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常见问题汇总
红字通知单的办理流程
红字通知单申请(综合窗口办理)购买方申请:1.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发票管理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书。
将文件打印一份后自动保存,点击导出到U盘或桌面。
(红字发票申请书请加盖购买公章。
)2. 打开绿色通道,网上办税服务厅-我的信息-我的办税事项-其他申报事项,点击新建上传。
3. 发票联和抵扣联复印件加盖购买方公章,并写上“与原件一致”。
4. 涉及退货,折让的需双方相关的退货,折让协议。
(协议要双方盖章);涉及开票有误需出具情况说明;5. 对应发票“进项转出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购买方公章。
★出口企业见黄色说明6. 在下月申报附表二的20行:“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进项转出税额。
销售方申请:1.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发票管理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书。
将文件打印一份后自动保存,点击导出到U盘或桌面。
(红字发票申请书请加盖销售方公章。
)2. 打开绿色通道,网上办税服务厅-我的信息-我的办税事项-其他申报事项,点击新建上传。
3. 发票联和抵扣联复印件加盖销售方公章,并写上“与原件一致”。
4.A、若该发票已交给购买方或已经隔月,由购买方出具“拒收证明”。
证明上写清:发票代码,号码,拒收理由,写清“未认证未抵扣”,加盖购买方公章。
B、若该发票未交给购买方,在发票开具的次月,由销售方出具证明。
证明上写清:发票代码,号码,写清“发票尚未交付给购买方”,加盖销售方公章。
5. 原蓝字发票原件需提供查验以上第1、第2点都是指有IC卡、金税卡或税控盘的由金税公司服务的税控企业。
其他企业请忽略这两点,取号“综合服务”,须携带公章,到窗口手工填写“红字发票申请书。
”手工清卡需带的资料:1、IC卡或报税盘2、所报月份的发票开具汇总表(在开票系统内打印)3、所报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表(网上办税厅打印)4、所报月份最后一张发票和下月的第一张发票5、公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2014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开具货运专票后,因开票有误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需要开具红字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直接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货运专票。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企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应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并开具通知单后,企业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具两种情况,其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购买方申请开具1、开具情况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2所示。
图1-2购买方申请开具流程(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申请开具1、开具情况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2、开具流程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3所示。
图1-3销售方申请开具流程(1)销售方提交申请单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红字通知单系统
附件:1、红票通知单系统的相关政策、流程及申请单;2、通知单样式。
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相关政策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专门下发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对于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出了新的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要求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购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对于销售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销方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开具《通知单》。
销售方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中规定,对于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比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办法,通知单第二联交代开税务机关。
1、目前需要依据税务机关的《通知单》才能开具红字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受《通知单》的管理,其中对应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通知单》上没有打印税额,左上角打印了“废旧物资”字样。
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技术培训
常见问题解答
2.如果企业的开票系统在升级为V6.13之前已经取得了手工通知单,升级后需开具该张红字发票,此时是否需要重新申请通知单?
答:不需要,企业可以根据已获得的手工通知单来开具该张红字发票,只需取手工通知单编号的后6位,并在其前加上1234569911即可。对于手工通知单编号不足6位的手写通知单在其前填0补齐。
3.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点击“负数”后需选择“直接开具”或“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分别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常见问题解答
4.在利用“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功能开具负数发票时,选择了XML文件,但系统提示“通知单号校验未通过”,是何原因?
答:这是由于选择的XML文件不是从税务端导出的通知单文件造成,例如可能选择的是本企业开具后导出的红字发票申请单文件。从开票系统中导出的红字发票申请单文件命名规则为:‘税号’+‘_’+‘开票机号’+‘_’+‘年月’+‘序号’,而从税务端导出的红字发票通知单文件命名规则为:‘税号前6位’+‘年月’+‘序号’+‘校验位’,对两者应加以区分。
常见问题解答
10.销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通知单?
