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民法学2008真题
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非法学)真题2008年
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非法学)真题2008年(总分:75.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20.00)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关系的是(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B.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C.发包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D.专利授权机关与专利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
[答题思路] 判断是否是民事法律关系最简单直接的办法是,看是否能形成民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A、B、D 选项都未形成民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不是民事法律关系。
2.下列权利中,其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权利的是( )A.所有权 B.抵押权 C.地役权 D.留置权(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动产物权。
[答题思路] 纯理论试题,A选项有点迷惑性,特别是研究多的人。
B选项抵押权的客体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还可以是权利。
C选项地役权的客体是土地,为不动产。
D选项留置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
A 选项所有权其客体也可以是动产、不动产,甚至权利。
但通说一般认为是物的所有权,而不包含权利。
3.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电器商场,效益不佳,已欠债2万元。
三人经协商一致邀请有经营能力的丁加入到合伙之中,丁在被告知合伙经营状况后出资加入其中,并以合伙人的身份参与经营。
两年后,该电器商场因故停业。
对丁入伙前电器商场对外所欠的2万元债务,依法应当( )A.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按份责任 B.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连带责任C.由甲、乙、丙三人承担按份责任 D.由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合伙债务。
4.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高等院校属于( )A.机关法人 B.企业法人 C.事业单位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法人的分类。
5.民法通则所称的重大误解不包括( )A.对民事行为性质的误解 B.对民事行为相对人的误解C.对民事行为内容的误解 D.对民事行为动机的误解(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重大误解。
02至08年真题
02至08年真题02安徽大学200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学科专业: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考试科目:民法学研究方向:考试时间:月日午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8分)1、法人机关2、除斥期间3、物权法定主义4、定金5、人格权6、公平责任原则二、简答题(第1小题12分,第2、3、4小题各10分,共42分)1、简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特征及与可撤消民事行为的区别2、简述用益物权的特征3、试说明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及成立条件4、试述遗嘱的有效条件三、论述题(20分)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1、1993年6月26日,银川市甲厂从该市乙银行购得面值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存单100张,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分为不同等级。
同年7月10日,经公开摇奖,乙银行在《宁夏日报》上公布了各等级中奖号码和兑奖方法,并规定兑奖期限为3个月,至当年10月15日截止,逾期视为弃奖。
在此期间甲工厂始终未去乙银行兑奖。
因经济困难,甲厂于兑奖期满日的最后一天,将上述有奖存单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职工均无异议。
职工王春林领到一张号码为003172的存单,经核对中奖号码,为一等奖,获奖金一万元。
甲厂得知后,认为厂方没有及时兑奖是因为主管人员疏忽大意所致,以该存单发工资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因此要求王春林将奖金一万元返还厂方。
甲厂可按有奖储蓄幸运奖额度赠于王春林1888元,但遭到王春林拒绝。
为此甲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春林返还一万元奖金。
问:(1)甲厂以有奖储蓄存单发放工资,是否属于重大误解,为什么?(2)甲厂赠于王春林1888元的行为是否成立,为什么?(3)该单位中奖的一万元奖金归哪一方所有,为什么?2、原告王磊自家圈养梅花鹿9头。
1996年12月8日,一头鹿因从圈内挤出跑掉。
同年12月10日晨,被告龚富在自家猪圈里发现一头梅花鹿,即将其抓住,用铁链栓在猪圈中。
2008年专升本(民法)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专升本(民法)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3. 判断题 4. 简答题 5. 论述题 6.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A.恋爱B.招待朋友C.潮起潮落D.出生正确答案:D2.甲就餐后未结账就欲离开,服务员将其拦住。
该服务员的行为属于( )A.自卫行为B.非法行为C.自助行为D.公力救济正确答案:C3.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确答案:D4.依据《继承法》,甲在其父死亡后未表示放弃继承,视为接受继承。
这种意思表式的形式是( )A.口头形式B.书面形式C.沉默形式D.推定形式正确答案:C5.甲赠与女友一部手机。
该行为属于( )A.单方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有偿法律行为D.无偿法律行为正确答案:D6.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约定下雨时乙必须将车返还。
该合同属于(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正确答案:D7.甲、乙合伙经营一服装店,根据合伙协议,甲可代理乙与第三人签订合同。
这种代理属于( )A.委托代理B.法定代理C.指定代理D.复代理正确答案:A8.下列选项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A.提起诉讼B.提出请求C.同意履行D.不可抗力正确答案:D9.下列选项中,属于流通物的是( )A.矿藏B.水流C.汽车D.枪支正确答案:C10.下列选项中,属于按份共有的是( )A.两人合买的一辆汽车B.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屋C.家庭共同财产D.尖依法定继承分害的遗产正确答案:A11.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方式是( )A.先占B.生产C.添附D.买卖正确答案:D12.不需要债权人占有担保物的担保方式是( )A.抵押B.质权C.留置D.保证正确答案:A13.下列选项中,属于意定之债的是( )A.侵权行为之债B.合同之债C.不当得利之债D.无因管理之债正确答案:B1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总价款50000元的买卖合同。
