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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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烟台社保缴费相关标准

2010年烟台社保缴费相关标准

2010年烟台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缴费更划算2010-11-17 07:11:34 向日葵保险网[导读]:烟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限为1484元,最高限为7422元。

为继续减轻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挂档人员缴费负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申报缴费基数时,经本人同意,最低基数既可按上年度的1320元。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引起广泛关注。

缴费基数增幅历年最低今年,烟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限为1484元,最高限为7422元。

市民看到报道的第一感觉是社保缴费基数又涨了,缴费负担又要加重了。

社保缴费基数究竟如何确定?市劳动保险事业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烟台每年缴费基数都是根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来确定,今年缴费基数虽然涨了,但受金融危机影响,涨幅是历年来最低的。

该负责人为记者查阅了2004年以来的最低缴费基数:2004年(613元)、2005(718元)、2006(840元)、2007(962元)、2008(1142元)、2009(1320元),经计算,2004—2009年缴费基数的平均增幅为16.59%,而2010年基数增幅为12.42%,在历年是最低一次。

延续去年“减负”政策2009年4月起,为帮助参保企业尽快渡过难关,走出金融危机影响,烟台相继出台了多项针对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减负”政策,其中之一就是阶段性降低企业医疗、失业、生育、工伤4项社保费的缴费比例。

参保企业按工伤类别不同,缴费比例分别降低2.8、2.9和3.1个百分点,企业职工负担降低0.5个百分点。

2010年,烟台将继续执行2009年的为企业及职工实行的“减负”政策:工伤一类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8.3%(养老20%+医疗6%+失业1%+生育0.8%+工伤0.5%);工伤二类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8.7%(工伤0.9%);工伤三类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9.5%(工伤1.7%);职工个人承担比例为10.5%(养老8%+医疗2%+失业0.5%,生育、工伤全部由单位承担)。

上海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上海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上海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上海一直以来都是全国社会保障范围最广、社会保障标准最高的地方,国家法律法规对上海居民的社保缴费基数有着较明确的规定,但在不同时期,上海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不尽相同。

下面就上海历年社保缴费基数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2005年至2008年,上海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以当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缴费基数为当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120%,就是当月工资1700元以上的,缴费基数为2040元以上。

2009年至2010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比以前有了比较大的变化,缴费基数的计算公式变成了当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240%,以当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为例,缴费基数达到4080元以上。

2011年至2012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化不大,仍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缴费基数是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240%,以当月最低工资1700元为例,缴费基数为4080元以上。

2013年至2017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的基准有所改变,缴费比例也有所增加,缴费基数的计算公式变为当月实际工资标准乘以240%,每月的实际工资标准以当月发放的工资为准,以当月工资1700元为例,缴费基数达到4080元以上。

2018年至2019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按照新的标准划分,缴费基数由每月实际工资标准乘以280%计算,每月工资标准以当月应发放的工资为准,以当月1700元工资为例,缴费基数为4760元以上。

2020年至今,上海仍旧按照新的标准划定,缴费基数由每月实际工资标准乘以280%计算,当月工资标准以当月实际应发放的工资为准,就以当月1700元工资为例,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达到4760元以上。

从上面可以发现,上海的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化很大,很高,但是包括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费和失业保险费等也都在提高,根据国家规定,上海居民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缴费基数和本地工资标准同步提高。

未来,上海居民的社保缴费基数还会继续提高,各级政府也会继续支持全民健康。

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公布

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公布

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公布一、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当期缴费年度),全区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不含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人均1583元。

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9805元,下限不得低于1583元。

二、在当期缴费年度内,参加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当期缴费基数分二档:第一档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第二档月缴费基数为1794元。

选择第一档的,不需申报;选择第二档的,需在9月底前到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办理申报手续。

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

三、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由55元调整为75元。

四、计算补缴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的月社会平均工资为2991元。

五、按《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苏政发…2006‟40号)文件第六条第(三)项中的“原办法”计发基础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当期缴费年度市本级统筹区月计发基数为1831元。

六、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的基数为2991元。

七、2010年6月30日前按规定符合领取工伤定期待遇的人员,在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其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以下办法调整:调整后定期待遇计发标准为:调整前的计发金额×调整系数(其中:调整系数为1.10)。

