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考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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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务总制度

学校考务总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考试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参加的各类考试,包括入学考试、课程考试、学位考试、结业考试、毕业考试等。

第三条学校考试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第二章考试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考试委员会,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考试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考试工作,包括考试计划制定、考场安排、考试纪律监督、试卷命题与阅卷等。

第六条学生处负责考生报名、身份验证、考场纪律教育等工作。

第七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第三章考试安排与实施第八条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学生。

第九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第十条考试过程中,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抄袭、夹带等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清点试卷,并按照规定时间将试卷送交阅卷地点。

第四章试卷命题与阅卷第十二条试卷命题应遵循科学性、公平性、规范性的原则,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或专家负责。

第十三条试卷内容应与教学大纲相符,难易适度,能够全面考察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第十四条试卷评分标准应明确、具体、公正,由阅卷教师共同制定。

第十五条阅卷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第五章考试结果处理与公布第十六条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应及时汇总考试成绩,并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考试成绩应按照规定时间公布,并允许考生查询。

第十八条对考试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考务工作管理制度

考务工作管理制度

考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考务工作管理,提高考务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考试、考核、评比等有关考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考、期末考试、入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

第三条学校考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原则,保障考生的平等权益,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学校要建立完善的考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考务工作的严密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考务管理机构第五条学校考务管理机构由校团委、教务处、保卫处、计算机中心等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学校内各类考务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考务管理机构设考务指导组、考务执行组、考务监督组等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动考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考务指导组负责制定考务规划、管理制度、组织方案、安全保密措施等,并对考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考务执行组负责具体考务操作,包括考场布置、监考安排、试卷发放、考生管理、成绩录入等工作。

第九条考务监督组负责对考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考务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的考务档案管理制度,对考务工作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和备案,确保考务工作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考务管理流程第十一条考务管理流程包括考务组织、考务实施、考务监督等环节,各环节相互衔接,协同作用,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考务组织阶段包括确定考试时间、地点、考场数量、监考人员配备等计划,制定考试安排表和考务工作方案等。

第十三条考务实施阶段包括考场布置、考生签到、试卷发放、监考管理、作弊防范、考后试卷回收等工作,确保考试过程的规范和有序。

第十四条考务监督阶段包括考务监察、成绩核查、作弊处理等工作,对考试结果进行合理审查,确保考试结果的真实有效。

第十五条考试结束后,考务管理机构要及时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完善考务管理制度,提高考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1. 考务管理的重要性考务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它直接关系到考试的公平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以及对学生的评价和选拔标准。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高效性,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考务管理制度。

2. 考务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2.1 目标:确保考试的公正、客观和准确,保护学生的权益,提高考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

2.2 原则:2.2.1 公平原则:对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2.2.2 保密原则:严格保护考试内容和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题、作弊等舞弊行为的发生。

2.2.3 规范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确保考试过程的规范和有序。

2.2.4 效率原则:优化考试流程,提高考务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3. 考务管理制度的内容3.1 考试组织与协调考试组织与协调是考务管理的核心环节。

学校应设立考务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安排考试的各项工作,包括考试日程安排、考点选择、监考员分配等,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3.2 考试安全与保密3.2.1 考试安全: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考试安全措施,包括考点的安全防护、考场的监控设备、考试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等,确保考试的安全性。

3.2.2 考试保密:学校应制定严格的考试保密规定,规范考题的存储和分发,防止考题泄露的风险。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确保其隐私权不被侵犯。

3.3 考试监督与纪律3.3.1 考试监督:学校应派出专门的考试监督人员,加强对考场的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

3.3.2 考试纪律:学校应制定考试纪律,明确考生应遵守的规则和考试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同时,对于违反考试纪律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3.4 考试评卷与成绩管理3.4.1 考试评卷: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考试评卷制度,确保评卷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评卷人员应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评卷过程应有严格的监督和审查机制。

3.4.2 成绩管理:学校应制定成绩管理规定,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手段,而考务管理是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的关键环节。

为了建立一套健全的考务管理制度,本文将系统介绍考务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主要内容和流程。

2. 考试前的准备工作2.1 考试计划制定在考试前,考务部门应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制定详细的考试计划。

计划中应包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相关信息,并在教务系统中及时发布给学生和相关教职员工。

