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981-2016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ICSZ备案号: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DB 13 XXXX-2016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smoke from in use dieselengines of non-road machinery201X-XX-XX发布 201X -XX-XX实施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2)5 排气烟度测量方法 (2)6 结果判定 (3)7 仪器设备要求 (3)8 测试用燃油要求 (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起草,河北科技大学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军、周旌、张金锋、韩会杰、孙玉娟、赵东宇、王海鹏、邢正、梁华珍王晓攀、葛杨、洪小飞、韩晗、赵纲、褚丕图。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引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气污染,改善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部分参考了欧洲委员会指令77/537/EEC《关于各成员国测量农用或林用轮式拖拉机用柴油机污染物排放的法律》、GB 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HJ/T 241-2005《确定压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北京市DB 11/184-2013《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天津市DB 12/588-2015《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标准法规的相关技术内容。
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气烟度的限值及测量方法。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指在非道路工作条件下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工
程机械、农业机械、渔业机械、园林绿化机械等。
这些机械设备在工作过
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排放,其中包括颗粒物、NOx、CO等有害物质,对
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为了控制和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烟度排放,制定了具体的限值
和测量方法。
根据《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烟度排放,颗粒物的限值为5.0g/kWh,NOx的
限值为7.0g/kWh,CO的限值为4.0g/kWh。
测量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的方法主要包括两种,即定功率法
和取平均功率法。
定功率法是指在不同工作负荷下,通过测量非道路移动
机械排气中颗粒物、NOx、CO等有害物质的浓度,计算得出排气烟度排放值。
取平均功率法是指在不同工作负荷下,通过多次连续的取样、测试、
计算,最终得出平均排气烟度排放值。
测量过程中需要使用专业仪器设备,比如颗粒物捕集装置、NOx分析仪、CO分析仪等。
同时,还需要采集样品并进行标准化处理,以确保测
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总之,通过制定《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可以有效控制和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烟度排放,保护环境和
人类健康。
同时,需要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符合相应的
排气烟度标准,并逐步引导使用低污染、高效能的机械设备,推动环保科
技的发展和应用。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检验项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检验项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检验项目是针对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排放性能进行评估和监测的一项重要工作。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和环境保护政策的加强,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放的污染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因此,开展烟度检验项目对于掌握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放情况、保护环境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烟度检验项目的概念和背景入手,介绍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检验的意义和必要性。
同时,将围绕检验方法和标准展开阐述,以便更好地推动该项目的实施和应用。
本文将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将阐述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检验项目的背景和目的,同时概述文章的结构。
正文部分将详细介绍烟度检验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检验方法和标准的选取及实施过程。
结论部分将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并对未来该项目的发展进行展望。
通过深入研究和探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检验项目,有望为减少排放污染物、改善环境质量、提高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燃烧效率和经济性做出贡献。
本文的编写旨在进一步推动该项目的发展,并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和启示。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的组织结构和内容安排方式。
本文的文章结构主要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内容。
首先是概述,即简要介绍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检验项目的背景和意义。
其次是文章结构,本部分介绍了整篇文章的内容组织和安排方式,预告读者阅读到的各个部分。
最后是目的,即明确本文探讨的研究目标和价值。
正文部分分为两个子部分。
首先是烟度检验项目介绍,该部分详细介绍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检验项目的背景、相关概念和具体实施情况。
其次是检验方法和标准,此部分主要介绍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检验的方法和应用的相关标准,包括具体的测试方法、设备和判断标准。
结论部分也分为两个方面内容。
首先是总结研究结果,即对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检验项目的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归纳出关键发现和主要结论。
