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方法
信息安全是现代社会各个领域都必需重视的问题,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方法是指为了保护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订立的一系列制度、管理规定和技术措施。本文将为大家认真介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方法,内容包括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的基本概念、实施流程、管理措施、技术保障和法律法规等方面。
一、基本概念
1.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一种分级保护模式,依据信息系统本身的安全等级划分,在相应等级范围内,实行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牢靠地运行。
1.2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方法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方法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实施细则,包括保护对象的确定、等级划分、保护要求、保护措施和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1.3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是指依据信息系统涉及信息的紧要性和安全需求的不同,将信息系统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
1.4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是依据信息系统涉及信息的紧要性和安全需求,评估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确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必要性和保护措施。
二、实施流程
2.1 确定保护对象
首先要确定需要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对象,包括信息系统、数据、网络等。
2.2 确定安全等级
依据对象的涉及信息的紧要性和安全需求,将保护对象划分为
不同的安全等级,并确定相应的保护要求和措施。
2.3 进行安全评估
对保护对象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必要
性和保护措施。
2.4 订立保护措施计划
依据安全评估结果,订立保护措施计划,包括技术措施、管理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几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几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四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不同等级
的保护标准和要求也各不相同。
一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一般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要求。这类信
息系统主要用于非涉密信息的存储、处理和传输,一般不涉及国家秘密,但仍需保护系统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保密性。一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实施,需要采取一定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系统的基本安全。
二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较为重要的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要求。
这类信息系统可能涉及一定程度的国家秘密,需要更加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在二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中,除了要求满足一级的保护标准外,还需要加强对系统的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安全审计等方面的保护措施。
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要求。这类信
息系统涉及国家秘密,对系统的安全保护要求非常高。在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中,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控制措施,包括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安全审计、物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措施,以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四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绝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要求。这类信
息系统涉及国家绝密信息,对系统的安全保护要求极其严格。在四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中,需要采取最高级别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严格的身份认证、严密的访问控制、高强度的数据加密、严格的安全审计、严密的物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措施,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总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每个等级都有其
特定的安全保护要求。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在实际的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等级的安全保护要求来进行设计、实施和管理,以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体系解读
安全技术类
1.《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 全设计技术要求》 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 础安全技术要求》 (GB/T20270) 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 统安全通用技术要求》 (GB/T20271) 4.《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 统物理安全技术要求 (GB/T21052) 5.《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 安全技术要求》 (GB/T21028) 6.《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 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20272) 7.《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 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20273) 。。。。。。
1
2
3
第三级信息系统每 年一次; 第四级信息系统每 六个月一次。
检验内容包含:定 级立案情况、安全 整改情况、安全管 理制度建设和落实 情况、测评实施情 况等。
由公安机关网监部 门出具检验汇报或 整改通知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体系解读
第18页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要求
技术要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要求
管理要求
3.参考信息系统当前等 级要求和标准,对信息 系统进行整改加固。
1.确定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等 级,形成定级汇报。
立案
整改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定级
工作流程
检验
5.向当地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提交 测评汇报,配合完成对信息安全 信息安等全级等级保保护护体实系施解情读 况检验。
测评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介绍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广义上涉及该工作的标准、产品、系统、信息等均依据等级保护思想的安全工作;狭义上一般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多个级别,不同级别对应不同的保护要求和安全等级。一般来说,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根据损害程度的不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级,其中第一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