2.2 考场准备考务部门需要提前对考场进行检查和准备工作。

包括确认考场的布局是否满足考试要求、准备考场所需的考试用具以及检查监控设备等。

2.3 考试通知和准考证发放在考试前,学校需要将考试通知和准考证发放给学生。

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用于核对考生身份和确认考场信息。

3. 考试过程管理3.1 考场安排根据考试计划,考务部门需合理安排考场和座位,确保每个考生都有明确的考试位置。

3.2 考务巡查在考试过程中,考务部门需要进行巡查,确保考场秩序良好,禁止舞弊行为的发生,有效维护考试的公正性。

3.3 考试监督考试期间,应有专门监考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监控考试环境,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

3.4 答题纪律管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答题纪律,不得抄袭、交头接耳或干扰他人。

监考人员应全程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4. 考试后的工作4.1 考试卷面处理考试结束后,考务部门负责对考试卷面进行收集和处理。

包括整理试卷、盖章、存档等工作。

4.2 成绩管理考务部门应及时处理考试成绩,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成绩可以通过邮件、学校官网等途径向考生公布。

4.3 异议处理如有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设立相关的申诉渠道,并规定具体的申诉流程,以确保公平公正处理考生的申诉。

5. 考务管理的监督与评估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考务管理评估机制,定期对考务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结论考务管理制度对于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考务管理制度

教育考务管理制度

教育考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教育考务管理制度,保证考务工作的公正、公平、高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务组织机构1.考务委员会考务委员会是学校教育考务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审定学校教育考务工作的决策,统一指导、协调、监督教育考务工作。

2.教务处教务处是学校教育考务管理的具体承办机构,主要负责考务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学校的各类考试活动,在校考、会考和统考期间配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教育考务委员会组办学校考务工作。

三、考试管理1.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必须按照学校教育考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组织和实施。

考试委员会要制定详细的考试方案,严格按照考试安排要求,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2.考场的管理考场的布置要合理、安全,安排监考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前到位,对考场、考生进行全面的检查。

在考试中,要实行无纸笔保持安静的监考制度,严禁大声喧哗,传递纸条等违规行为。

3.试卷的管理考试试卷要严格保密,试卷的印制、储藏、发放和回收都要在规定的考试规程中进行,严格保护试题的机密。

四、考试违规和处理1.考试作弊对考试发现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严肃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对严重违规者,给予记过处分。

2.其他违规行为对于考试违规行为,根据违规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务费用管理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都需要一定的费用支出,对此应根据学校的规定进行合理的费用安排和使用。

考务费用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和报销程序,确保每笔费用的使用都是合理、规范的。

六、考务工作的宣传和保密学校教育考务工作对外要进行宣传,确保考务工作的公开、透明,增强社会的监督。

对于考务工作中产生的信息和资料要严格保密,确保信息的安全。

七、考务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教育考务管理工作要进行定期的自查和自评,对考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考务管理的规范、高效。

并对考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对教育考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制定出合理的改进措施。

中学考务工作管理制度

中学考务工作管理制度

中学考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考务工作,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考试工作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学的考务工作,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类型的中学。

第三条中学考务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考务工作管理的宗旨是以学生为中心,服务教育教学,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第二章考务组织机构第五条中学应当设立考务组织机构,包括考务办公室和考试监督员。

第六条考务办公室是中学考务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考试的组织、宣传、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考试监督员是中学考试的监督人员,负责考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考务组织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考务工作。

第九条考务组织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考试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并定期进行考试工作的培训和练习,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考务工作流程第十条考试计划的编制1.中学应当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其他相关要求,制定全年的考试计划。

考试计划应当包括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人员等内容。

2.考试计划应当由考务办公室制定并报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考试命题的组织1.中学应当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对考试内容进行命题。

2.命题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确保试题质量。

3.命题工作应当保密,防止泄漏。

第十二条考试阅卷的组织1.中学应当组织专业教师对考试试卷进行评阅。

2.评阅工作应当严格遵守评阅规定,防止出现漏评、错评等情况。

3.阅卷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评阅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十三条考试安排和监督1.中学应当提前组织好考试的安排工作,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人员、考试用具的准备等。

2.考试过程应当有专门的监督人员进行监督,确保考试的安全和规范。

3.考试过程中不得出现作弊和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应当立即处理并报有关部门。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1.考前(1)教务处统一安排复习时间,各备课组拟订复习计划,并按计划复习。

(2)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务,各年级落实好相关工作。

(3)教务处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做好试题印制、保管、运送、收发等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2.监考规则(1)按时到位。

