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方案(2010-2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7.09•【字号】粤财工[2014]209号•【施行日期】2014.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4]209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顺德区财税局、发展改革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对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等规定,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14年7月9日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促进我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等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省财政设立,专项用于引导和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第三条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安排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依法依规、突出重点、科学分配等原则。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0•【字号】中府办函〔2023〕144号•【施行日期】2023.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中府办函〔2023〕144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0日中山市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将中山打造成为氢能与燃料电池关键材料、零部件及装备研制特色产业集聚区,根据国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广东省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意见》和《中山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等文件,结合中山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东承、西接、南联、北融”一体化融合发展战略,以打造全国领先氢能产业发展高地为目标,构建起创新引领、龙头带动、集群发展的氢能装备制造体系,加快推动氢能产业成为产业发展“新支柱”,为推动中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XX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_公文写作素材大全_
XX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_公文写作素材大全_ XX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和能源危机的不断加剧,新能源汽车作为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的重要载体,受到了广泛关注和重视。
我市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一线城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对于改善空气质量,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还相对滞后,需要制定一份完善的方案加快推进这项工作。
二、总体目标本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进程,实现以下总体目标:1. 新能源汽车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占机动车保有量的比重逐年提高;2.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得到有效建设和完善,解决充电困难问题;3. 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降低,消费者购车的积极性明显增强;4.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得到完善和发展,推动相关产业的经济增长。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为实现上述总体目标,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工作:1.政策引导(1)出台汽车限行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免除限行限购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2)建立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生产新能源汽车并推广应用;(3)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研发和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车辆性能和技术水平。
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充电桩、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布局;(2)加强与充电设施建设企业的合作,推动充电设施的建设进度;(3)通过政府出资或者引导社会资本,提供充电设施建设的资金和支持。
3.购车优惠政策(1)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新能源汽车贷款并给予优惠利率;(2)设立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政策,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3)组织新能源汽车展示和推介活动,提高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和购买意愿。
4.产业链发展(1)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研发和生产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增加投入、提高自主研发能力;(2)组织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交流合作,推动智能制造和协同创新;(3)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培育和发展,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说明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简本)一、规划范围与期限(一)规划范围本规划确定中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中山市域范围,即中山市行政辖区范围;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1.市域规划范围包含陆域总面积1784.00平方公里、海域总面积176.00平方公里。
其行政建制包括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火炬开发区、小榄镇、南朗镇、三乡镇等24个街道办事处及建制镇。
2.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主城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4个街道办事处)、火炬开发区(不含马鞍岛部分)及港口镇、五桂山街道办事处(不含桂南、南桥部分),陆域总面积362.6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2010-2020年二、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一)城市发展目标坚持全面改革创新,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打造新型专业镇,加强两岸四地区域合作,走国际化道路,与粤港澳共同建设世界级城镇群,把中山建设成为适宜居住、适宜创业、适宜创新的创新发展与专业制造中心城市、珠三角宜居建设精品城市、全国改革先锋示范城市。
(二)城市发展策略1.经济发展策略(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显著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2)构建以现代专业制造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体,区域创新服务业为支撑,都市休闲农业协调发展的创新型特色产业体系,提升中山区域与国际竞争力。
(3)加快专业镇与传统制造业升级转型,打造新型专业镇,发挥经济转型引领作用。
强化生物医药、健康保健、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大与粤港澳和湾区合作力度,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研发、教育、信息、文创等高端服务业。
发展特色休闲农业,为珠三角都会区提供观光、休闲、教育等服务。
2.空间发展策略(1)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强两岸四地合作,围绕珠江口湾区打造世界级城镇群,形成与港澳共建的世界生态宜居湾区。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第1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新能源汽车(以下简称“新能源车”)作为替代传统燃油车的重要选择,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关注和政策支持。
为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提升我国汽车产业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思路(一)遵循国家战略,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明确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的目标和任务。
(二)创新推广应用模式,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新能源车产业健康发展。
(三)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新能源车安全、便捷、高效运行。
(四)加强政策引导,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新能源车产业迈向中高端。
三、主要任务(一)提升新能源车产品品质1. 加强新能源车关键技术研发,提高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部件性能。
2. 完善新能源车标准体系,提升车辆安全、环保、经济性能。
3. 支持企业加大新能源车研发投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
(二)优化新能源车产业布局1. 引导企业合理布局新能源车产能,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 推动新能源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3. 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国新能源车产业水平。
(三)完善新能源车基础设施1. 制定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确保充电设施与新能源车推广同步。
2.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便利性和覆盖面。