民法学课程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课程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
A. 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B.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C.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D. 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答案:B2. 民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平等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原则D. 强制原则答案:D3. 根据民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行政权D. 知识产权答案:C4.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B.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C.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部分民事行为能力D.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答案:A5. 以下哪项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A. 主体资格B. 意思表示C. 行为内容D. 行为方式答案:D6. 民法中规定的代理行为不包括()。
A. 委托代理B. 法定代理C. 指定代理D. 强制代理答案:D7. 根据民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责任?()A. 违约责任B. 侵权责任C. 行政责任D. 不当得利答案:C8. 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是()。
A. 1年B. 2年C. 3年D. 5年答案:B9. 根据民法,下列哪项不是合同的一般条款?()A. 当事人名称B. 合同标的C. 履行地点D. 合同目的答案:D10. 民法规定的物权包括()。
A. 所有权、抵押权、质权B. 所有权、使用权、担保权C. 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D. 所有权、使用权、质权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包括()。
A.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B. 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C. 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D. 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答案:ABC2. 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 平等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原则D. 强制原则答案:ABC3.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 2. 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拐卖儿童B.强奸、抢劫、抢夺、放火、爆炸C.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D.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选C项。
2.故意杀人罪(未遂)的犯罪构成属于()。
A.基本的犯罪构成B.修正的犯罪构成C.派生的犯罪构成D.减轻的犯罪构成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犯罪构成的形态,可以将犯罪构成分为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
基本的犯罪构成一般是由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是由刑法总则修正规定的犯罪构成。
如强奸罪为刑法分则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但强奸“未遂”之“未遂”则为总则规定的修正犯罪构成。
故选B项。
根据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可以将犯罪构成分为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标准的犯罪构成是刑法条文对普通危害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派生的犯罪构成是以普通犯罪构成为基础形成的加重或减轻的犯罪构成。
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为绑架罪的标准犯罪构成,“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则为派生的犯罪构成。
3.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不作为行为方式的是()。
A.甲因高兴将3岁儿子抛接但因失手致其死亡B.乙分娩婴儿后为掩盖未婚先孕真相将婴儿扔出窗外致婴儿死亡C.丙分娩女婴后不愿抚养,遂以2万元价格将其卖给他人D.丁分娩婴儿后将婴儿弃置于火车站致其冻成重伤正确答案:D解析:丁负有抚养婴儿的义务,却将其弃置于火车站致使其被冻成重伤,属于不作为行为方式,构成遗弃罪。
2008年法硕辅导民法学试题精讲
2) 交付实物的意义不同。前者交付实物是合同成立后的履行行为,而后者交付实物则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
1) 前者的义务人不特定,后者的义务人特定。
2) 前者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需要义务人的协助,后者则需要义务人协助;
3) 前者中义务人一般承担消极不作为义务;后者则承担积极作为义务。
3. 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
物权关系是指行为人可以直接支配物,而不需要义务人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的权利必须由义务人的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二者之间的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可能性,但并不能因此而给民事带来实际的利益;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某一项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实际享有的法律利益。
2)民事权利能力既是是指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的资格,也是指民事主体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取得利益的可能性;
1) 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开始,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到死亡时结束。
2) 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如继承权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于法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也不可能享有。
第一章 民法导论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1. 人身法律关系与财产法律关系
人身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人格和身份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流转而形成的,具有直接物质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二者的区别:
民法学2008期中考(高升专).
