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教师资格信息申请修改表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申请书
颍东区教育局:
我叫,性别,系(单位)教师,现因在教师资格注册中,发现原证书信息有误,现申请对有误信息进行修改(修改信息见附件),请批准。
在申请修改过程中,本人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否则责任自负。
申请人(签字):单位审查意见(盖章)
201 年月日
附提请修改的信息:
原持证人姓名;修改后持证人姓名。
原持证人性别;修改后持证人性别。
原持证人出生年月;修改后持证人出生年月。
原持证人身份证号码;修改后持证人身份证号码。
原持证人任教学科;修改后持证人任教学科。
原持证人资格种类;修改后持证人资格种类。
原持证人证书编号;修改后持证人证书编号。
其他需要修改说明的信息。
(教资字[2016]2号)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的处理办法
(教资字[2016]2号)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一、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用特殊情况的处理因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及证书版式的调整,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项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同时,在教师聘用中存在教师资格种类与任教岗位不相应问题。
申请人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下简称“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无“任教学科”信息项1996—1997年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时期(以下简称“过渡时期”)和1998年教师资格认定试点时期(以下简称“试点时期”)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没有“任教学科”信息项。
持有此种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在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时,“任教学科”项选择“无”。
(二)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项内容无对应选项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项内容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没有对应选项的,由定期注册机构将持证人证书上的“任教学科”项内容按照《添加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备案表》(附件一)格式上报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由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办理添加。
(三)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在“过渡时期”和“试点时期”,《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未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做出要求。
在这两个时期获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选择“无”,如果后期取得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则据实填写。
(四)身份证号码是一代身份证号码信息更正须由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本人或所在学校集体提出申请,具体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必须在“信息系统”中按要求进行。
信息更正后,“信息系统”生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样式见附件三)。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更正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更正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更正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下载并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二份,并贴
好照片。
2.复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档案部门盖章复印件。
3.复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提交照片,需与表中照片一致。
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更正注意事项:
1.更正信息时应该仔细核对填写的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2.修改信息时,不同地区的修改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
可以根据当地招考机构或认定机构的规定而定。
3.修改信息时,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改,以免错过申请截
止日期。
4.如果因为疏忽填写错误,在修改期限内及时进行修改,以免影
响认定结果。
总之,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更正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进行操作,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问题的处理办法2016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问题的处理办法20160913关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问题的处理办法为了规范教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管理,提高证书信息的准确性,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
本办法所指的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情况包括持证人个人信息错误、资格种类、任教学科错误、证书编码错误等。
(一)处理原则1.由原发证机构处理的原则。
信息更正须由持证人或所在单位集体提出申请,由原发证机构(区县撤销或合并的由现机构)进行处理。
2.重庆市直辖前办理的公章为“四川省教育委员会”的证书,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代为处理。
3.原发证机构有误的,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加盖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章的,则按照认定权限到正确的发证机构进行处理,即高中、中职、实习指导的证书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处理,初中、小学、幼儿园的证书由各区县教委(教育局)处理。
4.通过信息系统处理的原则。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须在信息系统中进行。
信息更正后,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信息更正后,认定机构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重新打印和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简称“重发”),在新教师资格证书备注页上注明“更正重发”和日期,并加盖公章,原错误证书由重发机构收缴、归档、备查;二是不重发证书,但必须在原教师资格证书最后一页备注上注明证书更正内容和日期,并加盖公章。
未使用“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一般为2008年以前认定的教师资格,下同),凡进行信息更正的,其证书号码无论是否正确或规范,都将由信息系统重新生成新的17位证书号码。
(二)处理办法1.持证人身份信息错误的处理办法凡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证件信息项中任何一项有错误的,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持证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相关证明信息为准进行修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更正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更正摘要:1.教案的定义与重要性2.教案的组成部分3.编写教案的步骤与技巧4.教案对教学的帮助5.结语正文:教案,全称为教学设计方案,是教师为顺利而有效地开展教学活动,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对教学过程进行系统规划和设计的一种实用性教学文书。
教案对于教师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能帮助教师明确教学目标,梳理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活动,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教案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教学目标:明确本节课学生需要达到的知识、技能和情感目标。
2.教学内容:简述本节课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新授课和复习课的内容。
3.教学重点与难点:分析本节课的重点和难点,以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所侧重。
4.教学过程:详细描述教学的整个过程,包括导入、新授、练习、总结、作业布置等环节。
5.教学方法: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等,以达到教学目标。