3. 推动充电设施标准化、智能化,提升充电服务水平。
(四)创新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模式1. 开展新能源车分时租赁、共享出行等创新模式试点,引导消费者绿色出行。
2. 推广新能源车物流配送、公务用车等应用场景,扩大市场需求。
3. 加强新能源车宣传推广,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
(五)强化政策支持1. 制定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
2. 实施新能源车路权优先、停车优惠等措施,提高新能源车使用便利性。
3. 加大对新能源车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23•【字号】中府[2010]111号•【施行日期】2010.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中府〔2010〕111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现将《中山市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三日中山市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粤发〔2008〕7号),推进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把新能源产业打造成中山市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支柱产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山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从事新能源产业及相关产品开发、生产、应用和服务的企业和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新能源产业是指为开发利用新的能源资源和传统能源进行新技术变革过程中形成的相关产业,包括风电、半导体照明(led)、新能源汽车、太阳能、核电及生物质能等六大领域。
第四条成立中山市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及审议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城乡规划局、金融工作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五条到2012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70%。
其中,风电产业300亿元,半导体照明产业500亿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及天然气加气站装备)、核电装备、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及其它新能源产业200亿元;到2015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年均增长26%;到2020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达到3500亿元,年均增长1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
见
佚名
【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6(000)012
【摘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有效途径,是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本实施意见。
【总页数】11页(P29-3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4
【相关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J], ;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J], ;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6号 [J], ;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J], ;
5.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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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一、方案背景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国能源转型的重要方向,不仅能够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还能有效降低环境污染。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
然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仍面临诸多问题,如技术瓶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消费者认知度不高等。
二、目标定位1.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物流、私人领域的渗透率。
2.建立完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推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3.提升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4.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便捷性。
5.增强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三、实施策略1.政策引导:加大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力度,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一定比例的购车补贴。
同时,对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公共交通、物流等领域给予优惠政策。
2.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投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同推进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
3.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桩密度。
在公共交通、物流、居民区等区域合理布局充电桩,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4.产业链培育: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链。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企业,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5.宣传推广:加大新能源汽车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提高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举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活动,让消费者亲身体验新能源汽车的便捷和环保。
四、具体措施1.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明确推广目标、任务和措施。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确保政策落实。
2.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
3.加强与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4.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培训,提高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操作技能。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28•【字号】中府〔2024〕52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28日《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要求,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加强中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地应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衔接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支撑,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建设绿美中山、加快实现高质量崛起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持续优化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1-40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6批 第7批 第7批 第7批 第7批 第7批 第7批 第7批 第7批 第7批 第7批 第8批 第8批 第8批 第8批 第8批 第8批 第8批 第8批 第8批 第8批 第9批 第9批 第10批 第10批 第10批 第10批 第10批 第10批 第10批 第10批 第10批 第10批 第10批 第10批 第10批 第10批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3 42 42 42 84 84 84 96 119 122 122 122 85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北京天路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市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珠海市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珠海市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55 55 101 123 123 (一)44 (十九)28 (十九)28 (十九)28 67 68 69 70 71 72 73制造有限公司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康迪车业有限公司 71 84 84 84 84 124 124 (二)22 (十一)2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东风汽车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客车大连客车厂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五菱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3 3 6 9 9 28 42 72 72 88 96 96 108 108 123 123 (二)22 (二)22 (二十)09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2014]1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2014〕1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2日中山市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推动经济增长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建设幸福和美中山,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3〕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三个适宜幸福和美中山”为总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为主线,围绕科技创新各环节的投融资需求,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自主创新,形成科技与金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总体目标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支撑、政产学研金紧密合作”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全市科技贷款、企业融资额在“十一五”基础上有较大增长,科技金融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