答:①由于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②由于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必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销售方应该及时发现开票错误,若开票当月发现的则作废处理,次月发现的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若下下月才发现错误则可与购买方协商按照拒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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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中心
目 录
叁
第一章 系 统 介 绍
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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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第三章 常见问题解答
红字发票相关问题
红字发票相关问题1、红字发票申请单在哪开具?答:进入系统后点击“发票管理”,在屏幕最上面一行菜单栏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即可。
2、开具申请单时“打印”按钮无法点击,点击“√”不生效。
答:请查看数量和金额输入的是否为“负数”,数量和金额必须是“负数”。
3、购方开具申请单时是否能调出发票信息?答:不能。
由于购方数据库中没有此发票信息,所以无法调出。
销方开具时,若数据库中有此发票明细数据,可以直接调出。
4、开具负数发票的流程是什么?答:首先现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处开具申请单,然后到所属税局审批,税务人员根据申请单开出“红字发票通知单”,企业拿到通知单后即可开负数发票。
5、拿到红字发票通知单后怎么开具负数发票?答:(1)“发票管理”→“发票填开”,核对发票代码和号码后,在票面上点击“负数”按钮,选择“直接开具”,输入两遍16位的通知单号(在通知单的右上角),按照通知单的实际情况输入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若通知单上没有则不需要输入),点击“下一步”弹出相应提示,核对信息无误点击“确定”后即可到票面上,再次检查无误即可打印发票。
(2)若点击“下一步”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负数,但在当前发票库中没有找到相应信息”,说明当前没有对应的发票信息,点击“确定”出现空白票面,需要手工选择客户信息及商品信息,数量和金额需要输入负数。
(3)若通知单是电子的,则可以选择“导入通知单”导入通知单后可直接生成负数发票,核对无误打印即可。
6、购方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时,选择了“已抵扣”,则对应的正数发票代码和号码无法输入?答:此情况不需要输入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即可。
7、打印申请单时只打印一半?答:一般情况下是打印机属性的纸张规格不正确引起的,点击电脑屏幕左下角的“开始”→“设置”→“打印机和传真”,鼠标右键单击连接本地默认打印机的驱动图标→“属性”→“常规”→“打印首选项”→“高级”→“纸张规格”,将“航天信息纸张”改为“A4”后再打印即可。
红字(负数)发票操作说明
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V6.13版本红字发票操作说明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V6.13中,利用直接开具功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必须输入通知单编号,同时提供了申请单开具功能,具体新增和改进的功能详述如下。
一、红字发票申请单1、申请单填开操作步骤:【第一步】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如图1-1所示。
图1-1 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第二步】在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①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②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如图1-2所示。
图1-2 购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2)销售方申请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弹出如图1-3所示的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请单填开界面,如图1-4所示。
图1-3 销方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图1-4 销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第三步】在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中,填写纳税人信息、选择商品名称,输入商品数量、申请理由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弹出打印界面,如图1-5所示。
图1-5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界面注意: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单价必须为正数。
使用空白纸张打印申请单时,要选择‚全打‛选项2、申请单修改查询操作步骤:【第一步】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修改查询”菜单项,系统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查询”界面,如图1-6所示。
图1-6红字发票申请单查询界面【第二步】设置好查询月份后,点“确定”按钮,系统显示如图1-7所示。
财税实务:开具红字发票有4大问题-您一定要知道!
