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安现役青海公安消防部队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公安现役部队级别
山东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河南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湖北公总队
广东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海南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四川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云南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贵州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河北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山西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辽宁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吉林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黑龙江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浙江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安徽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福建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陕西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甘肃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青海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广西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宁夏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新疆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西藏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广州边防指挥学校
天津警官培训基地
副师级
乌鲁木齐边防指挥学校
乌鲁木齐消防指挥学校
呼和浩特边防指挥学校
昆明边防士官学校
昆明消防指挥学校
西安消防指挥学校
南京消防士官学校
公安现役部队级别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正军级)
公安部消防局(正军级)
公安部警卫局(正军级)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正军级)
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副军级)
正师级
北京公安消防总队
天津公安边防总队 公安消防总队
公安现役部队考试须知
军转干考试公安现役部队考试须知公安现役部队分为公安消防部队、公安边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
公安消防部队(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现役部队的三个警种之一,公安现役部队列入武装警察序列,所以公安消防部队也叫“武警消防部队”)受公安部直接领导、接受武警总部的军事训练指导。
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担负着公安消防保卫任务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双重职能,新《消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防部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公安消防部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解放军的同等待遇。
消防部队人员配额为国家兵役编制,人员工资服装生活费由国防经费支出,所需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等消防业务经费由所在地方财政开支。
公安消防部队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公安部设消防局;各省、市、自治区设武警消防总队;地(市、州、盟)设武警消防支队;县(市、旗)设消防大队下辖各中队,同时又是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机构。
公安边防部队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公安边防部队是公安现役部队的三个警种之一,公安现役部队列入武装警察序列,所以公安边防部队也叫“武警边防部队”)受公安部直接领导、接受武警总部的军事训练指导。
一般以驻在对外口岸的边防检查站,驻在边境的县边防大队(工作站)和边境乡、镇、街道的边防派出所形式出现(国内驻在机场、码头的边防检查站,海警部队和大队、检查站以上的公安边防部队机关不做讨论)。
其工作范围涵盖基层公安机关的一切职能,包括驻在地居民的户籍、治安管理,刑事案件管理,享有拘留权、侦查权、讯问权、传唤权、搜查权等。
此外还享有边防部门的专有管理权,包括口岸出入境人员的证件检查,出入境违法违禁物品查验,口岸所属边境线的武装巡查,保护界标、界碑等,以及管理、惩治涉及上述范畴内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如偷渡,携带毒品、违禁品,破坏边境标志、违反边境治安规定等)。
军转干考试公安警卫部队公安警卫部队是公安现役部队的三个警种之一,公安现役部队列入武装警察序列,也叫“武警警卫部队”。
边消警公安现役部队接受地方大学生简章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速推进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人才战略工程,努力选拔和造就受过高等教育培养、具有良好素质的品学兼优人才,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国发[2000]9号)和总政治部《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若干规定》([2003]政干字第256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新时期科技强警战略思想为依据,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着眼于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把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作为生长干部的重要来源。
按照统筹规划、确保质量、保证需求、优化结构、充实基层的原则,认真做好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工作。
第二章接收计划和程序第三条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计划纳入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干部补充更替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第四条公安部政治部根据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干部编配和需求,拟制年度接收计划。
各支队级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总队级单位拟定接收计划,公安边防部队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审核汇总,公安消防、警卫部队由公安厅、局审核汇总后,于上一年8月底前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正式计划于上一年9月底前下达。
第五条申报接收计划原则上控制在各总队级单位年度生长干部数的45%左右。
第六条接收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应严格按计划确定的接收数量、学历层次、专业类别、补充方向和性别比例组织接收工作。
第三章接收对象的范围第七条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第八条接收对象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毕业生为主,兼顾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重点高校的毕业生。
第九条接收对象以本科以上毕业生为主。
2015青海省选调生招考公告和简章
2015青海省选调生招考公告和简章2015年青海省选调生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z1o9V2015青海选调生报名时间预计在6月中下旬。
选调程序:选调生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主要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派遣等程序进行。
具体程序是:(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青海新闻网、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选调生工作公告。
(二)组织报名。
1、应届大学毕业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校部系推荐,经学生就业工作指导处审核后,报校党委组织部进行筛选,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的报名工作分别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归口负责,按照要求条件进行初选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三)资格审查。
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采取闭卷方式。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标明。
报考乡镇机关的考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 .(五)面试、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拟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通过笔试的懂藏汉“双语”的考生(根据选调生登记表确定)进行藏语口语测试,合格者面试成绩加5分,不合格者仍可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拟选调名额1: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