民法学2008期中考(高升专)第 1 题:(多选题)民法和商法的关系(ABCD ) (本题5分) A。
民法和商法是1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 B。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适用于商事事项 C。
商法的适用优先于民法 D。
商法的效力优于民法第 2 题:在我国,书面的意思表示在需要经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则该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为( A) (本题5分) A。
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为时 B。
意思表示离开表意人时,如函件已邮寄 C。
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 D。
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第 3 题:合伙是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错) (本题5分) 错对???第 4 题:根据民法中物的分类标准,下列属于主物和从物的关系的是( B) (本题5分) A.上衣和口袋B.电视机和遥控器 C.房屋与窗户 D.桌子和椅子第 5 题: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 A) (本题5分) A。
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B。
集体法人和单体法团 C。
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 D。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第 6 题:(多选题)变动权可以分为( BCD) (本题5分) A。
请求权 B。
形成权 C。
抗辩权D。
可能权第 7 题: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
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
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D ) (本题5分) A。
不成立 B。
无效 C。
可撤销 D。
成立并生效第 8 题:撤销权从其性质而言为(A ) (本题5分) A.形成权 B.抗辩权 C.可能权 D.支配权第 9 题:(多选题)清算人的职责主要有(ABCD ) (本题5分) A.了结现务 B.收取债权 C.清偿债务 D.移交剩余财产第 10 题:民法对时间的效力1般遵循法溯及既往原则。
全国2008年1月自考民法学试题和答案解析
全国200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和答案解析课程代码:00242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是【】A.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B.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C.欺诈的民事行为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正确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某商场进得一批进口彩电,每台售价8000元,而商场工作人员将售价标成了3000元。
张某到商场买彩电,发现该进口彩电的价格很便宜,便买了一台回家。
后来商场发现标价错误,遂找到张某,要求他退货或者补足价款,张某拒绝。
张某和商场的买卖行为属于【】A.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B.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C.欺诈的民事行为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正确答案:A解析:对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3.如果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人按出资比例,以各自的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则【】A.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B.合伙人不负连带责任C.债权人只能按照该合伙协议约定请求合伙人承担清偿责任D.该约定仅对合伙人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无约束力正确答案:D解析: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
4.下列民事法律事实中属于自然事实的是【】A.甲杀害乙B.台风的发生C.甲和乙订立买卖合同D.甲帮邻居修缮房屋正确答案:B解析:自然事实是指与人意志无关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包括:(1)事件,即具体的自然事实。
民法考试试题本科样卷A(8K)
广东培正学院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民法学》试卷(A 卷)(本科)一、单项选择题(从下列各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代号写在题干的空白处。
答案选错或未选者,此题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A.财产关系B.人身关系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纵横交错的财产关系2.下列权利中属于相对权的是()A.人身权B.所有权C.土地使用权D.债权3.张某在战争中下落不明,其配偶如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死亡,必须在()A.下落不明满4年B.下落不明满2年C.从战争结束时起满4年D.从战争结束时起满2年4.下列人身权利中,属于公民享有的身份权是()A.名誉权B.姓名权C.肖像权D.荣誉权5.对宣告死亡法律后果的表述正确的是()A产生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B被宣告死亡人没有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C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D婚姻关系是否解除须经法院裁决6.下列机构中,具备法人资格的是()A某市股份有限公司B某公司分公司C某大学法学院D学习雷锋小组7.以下正确的说法是()。
A、不是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B、一个民事法律行为中至少要两个意思表示C、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重要条件D、意思表示即为民事法律行为8.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因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引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四年B.二年C.一年D.半年9.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
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
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
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B.甲与乙之买卖合同无效C.乙得请求丙交付该玉器D.乙得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10. 根据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不同,物权可以分为( )。
A.主物权和从物权B.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C.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和权利物权D.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11. 李里盖房挖地基时,挖出一瓦罐,内有银元5000块及棉布一块,上写“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
2002-2008年司法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