6.教学手段:选择恰当的教学手段,如多媒体、实验器材等,辅助教学过程。
7.教学评价:设计合理的评价方式,如课堂提问、作业批改、测试等,以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
编写教案的步骤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分析教材:深入研究教材,了解本节课的内容、地位和作用。
2.确定教学目标: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明确本节课的教学目标。
3.选择教学方法和手段:结合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4.设计教学过程:按照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设计具体的教学环节和活动。
5.编写教案:将以上内容整理成教案。
编写教案的技巧有:1.突出教学重点和难点:在设计教学过程时,要特别关注重点和难点的讲解和突破。
2.注重学生主体地位: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
3.合理安排教学时间:保证每个教学环节都能得到充分的落实,避免拖堂或时间不够。
4.简洁明了:教案编写要简洁明了,方便教师快速了解教学内容和过程。
教案对教学的帮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教学质量:通过编写教案,教师能更清晰地了解教学内容和目标,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更正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更正摘要: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重要性1.作为教师从业的必备证件2.对教育质量和学生权益的保障二、申请表的更正流程1.发现错误2.提出更正申请3.相关部门审核4.更正并重新颁发三、更正申请所需的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2.申请表原件3.相关证明文件四、更正申请的注意事项1.及时提出申请2.确保材料齐全3.遵循规定程序正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从业的必备证件,对于保障教育质量和学生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申请表的填写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错误,这就需要进行申请更正。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更正流程及注意事项。
首先,申请人需要发现申请表中的错误。
这可能涉及到个人信息、教育经历等方面。
一旦发现错误,申请人应尽快准备相关材料,以便进行更正申请。
其次,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更正申请。
一般情况下,这涉及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
申请人需提供申请表原件、个人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文件。
在提出申请时,务必确保材料齐全,并遵循相关规定程序。
最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的更正申请进行审核。
在审核通过后,会将申请表进行更正,并重新颁发给申请人。
此时,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备日后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更正过程中,及时性十分重要。
一旦发现错误,应尽快提出申请,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同时,申请人还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以避免更正申请被驳回。
总之,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更正过程中,申请人需确保材料齐全、遵循规定程序,并及时提出申请。
关于补发换发证书的操作说明
换证、信息更正、换表说明一、申请补证、换证者,应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如下相关材料补证是针对证书遗失,换证是针对证书损毁、整体模糊。
1、个人申请(写明什么原因需要补证或换证)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打印,一式二份,填好基本信息,粘好照片);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单位加盖公章);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5、正面免冠小2寸证件照1张(用于制作证书);6、因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申请换发证书的,需将损毁证书上缴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备案。
二、信息更正(1)信息更正一(证书重发)涉及性别、资格种类、证书号信息更正的,应向原苏州相关发证机构提交如下相关材料1、此类信息更正必须在“信息系统”中按要求进行。
信息更正后,“信息系统”生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粘好照片);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按要求收回);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单位加盖公章);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2)信息更正二(证书备注页上注明)涉及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等信息更正,应向原苏州相关发证机构提交如下相关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填好信息,粘好照片);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单位加盖公章);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5、公安机关应出具的相关证明;说明:教师资格证书的信息如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一致的,不需要信息更正。
三、补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如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可在“信息系统”中下载,一式二份,按《填表说明》填好基本信息,粘好照片);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由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核查认定材料后盖章。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问题的处理办法20160913
关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问题的处理办法为了规范教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管理,提高证书信息的准确性,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
本办法所指的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情况包括持证人个人信息错误、资格种类、任教学科错误、证书编码错误等。
(一)处理原则1.由原发证机构处理的原则。
信息更正须由持证人或所在单位集体提出申请,由原发证机构(区县撤销或合并的由现机构)进行处理。
2.重庆市直辖前办理的公章为“四川省教育委员会”的证书,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代为处理。
3.原发证机构有误的,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加盖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章的,则按照认定权限到正确的发证机构进行处理,即高中、中职、实习指导的证书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处理,初中、小学、幼儿园的证书由各区县教委(教育局)处理。
4.通过信息系统处理的原则。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须在信息系统中进行。
信息更正后,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信息更正后,认定机构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重新打印和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简称“重发”),在新教师资格证书备注页上注明“更正重发”和日期,并加盖公章,原错误证书由重发机构收缴、归档、备查;二是不重发证书,但必须在原教师资格证书最后一页备注上注明证书更正内容和日期,并加盖公章。
未使用“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一般为2008年以前认定的教师资格,下同),凡进行信息更正的,其证书号码无论是否正确或规范,都将由信息系统重新生成新的17位证书号码。
(二)处理办法1.持证人身份信息错误的处理办法凡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证件信息项中任何一项有错误的,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持证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相关证明信息为准进行修改。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问题的处理办法20160913
关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问题的处理办法为了规范教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管理,提高证书信息的准确性,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
本办法所指的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情况包括持证人个人信息错误、资格种类、任教学科错误、证书编码错误等。
(一)处理原则1.由原发证机构处理的原则。