DB31 981-2016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ICSZ备案号:DB31 上海市地方标准DB 31/ 981—2016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smokefrom in-use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发布稿)2016 - 4 - 6发布2016 - 7 - 1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目次前言 (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排气烟度测量方法 (2)5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2)6结果判定 (2)7仪器设备要求 (2)附录A(规范性附录)启动烟度 (3)附录 B (规范性附录)自由加速法 (4)附录C(规范性附录)自由加载法 (6)附录D(规范性附录)测试程序 (7)附录 E (规范性附录)测量结果 (9)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改善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伏萍、姜勇、全轶枫、蒋长龙、黄成、鲁君、李莉。
本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7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非道路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内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装用的柴油机和道路用载人(货)的车辆装用的第二台柴油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时期)》(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时期)》标准编制组二〇一三年五月项目名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时期)项目统一编号:458承担单位:济南汽车检测中心编制组要紧成员:刘顺利、范凤雷、胡开建等标准所技术治理负责人:纪亮标准处项目负责人:谷雪景目录1项目背景 (1)1.1任务来源 (1)1.2工作过程 (1)2行业概况[1] (1)2.1单缸柴油机 (2)2.2小缸径多缸柴油机 (2)2.3中等缸径多缸柴油机 (3)2.4配套情形 (4)2.5保有量情形 (5)2.6柴油消耗量情形 (6)2.7进口二手机械情形 (6)3标准修订的必要性分析 (7)3.1大气污染物减排需要 (7)3.2行业进展带来的要紧环境问题 (7)3.3促进内燃机行业可连续进展 (8)4要紧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标准研究 (9)4.1ISO标准 (9)4.2欧盟法规 (10)4.3美国法规 (15)4.4全球统一的非道路法规 (22)5国内相关标准 (23)5.1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油机排放标准 (23)5.2GB/T8190系列标准 (24)5.3中小功率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6)6要紧修订内容 (26)6.1原标准差不多情形 (26)6.2增加的术语与定义 (27)6.3加严了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27)6.4增加了耐久性要求 (28)6.5基准燃油的改变 (30)6.6带含贵金属材料的后处理系统的要求 (30)6.7增加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要求 (31)7本标准与欧美相关标准的差异 (31)7.1操纵范畴的差异 (31)7.2实施时刻的差异 (32)7.3测量方法的差异 (32)7.4与其现行标准限值的差异 (32)8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 (33)8.1实施本标准的环境(减排)和社会效益 (33)8.2燃油可行性分析 (33)8.3发动机技术可行性及成本分析 (34)8.4测试设备可行性分析 (37)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依照环境爱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6]371号文,由济南汽车检测中心负责制订《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时期)》标准,项目统一编号:458。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及测量方法 ...
附件2《〈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二○一九年二月目录一、工作背景 (6)二、标准修改单主要内容 (7)《〈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背景2014年,原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标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限值提出了预告性要求,以引导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业技术发展方向。
该标准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发动机台架试验排放限值和试验循环,但对于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控制总体技术要求还不完善,也未明确规定标准实施时间。
2015年第三阶段标准实施以后,原环境保护部立即组织标准编制单位继续开展相关研究,对第四阶段标准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在细化相关技术要求的同时,明确提出了第四阶段标准的实施时间。
标准编制组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结合非道路移动机械及相关零部件和排放后处理等行业的技术进步情况,以及相关测试技术实际等方面综合考虑,对第四阶段标准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总体思路是以GB20891-2014相关规定为基础,补充了瞬态测试循环的试验程序、车载法排放测试要求、非标准循环排放要求、颗粒物粒子数量限值、新生产机械排放达标要求及检查、在用符合性要求及检查和机械定位等具体要求。
由于需要完善和细化的内容较多,将通过标准修改单以环境保护标准(HJ)形式对GB20891-2014进行补充。
本修改单是对GB 20891-2014中需要修改的内容进行修改,环境保护标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是对上述各项技术内容的具体规定。
2018年2月,原环境保护部发布《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环办标征函〔2018〕9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相关技术要求
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相关技术要求
附件
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相关技术要求
一、人员要求
各区环境监测站应尽快落实承担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工作的内部科室和岗位,相关人员应熟悉机动车排气监测,并经统一培训和持证上岗考核。
二、设备要求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 31/981-2016)要求开展排气烟度测试时,可采用的方法包括启动烟度法、自由加速法、自由加载法三种,详见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