不定项选择题:(2002年)(一)某幼儿班聘请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火炉旁烤火。其中某乙(5岁)和某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某乙用石块将某丙头部打破,而某丙则把某乙按在火炉上,某乙被烫伤。为此,某丙花去医药费500元,某乙花去医药费5000 元。请回答下列81-85题。81.某乙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A.由某甲承担B. 由某丙的监护人承担C.主要由某丙的监护人承担,某幼儿园承担适当赔偿责任D.主要由幼儿园承担,某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答案及解析:C 《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民通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某甲在课间休息时离校打电话,未尽到看护之责,应由幼儿园承担适当赔偿责任。某甲作为幼儿园的老师,在课间休息时离校打电话,未尽到看护之责,所以应由幼儿园承担适当赔偿责任。所以选C,排除A、B、D.82.关于某丙的医药费承担。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幼儿园承担B.某乙的监护人承担C.某乙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某甲承担适当赔偿责任D.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某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答案及解析:ABCD 本题考无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的承担。某丙的医药费应由某乙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幼儿园承担适当责任。所以A、B项没有区分主次责任,都是错误的。C项中应由幼儿园承担适当赔偿责任而不应由教师甲承担。D项也是幼儿园与乙监护人主次责任没有正确区分。83.在某乙之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下列有关本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A.某乙之父为原告B.某乙为原告C.某丙、某幼儿园为共同被告D.某丙、某丙之父、某幼儿园、某甲为共同被告答案及解析:BC. 《民诉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据此,任何自然人皆具有当事人能力。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某乙是受害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故为原告。某丙为侵害人、幼儿园亦需承担责任,故为共同被告。《民诉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乙父与丙父皆为诉讼代理人。所以,正确答案为BC.84.某丙之父行使侵权行为之债的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自其知道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是多长时间?A.1年B.2年C.最长不超过20年D.6个月答案及解析:A 本题考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A当选。需要注意的是C 根据第137条,最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故不选C.(二)王锋与刘青结婚四年后,已生一子王达。1994年7月5日,王锋出海打渔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若干年后,其妻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经查,王锋结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其父于1996年10月3日死亡)。王锋因与刘青感情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青分居,分居期间王锋盖有楼房6间。王锋遇台风后被人相救,因不想再见刘青而未与家庭联系,独自到南方菜市打工。1997年王锋与订工妹陈莹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生有一女王莉。陈莹为王锋介绍了一收入颇丰的工作。1998年5月5日王锋因摸彩票中奖,获奖金30万元。1998年6月6日王锋与陈莹各出10万元购买了张明的3间私房,但未办登记过户手续。1999年4月8日,王锋因心脏病发作死亡,临终前告诉了陈莹自己的身世,并口头遗嘱将自已原有的6间房屋由其母谢兰继承(有2名医生在场)。请回答下列85-89题。85.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应予受理的最早申请日期是娜一天?A.1998年7月5日B.1998年7月6日C.1998年7月5日D.1996年7月6日答案及解析:C (此题有争议)。根据《民法通则》第23条的规定,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的时间的起算点为事故发生之日,而不是事故发生的次日。本题中,事故发生之日为1994年7月5日。在此基础上加2年,最早申请日期为1996年7月5日。司法部给出的答案为C.该提存在争议。86.设刘青于最早申请日期向法院申请,受理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王锋死亡的判决。此时,王锋所建的6间房屋应如何继承?A.其中3间房屋归刘青所有;3间房届属王锋遗产,由王锋的继承人继承B.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天达和王锋之父继承C.3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D.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答案及解析:AC 这道题要注意:一是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二是王某的死亡时间的确定。本题中,虽然王锋与刘青感情不和,但是6间楼房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遗产时,其中三间属于刘青,另外三间作为王锋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故选项B、D应当排除。首先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36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之日就是其死亡日期。因此要确定判决的宣告之日。而死亡宣告属于特别程序,必须有一个公告期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死亡宣告的公告日期为1年。因此判决最早也是在1997年7月以后作出的。而王锋的父亲与1996年10月3日去世,故王锋之父不能成为继承人,王锋的继承人为刘青、谢兰、王达三人。选A、C.87.王锋彩票中奖所得30万元,应由谁继承?A.谢兰、王达、王莉B.谢兰、刘青、王达、王莉C.谢兰、刘青、陈莹、王达、王莉D.谢兰、陈莹、王达、王莉答案及解析:A 王锋与陈莹的婚姻因为违反婚姻法而无效,不产生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陈某不是继承人,另外刘青由于已经宣告王锋死亡,且未撤销死亡宣告。因此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的规定,刘某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消灭,所以,刘某也不是继承人。88.对王锋与陈莹共同购买张明私房3间的定性表述中,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玉锋、陈莹与张明之间买卖房屋合同无效,因为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B.王锋、陈莹与张明之间的买卖房屋合同有效C.王锋与陈莹取得了该3间房屋的所有权,因为张明巳将房屋交付D.王锋与陈莹未取得该3间房屋的所有权答案及解析:BD 根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除非法律有特别的规定,否则合同效力与登记、批准没有联系,而且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应当确认在不动产买卖中,登记过户手续只是与所有权移转有关,而与合同效力无关。因此B正确。同时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不是通过占有完成,而是以办理登记过户为要件。因此在没有办理登记过户之前,买受人没有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89.设王锋与陈莹购买张明私房3间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就王、陈二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下列表述中哪些是不正确的?A.