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和重要的程资。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其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加强建设。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音乐、美术、历史、地理学科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
第四条中小学实验室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实施、上级指导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学校是实验室建设、管理、使用的主体。
第五条学校应充分利用实验装备条和自制教具,开展教育教学、科技创新等实践活动,努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
第二实验室设置第七条高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实验室和开设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其他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初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和开设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其他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小学应设科学实验室或综合实验室和开设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其他程需要的专用教室。
实验室数量应与学校的规模相适应。
有条的学校可设数字探究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历史、地理、书法等专用教室。
第八条实验室用房包含实验教学用房、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
实验教学用房主要用于师生开展实验教学活动;配套用房主要用于储藏和陈列仪器、设备、试剂、挂图、标本、模型;附属用房主要是准备室、实验教师办公室、教具维修室、暗室等。
实验教学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分组实验教学的需要并适度有余,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仪器设备存放和实验教学准备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九条实验室、仪器室和准备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霉等条,应符合教学的要求。
做到安全、实用、布局合理,并根据需要设置电以及排水管道、排气、排毒等设施,为实验教学的开展和实验操作考核创造良好的条。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6.08•【字号】晋教〔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2021〕3号各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现就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培育学生兴趣爱好、科学素养和意志品质,构建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适应、与课程标准要求相统一的实验教学体系,着力提升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打造创新型人才,推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要求1. 落实中小学实验室布局要求。
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要坚持“够用、好用、实用、安全”的原则,按照《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 0385-2006 )和《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规定,科学规范配置中小学实验室及设施设备。
新建学校实验室要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合理布局建设,并为将来发展留有空间。
学校要按照办学标准和实际需求建设实验教学场所,支持探索建设学科功能教室、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创客实验室等,鼓励对普通教室进行多功能技术改造,建设复合型综合实验教学环境。
2. 落实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要求。
根据不同学段特点和课程改革要求,依据教育部各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加快中小学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
现有学校要按照新标准力争2022年前全部完成仪器设备补充更新,新建学校应严格执行新标准,并加强实验室建设。
小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考核细则范文
小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考核细则范文一、综述本考核细则主要用于对小学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科学、全面、公正的评估与考核。
通过评估教师在教学方面的绩效,以激励教师发挥其专业水平和创造力,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教学目标1. 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和综合素质。
2. 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
4. 培养学生的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观念。
三、考核依据1. 教学计划与教案的准备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学期计划,合理编写教案,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方法、教学工具等内容。
2. 教学过程的设计与实施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教学过程,包括引入、展示、讲解、练习、巩固、反思等环节,并能够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
3. 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估教师应能够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包括考试、作业、讲评、小组合作等多种形式。
4. 课堂管理与纪律教育教师应能够有效地管理课堂秩序,严明纪律,使学生安静听讲,互相尊重,良好地与他人合作。
5. 学生发展的个性化关注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给予个性化的关注和引导,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考核内容与方法1. 教案设计与准备对教师所编写的教案进行评估,包括教学目标是否明确、教学内容是否符合大纲、教学方法是否科学合理等。
评估方法包括查阅教案、评估教案的质量和可操作性等。
2. 教学过程的展示与评估通过观察教师的上课过程,评估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评估方法包括课堂观察、听课记录等。
3. 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估对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参与课堂活动的积极性等进行评估,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