由于目前各区环境监测站使用的柴油车不透光烟度计无法完全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测试要求,需在2017年仪器设备采购计划中进行适当调整,配置可以逐秒记录数据的不透光烟度计,以满足三种测试方法的连续测量要求。
同时该烟度计还需满足便携式、自带可移动电源、可无线交换数据等要求,既能使启动烟度法、自由加速烟度法测试不受场地电源等因素影响,又可以满足自由加载法测试需求。
仪器开箱后应建档,建立使用、维护、校准等记录,制定操作和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并按受控文件管理要求发放。
同时,仪器经计量部门校准合格后方可启用。
—1 —
三、检测方法能力确认
应按计量认证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按照各区环境监测站内部有关新方法确认程序的规定,对人员、设备、耗材、环境、检测程序、检测精密性和准确性进行完整的方法确认,包括实验室标准气体试验和现场监测等过程,并编写方法确认技术报告。
—2 —。
北京地方标准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
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Pollutants from non-road Diesel EnginesDB 11/185-20032003-02-25发布2003-04-01实施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非道路柴油机排气对环境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照1991年10月1日生效的91/542/EEC指令《根据成员国关于采取措施控制车用柴油发动机排放气体污染物的统一法令》和1992年12月31日生效的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 R49/02法规《就发动机的污染物排放对压燃式发动机及装用压燃式发动机车辆认证的统一规定》、ISO8178《非道路用发动机排放国际标准》、欧盟指令97/68/EC《关于非道路用发动机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方法》、GB 17691―2001《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标准的相关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两个实施阶段的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的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蕴珊,张付军,郝利君,黄英,张世鹰,赵虹齐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包括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场院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非道路用柴油机的排放污染物测量与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下列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有关人员和机构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7691―2001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T 17692―1999 汽车用发动机净功率测试方法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使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
法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是控制我国大气污染及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设定为每秒烟度质量浓度不超过2.5克/升。
测量方法包括发动机室测量,工况动态即排放测量及加热状态下的瞬态排放测量。
其中发动机室测量是一种独立检测方法,主要用于检测未添加附加装置的装机容量在520kw以下并发动机室安装完好的发动机烟度,通过有孔法测量烟度排放,烟度质量浓度用小时进行数字校正。
工况动态即排放测量则是一种相对完善的检测方法,主要用于检测装机容量大于520kw的移动机械烟度排放。
其通过路试、仪表检测、校核数据等步骤,确定排放的最高值及烟度质量浓度的标准测量值,从而来确定有效的烟度质量浓度控制值。
最后,加热状态下的瞬态排放测量是最科学的测量方法,用于检测柴油发动机及其排气处理系统不同温度下负荷调节及换挡瞬间排放特性。
实施过程主要包括测量柴油及其排气污染物的加热及测量、数据校正及例行检查等步骤,最终结果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烟度质量浓度,可以有效控制发动机排放,保护环境质量。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放检验技术要求
附件2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放检验技术要求(试行)本检验规程的编制依据《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
一、检验方法检测方法原则上应选用自由加载法。
装用非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和车载柴油机设备在检验现场不能够完成其专用功能的一个流程时,或者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和车载柴油机设备不具备加载负荷条件的情况下,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同意,现场检验人员可采用《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规定的自由加速法进行烟度检测。
装用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和车载柴油机设备应采用自由加载法。
(一)检验前准备工作1. 开展检测前,应根据检测系统的提示,完成自检流程和进行自校准。
检测用排放测试设备的工作原理、准确度应满足《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自由加速法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 395-2007)的相关要求。
不透光烟度计的采样频率不应低于1Hz。
2. 烟度检验前,受检机械装置的柴油机应充分预热(可以通过测得机油温度或其他方法判断发动机温度是否处于正常运转温度范围内),并且机械状态良好。
在机械装置连续测试过程中,应确保发动机处于正常工作的状态。
3. 在正式进行排放测量前,应采用三次自由加速过程或其他等效方法吹拂排气系统,以清扫排气系统中的残留污染物。
4. 烟度检验前,应对受检机械装置进行身份确认和安全检查,以确定受检机械装置能够进行后续的检测。
(二)自由加载不透光度烟度法1. 通过目测进行受检机械装置排气系统相关部件泄漏检查。
排气取样探头插入汽车排气管中至少400mm,如不能保证此插入深度,应使用加长管。
2. 根据受检机械装置的作业用途,现场检验人员确定加载负荷的方法。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一、引言近年来,全球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其中尤以空气质量受到的影响最为显著。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废气,是造成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
因此,对于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的研究与探索,已成为环保领域的热门话题。
二、烟度的定义及来源烟度是指发动机排放物中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合物、氧化物等可燃性物质在空气中生成的颗粒状物质。