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全市逐步建立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机制,科技投融资环境不断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一支高素质科技金融人才队伍,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取得显著进展。
三、主要任务(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01•【字号】中府办〔2024〕22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1日中山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抢抓低空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推动形成我市低空融湾发展新格局,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省“1310”具体部署,着眼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中山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的区位优势,以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协作和产业集群共建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锚定前沿发展、立足创新驱动,瞄准高端制造和规模集聚,协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黄金内湾的天地一体低空飞行和服务融合体系,构建低空经济应用和产业互融互促发展格局,形成低空经济全产业链竞争新优势。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我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低空场景丰富多元,产业能级大幅跃升,产业生态不断完善,初步形成协同融合发展的低空经济产业链,成为我市未来经济重要增长极。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30•【字号】中府办〔2016〕56号•【施行日期】2016.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30日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59号),进一步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充电基础设施:本办法所称充电基础设施指中山市区域内电动汽车充电桩(换电站)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等。
专(自)用充电基础设施:指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居住区(或住宅小区)、单位在其场所内停车位安装的不对社会开放的充电基础设施。
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指对社会开放,可对各种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充电基础设施。
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指不与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等合并建设的,独立占地且符合用地规划的充换电基础设施。
第三条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按照建管分离原则,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分别进行管理。
第二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第四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布局以及现实输配电负载能力、国家和行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消防安全设计规范等,不得影响消防、人员疏散逃生。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26•【字号】中府办〔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26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第二章形势要求第三章规划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规划目标第四章构建畅达全国的外联通工程第一节完善深中通道接驳体系,构建大湾区一小时高速互联网第二节推动轨道交通建设,构建大湾区半小时轨道通勤圈第三节打造高水平枢纽场站,构建层次分明的枢纽体系第四节共享区域机场及港口,构建高效直达的衔接体系第五章打造城乡一体的内通畅工程第一节畅通干线公路“主动脉”,实现市域半小时通勤第二节疏通城市“毛细血管”,提高路网运行效率第三节加快城市轨道规划编制,共建“轨道上的大湾区”第六章建设人民满意的运输服务工程第一节推动公共交通建设,完善基础出行保障第二节构建水上交通服务体系,加强水上巴士规划布局第三节提升客货运输服务质量,实现“人便其行、货畅其流”第七章实施绿色高效的品质交通工程第一节构建绿色运输发展体系,促进运输服务绿色转型第二节推动公路服务设施建设,满足群众游憩需求第三节打造品质化出行环境,增强群众幸福感第八章推进安全有序的交通治理工程第一节探索智慧交通建设,强化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第二节完善静态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停车设施资源配置第三节开展交通详细规划,推动交通精细化设计第四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保障交通安全第九章保障措施第一章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中山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初步形成以枢纽站场、港口口岸为重要节点,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水运航道为骨架,普通干线公路(含国省道)为骨干,城市道路及农村公路为脉络的综合交通体系,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发展。
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
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一、背景介绍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人们对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越来越强烈。
作为新一代交通工具,电动汽车因其零排放、低噪音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
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相关的基础设施也日益受到关注,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而为了规范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制定相应的配建标准势在必行。
二、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现状中山市是我国南部的一个城市,自然风光优美。
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汽车数量增加,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
中山市政府大力推广电动汽车,希望减少传统汽车对环境的影响。
目前,中山市已经建成了一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但与城市规模和电动汽车数量相比,充电设施的数量和覆盖范围还远远不够,这给电动汽车的使用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三、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的必要性在这种情况下,制定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至关重要。
配建标准能够规范充电设施的建设和布局,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学。
配建标准能够提高充电设施的使用率,减少用户等待充电的时间,提升用户体验。
配建标准还能够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充电设施的建设,促进产业的发展。
四、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的内容在制定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时,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充电设施的基本建设要求,包括建设地点、充电桩数量等;其次是充电设施的配套设施,如遮阳棚、充电服务中心等;再次是充电设施的技术规范,如充电桩的类型和充电速度等;最后是充电设施的管理与服务,如充电费用、服务质量等。
五、对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的制定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配建标准能够对充电设施进行合理规划,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城市绿色出行。
配建标准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
配建标准还能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更加方便、高效、可靠的充电服务,增强用户对电动汽车的信心和满意度。