开具红字发票有4大问题,您一定要知道!全面实施营改增后,部分纳税人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申请、怎么开具、遇到问题如何解决等并不是很清楚,本文就来说说红字发票那些事儿。
1.什么情况要开具红字发票? 不久前,税务人员Z接到一个咨询电话,对方说:“公司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已经认证通过了,但是刚刚供货方打来电话说这张发票金额开错了,他们又给作废了,这张发票我们该怎么处理呢?” 正如纳税人所关心的,这样的发票该怎么处理,是否能开具红字发票呢? 引导员说:已经作废的发票是不能申请红字的,购买方认证的这笔税款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要作进项税转出,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并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正确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 (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情况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第三种情况由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2.如何申请红字发票?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错误,在系统中不能作废了,该怎么办?”这是纳税人经常会遇到的问题。
税务人员表示,当月开具的发票在抄报税之前可以作废,若发票信息已报送至税务局端系统就不能作废了,这种情况下要申请红字发票。
那红字发票要如何申请呢? 引导员说: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四步:红字信息表填开、上传信息表至税务局端系统、下载生成编号的信息表、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
目前纳税人使用的金税盘和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具体的红字申请路径略有不同。
财税实务红字发票出现这三种错误的解决方法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红字发票出现这三种错误的解决方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上传不成功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1)在上传红字信息表时提示蓝字发票有认证记录,不能上传事实上,系统里有认证记录就说明该张发票已经被购买方认证了,应该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然后将审核通过并生成了编号的红字信息表交于销货方,由销货方开具负数发票。
(2)蓝字发票不是本月或上月开具的,不能上传销货方在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时勾选了“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
只有本月或上月开具的、尚未交付购买方的发票,在申请红字信息表时才能选择这一项。
不属于这个情况的,要勾选“因开票有误买方拒收的”才能完成上传。
(3)红字信息表金额大于蓝字发票金额出现这个提示时,首先要核实信息表的金额是否准确,若无错误,则是因为对同一张信息表重复上传。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红字发票信息单谁来开等8个常见实务问题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红字发票信息单谁来开等8个常见实务问题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有时难免会因为发票开具错误、退货、折让,导致开具红字发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红字发票常见的疑难问题及解决建议。
1.什么情况下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才可开具红字发票。
目前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须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
2.专票已申报抵扣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暂依《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3.专票未申报抵扣但无法退回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由购买方填开《信息表》,填开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4.尚未交付/专票全部退回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填开时应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信息。
5.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写错误处理:(1)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错误,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至大厅处理。
(2)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错误,上传成功,且尚未使用的,可到税务局申请撤销。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6.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一张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不可分两张及两张以上开具红字发票。
7.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8.原蓝字发票带有销货清单如何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可将清单上的商品汇总成一行或多行,只要申请单总金额、税额与需要红冲的商品总金额、税额一致即可。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8.09.27•【字号】鲁国税函[2008]280号•【施行日期】2008.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2008]280号)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7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推行会议精神,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推行工作是总局加强增值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的重要举措。
推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广大纳税人,事关重大。
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推行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力保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各级要做好系统推行前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是要做好税务端培训工作。