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的来源主要包括燃烧不完全和机械设备的磨损、润滑油及其他添加剂等。
三、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烟度控制的必要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废气的烟度过高,将会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
首先,在大气中形成细微颗粒物,特别是PM2.5,对人体健康有害。
其次,气溶胶、二氧化硫等污染物会直接影响植物的生长和生产,扰乱了区域的生态平衡。
因此,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排放已成为当务之急。
四、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为了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的烟度排放,中国国家环保部制定了相应的限值标准。
在国家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规定:“按工况法测定时,三轮汽车柴油机排放烟度限值为4.0,四轮、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起重机等各类车辆、起重机、打捆机、船舶等柴油机排放烟度限值为3.0。
”五、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测量方法为了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的准确性,需要采用严格的测量方法。
目前,国内主要采用的是光学测量法,也就是烟度计法。
烟度计法采用光学原理,利用发动机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吸收光线的原理,就可以实现对烟度的测量。
同时,光学方法还可以根据颗粒物的分布情况,推算出颗粒物的大小和数量,实现对烟度排放的精确测量。
六、结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数量也越来越多。
为保障城市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方面必须不断加强标准制定和执行。
同时,应继续推动烟度排放测量方法的创新和改进,以确保烟度排放的准确性、可重复性和可比性。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二〇一五年五月项目名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及限值》项目统一编号:沪环科(2014-40)承担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编制组主要成员: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标准处项目负责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根据上海市环保科研项目合同书,由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制订》的研究工作,项目统一编号为:沪环科(2014-40)。
1.2工作过程2014年8月,市环保局下达任务后,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立即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2014年9月15日课题组召开了项目启动会议,确立了具体的科研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
2014年11月7日,课题组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调研活动,了解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管理政策及信息技术咨询。
2014年12月3日,课题组到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对上海市非道路农业机械保有量、运行情况及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调研。
2014年12月4日,课题组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与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机械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等企业协会就上海市非道路工程机械保有量、运行情况及管理政策情况等进行座谈交流。
2015年1月26日,课题组对外冈镇农业合作社已有的非道路农业机械设备运行情况及工作特点等方面进行调研。
2015年2月13日,课题组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测试样车需求等事项进行了汇报,明确了后续工作计划要求。
2015年3月11日至3月22日,课题组对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两台叉车在怠速、自由加速以及实际工作状态下的排气烟度进行了实测工作。
2015年3月25日,课题组到上海市天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场地(杨高中路云山路地铁9号线延伸工地)作业的非道路工程机械进行调研,为选取样机及现场测试做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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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Z
备案号:DB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 31/ 981—2016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
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smoke
from in-use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发布稿)
2016 - 4 - 6发布2016 - 7 - 1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目次
前言 (I)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排气烟度测量方法 (2)
5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2)
6结果判定 (2)
7仪器设备要求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启动烟度 (3)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自由加速法 (4)
附录C(规范性附录)自由加载法 (6)
附录D(规范性附录)测试程序 (7)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测量结果 (9)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改善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伏萍、姜勇、全轶枫、蒋长龙、黄成、鲁君、李莉。