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合伙关系B.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共同共有关系C.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按份共有关系D.王锋、陈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答案及解析:ABD .王锋和陈莹各出10万元购买了张明的3间私房。着属于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确定的各自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各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分开份额;而后者由各共有人不分份额的共同对共有物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本案中,王、陈各出资10万元,所以双方按1:1的比例按份共有。(2003年)(一)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请回答以下81-84题。81.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C.附始期的合同D.附终期的合同答案及解析:D.注意期限与条件的区别,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实,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实。条件之事实成就与否是不确定的,期限是肯定会到来的。始期,是使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期限。终期,是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终止的期限。82.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甲乙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如何处理?A.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答案及解析:D 《民通意见》第86条:“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83.对于乙对玻璃墙的维修及其费用应如何处理?A.由甲承担维修费用B.由乙承担维修费用C.由甲乙分担维修费用D.由甲承担大部分维修费用,乙承担小部分维修费用答案及解析:A 《合同法》第216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221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本题中,租赁物非因为承租人乙的过错毁损,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于是乙自行予以维修,依法费用应由甲承担,A项是正确答案。84.若本案中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限,甲乙双方又无法就租赁期限协议补充,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无权随时解除合同B.甲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乙C.乙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D.若合同解除,乙仍应支付解除之前实际租赁期限的租金答案及解析:BCD .《合同法》第232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题中,双方口头约定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因此,该租赁合同是不定期的。由此可见,A项错误。B、C项正确。第212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合同解除并不影响解除之前实际租赁期限承租人的租金支付义务。D项正确。(二)朱某原是大鹏公司的采购员,已辞职。某日,朱某接到大鹏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代理商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该公司代理进口的3000吨特级糖蜜因买主某食品厂急需资金欲低价转卖,大鹏公司如有意购买,务于晚饭前回复。朱某紧接着就打电话找大鹏公司经理,经理正出差,要晚上才回来。朱某赶到粮油公司,说货物大鹏公司要了。粮油公司不知朱某已辞职,就与其签了合同,并说糖蜜存放在仓库,你们把货款和仓储费付清,我们把仓单背书给你。朱某当晚带着已签好的一式两份合同和糖蜜的样品,找到大鹏公司的经理,经理看了合同和样品后,在合同上签了字,并要朱某第二天到公司去盖章。大鹏公司将钱款付清后,拿着仓单到仓库提货,在验货时发现是一级糖蜜,就未取货。原来粮油公司怕大鹏公司不能及时付款,把那批特级糖蜜给了别人。这批一级糖蜜合同上订的也是特级,口岸验收时商检局发现货轮有轻度污染,就给降了一级,由特级改为一级。请回答以下85-88题。85.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A.属于有权代理B.属于无权代理C.属于表见代理D.属于间接代理答案及解析:C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本人男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基于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原因,发生有效代理的效力。区别与无权代理。《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朱某的行为依法构成表见代理,C项正确。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但它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因此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无权代理或有权代理。更不是间接代理。A、B、D项错误。86.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大鹏贸易公司所作的糖蜜交易属于何种类型的合同?A.委托合同B.买卖合同C.行纪合同D.间接代理合同答案及解析:B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题中,某粮油进口公司以前虽是大鹏贸易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代理商,但在本题中,某粮油公司作为出卖人而不是代理人的身份出现,与大鹏公司构成真实的糖蜜所有权交易关系,B项正确,A、D项错误。《合同法》第414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粮油公司和某食品厂之间构成行纪合同,但题中问的是糖蜜交易的类型,所以C项错误。87.大鹏公司取得仓单后,获得何种当事人资格?A.存货人B.仓单持有人C.仓储合同受让人D.货物受领人答案及解析:BD 第387条:“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但注意的是仓单转让只是转让了权利,并没有转让义务。持有仓单人称为仓单持有人,其享有受领仓单所载货物的权利。因此B、C项正确。本题中,存货人是粮油公司,仓单转让只是转让了权利,并没有转让义务,因此大鹏公司是仓单的受让人而不是仓储合同的受让人,故A、C 项正确。88.如大鹏公司起诉粮油进出口公司,大鹏公司依法可以提出何种主张?A.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B.受领交付,但要求按一级品价格付款并请求承担违约责任C.主张因受欺诈合同无效D.主张因受欺诈撤销合同答案及解析:AB 《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本题情形不构成欺诈。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作了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标的物瑕疵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也可以要求出卖人更换、修理,或者自行修理,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因标的物的瑕疵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2004年)(一)2000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4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甲辩称乙起诉时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乙的诉讼请求。请回答以下81-84题。81.下列关于乙与丙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说法,何者正确?A.