2015年青海省政法干警考试内容
2015年青海省政法干警考试内容2015年青海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笔试总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3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
笔试的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至21日。
9月20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 申论9月21日9:00——11:30 文化综合考试地点及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其它事项(一)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加分政策如下:1.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报考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4.退役士兵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不再享受退役士兵的加分优惠政策。
退役士兵是少数民族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退役士兵是汉族的,按汉族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以上符合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二)笔试《申论》答题要求。
报考各自治州职位的考生,笔试《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
(三)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
2015年青海省公务员报考条件
2015年青海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2015年青海省公务员报考条件即将公布,详情请参考2014年青海省公务员报考条件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此次面向全省公开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共2044名(其中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260名)。
公开考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程序进行。
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含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具有青海省户籍人员考录。
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资格条件。
具体考录职位见附表或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报考省监狱管理局职位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
报考年龄及其它时间界限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
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和录用资格。
考生特别注意事项(一)考生在报名时,一经招录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二)报名期间每日18时公布一次所有职位报名情况;(三)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信息,同时,须提供有效的通信联系方式。
如要更改联系方式,报考省直机关(含垂管单位)的考生,向招录机关备案;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向报考职位所在市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避免发生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而无法进入下一个考录环节的情况。
(四)为防止报名后期网络拥堵造成无法报名及缴费的情况发生,请考生及早报名及缴费。
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青海省2014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报考人员可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阅。
2015年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公告
为广泛吸纳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总政治部干部部将组织实施2015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
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且在当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一)政治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政治条件;社会流动人才,应当符合征兵的政治条件。
(二)学历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应聘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的,还应当取得相应学位。
应聘护理、艺术、体育专业技术岗位的,学历条件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但是,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要求。
(四)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
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十级、九级职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八级、七级、六级、五级职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四级、三级、二级、一级职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三、招聘程序(一)公布招聘信息。
总政治部干部部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专业技术人才网(网址:,以下简称军队人才网),于2014年9月2日8时向社会公开发布2015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信息。
2015年青海省政法干警报名入口
2015年青海省政法干警报名入口2015年青海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2015年青海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预计在9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考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9月5日,报名调剂时间为2014年9月9日8:30-16:00。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
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每人只限报考1个职位。
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于2014年9月9日至9月17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请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加分。
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向报考职位所在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录培养资格。
二、招录培养人数、范围、程序和条件根据中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我省的工作部署,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公务员局决定,现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军队退役士兵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培养政法干警129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66名、面向退役士兵招录50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20名)、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13名。
培养层次为专科教育。
具体招录职位见附表或请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站查询。
招录培养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入学培养、录用的程序进行。
2015青海省公务员招考报名条件
2015青海省公务员招考报名条件2015年青海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此次面向全省公开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共2044名(其中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260名)。
公开考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程序进行。
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含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具有青海省户籍人员考录。
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资格条件。
具体考录职位见附表或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报考省监狱管理局职位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
