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多措并举坚决杜绝虚假报道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多措并举坚决杜绝虚假报道连日来,央视各频道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五部委《关于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焦利台长对全台开展专项教育活动提出的要求,认识到虚假报道不仅严重损害媒体的公信力,也给国家、社会和受众带来伤害,坚决制止、杜绝虚假新闻和不实报道是党和国家对新闻工作的要求,也是新闻界和全体新闻工作者的责任。
各频道要把学习的过程,作为一次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再教育,进一步提高维护新闻真实的自觉性。
一、以制度管事管人,逐级消减虚假报道的发生几率在专项教育活动中,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将队伍思想教育与业务素质教育并重,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以制度建设严把导向关,严格程序、分级把关、逐级负责。
第一,制订完善《新闻中心把关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建立更为严密的业务流程。
第二,修订《总值班室流程规范》,充分发挥总值班室的监控指挥功能,形成覆盖六种语言、八个频道新闻选题和播出的质量监控体系。
第三,严格选题审批程序,各节目系统建立分DESK(指挥策划中心),对常态选题实行四级审片制,对重大和敏感选题实行五级审片制。
第四,进一步完善稿件播前审核签发程序,严格三级审片制度,强化流程责任设定与执行,把好播出关。
第五,严格奖惩措施,坚决查处虚假报道、失实稿件、有偿新闻、低俗之风等,一经查实即取消责任人的年度评优、晋升资格,情节严重者予以清退。
二、分级分层动员,围绕核心业务全流程查找漏洞中央电视台外语频道、少儿频道、发展研究中心电视传播研究部、音像资料馆分别召开会议,传达专项教育活动精神,提出落实主张。
外语频道要求各部门严格恪守新闻工作党性原则,加强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年轻采编人员的教育,谨慎甄别新闻信息源和敏感话题,培养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前期采访、后期编播、主持人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新闻播出规范化、制度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做好对外宣传;要结合实际,认清虚假报道带来的危害,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最新整理)新闻采访与写作(第三版)丁柏铨第六章采访素材的整理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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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将好选题、好想法随时写进采访笔记 有的记者的采访笔记,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就一次采访所做
的笔记,而是随时记录自己想法的选题库、思想库。 例:《大众日报》记者陈中华的采访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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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对采访素材的分析取舍
经过对采访素材的浏览和补足,记者对所采访的内容已经形成 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在对采访素材进行取舍时,记者就要再一次 对素材进行分析,选择需要的,剔除冗余的,对采访素材进行 “深加工”。对采访素材进行取舍,最为关键的标准是报道的目 标和主题。报道新闻人物时,要选择体现人物特点的素材;报道 新闻事件时,要选择能清晰反映新闻事件真相的素材。要选择相 关背景,力图将报道写深。
录音设备能较为完整地记录采访对象的谈话。采访结束后, 记者应该把录音设备中的资料转化为文字。如果所要写的是访谈, 那么整理工作就应该是一字不漏地记录。如果是一般性体裁,记 者就可以根据写作的要求选择重点进行记录。
2.把记在心里的内容放进笔记
记者在与采访对象进行深入交谈时,由于要激发对方的谈兴, 往往来不及将一些谈话要点记录下来。记者临时观察的所得或所 思、所想,由于种种原因也没有及时记下来。有时,记者处于不 利的采访环境之中(如采访对象不友好、不配合等),难以很好 地完成笔录工作。那么回到工作地点,记者就应迅速地将记在心 里的材料补充到采访笔记里,以免遗忘,以便随时查找。
案例:《南方周末》对抛石护堤工地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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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二手资料补充进行采访笔记 除却采访对象的叙述,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还应注意搜集对写作
有用的二手资料,记录在采访中的观察所得。对于这些资料,记 者应将它们与采访笔记视为一个整体,将相关记号标注在已经做 过分析、归类整理过的笔记旁边。
保障新闻真实性的若干规定
保障新闻真实性的若干规定一、遵循新闻真实的准则新闻真实的准则,是指坚持新闻真实必须做到的报道规范,其内涵可以概括为事实重于一切、高于一切,无条件地根据事实来报道新闻。
其中最重要的是,记者认真、全面地采访和记录事实,报道方式和报道思想都要以事实为根据。
1.达到新闻的保真度遵循新闻真实的准则,要有一定的精神程度做保障。
新闻达到保真度,要求记者对事实的每个细微之处都没有虚假。
2.杜绝新闻策划记者取舍事实、挖掘潜在的题材、调度采访对象,必须符合事实本身的逻辑。
3.排除主观想象事件的具体真实是整天真实的前提,整体真实要义个体真实为基础,不允许脱离实际拔高整体真实。
二、坚持新闻真实性的意义对新闻报道而言,真实不但是新闻报道的前提,还是一种认识的力量。
新闻的影响力来自真实,媒介的公信力也来真实。
人们接受新闻,渴望知道生活的真象,是一种理性的追求。