评估方法包括考试、批改作业、小组合作评价等。
4. 课堂管理与纪律教育通过观察教师的课堂管理和纪律教育情况,评估教师的管理能力和纪律教育效果。
评估方法包括课堂观察、记录学生纪律情况等。
5. 学生发展的个性化关注观察教师对学生的个性化关注和引导情况,评估教师的教育方法和效果。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实验室的管理,保证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学生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小学实验室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实验室管理原则:科学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的任务:保障师生的安全、保护设备的完好、提升实验教学质量。
第二章实验室设施管理第五条实验室设施的购置、更新和维护,应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进行规划、安排和保养。
第六条实验室设施的使用原则:公正、公平、公开、按需使用。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实验室设施管理台账,做好设施保管工作。
第八条实验室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设施,严禁私自拆卸、改装等行为。
第九条使用实验室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设备使用和维护,不得乱拨乱动,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条实验室设施的保养应定期检查,必要时进行清洁、维修或更换。
设施故障需及时报修。
第十一条对于无法修复的实验室设施,学校应及时更新或报废处理。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掌握安全操作及急救知识。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确保火灾的及时扑灭。
第十五条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
第十六条对于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毒性物质和易爆物品等,应储存和使用安全合理,并做好相应的标识和说明。
第十七条在进行实验操作时,要遵守实验室规定的操作规程,不得违背规定操作。
第十八条实验室内要设置防护设施,如安全眼镜、手套等,并且要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换。
第十九条实验室内应设立应急疏散通道,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
第二十条实验室内应配备急救箱和一些常见的急救药品,以应对突发状况。
第四章实验室使用管理第二十一条实验室使用必须符合教学教学计划,不得私自占用。
第二十二条教师应提前预约实验室使用时间,并进行电子化登记。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使用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2024年小学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小学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政策,进一步加强小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小学,包括公办小学、民办小学等。
第三条小学是实施义务教育的基础,是培养学生基本素质的重要阶段,应当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小学教育活动应当贯彻素质教育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和重视每个学生的差异特点,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小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积极健康新时代的小学生。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五条小学要按照国家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信息档案,做好学生的招生、转入、升学、毕业等手续。
第六条学生的招生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政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要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招生、挑选生源。
第七条学生的转学、转入、转出等手续应当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办理,学校要及时与转学、转入、转出的学校进行联系,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
第八条学籍管理要注意学生信息的保密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学生信息的安全。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九条小学教学活动要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材进行,保证教学质量。
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确保教学效果。
第十条小学教师要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学校要建立教师培训制度,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
第十一条小学要加强教育实验和创新,在教学过程中允许教师进行教育实验,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小学要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三条小学要建立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小学要加强学生纪律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学校要制定校规校纪,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2020中小学实验教学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岗位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实验教学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岗位工作量化
考核细则
为了促进实验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充分调动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评价科学实验教师岗位履行情况,体现激励先进、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结合我校实验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实验教学教师,实验室负责人
二、管理考核
共分六项,前五项总分值为100分,后一项为加分项。
(一)政治思想表现(15分)
考核内容:
1、爱岗敬业,崇尚科学,工作认真,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遵纪守法,团结同志,服从安排,能与同事之间搞好共同协作。
3、具有集体主义观念,顾全大局,能够为实验室建设积极努力。
(二)实验室日常管理(25分)
考核内容:
1、执行有关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学校要求。