八、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区计发因工致残、因工死亡有关标准的月基数为3211元。

九、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调整为424元。

十、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从2010年9月1日起,其个人账户由每人每月70元调整为按80元划入,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按120元划入,以前个人账户划拨金额高于此标准继续予以保留。

北京职工2010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北京职工2010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北京职工2010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作者:北京法律咨询网; 发布时间:2010-8-5 21:51:30 ; 来源: 点击:2535关于统一201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0〕37号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8444元),现就统一2010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037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111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26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422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15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

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上限均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确定缴费基数。

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仍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行缴费。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807.4元、失业保险费48.44元。

各地区2010年社平工资及公司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各地区2010年社平工资及公司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敏华控股各自营区城市五险一金政策明细表
统计日期:201107015 省份 所在 城市 2010年度省 2010年度市 2010年月 社平工资 社平工资 平均工资 各市按社平工资分档 40% 60% 80% 100% 200% 300% 最低 最高 广州 54804 4567 1826.8 2740.2 3653.6 4567 9134 13701 实际 B级 C级 DF 最低 最高 缴费标准 养老 1818 9090 2018 2018 2018 1320/2523 12615 --1320/1500 1320 1415/1589/1720 10089 --2500 1588 1100 10080 ------2018 10089 ------950 10089 982 982 982 1100 9090 --1340 1340 1588/2338 11688 2338 2338 2338 1680 12603 1680 1680 1680 1178 17663 1549 医疗 2461 12303 2725 2725 2725 2523 12615 --2336 6/4 1415/1589/1720 7077/7944/8601 --2500 1588 1630 10080 ------2472 --------1480 7401 1289 1289 1289 1200 1200 --1340 1340 1588/2338 11688 2338 2338 2338 2521 12603 2521 2521 2521 1548.60 17663 1549 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失业 1300 12303 1300 1300 1300 4205 12615 ------1415/1589/1720 7077/7944/8601 --2500 1588 1100 10080 ------2018 10089 ------950 10089 982 982 982 1100 1200 --1340 1340 1588/2338 11688 2338 2338 2338 1680/2521 12603 1680 1680 1680 1178 17663 1549 生育 2461 12303 2725 2725 2725 2523 12615 --3895 3895 1415/1589/1720 7077/7944/8601 --2500 1588 1100 10080 ------2472 ------------982 982 982 1100 1200 --1340 1340 1588/2338 11688 2338 2338 2338 2521 12603 2521 2521 2521 1178 17663 1549 工伤 1300 12303 1300 1300 1300 2523 12615 --1320 1320 1415/1589/1720 7077/7944/8601 --2500 1588 1100 10080 ------1854 9270 ------950 10089 982 982 982 1100 3600 --1340 1340 1588/2338 11688 2338 2338 2338 1680/2521 12603 2521 2521 1680/2521 1178 17663 1549 公积金 当月工资总额 22705 6900 3760 1520 1100 21025 ------1150 10089 --1500 1500 1100 16910 ------2011年各 地最低工 资标准 标准实施生 效日期

潍坊确定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潍坊确定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潍坊确定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通知,确定了2010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根据通知,市统计局公布200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8815元,月均2401元。

据此,将2010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为最高7203元/月、最低1441元/月。

企业退休费计发基数为2402元。

2010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选择,最高为2401元/月,最低为1441元/月。

2010年度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2010年3月统筹基金支付的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扣除住房补贴)作为划入基数。

通知还调整了大额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

自2010医疗年度起,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筹集,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承担,用人单位应于每年4月底前一次性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

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保险费,经单位申请,可由社保经办机构在每个医疗年度初始之月,从退休人员养老金账户中一次性扣缴。

自2010医疗年度起,困难企业(含财政零补助的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调整为5%。

另外,通知还调整了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筹集标准。

2010医疗年度,市直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筹集标准为每人13670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调整是社会保险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实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足额征收、增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要对本单位职工2010年度的缴费基数(即“上年月均实得收入”栏目)如实进行填写,按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对瞒报、漏报及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保企业填报内容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职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字的,可由单位专管人员或劳资人员代签,但必须通知职工本人认可。