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有效B.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无效C.该《协议》为分包合同,有效D.该《协议》为违法分包合同,无效答案及解析:B 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该条第3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在分包。建设工程结构主体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因此,在本题中,乙、丙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属于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的转包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所以,B项正确。82.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何者正确?A.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已超过诉讼时效B.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未超过诉讼时效C.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D.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适用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答案及解析:C . 在民法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诉讼时效届满不导致权利失去诉讼保护,而除斥期间的完成则导致去啊你本身的消灭。依据《合同法》第95条跪地你,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可见,本条规定中,甲乙之间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则该权利消灭。因此,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所以,C项正确。83.下列关于丙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的说法,何者正确?A.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B.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C.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D.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答案及解析:D 因为丙不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因此不可能成为本案的原告或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本题中,丙对甲乙之间的诉讼标的不具有独立的请求权,但由于诉讼结果和其具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因此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所以,D项正确。B、C 项错误。84.下列说法何者正确?A.乙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B.乙无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C.丙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D.丙无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答案及解析:AD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A正确。而由于丙和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故丙不能适用第286条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故D 项正确。(二)2000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一种节油装置,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00年2月甲公司将该装置样品提供给我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技术展览会展出。同年3月,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志将论文全文刊载,引起甲公司不满。同年6月,丙公司依照该杂志的报道很快研制了样品,并作好了批量生产的必要准备。甲公司于2000年7月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书。2000年12月丁公司也根据该杂志开始生产该节油装置。2003年5月7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2003年7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请回答以下85-88题。85.在丙公司已研制出样品,丁公司已开始生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发明为何仍因具有新颖性而被授予专利权?A.因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内公开B.因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际上公开使用C.因该发明的核心技术在论文中被透露未经甲公司同意D.因该发明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答案及解析:C .《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C项正确。86.甲公司能否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A.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B.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但无权要求赔偿损失C.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2004年5月7日前制造该专利产品D.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专利产品答案及解析:D 专利法第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①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③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④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D项正确。 -司法考试87.丁公司实施甲公司发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A.构成侵权行为B.不构成侵权行为C.2003年5月7日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D.2003年7月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答案及解析:C .《专利法》第39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自公告之日起生效。2003年5月7日甲公司取得专利权。因此,C项正确。88.甲公司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申请诉前禁令B.申请诉前先予执行C.申请诉前财产保全D.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答案及解析:ACD .《专利法》第61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至第96条和第99条规定。A、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先于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据此,B项措施不适用。根据该法死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甲公司可以在起诉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故D项正确。(2005年)(一)马俊1991年去世,其妻张桦1999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5间。马俊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张桦1990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1万元。双方生有一子马明,1995年病故。马明生前与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马飞。张桦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常生及改嫁儿媳胡芳养老送终。5间房屋于2001年11月被拆迁,拆迁单位与胡芳签订《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书》胡芳领取作价补偿款、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_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2005年真题)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