对于不同级别的信息系统,其安全保护要求也不同。例如,对于第二级(指导保护级)信息系统,一般适用于县级其些单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对于第三级(监督保护级)信息系统,一般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要的信息系统,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等。对于第四级(强制保护级)和第五级(专控保护级)信息系统,其安全保护要求更加严格,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特别重要系统以及核心系统。
总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保障信息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对信息和信息载体的分级别保护,可以有效地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被攻击。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一级要求主要涵盖了最基本的保护要求,主要针对信息系统对外交换
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
1.信息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授权要求。要求对系统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
和授权,并限制不同用户对系统资源的访问权限。
2.信息系统的访问控制要求。要求确保只有经过认证和授权的用户才
能访问系统资源,并对访问进行审计记录。
3.信息系统的数据保护要求。要求对系统中的敏感数据进行加密传输
和存储,防止数据泄露或篡改。
4.信息系统的安全审计要求。要求对系统的安全事件进行监控和记录,并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事件。
二级要求在一级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能和安
全管理的要求,包括:
1.信息系统的安全配置要求。要求对系统软件和硬件进行安全配置,
确保系统能够按照安全策略工作。
2.信息系统的故障处理要求。要求对系统故障进行及时处理和修复,
以确保系统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3.信息系统的备份和恢复要求。要求对系统的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并能够在发生灾难时进行快速恢复。
4.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要求。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
全策略、安全培训和安全审计等。
三级要求在二级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措施
和重要业务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
1.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要求。要求对网络进行安全隔离,防止入侵和
攻击,并对网络流量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2.信息系统的业务安全要求。要求对信息系统的关键业务进行安全管理,并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3.信息系统的安全事件响应要求。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事件响应机制,对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和调查。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是国家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最
低要求。它是根据信息系统的功能、存储的信息及其价值以及威胁等级等
因素来确定。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内容。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信息系统的访问控制。要求确保信息系统的访问只限于合法用户,
并且对不同权限的用户设置相应的权限控制。这样可以有效防止非授权用
户对信息系统进行访问和操作,从而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
2.用户身份认证与鉴别。要求在用户访问信息系统时,必须进行身份
认证和鉴别,确保用户是合法的,并且只允许合法用户访问和使用信息系统。常见的身份认证方式包括密码、指纹、虹膜等。
3.信息传输保护。要求在信息的传输过程中,对信息进行加密,防止
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获取或篡改。同时,对传输通道进行保护,确保
信息传输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安全审计与日志记录。要求对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审计,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使用。同时还要求对日志进行保护,防止日志被篡改
或删除。
5.数据备份与恢复。要求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
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同时还要求能够对备份数据进行快速恢复,以确保数
据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6.应急响应与漏洞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能
够及时响应和处理安全事件。同时还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管理,及时修补系统的漏洞,防止黑客利用漏洞进行攻击。
7.物理安全控制。要求对信息系统的物理环境进行安全控制,防止非
授权人员进入系统机房。同时还要求对物理设备进行保护,避免遭受破坏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要素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要素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指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要素主要包括保护对象、保护标准、保护措施和保护责任。
一、保护对象
保护对象是指需要进行安全保护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可以是计算机系统、通信系统、数据库系统等各种形式的信息处理系统。在进行等级保护定级时,需要明确保护对象的边界,确定需要纳入保护范围的要素,如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设备、数据等。
二、保护标准
保护标准是根据信息系统的特点和需求,确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基本依据。保护标准主要包括安全性、可用性、完整性和可控性等几个方面。安全性是指信息系统在面临各种威胁和风险时能够保持不受损害的能力;可用性是指信息系统在需要时能够正常使用的能力;完整性是指信息系统的数据和功能能够保持完整和正确的能力;可控性是指信息系统能够按照规定的政策和流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能力。
三、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是指采取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来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
措施主要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物理安全是指通过门禁、监控等手段,保护信息系统的硬件设备免受物理攻击和破坏;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保护信息系统的网络免受网络攻击和恶意访问;系统安全是指通过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安全配置和漏洞修复,保护信息系统的软件系统免受恶意代码和攻击;数据安全是指通过加密、备份和权限控制等手段,保护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不被非法获取和篡改。
四、保护责任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完整性保护要求:信息系统应当具备完整性保护能力,能够有效地防范未经授权的修改、删除和篡改操作,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机密性保护要求:信息系统应当具备机密性保护能力,能够有效地防范未经授权的访问
和泄露操作,确保敏感信息的保密性和隐私性。
3. 可用性保护要求:信息系统应当具备可用性保护能力,能够有效地防范各类网络攻击和
服务中断,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服务持续可用。
4. 安全审计要求:信息系统应当具备安全审计能力,能够对系统的各项操作和访问进行全
面记录和审计,确保系统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5. 风险管理要求:信息系统应当具备风险管理能力,能够对系统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有效
的评估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
6. 安全培训要求:信息系统应当具备安全培训能力,能够对系统管理员和用户进行有效的
安全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以上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可能还存在其他特定的安