无论对媒介还是受众,坚持新闻真实都具有决定性意义。
1.新闻成立的基础坚持新闻真实是报道的首要原则,因为它构成新闻的基础,失去了真实,事实就不成其为新闻。
2.媒介生存的土壤媒介的真实报道赢得了受众,维护了媒体的尊重和力量,广大公众以此依赖媒介,使它不断发展壮大,因此真实是媒介生存的土壤。
3.认识真理的途径真实的新闻是人类认识世界的途径,能产生教育与启迪的作用,使人类正确把握世界的发展。
在真实新闻的影响下,人类对社会环境的认识深刻了,在合乎规律的状态下有效地从事实践活动,人的行为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在生产、生活中发挥创造力、三、杜绝假新闻的污染杜绝假新闻需要综合治理,主要包括从思想修养、专业理念和具体措施诸方面严格防止假新闻的出现。
树立坚持新闻真实性的高度责任意识,采取有效全面的手段防止新闻失实的发生,需要在专业建设、新闻自律和法制建设方面采取多种措施。
1.树立维护新闻真实性的责任感认识假新闻对媒体和社会的危害,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树立调查研究的作风,深入、仔细地进行采访,不搞清事实不轻易进行报道,搞清多少事实就报道多少内容,是新闻职业理念的要旨之一。
新闻媒体行业中虚假报道的应对方案
新闻媒体行业中虚假报道的应对方案一、引言在信息时代,新闻媒体行业的发展迅猛,信息传播迅速而广泛。
然而,随着媒体的大规模发展和竞争加剧,虚假报道问题逐渐成为一大困扰社会的难题。
虚假报道不仅对公众产生误导和负面影响,还损害了媒体的信誉度和可信度。
因此,在新闻媒体行业中应该采取一系列应对方案来解决虚假报道问题。
二、加强记者教育并建立行业标准1. 完善记者培训机制:新闻机构应加强对记者的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的培训,提高记者素养和职业操守。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新闻伦理、查证技巧、深度调查方法等。
2. 建立行业标准:各级新闻协会或行业组织可以与相关机构合作,制定具有权威性和辨识度的虚假报道甄别标准,并公开向社会发布。
三、加强事实核实与严格审校流程1. 事实核实环节:在新闻报道的过程中,记者应当积极主动进行事实核实,采用多角度和多渠道的证据收集方式,确保新闻事实真实可信。
特别是对于重大事件和敏感报道,应当加倍仔细核实。
2. 严格审校流程:新闻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编辑部门负责对新闻稿件进行审稿、定稿,并强化审核流程。
审阅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对伦理规范的敏感度,以保障报道的精准性和真实性。
四、建立匿名举报机制与处理机构1. 匿名举报机制:为了鼓励公众参与虚假报道的揭露和监督,新闻媒体行业可以建立匿名举报平台,方便公众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虚假报道行为。
2. 处理机构:针对接收到的举报信息,需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这个机构可以由相关媒体协会或政府监管部门组成,并具备一定的权限来追究相关行为者的责任。
五、加强自律组织与跨界合作1. 自律组织:各级新闻协会或行业组织可以加强自律监管,定期对会员媒体进行质量抽查和评估,对存在虚假报道问题的媒体予以严肃处理。
2. 跨界合作: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新闻媒体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平台。
新闻机构可以与其他领域的权威机构、学术研究机构等合作,通过交流和合作来提高报道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六、提倡观众多元化选择与教育公众1. 提倡观众多元化选择:鼓励观众多渠道获取新闻信息,并审视不同媒体所呈现的角度和观点。
从虚假新闻看我国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建设
从虚假新闻看我国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建设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新闻传播事业迅速发展,虚假新闻也频频见诸电视、报纸和网络等载体。
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新闻虚假新闻的危害进行分析,指出我国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的缺失,并提出相关解决方法。
关键词虚假新闻;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建设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708(2012)78-0013-02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来,对信息的获取大都来自于电视、报纸、网络及手机等,对于信息的提供者---新闻记者,人们给予地关注也越来越多。
由于人们对信息载体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之新闻工作人员的不断增加增多,信息载体间的竞争白热化。
逐步导致一些新闻记者经不住社会的金钱诱惑和自身的职业压力,投机取巧,见利忘义,出现了“虚假新闻”这类违规现象。
2011年《中国新闻出版报》开辟专栏,公开报道了2010年涉及的三个虚假报道的典型案例,这一系列的报道失实事件促使人们引发了一场对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讨论,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反思。
本文分析了虚假新闻的危害性,重点探讨了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建设缺失的具体原因,旨在为新闻记者建设正确的职业道德提供帮助。
1 虚假新闻的不良影响1)容易误导舆论、危害社会。
虚假新闻不仅浪费受众的时间、精力和感情,甚至对社会的常态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新闻报道具有舆论导向的社会功能,一旦发生不实报道,轻则误导社会公众,混乱公众的思想,重则影响社会、经济的和谐与稳定;2)容易影响形象、丧失威信。
虚假新闻由于自身是虚假不实的,一旦揭穿,不仅影响媒体自身的形象和威信,更对被报道涉及的事物造成负面影响。