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设立城乡一体化示范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设立城乡一体化示范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04•【字号】中委办[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设立城乡一体化示范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委办〔2010〕14号)火炬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各镇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正处级以上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设立城乡一体化示范点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一0年四月四日关于设立城乡一体化示范点的工作方案为加快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城乡一体化,结合各镇区经济基础、区位特点、实践经验和人才支撑的实际,现将火炬开发区、西区、小榄镇、南头镇、沙溪镇、三乡镇等6个镇区列为中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点,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率先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在积累推广经验的基础上,带动全市其他镇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设立依据近年来,火炬开发区、西区、小榄镇、南头镇、沙溪镇、三乡镇等镇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极大地夯实了城乡协调发展的坚实基础,呈现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良好趋势。
一是综合经济实力雄厚,产业依托坚实。
分别被确定为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国重点镇、省中心镇和专业镇,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处于全市各镇区前列。
三次产业结构优势明显,区域特色经济发达,工业成为主导产业,拥有电子、健康科技、包装印刷、装备制造、金属制品、家电等国家级产业基地,服务业比重不断提升,现代农业颇具特色。
二是城镇化水平较高,公共基础设施完善。
中心城区建设步伐加快,城乡编制规划覆盖率较高,基础设施向农村辐射和延伸力度较大,城乡水、电、气、通讯、公共交通和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村改居"工作稳步推进,城乡协同发展机制逐步健全。
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发展规划【模板】
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零一六年四月目录1总则 (4)1.1项目背景 (4)1.2规划的范围及依据 (6)1.3规划的主要内容 (9)2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分析 (11)2.1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条件 (11)2.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总体情况 (13)2.3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情况 (14)2.4中山市政府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与文件 (18)2.5中山市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发展存在问题与挑战 (22)2.6中山市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条件综合研判 (24)3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思路 (28)3.1划指导思想 (28)3.2推广应用原则 (28)3.3工作目的 (29)3.4规划思路 (29)4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策略 (31)4.1结合不同时期特征,制定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策略 (31)4.2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基础平台 (31)4.3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4)4.4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创新商业模式,破除机制体制障碍 (34)4.5进一步完善中山市相关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体系 (35)5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规模与布局 (36)5.1中山市机动车消费情况 (36)5.2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规模预测 (37)5.3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目标 (43)5.4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 (43)6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计划 (47)6.1规划实施安排 (47)6.2资金需求 (47)6.3用地需求匡算 (48)6.4用电需求 (48)7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选择 (49)7.1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 (49)7.2改革和落实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 (49)7.3对新能源汽车相关税费实施优惠政策 (49)7.4实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补贴政策 (49)7.5鼓励实施公共交通领域运营补贴政策 (49)7.6建立传统燃油车反哺新能源汽车的良性机制 (49)8新能源起策划推广应用的实施保障与建议 (51)8.1实施保障 (51)8.2措施与建议 (52)9中山市新能源汽车运营管理模式 (53)9.1创新推广应用模式 (53)9.2结合发展阶段,针对性制定经营管理模式 (53)9.3研究支持商业模式创新 (53)9.4大力扶持本地电动汽车运营及充电网络设备龙头企业 (53)9.5调动各相关方面的积极性,合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 (54)9.6积极宣传倡导绿色出行 (54)9.7切实加强组织领导.......................................................................................................................9.8明确推进措施...............................................................................................................................9.9任务分工.......................................................................................................................................1总则1.1 项目背景(1)国家层面的背景:改善石油依赖,缓解城市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新途径的探索。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2010]13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2010〕13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2010年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2010年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实施工业与服务业“双轮驱动”战略,围绕市委十二届五次会议和201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经济发展总体目标,根据2009年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指导,把服务业发展作为2010年我市调结构、增后劲、促发展、惠民生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改革创新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加强服务业规划引导,全力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引进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和项目,深化服务业区域合作与对外开放,努力推动服务业经济提速、水平提升、比重提高,全面完成服务业“十一五”规划目标。
二、发展目标2010年,全市服务业占三次产业的比重达到40%,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市重点在建服务业项目25个,年度完成投资47.9 亿元。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
围绕“珠三角西岸重要的服务业基地”的战略定位,科学编制全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金融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等行业规划。
积极争取将我市服务业重大项目纳入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全省现代服务业布局一体化规划及国家和省有关行业规划。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域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域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09•【字号】中府函〔2016〕794号•【施行日期】2016.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域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的批复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9日文号:中府函〔2016〕794号市城乡规划局: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域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的请示》(中规报〔2016〕250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中山市域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简称《布局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范围明确,编制依据充分,采用的基础资料详实,运用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恰当,内容较全面,基本满足规划编制要求。
《布局规划》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报批版),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适应我市发展实际,对推动我市市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策略和空间布局、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原则同意《布局规划》。
二、《布局规划》是我市市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5-2017年)》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6〕10号)的重要保障。