2、对实验用品进行规范管理,存放、领取、发放物品遵照有关制度。
3、妥善保存实验室各种资料,并做好分类归档。
4、及时、如实地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记录及其他记录。
5、及时为实验老师提供实验课开课前必备的实验物品。
(三)实验教学工作(30分)
考核内容:
1、实验仪器准备及时,保证实验课正常开出。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与实验科任教师经常沟通,做好对教师的指导与培训。
4、实验操作技术规范、熟练,做好学生实验报告单的收集。
5、做好实验室各种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6、按要求圆满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一、前言中小学作为培养未来人才的重要阶段,教师的教学常规管理,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学常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教师全面、有序、科学的进行管理。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希望能对中小学教师更好地进行教学管理提供帮助。
二、基本原则(一)严格执行课堂纪律,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
(二)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要与学生形成一种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依赖的良好关系。
(三)鼓励学生勤学好问,开发学生创造性和发展潜力。
(四)在班级管理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整合资源、激发活力、创造价值”的原则,让每位学生都能够得到最好的关注和照顾。
三、具体管理措施(一)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1.班级卫生:严格执行班级卫生制度,要求每位学生保持教室和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为学生创造一个舒适和谐的学习环境。
2.宣传教育:通过班级大会、封闭式课程、讲座、宣传栏等形式,宣传班级纪律、学习方法等一系列重要内容,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
3.文化建设:通过积极组织体育比赛、文艺活动、课前活动、节日庆祝等形式,培养学生的文化知识和文化素养,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主动性。
(二)实行科学的考核制度,推进学生能力的提高。
1.考核成绩:采用不同科目、不同类型的考试和评级评选,科学、客观地评估学生的学习水平和相对竞争力。
2.评价方式:针对学生不同的性格、兴趣和能力,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包括老师评价、同学评价、自我评价等多种形式,准确反映学生实际水平。
3.考核建档:建立科学的学生考核档案,记录学生在学习、思想政治、学业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成绩,帮助教师及时发现学生的问题,及时给予关注和帮助。
(三)注意学生情感关爱,拓展学生多元化发展。
1.关注学生情感:教师要适当关注学生情感变化,及时发现并积极解决学生的情感问题,帮助学生建立健康、平衡的心态。
教育局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细则
教育质量评价细则
教育质量评价,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具体实施。
每个学段评价指标分别赋200分,镇街综合得分由初中、小学两个学段按1:1的权重折算。
根据不同指标要求,评价工作采取抽选部分学校专项评估;与整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细则
注:①2015年暂试行。
鉴于高考和“学考”新变化等因素,将顺势微调考评内容。
②鉴于高中综合因素,对一般高中考评,方案中的B级、C级指标、评分标准需调整,将及时通知。
山亭区初中教学质量评价细则
山亭区小学教学质量评价细则。
中小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中小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试行)考核指标及内容考核办法分值自评考评备注一级二级三级指标一常规管理48分(一)行政常规管理8分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教育政策法规(0.5分);2、建立一整套切合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制度(0.5);3、实行民主管理,有教代会,执行学校校务随事公开制度,对评优选模、教职工晋级晋升、人事安排、外出学习培训考察、教职工福利、项目工程、经费收支等重大事项纳入校务公开(0.5分);4、每学年召开两次以上传达全县教育工作会议或全县中小学校(园)长会议精神的专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0.5分)。
查看相关工作的单行材料、走访教职工,若不按规定执行一项扣0.5分。
21、学校各部门各项工作有计划(方案)、有总结(1分);2、各类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有人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1分)。
查看相关单行材料和实地查看具体工作,无计划、无总结不得分。
档案资料管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得分21、班子成员坚持上课、听课,平均每周听课不低于1节,听课有授课教师和授课班级班长签字(1分);2、每学期上一节示范课,点评好一节课,写一篇查看相关单行材料、走访师生,若不按规定完成不得分。
2.5优质的教学设计,每学年出好一份试题,参加5次以上专题教研活动(1分)。
积极组织或参与片区校长联席会议及校本教研联合体活动(0.5分)。
1、学校每年上报教育信息在20条以上(0.5分);2、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或教育报刊杂志刊登(播)出教育新闻信息或文章在2条(篇)以上(0.5分)。
查看相关材料料,完不成1项扣0.5分。
1认真执行校长外出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和学校班子制度、教职工请假与批假制度(0.5分)。
查看相关痕迹材料、走访教职工,不执行不得分。
0.5(二)教育教学常规管理19分认真贯彻《云南省中小学常规管理暂行规定》,落实省、市、县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意见,按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1分)。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职工大会讨论稿)一、总则1、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一中心;体现这一中心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是认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和深入开展教学改革2、中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基础工程。
在教学中,教师应肩负起教书和育人的神圣职责,把教书育人有机的统一起来。
不仅要传授知识,而且要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的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教学过程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的学生能动的认识过程和自我完善的实践过程,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谐调发展。
这一过程中的主体是学生,教师应当发挥主导作用,既要面向全体学生,保证全面发展,又要注意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4、教学工作是一种创造性劳动,教学有法,但无定法。