有一些虚假信息,会直接影响到国家、城市、团体、企业、个人或商品的形象和威信,造成巨大的荣誉、信誉和经济损失。
可以说,就像双刃剑一样的虚假新闻,既害人,又害己,更害社会。
2 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的具体问题及对策1)新闻记者求真务实精神的缺失。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新安晚报》等媒体发布虚假失实报道查处情况的通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新安晚报》等媒体发布虚假失实报道查处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0.18•【文号】新广出办发〔2016〕87号•【施行日期】2016.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关于对《新安晚报》等媒体发布虚假失实报道查处情况的通报新广出办发〔2016〕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中央重点新闻网站:自2014年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各部门协调配合,严肃查处了多起严重违法违规案件,有效规范了新闻采编秩序。
近期,总局和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又查办了一批虚假失实报道案件。
现通报如下:一、《新安晚报》及其微博发布虚假失实报道的查处情况2015年7月11日,安徽《新安晚报》新浪微博发布虚假报道《安徽小伙车祸后倒地无人理打120自救》。
报道称,一名青年驾驶摩托车与一辆轿车碰撞后摔在路上,几十名路人围观却无人拨打120,青年拨打120自救。
经查,该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事发现场有他人打电话报警并帮助青年。
《新安晚报》新浪微博未经核实转发网络信息,致使虚假新闻进一步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16年5月5日,《新安晚报》刊发失实报道《我的右肾去哪儿了》。
报道称,一男子在某地做胸腔手术,出院第二天发现右肾“失踪”,涉事医院和当地卫生部门迟迟未有调查结果。
经查,该报道表述不准确,解释医学术语“右肾缺如”为右肾“失踪”,对“右肾缺如”原因追究不彻底,展现医患关系各方观点不对等,引发社会误读为“切肾”“盗肾”,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2016年7月,新安晚报社分别对涉及上述两起报道的当事编辑、记者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调离原岗位、停职、罚款、诫勉谈话等处理。
规范新闻信息发布,防止虚假舆情的发生
规范新闻信息发布,防止虚假舆情的发生规范新闻信息发布,防止虚假舆情的发生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社交媒体的普及,新闻信息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舆情也随之产生和蔓延。
虚假新闻和不准确的舆情往往会给社会带来混乱和恐慌,因此,规范新闻信息发布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提出一些有效的方法,以防止虚假舆情的发生。
首先,必须建立严格的新闻源审查机制。
媒体机构在发布新闻之前,必须对新闻源进行严格的审查和验证。
只有确保新闻来源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才能够保证发布的新闻信息真实可信。
同时,媒体机构应该对新闻中的关键信息进行核实,例如事件的发生地点、时间和当事人的真实身份等。
通过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可以有效地杜绝虚假信息的传播。
其次,媒体机构应该加强记者的职业道德教育。
记者是新闻信息的传递者,他们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因此,记者必须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对新闻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严格的核实和验证,不得随意发布未经证实的消息。
媒体机构应该加强对记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记者的专业素养和新闻伦理意识。
只有这样,记者才能够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真实客观地报道新闻。
此外,媒体机构应该加强与社交媒体平台的合作。
社交媒体已成为了新闻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通过与社交媒体平台的合作,可以更好地控制虚假信息的传播。
媒体机构应该与社交媒体平台共同制定和执行新闻信息发布的规范,加强对用户发布新闻信息的审核和管理。
同时,媒体机构应该加强与社交媒体平台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发现并删除虚假信息,防止其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最后,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虚假信息的打击力度。
虚假信息的传播不仅会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还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和不稳定。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虚假信息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处。
同时,政府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的举报机制,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向相关部门举报虚假信息的传播行为。