各地要迅速行动,在10月1日前完成对系统内部税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0月1日前完成的,要向省局说明原因,但最迟不能晚于10月8日前完成;二是要做好对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工作。
各地税务部门要立即着手组织纳税人培训班,宣讲总局、省局的推行工作部署、红字发票有关政策以及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操作等,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三、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推行工作涉各级流转税、信息中心部门,各级防伪税控服务单位以及广大纳税人,税务部门内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同时加强对防伪税控服务单位的协调与监督,保证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严格纪律,升级过程中不得对纳税人收取额外费用,也不得借此次升级对纳税人强行收取各种费用或搭售设备。
四、强化措施,保障进度各地要认真组织,制定推行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力争提前一到两周完成推行任务。
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开具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则是企业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必要依据,其开具有着严格的政策规定。
但在实际的税务检查中,发现企业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其开具情况、开具方式千差万别,并未严格按照国税发[2003]962号、国税发[2007]18号的要求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与现行的税法规定不相符。
在此,笔者特对红字专票的税收管理进行粗略分析。
一、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四种主要情况第一种:正常开具。
正常的退货行为和企业操作人员操作错误或购货单位提供信息错误造成开出的专票退回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二种:违规开具。
故意混淆销售折扣、折让与销售回扣、返利的区别,针对返利、库存补差和促销费等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三种:虚开专票。
企业在半年和年终时为完成销售任务开具专票虚增收入,而半年或年度终了后需将原开具的专票以退货等形式全额用红票冲回,从而达到盈利目的。
第四种:专票超期。
购货方因特殊原因(如:邮寄投递失误等)未能在90天内取得专票认证抵扣而退回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票,并由销货方重新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给购货方。
以及销货方在货物发出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待收取货款,但在90天后才收到货款,因超期重新开票时需先开具红字专票冲销原有蓝字专票,然后再另开蓝字专票给购货方。
二、红字发票开具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现行政策规定不够具体明确。
现行政策对什么是“折扣方式销售”什么是“销售折让”规定不是很明确。
从现实的情况看,有因商品质量、保质期、季节变换以及为占有市场等原因作出的价格调整,也有一些不属于价格而属管理因素发生的费用。
如:质量折让、返利、佣金、促销费、让利、管理费等,对于这些纷繁复杂的促销措施哪些是“折扣方式销售”,哪些是“销售折让”政策规定不是很明确,导致供货商“合法”抵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少缴增值税。
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的处理流程、操作方法
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的处理流程下面介绍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时,通知单的流转过程:说明:○1同步数据的方法有两种,系统定时自动同步数据和手工同步数据。
对于省外流转的《通知单》,如果不进行手工同步,一般需要一天的时间才能接收到对方的验证结果,为了省外《通知单》能及时验证和流转,建议操作员每半小时进行一次手工“同步总局数据”操作。
○2上图流程说明:1、销售方提交《申请单》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开具原因包含以下两种:(1)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2)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2、开具《通知单》销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开具时,系统自动判定是否符合开具《通知单》的条件,如图2-5所示。
(1) 查询有无正常报税记录系统自动在报税子系统中查询该张蓝字发票是否为销售方已报税正常发票,如不是,不予开具《通知单》。
(2) 查询是否超过认证期查询到报税记录后,系统会验证蓝字发票是否超过180天的认证期,如果已超过认证期则不予开具《通知单》。
(3) 根据选择的开具原因进行判断当选择“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系统要求对应蓝字发票的开具时间必须在开具《通知单》的上月或当月,否则不予开具;如开具《通知单》的时间为6月,则蓝字发票的开具时间必须为5月或6月。
(4) 查询企业状态是否正常系统查询销售方企业的状态是否正常,对于已注销或没有发行记录的企业不予开具《通知单》。
3、检测《通知单》(1)若购买方与销售方在同一省内,由于税务端系统已是省级集中,故《通知单》电子数据都集中在本省数据库内,实现了本省数据流转。
(2)若购买方与销售方是跨省的,则《通知单》电子数据需要通过总局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进行省外流转。
说明:即使购销双方在同一个税务机关,也需要进行检测,否则无法继续流转。
4、同步、验证《通知单》信息销方税务机关将《通知单》的电子信息发送至总局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购方税务机关同步总局数据后系统自动验证蓝字发票是否有认证记录并发送验证结果。
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开具有误情况汇总
导读:通俗来说增值税红字发票其实就是负数发票。
销货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时,在未收到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销货方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帐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证明单》注明税额必须相等。