全校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安排进行监考。

因考试属于全校性大型工作,如确需请假,应提前三天向学校提交请假单,履行请假手续。

监考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要求他人代替。

(2)考前15分钟,第一监考人在到考务室领取试卷,第二监考人检查考场清理情况,查看桌斗是否已清空、学生无关物品是否已放置门外、学生是否按号入座,并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安排学生静候考试。

(3)开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发放试卷。

两位监考人分别检查学生是否认真填涂班级、考号等信息。

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老师方能允许学生答卷。

(4)监考教师监考时应认真负责,严禁做与考试无关的事(不批改作业,不许看书、看手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等),除答复学生提出的卷面问题外,不得对考试题目做任何解释。

如发现试卷中存在其他问题,请立即与教务处沟通。

(5)监考老师要严肃考纪,对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记录。

考后,将违纪学生记录单独报教务处。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老师要做到:立即要求学生停笔,请学生按顺序放好试卷,静候收卷。

按S形收取试卷(答题卡),当场点清试卷,认真检查考卷数是否与考生数一致,卷头、卷面是否一致,并填好考场记录单,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封装、交接试卷和考场记录表。

3.巡视规则(1)巡视人员由学校管理干部担任。

巡视人员应按时到位,每场巡视。

(2)考试巡视内容包括:监考人员到位情况及监考状态、学生到位情况及纪律情况、考场卫生、试卷收发装订情况、学生考场休息、换场秩序及班级管理情况、爱护公共物资的情况等。

(3)巡视人员要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年级、教务处。

高校考务组织管理制度

高校考务组织管理制度

高校考务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门关于高校考务工作的相关要求,规范高校考务工作,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高校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校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依法办事的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考生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第四条:高校考务组织管理应当合理配置人员、物品、设备,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高校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督导机制,保证考试工作质量。

第二章高校考试组织管理机构第六条:高校应当设立考务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考试工作。

第七条:考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编制考试工作计划;2. 组织制定考试安排;3. 收集、整理考试相关信息;4. 组织考试监督工作;5. 组织考试后的成绩处理工作;6.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考务办公室应当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高校考试组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考试监督机制,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高校考试的组织和安排第十条:高校考试工作计划应当根据教学工作计划,结合考试的性质和规模,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第十一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考试命题制度,确保考试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高校考试应当根据考试科目和要求,合理设置考试场地和座位。

第十三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考试保密制度,保护考试内容的机密性。

第十四条:高校考试应当建立健全考试监考制度,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高校考试应当建立健全考试评卷制度,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高校考试的监督第十六条:高校考试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七条:高校考试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开考试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考试监督机制,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高校考试的成绩处理第十九条:高校考试成绩应当及时处理,确保考生权益得到保障。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程序,提高考试质量,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管理职责1. 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2. 教师应按照学校考试安排,认真组织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做好学生的复习工作。

3. 学生应认真复习,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考出真实水平。

三、考试安排1. 学校考试分为平时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各类竞赛考试。

2. 教师应提前向学生公布考试范围、考试方式和考试要求。

3. 学校教务处应提前制定考试时间表,并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四、考试组织1. 教师应按时到考场监考,不得迟到、早退。

2. 监考教师应熟悉考试规则,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将试卷收齐,并及时交给教务处。

五、考试纪律1. 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抄袭、作弊、替考等。

2. 教师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对作弊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3. 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密切关注考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六、考试阅卷1. 教师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阅卷,确保评分公正、客观。

2. 教务处负责组织阅卷工作,确保阅卷质量。

3. 阅卷结束后,教务处应公布考试成绩,并及时反馈给学生。

七、考试监督1. 学校成立考试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进行监督。

2. 考试监督小组应定期对考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学生、教师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有权对考试问题进行投诉。

八、奖惩措施1. 对考试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3. 对考试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教师和学生,追究其相应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考务教室管理制度

学校考务教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学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考试质量,维护考试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考试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各学院设立考试办公室,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考试教室管理1. 考试教室的选定:考试教室应选择安静、通风、光线充足、座位宽敞的教室,并确保教室设施齐全,符合考试要求。

2. 考试教室的布置:考试前,由考试办公室负责布置考场,包括座位安排、考场纪律宣传等。

3. 考试教室的清洁:考试前,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对考试教室进行清洁消毒,确保考场卫生。

4. 考试教室的监控:考试期间,考场内应配备监控设备,对考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5. 考试教室的保密:考试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场,确保试卷保密。

四、考试纪律1. 考生进入考场前,应接受监考老师的检查,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2. 考生应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坐,不得擅自调换座位。