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
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的产品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
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为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民法总则》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的过程中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本题中,甲方明知乙方一贯需要交流电机,却以直流电机交货,这种行为属于不诚信的行为。
故本题选B。
知识模块:绪论2.(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A.甲男与乙女之间的恋人关系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关系C.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指导关系D.甲教育局与乙中学之间的管理关系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为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立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
恋爱关系不受法律调整,故A错误。
C选项中,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其实是内部的业务指导关系,不同于法律调整的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
D选项中,教育局与乙中学之间的管理关系属于行政管理关系。
民法历年真题汇编12
民法历年真题汇编12(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名词解释题(总题数:10,分数:20.00)1.支配权(南京师大2008年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权利的客体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如物权。
支配权的特点表现在:①其客体通常是特定的;②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③支配权的实现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行为,但义务人不得实施妨碍支配权实现的行为;④支配权因支配而产生排他性的效力。
支配权常常是确认之诉的对象。
)2.请求权(人大2006年研;南开大学2004年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请求权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的请求权、非债权的请求权等。
请求权可以存在于债权债务关系中,如债权的请求权;也可以存在于其他法律关系中,如非债权的请求权。
请求权的特点是:①具有相对性。
请求权都是发生在特定相对人之间的一种权利;②具有非公示性;③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了实体法和程序法。
)3.抗辩权(南开大学2001年研;浙大1998年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抗辩权依其行使的法律效果可区分为永久抗辩权和延期抗辩权。
永久抗辩权是指该项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久地阻止某项请求权的实现。
延期抗辩权是指叮以暂时阻止某项请求权实现的抗辩权。
民法2008-2017年真题
华东政法大学历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民法科目代码:2013 考试时间:月日(注:特别提醒所有答案一律写在答题纸上,直接写在试题或草稿纸上的无效!)—————————————————————————————2008年民法方向中国民法1、法人的本质及侵权能力2、物权的排他性及与债权的关系3、买卖合同的风险担保4、纯经济损失中国商法1、论商合伙2、从资产市场的发展评公司法3、证券法对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创新4、保险利益的含义和构成条件2009年中国民法:1、论间接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20分)2、论权利抵押与权利质权的异同(25分)3、论合同欠缺法定形式的法律后果(25分)4、论侵权责任法的权益保障范围(30分)中国商法:1、论商法的私法地位(25分)2、论公司与股东的法律关系(25分)3、论证券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的法律关系(25分)4、论破产清算和普通清算的异同(25分)2010年民法1. 不动产的法律特征2. 评述为民法斗争就是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个人尊严而斗争3. 知识产权制度对民事权利分类制度的影响.商法1. 公司法的立法与实践对自由企业精神的理解2. 商事代理的法律特征及其在新合同法中的体现3. 保险制度对侵权行为法的影响.2011年民法1评述民事权利能力制度对我国民法现代化的重大意义2.结合我国国情,论述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3.试述我国债权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及依据商法1简述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主要特点.2.股票面额、无面额、公司股权投资、公司回购、认股权的限制。
(有误)3分析票据法第10条。
不可转让汇票是否可质押。
保险法上代位权与合同法上代位权之区别。
4.我国公司与其他企业法人在法律适用、组织形态、管理体制上的区别。
5.各连带债务人均破产,债权人可不同时都申报,为何?2012年民法1.民法意识的强化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
2.物权法定原则。
3.(不知)商法1.结合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论战,讨论显失公平原则在商事活动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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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法理真题答案 考试科目: 法理学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古罗马法学家曾给“法学”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
四、简述题 (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1.法律原则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作用
2.法治的含义
五、论述题 (本题共 40 分,每小题 20 分)
1.试论“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本题 20 分)
2.试论执政党政策和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本题 20 分)
六、材料题(本题 30 分)
一个女人“绑架”了一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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