只有通过法律手段和舆论监督,才能够有效地遏制虚假信息的传播。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是指对新闻宣传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具体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1. 新闻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不得歪曲事实、诋毁他人名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2. 新闻媒体必须保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贿赂、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获取新闻信息。
3. 新闻媒体必须遵守新闻道德和职业道德准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众利益。
4. 新闻宣传内容应当与国家政策相一致,不得传播煽动分裂国家、煽动民族仇恨、破坏社会稳定等违法信息。
5.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新闻信息的审核和把关,确保新闻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新闻宣传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7. 新闻媒体应当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及时纠正错误和不实报道,向受害人赔偿损失。
8.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宣传活动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和纠正。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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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1. 遵循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新闻宣传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在传播信息时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2. 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新闻宣传应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不得发布或传播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稳定的信息。
3. 事实真实、客观公正:新闻宣传应坚持事实真实、客观公正,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歪曲事实。
4. 保护个人隐私权和版权:新闻宣传应尊重个人隐私权和版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5. 遵循行业规范和宣传方针:新闻宣传应遵循相应的行业规范和宣传方针,不得违反组织或行业的规定。
6. 分清广告和新闻报道:新闻宣传应分清广告和新闻报道,不得混淆二者的界限,保持新闻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7. 不得对竞争对手进行不正当攻击:新闻宣传不得使用贬低、诽谤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攻击竞争对手,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
8. 不得引发社会不安:新闻宣传不得发布或传播可能引发社会不安或恐慌的信息,应对社会负责。
9. 许可和合规要求:新闻宣传应符合相关的许可和合规要求,如需要特定的资质或批文。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行业和组织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查阅相关法规和规定。
媒体行业中虚假报道的打击措施
媒体行业中虚假报道的打击措施一级标题:背景介绍在信息时代,媒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传递事实、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然而,随着媒体行业的发展,虚假报道也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虚假报道不仅误导公众,破坏社会信任,还对个人和企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因此,打击虚假报道成为了当务之急。
二级标题:加强媒体法律监管在打击虚假报道方面,加强媒体法律监管是一项重要举措。
首先,立法者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条款,明确规定虚假报道的定义和处罚标准。
这将有助于约束媒体行业内部从事虚假报道的行为,并为受害者提供追究责任的依据。
其次,在立法过程中应注重平衡新闻自由和社会公正的关系。
合理划定法律界限可以保证新闻机构履行其职责,同时避免滥用权力。
二级标题:加强媒体道德建设除了法律监管,加强媒体道德建设也是打击虚假报道的重要措施。
媒体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行业伦理和道德准则,恪守新闻职业守则。
首先,媒体机构可以制定更加严格的内部准则来规范记者和编辑的行为。
其次,加强伦理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责任感。
最后,在事件发生之后,公开承担错误,并及时进行相关道歉和纠正是维护媒体形象和公信力的关键环节。
二级标题:推动技术应用,识别虚假报道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利用技术手段识别虚假报道也成为了打击虚假报道的重要方式之一。
首先,媒体机构可以引入可信度评估系统来评价新闻内容。
这种系统将采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来辨别可疑信息并给予判断,以便读者或听众在接收信息时能够有所警惕。
其次,平台提供商可以与媒体合作,共同开发和使用有效的过滤机制来拦截虚假报道。
最后,公众也应加强对媒体信息的辨别能力,培养媒体素养,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虚假报道的存在。