报考年龄及其它时间界限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
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和录用资格。
2015年青海申论热点:中国教育不缺国学缺常识教育部网站近日公布《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纲要”说,今后我国将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中考、高考升学考试中的比重。
传统文化教育的具体方向是,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
“纲要”没有具体说明为什么强调传统文化教育,只是说有些学校以应试教育为导向,偏重对学生进行知识点的灌输,单纯地让学生记忆一定的传统文化知识,相对缺少对传统文化蕴含的民族精神、道德情操、人文涵养的深入挖掘和宣讲。
按照强调什么就是缺乏什么的“传统习惯”,我们可以推断,教育部大概认为现在民族精神、道德情操和人文涵养的缺失,需要用传统文化来补救。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实施细则》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
员工作实施细则》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实施细则》是针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招收士兵学员的具体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现役士兵及转业干部。
2.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休退役士兵及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二、招收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文化要求:中等教育及以上文化程度。
3.体能要求: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与身高相符合,身体各项指标符合公安部体能标准。
4.政治要求:热爱祖国和人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5.能力要求: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根据院校实际需要和部队情况确定,每年确定招生计划并向全军公布。
四、招生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士兵学员填写《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士兵学员招生报名表》。
2.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文化、体能和军事素质等方面。
3.综合评定:对报考学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名单。
五、招收费用
招收士兵学员免收学费,但需自行承担住宿、生活和个人保险等费用。
以上是《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2015年公安、军校政审面试工作安排
三、军校和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
1、军校和国防生报考对象为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年龄不超过20周岁。 2、报考军校和国防生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 户口所在地各县(市、区)人武部组织实施,当地 招生办、考生所在中学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积 极配合。 3、参加军校和国防生面试与体检的考生,男、女 估分均要在350分以上,各学校务必提前将军校政 治考核表发放到考生本人。
昌吉市2015年普通高考
公安、公安现役、军校 政审、面试、体检工作安排
昌吉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0一五年六月十日
一、公安政审、面试、体能测试:
1、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需参加公安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 2、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政审时间为6月13—16日。 3、公安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在符合年龄的情况下,应 历届均可。 4、所有盖章和签章必须使用蓝色印泥或蓝色印章。 5、表内所有信息使用黑色碳素墨水笔填写。 6、公安政审表最后由州教育考试中心经县市招办,返回 学校装入考生中学纸介质档案。 7、审查单位意见应有“合格”或“不合格”的明确结论, 并由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军校和国防生政治考核时间:6月13日--16日
5、军校和国防生面试与体检的时间:6月20日— 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各学校必须于6月18日前将电子版名单上报教育
考试中பைடு நூலகம்。
8、公安面试与体能测试时间:2014年6月17日 公安面试与体能测试地点:昌吉州一中运动场(准确 时间另行通知) 9、公安面试时,考生政审表由考生自带。 10、各学校必须于6月16日前将电子版名单上报教育考试 中心。 11、公安体能测试时,考生必须统一携带高考准考证。 12、按物价部门规定,政审、面试、体能测试费为69元/ 人。
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军区•【公布日期】2007.05.25•【字号】青政[2007]32号•【施行日期】2007.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青政〔2007〕32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军区各部门、各军分区、西宁警备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6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6〕32号)和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转业士官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发〔2006〕19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07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通知如下:一、接收对象及教育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和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的实际情况,2007年退役士兵接收对象为: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因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役超过2年以上的士兵,服满本期规定年限的三期以上士官,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官。
因政治、身体等原因提前退出现役的士兵,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全省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于2007年5月份开始,9月底基本完成。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做好退伍安置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支持部队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搞好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和就业培训。
要认真抓好就业形势和安置政策教育,使退役士兵深入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制度、改革形势和安置工作现状,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正确理解国家和军队的各项改革措施,自觉服从政府安排。
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3.30•【字号】•【施行日期】200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军区各部门、各军分区、西宁工作处: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0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29号)精神,为了做好我省今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收对象和安置时间今年接收退役士兵的对象为:服现役满2年以上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部分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但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士官和因伤病残提前退出现役的士兵。
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和转业士官集中交接工作至2月底基本结束。
转业士官于3月20日前持省安置机构出具的转业士官接收安置函,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州(地、市)、县安置部门报到。
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求于7月底基本完成。
二、加大安置工作改革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今年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青海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政府调控力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采取安置就业、扶持就业、自谋职业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办法,确保年度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加大政府调控力度,进一步强化指令性计划分配。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政府行为,指令性分配是一条基本的安置原则。
