理办公会(含绩效考核会)每月不超过2次。

由副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各专业性大会每月不超过1次。

各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涉及其他部门业务的大会每月不超过1次。

各部门(单位)内部会议内周不超过1次。

二、严格会议审批程序。

以公司党委、公司名义召开的全公司级大会须经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提议召开;副总经理组织召开的会议和职能部门组织召开专业性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主办单位根据会议性质向党群(纪检)工作部或办公室登记备案。

未经审批的会议,不得擅自召开。

三、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

以公司党委、公司名义召开的全公司级大会原则上开至主管级管理人员;党委会党委委员参加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公司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主任工程师参加会议,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原则上每个部门正职列席会议。

各专业会议原则上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参加。

四、努力提高开会效率。

各类会议必须主题明确,准备充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会议质量。

会前,会议议题提出部门要深入调研、认真准备,提出可供讨论的较成熟的书面意见;会议材料要指向明确、简明扼要,立足实际,具有可行性。

会议主持人应合理安排、控制好发言时间,掌握进度;发言者要讲短话、讲真话、讲有用的话,切忌长、空、假;发言内容不要重复、交叉,着重讲清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形成的决议条理要清晰,表述应明确。

五、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一律不发;未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缺乏具体意见和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的公文,一律不发;对内容相近、体例相似、时效允许、可以合并的公文,不单独发文;对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发公文。

六、严格发文审批程序。

公司发文应严格按拟稿、核稿、会签、签发、登记、制作的程序进行,对不按发文审批程序报送的文件,一律不发。

七、严格控制发文范围。

不滥印滥发文件,除全局性的文件普发外,其他文件根据内容分别确定发文范围。

专业性较强的文件,只发相关单位。

八、减少纸质公文。

除上行文外,内部发文原则上全部通过公司协同管理平台,不再印发纸质文件,以节省办公资源,提高发文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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