第一种:当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有误:可以在系统中按“发票作废”处理,一旦过月就只能能够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种:过月才发现发票开具有误:一、属于销售方开票有误而购买方拒收(当时给购买方),销售单位应当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内(180天),向销售方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购买方拒收的具体原因,同时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并提供有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事项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单位据此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二、属于销售方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购买方,销售单位应当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内(180天),向销售方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开具错误的具体原因,同时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并向销售单位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写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的具体理由、错误具体事项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单位据此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第三种、购买方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一、购买方已经“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了增值税,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不需要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据此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从购买方的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安徽培训)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操作员操作手册简本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操作员操作手册简本(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目录一、销货方税务机关开具本省内《通知单》 (3)1、进入防伪税控系统 (3)2、进入“红字票通知单管理”子系统 (3)3、开始开具《通知单》 (3)4、在“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界面内操作 (4)5、进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界面 (5)6、系统自动进入“维护红字发票通知单”界面 (8)7、打印通知单 (9)8、通知单的核销 (9)二、销货方税务机关开具跨省《通知单》 (10)1、进入防伪税控系统 (10)2、进入“红字票通知单管理”子系统 (10)3、开始开具《通知单》 (11)4、在“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界面内操作 (11)5、进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界面 (11)6、系统自动进入“维护红字发票通知单”界面 (12)7、同步总局数据 (12)8、打印通知单 (13)9、通知单的核销 (14)三、购货方税务机关开具本省内《通知单》 (14)1、进入防伪税控系统 (14)2、进入“红字票通知单管理”子系统 (14)3、开始开具《通知单》 (14)4、在“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界面内操作 (14)5、进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界面 (16)6、系统自动进入“维护红字发票通知单”界面 (17)7、打印通知单 (18)8、通知单的核销 (19)四、购货方税务机关开具跨省《通知单》 (20)1、进入防伪税控系统 (20)2、进入“红字票通知单管理”子系统 (20)3、开始开具《通知单》 (20)4、在“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界面内操作 (21)5、进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界面 (21)6、系统自动进入“维护红字发票通知单”界面 (22)7、同步总局数据 (23)8、打印通知单 (24)9、通知单的核销 (24)五、异常状态《通知单》的审核检查 (24)六、红字发票通知单编号修正 (27)七、红字发票通知单退回 (28)八、红字发票存根联补录 (28)九、红字发票报税 (29)十、一窗式比对 (29)十一、查询统计 (30)1、红字发票通知单状态查询 (30)2、红字发票通知单统计(按税务机关) (31)3、红字发票通知单统计(按企业) (31)4、存根联明细销单情况查询 (31)5、红字发票通知单日志查询 (32)6、红字发票通知单同步日志查询 (32)附录:系统中通知单可能出现的的16种状态 (33)一、销货方税务机关开具本省内《通知单》开具操作人员:县区局税源管理部门“红字票通知单管理岗”岗位人员。
红字发票通知单附资料
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需附下列资料
一:购买方开具(已认证)
(1)需红冲的蓝字发票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写明“与原件相符”)(2)写明需申请开红字发通知单理由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
(3)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盖财务章并导入U盘)
二:销售方开具(次月,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
(1)需红冲的蓝字发票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写明“与原件相符”)(2)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3)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盖财务章并导入U盘)
销售方开具(非次月,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1)需红冲的蓝字发票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写明“与原件相符”)(2)销售方出具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的红字发票申请单(盖财务章并导入U盘)
(3)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的书面材料(必须是加盖公章的原件)
三:销售退货、折让折扣
(1)需红冲的蓝字发票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写明“与原件相符”)(2)退货、折让协议(加盖公章)
(3)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盖财务章并导入U盘)
注:收到销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时不需认证
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应提供资料:
1、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开具红字发票常见问题