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保证国家安置法规和政策的落实以及退役士兵的第一次就业。
今年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要继续坚持“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并按照社会均衡负担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和下达安置计划。
2015青海省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要求
2015青海省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要求2015年青海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2015年青海省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预计在5月份报名,6月份考试。
一、报名要求及条件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853名,其中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114名。
公开考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报考公安机关特警、人民警察的需进行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
除资格条件中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职位皆面向全省(本省生源和本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二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考录。
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考录职位及有关情况请登陆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公安系统报名资格条件见《青海省公安机关2012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特警)简章》。
报考年龄截止日期以公务员招录考试报名当月不止。
对报考州(市、地)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在本省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有关政策,按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文件执行,具体情况请登陆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考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4日—28日;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
报名和考试时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青海今年将征招2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青海今年将征招2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为全面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发展,2015年全省共征招政府专职队员460名,27个新、改、扩建消防队站全部按照现役部队和专职消防员相结合的“混编模式”投入执勤,10个消防站建设“空白点”全部消除,6个全国重点镇政府专职队全部入驻执勤,实现了消防执勤力量县区全覆盖。
随着青海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灾害事故和各种社会救助也随之不断增多,消防部队承担的任务日益加重。
然而,受部队编制等因素的影响,现有的公安现役消防部队力量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为此,青海省推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执勤模式改革经验。
2016年全省将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招收2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消防警力。
通过征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等措施,改革消防执勤模式,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有效缓解了消防警力不足和救援难题,做到反应快、到场快、处置快。
据了解,在2016年招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会在18-35岁,非灭火救援岗位的会适当放宽,身体条件要符合消防工作任务的要求,灭火救援岗位会优先考虑现役消防退伍人员,装备维修、通信保障、炊事厨师等岗位要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将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技能及心理测试等一系列措施,综合考核应聘人员,切实把身体素质好、文化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社会青年招收进来,打牢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才基础。
专职消防队作为火灾扑救的有生力量,能够较好地解决部分地区偏远,消防部队力量难以延伸的问题,为保护一方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公安消防部队违法违纪行为分类及解释
公安消防部队违法违纪行为分类及解释(试行)为规范、统一公安消防部队违法违纪行为分类及称谓,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对公安消防部队违法违纪行为按三级指标划分为1l大类63项93种。
一、违犯政治纪律类指违犯党的政治纪律,危害党在政治上高度统一的行为。
分为9项9种:1、拒不执行中央政策:指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的行为。
2、散布错误言论:指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违犯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播出、刊登、出版有上述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行为。
3、非法集会游行:指组织、领导、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的行为。
4、参加非法组织:指组织、领导、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组织、领导、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行为。
5、非法提供情报:指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的行为。
6、叛变叛逃:指投敌叛变,向敌人自首;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行为。
7、违犯民族宗教政策:指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其他违犯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行为。
8、利用宗族势力搞破坏:指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
2015年公安现役部队接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程序
2015年公安现役部队接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程序2014年公安现役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考试落下帷幕,2015年公安现役部队考试即将开始,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为方便广大公安现役考生及时了解信息,及时发布全国各省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受高校毕业生程序,供广大考生备考。
根据《2015年甘肃公安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预计2015年公安消防边防警卫局接收高校毕业生接收程序如下:一、宣传报名全国公安消防边防警卫局面向省内外符合接收条件的院校进行宣传动员,采取在各高校张贴公告、联系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向重点院校投递招生简章和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等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必须填写《公安警卫部队2015年度接收地方大学生基本情况审查及志愿申报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简历、本人大学时期的成绩单(登录本人教务系统账号打印)、统招证明(新生录取名册,可在学校档案室查询复印),到公安消防边防警卫局政治部进行现场确认。
外地考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预计2015年公安消防边防警卫局报名截止时间到2014年12月中下旬。
二、体能测试由接收单位组织对接收对象进行体能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杠端臂屈伸、俯卧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达标的,参加心理素质检测,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格和气质等进行衡量。
参考:公安现役部队体能考核标准三、文化考试接收对象参加公安部组织的公安现役部队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和行政职业能力。
四、面试安排政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或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考官,组成面试小组。
主要通过观察、提问、交谈、回答问题等形式,对应试者的文化修养、形象气质、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敬业精神等进行较为全面的掌握,为确定最佳人选提供参考依据。