信息更正须由持证人或所在单位集体提出申请,由原发证机构(区县撤销或合并的由现机构)进行处理。
2.重庆市直辖前办理的公章为“四川省教育委员会”的证书,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代为处理。
3.原发证机构有误的,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加盖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章的,则按照认定权限到正确的发证机构进行处理,即高中、中职、实习指导的证书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处理,初中、小学、幼儿园的证书由各区县教委(教育局)处理。
4.通过信息系统处理的原则。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须在信息系统中进行。
信息更正后,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信息更正后,认定机构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重新打印和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简称“重发”),在新教师资格证书备注页上注明“更正重发”和日期,并加盖公章,原错误证书由重发机构收缴、归档、备查;二是不重发证书,但必须在原教师资格证书最后一页备注上注明证书更正内容和日期,并加盖公章。
未使用“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一般为2008年以前认定的教师资格,下同),凡进行信息更正的,其证书号码无论是否正确或规范,都将由信息系统重新生成新的17位证书号码。
(二)处理办法1.持证人身份信息错误的处理办法凡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证件信息项中任何一项有错误的,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持证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相关证明信息为准进行修改。
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的处理办法
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一、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用特殊情况的处理因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及证书版式的调整,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项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同时,在教师聘用中存在教师资格种类与任教岗位不相应问题。
申请人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下简称“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无“任教学科”信息项1996—1997年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时期(以下简称“过渡时期”)和1998年教师资格认定试点时期(以下简称“试点时期”)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没有“任教学科”信息项。
持有此种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在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时,“任教学科”项选择“无”。
(二)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项内容无对应选项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项内容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没有对应选项的,由定期注册机构将持证人证书上的“任教学科”项内容按照《添加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备案表》(附件一)格式上报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由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办理添加。
(三)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在“过渡时期”和“试点时期”,《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未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做出要求。
在这两个时期获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选择“无”,如果后期取得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则据实填写。
(四)身份证号码是一代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为一代身份证号码的,须填写二代身份证号码。
(五)证书号码是15位“过渡时期”和“试点时期”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是规范的15位号码的,而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信息项无错误的,须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上的15位证书号码。
(六)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名称无对应选项因行政区划调整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更名,证书上的认定机构名称在“信息系统”中不存在的,由定期注册机构将有关情况上报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不得选择相对应的现在的认定机构名称或近似的认定机构名称)。
证书错误信息更正要求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要求一、更正对象更正对象与定期注册对象相同,目前主要更正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用于首次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
二、文件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字〔2016〕2号)。
三、更正原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情况包括持证人个人信息、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证书号码错误等。
1.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须由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对证书信息进行规范和更正。
信息更正须由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本人或所在学校集体提出申请。
2.2008年以后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必须在“信息系统”中按要求进行。
信息更正后,“信息系统”生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信息更正后,认定机构可重新打印和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简称“重发”),在新教师资格证书最后一页备注页上注明“重发”,并加盖公章,原错误证书由重发机构收回;不重发证书的须在原教师资格证书最后一页备注页上注明证书更正信息,并加盖公章。
未使用“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一般为1999-2007年间认定的教师资格,下同),如果是资格种类、性别、证书号码这三项出错,原则上应在“信息系统”中按要求进行更正,其证书号码无论是否正确或规范,都将由“信息系统”重新生成新的17位证书号码。
其他错误可由认定机构在原教师资格证书最后一页备注页上注明证书更正信息,加盖公章,并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3.我市在2016年8月31日前补发的证书上发证日期打印的是补发日期,但教育部最新要求,补发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仍应打印原来的证书签发日期,在备注页上写上补发日期,因此我市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补发的证书都可能存在此类错误。
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和信息更正须提交材料
附件1: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寸照片(证件照)一张。
5、《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情况汇总表》(同时报电子档)。
信息更正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更正项所需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错误更正情况统计表(同时报电子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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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有效身份证 件类型 出生日期 教师资格种 类 发证日期 有效身份证 号码 教师资格证 书号码 教师资格任 教学科 发证机关 变更后证书信息 姓名 有效身份证 件类型 出生日期 教师资格种 类 发证日期 变更内容 变更类型 本人确认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无误。 持证人签字: 有效身份证 号码 教师资格证 书号码 教师资格任 教学科 发证机关 照片 性别 民族 照片 性别 民族
□已完成信息变更,重发证书。 认定机构处 理情况 □已完成信息变更,在原证书上备注页注明变更信息。
经办人:
年
月
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公
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