2004~2010社保缴费基数

2004~2010社保缴费基数

关于2004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与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04]12号颁布时间:2004.03.17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各委托代办机构、各参统单位:;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结果,现将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和待遇计算中使用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中的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2003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4045元,月平均工资为2003.75元。

二、凡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均缴费工资基数为2004元(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后四舍五入为6011元,职工月工资超过6011元的,以6011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四、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465元。

   五、个人申报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具体数额为1202元(经计算后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享受社会保险费补助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0%,具体数额为1403元(经计算后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六、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中第二部分的比值C0/ C1为2.18。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04年3月17日------------------------------------------------------------------------------------------------------------------关于2005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与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05]10号   颁布时间:2005.03.17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结果,现将涉及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采集工作中使用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04年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28348元,月平均工资为2362.33元。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是用于核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表格。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职工社保缴费金额的重要依据,因此,核定社保缴费基数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的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的核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职工实际收入为基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进行核定。

具体来说,社保缴费基数应当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核定,对于新入职员工,则按照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进行核定。

月工资收入:填写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社保缴费基数:根据职工月工资收入核定社保缴费基数。

备注:对于特殊情况(如新入职员工、工资收入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等),需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定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务必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不得虚报、瞒报。

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缴纳社保费用,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及时更新信息:对于职工工资收入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应及时更新社保缴费基数核定表中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在填写社保缴费基数核定表时,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的核定是保障职工社保权益的重要环节,务必认真对待。

在填写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职工实际收入为基础进行核定。

应当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保费用,并及时更新信息,遵守相关政策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职工的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是用于确定企业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依据。

该表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和发布,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并确保社保基金的稳定运行。

缴费基数:是指社保缴纳费用的计算基准,一般以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

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缴费基数存在差异。

缴费比例:是指企业和个人缴纳社保费用的比例。

不同险种和地区的缴费比例也各不相同。

北京201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北京201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10%
242.2 2%+大额医疗3元
1%
24.22
-
180.64
129.2 183.87
180.64
129.2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明细表
个人缴费金额 129.2 3.23 3.23 -
-
-
-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按本 比例计算
51.44 51.44
51.44 51.44
-
1%
单位缴费金额
323
16.15 8 8
16.15 8
个人缴费比例
8%
0.20% -
0.20% -
12111
失业保险
1%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户口类别 本市城镇 本市农村劳
动力 本市农民工
外埠城镇 外埠农村劳
动力 外埠农民工
800 1615
2422
2422 1615
12111
2422
2422
2422
投保地: 执行日 期: 内容:
城镇户 口:
备注:
北京
2010年7月
最低基数是 1615,最高 是12111 养老、失业 、工伤缴费 基数由原: 1490~11178 调整为为 1615~ 12111;
医疗生育基 数由原: 2236~11178 调整为 2422~12111
其中具体缴 费金额是按 最低下限标 准计算,工 伤比例应为 浮动费率, 此处按0.3% 计算。
力 外埠农民工
个人缴费合计
183.87
8
-
Hale Waihona Puke 4.857.270.30%
7.27
-
4.85
7.27

2010年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为30965元(含计算方法)

2010年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为30965元(含计算方法)

2010年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为30965元2009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为30965元,比上年增加3980元,增长14.7%。

这一数据的变化将引起一连串的反应,我市城镇职工和个体参保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的缴费也随之发生变化。

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将以2009年社平工资30965元计算,值得一提的是,在2009年12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期间,用人单位缴纳生育和失业保险时,单位缴费费率分别降低0.2%和1%。

重庆市人社局就今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问题已向各区县发出通知,要求区县社会保险局在8月的月结算工作中变更当月的缴费基数,同时对1至7月的差额进行清算后,纳入9月的征收计划中,10月及以后月份按变更后的缴费基数进行月结算并制定征收计划。

据悉,市医保中心暂时没有公布今年的缴费基数和执行时间。

城镇职工个人月缴费增15.92~79.6元按2009年全市社平工资30965元计算,今年我市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580.42元,职工月平均工资在社平工资的60%至300%之间的,企业按实际工资额度缴纳养老保险费。