规划范围内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均应符合《布局规划》要求。
三、你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做好《布局规划》的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布局规划》要求落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布局规划》,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
市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中山供电局要将相关要求落实到行政审批、管理、执法等各个环节当中,并加强监管。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府函[2010]50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03.19【实施日期】2010.03.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函〔2010〕5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一○年三月十九日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为积极应对资源和环境的双重挑战,推动电动汽车的应用和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5号)以及《广东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粤府〔2009〕77号)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本计划所称电动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一、发展意义我省机动车汽、柴油消耗量大,全省汽车保有量急剧上升,所带来的能源消耗与尾气污染日益增加。
面对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的双重压力,发展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刻不容缓。
电动汽车是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发展方向,现正迈入大规模产业化阶段,并成为国内外汽车产业发展的热点,国家政策导向明显,发展速度日益加快。
将电动汽车产业列为我省当前重点培育发展的新兴战略产业,抢占世界汽车产业发展制高点,对于促进广东汽车产业优化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全球汽车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充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化和示范应用为重点,以应用环境建设为突破口,坚持市场为主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政策优惠和宣传引导相结合、产业发展和产品应用相结合,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广东建设成为产业规模、品牌影响和技术水平均达到国际前列的世界电动汽车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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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工作目标上,坚持示范推广与产业发展并重的原则。以电动汽车的示范推广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支撑示范推广,达到节能减排和带动产业发展的双重目的。
(三)在实施组织上,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为主相结合的原则。在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初期采取加强政府推动、鼓励市场参与的方式,努力培育推广环境,探索运营模式,重点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电动汽车;具备条件时过渡到以市场为主,逐步推进电动汽车在私人用车及其他领域的推广应用。
三、工作目标
2010-2012年投入纯电动汽车示范数量不少于200辆,其中公交车50辆,公务乘车30辆,环卫车120辆。具体投入安排如下:
(二)确定电动汽车推广示范线路。以城市公交为重点和突破口,结合客流、站点设置,合理安排一至两条公交示范线路进行电动公交车示范运营,待各种配套条件完善后再适当增加电动公共汽车示范数量,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总结示范线路运营经验,创新电动公共汽车运营模式,争取做到线路成熟一条开通一条,努力实现在公共交通领域全面推广应用电动汽车。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0500101
【发文字号】中府办[2011]11号
【发布部门】中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2.18
【实施日期】2011.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来自案(2010-2012年)的通知
(四)提升技术水平,培育壮大电动汽车产业。以我市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技术为核心,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公共技术研发、监测和实验平台;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建立充电站技术规范的标准体系;加快重大项目的引进和建设,壮大核心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打造我市电动汽车完整产业链。
(五)形成良好的电动汽车认知应用氛围。在示范应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展示电动汽车的优点,提高社会各界对电动汽车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形成广大群众易于接受、乐于使用电动汽车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为满足前期投入示范运营的电动公共汽车和环卫用车的充电及维护要求,须在示范线路的首尾站建立快速充电设施,并利用市公共汽车站内现有场地建立小型充电站和维护站,有效对电动公共汽车实施充电、维修维护。同时,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基础上,根据各镇区发展实际,结合现有加油站和天然气汽
(一)2010年投入电动公交车不少于10辆,进行示范运营;
(二)2011年投入电动公交车20辆、公务乘车15辆、环卫车70辆;
(三)2012年投入电动公交车20辆、公务乘车15辆、环卫车50辆。
至2015年,我市各个领域电动汽车推广示范数量不少于500辆。推广车型以纯电动汽车为主,并从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选择。
(中府办〔2011〕11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方案(2010-2012年)》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中山市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方案(2010-2012年)
为加快电动汽车在我市推广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我市将逐步在公共服务领域开展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四、主要任务
根据省、市有关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相关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10-2012年我市电动汽车示范推广主要任务是:
(一)完善电动汽车发展环境。出台鼓励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政策环境;加强充电站及其他维修维护等配套体系建设;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规划指导和统筹协调,促进形成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促进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和产业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将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与节能减排相结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运作”的原则,通过示范经营,逐步推广应用,带动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努力建设环境节约型和环境优化型社会,为中山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做出贡献。
二、总体思路与工作原则
按照“以示范带市场,以示范促产业”的思路,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鼓励企业参与投资运营的方式,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有计划、分阶段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并以我市现有产业基础为依托,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在我市快速发展。首先积极筹建公交示范营运线,投入电动公交车进行示范运营,进而实现在公交系统的规模应用;率先在市区推广电动环卫车辆普及应用,逐步提高电动公务车比例;坚持示范推广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从资金、政策、机制等方面全方位予以支持,全力以赴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工作中注重遵循以下原则:
五、重点工作
(一)编制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整体规划。学习国家级示范城市充电站规划方面的先进经验,围绕我市电动汽车示范推广试点目标,综合考虑基础设施利用率,结合我市加油站与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空间布局,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需要,编制指导性好、适用性强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专项规划,为我市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二)加快编制专项规划。借鉴国内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经验,尽快编制全市域电动汽车充电站专项规划,为电动汽车的示范应用提供保障;启动中山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我市电动汽车产业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实现电动汽车示范推广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三)探索电动公共汽车运营模式。积极学习国家级示范城市的先进经验,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在建设公交示范线路进行示范运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民营投资与国有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顺利推进电动汽车在我市的推广应用。