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质量评价是教学的基本环节,应环环紧扣,环环落实;要认真做好教学工作总结。
教学改革,教学艺术和创造性应体现在上述各个环节之中。
5、学科之间要统筹兼顾,相互配合,以整体的方式教育学生,发挥整体的教育功能,避免各自为政,避免过量的课业负担。
6、学校要严格按国家的课程计划开设课程,教师必须按课程标准和教材进行教学。
各科教学应以学生为本,立足于学生的发展,倡导自主学习、合作探究。
二、计划教学计划是一个学期开展教学的依据,是全面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
1、制订教学计划,做到“三个熟悉”。
熟悉课标:明确本科教学目的任务,了解教学内容的安排,理清本学科学科性质。
熟悉教材:通读教材,理解教材的内在联系,明确各章节在整体中所处的地位,明确本学期的教学要求和教学重点、难点。
熟悉学生:通过学生质量分析统计,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认真与任课教师、班主任交谈,掌握学生的概况。
2、教学计划要具备以下内容:①学情分析。
②提出落实教学任务要求,提高质量的改进措施。
③教学进度、周课时进度安排。
三、备课备课是教师的职业劳动。
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细则
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细则小学教学是学生教育的基础阶段,对教师的教学实绩进行考评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的细则:一、教学目标的设定与实现情况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科教学大纲,合理设定教学目标,并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实现这些目标。
教师要明确教学目标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的学习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
二、教学准备与组织情况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材料和教学资源,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教师要能够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合理组织教学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三、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选择与使用情况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使学生能够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
教师要能够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兴趣特点,合理安排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使学生能够在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的情况下完成学习任务。
四、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情况教师应根据学科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并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教师要能够明确教学重点和难点,通过合理的组织和安排,使学生能够掌握教学内容。
五、教学效果的评价与改进情况教师应通过不同的评价手段和方法,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教师要能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及时给予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同时,教师也应定期反思自己的教学效果,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六、与学生的沟通与合作情况教师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合作。
教师要能够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及时与学生沟通,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同时,教师还应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发展。
七、教学过程中的协调与管理情况教师应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合理协调和管理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教学按计划进行。
教师要能够正确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合理安排和分配教学资源,确保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与原则本实验教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小学实验教学活动,确保实验教学的安全和有效性。
本制度的实施遵循以下原则:1.1 安全第一: 实验教学活动必须以学生的安全为首要任务,任何可能导致学生受伤的行为都是禁止的。
1.2 教学为主: 实验教学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实践机会,教学任务必须放在实验教学的核心位置。
1.3 环保可持续: 实验教学活动必须遵循环境保护的原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倡合理利用资源。
2. 实验室管理2.1 实验室使用: 实验室的使用必须经过申请,并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
实验室的使用时间、频次和条件必须符合实验教学计划和学校的管理规定。
2.2 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里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并保持清洁和整齐。
实验室里使用的化学药品必须按规定存放,避免火灾和化学物品的意外事故。
2.3 实验仪器设备管理: 实验室里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和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任何损坏或失效的仪器设备必须及时报废或修复。
3. 实验教学过程管理3.1 实验教学计划: 每学期开始前,教师必须制定详细的实验教学计划,包括实验教学目标、内容、流程、方法和安全措施等,提交给教务处审核。
3.2 实验教学准备: 实验教学前,教师必须详细了解实验原理和步骤,并准备好相应的实验材料和器材。
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危险,教师必须事先进行安全防范措施的演练和讲解。
3.3 实验教学指导: 教师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必须进行详细的指导和解释,保证学生了解实验目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教师应积极与学生互动,引导学生思考和实验结果的分析。
3.4 实验教学评价: 实验教学完成后,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评价和反馈,包括实验操作的准确性和结果的分析能力。
评价结果应及时记录和反馈给学生,为其进一步的学习提供指导。
4. 实验教学安全管理4.1 实验教学安全教育: 学校必须定期组织实验教学安全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实验教学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规范。