二级标题:加强媒体监督和舆论监督除了媒体自身的努力外,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参与到打击虚假报道中来。
首先,加强媒体监督是关键一环。
政府部门可以设立独立机构或加大对现有机构的支持力度,负责监督媒体行业从事虚假报道的情况,并依法进行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刑诉综合规定与解释
【发文字号】高检发侦监字[2013]5号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3.05.31
【实施日期】2013.05.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两高工作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
活动的通知
(2013年5月31日高检发侦监字[20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近期,我国接连发生多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犯罪案件,造成了多架次航班备降、返航或延迟起飞,严重影响了民航运输正常秩序,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维护民航运营秩序,保障民航飞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决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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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 杜绝虚假新闻报道
实事求是杜绝虚假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非常高,特别是在当前,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
就国际形势来看,很多势力一直没有放弃对中国的干扰,总是在想法设法破坏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埃及、利比亚、突尼斯等国家引发的中东局势变化,加剧了这些敌对势力活动。
就国内形势而言,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期,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在努力做工作,力求改善民生谋求发展,但是涉及就业、就医、就学、物价、住房等部分民生问题,诉求多,不稳定因素多,这些影响着人们的情绪和思想。
特别是网络媒体的放开,有时候网络媒体对事实进行绑架,增加了电视、报纸等传统及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难度。
在变化多端的情况下,要求大家坚定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其中,杜绝虚假失实报道,是媒体抢占正确舆论引导制高点的基本之道,是新闻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新闻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业职道德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公信力的有力保障。
我们采写新闻,就是想通过客观的报道,告诉受众有这样的事实,让公众知道事情的真相。
既然是"新闻",就不能杜撰,其真实性是第一位的。
公信和公正,是新时期新闻报道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
公信就是我们的报道必须要能让受众相信,你不是在说假话,是确有其人其事,是经得住历史检验的。
真实是公信的基础,事实是真实的源头。
缺乏公正的报道,不仅降低公信度,还会在受众心理上产生不平情绪,更会误导受众,带来舆论的错误导向,造成对社会的不同程度的伤害。
目前,展现给大众的传播途径多种多样的,尤其是网络传播的兴起,使得信息传播的速度非常快,报纸、电视等传统主流媒体受到的挑战更多。
个别传播途径因为拥有传播速度快方面的优势,对于有些消息的传播有时候不加甑别,就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隐患。
2011年3月18日,乐山社会上到处流传因为日本地震核泄露污染导致"缺盐"的消息,中心城区、各个区县的大街小巷一派恐慌,到处都出现排长队抢购加碘食盐的现象,大小商铺的食盐很快就被抢购一空,沙湾区还差点上演老百姓哄抢商场的闹剧,最后公安、武警不得不出动到场维持秩序。
传播虚假信息者将面临10年监禁盘点各国的反假新闻制度
传播虚假信息者将面临10年监禁盘点各国的反假新闻制度传播虚假信息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行为,它不仅会对公众造成恐慌和误导,而且还会对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造成极大的影响。
为了有效打击虚假信息的传播,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反制措施,其中包括对传播虚假信息者的惩罚。
最近,中国修订了《刑法》相关规定,规定传播虚假信息者将面临10年有期徒刑。
下面就让我们来盘点一下各国的反假新闻制度,看看各国是如何打击虚假信息的。
**中国:传播虚假信息者将面临10年有期徒刑****美国:法律保护言论自由但严格打击散播虚假信息**美国是一个高度重视言论自由的国家,因此在法律上对于言论的约束相对较少。
虽然法律保护言论自由,但对于散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美国政府也采取了严格的措施。
美国的《通讯假信息法》规定,谎报信息和利用信息传播谣言的行为是违法的,对于违法者可以处以罚款甚至监禁。
美国政府还设立了虚假信息监测机构和平台,积极监控虚假信息的传播情况,及时进行纠正和打击。
**德国:设立网络安全法和虚假信息查处机构**德国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的真实性,因此对于虚假信息的传播也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措施。
德国政府制定了《网络安全法》,对于在网络上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并对违法者进行惩罚。