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开具红字专、普票方法对于跨月和当月已抄税的发票开票软件无法作废,只能开具负数,软件支持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红字,下面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例介绍具体开具流程: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或者通过导航图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进入填开界面系统自动弹出信息表选择的界面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条件1、购买方申请:常用的是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选项,通常是由于购买放认证了销售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后需要开负数时使用2、销售方申请:销售方申请分为两项,若销售方的发票是隔月开具的(非本月和上月且在180天内)需要选择第一个选项“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的”若发票是本月或者上月开具的,一般选择第二个选项“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下面已销售方申请为例介绍信息表的具体操作1、销售方选择申请原因后,必须录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录入后系统会自动判断,若可以开具系统会给出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红字发票”,点击“确定”若所申请的发票存在于软件发票库内,系统会自动生成对应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即可保存信息表对库中带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信息表时,系统会自动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商品行中,不再显示折扣行信息。
若当前发票库内无该张发票信息,则信息需要手工录入,并且需要注意,数量和金额填写负数,若企业开的是货运发票,金额必须是正数,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即可保存信息表2、信息表填开后在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选中对应信息表点击上传,系统弹出提示点击“确认”审核后信息表描述会变为“审核通过”,信息表编号内编号可供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或者如图显示发票号码确认界面,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发票填开后点击第一排红字,弹出的下拉菜单中共有三种方式“导入网络下载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会弹出信息表选择界面,正常选中信息表点击“选择”或者双击信息表都可以若信息表选择内无信息表内容则需要点击下载,设置条件后点击“确定”“直接开具”需要输入信息表编号,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需要选择红字信息表文件,文件以XML为后缀以上三种方式都可以正常生成红字发票,备注栏自动显示对应信息表编号,若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对应蓝字发票不存在发票库,则需要手工录入发票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即可申请红字信息表常见问题:1、红字信息表提示:蓝字发票不是上月或者当月开的,不能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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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常见问题汇总1.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通知单》时,分哪几种情况?答:①专用发票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②专用发票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购买方填报《申请单》时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③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④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销售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通知单》?答:①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方应该及时发现开票错误,若开票当月发现的则作废处理,次月发现的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若下下月才发现错误则可与购买方协商按照拒收处理。
)3.目前哪几类发票需要依据税务机关的《通知单》才能开具红字发票?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受《通知单》的管理,其中对应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通知单》上没有打印税额,左上角打印了“废旧物资”字样。
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不受《通知单》管理的限制。
4.同一份《通知单》可以对应多份红字专用发票吗?答: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通知单》与红字专用发票必须要一一对应。
目前,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校验输入的《通知单》编号是否已开具过红字专用发票,从而避免一份《通知单》重复开具多份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况。
5、《通知单》编号是全国唯一的吗?答:是的,在防伪税控税务端系统填开《通知单》时,系统自动生成《通知单》编号,共16位,第1-6位是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第7-10位是年份月份,第11-15位是《通知单》顺序号,第16位是校验位,对前15位数字进行编码规则校验,可有效防止企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随意录入《通知单》编号。
6、《通知单》上最多可填列几行商品?答:8行,与专用发票票面上的商品行数一致。
7、当蓝字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密文有误”或“认证时失控”或“认证后失控”时,还能开具《通知单》吗?答:对于上述的问题发票已经转协查处理,防伪税控系统对蓝字专用发票认证结果进行查验,发现为问题发票的将不允许开具《通知单》。
8、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通知单》如何进行“一窗式”比对?答:企业在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时,防伪税控系统自动判断该企业是否在当月申请开具了《通知单》,是否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的企业进行“一窗式”比对,比对内容为: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3栏数据减去第14、15、16、17、18、19、20栏后的余额,与防伪税控系统提供的企业当月因开具《通知单》而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数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为前者大于或者等于后者。
9、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如何对《通知单》进行核销处理?答: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企业纳税申报时,系统自动进行比对,用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采集的每张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以及对应《通知单》编号,与该张红字发票对应的《通知单》上注明的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比对一致的系统自动核销《通知单》。