小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考核细则模版
小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考核细则模版一、引言教学工作管理是对小学教师教学工作的组织、监督、指导和评价的重要环节,对于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细则旨在规范小学教师的教学工作管理,确保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工作素质。
二、教学准备与备课能力1. 教学准备小学教师应针对每一节课进行充分的教学准备,包括教材分析、教学目标的明确、教学内容的选择和课堂活动设计等。
2. 备课能力小学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备课习惯和能力,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教材,合理安排备课时间,确保备课的质量和效率。
三、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1. 教学过程小学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过程,确保教学的连续性和逻辑性。
教学过程应具有启发性、互动性和探究性,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2. 教学方法小学教师应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个性特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包括讲授法、示范法、讨论法、实验法等,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能力提升。
四、教学策略与教学手段1. 教学策略小学教师应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策略,如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合作学习等,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能力。
2. 教学手段小学教师应善于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如多媒体教学、互联网资源、实物模型等,以丰富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五、教学评价与反馈1. 教学评价小学教师应运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
评价应客观、公正,并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反馈。
2. 教学反馈小学教师应及时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反馈,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同时,教师应积极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六、教学资源与环境建设1. 教学资源小学教师应充分利用校内外的教学资源,如图书馆、实验室、艺术资源等,以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2. 环境建设小学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环境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的教学氛围和学习环境,为学生提供舒适的成长空间。
七、教师自我学习与专业发展1. 自我学习小学教师应主动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教材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素养。
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目的中小学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和科学素质的重要途径,对于学生的科学兴趣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效果,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指导,制定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旨在明确考核标准和程序,促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持续改进。
二、考核内容1.实验教学目标:考核教师是否按照课程要求确定实验教学目标,能否有效地将实验目标与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结合。
2.实验教学设计:考核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实验设计能力,教案是否合理、完整,包括实验的目标、步骤、注意事项和评价方式等。
3.实验知识讲解:考核教师是否对实验内容进行必要的前导知识讲解,能否帮助学生理解实验原理和操作方法。
4.实验操作指导:考核教师是否能够清晰、准确地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有无保证学生安全的措施。
同时考核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是否规范、恰当。
5.实验数据处理:考核教师是否能够引导学生合理、准确地记录实验数据,对实验数据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总结。
6.实验结果评价:考核教师是否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是否能够根据学生实验结果给予适当的鼓励和指导。
7.实验安全意识:考核教师是否注重实验安全教育,能否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8.实验项目创新:考核教师是否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设计新颖、创新的实验项目,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兴趣。
三、考核方式1.教学观摩:组织教师进行实验教学观摩,通过实地观察教师的实验教学过程,评估其实验教学能力和水平。
2.听课评议: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听课评议,对教师的实验教学进行评估和指导。
3.评估报告:教师需提交实验教学评估报告,包括实验目标、教案、学生实验记录等。
校内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和审核,对教师的实验教学进行评估。
4.学生评价:采用学生问卷调查的方式,听取学生对教师实验教学的评价和建议。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根据实施的评估和学生评价等综合考虑,给予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等评价。
伊宁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教育]
伊宁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规范化,优化双语教学工作,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升我县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第二条教学常规是是教学规律的体现,是教学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
它具有规范教学行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制度保障作用。
第三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这一中心。