本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7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非道路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内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装用的柴油机和道路用载人(货)的车辆装用的第二台柴油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47-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20891-2014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III、IV阶段)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非道路移动机械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指用于非道路上具有自驱动或具有双重功能(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他操作)的各类机械,和不能自驱动但设计能够从一个地方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
3.2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in-use non-road diesel engine
制造厂合格出厂,用户购买并且已经投入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
3.3 第二台柴油机secondary engine
指道路车辆装用的、不为车辆提供行驶驱动力而为车载专用设施提供动力的柴油机。
3.4 光吸收系数coefficient of light adsorption
表示光束被单位长度的排烟衰减的一个系数,它是单位体积的微粒数(n)、微粒的平均投影面积(a)和微粒的消光系数(Q)三者的乘积。
3.5 不透光烟度计smoke opacimeter
符合GB3847-2005附录G的特性要求,用于连续测量柴油机排气光吸收系数的仪器。
3.6 排气烟度exhaust smoke
描述由发动机燃烧产生并经其排气管排出的气体和固体混合物,被光束照射后吸收光束的指标。
4 排气烟度测量方法
4.1 启动烟度法。
见附录A。
4.2 自由加速法。
见附录B。
4.3 自由加载法。
见附录C。
4.4 测量程序应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各自实际情况按附录D进行。
5 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按本标准第4章的测量方法,用不透光烟度计测量所得排气烟度的光吸收系数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限值。
6 结果判定
6.1 按照第4章中任何一种测量方法的结果超过规定的限值,均可判定该机械的排气烟度检验不合格。
7 仪器设备要求
7.1 测试用不透光烟度计应满足GB3847-2005的相关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启动烟度
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在启动工况下排气烟度的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
A.2 测量仪器
排气烟度采用不透光烟度计进行测量。
不透光烟度计的特性要求应满足GB 3847-2005规定的条件,其安装和使用应符合GB 3847-2005中相关规定。
A.3 试验条件
A.3.1 试验前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处于不工作(停止)状态。
A.3.2 发动机处于熄火状态。
A.4 试验方法
A.4.1 将不透光烟度计进行预热并且将测量模式置于连续测量模式;
A.4.2 烟度计预热完成后,开启测量并开始记录数据。
开启测量时刻应为发动机启动前5~10s;
A.4.3 启动发动机直至怠速稳定;
A.4.4 记录整个启动过程的烟度数值,观察怠速烟度数值变化稳定在±0.03 m-1以内,关闭发动机,测量结束;
A.4.5 重复以上测量过程3次,计算结果取3次最大启动烟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自由加速法
B.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在自由加速工况下排气烟度的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
B.2 测量仪器
排气烟度采用不透光烟度计测量。
附录A第A.2条规定的测量仪器适用于本试验。
B.3 试验条件
B.3.1 试验前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应长时间怠速,以免燃烧室温度降低或积污。
B.4 非道路移动机械准备
B.4.1 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不进行预处理的情况下也可进行试验。
出于安全考虑,必须确保发动机处于热状态,并且机械状态良好。
B.4.2 发动机应充分预热,发动机机油温度应满足设备正常工作要求,发动机也应处于正常运转温度。
B.4.3 采用至少3次自由加速过程或其它等效方法对排气系统进行吹拂。
B.5 试验方法
B.5.1 将不透光烟度计进行预热并且将测量模式置于连续测量模式;
B.5.2 目测待检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系统的相关部件是否泄漏;
B.5.3 发动机包括所有装有废气涡轮增压的发动机,在每个自由加速循环的起点均处于怠速状态,将油门踏板放开后至少等待10秒钟;
B.5.4 在进行自由加速测量时,必须在1秒内,将油门踏板快速、连续地完全踩到底,使喷油泵在最短时间内供给最大油量,并在该位置至少保持2秒以上然后松开油门,准备下一个自由加速循环或结束测量(采用手动或其他方式控制供油量的发动机采用类似方法操作);
B.5.5 对每一个自由加速测量,在松开油门踏板前,发动机必须达到断油点转速。
对带自动变速箱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则应达到制造厂申明的转速(如果没有该数据值,则应达到断油转读的2/3)。
关于这一点,在测量过程中必须进行检查,例如:通过监测发动机转速,或延长油门踏到底后与松开油门前的间隔时间,该间隔时间应至少为2秒。
重复以上测量过程3次;
B.5.6 计算结果取3次最大自由加速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自由加载法
C.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在自由加载工况下排气烟度的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
C.2 测量仪器
排气烟度采用不透光烟度计测量。
附录A第A.2条规定的测量仪器适用于本试验。
C.3 试验条件
附录B中B.3条规定的试验条件适用于本试验。
C.4 试验方法
不透光烟度计应充分预热,并选择连续测量模式。
现场检验人员根据受检机械装置的实际工作状态确定加载方法,在机械装置连续正常工作过程中(例:装载机从铲土到装载完毕的全过程),用不透光烟度计连续测量机械装置连续工作3次全过程的排气光吸收系数,计算结果取3次最大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测试程序
D.1 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分类
D.1.1 A类非道路移动机械
指该类柴油机为非恒定工作发动机,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断开动力传动情况下,发动机工况可根据油门变化而显著变化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D.1.2 B类非道路移动机械
指该类柴油机为恒定工作发动机,或为非恒定发动机但发动机工作工况根据油门变化无显著变化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D.2 A类、B类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测试程序如图1、图2所示。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测量结果
E.1 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信息
E.1.1 机械类型:
E.1.2 出厂年份:
E.1.3 生产厂:
E.1.4 发动机制造商:
E.1.5 发动机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