由此,今年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7742元,下限为1549元。

也就是说,如果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

根据养老保险缴纳规定,单位缴费费率按20%执行(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期间,我市实际阶段性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率,按15%执行),个人缴费费率按8%执行。

根据渝社险发(2010)40号通知规定:“根据公布的2009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965元,确定参保职工201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7742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549元。

”根据渝办发(2010)115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农民工统一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明细表

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明细表

2%+大额医疗3元 -
51.44 -
129.2
242.2 24.22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明细表
个人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金 额
8%
129.2
0.20% -
0.20% -
3.23 -
3.23 -
-
-
-
-
保险,如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按本市户口缴费比 例计算
2%+大额医疗3元 2%+大额医疗3元
2%+大额医疗3元
51.44 51.44
51.44
242.2
医疗保险
2422
户口类别 本市城镇 本市农村劳动力 本市农民工 外埠城镇 外埠农村劳动力 外埠农民工
单位缴费合计 605.57 599.84 381.86 586.2 580.47 362.49
外埠农村劳动力
10%
外埠农民工
1%
个人缴费合计
183.87
180.64
129.2
183.87
180.64
生育保险
2422
医疗保险
2422
最高基数
12111
户口类别
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金额
本市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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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重庆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重庆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障制度也越来越完善,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话题。

作为中国西南地区的重要城市,重庆市对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以《重庆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标题,对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的历史变化和现状进行分析。

一、社保缴费基数的定义和意义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用于计算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是一个人在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时所需要缴纳的最低金额。

社保缴费基数的重要性在于它直接关系到职工的社保待遇和退休金的发放。

社保缴费基数越高,职工的社保待遇和退休金就越高,反之亦然。

二、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的历史变化1、2000年至2005年2000年至2005年期间,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的标准一直保持不变,即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54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700元。

这个标准在当时已经比较高了,反映了当时重庆市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职工的生活水平。

2、2006年至2010年2006年,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的标准开始逐年上涨。

2006年,最低缴费基数为68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3400元。

2007年至2009年,最低缴费基数分别为800元、920元和1040元,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4000元、4600元和5200元。

2010年,最低缴费基数达到了1200元,最高缴费基数达到了6000元。

3、2011年至2015年2011年,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的标准再次上调。

最低缴费基数为140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7000元。

2012年至2015年,最低缴费基数分别为1600元、1800元、2000元和2200元,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8000元、9200元、10400元和11600元。

4、2016年至今2016年,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的标准再次上涨。

最低缴费基数为240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2000元。

2017年至今,最低缴费基数分别为2600元、2800元和3000元,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13000元、14000元和15000元。

2010年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为30965元

2010年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为30965元

2010年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为30965元2009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为30965元,比上年增加3980元,增长14.7%。

这一数据的变化将引起一连申的反应,我市城镇职工和个体参保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的缴费也随之发生变化。

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将以2009年社平工资30965元计算,值得一提的是,在2009年12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期间,用人单位缴纳生育和失业保险时,单位缴费费率分别降低0.2%?日1%重庆市人社局就今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问题已向各区县发出通知,要求区县社会保险局在8月的月结算工作中变更当月的缴费基数,同时对1至7月的差额进行活算后,纳入9月的征收计划中,10月及以后月份按变更后的缴费基数进行月结算并制定征收计划。

据悉,市医保中心暂时没有公布今年的缴费基数和执行时间。

城镇职工个人月缴费增15.92〜79.6元按2009年全市社平工资30965元计算,今年我市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580.42元,职工月平均工资在社平工资的60祢300咆间的,企业按实际工资额度缴纳养老保险费。

由此,今年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7742元,下限为1549元。

也就是说,如果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Z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勺,按60%+算缴费工资。

根据养老保险缴纳规定,单位缴费费率按20嗽行(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期间,我市实际阶段性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率,按15嗽行),个人缴费费率按8瞰行。

根据渝社险发(2010) 40号通知规定:“根据公布的2009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965元,确定参保职工201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7742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549元。

”根据渝办发(2010) 115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农民工统一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0年烟台社保缴费相关标准

2010年烟台社保缴费相关标准

2010年烟台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缴费更划算2010-11-17 07:11:34 向日葵保险网[导读]:烟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限为1484元,最高限为7422元。

