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加油站加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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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加油站卸油员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加油站卸油员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劳动合同补充约定)

甲方:沙圪堵纳林加油站

乙方: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加油站加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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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加

油站加油员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加油站卸油员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加油站卸油员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

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危害告知书

职业危害告知书

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

职业危害告知书

(劳动合同补充约定)

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存在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1、您所在的岗位可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见附表1),接触这些职业

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员工进入作业场所,应按公司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将对您进

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公

司将对女职工孕期、哺乳期予以保护,保障其不从事接触苯的作业和直接接触汽油的作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将安排您进

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

业病,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配戴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参加公司安排的职业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风险、隐患或事故及时向公司报告;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公司管理,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加油站职业危害告知 柴油,汽油

加油站职业危害告知  柴油,汽油

职业危害告知牌

职业危害种类柴油Diesel oil CN NO. 31001

职业危害后果健康危害:皮肤接触可为主要吸收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其雾滴或液体呛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职业危

害操作规

程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专用

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专用

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危害后果:接触性柴油中毒。
稍有粘性的可 燃棕色液体, 溶于多数有机 溶剂,易挥发 。 爆炸极限(%, V/V):1.36.0
担心中毒
应急处理
注意防火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所有被污染的衣物,包括鞋类。用流动清水冲洗皮肤 和头发(可用肥皂)。如果出现刺激症状,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疼痛持续或复发,就医 。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取出隐形眼镜。 吸入:如果吸入本品气体或其燃烧产物,脱离污染区。把病人放卧位,保 暖并使其安静。开始急救前,首先取出假牙等,防止阻塞气道。如果呼吸 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用活瓣气囊面罩通气或有效的袖珍面具可能效 果更佳。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送医院或寻求医生帮助。 食入:禁止催吐。如果发生呕吐,让病人前倾或左侧位躺下(头部保持低 位),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吸入呕吐物。仔细观察病情。禁止给有嗜睡 症状或知觉降低,即正在失去知觉的病人服用液体。意识清醒者可用水漱 口,然后尽量多饮水。寻求医生或医疗机构的帮助
工作场所存在噪声,对身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
噪声 Noise
危害因素分类:物理因素类。
侵入途径:声波经听觉器官传入。
健康危害:(1)听觉适应,在短时间内接触强噪
声可感不舒服、耳鸣及 听觉迟钝,听力下降,离开噪声环境后数分钟 即可恢复。 (2)听觉疲劳,又称暂时性的听觉位移,较长时 间接触强噪声,听力明 显下降,恢复需较长时间。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加油站卸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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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加油站卸油员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加油站卸油员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

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XX加油站-职业危害告知书

XX加油站-职业危害告知书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劳动合同补充约定)

甲方:松原市中星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油库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告知书

油库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告知书

中国石化销售湖北石油分公司

油库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油库工作岗位,存在汽(柴)油、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可能对健康产生影响。公司已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使该岗位作业环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已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您进行以下职业病防护工作:

1.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掌握事故现场的急救互救技能;

2.安排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您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应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认真参加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掌握职业危害防护和急救互救技能;

4.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公司。

本人已知道以上规定,并已掌握本人所在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本岗位职业卫生工作要求,本人承诺将认真遵守及履行。特此确认。

公司盖章:本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加油员危险告知书

加油员危险告知书

公司危险告知书

工种:加油员

你将从事的加油工作,针对岗位存在的车辆伤害、机械倾翻、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危险,对以下防范性措施予以告知:

承诺:本人已清楚上述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落实相关措施。

被告知者签字:年月日

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制度

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制度

榆阳区域

一、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加油站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加油站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二、加油站应将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签定补充合同。

三、加油站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即将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即将住手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

业病危害。

四、加油站应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并设置职

业危害告知牌。

五、加油站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卡、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工作。

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以及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加油站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加油站部门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七、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警示与告知制度的落实。

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贵阳市XX加油站

尊敬的加油站员工:

您好!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为了保障您的身体健康,现就

贵阳市XX加油站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向您作出如下告知:

1、本加油站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类型主要有:粉尘、振动、噪声、腐蚀性

气体等有害因素。

2、本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物质的主要浓度等级为:粉尘浓度在0.5mg/m3以内,振动等级为1级,噪声等级为75dB以下,腐蚀性气体浓度在

0.2mg/m3以内。

3、本加油站将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有效防止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及发展,保证加油站工作环境的安全。

4、本加油站将为员工安排检测和诊断,以便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的发生;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员工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

予以告知和提醒,同时为员工维护权益提供保障。

5、本加油站将为员工安排有关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职业病防治

意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防范职业病危害。特此告知。

贵阳市XX加油站

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加油站卸油员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加油站卸油员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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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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