全保护要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定制和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是一
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不断创新,才能有效地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和
稳定运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其基本要求不仅在于技术
层面的保护,还包括管理、人员培训和持续改进。在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时,需要
系统地对系统进行评估和分类,并根据不同等级的保护需求,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评估和分类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础工作。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对信息系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采取多种加密 技术和安全措 施,保障数据 传输和存储的
安全性。
定期进行安全 漏洞扫描和风 险评估,及时 发现和修复安
全问题。
加强与相关部 门的合作与信 息共享,共同 应对网络安全
威胁。
未来发展趋势和展望
云计算技术的普 及将推动信息系 统安全等级保护 的发展
人工智能和机器 学习在信息系统 安全等级保护中 的应用将逐渐增 多
案例内容:重点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在等级保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 案,以及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案例分析: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方面的优势和不足, 提出改进建议和展望。
金融机构的等级保护实践案例
金融机构A的案例 介绍
金融机构B的案例 介绍
金融机构C的案例 介绍
金融机构D的案例 介绍
大型企业的等级保护实践案例
安全运维管理
安全运维管理是信息系 统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 实践之一,旨在确保信 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安全运维管理涉及多个 方面,包括安全监控、 安全审计、安全配置管 理、安全漏洞管理等。
安全运维管理的目标是 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系 统存在的安全隐患,防 止信息泄露和系统崩溃 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安全运维管理需要专业 的安全运维团队和技术 支持,以确保信息系统 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 护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总体方案
影响以及涉及的范围,确定事件等级。根据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 统中发生的不同等级事件制定相应的预案,确定事件响应和处置的范围、 程度以及适用的管理制度等。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分等级按预案进行 响应和处置。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技术法规) 规定:
国家对信息系统实行五级保护。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重点强调:
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
第三页,编辑于星期六:十六点 十四分。
一、等级保护是什么
(一)等级保护基本概念: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信息安全实行等级 化保护和等级化管理
第二十页,编辑于星期六:十六点 十四分。
等级保护如何实施
(三)制定等级化建设和管理的解决方 案和实施规范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适用有关标准 规定, 制定适合本系统的安全等级保 护解决方案,进行安全建设、使用、管 理。
第二十一页,编辑于星期六:十六点 十四分。
等级保护如何实施
(四)检测评估 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机构按其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体系-
第2部分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
2.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体系
(1)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类别 基础类标准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 应用类标准 1)信息系统定级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 2)等级保护实施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信安字[2007]10 号)。
统安全管理要求》的有关内容, 在设计建设整改方案时可参考。 按照整体安全的原则, 综合考虑安全保护措施。
第2部分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
5.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主要标准简要说明
(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 使用说明 业务信息安全类(S 类)——关注的是保护数据在存储、传输、处理过程中不被泄漏、破坏和免受未 授权的修改。 系统服务安全类(A 类)——关注的是保护系统连续正常的运行, 避免因对系统的未授权修改、破坏而 导致系统不可用。 通用安全保护类(G 类)——既关注保护业务信息的安全性, 同时也关注保护系统的连续可用性。
安全管理制度评审、人员 安全和系统建设过程管理
管理 方面
三级
第2部分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
5.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主要标准简要说明
(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原则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原则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原则是指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对信息的保护需求,将信息系统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并为每个安全等级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这些原则有:
1. 等级划分原则:根据信息系统对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需求,将信息系统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
2. 基本保护原则:根据信息系统所处的安全等级,确定相应的基本保护要求,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机房安全等。
3. 关键信息保护原则:对于重要的国家关键信息系统,要加强特别保护,包括加密、审计、监控等措施。
4. 分级管理原则:根据不同安全等级,对信息系统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信息系统按照相应等级的安全保护要求进行建设和运维。
5. 综合保护原则:综合采用物理、技术和管理等手段,建立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体系,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信息安全保护。
6. 风险防范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以最小化风险。
7. 持续改进原则:定期评估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及时修复漏洞和完善保护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持续安全运行。
以上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一些原则,通过遵循这些原则,可以有效地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指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安全性要求,对信息系统
进行分级保护,以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三级保护是最高级别的保护要求。本文将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一安全标准。
首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保护,包括物理