德国还成立了专门的虚假信息查处机构,负责监控网络上的虚假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理。
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打击了虚假信息的传播,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印度:通过社交媒体打击虚假信息**印度是一个社交媒体使用普及度极高的国家,而社交媒体又是虚假信息传播的重要平台之一。
印度政府对于社交媒体上的虚假信息也采取了严格措施。
印度政府设立了专门的虚假信息监控部门,负责监控社交媒体上的虚假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理。
印度政府还要求社交媒体平台对于虚假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和清理,确保社交媒体上的信息真实可靠。
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交媒体上信息的真实性,保护了公众的合法权益。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是指政府或组织机构为了管理和规范新闻宣传活动,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这些规定往往涉及到新闻发布机构的注册与许可、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人身攻击和诽谤的禁止、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敏感信息的保密等方面。
具体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新闻组织与发布机构的注册与许可要求:政府要求新闻组织和发布机构必须合法注册,并按照规定程序取得相关许可证。
2. 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新闻媒体要求按照事实真相进行报道,不得散布虚假信息。
3. 禁止人身攻击和诽谤:严禁新闻报道中出现人身攻击、诽谤和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4. 敏感信息的保密要求: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敏感信息的新闻报道需要经过审查和批准。
5.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新闻报道要尊重未成年人权益,不得曝光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6. 新闻宣传费用管理规定:政府或组织机构可能会对新闻宣传活动的费用进行管理和审批,以防止滥用公共资源和资金浪费。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组织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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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行业虚假新闻应急预案
媒体行业虚假新闻应急预案在当今社会中,媒体行业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为公众传递各类信息和新闻。
然而,随着网络和社交媒体的普及,虚假新闻的传播变得越来越难以避免。
虚假新闻对社会和个体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变得不可忽视,因此,媒体行业需要建立应急预案,以应对虚假新闻的蔓延和影响。
一、准确的消息核实机制在应对虚假新闻的传播时,媒体机构首先需要建立准确的消息核实机制。
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资源投入:媒体机构应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以进行严密的信息核实工作。
这包括招募专业的编辑和记者团队,以及建立科学的事实核实流程。
2. 快速响应机制:当接到有关虚假新闻的报道时,媒体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响应团队,快速反应和处理。
这样可以在信息传播的初期,阻断虚假信息的传播。
3. 独立审核机构:媒体机构可以设立独立的审核机构,负责对报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这样可以提高报道的可信度,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加强媒体伦理建设媒体行业在应对虚假新闻时,也应加强媒体伦理建设。
媒体伦理是新闻行业的基础,它规范了媒体从业者的行为准则,保证了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1. 深入记者培训:媒体机构应加强记者的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其新闻报道的素质。
这包括但不限于真实报道的重要性,应避免故意夸大或歪曲事实等。
2.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媒体机构可以组织行业自律委员会,负责对记者和媒体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该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
三、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在应对虚假新闻时,媒体机构也应与政府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政府在监管和信息管理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提供支持和指导,协助媒体机构有效应对虚假新闻的传播。
1.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媒体机构和政府可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有关虚假新闻的情况。
这样可以强化监管,并迅速应对虚假信息的传播。
2. 支持举报平台的建立:政府可以建立专门的举报平台,供公众和媒体从业者报告虚假新闻。
