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县教育局关于转发邯郸市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补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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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县教育局关于转发邯郸市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补证办法
一、教师资格证书错误信息的更正
(一)教师资格证书上信息错误的不再补发新证,在资格证书备注栏填写更正后的信息和更正时间并加盖认定机构公章。
具体步骤如下:
1.申请人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申请人单位对需更正信息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3.认定机构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4.认定机构在资格证书备注栏填写“XX更正为XXXX ”和“更正日期”(举例:身份证号更正为xxxxxxxxxx),并在更正处加盖认定机构公章。
5.各单位汇总填报《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统计表》(execel电子版)。
(二)2008年以前的证书直接在证书备注栏上更正,2008年以后网上可查询的资格证由学校集中上报师教科统一在网上进行更正。
(三)信息更正中常见的问题
1.“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栏原则上不做修改。
2.2000年以前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是15位,且证书其他信息无误的,不进行修改。
3.身份证号自动升位的如没有出生日期等其他内容变更的也不需进行更正。
4. 如果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不同信息为同一人的证明文件,其教师资格证书上的错误身份信息可不做修改。
5.过渡时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上没有任教学科,此项内容不做补充和修改。
二、教师资格证书的补证问题
因教育部未给空白证书,本次补证工作仅做好前期的材料准备和统计工作,各单位要做好补证工作的政策解释。
(一)补证的条件
1.可以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认定机构历史数据库可查。
(二)补证的步骤
1.申请人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并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申明。
"遗失声明"的内容严格按照如下文字刊登,否则不予受理。
遗失声明
***,教师资格证书不慎遗失,号码为*********。
特此声明。
2.申请人将《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报纸原件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发证机关(认定机构)。
3.认定机构(县区)收取申请表和报纸原件进行审核,符合补证条件的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主管局长分别在《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教育局公章
4.各单位汇总填报《教师资格证书补证信息统计表》(excel电子版)
5.认定机构将补证相关材料上报至市教育局并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补证工作。
证书补发后按要求
对相关材料存档。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在工作中要细致严谨、亲力亲为。
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让教师本人在资格证书上自行更正。
2.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加强管理、严格程序。
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严把审核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能办。
3.各单位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各学校校长及主管副校长为本次教师资格的补证和信息更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在《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上签字的相关责任人需在市教育局备案,出现问题需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本次填报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可作为明年教师资格注册的依据。
各校务必于2014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证书的更正和补证的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师教科6835601
附件一: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汇总表
附件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汇总表
附件一: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汇总表
附件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汇总表
注:以上各列数据在excel表中必须保证是文本格式。
并于2014年12月29日-30日前以U盘形式上报师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