3.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抄袭等作弊行为。

4. 考生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不得喧哗、扰乱考场。

5.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滞留。

五、监考老师职责1. 监考老师应熟悉考试规则和考试流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 监考老师应负责检查考生身份,确保考生身份真实。

3. 监考老师应监督考生遵守考场纪律,对作弊行为进行制止和记录。

4. 监考老师应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监考老师应立即制止,并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或取消考试资格。

2. 对严重作弊的考生,监考老师应立即上报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监考老师,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学校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学校考务教室管理制度

学校考务教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提高考试质量,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考试,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各类竞赛、考试等。

第三条考务教室是学校组织考试的重要场所,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规范、有序。

第二章教室准备第四条考务教室的布置应简洁、大方,保证考生有良好的考试环境。

第五条教室墙壁、桌面不得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标语、广告和涂鸦。

第六条考试前,考务人员应提前检查教室内的照明、通风、音响设备等,确保考试环境适宜。

第七条考务人员应提前布置考场,按照考试要求设置座位,确保考生有足够的考试空间。

第三章考试组织第八条考试前,考务人员应向考生发放《考试须知》,告知考试纪律和要求。

第九条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考务人员应逐一核对考生信息。

第十条考试期间,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十一条考试过程中,考务人员应严格监考,维护考场秩序,对违纪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第十二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考务人员负责整理考场,回收试卷、答题卡等。

第四章教室维护第十三条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应对教室进行清洁,保持教室卫生。

第十四条考务人员应定期检查教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设施完好。

第十五条考务人员应加强教室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考务人员职责第十六条考务人员应熟悉本制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考务人员应认真负责,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八条考务人员应做好考场布置、试卷分发、回收等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考务人员应保持与监考教师的沟通,及时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停职等处分:(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组织考试的;(二)未按规定布置考场的;(三)未按规定监考、擅自离开考场的;(四)未按规定处理违纪行为的;(五)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免费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免费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免费学校考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考务管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保证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考试及相关活动,包括各类考试、考核、评价和竞赛。

第三条学校考务管理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应用能力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严肃认真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考务管理部门是学校考务管理工作的执行主体,主要负责考务的组织、安排、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考务管理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应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考试安排第六条学校考试的安排应充分考虑教学计划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合理分配考试时间和科目。

第七条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考试计划,并公布给学生和教职员工。

第八条考试安排应避免同时或连续进行多场考试,以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效果。

第九条学校应设立特殊考试科目,为特殊学生提供适合其能力和特点的考试内容和方式。

第十条学校应在课外时间安排模拟考试,提高学生临场应变能力。

第三章考试具体实施第十一条学校考试应有明确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加强对学生的考试指导和复习指导。

第十二条考试试卷应保证合理的难易度和知识体系的全面覆盖。

第十三条考试试卷设置应坚持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实际运用和创新思维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四条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每科目45分钟,对于一些特殊科目可适当延长。

第十五条考生答卷应按要求规范填写姓名、考号、科目和其他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互相交谈、传递纸条、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

第十七条考试期间应配备足够的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考试的公平和顺利进行。

第四章考试成绩评定第十八条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试成绩评定方案,确保成绩的公正可靠。

第十九条考试成绩评定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平时表现、课堂参与和考试表现等因素。

第二十条学校应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并向学生和家长解释评定成绩的依据和方法。

高校考务管理制度

高校考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高校考务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学生的权益和高校的教学质量,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而制定的,凡与该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一律无效。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学生在校内举行的期末考试和其他大型考试。

二、考试委员会1. 学校设立考试委员会,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2. 考试委员会成员包括考试主任、监考员、阅卷员和辅导员等。

3. 考试委员会负责制定考试方案、制订考试计划、组织监考员培训、考场及场地准备等工作。

三、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学期考试一般在期末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处提前发布通知。

其他大型考试也要提前发布考试时间。

2. 考试科目: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学校负责确定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3. 考试地点:学校统一安排考场,不允许学生擅自改变考试地点。

四、考试程序1. 学生应携带学生证和有效证件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2. 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的学生不得进入考场。

3. 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试委员会负责检查考场环境和考生身上的物品。

4. 考试期间,学生不得交头接耳、张望考试卷和纸,不得擅自离开座位。

5. 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负责收集试卷及答题纸,学生不得私自带出考场。

五、考试安全1. 考试委员会负责考试安全,严禁作弊。

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将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依据学校规定予以处理。