媒体机构可以利用该平台了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媒体行业新闻报道真实性管理制度
媒体行业新闻报道真实性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和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新闻报道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行业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真实性问题。
为了保证媒体行业的公信力和可信度,各国纷纷制定了媒体行业新闻报道真实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一、新闻来源验证机制新闻报道真实性管理制度的核心之一是建立起严格的新闻来源验证机制。
媒体机构在报道新闻之前,必须对消息来源进行严格核实和验证,确保新闻的来源和信息的真实性。
同时,媒体机构也需要对匿名的消息源进行评估,避免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事实核实和报道准确性新闻报道的真实性管理制度还要求媒体机构对报道的事实进行核实,并确保报道的准确性。
媒体从业人员在发布信息之前,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采访,确保所报道的事件和事实的真实性,杜绝误导公众的情况发生。
三、平衡、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媒体行业新闻报道真实性管理制度强调平衡、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媒体机构应该根据客观事实和公共利益,对新闻报道进行平衡分析,在报道中不偏袒任何一方。
同时,媒体从业人员应该秉持公正的原则,避免个人立场和偏见对新闻报道的影响。
四、查证和纠错机制媒体行业新闻报道真实性管理制度还强调建立查证和纠错机制。
当媒体报道出现错误或者不准确的情况时,媒体机构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和道歉,确保公众对新闻报道的信任。
五、自律和监管除了制定管理制度,媒体行业也应该进行自律和监管。
媒体从业人员应该自觉遵守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自我约束,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
相关机构和组织也应该加强对媒体行业的监管,对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惩罚。
综上所述,媒体行业新闻报道真实性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媒体行业的公信力和可信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建立严格的新闻来源验证机制、事实核实和报道准确性、平衡、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查证和纠错机制以及自律和监管等手段,可以有效地保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让公众能够获取到准确、客观、公正的信息,提高整个社会的信息传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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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
关于印发《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新出政发…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受网络虚假信息的影响,传统媒体虚假新闻、不实报道呈上升趋势,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扰乱了新闻秩序,降低了媒体公信力,社会反映强烈。
为切实维护新闻传播公信力,从源头上防止新闻造假,新闻出版总署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从新闻记者采访基本规范、新闻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虚假失实报道的防范及处理规则以及相关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媒体公信力的基础,也是新闻工作者基本准则。
为防范失实报道,杜绝虚假新闻,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新闻记者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编发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
(一)境内所有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必须坚持持证采访。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是全国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
新闻记者在常规的新闻采访活动中应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新闻记者证表明身份,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报道必须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新闻现场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事实真相,全面听取新闻当事人各方意见,客观反映事件各相关方的事实与陈述,避免只采用新闻当事人中某一方的陈述或者单一的事实证据。
(三)新闻记者编发新闻报道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发布虚假新闻,严禁依据道听途说编写新闻或者虚构新闻细节,不得凭借主观猜测改变或者杜撰新闻事实,不得故意歪曲事实真相,不得对新闻图片或者新闻视频的内容进行影响其真实性的修改。
(四)新闻记者报道新闻事件必须坚持实地采访,采用权威渠道消息或者可证实的事实,不得依据未经核实的社会传闻等非第一手材料编发新闻。