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是认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和深入开展教学研究。
学校校长、教务处及教科室必须把精力放在抓教学工作上,深入教学一线调查研究。
第四条中小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教师应按照课程计划和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针对学生实际组织教学。
第五条学校要建立教学常规督查制度。
每学期对教师执行常规情况检查不少于二次。
检查的内容包括执行教学计划、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工作总结等。
检查要有记录、有数据、有评价,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并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学期末及年终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对工作有成效的教师或教研组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三章教学计划第六条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依据学校教学工作目标,统筹协调,对各年级、各学科教学提出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检查措施,对各项主要教学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作为各教研组和任课教师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的依据。
教学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备课组工作计划、个人教学计划和进度计划、毕业班复习计划等。
第七条教研组(备课组)教学工作计划应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特点,对本学期各项教研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经全组教师讨论通过后,于开学第一周内交教务处审核存档。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为计划执行的具体负责人。
第八条个人教学计划由各任课教师制定,在开学第一周内完成。
各任课教师在制订计划时要充分理解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总体精神,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本学期总的教学任务,明确教材各章节在教材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各章节之间的相互联系,充分估计到完成教学任务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拟定教学进度,提出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5.09•【字号】合教[2013]93号•【施行日期】2013.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教〔2013〕93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普通中学:现印发《合肥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合肥市教育局2013年5月9日合肥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益和实验教学水平,根据《中小学实验室规程》(教育部教基二〔2009〕1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的通知》(教基〔2005〕26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公办普通中学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和小学科学等学科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适用本办法。
民办中小学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必须服务教学,在建设、配置、管理、使用、研究中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切实提高使用效益。
第四条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重视实验教学,加强实验室管理,关心实验教师,提高实验教学、管理人员素质。
第五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教育技术装备机构,负责中小学仪器设备和训练设施配置工作,会同教学研究机构管理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明确专门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负责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保障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学校要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
第二章实验教师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办学规模,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实验教师。
中学应当设立实验室,配备实验室主任。
第八条担任高中实验教师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初中实验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小学实验教师应当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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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龙小学实验室教学管理考
核实施细则
盐亭县来龙乡中心小学
2017秋-2018春
来龙小学实验室教学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为落实课程计划,达到课标要求的实验开出率,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强化科学素质,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我校小学开设实验课的班级。
二、管理考核对象
小学科学四个学科的任课教师、实验员。
三、管理考核
对教师、实验员的考核由各学校教务处组织执行,每学期考核一次, 上、下学期的平均分记为年度考核分,纳入教师的年度履职考核、学校评优等评价体系。
四、考核内容
(一)实验教学工作管理考核
1、每学期开学二周内组织对实验室用房、仪器、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听2—4节实验课,检查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工作不少于2次,会议记录、听课笔记留存实验室备查。
2、规划和建设好实验教学楼,确保用房的布局、面积、内部设施均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
3、每学年使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底于5%,适时添置新教材所需仪器药品。
组织做好实验教学易损易耗仪器药品的年度补充采购工作。
确保实验
开出率达85%以上。
重视、支持实验竞赛、教研、标本制作、收集、培训等与实验教学有关的活动开展与经费支出,有记录备查。
4、设置专(兼)职实验员,确保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5、将相关学科教师实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教师履职考核,制定出符合本校实际的考核方案。