2. 学校要加强对考场内外的安全监控,确保考试的安全进行。

3. 学生在考试期间须服从监考员的管理,不得有任何捣乱行为。

1. 学生如有违纪行为(包括作弊、抄袭、交头接耳等),考试委员会将取消学生该科目的成绩,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

2. 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3. 违纪学生有权进行申诉,学校将对申诉进行审理并予以处理。

七、考试结果处理1. 考试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对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审核和统计。

2. 学校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学生是否能够顺利进入下一个学期。

学院考务管理制度

学院考务管理制度

学院考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院学生考务管理工作,提高考试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学院的学术声誉和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试组织管理1. 考试课程安排(1)学院每学期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制定考试安排计划,并提前三周向学生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2)学院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并尽量避免同一时间段出现多门重要考试。

2. 考试场地准备(1)学院要选取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安全稳定的考场,保障每个考生的考试环境。

(2)考场设施要完备,包括桌椅、黑板、投影仪、考试卷等,同时要做好防作弊措施,如安装监控设备、提前检查考场等。

3. 考试监考管理(1)考试监考人员应按时到达考场,凭监考证入场,不得擅离考场,不得擅离监考岗位。

(2)监考人员要认真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

(3)监考人员要禁止考生携带手机、纸条等作弊工具入场,对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

第三章考试安全管理1. 考试卷保密管理(1)学院要建立考试卷的保密管理制度,保障考试卷的安全,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考试卷。

(2)印制考试卷前,要进行安全评估和审批程序,保障考试卷的机密性。

2. 考试卷使用和归档(1)考试卷要按规定的流程进行使用,避免泄露和被篡改。

(2)考试卷的归档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保留足够的时间以备查阅。

3. 考试成绩处理(1)学院要建立严格的成绩处理流程,确保成绩的真实可靠。

(2)成绩处理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规程和程序进行,确保每一位学生的成绩都经过严格审核。

第四章考试反作弊管理1. 考试反作弊宣传教育(1)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作弊教育宣传,让学生明白作弊的危害性和后果。

(2)要鼓励学生诚实守信,树立公平竞争的意识。

2. 考试反作弊预防措施(1)学院要建立健全的防作弊措施,如随堂考核、闭卷考试等。

(2)监考人员要对考场进行严格检查,禁止考生携带手机、通讯设备等作弊工具。

学校考务考核制度

学校考务考核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学校考试工作,提高考试质量,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类考试,包括入学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补考、毕业论文答辩等。

三、考务组织与管理1. 学校成立考务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2. 考务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考务工作。

3. 考务办公室负责制定考试方案、编排考场、组织监考、试卷印刷、试卷保密、成绩统计等工作。

4. 考务办公室负责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监考人员熟悉考试规则和监考要求。

四、考试实施1. 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由学校统一安排,并提前公布。

2.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3. 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规定位置,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4. 考试过程中,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得抄袭、作弊等。

5.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五、试卷评阅与成绩统计1. 试卷评阅由各科任教师负责,评阅标准应统一。

2. 评阅过程中,各科任教师应认真负责,确保评阅结果的准确性。

3. 成绩统计由考务办公室负责,统计结果应真实、准确。

4. 成绩公布后,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六、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1.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作弊行为。

2.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3. 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监考人员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考务领导小组。

4. 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考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考务室管理制度

学校考务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考务室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务室是学校组织考试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试卷的命题、印刷、保管、分发、回收、评分等工作。

第三条考务室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程序。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全面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考试工作。

第五条考务办公室职责:1. 制定考试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试工作;2. 建立健全考试工作制度,规范考试工作程序;3. 组织命题、印刷、保管、分发、回收、评分等工作;4. 负责考试试卷的保密工作;5. 负责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纪行为的处理;6. 负责考试工作总结和归档。

第六条教师职责:1. 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组织考试;2.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3. 及时向考务办公室报告考试情况,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章试卷管理第七条试卷的命题、印刷、保管、分发、回收、评分等工作由考务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试卷命题应遵循科学性、公平性、规范性的原则,确保试卷质量。

第九条试卷印刷应在保密条件下进行,试卷印刷完成后,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条试卷分发、回收时,应核对试卷数量,确保试卷完整无缺。

第十一条试卷评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分标准应统一。

第四章考试纪律第十二条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第十三条考生应按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四条考生应按照规定座位参加考试,不得擅自更换座位。

第十五条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得替考、夹带、抄袭等作弊行为。

第十六条考生应保持考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扰乱考场。

第五章违纪处理第十七条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行为,由考务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考务管理工作,提高考试质量,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的考试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考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考务管理的组织和管理、考务管理的工作要点等。