为继续减轻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挂档人员缴费负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申报缴费基数时,经本人同意,最低基数既可按上年度的1320元。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引起广泛关注。

缴费基数增幅历年最低今年,烟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限为1484元,最高限为7422元。

市民看到报道的第一感觉是社保缴费基数又涨了,缴费负担又要加重了。

社保缴费基数究竟如何确定?市劳动保险事业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烟台每年缴费基数都是根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来确定,今年缴费基数虽然涨了,但受金融危机影响,涨幅是历年来最低的。

该负责人为记者查阅了2004年以来的最低缴费基数:2004年(613元)、2005(718元)、2006(840元)、2007(962元)、2008(1142元)、2009(1320元),经计算,2004—2009年缴费基数的平均增幅为16.59%,而2010年基数增幅为12.42%,在历年是最低一次。

延续去年“减负”政策2009年4月起,为帮助参保企业尽快渡过难关,走出金融危机影响,烟台相继出台了多项针对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减负”政策,其中之一就是阶段性降低企业医疗、失业、生育、工伤4项社保费的缴费比例。

参保企业按工伤类别不同,缴费比例分别降低2.8、2.9和3.1个百分点,企业职工负担降低0.5个百分点。

2010年,烟台将继续执行2009年的为企业及职工实行的“减负”政策:工伤一类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8.3%(养老20%+医疗6%+失业1%+生育0.8%+工伤0.5%);工伤二类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8.7%(工伤0.9%);工伤三类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9.5%(工伤1.7%);职工个人承担比例为10.5%(养老8%+医疗2%+失业0.5%,生育、工伤全部由单位承担)。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1. 背景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社会保险缴费的计算基础,它直接影响着个人和单位的社保缴费金额。

2010年,我国社保制度正在逐步完善,社保缴费基数也在不断调整和改革中。

本文将重点探讨2010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及其相关政策和影响。

2.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2010年,我国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主要目标是逐步实现统一基数制,并逐年提高基数水平。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0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如下:2.1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与个人所得水平有关。

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对于高收入人群,其缴费基数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对于低收入人群,其缴费基数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2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010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也与个人所得水平相关。

根据政策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高收入人群的缴费基数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基数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

2.3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2010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

具体的调整规定如下:•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意义和影响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对个人和单位都产生了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具体如下:3.1 保障个人权益适当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可以保障个人的权益,让个人的社保缴费金额更加合理。

同时,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还能够逐步提高社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东莞市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总额

东莞市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总额

东莞市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总额1、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200*9%=108元/人/月市外户籍参保人缴纳:1200*8%=96元/人/月东莞市户籍参保人缴纳:1200*8%=96元/人/月2、地方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200*3%=36元/人/月,个人不用缴费3、工伤保险:单位缴纳:1200*0.8%=9.6元/人/月,个人不用缴费4、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200*0.5%=6元/人/月东莞市户籍参保人缴纳:1200*0.5%=6元/人/月,市外户籍参保人不用缴费5、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200*1.9=22.8元/人/月,个人不用缴费6、门诊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200*0.285=3.42元/人/月市外户籍参保人缴纳:1200*0.5%=6元/人/月东莞市户籍参保人缴纳:1200*0.5%=6元/人/月市镇财政补贴:1200*0.2%=2.4元/人/月7、总计:单位缴纳:185.82元/人/月,缴费比例为15.485%个人缴费:市外户籍参保人:102元/人/月,缴费比例为8.5%东莞市户籍参保人108元/人/月,缴费比例为9%8、上述缴费标准自2010年7月1日开始生效。

东莞市各种险种的缴费比例根据《关于东莞市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企业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工伤和医疗按以下调整缴费:一、社会养老保险(不含地方养老保险)的单位费率,从2011年1月起上调1个百分点,即2011年1—12月的单位费率为10%;2012—2016年的单位费率每年再分别上调1个百分点,直至单位费率达到15%(其中:2014—2016年,在社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上调1个百分点的同时,地方养老保险费率则每年相应下调1个百分点)。

二、鉴于应对金融危机扶持企业发展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政策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从2011年1月起即恢复原执行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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