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辉煤矿井巷工程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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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乐民镇鸿辉煤矿井巷工程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二○一一年四月
乐民镇鸿辉煤矿井巷工程
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业主负责,对企业负责。现将进一步编制完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鸿辉煤矿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和井巷施工队,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一、一通三防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一通三防”的灾害预防和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负责随时检查“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一通三防”所需设备、工具、材料的安排和配备。
4、如遇灾害发生,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亲临现场。在组长或副组长的领导下,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调动的战斗小组,全力以赴抢救受灾和被灾害威胁人员,处理灾害。
二、通风
1、根据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内容,巷道工程量3846.3m,主要施工巷道为三条井筒、两条石门、一条材料运输斜巷、井底车场、井底水仓和采区变电所、消防材料库以及一条运输顺槽和一条回风顺槽。施工期间通风难度较大的运输石门、轨道石门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主平硐→+1100运输大巷选用2×37对旋风机,风量410~630m3/min,
全压6400~850pa,进压入式通风。进风井和回风井前期在井口10m 外分别选用JBT61-2,14kw局部扇风机,供风量250~390m3/min,全压1600~350pa。井筒施工完后,进入上山时分别换成2×37对旋风机进行压入式通风。施工顺槽时,在+1100运输大巷贯通后,在回风井井口安装一台防爆对旋轴流抽风机,型号为BDK54-6-17#型,风量1866~4143m3/min,全压2821-747pa,电机功率2×90kw,配与回风井井口密闭墙抽出式通风。(最好利用永久抽风机,以免造成今后临时主扇拆除,影响永久主扇安装。)
为了防止通风短路,分别在+1290轨道石门和采区绞车房处设置两道风门,此时通风路线为:
线路一:新鲜风流从主平硐进风→+1100运输大巷→轨道上山(回风上山)→回风井井口排出。
线路二:新鲜风流从进风井井口进入→+1310井风石门→轨道上山→+1290轨道石门→回风上山→回风井井口排出。
2、施工期间前期用14kw局扇(设在井口15m处)和抗静电、阻燃φ600mm风筒向工作面压入式通风。为了满足供风风量,采用2*37千瓦防爆对旋式通风机时配抗静电、阻燃双翻边φ800~1000mm风筒向工作面压入式通风。
3、新鲜风流由井口外供给(见供风系统布置图)。局扇安装并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防爆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并与井下其他电器设备实行风电闭锁。
4、风筒布置:必须吊挂平直、接头严密、不准漏风。风筒紧跟工作面,其距离控制在5~10m。放炮时不准关闭局扇停止通风。因停电、检修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
局扇及开关附近2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扇风机。
5、保证足够数量的风量,各工作面和回风风流每月测风不少于三次。保证每人供给风量不少于4m3。风速不得低于0.15m/s。进风风流中氧气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必须停止作业。
6、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作记录并书面向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汇报。以便根据工作面风量的需要进行风量调整。
7、通风机和风筒坚持专人管理和维护,并执行挂牌制度。保证正常通风。
8、贯通巷道必须编制贯通措施。两巷距离贯穿点20m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调整好通风系统,保持正常通风。
9、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入内”的字样。
三、瓦斯防治
1、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直法线距离10m以外开始打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同时补充掘煤相关措施。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2、加强对防治瓦斯的管理工作,采用专职持证上岗人员检查瓦斯。
瓦检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到手上交接班,严禁脱岗。
3、每小班瓦斯检查不得少于三次(开始工作前、中途、下班前),并与放炮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一炮三检制)相结合。对二氧化碳的检查每小班不得少于两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两次。
4、瓦检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相关记录。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表和检查的地点记录牌上。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时1.0%,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5、通风、瓦斯日报表必须送项目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审核签字。
6、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7、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8、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时,方可通电开动。
9、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0、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