(五)新闻记者开展批评性报道至少要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新闻来源,并在认真核实后保存各方相关证据,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准确,新闻分析及评论文章要在事实准确的基础上做到公正评判、正确引导。
第二条新闻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
(一)新闻机构要严格规范新闻采编流程,建立健全稿件刊播的审核制度。
严格实行新闻稿件审核的责任编辑制度和新闻稿件刊播的总编辑负责制度,明确采编刊播流程各环节的审稿职责,坚持“三审三校”,认真核实新闻来源和报道内容,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准确。
(二)新闻机构要规范使用消息来源。
无论是自采的还是转发的新闻报道,都必须注明新闻消息来源,真实反映获取新闻的方式。
除危害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原因外,新闻报道须标明采访记者和采访对象的姓名、职务和单位名称,不得使用权威人士、有关人士、消息人士等概念模糊新闻消息来源。
(三)新闻机构要严格使用社会自由来稿和互联网信息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和手机信息,不得直接采用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
对于通过电话、邮件、微博客、博客等传播渠道获得的信息,如有新闻价值,新闻机构在刊播前必须派出自己的编辑记者逐一核实无误后方可使用。
(四)新闻机构必须完善新闻转载的审核管理制度。
转载、转播新闻报道必须事先核实,确保新闻事实来源可靠、准确无误后方可转载、转播,并注明准确的首发媒体。
不得转载、转播未经核实的新闻报道,严禁在转载转播中断章取义,歪曲原新闻报道事实,擅自改变原新闻报道内容。
(五)新闻机构要建立健全新闻作品的署名规则。
刊播新闻报道必须署采访记者和责任编辑的真实姓名;不是亲自采编的稿件不得署名;刊播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应署作者的真实姓名。
(六)新闻机构必须完善民意调查结果的刊播制度。
刊播涉及民意调查的报道,要使用权威规范的数据来源,谨慎使用网络调查、民间调查、市场随机访问等调查数据,报道中要说明调查的委托者、执行者、调查目的、调查总体、抽样方法、样本数量等,客观反映调查结果。
(七)新闻机构要严格人事管理制度,坚持新闻记者、编辑职业准入制度。
要及时为通过考录和考评合格的记者、编辑办理新闻记者证等从业资格相关证件。
所有采编人员必须是与新闻机构依照《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严禁临时人员、无证记者和无职称的编辑执行采访任务或者担任责任编辑。
严禁聘用有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且正处于限制从业期限的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第三条新闻机构要建立健全虚假失实报道的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
(一)新闻机构要建立健全受理公众举报、投诉、核查、处臵和反馈工作的程序机制,正确对待虚假失实报道问题,认真听取新闻当事人对新闻报道内容的意见,受理社会公众对新闻报道内容的投诉,实事求是核查新闻采编环节和采访证据,及时公布核查结果,妥善处理新闻报道引起的纠纷。
(二)新闻机构要建立虚假失实报道的更正制度。
凡经调查核实认定报道存在虚假或者失实的,新闻机构应当在本媒体上及时发表更正,消除影响;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
(三)新闻机构要建立健全虚假失实报道责任追究制度。
对新闻记者采访不深入、编辑把关不严导致报道失实的,新闻机构要通过本媒体公开道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新闻记者未实地采访,仅凭网络信息或者道听途说编写虚假报道的,新闻机构要公开道歉,新闻机构的主管单位要追究新闻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记者、责任编辑、分管领导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蓄意炒作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除严肃处理责任人外,新闻机构的主管单位还要追究新闻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四条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行政监督,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虚假失实报道。
(一)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采取下列行政措施:
1.通报批评;
2.责令限期更正;
3.责令公开检讨;
4.责令新闻机构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二)新闻记者编发虚假新闻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或者发表失实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问题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新闻记者证,并列入不良从业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三)新闻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出版许可证:
1.刊播虚假新闻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发表失实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未按本规定建立健全并实施各项新闻采编管理制度的;
3.拒绝对已确认的虚假新闻报道发表道歉、更正的;
4.未尽到管理职责,致使本新闻机构从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或者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2011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