(二)教务主任、实验专干的实验教学管理考核
1、教务主任将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纳入教务常规管理。
杜绝实验教师、实验员自己做计划、自己上课、自己检查的放任自由现象。
2、审核认定相关学科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
期间要检查执行情况,期末根据实验室表册核实教师实验教学完成情况。
3、根据现行教材,制定《实验开出目录公示表》,拟定《学校实验课程总课表》,张贴在实验室,实现实验教学教务公开。
教务处根据学校的仪器、药品、自制教具和实验教室设施等条件,核定每位教师本学期能做的实验,并签章制成《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
4、检查教师实验教学备课教案,杜绝实验课不备课的现象。
5、每月到实验室检查管理和教学工作不少于一次,每学期听实验课4节以上。
实验员工作调动时,组织做好交接和培训工作,确保实验室管理表册正确填写,以记录为准。
6、每学年组织一次全校实验教学教研、教具自制工作,加强实验室创新文化建设,在实验教学工作计划中反映出来,在总结中反映出工作落实的情况。
7、教务主任抓好实验教学常规管理,针对实验教学实际提出培训方案,
实施培训计划,为学校领导提供全面科学的管理数据。
(三)任课教师(总分100分)
1、实验教学管理(总分50分)
(1)按教材要求严格填写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每个教学班填写一份,于开学后第二周内交教务处。
(2)每周四,教师将下周要开出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用《实验通知单》书面通知实验员,便于仪器、药品的准备。
(3)教师每做完一个演示实验或学生分组实验,必须按“优、良、中、差”在《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上填写实验效果自我评价,实验员、学生(学生不可以只有一个人签名,班干、学生都可以签)签名认可,《分组实验报告单》由学生用自已的语言表述,不可千篇一律。
(4)学生分组实验。
教师必须参与规范操作辅导,要分批对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进行考核评分,评分表留存实验室,分值按学校统一要求的比例,计入学生本学科的期末考试成绩。
凡按时制定《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得5分;填写《实验通知单》,得5分,每缺一次扣1分;填写实验效果评价,得5分,缺一次扣1分;完成演示实验教学计划,得15分,缺一个实验扣5分;完成学生分组实验教学计划,得15分,缺一个扣7分;进行学生实验操作能力考核评分,得5分。
以上每个项目的扣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实验教学
教务处组织实验员对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打分,总分50分,每项得5分,标准如下:
(1)准备充分,不缺少器材,做到熟练操作。
(2)教学目的明确,装置设计合理,现象明显,可见度高。
(3)注重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的培养。
(4)装置简单明了,重点突出,成功率高于90%。
(5)操作规范,讲解准确适度。
(6) 实验演示完毕,拆卸装置科学、及时、摆放合理,仪器无人为损坏,药品用量适度、节约。
(7)注意师生的实验安全。
(8)认真及时批改学生实验报告。
(9)每年能独立或参与自制教具1件,并使用到实验教学中。
(10)每学年撰写实验教学论文一篇以上,交学校实验室存档1份。
第四条实验员(含兼职)(总分100分)
1、实验保管室及物资管理(总分60分,每项5分)
(1)及时验收新购置的仪器、药品,填写《验收单》。
验收单按年度装订建档。
(2)建立教学仪器总帐(总账上只反映实验设备增加数)、明细帐(明细账上反映出实验设备的增减数)。
(3)仪器、药品按类别顺序存放入柜,陈列做到“科学、安全、方便、美观”。
(4) 仪器柜有编号,有分类牌、柜头标签、定位标签。
(5) 室内整齐有序、清洁明亮、通风。
(6) 应配备的安全设施齐备并且有效。
对毒品、危险品要专柜存放(加
上锁具等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现有剂量,严禁教学以外使用。
随时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实验安全。
(7)经常保养和维修仪器设备,填写《保养维修记录表》。
(8)对实验中损坏的仪器设备、消耗的贵重或剧毒药品,要填写《报损报废申请表》、《正常消耗登记表》,并装订成册建档。
虽有损坏但能修复的要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100元以上设备仪器报教务处同意报废。
(9)提出能自制的教具,积极寻找替代品解决仪器、药品的不足,尽量开齐实验,学校自制表册登记。
(10)每学期进行一次仪器、药品盘点,盘点结果在明细帐上逐项登记,并在柜头标签(柜头标签上要有时间反映,在每年的6月30日或12月30日进行盘点)。
做到帐物相符。
(11)根据盘点结果,对照教材,每学期填写一次仪器、药品《申购计划表》,交教务处核定,校长组织购置。
《申购计划表》留存实验室建档。
(12)实验室各种管理表册齐全,填写认真准确,完成统计后,按年度装订成册,建档存放。
教务处采集统计结果,作为考核教师依据。
2、实验教学(总分40分,每项5分)
(1)为教务处核定教师能做的实验提供参考意见,意见准确无误,利于提高学校实验开出率。
(2)根据《实验通知单》,做好仪器、药品准备,实验室使用冲突时,调配安排,保证全校实验课的有序进行。
协调安排好实验教室。
(3)按《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督促教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准确真实地统计教师实验开出率(按能开实验数计算,按教材要求教务处列出应开出
实验数,根据实验室仪器配置列出实际能开出的实验数,这个作为教师实验开出率的分母,教师实际开出实验数,这个作为教师实验开出率的分子,得到教师实验开出率)。
根据教材要求,用加权平均值算出全校的实验开出率(按教材要求实验数计算,把各年级教材要求应开出实验数之和作为全校实验开出率分母,单个教师实际开出实验数乘以班级数,得到单个教师实际开出实验数总数,把全校单个教师实际开出实验总数相加得到全校实际开出实验总数,这个作为全校实验开出率的分子,得到全校实验开出率)。
(4)专职实验员在教师的协助下,上好学生分组实验课。
兼职实验员要随堂协助教师上好学生分组实验课。
分组实验要做到学生定组定位,学生做完实验,要报告实验员进行仪器、药品清查,无误,方能离开实验室。
(5)对每位教师的演示实验,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
对任课教师的实验设计、规范操作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听课笔记存实验室备查。
(6)学生分组实验课。
在学生开始操作前,实验员必须做规范操作示范。
协助教师对学生分批进行实验操作考核评分(有条件的学校,配合教师完成实验操作单项考核,另外再加2分)。
(7)每学期撰写实验教学论文一篇以上(在州级刊物发表,另外再加2分;在省级刊物发表,另外再加4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另外再加6分)。
(8)开放实验室,指导有实验设计、实验操作、实验器材自制特长学生的课外活动。
积极开展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五、考核等级
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考核成绩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0~79分为基本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实验操作抽查考试
1、抽查目的:检测学生对实验知识或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
2、学校将不定期对各教师和学生组织实验操作考试。
3、各学校每学期组织对每位实验教师的实验操作抽查考试不少于一次(其中可以是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观察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