省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简章 (2)
**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简章**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简章ﻭ**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ﻭ一、消防部队情况ﻭ消防部队属于人民武装,实行现役,执行的条令、条例和法律,享受、部队的一切治和生活待遇。
同时,消防部队又是机关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落实《人民消防法》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消防总队主要职能是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指挥全省消防部队执勤灭火、抢险.以来,全省消防队伍以不怕牺牲的战斗精神,成功扑救火灾5300余起,实施抢险3100余次,抢救人民群众2200余人,保护财产价值近4亿元,受到了**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
ﻭ当前,随着我国主义建设的迅猛和人民消防安全意识的全面提高,消防保卫工作显得更加重要,在不断完善城市消防设施和改进消防技术装备的同时,需要更多的优秀人才来从事这一光荣而神圣的事业。
自1989年以来,**消防总队已从全国几十所院校接收了近1500名大学毕业生充实到消防部队,极大改善了我省消防部队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也为全省消防部队的建设带来了生机和活力。
目前已有一大批热爱消防事业、刻苦钻研、学有所用的走上不同的领导岗位和重要的技术岗位,成为我省消防干部队伍中的一支骨干力量。
我们真诚地欢迎立志于消防事业的大学生们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共同为我省消防部队建设和消防事业的做出贡献!ﻭ二、接收对象及条件(一)治条件:必须是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优良,热民,志愿献身消防事业。
ﻭ(二)自然条件: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要求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三及部颁发的接收地方大学生体格检查标准(无传染类疾病、双眼视4.6以上)。
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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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队2015年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2014年公安现役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考试落下帷幕,2015年公安现役部队考试即将开始,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为方便广大公安现役考生及时了解信息,发布2015年全国各省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受高校毕业生信息,供广大考生参考。
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队2015年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一、部队简介
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序列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待遇。
多年来,全省消防部队官兵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职能,为青海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全省社会政治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随着青海经济的蓬勃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补充到我们的行列,担负起今后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重担。
热忱欢迎思想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强、符合招收条件并自愿投身到消防部队建设的有志青年踊跃报名,通过选拔光荣入警,为青海消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才智和力量。
二、接收数量及专业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下达的接收计划,2015年我单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15名,全部为男生,具体接收专业为法学、运动训练、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化学、应用化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学、环境工程、临床医学、麻醉学、财务管理。
三、接收条件
1.政治条件。
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文化学历。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且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
以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为主,兼顾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二本以上高校毕业生。
3.身体素质。
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
身高162cm 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双眼裸眼远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
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4.年龄条件。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4、29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5.服役年限。
保证入伍后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的。
2.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大(中)专起点升本科生、预科生;特招毕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3.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及以上或1门及以上补考不及格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四、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
有意者请登录/注册和个人可通过邮递资料和直接送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包括:个人自荐材料,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在校原始成绩单,学校证明表以及个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6张,上述报名资料除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外均需学校有关部门盖章)。
个人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需邮寄材料的,以寄出时间为准。
查阅招生信息时注意下载【学校证明表】并如实填写,凡发现学校证明表填写内容虚假,或在外省重复报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
12月初根据毕业生个人详细资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生须关注网站信息。
3.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将参加知识能力考试、心理素质检测、面试、体能测试、身体检查,经确定参加各项考试考核的考生须按时报到,不得无故缺考,否则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在此期间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
公安部初定全国统考时间为2015年2月上旬。
考试主要内容: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
②心理素质检测。
采用上机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公安现役工作的心理素质,是否适合录用要求。
③面试。
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交往意识、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④体能测试。
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重要依据。
⑤身体检查。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由我单位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4.政治审查。
上述各项考试考核合格者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考察政审对象,并到考察政审对象所在院校对其档案、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等主要情况进行审查。
5.签订协议。
考察政审合格者,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
同时,拟接收对象应督促高校档案管理部门按当年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时间,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拟接收对象本人档案及个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送达或邮寄到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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