第四条学校考试管理委员会是全校统一领导考务管理工作的机构,设学校考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日常管理机构。

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五条考试应遵循公平、公正、严肃、严格保密、规范、高效、便民原则。

第六条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提高考试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信息化程度。

第七条依法办事,确保考生和教职工合法权益,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一节机构设置第八条学校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考务管理工作,设学校考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考务管理工作,下设考务管理、监考、保密、考风、考情和考务工作等部门。

第九条学校考试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校领导、教务处、保密办、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家、学生代表及教工代表等可列席会议。

第十条学校考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考务管理科、监考科、保密科等部门,负责具体的考务管理工作。

第二节人员配备第十一条考务管理、监考、保密等部门的人员应按照工作任务和考试规模进行相应的配备,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考务管理、监考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考试流程和规定,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建立考务管理的工作记录和档案,保留相关人员的培训证明和经验总结,做好考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储备和知识传承。

第三节考务管理的工作要点第十四条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始前,就考试安排和流程进行全面预案制定和考务工作规划。

第十五条学校要制定考务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明确考务管理的程序、流程和标准化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监考人员和保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应对临场考务问题的能力。

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考试环境和场所的安全保障,确保考试的和谐和安宁。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考务制度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考务制度

考务制度1、命题:(1)期中和期末考试的命题,原则上采取“交叉”命题方式,特殊情况也可由本备课组教师命题。

(2)命题前教研组、备课组应先进行专题研讨活动,制定“双向细目表”,命题目标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试题难易适度,不出偏题、怪题,试卷应符合学校确定的期望分要求。

(3)命题教师应提前一周完成出卷工作(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并由教研组长审核试题,然后交教导处付印。

(4)命题教师应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2、监考(1)教师和职员应服从教导处安排做好监考工作,不得擅自调换监考场次,若遇要事无法监考,应提前向教导处请假。

(2)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10分钟报到,并领取试卷,然后于考试前5分钟到达试场,在教室内才能拆开试卷,于考试前2分钟分发试卷。

(3)监考人员进入试场后,要组织好学生入座,按学校考试要求检查课桌、椅是否均匀拉开、对齐,检查课桌上(内)是否有与考试有关的书本和资料,维持好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保持考场整洁。

(4)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要集中精力认真履行学校规定的监考职责,严禁将手机、拷机等带入试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若发现学生作弊,应及时制止,并取得作弊证据,于考试结束后向教导处、政教处汇报。

(5)考试结束收卷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清点试卷份数,做到准确无误,并记录好监考情况登记表,然后及时到指定地点装钉试卷,将试卷和监考登记表交给巡考老师。

(6)巡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试区,开考后应自始至终在试场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如遇重大情况,须向学校汇报。

(7)若中考、高考等重大考试在本校设立考场,则全体教职工应服从学校的监考安排,并按有关考试规定认真进行监考工作。

3、阅卷(1)阅卷原则上采取“交叉”、“流水”的批阅方式。

(2)阅卷全部结束前,试卷不得拆封。

(3)各备课组教师应在统一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的基础上,认真阅卷,评分尺度要前后统一,做到对每个学生公平、公正。

(4)阅卷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通过命题教师、备课组集体研究、讨论解决,教师不得擅自决断。

学校考务安排管理制度

学校考务安排管理制度

学校考务安排管理制度考试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考核,也是学生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机会。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高效,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务安排管理制度。

一、考试计划制定学校考务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制定考试计划。

根据学期计划、教师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等,学校应提前确定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这样可以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有序、规范的考试环境,减少冲突和混乱的可能。

二、考场及设备准备在考试前,学校应安排专门的人员对考场进行清洁、整理,并检查考场设备的完好性。

这包括座椅、桌子、黑板、计算器等,确保学生在考试期间有良好的学习环境,避免因设备问题影响考试结果。

三、考试监督考试监督是保证考试公正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当组织专门的监考队伍,确保每个考场都有一名监考人员负责监督考试过程。

监考人员需要严格遵守规定,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

四、考试安全与保密学校考务管理制度需要重视考试安全和保密工作。

学校应对考试卷的印制、保管,试题的分发以及考试时的监督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

只有确保试题的保密性和考试过程的安全性,才能保证考试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异常情况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突发情况,如学生身体不适、考试内容出错等。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应明确对这些异常情况的处理办法。

例如,学校可以安排专门的监考人员负责照顾身体不适的学生,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相关处理措施。