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多个方面。在物理安全方面,要求建立严格的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未经授权的人员无法接触到信息系统。在网络安全方面,要求建立健全的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和安全审计系统,保障信息系统不受网络攻击的威胁。在数据安全方面,要求建立完善的数据加密、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不会丢失或泄露。
其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对信息系统的运行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流程,明确各类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安全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同时,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控系统,对信息系统的运行状态、安全事件等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风险和安全事件。
再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和测试。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评估和测试机制,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测试,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漏洞管理机制,对已知的安全漏洞进行及时的修复和更新,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能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最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3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3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3级是指在信息系统安全领域中的一种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具有一定规模和复杂性的信息系统,旨在提供对这些系统的综合安全防护。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3级要求在保证系统功能的基础上,对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全面加固,以防止各类安全威胁和攻击。具体来说,该级别要求在系统设计和部署过程中,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系统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可靠性。
在系统的设计阶段,应该充分考虑安全需求,确定系统的安全目标和安全策略。这包括对系统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估,识别系统的安全漏洞和潜在威胁。同时,还要对系统进行分层设计,实现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确保用户只能访问其所需的资源,从而减少系统受到的安全威胁。
在系统的部署和运维过程中,要加强对系统的监控和管理。这包括实施强大的安全策略和安全机制,对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和日志记录,及时发现和应对安全事件和威胁。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系统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3级还要求对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和安全评估,以验证系统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对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漏洞扫描,及时修补系统的安全漏洞。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3级是一种综合性的安全保护标准,要求在信息系统的设计、部署和运维过程中,全面加固系统的安全性,提供对系统的全面保护。只有通过合理的安全策略和措施,加强对系统的监控和管理,以及定期的安全审计和评估,才能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在面对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安全威胁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3级的标准将为系统提供强大的安全防护,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信息系统进
行等级划分,并按照不同等级的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管理和物理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是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的基础,对于各类单位和组织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包括对信息系统进行等级划分。根据国
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信息系统按照其所涉及的信息重要性、系统功能、系统规模和系统对外联络等因素,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一般包括四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其安全保护要求和措施也各不相同。
其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还包括对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基本原则。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全面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和持续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是指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必须覆盖信息系统的各个方面,包括技术、管理和物理层面;合理性原则是指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不能盲目追求安全而忽视系统的正常运作;有效性原则是指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必须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抵御各类安全威胁和风险;持续性原则是指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必须不断地进行安全监测、评估和改进。
另外,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还包括对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基本措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基本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物理措施。技术措施是指利用各种安全技术手段,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包括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入侵检测技术等;管理措施是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信息系统安全的管理和监督;物理措施是指采取各种物理手段,保护信息系统的物理环境安全,包括机房防护、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等。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在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实
行相应的技术、管理和组织措施,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可用性,防止信息泄露、篡改、破坏和否认等安全事件的发生。信
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已成为各个行业的必需和政府组织的紧要任务,对于保障国家安全、保护企业利益和个人隐私具有特别紧要的意义。本文将从安全等级的划分、保护要求和管理措施三个方面介绍信息
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一、安全等级的划分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划分需要依据信息系统的紧要性、敏感度、保密等级、功能需求和安全风险等级等方面进行评估。我国安全等
级管理体系共分为四个等级:初级、一级、二级、三级。其中四个
等级分别对信息系统的保护要求进行了不同的划分,大体分为以下
几个方面。
1.初级保护
初级保护适用于对信息曝光和信息服务进行简单保护的网络系统,划分在初级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重要是一般的网站和信息发布
平台。初级保护作为等级保护中的最低级别,在保障系统基本的安
全性和完整性的同时,强调在安全使用和管理上的规范。
保护要求:初级保护要求系统采纳常规火墙、入侵检测、杀毒
软件等技术手段进行保护。系统设置应采纳最小权限原则,用户权
限仅限于其职权范围内。同时,定期备份数据,完整记录、存储和
管理系统日志。
2.一级保护
一级保护适用于需要进行基本保密的网络系统,一级保护重要