10、对于购买方是小规模企业或者非国税管户的企业,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没有企业档案信息,如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和《通知单》,如何处理?答:仅对应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情况,系统处理时在购方税务机关只查找专用发票的认证记录,如果没有,则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买方税号和销售方税号,传递到销方税务机关查找报税数据,看该份专用发票是否为《通知单》所列销售方开具的,《通知单》所列的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与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一致,若一致则给予开具《通知单》。
11、在开具《通知单》时因某种原因未保存,再建立新的《通知单》时,《通知单》编号按顺序继续往下跳,为什么?答:由程序设计编号分配机制决定的,填开《通知单》时,为解决冲突问题先分配了编号并显示在单据上,不保存则跳过此号。
12、对于非征期报税时,系统未提示《通知单》的核销处理情况,后续还会处理吗?答:在下月征期报税时,系统会继续处理。
13、购买方申请开具《通知单》当蓝字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相符时,系统自动选中“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在实际中,遇到固定资产发票已认证或企业发票虽已认证,但因各种原因未抵扣进项,将无法开具《通知单》,如何处理?答:可通过业务处理,先做一笔进项税再转出。
14、对于购买方所属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以及因开票有误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等情况,在蓝字专用发票未认证情况下开具《通知单》后,购买方又进行认证了,如何处理?答:开具《通知单》后,系统自动查验90天后该份蓝字专用发票是否认证,若认证了则系统给出异常情况提示,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15、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是实时处理《通知单》的吗?答:对于购销双方均是本省企业时,系统实时自动处理《通知单》,企业提交申请单后可立即开具《通知单》。
对于购销双方是跨省企业的,需要通过总局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传递《通知单》来进行数据校验,各省系统每天自动同步2~5次(根据应用服务器数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操作人员要告知企业第一天提交申请单,第二天有了数据校验结果后才能开具《通知单》。
为了提高数据同步次数,操作员可以每半小时同步总局数据一次。
16.“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的作用?答:“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是提供给《通知单》开具方使用的。
若选择购买方开具,开具后可对《通知单》进行查看、打印、发送、修改和撤销操作;若选择销售方开具,开具后可对《通知单》进行查看、打印、修改、检测、撤销和导出的操作。
另外还可以手工同步总局数据。
17.在“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中可以看到哪些《通知单》?答:可以看到状态为:未发送、已发送、已接收、已退回、待查证、查证通过和查证未通过7种状态的通知单,其他状态的《通知单》可通过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18.在“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中,哪些《通知单》可以打印?答:只有状态为“已接收”和“查证通过”的《通知单》才能打印。
19.为什么有的《通知单》开具之后,点击“发送”或“检测”按钮之后,马上就可以打印,而有的不行?答:如果《通知单》的购销双方属于同一省级税务机关,由于防伪税控系统已经省级集中,《通知单》在省内流转,因此点击“发送”或“检测”按钮之后,马上可返回《通知单》的验证结果,验证通过的可马上打印;反之,《通知单》需要通过总局的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进行省外流转,如果网络通畅且双方税务机关不进行人工同步总局数据的情况下,《通知单》在一天之内可得到验证结果,如果双方税务机关配合进行手工同步总局数据,则可在几分钟之内返回验证结果。
20.哪些《通知单》可以导出电子信息?答:只有销方开具,且状态为查证通过的《通知单》才可以导出《通知单》电子信息。
21.哪些《通知单》可做撤销操作?答:状态为未发送、已发送、已接收、已退回、待查证、查证通过和查证未通过7种状态的《通知单》可做撤销,即在“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中可以查询到的《通知单》都可以撤销。
22.哪些《通知单》可做修改操作?答:状态为未发送、已退回和待查证的《通知单》可修改。
23.在“红字发票通知单处理”菜单中可以看到哪些《通知单》?可分别做哪些操作?答:仅当销方税务机关处理接收到的《通知单》时使用该菜单,在此菜单中可以查询到由购买方申请开具且状态为已接收和已退回的《通知单》,对已接收的《通知单》可查看和退回,对已退回的《通知单》只能查看。
24.哪些《通知单》在报税之后需要等待蓝字专用发票90天认证期之后才会核销?答:由销货方申请开具的《通知单》和由购买方申请开具,原因是“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通知单》。
25.销售方申请开具的《通知单》,购买方如何查看?可做什么操作?答:销售方申请开具的《通知单》,购买方只能查询,无法操作,可通过相应的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26.如何知道自动与总局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同步数据功能是否正常?答:可利用“通知单查询/红字发票通知单同步日志查询”功能进行同步结果查看。
27.如果与总局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同步数据不正常,可能是什么原因?答:如果升级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之后,从未同步成功过,可能是由于配置存在问题;如果升级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之后,有时能同步成功,有时无法同步成功,可能是网络不稳定造成的。
28.报税时提示的成功销单数量小于包含的红字发票数量,如何处理?答:如果在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广期间,可能是由于存在手工《通知单》所致,需要核实是否属于此情况;如果不在推广期间,应该属于部分红字发票信息与《通知单》信息不一致,导致部分通知单未销单所致,可通过“通知单查询/存根联明细销单情况查询”菜单查看销单情况,通过“系统维护/未通过通知单处理”菜单对核销未通过的《通知单》进行处理。
29、一机多票企业自行升级,升级过程正常,并提示升级成功。
但升级后双击开票图标进入系统,在操作员登陆界面中选择操作员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示“应用程序错误”(如图一所示),继续点击“确定”按钮后,有些开票系统自动退出,有些开票系统弹出“主程序遇到问题需要关闭”(如图二所示),如何解决?图一图二答:方法一:检查输入法,如果是非美式键盘,将输入法切换成美式键盘后再进入开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