六、考试成绩统计与分析考试结束后,学校应及时统计和分析考试成绩。

这是评估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学校可以采用计算机软件等工具进行成绩统计和分析,提供给教师和学生参考,以便更好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和提高教学质量。

七、考试结果通知与反馈学校考务管理制度需要确保考试成绩的及时通知和反馈。

学校可以通过学校网站、短信、家长会等途径向学生和家长发布考试成绩。

同时,学校还可以组织针对考试成绩的讨论和分析,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建议。

学校考试考务管理制度(二)

学校考试考务管理制度(二)

引言:学校考试考务管理制度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提高教育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考试监督、考试安全、考试答卷管理、考试违纪处理以及考试成绩管理五个大点着重阐述学校考试考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以期提供一套完善的考务管理制度供参考。

概述:学校考试考务管理涉及到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是保证学生学习成果评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学校需要制定完善的考务管理制度,并加强对考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以便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

正文内容:一、考试监督1.成立考务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辅导员、教务处等部门代表组成,负责监督考试的全过程。

2.确定考试监督岗位,指派专人负责考试场地的布置、考试顺序的维护等工作。

3.进行考试前的考场检查,确保考试环境的安静、整洁以及各种考试设备的正常运作。

4.通过闭路电视监控等手段加强考场的实时监控,以防止舞弊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二、考试安全1.制定考试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考试场地的进出和守则。

3.加强考试场地的保安力量,确保考试期间的安全和秩序。

4.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络,及时报告和处理考试中的突发事件和安全问题。

三、考试答卷管理1.设立统一的答卷管理中心,负责收发、分发和归档答卷等工作。

2.建立严格的答卷管理制度,明确答卷的密封、编号和存放要求。

3.制定答卷的验证和审核流程,确保答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加强对答卷批改的监督,确保批改的公正和及时性。

5.建立答卷追溯机制,以防止答卷丢失或被篡改。

四、考试违纪处理1.明确违纪行为与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作弊、抄袭等行为的处理。

2.建立违纪处理程序,明确违纪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

3.加强对违纪行为的预防与防控工作,提高学生对考试违纪行为的警惕性。

4.依法、依规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考试成绩管理1.制定考试成绩管理制度,明确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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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维护学校考试的科学性、严肃性、公平性和权威性,保证各项考试顺利进行,同时培养学生诚信品质,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学校组织的考试,中考、会考、高考按上级规定执行。

学校考试是指每学期的月考、期中、期末等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由教务处具体安排,由校长室负责管理和违纪处罚。

月考时间由教务处与年级组安排,考务(出卷、分卷、监考、阅卷、成绩汇总等)由年级组长具体负责,期中、期末考试考务(出卷、分卷、监考、阅卷、成绩汇总等)由教务处具体负责。

第一章关于组织考试的若干规定
一、命题原则和要求
考试命题要有利于诊断教学情况,有利于评价教学效果,有利于指导调整教学,有利于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根据课程标准、考试方案、教材和中考、高考的要求,既重点考查学科的基本知识和主干知识,重视基础,重视教材;又考查在具体情境中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能力,重视应用。

不出偏题、怪题和刁钻题,基本题、中档题和综合性难题的比例为7:2:1,初中学科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左右(100分卷平均成绩70分左右),高一学科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65左右,高二、高三学科试卷难度系数分别控制在0.6左右和0.65左右。

月考或阶段性考查命题应以相应时间内的教学内容为主,不必拘泥于中考或高考试卷的综合模式,不求覆盖面,加强针对性,突出重点、平时作业中的易错点,做到段段清。

试题的份量要适当,根据
考试时间安排题量,防止份量过重或过轻。

二、命题方法
(1)月考由备课组长负责,根据统一的教学进度命题,期中考试由联考学校统一命题,期末参加锡山区或无锡市的统一考试。

(2)命题老师最迟要在考试前四天把所出的完整试卷连同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交教务处审批印刷。

三、阅卷登分
(1)月考由备课组老师集体阅卷,期中、期末考试阅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要求严格执行统一评分标准,公平公正,流水作业,集体登分。

(2)任课老师阅卷结束后要及时把成绩报给班主任,班主任汇总班级成绩,并计算好各科均分、及格率,初中要计算全科合格率,年级组长汇总本年级各班成绩,制成年级排名表并及时上交教务处。

四、质量分析
每门学科每次考试后,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

期中、期末考试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考试质量分析表”,备课组长组长要撰写本年级学科考试质量分析报告。