适用于机构、公司内部的信息系统,以对信息的渗透和泄露进行肯
定的保护。
保护要求:在一级保护中,系统可以采纳多层次安全防护体系,采纳IPSEC、VPN、SSL等方式进行数据传输加密及用户身份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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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方密案信设计息指系南》统B安MB全23-保20障08 建设 ▪指《管南涉 理及 规国 范》家B秘M密B计20算-2机0信07息系统分级保护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 指南》BMB22—2007
▪ 《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分级保护 管理办法 》国家保密局16号
省略)
3级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
告》 • 《网络与信息安全承诺书》 • 《XX单位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联系
- 在信息系统确定安全保护等级过程中,可以进行必要的业务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评 审。对拟确定为第四级以上的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邀请国家信息安全等级 保护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 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隶属 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主管部 门向公安部办理备案手续。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 应当向当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
系统定级和备案流程
系统备案
系统备案
2级
需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
要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
准
告》
备
• 《网络与信息安全承诺书》
的
• 《XX单位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联系
材
表》
料
• 工商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事
业单位证书、非盈利性机构证书
等许可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
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
1)用户自主保护级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
和公共利益:不损害 2)系统审计保护级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损害,国家安全:不损害 3)安全标记保护级
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国家安全:损害 4)结构化保护级
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特别严重损害,国家安全:严重损害 5)访问验证保护级
内容
等级保护简介 等级保护定级与备案 等级保护解决方案 等级保护测评
什么是等级保护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 民的专有信息、公开信息分类分级进行管理和保护;
• 根据信息系统应用业务重要程度及其实际安全需求,实行分级、 分类、分阶段实施保护,保障信息安全和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维 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定级要素与等级的关系
受侵害的客体
对客体的侵害程度 一般损害 严重损害 特别严重损害
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 社会秩序、公共利
益
国家安全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第二级 第三级 第四级
第二级 第四级 第五级
确定等级流程
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矩阵表
பைடு நூலகம்
系统服务安全保护等级矩阵表
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矩阵表
确定定级对象: 具有唯一确定的安全责任单位;满足信息系统的基本要素;承载相对独立的业务应用
等级保护的主要工作流程
自主定级和审批 评审 备案
系统建设
等级测评 监督检查
-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按照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信 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跨省或者全国统一 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可以由其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 等级保护的核心是对信息系统特别是对业务应用系统安全分等
等级保护标准规范
国家对信息安全保障的政策演变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03)27号文)
等级保护系列标准规范
▪ 《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 护定级工作通知》(公信安【2007】861 号)
▪非涉《信密息信系统息安系全保统护安等级全保保护定障级建指南设》 ▪指南《 (关 20于04信6息6号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2007 43号)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监督检查要求》
分级保护系列标准规范
▪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分级保 护技术要求》BMB17-2006
- 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应当选择符合本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检测机构,依据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指南》等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技术评测。三级信 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五级 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等级测评。
-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划 分准则、基本要求、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服务器、终端等技术要求,使用符合本系统安全 保护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产品,同步建设符合本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运营使 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安全工程管理要求等管理规范,建立安全组织,制定并落实符合 本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安全管理制度。
等级保护要求的组合
安全保护等级定级参考
1)一级,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一般的信息系统 2)二级,县级某些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一般信息系统 (例如非涉及工作、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 3)三级,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重要信息系统(例如涉及工作、商业秘密, 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用于生产、调度、管理、控制等 方面的重要系统及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统;中央各部委、省(区、市)门户网站和重要网站 4)四级,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特别重要系统以及核心系统,电力、电信、广电、税 务等 5)五级,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极端重要系统
- 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对第三级、第四级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作情况进行检查。三级信息系统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四级信息系统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跨省 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的检查,应当会同其主管部门进行。
内容
等级保护简介 等级保护定级与备案 等级保护解决方案 等级保护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