考试质量分析表,应对考查重点、考查内容的覆盖面、各层次考题的大体比例以及试题形式进行分析,反映出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情况,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从考试中反映出的教与学两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每个试题的得分情况要进行定量分析,计算得分率,对题量、难度、主要错误等情况要进行定性分析。

质量分析应提出改进教学的打算及具体措施,反映教师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考试质量分析报告应针对教研组或年级组的考试情况进行具体的成绩统计比较,并结合平时的教学情况总结成功的经验,寻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打算或
建议。

第二章监考守则
监考老师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肃考风,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热情关心学生,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切实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期中、期末考试每科开考前15分钟,监考老师到指定地点集中,主考点名,说明注意事项,监考老师领取试卷、草稿纸等,直入试场。

开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分发试卷,提醒考生在试卷、答题卡等规定的地方填涂自己的姓名、班级、考试号等,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起讫时间、试卷页数。

开考时间到,由学校统一发出信号,监考老师宣布开始答题。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老师必须向考生报告一次时间。

监考老师要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制止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对有舞弊行为的考生要将舞弊情况如实填写《考试情况登记表》,并取得学生作弊的证据,在考试结束后报告教务处和政教处及时处理。

监考老师在考场内应忠于职守,全神贯注,关注学生的考试情况。

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不准抄题、做题、批卷,不准看野景,不准打瞌睡、接听电话、发送短信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监考老师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老师应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上,静坐在座位上,教师目视学生,指定每排最后一个座位上的学生从后向前收取试卷,整理好,监考老师清点无误后,学生依次退出考场。

月考监考老师将整理好的试卷交给年级备课组长装订,期中、期末考试将整理好的试卷交到考务处由年级组长装
订。

第三章考生守则
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准带必须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小刀、垫板、圆规、三角板,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违者按夹带舞弊论处。

考生在每科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

按规定入座,保持安静。

考试开始铃响后,才能开始动笔答卷。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场,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不得提前交卷。

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考生只能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涂)自己的姓名、班级、考试号和试题答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答题必须在试卷密封线以外规定的地方,一律用蓝(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宇迹工整、清楚,答案写在草稿纸上一律无效,试卷必须用一种颜色笔答题,违者扣除试卷得分的一半。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吃零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不准传纸条或交换试卷。

交卷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扣在桌上。

由最后一个座位上的同学收取、整理好交给监考老师后,学生方可依次退出考场。

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第四章考生违纪处理办法
一、对在考试中有下列违纪行为的考生,监考老师应及
时制止。

经监考老师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由监考和教务处商议,视情节轻重扣除该科所得分的30%-50%:
1、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经监考老师提出警告后仍不停止的;
2、考试终了信号结束后继续答题、经监考老师提出警告后仍不停止的。

二、对在考试中有下列舞弊行为的考生,作以下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作弊处理,该科目成绩记为“0”分,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①交头接耳的;
②旁视并抄袭他人答案的;
③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的;
④将试卷或答案带出考场的;
⑤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案的;
⑥在试卷中认定为雷同的;
⑦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作弊处理,给予处分:
①夹带的;
②将公式或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写在自己身体上的;
③接传答案的;
④交换试卷的;
⑤考前偷看或偷取试卷的;
⑥考后到办公室偷改答案的;
⑦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
⑧影响或干挠考场秩序,不听劝阻的;
⑨不服从监考老师教育,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⑩有其它严重舞弊行为的。

3、舞弊行为的查处,由监考老师填写记录,政教处查实,
并找相关学生谈话,然后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章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处理办法
1、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纪,扣发当月工作量:
①监考迟到,随意离开,流动监考擅离岗位的;
②监考中不履行职责,吸烟、看书、看报、做试卷、批试卷、打磕睡,以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事情的;
③评卷、统分中错评、漏评、积分误差较多,经指出又坚持不改的;
④考试工作人员因没有保管好试卷而泄密的。

2、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舞弊行为,并视情节严重给予大会批评或行政处分:
①利用工作之便向他人泄露试卷内容而引起后果的;
②利用监考或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
③擅自变动考生答卷时间的;
④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⑤擅自改动考生考试成绩及统分成绩经指出坚持不改的;
⑥因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纪律混乱,舞弊、抄袭严重,或一科有三分之一以上答卷雷同的;
⑦在监考、评卷、统分中,有违反监考、评分、统分工作规定,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

⑧将试卷私自带回家,请学生参与或协助老师评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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